就职是对个人职业能力和素养的检验和提升。如何发挥自己的优势,提升工作效率是我们在就职后需要思考的问题。下面是一些职场老兵的建议和经验,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就职的关键。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一
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
查,不得延误耽搁。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日记》,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交班者必须等接班者按规定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岗下班。
十三、值班时间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值班人员严禁在值班室内铺床睡觉、闲聊、吃零食、喝酒,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值班室的卫生清理干净,保持良好的值班秩序。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xx年8月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社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创造良好的社区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实施%26消防法%26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消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本规定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立足现有社区组织机构,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发动和依靠群众,实行群防群治。
第四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街道办事处、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的主要领导对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由办事处负责人任主任、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社区居会、驻社区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员会,负责本辖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协调。
第六条社区居会建立由居会主任、居民小组长、社区巡逻队、社会治安志愿者、楼院长组成的社区消防工作小组。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消防机构和派出所列管重点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和社区居会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负责本辖区内居民住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街道办事处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三)负责辖区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四)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五)负责社区消防宣传阵地的建设和公用消防器材的维护和管理;
(七)建立健全社区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完善社区消防档案;
(八)参与组织辖区火灾扑救,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配合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社区居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按照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维护辖区消防安全;
(三)负责辖区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四)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完善消防档案;
(六)辖区发生火灾,及时组织疏散周围群众,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组织人员扑救初期火灾。火灾扑灭后,应协助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调查火灾原因,核查火灾损失。
(七)为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维修更换提供经费保障。
第十一条派出所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辖区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
(二)加强对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消防业务指导;
(三)配合消防机构对社区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专业培训;
(四)助社区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完善消防业务档案;
(五)指导社区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六)把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列为社区民警职责,作为评比考核内容。
第十二条街道办事处每季度应当对管理单位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单位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配备和维护保养情况;
(六)燃气、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
防火检查要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单位整改,较火灾隐患或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辖区派出所或消防机构查处。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的消防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居民住宅的楼院、通道的消防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应当建立消防巡逻制度。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三)小区消防车道或住宅楼通道是否畅通;
(四)消除火灾险情,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利用现有灭火器材,实施有效处置。
巡查要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较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责任区民警查处。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建立社区消防宣传阵地,通过在社区内设立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消防宣传橱窗,在居民楼道设置消防警示牌等形式,营造社区消防安全氛围。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对有关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按照部署组织好本辖区每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日活动。
第十六条社区应当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要针对辖区的老弱病残人员,加强防火和逃生自救常识的宣传;学生放假期间,加强对辖区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城市消防站应当定期向社区开放,流动消防宣传车应当深入社区,开展流动消防宣传工作。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单位和社区居会应当定期组织群众到消防站参观,开展火场逃生演练,提高群众的消防素质。
第十九条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重要岗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
