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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一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是由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各职业院校在校学生参与的专项赛事。从2007年开始,每年由相关部门联合定期举办一年一度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指导学生参加全国汽车维修技能大赛过程中,针对高职院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生,着重训练参赛选手们的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汽车故障诊断和排除能力,以及效率、成本和安全环保意识等职业素养,促使学生崇尚技能、热爱技能。
一、教学设计突显专业技能培养
专业技术能力是汽车维修行业的学生应具备的核心能力之一,其中包括团队协作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汽车维修能力、汽车故障诊断和排除能力,以及效率、成本和安全环保意识等职业素养,这些都是保证学生在企业工作中具备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学习的不仅是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取知识的能力。针对学生职业能力与职业素养培养的教学设计有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思路。根据汽车检测与维修行业对于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能力与职业要求,从行业的实际需要出发,以企业专家参与与课程建设为基础,实施理论与实际训练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在授课和训练的过程中发现和掌握学生的性格特点与思想的变化过程,结合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和分析,通过学生个人评估掌握前后的个人变化,从而让学生达到熟练操作技能,增强个人自信,弥补性格缺陷,了解行业现状和具备职业素质的目的。
2、教学内容。根据技能大赛参赛项目的设置与要求,在授课内容与实际训练项目上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主要内容分为:基本身体素质、综合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团队协作分工与总结与交流等几部分。
3、教学实施。采取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练”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即以典型修理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大赛设立项目为载体,以工作情景为依托,以训练过程为导向,按照“任务分析—制定计划—收集资料—任务实施—发现问题—分析解决—强化训练—总结评价”的程序模式,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突出学生实践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养成,重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教学实施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任务分析。任务分析是大赛训练的第一个步骤,主要是根据大赛某一个指定参赛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制定若干子项目,在理论内容讲解之后初步了解学生的掌握情况,结合学生的特点、水平和知识掌握的情况制定不同的训练项目,任务的难度、训练的要点以及最终达到的结果都会不同,但宗旨就是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技术要求、弥补操作弱点、增强团队配合以及发现学生自身隐藏的一些问题。
(2)制定计划。通过教师对于任务的讲解,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根据任务的要求和内容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目的是可以在后面的训练过程中达到任务清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提高效率的目的。
(3)收集资料。学生们根据前面制定好的计划,结合任务的要求和教师的讲解对任务进行分析讨论,然后列举出完成该任务需要准备的资料以及相关的工具和设备,然后分析整理,最后对列举出的内容进行搜集和准备,以便在后面的工作中使用。
(4)任务实施。学生们在这个阶段的任务主要是根据制定的计划和收集的资料开始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在实施过程中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始自主学习,并按照开始的分工进行有序的工作。
(5)发现问题。在学生们工作的过程中,教师始终在观察和记录各组学生的情况。展示完成后其他各组同学结合本组的情况和特点对其他组的同学的完成情况进行点评,使各组学生发现各自的优缺点,教师结合训练过程中的记录发现各组学生出现的较为集中的问题。
(6)分析解决。教师结合训练过程中的记录,对于各组学生出现共性的问题进行集中的讲解和分析,然后再对各组出现的个性的问题进行分开的.讲解和分析,使各组学生充分了解自身的问题以及与其他各组的差距,使后面的练习更加有针对性。
(7)强化训练。各组学生通过前面的练习和教师的讲解已经了解自身的问题点,接下来就是进行改进和训练。训练时可以把问题点分开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解决一个问题后再继续下面的练习,最后再把整个项目进行强化训练,从而达到大赛参赛项目的要求。
(8)总结评价。总结评价是整个训练的最后一步,教师结合每个工作阶段存在的问题点进行共性和个性的讲解与分析,使学生们对于自身的问题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和理解,以便在后面的训练过程中进行调整和改进。
二、训练过程强化学生团队合作意识
选取本院汽车专业2008级的12名学生名进行大赛的准备和训练。将学生分为3个小组,每组4名学生。设其中组长一名,负责学习和训练任务的监督和协调;副组长一名,负责学习和训练的场地和设备维护;工具员一名,负责学习和训练用工具的准备和维护;资料员一名,负责学习和训练用的各种资料的准备和维护。针对于大赛项目的训练过程有以下几个环节。
