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文明礼仪是展示个人素质和修养的重要表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是否得体。这些文明礼仪范文涵盖了各个方面,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一
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自2011年7月,试点工作在我县启动以来,在省州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倾全县之力,从机构、机制、人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有效推动了我县新农保工作进程,尽最大的可能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现将我县在开展新农保工作中的一些做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及方法
(一)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1、农村人口情况。农村人口应参保总人数为1540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268人,16-59周岁1462人。截止目前,已参保人数为1397人,参保率为1%,其中:缴费人数为113人,缴费率为83%,征收保费161.2万元。
已参保人数为291人,参保率为2%,其中缴费人数876人,缴费率为75%,征收保费3.1万元。
3、开户及养老金发放情况。截止目前,全县已开户8649人,其中:农村人口8754人,城镇人口195人;累计发放养老金11442万元,其中:农村人口发放养老金1392万元,城镇人口发放养老金2.85万元。
(二)机制完善,措施得力
有考核,开展督查考核活动3次;六是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对措施得力,完成新农保征缴任务较好、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规范、完善的乡镇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及施行周报、简报制度,充分调动了各街镇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2、完善政策,做好对接工作。准确把握省、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新农保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了解本县农民收入状况,按照切实可行的原则,切实做好与省、州指导意见和县政府实施办法的对接工作,为做好参保工作奠定了制度保障。
3、创新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以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讲要求、算细帐、算明白帐、算实惠帐,做到了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截止目前,共组织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开展各类联动宣传1次;发放了宣传单15万份、5万张,张贴标语0余条,发出短信1万余条。同时,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和优化,统一了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并且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帮助每位同志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政策业务综合水平,以过硬、专业的理论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项目‘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让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让服务对象得到实惠。
二、进一步推动两项保险建设,构筑养老安全网,确保全覆盖
(一)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多层次、全方位、大角度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宣传工作思路,制定个性化宣传方案。聘请在农村中有人品影响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已经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作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义务宣传员,现身说法。在每个乡镇、行政村设立政策咨询点,继续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上门发放政策宣传材料,切实消除农民参保缴费的疑虑,吸引他们积极主动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继续抓好以发促缴宣传方式,激发尚未领取基础养老金老人的子女参保热情,树立早期投入、自我供养的新理念,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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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对202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收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收缴任务。下面对这项工作我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把握工作重点,全力做好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及脱贫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这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每年都开展。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维持现有的12个缴费档次不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元....共12个档次。参保人员正常缴费可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个人缴费×元以下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选择×元、×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选择×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元。
通过我们同心抗疫,目前群众的生产生活基本恢复正常,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要求在会议之后15天内完成,时间显得比较紧迫。各镇街区要高度重视,继续发扬和推广以往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任务目标分解到各行政村(社区),逐户逐人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要抓住应保尽保、已保断保等薄弱环节,因人施策,精准动员,力争符合条件的人员一个不落,应保人员一个不漏。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之年,各镇街区在做好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的同时,尤其要重点做好2022年度脱贫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政府为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返贫人员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代缴养老保险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同时给予财政补贴。
各职能部门要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职责,搞好协调配合,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杜绝简单粗暴言行,确保脱贫户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精准落实到位。
二要齐抓共管,搞好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牵涉群众多、参与部门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交流,加强对各镇街区人社所工作的业务指导;
财政部门要加强基金监督,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补助资金拨付到位;
税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征缴能力建设,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优化缴费方式,方便居民缴费;
各镇街区是集中征缴的主体力量,更要高度重视,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供组织保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稳定镇街区专职人员和村级代办员队伍。社保经办机构及各镇街区、村居的具体经办人员,要在参保登记、保费收缴、信息采集等各个环节中,做到准确、及时、安全、规范、高效,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参保者放心满意。
人社部门、各镇街区同时要做好政策宣传,要创新宣传思路、宣传方式和宣传内容,在用好广播、电视、电台、宣传提纲、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常见形式的同时,也要用好网络平台、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工作中,要善于抓住每户的明白人和管钱人,切实打消群众顾虑,使广大城乡居民认识、认知、认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广大居民自觉自愿参保,早参保多缴费,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覆盖面。
三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完成任务
市人社、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包靠联系制度和调度通报制度,从今天开始,任务进度一周一通报、一周一调度;
对推进工作缓慢、征缴工作不力的,要进行约谈、问责。要成立联合工作督查指导组,到所包靠联系点进行现场督导推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镇(街区)、村(居),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同时,特别要注意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确保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