第二十条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消防工作室,消防工作室内应当悬挂张贴街道办事处的社区消防建设示意图、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建设图及社区消防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街道办事处消防工作室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重点单位名册和基本情况档案;
(三)火灾隐患档案;
(四)火灾统计档案;
(五)防火检查档案;
(六)消防宣传教育档案;
(七)消防会议记录;
(八)消防培训档案;
(九)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单位、社区员会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书》档案;
(十)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二条社区居会应当建立下列消防业务档案:
(一)社区居会基本情况档案;
(二)辖区特护人员及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防火检查档案;
(四)消防巡查档案;
(五)消防器材配备及维护档案;
(六)居会与各居民签订的《居民防火公约》档案;
(七)消防宣传活动档案;
(八)消防会议记录;
(九)其他有关档案。
第二十三条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应当作为社区年度综合检查、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在社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辖区人民政府或消防机构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社区消防安全工作失职造成重、特火灾事故的,依法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三
1、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室负责全矿井下范围内温度、风速、瓦斯等情况的监测监控,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值班领导,查明原因,排除险情。
2、 监测监控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坚持调-教制。敷设路线、地点等都应符合《规程》的要求,按照规定进行敷设安装、使用。
3、 监测监控设备性能必须保持完好,注意保养与维护,能够连续24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当安全监控系统主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启用备用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4、 监测监控室建立健全各种台账、记录及运行日志。监控日报表按时报矿长审批,并注意保存、存档。
5、 监测监控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整齐有序,坚持文明办公。
一.实时监控各值班区域,密切注视监视屏及各类控制柜的运行状态 ,发现异常问题,及时通知区域保安人员处理。
二.值班人员如发现可疑人员、异常情况、门禁未关闭、电梯使用等情况,须主动调动巡逻员监控、落实;如通知巡逻员后仍未得到实施,须报告主管。
三.如属紧急或突发性事件,值班员应及时通知班长及区域巡逻值班员赶往现场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三.火灾报警控制柜接受到报警信号时,值班员应及时通过对讲机或电话通知当值班长及巡逻队员前去报警位置核查信号真伪情况,若属误报,则及时复位;若火情属实立即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快速处理,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四.值班中收到业主单元报警信号,及时派人到现场核查并回复信息,如属误报立即复位;反之,立即上报领导并快速处理,召集人员增援,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五.值班中接收到周界(红外报警),调整监控镜头观察情况,及时派人现场核查,跟进结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六.当电梯监视系统收到故障报警时,值班员应在及时通知当值班长和工程人员前去处理,如遇电梯困人现象应立即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和《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快速处理,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七.值班中接收到业主对讲机、电话信息或巡逻员反馈等信息,及时处理或反馈相关部门处理,跟进结果和回访工作,《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做好记录。(《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需记录的信息包括:消防报警、周界报警、监控区域异常、电话接收/发送、业主对讲、电梯对讲、燃气报警、对讲机、口头知会等重要信息。)
八.负责各区域反馈的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故障信息,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并跟进处理结果,并在《交接-班记录表》和《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九.负责监控中心设备故障报修、维护记录,进入监控中心维修人员须在《监控中心设备维护作业登记表》中做好登记。
十.晚上下班后,转来的所有电话及信息,值班员须在《监控中心信息接收处理登记表》中登记,并于第二天9:00之前提交物业。
十一.每月检查一次监控中心责任区域内灭火器材,填写《消火栓检查记录表》、《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十二.配合专职维保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报警系统的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系统测试并签字。
十三.保持各控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运行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操作键在正常情况下应处在“自动”位置,定期与工程部专业工程人员做一次实际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
十四.每班次值班员统一测试一次周界(红外)报警系统,确保正常状态,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做好记录。
十五.负责各类消防应急设施器材和各类钥匙的领用和保管,同时做好对讲机充电、更换、检查等工作。
十六.谢绝无关人员入内,禁止在监控中心室内吸烟,杜绝一切火种,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十七.各种设备、设施、原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及时上报班长和专职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详细记录。
十八. 录像资料至少保存十五日以上,重要资料要及时备份。外部人员要求查看或拷贝录像内容需报物业负责人同意,并需由监控中心或秩序维护安全主管陪同查看,在《交接-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十九.按对讲至中控室要求开启大堂门禁进入楼层的人员,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身份核实,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巡逻岗赶至现场处理。
二十.值班员熟练掌握各区域报警装置之具体位置,确保应急人员接报警信息后能够准确、及时到达报警地点,予以处理。
二十二.消防柜内器材根据消防控制中心控制面积配置,但至少配置:(消防头盔、防火服、消防腰带、消防靴)、(水带、水枪)、干粉灭火器四瓶、应急灯二盏、手电筒四盏、插孔电话二部、消防扳手二把、消防斧二把、消防撬棍二根、消防钳一把、保险绳二根(各不低于20米)、消防锹二把、消防桶二个(装满河沙)、防毒面具四具、警戒带二卷等。非紧急情况任何人不得动用,特殊情况需经秩序维护安全主管或物业负责人同意。
二十三. 监控中心必备的`常用联系电话:物业的联系电话(注意保密、禁止外泄)、供水、供电、供气、辖区派出所、三防指挥部、居委会等部门的联系电话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投诉电话,部门重要设备厂家或维保单位的联系电话,公司内部联系电话,常用紧急电话。