1、每天上课之前,所有学生进行身体素质的训练,训练内容以跑步和增加上肢力量为主,使学生在进行动手操作时保持一个良好的身体状态。在简单休息后,教师对于一天的课程内容进行介绍,然后各组根据一天的学习内容进行相关准备。
2、根据大赛指定项目的要求进行项目分解,把一个大的比赛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进行训练。
3、对于一个子项目进行理论讲解,各组学生集中学习,分组讨论。
4、根据计划内容教师布置训练任务,以任务作驱动、项目作导向,各组学生接到任务后开始任务分析并进行相关准备。
5、按照“任务分析—制定计划—收集资料—任务实施—发现问题—分析解决—强化训练—总结评价”的程序模式,在教室与实训场地实施“教、学、做、练”一体化教学,教师在整个过程中进行巡回指导,发现学生的问题,根据问题进行分析解决并纠正学生的操作手法。
6、训练的过程中,我们还聘请了企业的专家到学校进行现场指导并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并帮助学生改正问题。
由于教学的内容来自全国大赛的项目,教学过程中,学生可以在教师的示范与指导下完成学习过程并由浅入深的逐步熟练,这样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在训练过程中不断的提升。
三、训练评估促进学生职业素养的形成
1、学生个人评估。通过自制问卷让所有学生对于自身理论知识与社会能力、身体素质与实际操作动手能力的学习效果进行调查。
2、教师评估。教师对于所有学生的自身理论知识与社会能力、身体素质与实际操作动手能力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
3、企业专家评估。企业专家对于所有学生的职业素质与职业能力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价,结果见表5。分析表格的调查结果不难发现,以大赛设立项目为载体,带给学生的是不仅是理论知识和动手能力的提高,还兼顾了各项社会能力的提高,对于学生掌握和提高专业能力与职业素质有着极大的帮助和推动的作用,而且对于学生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责任心有着很高的认可。
四、汽修技能大赛教学与训练的思考
针对高职学生汽修技能大赛专业能力培养的教学与训练,我院学生在北京市高职院校技能比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比赛中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生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让学生在以技能大赛为背景的条件下尽早地接触真实环境的工作任务,对于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可以拓展学生的知识面,还可以扩大学生的眼界,增长见识。让学生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这样也体现出我们职业教育以提高学生技能素质为目的一贯理念。实践证明,让学生早接触真实环境的工作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非常有利,同时还可以达到以下的效果。
1、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增加学生对于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通过在参加技能大赛的整个过程中,学生们不断的学习和训练,在不断积累新知识的同时也会用到以前学过的旧知识,当学生把新旧知识进行融合并利用在大赛的项目之中,整体的学习效率和学生的自信心都会大大提高,这时学生的学习兴趣就被大大的激发出来,而且更加渴望学到更多的专业知识。
2、增加学生的动手机会,培养学生在真实环境下的工作能力。根据大赛指定的参赛项目,进行项目分解,把一个大的比赛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子项目进行训练,再根据实际时间计划安排各个子项目的课程讲解和训练。
3、增强学生的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在大赛的训练过程中每个学生在小组里的分工是不同的,要想高效地完成学习和训练的任务,小组里的每名学生就要恪守自己的工作职责,并且要保证完成小组组长分派给自己的任务。
4、增强学生的沟通能力,培训学生自主解决问题的意识。在训练过程中,每个学生的分工不同,当训练中遇到一些问题时,组长会和所有组员进行沟通,每个组员提出自己的意见,然后一起讨论,最终确定一个解决的方案,然后实施解决问题。
5、融“教、学、做、练”为一体的教学模式。以技能大赛目标,根据大赛设立项目为教学载体,以训练过程为导向,采取工学结合、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教、学、做、练”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在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也突出学生实践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养成,在传统教学方法下,学生只能从书上了解专业知识,而且新旧知识无法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更无法应用到实践当中去。在大赛的准备和训练过程中,学生在做中学、学中做,在训练过程中领会教学内容,并将学习到的新、旧知识融会贯通地运用到实践当中。这样不仅充分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而且还增加学生对于其他专业课程学习的兴趣,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方面有着很大的帮助和推动作用,而且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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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二
高职院校里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人数逐年增多,心理健康教育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结合当前高职院校学生心理问题高发群体的特点,通过对各个层面(学生个体、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剖析,分析造成心理问题的根源.同时借鉴国外的心理辅导经验,提出以多种辅导模式相结合的切实可行的多维心理辅导方案,最终解决学生心理问题,提高学生整体的心理素质.