同志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相关部门、各镇街区、要提高政治意识,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勇于面对困难和矛盾,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会议的具体要求上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圆满完成今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任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三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党和国家关注民生,推进城乡统筹的一个重大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根据省、市《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下,我局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于11月15日成功举办“莱城区深入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现就本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做具体工作汇报。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年内实现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统一部署,采取灵活多样、通俗易懂的形势,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运用宣传手册、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媒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及为城乡居民带来的实惠,使当的政策深入人心,推进两项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二)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实现区、镇(街道)、村三级联动,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宣传入村(居)、入户、入人心,参保登记到村(居)、到户、到个人。实现各级干部政策讲得清除,经办人员业务操作熟练,广大城乡居民参加保险得到实惠,引导城乡居民自觉踊跃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广泛宣传参保缴费事项、参保范围,重点宣传“缴费即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确保参保人员接续缴费。
二、走进群众,加强宣传
(一)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落实相关工作的开展,在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下,我局组织开展联镇包村工作,由区农保处相关负责人,在各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和各村协理员的协助下,定期驻村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熟悉度、知晓率,引导他们积极参保;对已参保城乡居民,要重点宣传“缴费即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引导他们按时续保缴费。着重宣传先进典型和示范性经验。注意及时总结发现、挖掘城乡居民养老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通过媒体深入基层的`采访报道,适时将试点工作中涌现的新举措、新发展、新成效推向各镇(街道)、村(居),通过典型示范的方法,促进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学习,深化总结
(一)为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素质,提高以后相关工作的办事效率,组织开展“莱城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培训班”,集中对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和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培训和学习。培训期间,各培训班学员对相关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讨论和学习,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二)在深入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工作总结:一是狠抓各镇(街道)、各社区(村居)的工作,确保基层工作地顺利开展。二是找出本单位试点工作中的重点、亮点、鲜明特点。三是挖掘两项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实际,适时通过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根据日前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山东省将全面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今年将实现全省覆盖。由此,我们深知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义之重大。在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下,各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各社区(村居)协理员的积极配合下,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意义重大,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影响深远,我们将继续努力,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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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四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参保居民续缴费率,保障参保居民合法权益,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健康、持续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专项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全镇动员,全民参与,协调联动,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持续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努力使人人享有基本保障,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11
月
20
日前,各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居民续缴费完成任务数的
100%
。续费人员为截止
2011
年底已参加城乡居保、
2012
年度应缴费而未缴费的居民(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纳入各村的考核目标,并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各村要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主要任务来抓。各村及时召开动员会,张贴续缴费花名册,制定时间表,通过群众大会、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发动,采取上门告知、电话通知、张贴名单等方式进行缴费提醒。各村要组织参保居民采取集中缴费、定向缴费、定时缴费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到镇邮政支局缴费,提高续费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集中研究解决专项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镇城乡居保领导组办公室通过组织召开协调会、编发简报等方式,推广经验及做法,并对各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相关工作进行督导。各村通过发放宣传单、组织座谈会、刷写墙体标语等方式,进行相关政策及有关要求的宣传,将早参保、早受益以及连续缴费、正常缴费带来的实惠向参保居民讲明、讲透,努力达到参保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电视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导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鼓励广大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续费。。把居保续缴费专项活动作为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各网格长要包户到人,宣传政策,引导帮助参保居民按要求缴费,提高参保缴费率。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费工作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广大参保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体现,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积极部署,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开展。镇城乡居保领导组办公室要建立通报调度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对于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中表现突出,任务完成好的村给予表彰和奖励。
11
月
20
日前完成任务的村,按每参保人补助
2
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进行责任追究,并取消年终评先资格,从而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推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五
为进一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巩固和发展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成果,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的目标,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要求,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确保城乡老年居民老有所养,把惠民利民的大事办实办好。
2016
年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目标是:应参保人数
203278
人,应领取待遇人数
56729
人,参保率达
90%
以上,在参保缴费人员中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率达
90%
以上,按规定按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要达
