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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一
教育部发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用法律的形式把“戒尺”送到了教师的手中,让教育惩戒再度成为社会的热点话题,这对一线教师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然而,尽管教育惩戒在法律层面达成了共识,有了保障,但在实践层面如果把握不好“度”,依然会举步维艰,难以落地。
一、思教育惩戒之“痛”
在我国,教育惩戒,自古有之。《学记》中记载:“夏楚二物,收其威也。”这“夏”“楚”就是惩戒学生的树条,用来警惕鞭策学生,收到整肃威仪效果的。但改革开放后,随着“赏识教育”“爱心教育”等教育理念的渗透与传播,教育实践中对学生的惩戒,又成为了事实上的“雷区”,传承几千年的“戒尺”被束之高阁,或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偶有教师“逾矩”,一经媒体发酵,便顿成教育事故,在口诛笔伐的“炮轰”中,不管教师是否有理,大多以“挨板子”的结局收场,轻则点名批评,颜面扫地;重则师德考核不合格、降职处分、取消教师资格等,一辈子受到影响抬不起头来。于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育惩戒成了“高压线”,教师谈“惩”色变,不敢触碰,对学生的错误不能管、不想管、不敢管,“遇事绕道走”成了潜规则。这些怪异的教育现状,绝非空穴来风,危言耸听,近年来各地因教育惩戒引发的矛盾冲突、“校闹”事件、甚至弑师案件时有发生,屡见报端,令人痛心不已。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是脆弱的教育。
二、控教育惩戒之“度”
在新时代里,教师如何实施手中的教育惩戒权呢?
(一)把控戒尺力度。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生犯了错、违了规,如果不进行教育惩戒,学生以后就会肆无忌惮,无法无天,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其他学生的合法权益,当学生违反校纪法规、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或实施欺凌暴力行为时,教师应根据《规则》要求,在遵循法制原则的前提下进行教育惩戒,因材施教,精准施策,既做到通过真诚帮助,促使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的威慑作用。然而,教育惩戒是一把双刃剑,实施时需要老师具有相当的教育艺术和智慧。惩戒无力或缺失,施行不痛不痒的处罚难以起到矫偏纠错的效果,违纪学生会觉得无所谓,内心没有规则意识,难以树立起对制度、对纪律的敬畏感,达不到教育学生遵守规则、增强自律、改过向上的目的;而处罚过重,又可能伤到学生的“心”,导致其破罐子破摔,事与愿违,得不偿失。相反,若教师能根据学生犯错情形把握好惩戒的力度,则可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将学生引向成功,让学生一生受益。这如同一棵小树,歪了倒了需要及时扶正,否则会长成歪树。但是,这种扶正又必须适度,而且要把握撑扶的时机,讲究撑扶的方法,否则小树有可能会朝另外一个方向生长,用力过大还可能会把小树折断。可见,教育惩戒要拿捏好分寸,把控好“戒尺”上的力度,宁可不及,不可过度,做到管教有据,施教有法,惩戒有度。
(二)传递戒尺温度。
“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来实施”。印度著名诗人泰戈尔说:“不是槌的打击,而是水的载歌载舞,才使鹅卵石臻于完美。”这启示我们应秉承立德树人的教育使命,采用温情式教育惩戒,像一池春水一样,孕育着智爱的光辉,使一颗颗稚嫩的心灵趋于健全和完善。教育惩戒的温度来自于师爱,惩戒只是教育的手段,对人的终极关怀,才是教育惩戒的出发点和归宿。因此,教师实施教育惩戒时要“手持戒尺、眼中有光、心中有爱”,用合乎学生个体可持续健康发展、直抵学生心灵的创新的教育惩戒方式,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惩罚中注入人文关怀,尊重、关爱学生,最大限度地包容、帮助学生改过向善,使学生在矫正错误的过程中逐渐生成规则意识和道德意识,从而自由全面地发展,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健康成长和人生价值的实现。
三、行“绿色”惩戒之“径”
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教师应通过手中的戒尺传递师爱,用柔软、理性、健康、科学的“绿色”教育惩戒方式对问题学生进行处罚和警戒,以一种善良的干预,加强对学生的约束与保护。
(一)“延时式”惩戒。
“延时式”惩戒,即对违纪学生暂缓惩戒,而给予一段时间的自纠期和观察期,等时间到了,再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实施惩戒的一种教育方式。“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教育惩戒应因时而动、因人施惩。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学生一时无意犯错,也许事后后悔莫及,教师对这类学生应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惩戒的延时,就是对学生的尊重、包容、信任与期待,以唤醒学生内心的愧疚与羞耻之心,让学生心存感激地改正错误,使学生心身有所正,言行有所止。
(二)“诊疗式”惩戒。
“诊疗式”惩戒,是一种借助写作活动进行的心理治疗的教育惩戒。当然,这种写作疗法不是平时的写检讨、写保证,而是联系过错行为的因果,选取与之相关的主题,让犯错学生在特设的“写作诊疗区”进行自主写作。写作题目、文体、字数等不受限制,只要围绕“事非”把自己的内心活动表达清楚即可。通过写作,学生对所给的主题进行深层次的思考,经历自我“剖析——警醒——约束”的心理过程,思想观念、意识和行为悄然转变,开始反省自己的失范行为,实现从他律到自律的华丽转身。
(三)“联合式”惩戒。
“联合式”惩戒,主要指“学校+家庭”式的教育惩戒。家庭和学校应该是合作伙伴,是学生奔跑的两轮,是学生飞翔的两翼,既分工又合作,形成合力,家校共育。目前,中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家里是父母手心里的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因此,教师、学校只有联合家长,畅通惩戒过程中家校对话与理解的通道,才能有效地规避教育惩戒的风险,顺利、及时地矫正学生的不良习惯与过错行为。
“绿色”惩戒除上述三种外,还有“表扬式”、“减法式”、“无声式”等方式,这些绿色教育视域下的惩戒方式是教育惩戒领域的“绿化”,充满温情、饱含温暖、洋溢温馨。
总之,实施教育惩戒权,把握好“度”记心间。拿捏好手中戒尺的力度,传递戒尺育人的温度,坚守教育仁爱之心,以自己的智慧和大爱在学生心里播下理想的种子,根植规则的意识,定能拨云见日,看花盛开,收获教育美丽的风景。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二
站在老师的角度,我们支持使用适当的惩戒。
首先,进入初高中,更有甚有些五、六年级的孩子会有叛逆的现象。那么这时光用语言教育,我不认为会对孩子有任何作用。因为如果有用,孩子也不至于会有叛逆这种长期现象。那么这时,因为老师这个身份带给孩子的特有的严厉、不可侵犯的色彩,由老师去对孩子实施一些惩戒,相信能比父母更快更有效地纠正孩子的错误。
第二点,随着孩子学业负担的繁重,睡眠时间自然会减少,那么,白天上课打瞌睡也是常有的事。我们当然都知道,去学校是去学习而不是睡觉去的。因此,我方认为类似在孩子打瞌睡时,老师叫他们起来站一会,这种被有些父母称作“体罚”的措施是必要的。这时一种对“师德”的诠释,也是一种对学生负责的行为。这不是一种体罚,反而应该叫作是“充满善意的惩戒”。
科学研究显示:身体上的疼痛远比语言上的洗礼让人刻骨铭心。我始终认为从孩子变为一个好孩子光靠骂是没用的,要加上必要的惩戒。只有体会过身体上的痛,下次再想做这件事的时候才会三思而后行。你的话说过,他们只会当做耳旁风,吹过就算了,下次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最后一点,老师不是只教一个人,是教一个班的人,要对大部分人负责。有些学生上课“致力于”破坏课堂纪律,导致其他同学也无法听课,老师更无法教课。那么把这部分学生拎到门外是必要的。作为一名教师,保持课堂纪律是最基本的。