作者:胡小爱作者单位: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应用工程系,杭州,310018刊名:经济研究导刊英文刊名:economicresearchguide年,卷(期):2009“”(12)分类号:g715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心理问题成因辅导模式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三
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法律意识欠缺既有学生自身的`原因,也有家庭、学校、文化、社会方面的原因.提高高职院校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意识,要从提高教师、家长的法律意识入手,改变传统的授课和考试模式,增加法律实践,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和人文精神,树立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
作者:叶穗冰作者单位: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广州,510520刊名:黑龙江史志英文刊名:heilongjiangshizhi年,卷(期):“”(12)分类号:g71关键词:高职法律专业法律意识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四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状况及原因分析
(一)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上存在欠缺。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一个人掌握法律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是衡量其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不可能像法律专业学生那样掌握得有深度和广度。但从自身的综合素质方面来讲,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还是应该掌握多一些法律知识。虽然可以通过法律基础课和专业法律课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但这些知识还是远远不够的,整体的法律知识水平还是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一是学校在课程设置时专业课设置太多,挤占了相关法律课的课时;二是学生从就业的角度上大都重视专业课的学习,而对相关法律课重视不够,学习法律课程的目的不是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而是为了应对考试;三是相关法律课程中有关法律的知识虽然全面,但都过于笼统概括,导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不够系统、全面和深刻,对法律的认识一知半解,处于感性阶段,缺乏理性的认识,很难有效地掌握法律知识,内化为自身的法律意识。总之,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在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欠缺。目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主要是通过课堂式的学习,在课堂上通过老师的讲授能够学到一定的法律知识,学完之后,学生们都知道遇到问题、纠纷应该采取法律措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扞卫自己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真正遇到问题时,如何维护合法权利就慌了手脚。例如,同学之间发生矛盾冲突时,有的同学就不能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往往不假思索,就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最终造成比较的严重后果;有的学生在购物消费时不知向商家索要发票或购物凭证;有的学生毕业找工作时不知道怎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等等。这些情况是多种原因造成的:一是学生平时不注重维权权意识的培养;二是学校在学生权利维护方面缺少引导;三是社会对法律知识的宣传存在欠缺。因此,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还存在一定欠缺。
(三)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基于规则行为意识的法制观念淡薄。法制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即使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问题都不关注,他们认为自己很难遇到法律问题,其实人在社会中生存,时时刻刻都与法律及其法律相关的问题紧密联系。另外,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这都非常容易使这些学生脱离法制的生存环境,产生错误的观点,对事务缺乏冷静、理智的判断,例如有些学生在毕业找工作时,不能明确地作出判断,曾出现过大学生上当受骗误入传销组织的现象;有些学生由于没有足够的法律意识,缺乏法律知识,有时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就触犯了法律。出现法制观念淡薄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里法制宣传活动近乎冷淡;二是学生自身缺乏培养法制意识,无论是在平时的学习中,还是在日常的生活中,学校疏于学生法制意识方面的培养;三是有些学生参与法律实践活动少,甚至几乎为零。因此,帮助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势在必行。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知道当前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还很贫乏,法律意识水平还很低,法制观念还很淡薄,因此,从多角度全方位的加强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是非常重要的。