二十四.监控中心须保存的有关资料:国务院颁发的《物业服务条例》、4.7.17监控中心内时刻保持干净卫生,物品排放整齐有序,不得堆放杂物。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四
值班。
第二条每天须严格按照值班记录表上的时间要求,准时对所
管辖范围内的.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第三条当消防探测器(烟感、温感、手动报警器)出现火灾
报警或故障报警时,值班人员须有一人携带对讲机在5分内到达报警现场,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并随时与监控中心保持联系。
第四条当发生火情时按照“火警紧急处理方案‘进行操作处
理。
第五条定期做好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当发
现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应迅速修复,做到处理故障不过夜,特殊情况应上报有关领导请示解决方案。
第六条做好交接班的各项工作
1、交班人在交班前应检查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整的值班记录,签名完毕后方可离岗。
2、接班人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与交班人进行工作交接,完成交接后,在值班记录上签名上岗。
3、当接班人未到岗或进行完交接工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五
一、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遵守矿井各项规章制度。
二、中心站监控主备计算机不得用与监控无关的事。
三、运行计算机应定期维护,监控主备机定期轮换运行,正常情况下,不超过3个月轮换一次,并做好记录。
四、监控中心站应保证24小时连续有人值班,班中不得出现脱岗现象,并实行交接-班制。
五、监控中心站应保持整洁,不得在监控室内说笑、打闹,并做到持证上岗。
监控员岗位责任制
一、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二、班中认真观察矿井各种传感器运行及数据显示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处理。
三、熟悉矿井各种传感器安设位置及作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矿井监控系统设置示意图。
四、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应立即通知矿值班,按规定填写超限信息单,并送达有关部门。对系统发生的所有事件,都要详细记录下来,以便追查处理。
五、安全监控系统网络信息设备,要保持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停运,如发现设备故障,要及时与水城县煤炭局计算机通讯处、安全监控调度中心联系,并做好运行记录。
六、中心站所有设备应有维护及测试记录,并经技术员审核签字,以供考查各设备的技术状况。
七、注意接听电话,并做好记录,回报工作。
八、及时打印报表,报矿长、技术负责人签字。
九、认真填写各种报表、台帐。
发电机房岗位责任制
一、加强对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时终处于良好状况。
二、每星期对设备进行一次试运转,每次不得低于30分钟。
三、设备运转时注意观察,电压、电流变化情况以及油温,如设备运转时间过长,油温过高,超过规定时,或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均应及时停机处理。
四、搞好防灭火工作。日常做好油污的清除、灭火器材的保管、检查工作。
五、做好切、换电工作。在接到启动发电机指令时,应在10分钟之内启动发电机。当外部供电恢复时,应及时停机。
六、做好发电机大修计划,按规定进行维修。
七、做好各种记录,搞好环境卫生。
调度室管理制度
一、模范遵守矿井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认真接听电话,详细填写各种记录、报表、台帐,做好调度工作。
三、工作当中应坚持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四、班中不得脱岗,或做与调度工作无关的工作。
五、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六、保持调度室环境整洁、卫生。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服从调度主任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劳动纪律,负责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原因分析。
2、当矿井发生事故时,按程序立即向领导和部室汇报,立即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3、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各类牌板和图表,并记录好如下资料和台帐。
(1)矿井调度综合记录,生产调度一览表,详细记录产量构成与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
(2)生产、准备、搬家工作面个数;带班干部姓名、作业地点和人数。
(3)非伤亡事故记录,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误时和误产情况,安全事故记录、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及其他专项记录。
(4)井下出勤记录,采掘工人出勤人数,小班采掘修工作应出勤和实出勤人数。
采掘工作面及重要场所瓦斯记录。
4、全矿井回采工作面循环次数和正循环数目。
5、认真做好对上级的通知、指示的接收和下达工作,并做好完整的记录。
6、掌握采掘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解决。
7、轮流深入井下了解熟悉生产情况,掌握生产动态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处理意见。
8、学习掌握规程措施及业务知识,认真执行业务保安责任制,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现象,并做好记录。
9、搞好入井干部的考勤工作,不弄虚作假。
10、坚守工作岗位,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至少有一名调度员在岗。
11、调度员负责处理好生产情况,协调好生产单位与辅助单位关系,平衡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生产的三类事故。
12、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当班的值班领导汇报,对属于自己范围内的事要负责处理好,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要请示值班领导,然后按值班领导的指示办理。
13、爱护环境,交接-班必须提前打扫卫生,工作情况及卫生情况交清后方许下班,否则接-班后出现卫生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每次罚款10元。
调度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1、负责调度部门的全面工作,根据煤炭生产的安全方针和矿井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调度指挥。
2、组织生产调度会,参加各种生产会议,有关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跟踪落实。
3、掌握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关领导抓好日常生产。
4、负责协调生产单位和辅助部门的关系,指挥处理矿井二类事故。
5、负责接受矿领导及上级调度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布置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
6、对妨碍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7、负责组织全矿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
8、负责对各生产单位的生产情况报告进行如实批复。
9、主持和参加影响生产的各类事故分析、追查和处理。
10、负责向有关领导和上级调度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提供生产信息。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一)中心站监控主、备计算机不得用与监控无关的事。运行的计算机应定期维护,监控主备机定期轮换运行,每3个月轮换一次,并作好记录。
(三)ups电源应定期放电,保证供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性能测试主要技术指标,测试可在主控计算机轮换时进行。
(四)调制调解器的接收、发送信号应定期起先测试,一般时间间隔不超过一个月,检查信号幅度大小是否适宜,频率是否正确。
(五)中心站必须有完善的防雷系统(电力线防雷,通讯线路防雷)。并接地良好。每月检查一次。