此外,为了能保证老师适当的对学生进行惩戒,国家、社会、学校、家长都要积极配合。国家、学校要制定相关的法律规定,让老师敢于适度的惩戒学生;家长不要大惊小怪,不要感觉自己的孩子像“青花瓷”一样,碰不得,老师让孩子站了一会就要去和老师拼命。当然了,老师惩戒学生也要把握好分寸,不能让学生身心留下创伤。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三
孙丽。
“惩戒教育”是当今教育有争议的热点问题。然而众所周知,惩戒是教育的手段之一,它和教育一样古老,自从有了教育也就有了惩戒。著名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育者的任务是既要激发儿童的信心和自尊心,也要对学生心灵里滋长的一切错误的东西采取毫不妥协的态度”。即使是在发达国家惩戒教育也并没有取消。美国法律规定,在学校执行教育法的过程中“教师可以用合理的适度的武力处罚儿童”。佛罗里达州达得县教育委员会政策第5144条规定,教师可以惩罚学生,这种惩罚包括用不超过二尺长、三—四寸宽、五寸厚的木板打不服从学生的臀部,但不能超过五下,并且不能造成身体的明显伤害。英国教师的惩戒权包括: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英国中小学生如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副主任孙云晓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不负责任的教育。”现实中我们也不难看到,缺少惩戒的教育直接影响了学生心理品质的健康发育,带来心理承受能力的弱化,不良行为习惯的膨胀等诸多不良后果。教育的一个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而惩戒在促进小学生的社会化发展方面具有其他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因此,学校不仅不可能远离惩戒教育,而且应将其作为基本的教育内容之一有效地加以利用。这对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这就要求教师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要以促进小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和信任学生,根据不同的学生特点灵活利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规范小学生的行为,引导小学生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基于以上认识,本文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我校“惩戒教育”的现状和做法。
一、对小学惩戒教育的现状的认识。
随着新课改的推进“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学生”以及“尊重学生,善待学生,赏识学生”已成为共识。小学惩戒教育意识轻淡,惩戒结果低效。“惩戒”二字成了教育中不可触及的“高压线”,以至于教师在工作中左右为难,如履薄冰。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小学惩戒教育的不可或缺性,教育实践也证明小学惩戒教育有不得不用的窘境。但在当前小学日常管理中却出现了有的教师对惩戒教育望而却步的现象。学生出现问题行为后,他们不敢对其进行必要合理的惩戒,怕被扣上“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帽子。
当前“不当惩戒”的概念模糊,使教师在正常教育行为中顾虑重重。小学教师不好把握教育的“度”,严厉容易出事,轻描淡写又无济于事。但是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教师的正常工作受到了影响,小学生的健康成长必然受到影响。
我国《义务教育法》明令禁止体罚,因此,教师体罚学生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都是违法的,这是不容质疑的。依据《义务教育法》赋予教师的教育权力,针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校纪规章的学生而行使的一种教育管理权。它既是基于教师职业地位而拥有的一种强制性权力,也是教师职务权利之一。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实际反映的是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行政关系,是一种以命令与服从为特点的、具有明显强制性的行政管理行为,具有合理性。但某些人以否定的心理偏执看待惩戒,总以为惩戒会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引发他们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或是产生忧郁自卑。由于人们(包括教师)对法律规定的模糊认识,对新课改理念的片面理解,学生及家长对有关“体罚”的法律法规的曲解和利用,导致广大教师正常教育手段的大幅度缺失,反映在教育行为中就表现为教育的无能为力。
二、对小学教育管理中实施惩戒教育的保障及意义的再认识。
1、实施惩戒教育的法律法规。
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8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200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2009年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都对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批评做出了相关规定。200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因此,教师惩戒权是法律赋予。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明确指出:“凡是需要惩罚的地方,教师就没有权利不惩罚,在必须惩罚的情况下,惩罚不仅是一种权力,而且是一种义务。”惩戒权是教师的一种职权,因此它不仅是一种教育权利,更是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特有教育权力。教育部2009年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较之于2006年曾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的一大显著特点就是明确保证了班主任教育学生的权利与权力。有研究指出:“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处罚,以避免失范行为的再次发生,促进合范行为的产生与巩固的一种权力,是教师的职权之一。”
2、惩罚教育的实施意义。
学生的成长过程是一个由“他律”走向“自律”的过程,作为发展中的尚未成熟的学生,首先必须接受外在的由教师代表社会所给予的强制规范的影响,这是一个促使个体社会化的过程。而惩罚是遏止个性的过分膨胀、矫正其非社会性行为的手段。惩罚教育可以改变学生狂妄、高傲的性格。惩罚教育可以熄灭学生狂妄嚣张的气势,及时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不管是谁犯了错,都必须接受惩罚。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惩罚教育可以深化学生对错误的认识,在惩罚中意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错误的,是不被认可的,是要受到惩罚的,从而记住教训,避免了错误的再次发生。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明事理,辨是非。惩罚教育可以使学生认识到哪些事情是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可以做的。惩罚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犯了错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接受惩罚,使学生明白了其中的权力和义务的关系,从而自觉维护集体纪律。另外在小学生这个年龄阶段,其心理发展是很不成熟的,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做出一些不良行为,这就需要对学生进行引导,在必要时也要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再加上当前学生家庭中,家长对学生的管教日趋薄弱,在这种情况下,教师的作用就日益突出,教师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家长部分管教孩子的责任。