二、通过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常识来维护校园安全的对策
中高职院校应该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生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
(一)高度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水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我国普通高校开设的一门公共基础课,它以培养学生的道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为核心,是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最直接、最主要的课程。在课堂教学过程中,依靠传统枯燥无味的课堂说教,是难以达到让学生认识、接受和认同法律知识的,所以任课教师要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采取一些能激发中高职学生情感的教学方式、方法,将封闭式的`教学模式转变为互动式教学模式,让学生融入到法律知识中。一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中高职生法律素质培养的根本保证。中高职学生法律情感的发展依赖于教育工作者个人的人格魅力及其与学生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学校法律课程的教师,应首先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充分发挥自身的人格魅力,来影响和感染学生;二是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局限于教材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善于利用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三是在教学方法上要突出案例分析法的地位和作用,以案例分析法为主,根据教学内容的需要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例如讲授法、讨论法、模拟法庭教学法等)提高教学效果;教学案例要具有典型性,与教学内容紧密结合,贴近生活,能引起学生的共鸣,并对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具有促进作用;四是在教学手段上,应运用多媒体技术和多媒体课件等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率,使教学过程充满动感和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和提高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的法律常识。非法律专业中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只靠法律基础课的课堂教学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教育形式,调动学生的主动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是在课外多举办法律专题讲座。可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以及今后就业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举办法律专题讲座,通过法律讲座解答学生所关心的疑难和热点问题,帮助学生树立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以及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对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是安排学生通过电视或网络收看媒体播出的各类法制节目。例如,收看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经济与法》、《道德观察》等法制栏目。
三是通过举办法律知识演讲、法律知识竞赛、辩论赛、讨论会、专题论坛或利用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组织学生进行专题讨论等方式来提高学生的法律常识。
四是走出课堂,旁听审判,通过这一途径取得的效果远比老师在课堂上泛泛讲解更有感染力和现实意义;庭审过程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会让学生体会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
五是通过模拟法庭,让学生自己模拟法官、律师、检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掌握一些诉讼法程序,也通过模拟对犯罪分子的审判,对旁听的学生起到震慑作用,使得法律的预测作用得以发挥,进而促使学生提高守法的警惕性。
六是在普法宣传日,可以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到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活动中去。如组织学生走上街头,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等。这样,不但提高了中高职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也对提高其他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一定的作用。