(六)中心站设备的绝缘电阻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线的接地电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其电阻值必须小于2ω。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六
一、安全科长是gps监控中心安全生产的责任者,对监控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负责组织制定本中心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三、参加种类安全生产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生产精神,研究并解决gps监控系统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监控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科对“系统”负有直接的保管、使用及监控职责。即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系统”的日常保管和维护;做好数据的定期采集、定期分析和建立台帐等工作;对违章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与处罚;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向公司报告运作情况。
五、发现各营运车辆有异常情况,要按异常情况处理程序及时上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认真监控各营运车辆安全情况,做好各种工作记录。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班漏岗现象。
七、对违章违纪人员要进行登记,并上报部门负责人,必要时报告领导。
八、gps监控设备公司按《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实行限速设置,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100公里,非高速公路行驶最高时速不超过70公里。
九、gps监控要实行定期抽查制或实时监控制,提高gps、监控管理实效性和威慑力。抽查和监控情况要有具体登记台帐。
十、gps监控对超过10%时速以上的超速行为等各类违规行为进行严肃的经济处罚。严格控制行车速度,提高gps、监管的有效性。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七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第三条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筏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汽、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筏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第九条消防培训教育
1、新员工的教育:
1.1新员工进入公司后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为重点内容之一,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基本消防知识,经考核合格方可逐级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与安全教育结合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安检部具体实施,主要讲解燃气的基本性质,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1.3各部门消防教育,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培训本部门的安全技术规程、各类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对象和场所,学会正确的操作。
1.4班组的消防教育,由班组具体负责,根据工种特点,具体介绍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特点、流程、设备材料性质、易燃易爆危险性、重点部位、本岗位消防器材的种类、名称、使用方法、使用范围。
1.5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员工,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试用。
2、员工调岗后,要进行调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防火教育制度。
3.1结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种防火教育要有针对性,要结合技能培训进行。
第十条消防器材管理规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强日常保养和维护,不得暴晒、雨淋或放在潮湿的场所。蚀性强的场所要采取防护隔离等措施,易冻坏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冻措施。
3、对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外观锈蚀严重的要送消防维修站进行检修、检验。干粉灭火器(车)、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每月检查一次,将查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干粉结块、气压减少不能备用,要及时外送检修。
4、公司办公区、仓库、站场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采购部门统一负责定期检验。
5、对防火防爆重点要害部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1、首先发现火灾(火警)的人,应按照程序向上级领导和调度指挥中心及时报警,讲明着火物质、火警规模小,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必要时调度中心要向119报警,寻求消防队增援。报警人员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2、火灾造成损失规模较的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经消防部门同意后,方能清理现场。
3、调查处理火警、火灾事故,应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处理事故责任人。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将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损失情况登记备案,重火灾事故要按有关规定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消防奖惩
1、对下列情况应给予处罚。
1.1对国家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传达,违防火安全制度,对本部门存在的火险不及时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灾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违动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内动火作业,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1.3因违操作规程或安全规程造成火灾,要根据火灾的性质及损失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罚。
1.4其它违消防管理制度的情况。
2、对以下情况要给予奖励。
2.1及时发现、报告火险隐患,隐患得以及时控制,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2在火灾事故中救人、救物及处理事故过程中表现突出的。
2.3对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到实施并取得明显效果。
3、检查与考核
3.1本标准所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由安全科负责检查。
3.2本标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违纪职工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二o一一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培训简报篇八
7.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11.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12.消防监控中心内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14.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