3、教师惩戒权有利于完善学校教育制度化,促进社会和谐。
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具有维护学校秩序的作用。学校作为专门培养人的教育组织机构,其各项工作都应该有条不紊、井然有序地开展,这就需要靠一定的纪律来维护。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基本前提就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校活动的有序进行,消除那些违规行为对学校正常活动的不良影响。这有利于形成正确的舆论,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有效地抵制学生中的歪风邪气,维护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校教育制度,使得师生的权利义务、职责地位及其互动关系明确化,创造制度化、规模化的现代教育体制。学校就是社会的缩影,在学校阶段,恰当的惩戒手段可以使学生知法守法,因违“法”而被“究”,体验法律的严肃性及违法的痛苦,促成其养成良好的遵纪守法习惯,从而预防犯罪。这对于学生走出学校,步入社会有一定的意义,降低整个社会的违法犯罪率,这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三、我校在实施“惩戒教育”过程中的几点体会。
1、把握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教育”。
首先在实施“惩戒教育”的过程中,为教师积极搭建交流的平台,促进教师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交流,以此增强每位教师敬业观念与权利意识,树立尊重学生权利的新的师道观,转变教学观念,防止过于无视或过分依赖惩戒权。同时,要掌握以下原则,合理实施惩戒权:教育性原则、尊重性原则、灵活性原则、公正客观原则。引领教师要时刻明确惩戒的目的是教育,而非惩罚。明确要求:要求老师在实行惩罚教育的时候不能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在进行惩罚教育时不能恶语伤人,以粗暴、讽刺、挖苦的语言对学生进行惩罚教育;要求老师要明察秋毫,在进行惩罚教育时要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有一清二楚的了解,对学生犯的错误进行分析,是初犯还是屡犯,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都要清楚;实行惩罚教育时教师要做到公正平等,惩罚时必须因事而不因人而定;要求教师在实行惩罚教育时惩罚手段要灵活。惩罚教育要和其它教育相结合,单独行使惩罚教育可能会使学生产生抵触的情绪。另外还建立了相应的教育职责和监督机制,在保障教师合理行使教育权的同时,有效的保护学生的权益。
2、有效实施“惩戒教育”的经验策略。
(1)通过实施“惩戒教育”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
学生的责任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扮演各种不同的角色而逐步形成并不断增强的。当学生的行为符合各种规范时,我们就可以称其扮演了正确的社会角色;而当学生的行为与各种规范背道而驰时,我们则称其没有履行社会角色的要求,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通过实施惩戒,让学生改变那些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认识到自己的角色要求,并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学生在接受惩戒的过程中,可以意识到只有勇于承担责任的人,才能更好地适应和立足于社会。逐渐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是非感和正义感。为此,我校教师对日常行为习惯、教学常规、教育活动常规常抓不懈,积极促进每个学生责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于培养学生行为习惯有经验的老师,我校每学期都组织经验交流会,大家共同研讨,共同进步。其中,老师们提到学生的管理要从细节着手,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例如:有的老师让多次犯错学生作为班级制度的监督员,并写“告状”条,巧妙利用学生写“告状”条,对学生进行练笔;有的老师在解决学生矛盾时让学生进行“换位体验”,促其矛盾的化解;有的教师总是在学生犯错后先说“没关系”,让后和学生一起想补救的办法,让学生主动经历“处罚”等。
(2)通过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促进教师实施“惩戒教育”。中小学教育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以影响入学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的活动,其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具有很强的集体性和组织纪律性。当个别学生出现破坏集体纪律的行为时,往往会影响集体目标的实现,也会侵犯其他学生的正当权益.给其他学生带来不良影响。教师行使惩戒权就是为了维护集体纪律的存在,保证集体目标的实现,使更多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另外,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一种归属的需要,如果学生违反集体纪律。就会因此而得不到集体的认可或承认,缺乏归属感。教师行使合理的惩戒权,就是为了纠正学生的违纪行为,使其行为符合集体要求并被集体认可。学生在这个过程中也将逐渐树立起集体意识,主动地参与到集体活动中来,与集体共荣辱。学生一旦有了集体意识,班级对学生的影响也就可以促进“惩戒教育”的顺利实施。比如某班有一个“刺头”孩子,总是不服管教。家长也拿他没办法。这个班的老师在他犯错后从不和他起正面的冲突,先是让他先向老师把他违规的理由说尽,然后要求他在全班同学面前评理的机会,由班集体是所有成员对他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他向老师汇报自己的感受和认识。几次下来,这个学生的行为大有转变。
(3)通过培养学生的民主意识促进教师行使惩戒权的合理性。教师惩戒权的行使不是来自于教师的权威,而是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意愿和志向.被大多数学生认可。教师惩戒权行使的依据、原则和方式等,除了按照相关的法规制度和教育规律来制定.还应该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在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这样不仅切合教育实际,而且可培养学生良好的民主意识。当个别学生出现违规行为时,教师可以根据大多数人的意愿而对其行使合理的惩戒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教师的“独断专行”,在实施中更具有说服力,不仅可以让那些违规学生更乐于接受惩戒教育,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而且可以在学生心目中树立民主、平等的意识。比如:有的班级在对学生进行的处罚都是依据师生共同制定下来的规定,并不是由教师一个人制定的规矩。有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有变动,都向学生进行合理的解释。充分尊重学生在处罚中的权益。