(三)学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为提高学生的法律知识创造条件。大学生违法犯罪是因为法律意识的贫乏,而法律意识的缺陷是由于其心理发展不成熟,因此学校要很重视学生的心理需求,经常性地开展一些心理咨询活动,设立心理辅导机构,让学生随时都能够了解自己,很好地进行解压和宣泄压抑在心中的不良情绪,从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学生具有较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从而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一项研究表明:有1/4的大学生有心理障碍,尤以焦虑不安、强迫症等为主。因此,中高职院校应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来培养学生的良好心理素质,使其能够全面认识自我,并且正确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同时学校应积极开展心理咨询,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帮助其提高法律修养。
(四)学校要为学生法律知识的提高提供和谐的内部环境。一个学校的法制状况将直接影响对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效果,因此学校应从各个方面着手,努力营造一个依法治校的氛围。
一是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学生手册》的制定,不仅要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一致,而且要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近年来,学生状告母校的事件时有发生,引起这种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学生因违反校规而受到学校的惩罚,包括不发毕业证、开除、勒令退学等。学生被学校处分后觉得过于严厉,于是提起诉讼,这说明随着学生和社会公众法制意识的增强,要求学校管理进一步法制化。
二是依法管理,逐步提高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采取各种手段,对管理人员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使管理者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自觉用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明确管理者的法律责任,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无序性,保证管理行为的合法性,从而确保学生法律权利和正当利益的实现。
三是在日常管理中,特别是对学生违规违纪的行为,要依法处理,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尤其是对学生普遍关注的奖学金的发放、优秀生的评选、贫困生的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和管理,要照章办事,不能因人而异,做到有法必依。
四是建立健全学生的申诉机制。我国《教育法》规定了学生的申诉权和起诉权,中高职院校要鼓励、允许和支持学生进行申诉,给学生提供通畅的权益救济渠道,充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制氛围。
综上所述,中高职学生是我国未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重要力量,培养和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成为既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又有较强法律意识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不但是时代的要求,也是提高公民基本素质的需要,同时对于加强和维护校园安全也具有重要意义。
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五
摘要:目前,陕西高职院校教师的薪酬水平还偏低,学校内部分配还存在不公平性,对高职教师的内在激励不足。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陕西财政对高职教育投入不足,学费拖欠问题严重,学校缺乏自主权,高校内部人事管理和薪酬管理落后等等。必须通过政府加大对高职教育的投入,增大高职院校自主权,提高高职院校教师的薪酬水平,改进学校内部薪酬管理等措施才能吸引和激励优秀人才从事陕西的高等职业教育。
关键词:高职院校;教师薪酬;激励;陕西
一、引言
陕西省是高职教育大省,截至4月8日陕西省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职(专科)院校有37所。与迅速增加的高职院校数量和不断扩大的招生规模相比,陕西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相对薄弱,师资数量和质量难以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高速发展的要求。
与此同时,目前,在各类高职院校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优秀教师显性和隐性流失现象,其主要原因在于高职院校层次和地位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薪酬水平偏低,激励机制不强。
二、陕西高职院校教师薪酬管理现状和问题
(一)陕西高职院校教师薪酬体系和分配模式
目前,陕西高职院校的薪酬体系主要由国家工资、地方补贴、校内津贴和福利四个部分构成。在收入分配上采取的是国家工资和校内津贴双轨并行的二元分配模式[1]。国家工资主要来源于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校内津贴主要来源于学校创收,如学费收入、科研培训服务收入、校办企业收益等。
目前,各高校主要采取职称、职务主导型分配模式,同级职务、年限相同或相近的人员工资津贴大体一致。