100%
县政府
2015
年
12
月底以前召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应召开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各乡镇要及时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适时掌握本乡镇城乡居保工作的进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充分发挥村(社区)干部作用。全县村(社区)干部负责协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具体工作,工作业绩与绩效挂钩。各乡镇、村(社区)可采取既符合程序又简便易行的方法为参保缴费人员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达到既方便居民参保又提高经办效率的目标。各乡镇应按要求加强基层工作平台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确保业务流畅。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及时报告参保缴费进展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县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工作进展进行督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存在问题,改进工作方式,制定相应措施,有效促进工作进展。
“三方”协议书,督促参保人员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信用社账户,保证银行代扣缴费成功。各乡镇、县财政局、县社保局要与金融部门加强沟通,做好保险费收缴、存款入账的衔接工作,防止挤占挪用基金现象的发生。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政策指导,组织开展业务政策培训。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管理,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转。牵头成立督查工作组,加强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具体布置全县参保续保缴费工作。负责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核定及导入系统,为参保人缴费到账确认。按规定做好基金支出管理,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对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按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管理。负责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与发放、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乡镇干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村(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
县财政局:强化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对基金实行
“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好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预决算工作,确保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及时安排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展工作所需工作经费并按时拨付到位。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的安全。
县公安局:为无户口、无身份证、无户口簿或行动不便的村民提供便捷服务,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县民政局:为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数据、证明,确保全县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城镇
“三无人员”等特殊人群参保率达到
100%
100%
县绩效办: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列入考评内容,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督办力度。
“一把手”负总责,严格按马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方案开展工作,制定并实施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方案,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解决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工作以及对参保人员的参保资格、基本信息、待遇领取资格及关系转移等进行初审。做好基金的收缴,及时入账,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基金票据管理,不得发生票据丢失、毁损等现象,做好票据核销工作。按工作要求把本乡镇参保人员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按时上报续保及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资料。掌握核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的生存状况。负责受理咨询、查询和举报、政策宣传、情况公示等工作。
各村(居)委会:具体负责参保人的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督促群众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足额存入信用社账户,保证银行代扣缴费成功。协助做好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资料,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调查摸底、城乡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参保缴费情况公示等工作。
县政府将组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督查指导,对完成任务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后进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1.
宣传发动阶段(
2015
年
12
月
15
日—
12
月
31
日)。县、乡、村层层召开宣传动员会议,对征缴工作任务进行周密部署,落实目标和任务。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全面动员,全力推进。
2.
集中征缴阶段(
2016
年
1
月
1
日—
4
月
30
日)。各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通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打印出各村(居)委会
2015
2016
年新参保缴费人员另外填写新参保缴费登记名单,并指导新参保人员签订“三方”代扣代缴协议。
3.
整理核对阶段(
2016
年
5
月
1
日—
7
月
31
日)。各村(居)委会整理参保人员信息、缴费票据等相关资料,上交到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和缴费情况,审核无误后上报县经办机构。
4.
检查验收阶段(
2016
年
8
月
1
日—
10
月
31
日)。县政府组织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宣传、适龄人员参保率、人均缴费等情况,检查结果将计入乡镇年度考核成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六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临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安排,
2015
年参(续)保缴费工作定于
2014
年
11
月份启动,继续扩大参保覆盖面。全县参(续)保任务数为
102.63
万人,到
2015
年底,完成率要达到
100%
(目标任务见附件
1
),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发放率要达到
100%
,做到应发尽发。
为积极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全县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2014
年
11
月
17
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完成
2015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任务的
70%
。重点做好
2014
年度已参保人员的续保工作。
(二)第二阶段(
2015
年
4
月
1
日—
7
月
31
日),完成
2015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任务的
90%
。在做好续保工作的同时,做好
2015
年度新增参保人员的资料审核、个人档案的完善、个人账户建立等工作,确保参(续)保人员个人档案、个人账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三)第三阶段(
2015
年
8
月
1
日—
11
月
30
日),完成
2015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续)保任务的
100%
。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漏”的原则,摸底调查,进行收尾工作。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这项民生工程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岗、量化到人。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为全县集中征缴保费工作时间,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积极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送宣传材料上门,送解释政策上门,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续)保率。
一是做好基础台账。省居保中心对城乡居保信息管理系统乡镇一级管理帐号逐渐调整权限,2014
2012
年
7
月
1
2015
年
1
月开始,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在每月
10
2
)。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通报全县各乡镇基础资料月报情况。
2015