另外教师惩戒权的行使有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马卡连柯认为,合理的惩戒制度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必要的。这种合理的惩戒制度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培养学生的责任感。锻炼学生的意志和人的尊严感,培养学生抵抗诱惑和战胜诱惑的能力。教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教育.无论是对学生的认知的提高、情感的陶冶、意志的锻炼,还是对学生性格与气质的形成,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教师在实施惩戒权的时候,因人而异。同样是作业忘带,有的孩子是保证换个时间带来,有的是接受相关作业的提问检查,还有的要留下把作业补上再回家。教师依据不同孩子的性格特点,在达到教育学生养成按时完成上交作业这一目的的前提下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尽量做到对每一个孩子的惩戒都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性格。
(1)进一步明确教师实施“惩戒教育”的具体要求。教育惩戒的目的是通过给学生精神上的触动或刺激来激发学生改正错误的决心或行为,但惩戒是一把双刃剑,教育惩戒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当的教育惩戒不仅收不到好的教育效果,还可能导致逆反和抵触心理,甚至会把犯错误的学生推向犯罪的深渊。因此,中小学教师惩戒权的行使必须要遵循一定的要求。
(2)进一步加强教师教育理论学习,促其惩戒行为的艺术性与科学性。
只有善意、友好的教育才容易被人接受,只有巧妙得体的措辞才能产生良好的效果。“亲其师,听其言,效其行”,教师的学识、人格、道德素质无一不在影响着学生。艺术的教育惩戒,它是老师一个善意的微笑,是老师一束关注的目光,是老师一句提醒的话语;它是沁人心脾的春风,是和风细雨,滋润着学生干涸的心田;它更是一只号角,促人不断奋进。
(3)积极收集可供研究的教育案例。
我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曾提倡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因:根;材:资质;施:施加;教:教育。孔子这一教学原则的提出,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性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从而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发展。同样,这一原则也是适应于教师的惩戒权的行使上的,老师在对学生惩戒时,要充分考虑到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有的学生可能就需要老师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他(她)就会明白老师的意思,从而改正自己的缺点或错误;而相反,有的学生可能比较调皮,老师在进行提醒时,仍然不能进行改正的,老师可以使用更深一些的惩戒措施,如课堂中的罚站,然后在课后抽时间帮他补习,根据每个学生所犯的错误给予相当的惩戒措施。总之,惩戒的方式不是单一的,考虑到学生的态度、事件的性质以及影响的范围的不同,可以交叉使用不同的惩戒方式。而不同的学生,不同的方法,不同的效果,这对于提高教师合理实施惩戒的能力,是一笔财富。如果经过进一步的分析研究,就能大大促进教师的共同提高。
没有爱就没有真正的教育,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正在成长中的学生来说,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小树不修不成才”,惩戒在教育中正起着“修剪”之功能。我们要让孩子既懂得爱的珍贵,也懂得原则的可贵,更懂得真理的可畏,我们需要谨慎地、恰当地使用惩戒,以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社会功能。以人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综合运用一切可能的教育资源和教育手段,才能更好地实现我们的教育目的。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四
近期,按照年初既定计划,一直在开展失信惩戒的制度研究与起草工作。项目组同志们发挥各自优势,集思广益,在制度起草过程中付出了较多努力。
期间,有一些点滴思考,在起草文件中我作了一些记录,供同仁分享。
一、明确失信的定义。
逻辑学上讲,有了精准的定义,才能有明确的外延,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范围”。以上命题的逆否命题是,如果定义没有考虑清楚,就难以有明确的外延。我们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比如失信范围到底有哪些,讨论中的症结其实是对失信的定义没有搞清楚。失信行为要聚焦“弄虚作假、承诺了不兑现、谎报瞒报”等问题。
二、失信的认定与惩戒。
失信行为存在于各业务板块,认定由各专业业务主管部门实施更为合适,这样既能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又能利用好既定的工作职责界面,缩短工作链条,提升认定效率。笔者之前一直不同意惩戒是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我们的惩戒措施主要是人事及评优方面的限制性条款,理应由负责人事及评优职责的职能部门来落实惩戒措施。南宁市出台这方面制度时就考虑到了这一点,最终还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来具体执行惩戒,因为组织人事部门掌握着所有人员的人事信息,这是落实具体惩戒措施的原始基础。
三、失信惩戒是否和违规违纪处理并行。
失信行为不同于违规违纪,二者在逻辑关系上是一种交叉关系,一种行为既是违规违纪行为,也是失信行为。还有,只是违规违纪,没有失信;只是失信行为,构不成违规违纪。
责任追究和失信惩戒可以并行。比如逾期还贷,银行既可以把逾期还款人放入失信记录,让其以后再贷款申请受到限制,也可以在对方长期不还款情况下,让法院执行收回其抵押的资产。同样,具体到企事业单位,一个人在发生违规违纪自然要受到纪律检查部门的责任追究,如果在违规违纪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谎报瞒报、提供虚假信息,自然要也要受到失信惩戒措施的限制。二者可以并行实施,不存在从重或者从严的选择情况。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五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称学校)及其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适用本规则。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
(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
(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
(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的;。
(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
(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
(一)点名批评;。
(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