公办高职院校教师的工资增长与调整,由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国民经济发展统一进行,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审批管理,没有摆脱机关的管理模式。使高职教师工资收入与社会服务质量、社会声誉、经济效益脱节,难以调动高职院校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高职院校教师薪酬水平和薪酬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高职院校教师薪酬水平低,缺乏外部竞争性。据调查,陕西高职院校教师的年收入集中在2.5万左右。而目前陕西西安的商品房房价最低的都在每平方米3500元以上,所以一个年轻的陕西高职院校教师,想要靠自己微薄的收入实现安居乐业是十分困难的。而高职教师的前期教育投入很大,硕士起点教师的个人教育支出都在10万元左右,所以,目前陕西高职院校教师的薪酬水平与其的前期投入及个人价值是很不匹配的。
2薪酬与绩效挂钩不紧密,内部存在不公平,缺乏激励性。目前,高职院校薪酬大多是采用以职务和资历为中心的模式。这种模式既没有突出岗位的要求,也没有考虑个人绩效,没有把教师个人贡献对薪酬的影响考虑进去,存在动态薪酬差距比较小的现象。
3内在薪酬不受重视,对高职教师的精神激励不足。目前,高职院校里行政占主导地位,领导作风不够民主,教师的中心地位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他们的自尊和被尊重的需要,很多高职院校的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形同虚设。再者,论资排辈的风气在高校中仍然盛行,青年教师获得科研项目、培训进修的机会相对较少,他们自我实现的精神需要也不能得到很好的满足。
三、影响陕西高职院校教师薪酬的因素分析
(一)薪资来源不足是造成教师薪酬缺乏竞争力的主要原因
1对高职院校的财政拨款有限。“九五”以来,适应高等教育准公共产品的性质,高等教育的成本改由多方共同负担,从整体上看,财政投入仍占主导地位,但学费的收入的比重不断上升。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经费收入中,财政拨款比重下降,高等院校建设和发展对学费的依赖程度不断加大[2]。
根据西安外事学院七方教育研究所的《陕西省财政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研究》,陕西省属地方院校高等教育收入与支出总量在全国省市属地方院校中处于中游位置,与高教大省不相符,陕西省属院校科研经费拨款、基建经费拨款和生均经费拨款均低于东、西、中部及全国平均水平[3]。
2高职学校的运行成本激增,经费使用效率低下。跟陕西财政支持力不足相对应的是,国家实行高等教育大规模扩招后,为了适应教学方式的变革,新的教学设备、教学仪器采购逐年增加,使高校办学成本增加。然而对高职院校财政拨款采用的'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标准,高职院校自身积累又很有限,财力无法满足高等职业发展的要求。
在财政拨款很有限的情况下,学费收入现在已经成为高职院校收入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据《经理日报》报道,至底,陕西省属高校有46205人拖欠学费金额23557万元,占当年应交学费的17。32%,严重影响了各高校的正常运行。
(二)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是影响高职教师薪酬的重要因素
第一,高职院校的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落实到位。高等学校实际上相当于一个政府部门的下属单位,从领导班子的构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拨付、招生计划到教学、科研的重要事项均须听命于政府或政府的某些部门。
第二,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陕西省属高校人事编制由陕西省编办控制,扩招后学校编制规模并没有相应增加,仍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人员定额标准。在5月后,陕西省财政厅将原统一发放的工资切块交由学校发放,学校增人、减人,工资总额不变。实际上将原由财政承担的增加人员的经费交由学校自筹经费发放,增加了学校增收的压力。
第三,高校教师薪酬制度受国家与地方政策的限制较多。包括国家工资、地区补贴、福利性收入甚至校内津贴都受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的工资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和教育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的严格控制。
(三)落后的学校内部薪酬管理导致薪酬的内部不公平性
1对教师岗位没有科学分析和评估。总体上来说,目前,高校教职工仍然端着铁饭碗,吃着大锅饭,优秀人才和中青年教师待遇偏低,未能根据岗位繁简、对人要求的高低来定岗定薪。
以课酬改革为例,目前国内通常实行除去国家/学校工资外,增加课时津贴,课酬的分发主要是根据授课的课时量及职称高低,这导致了相当一部分教师片面追求量的多少,而忽视质的提高。
2绩效管理问题多多。
(1)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对绩效考评的重要性及作用认识不足,很多学校管理者认为绩效考评只是走过场而已,更有甚者,有的管理者把绩效考评作为手中的“大棒”,用于对教师进行惩罚、解聘,而没有把绩效考评作为实现学校目标,帮助教师提高工作能力和效果的工具。
(2)考核指标设定不够科学。大多数高职院校的教师绩效考评对所有教师都是一个标准,各考评指标的权重没有区分。而实际上,不同教师工作任务的重点和目标不尽相同,各个指标的权重应该有所不同。如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在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方面的引导要强些,待几年培养锻炼之后,再逐步加大在工作成果方面的指标权重,这样做才更有利于青年教师的成长。
(3)考评方法仍需改进。目前,许多高职院校对教师绩效考评主要通过听课与评课、学生与同行的评议打分等方式进行,考核手段单一,量化指标不够合理。在年终考核中,简单地将个人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而且普遍存在着“轮流坐庄”或以职务、资历来定先进的现象,使年度先进的评选流于形式,失去其应有的激励作用。