年度资格认证由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自行组织开展,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不再组织集中开展资格认证。乡镇每月及时上报享受待遇人员死亡注销资料,县农保中心及时掌握情况,核算死亡率。县级经办机构通过“云中心”系统随时掌握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年度资格认证情况,以后每年下半年,县城乡居保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资格认证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冒领现象,责令所在乡镇除追回冒领资金外还要予以严肃处理,性质严重者,将依据有关文件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临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临泉县建设银行要及时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到参保群众手中,并及时开通和维护社保卡的应用功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加强宣传,特别是要为群众介绍社会保障卡的功用和好处,积极推进发挥社保卡功能,引导群众自助缴费,提高群众自助缴费意识,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持续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将保费以乡镇为单位存缴指定收入账户,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贪污保费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上级基金管理要求,定期以村(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在村(社区、居)委会公开栏对村(社区、居)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汇报篇七
实施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
事涉部门和乡镇、村代表分别做了表态发言。下面,就如何做好试点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建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解决广大农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养老问题的一大惠民工程,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于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加快城乡建设,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60
岁以上老人养老问题,为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使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让城乡所有老年人都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从而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有力举措。
我县被批准为全国第三批试点县,计划两年内实现全覆盖。与最后实行的地区相比,提前享受两项城乡养老保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为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生活质量提供了政策保障。两项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城乡居民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摆脱了单纯依靠土地和家庭保障的困境,对促进就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推动工农业发展,都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动力。
第三、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
作为传统农业大县,我县农村人口基数较大,老龄化问题突出,传统的依靠子女赡养的养老方式面临严重的挑战,它不仅加重了子女的经济负担,也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制约,家庭压力和社会压力交织并行,极易引起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和谐因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使经济发展的成果直接惠及千家万户,提高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激发年轻人创业致富的热情,可以有效避免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和社会矛盾,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关键环节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业务量大、时间紧迫、任务繁重。事涉部门和各乡镇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抓好关键环节,做到“四要、四确保”。
一要深入发动,确保群众踊跃参保。
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全新的政策,要让他们在较短的时间内了解、接受,自觉主动参保,宣传工作十分重要。县广电中心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人社局和各乡镇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利用板报、专栏、标语、条幅、传单等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大张旗鼓地向群众讲政策、讲好处,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乡村干部要深入基层,走村串户,走进群众,把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人,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政策的好处,确保群众踊跃参保。
二要把握原则,确保政策准确执行。
6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基础养老金不低于
55
元标准,并将逐步提高标准;要在以个人缴费为主的基础上,加大政府补贴力度,基础养老金全部由财政支出,同时,政府根据不同缴费档次对每个参保人给予补贴,对于重度残疾人,按最低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全额补贴,力争应保尽保;要针对家庭经济收入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按政策规定分别设置多个档次,供居民自主选择任何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要将政府补贴资金和试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户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坚决做到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各经办部门,一定要严密工作制度,严格办事程序,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三要整合资源,确保服务优质高效。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政策性和业务性都很强,事涉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在现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和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增加工作职能,配强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要通过建设一支熟悉政策、精通业务、会解问题、工作高效的经办队伍,提高经办能力。特别是试点工作启动初期,工作量相对集中,要注意整合工作力量,发挥乡镇、村组干部的作用,必要时可抽调人员来解决突击性工作,确保经办系统的服务优质高效。
四要搞好制度衔接,确保政策的连续性。
试点工作启动后,要做好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衔接,在保证居民现有保障水平不降低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政策性待遇。
三、强化领导,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为此,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一定要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总揽全局,做好统筹安排;具体经办服务机构、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快速启动,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各乡镇一定要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做好组织动员,确保政策全面落实。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要保证在春节前将基础养老金发放到位。
二要加强协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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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按照组织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人社局要切实担负起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全力做好综合协调和跟踪指导工作。财政、社保、公安、残联、广电等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
县政府已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并同各乡镇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县人社局要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导检查组,按照目标责任状要求,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选定的经办机构和委托银行进行督导检查,强化政府补助资金监管力度。县政府将对认真负责、措施到位、进度超前的乡镇予以表扬奖励;对工作不认真、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部门和乡镇,要在全县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同志们,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是一项惠及广大群众的重大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部署,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统筹推进,确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取得应有成效,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