(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
(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
(五)课后教导;。
(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教师对学生实施前款措施后,可以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家长。
第九条。
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
(一)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
(二)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
(三)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
(四)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
(五)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第十条。
小学高年级、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学校可以实施以下教育惩戒,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
(一)给予不超过一周的停课或者停学,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
(二)由法治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
(三)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或者经多次教育惩戒仍不改正的学生,学校可以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或者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对高中阶段学生,还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
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配合家长、有关部门将其转入专门学校教育矫治。
第十一条。
学生扰乱课堂或者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他人或者可能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的,教师可以采取必要措施,将学生带离教室或者教学现场,并予以教育管理。
教师、学校发现学生携带、使用违规物品或者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发现学生藏匿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责令学生交出并可以对可能藏匿物品的课桌、储物柜等进行检查。
教师、学校对学生的违规物品可以予以暂扣并妥善保管,在适当时候交还学生家长;属于违法、危险物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
教师对学生实施教育惩戒后,应当注重与学生的沟通和帮扶,对改正错误的学生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和需要,建立学生教育保护辅导工作机制,由学校分管负责人、德育工作机构负责人、教师以及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法律以及心理、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小组,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专门的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第十四条。
学校拟对学生实施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应当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学生或者家长申请听证的,学校应当组织听证。
学生受到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后,能够诚恳认错、积极改正的,可以提前解除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教师应当重视家校协作,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应当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
家长对教师实施的教育惩戒有异议或者认为教师行为违反本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学校或者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家长威胁、侮辱、伤害教师的,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保护教师人身安全、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情形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依据本规则第十条实施的教育惩戒或者给予的纪律处分不服的,可以在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作出后1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起申诉。
学校应当成立由学校相关负责人、教师、学生以及家长、法治副校长等校外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申诉申请,组织复查。学校应当明确学生申诉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受理范围及处理程序等并向学生及家长公布。
学生申诉委员会应当对学生申诉的事实、理由等进行全面审查,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原教育惩戒或者纪律处分的决定。
第十八条。
学生或者家长对学生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教师的培训,促进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育方式方法,提高教师正确履行职责的意识与能力。
每学期末,学校应当将学生受到本规则第十条所列教育惩戒和纪律处分的信息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规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方实施细则或者指导学校制定实施细则。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六
身为学生的我,我认为教育不需要惩戒。
教育在我国始终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身为教育大国的我们,住往在教育面前产生诸多问题,相信在座各位在受教育过程中也有许多问题,身为老师,面对一群胡搅蛮缠,不听教育的学生,经常让他们头昏脑胀,无从下手。在此情况下,有些教师不得不施行惩成,比如“体罚‘学生,在我看来,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体罚‘学生会对他们的身心造成不心的伤害,留下阴影。在一些同学承受范周之外的体罚,更是让他们的身体受到伤害。因此,教看不需要惩成。应该发布相关规定,规范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的行为。
在学习过程中,身为学生的我往往有很大的压为,经常会出现为不从心的情况。在此情况下,老师如果惩威学生,会让学生更加疲惫。
那么在教育方面,我们应该如何做?怎样来教育,不需要惩戒又该如何做呢?