(4)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不科学。各校尽管把考评结果一定程度上与教师的奖金挂钩,但考评结果优秀的教师同合格的教师所获经济利益差别很小,因此对教师没有太强的激励作用。
(5)绩效考评过程中教师的参与度不高。当前教师绩效考评的目的仍然是为了加强对教师的控制,教师对考评制度的制定过程参与程度低,缺少话语权,导致绩效考评效果极其有限。
四、科学构建陕西高职院校教师薪酬激励管理体系的一些建议
1开源节流,提高陕西高职院校教师薪酬水平。一是要提高政府对高等职业教育投入;二是要解决学费拖欠问题;三是要多种渠道筹集办学经费,支持社会资金与高校优质资源结合;四是要缩减非教研性开支,精简掉一部分行政教辅后勤人员。
2改革高职教育宏观管理体制,加大学校自主权。政府在高校教师的收入分配上应当只制定一些基本原则,作为宏观的指导,具体实施应由各高校根据自己的特点和实际条件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分配模式。给予高职院校更多的用人自主权,增加给高职院校的编制及人员经费划拨。
3打破大锅饭,改善学校内部薪酬管理。要将教师的薪酬和岗位的要求、教师的工作表现挂钩,把绩效工资真正落到实处,为此,学校在薪酬管理方面要做好大量的支撑工作。一是为加强教师薪酬的对内公平,必须合理的确定学校内部不同岗位的相对价值,做好岗位评估。二是要树立正确的绩效考评观,做好绩效计划,设计好教师绩效考评方案。三是要做好薪酬调查和薪酬调整工作。可以把同地区高职学校的薪酬作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加强薪酬的民主管理。针对教师的表现、物价波动、学校效益和教师工龄对教师的薪酬进行及时适当的调整[4]。
4改善教师的福利。对于陕西高职院校,如果能大力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话,应该对吸引优秀人才、尤其是对出生地在陕西的优秀人才回家乡工作具有很大的诱惑力。
可以考虑推行自助式福利。由学校设计出一系列合适的福利项目,并平衡好费用,然后由教师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
5改善高职教师内在薪酬激励。提高高职教师的薪酬满意度不仅要从外在薪酬本身入手,还要考虑到对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的职业生涯规划,为青年教师提供上升空间。需要扩大对于高等职业教育的宣传,提高高职教师的社会地位,让人们理解和尊重高职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带头,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文化。
参考文献:
[1]文跃然,欧阳杰。高校教师职业特点及其收入分配改革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增刊,:11―19。
[2]陕西省教育厅。陕西教育年鉴[k]。西安:三秦出版社,2005。
[3]西安外事学院七方教育研究所[j]。陕西省财政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研究,。
[4]刘天义。论学校的薪酬管理[j]。教育与职业,2006,(18):19―21。
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六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并不能仅仅以培养具备工作技能的实用性人才为终极目标,应从人才职业生涯发展的宏观角度出发,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为根本目标,为了保障该目标付诸实践,在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模型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3.1注重通识课程对人才可雇佣性培养的作用
通识课程所提供的方法论能够培养学生综合处理能力,使学生可以快速熟悉不同行业运行的一般规律与流程,迅速进入工作角色和状态。因此,在实施可雇佣性模型时,需要注重通识课程对人才可雇佣性培养的作用,以促进学生能够适应各种工作环境,把握未来工作机会。
3.2加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之间的关联
在可雇佣性模型的实施过程中,会审专业课程设计应要考虑用人单位对学生的素质要求,将可雇佣性的培养理念嵌入到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可以邀请会计事务所、财务公司、不同行业公司的专业财务人员参与校内的课程设置,将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要求与学校进行及时沟通,在课程设置中及时嵌入不同行业发展需求和会审专业发展动态的要求。
3.3加深校企合作,建设高水平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和企业进行合作的目的在于实现校企双赢,学校能够培养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合格人才,企业将从中获取源源不断的人力资源的支持。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实施可雇佣性模型时,需要加深校企合作,吸引不同行业中的高水平企业参与高职院校会审人才的培养过程,学校可以为企业的个性化人才需求定制详细的校外实习内容,满足企业的现实需求;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参与不同岗位的顶岗实习,获取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有效提升学生的工作技能和实际经验。
在理论层面上,构建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模型相对容易,而付诸实践则要困难很多。可以预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各界对于会审人才需求依旧十分旺盛,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的可雇佣性培养将成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主要焦点。