身为学生的我,以学生的角度出发,应该以教育为主,小小的惩罚为辅,而不应该要惩戒。在学习过程中总会有一些喜欢揭乱的同学扰乱秩序,但是对于他们,我们应该教育。以前班里有一个捣乱分子,总喜欢打扰课堂,老师拿他没有办法,多次拎到教师办公室教育。多次教育:使他比以往相比,多少有些许改变,其实每个人都不是天生的捣蛋鬼,需要老师家长的教育,需要同学的影响,总会有所改变。对他的教育多少有些艰难,刚开始教育一两次,无果,只好请来家长一同教育,实际也没多大效果,老师从来也没有停止教育他,多次努力下终于有所改观。其实教育不需要惩戒。在其过程中,总会有让人无可奈何的时候,给他施加一些小惩罚,但这不是惩成,可以让他抄写当天学习的内容、等记,一方面可以惩罚一下,另一方面又可以巩固他的知识;甚至还可以让他写份检讨,发现自己的错误,所以教育不需要惩戒。
教育不需要惩戒。也希望各位同学能够自觉遵守规定,不扰乱,安心学,不要受到惩戒。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七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行为调控手段。长期以来,教育界对于教育惩戒的讨论一直存在。传统的教育惩戒方式往往采用严厉的体罚或是言语训斥,这样的方式不仅存在伤害学生身心的风险,也容易引起社会的非议。然而,在近些年的教育实践中,教育惩戒理念的转变带来了新的反思。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一种必要的手段,它的意义在于更好地引导学生行为、塑造良好的学生形象。现代社会对于素质教育的要求越来越高,教育惩戒的理念也逐渐被重视起来。合理的教育惩戒可以让学生认识到错误的后果,并且引导他们改正错误。同时,教育惩戒也能够加强学生自律意识,培养他们的责任心和纪律观念。因此,教育惩戒对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也需要不断更新与调整。在过去,体罚和言语训斥往往是教育惩戒的常见手段。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方式逐渐被认为是过时和不合适的。现代的教育惩戒更注重的是温和而有针对性的方法。比如,可以采用课内外训练、社会实践、自行反思等方式,让学生在实践中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而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改进的能力。此外,教育惩戒也需要结合学生的特点进行个性化教育,关注他们的心理需求和特殊情况。总之,教育惩戒的方式应该更注重对学生全面发展的关注,并建立起师生和谐互动的良好关系。
在实践中,教育惩戒新心得体会需要教师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教师需要理解学生,透过表面的行为看到深层的原因。有时候,学生的问题并不仅仅是在教育上,更可能是来自于家庭或其他方面的压力。教师需要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与学生进行心理交流,以找到适合他们的教育惩戒方式。同时,教师也需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除此之外,教师还应主动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教育理念,学习最新的教育惩戒方法,以适应时代的变化。
段五:结语。
教育惩戒是教育中的一种必要手段,它既是引导学生行为的重要工具,也是塑造学生良好形象的需要。然而,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更重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健康成长。教师在实践中应具备一定的心理素养和专业能力,关注学生的家庭背景和心理需求,与家长共同努力,实现学生的良好发展。只有如此,我们才能更好地进行教育惩戒,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来推动社会的进步。(1200字)。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八
优秀的教师以严苛的管理方法成就许多孩子的一流大学梦,但又因对违规违纪学生施以惩戒而遭到惩罚并撤销评定职称。教育需要规则,给学生规范以促进奋发向上,给教育以适当惩戒权助学生自律成材。教育适当惩戒,理所应当。过分溺纵,易助虎为患。
规则为径,成果为山,循径登山,方能行以致远,俯瞰众山。
西方哲学家有言:”人有两件东西不能抛却,一为头顶上的星空,二为道德下的自由。有规则才能成大事,无以规矩成方圆。”作为学生,我们本不应该在拼搏的年纪里贪图享乐,在本该成就功满的年纪里懊悔自责。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捍卫另一棵树,一阵风吹动另一阵风,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若想唤醒许多懵懂无知少年的“灵魂”,施以鞭策与鼓励方是长久之计。过分体罚与鞭策会使学生在敏感多心的年纪里患上忧郁等不良情绪,小则危害一时,大则毁掉孩子一生。教师施以合理惩戒,在教书育人同时也能护育孩子心灵。
惩戒是舟,鼓励是海,乘舟泛海,方能泛浪起伏,纵享美景。“成功的花儿,人们只羡慕它的娇艳,尔当初,他浸泡在泪和血水中”,冰心如是道。曾经“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的教育方式给我们以启迪,——适当鼓励一点点便能助人大跨步。时代催生先进教育观念,过去等惩罚落后的教育方式已被历史的车轮碾压成渣,新时代师生倡导亦师亦友的和谐关系。教师施以合理的鞭策,学生心甘情愿的接受,那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和人类辛勤的园丁”称谓便是实至名归。国外教师体罚需申请上报并对体罚年龄有上限,相关规则制度较为完善。探索中的教师惩戒权应借鉴多方。
惩戒是曲,善意是谱,依曲成谱,以惩戒之方式达到善意目的。
在《通往奴役的自由之路》中提及,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相对的自由是规则的约束。我们支持教师的惩戒,但倡导合理适度有效。我们也极度反感一些却为人师表却以变相体罚鞭打孩童的恶人。社会需合力查清教育界乱象。山东作为高考大省,升学压力众人皆知。家长心疼孩子但也要培养正确观念。教育局应协调统筹多方意见制定相关法规。唯有社会多方发力,教学互乐才成可见之景。
给予教师合理惩戒权,既鼓励了学生又惩戒了老师。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九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育家陶行知曾用一句话道出了良好的道德素质对教师的重要性,然而,近年来教师违规的行为却频频出现。
《惩戒规则》对校园教育做出了保障,同一天开始实施的另一则刑法修正案却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规范。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暴力化趋势,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案件时常见诸报端。