参考文献:
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七
高职院校在培养学生的可雇佣性应针对会计与审计的行业特色和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的定位,明确培养学生可雇佣性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设计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的具体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切实可行的培养方案。
2.1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的培养目标
会计与审计行业作为服务性行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求从业人员既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实际操作的能力。因此高职院校应本着服务区域和社会经济发展,依托不同行业和单位的用人需求,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职业素养的、熟掌握会计与审计技巧和基本理论知识的技能型人才。
2.2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的具体内容
基于上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高职院校应基于学生的综合素质、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等三个核心要素,将可雇佣性的概念贯穿于人才培养过程,构建“专业知识传授为基础,工作技能训练为主导,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的可雇佣性模型,见图2。
从图2中可以看出,高职院校会审专业的人才培养不仅要重视在校内的基本知识教学和实践课程的训练,更要注重校外实习的培养效果。在校内培养环节中,课程体系设置是可雇佣性模型的实质性要素。课程体系不能直接照搬本科类院校的培养方案进行设计,应整合通识课程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课程体系等三类不同的教学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的可雇佣性的培养。在校外实习上,选择“双导师指导下的顶岗实习”模式,学校积极寻求与实习企业进行长期合作,与校外实习基地签约,并由校外实习基地单位指派校外实习导师,通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通力协作,促成学生形成相对成熟的人格和性格,提升其工作适应性。
2.3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的实施方案
为了明确“专业知识传授为基础,工作技能训练为主导,综合素质培养为核心”可雇佣性模型的可操作性,保证可雇佣性模型能够顺利实施,需要对学生在校三年的学习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对校内培养的课程体系设置和校外实习的具体内容进行详细安排,形成固定的实施方案,以保障可雇佣性模型能够应用于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的可雇佣性培养。
在校内课程设置上,应当根据学生可雇佣性培养的要求,形成理论与实践循环递进的培养过程,即当学年所学习的'通识常识和专业知识,需要经过实践课程的训练进行检验和提高,使其综合素质、工作技能和专业知识得到同步提高。
在校外实习过程中,通过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共同指导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在具体的、真实的工作环境中学习和巩固的工作技能,同时也能够了解实习基地单位乃至整个行业发展对雇员可雇佣性的具体要求,启发学生不断去思考和体验自己面对现在和将来所处的工作环境,使学生真正掌握面对初次就业需要的能力,了解未来工作机会所需要的素质和技能,以适应不同行业和企业对人才可雇佣性的需求。
高职学生心理健康论文篇八
由于人才培养是一个知识和技能的积累与转化的动态过程,高职院校学生作为一种特殊的人力资源,需要经过一段必要的培养和成长过程,才能够形成并发挥各项可雇佣性。为了明确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的核心要素,本文引入“职业生涯发展理论”,对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进行动态分析。
“职业生涯发展理论”认为,作为个体的劳动者都需要面对获得工作、从事工作和变更工作三个发展阶段,每个阶段的可雇佣性都有不同的代表因素,见图1。
从图1中可以看出,获得工作阶段主要工作是求职应聘,需要专业知识支持人才获得工作岗位;从事工作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执行任务,需要相应的实践工作技能支持人才完成工作任务;变更工作阶段则对人才有更高的要求,在满足综合素质要求的基础上需要把握机会,转变自己的职业生涯状态,获得更高的提升。
具体到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的可雇佣性,考虑到毕业生的求职方向是以实践技能为主的用人单位,如企业、事务所等,雇主单位在招聘时着重考察学生的会审专业知识,对潜在雇员进行可雇佣性的甄选和鉴别。当学生获得工作岗位正式开始从事工作时,执行工作任务的技能成为其可雇佣性的最大体现。由于会审专业的业务丰富多元,会经常面对变更工作的情况,在这一阶段,学科理解和技能都不再是体现可雇佣性的主要因素,需要依靠全面的综合素质来面对调整工作、升迁或跳槽等多种复杂的情况。因此,对于会审专业的高职院校学生而言,可雇佣性并不是一种笼统的概念,需要针对其职业生涯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环境和不同条件,构建高职院校会审专业学生可雇佣性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