因教师管教、惩罚学生而酿成悲剧,近年来可谓频频发生。每次事件发生后,舆论都会质疑教师的惩罚方式不当,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要求严惩教师,加强师德教育;而教师群体却感慨,今后再也不要管教学生了,谁知道批评、惩罚之后会引出什么麻烦?但是,如果学校老师都不再管违纪违规的学生,学校教学秩序何以得到保障,而校园的欺凌问题、问题少年问题只会更加严重。
针对这类事件,在严肃调查追究责任的同时,必须反思怎样才能既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又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要给教师批评、惩戒学生以正当权利。只是概念化地强调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概念化地说赋予教师适当的惩戒权,都无法走出当前的困境。
在发达国家,对这类行为是可以罚站以及请出教室的。但我国现在只有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的原则性意见,而对于以罚站方式处理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通常会被质疑为体罚或者变相体罚,结果是老师干脆就不管,随便学生怎么做。在制定处罚细则后,学校要把具体处罚规定告知家长和学生,并和学生、家长签订协议,让学生、家长知道,如果学生违反了校规,将受到哪些处罚。不像现在,学生和家长会说不知道这类行为会受到什么处罚,教师也不知道处罚的尺度是什么,随意性比较大。
另外,要明确具体处罚的程序。对于课堂教学,应给予教师处罚不遵守课堂秩序学生的权利,并明确处罚的方式。而对于学生违反校园公共秩序,则应该组建学生事务中心(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专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负责调查学生的违规行为,举行听证会,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在新加坡,对于未成年的男生也有鞭刑的处罚,但执行鞭刑不是当事教师拿起鞭子就打,而是要经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以及事先明确的处罚规定,决定打多少下、打哪个部位,并在执行时有其他教师、家长监督。这就是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懂得规则、懂得违规之后受什么处罚以及怎样被处罚。
具体到上述事件,就不应该由当事教师直接处罚,而应该交给学生事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罚。比如,在校内多次违规,根据有关规定应该给学生什么处罚,就给学生什么处罚(处罚规定事先告知学生、家长,违规之后严格按规定执行,学生、家长也很难有反对意见)。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对,放任不管也不对。怎样适当批评惩戒学生,关系到我国中小学的教学秩序,也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对此,不能再模糊处理,必须明确体罚、变相体罚与适当批评惩戒的边界,以及适当批评教育的具体细节、程序。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惩戒不是要不要的问题,而是怎么才合适的问题。制定《惩戒规则》就是为了解决教育惩戒的尺度问题。《惩戒规则》将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并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为教育惩戒和体罚、变相体罚划定明确的界限。春风化雨和润物无声,才是教育最本真的样子;而没有情感和丧失底线的粗鲁式教育,则应受到正义的天然排斥。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
单位:大河第八小学时间:智渊2012年4月17日。
(单位:红寺堡大河第八小学作者:张智渊时间:2012-4-17)。
我刚刚从学校里毕业,就接了六年级的数学,我们班的马宏兵是。
一个典型的学困生,数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并且比较懒惰,成绩不理想也不主动学习,不能按时完成作业,对此我感到压力很大,但是有一点好的方面就是他挺聪明,学其他的东西挺快。
刚开始我用了很多方法但是都收效甚微,有一天我在网上浏览,无意间打开了赏识教育,看了刘宏老师的演讲,了解了一点他的教育思想,那就是赏识教育。
这种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周婷婷”,被新闻媒体称为“周婷婷现象”。
赏识教育是一种尊重生命规律的教育,总结的“花苞心态”调整。
了无数家庭教育中的“功利心态”,总结的“生命像一条河”、“全纳思维”、“先骄傲、后成功”等思维方式使许多家庭走向了和谐、幸福、美满。赏识教育是人性化、人文化的素质教育的好理念。它是实现自身和谐、家庭和谐、亲子和谐、团队和谐的秘方;是和谐社会的细胞工程。
周宏老师的赏识教育思想对我的影响很大,我就想这种办法也许。
对马红兵很有效,于是我在上课时候主动叫他回答问题,叫他上黑板做题,但是针对他的问题我不能给他太难的题,所以每天每节课我都会叫人上黑板,做不同难度的题,而对于马红兵我就让他做不叫简单的,我估计他能做出来的题,第一次我让他做了一道六分之一加六分之五的题,他做对了,我们全班为他鼓掌,并且我一再强调他的进步非常大,同学们也异口同声的肯定,马红兵满脸带着笑容坐下了,第二天我叫人上来做题的时候一向不举手的他也举起了手,我叫他上来同样让他做它能够完成的题,他又做对了,我们继续鼓掌,夸奖。从此我每天都会叫他上黑板做题,题的难度慢慢加大了,他上来的此说越来越多了,胆子越来越大了,上课敢举手了,不会的问题敢主动提出来了,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了,一个多月以后我发现他彻底变了,知道自己主动学习了,又是上黑板做题也错,但是他不再害怕了。期末考试的时候他考了71分,是一个让我没敢想的分数。刚开始给他们测验的时候他总是考十几二十几,最多三十左右,考完试我们又为他鼓掌,一起肯定了他的进步。这学期来他继续像上学期最后那样主动,积极。
马红兵的进步也是我的进步,使我认识到了一种全新的教育思想。
并表扬,逐步形成燎原之势,让孩子在“我是好孩子”的心态中觉醒;相反的批评教育的特点是注重孩子的弱点和短处——小题大作、无限夸张,使孩子自暴自弃,在“我是坏孩子”的意念中沉沦。不只是好孩子应该赏识,所有的孩子都需要。孩子是脆弱的,敏感的。适当的赏识是一种正确的爱,也是对孩子的一种鼓励和赞赏!有益于保护孩子成长的天赋,激发孩子内心的潜力,把成长的快乐还给孩子,让孩子在快乐中成长。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教育惩戒是指为了教育目的而使用的一种行为惩罚,用于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和错误态度。近年来,随着教育理念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惩戒的态度也在不断变化。新时代下,教育惩戒的方法和理念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改革。在实践中,我也逐渐有了一些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审慎使用教育惩戒(200字)。
教育惩戒是为了引导和纠正学生的错误行为,但我们必须审慎使用。在实际操作中,我发现过度或不当的惩戒往往会适得其反,导致学生反抗心理和逆反心理的滋生。因此,在使用教育惩戒时,我们应该注意合理的惩罚力度和合适的方式,同时要考虑到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发展需求。只有审慎使用教育惩戒,才能有效地达到教育的目的。
第三段: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200字)。
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不能忽视学生的情感需求。学生在犯错时,往往处于一个焦虑、紧张的状态,他们需要理解、支持和鼓励。当然,对于学生的错误行为,我们也要进行必要的惩戒,但要注重情感上的沟通和关怀。通过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我们可以帮助他们积极面对错误,从而更好地改正自己的错误。
第四段: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200字)。
教育的本质是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让他们自觉地去做正确的选择。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要积极引导学生思考,培养他们的自主性和责任感。要让学生明白惩戒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他们,而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我们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言行去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进取心,让他们认识到正确的行为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成就。
第五段:培养良好的教育氛围(200字)。
最后,为了促进教育惩戒的有效实施,我们还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良好的教育氛围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中,学生才能感受到老师的爱与关怀,愿意主动地纠正错误并改进自己。而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应起到良好示范和引导的作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同时,家庭和社会也要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教育的良好局面。
结论(100字):
教育惩戒是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们应审慎使用教育惩戒,关注学生的情感需求,激发学生的内在动力,并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氛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教育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教育和成长。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二
过度惩戒教育是指一种过于严苛、残酷的教育方式,其特点是把学生的错误行为视为“违法”,采取类似法律的惩罚措施加以判定和执行。这种教育方式虽然可以解决短期内的问题,但影响长期教育效果,应该尽可能回避。
过度惩戒教育的缺点主要有两个。首先,它容易引发学生逆反心理,造成学生的厌学情绪,导致教育效果严重下降。其次,过度惩戒教育会给学生带来心理创伤,尤其是对于那些心理较为脆弱的学生来说,其后果无法承受。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减少惩戒的数量和强度,尽可能缩小对学生身心的损害。教师可以采取建议、引导和启发的方式,引导学生理解错误的严重性,同时也应该在教育中充分重视学生的自我意识和主动性,让学生逐渐获得自我认知和自我调节的能力,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第四段:采取鼓励之策。
除了减少过度惩戒外,我们还可以采取引导和鼓励的方式来培养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自信心和积极性。这种方式不只是单纯抱怨问题,更应该科学分析原因,明确重点,给出具体建议和行动方案,让学生明白自己的行为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激发他们的良好行为规范,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第五段:总结。
总之,过度惩戒教育的负面影响是显然的。我们应该在教育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引导学生,既要让他们了解自己的错误,又要尊重他们的尊严和自主意识,不断加强他们的自制力和自我调节能力,最终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只有采取正确的教育方法,才能使学生发展成为有品德、有道德的合格公民,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三
近来,青岛市政府出台规定,允许中小学老师对违反纪律的学生进行惩戒。对于此事,不同的人持不同的态度。而在我看来,这一规定是合理的。对犯错误的孩子进行适当的惩戒,是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但不是温室里的花朵。
小惩大戒,可规范行为。
首先,如今的孩子过于娇惯。他们一出生就成为全家人的焦点,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甚至是七大叔八大姨都争着想把自己的爱灌输在自己宝贝的身上。久而久之,孩子被宠得无法无天,成为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凡事都以自我为中心,眼中没有一点规矩。而到了学校这个不仅仅是“教书”,更重要的是“育人”的场所,这些孩子难免会有不遵守规定的行为。在这时候,如果不对其进行一些惩戒,只怕以后会更加猖狂。
再者,学校就是一个小型社会,学校的规章制度就是社会秩序。如果一个人在学校不遵守规定,那么,他将来到了社会,也会成为威胁社会稳定的危险份子。所以,对那些不遵守规定的学生加以适当惩戒,是完全有必要的。至少,可以纠正他们在家里养成的坏毛病,帮助他们正常成长。
小惩大戒,可以增强认知。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在踏入社会时,经常四处碰壁。被人嫌弃,遭人拒绝。这是因为他们身上背负着太多的错误想法与做法,却不自知。如果在中小学时期,老师就对他们的错误进行纠正,进行惩戒,那么,他们就会及早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从而帮助他们在踏入社会时少碰壁,少翻跟头。
越早认识到自己的不足,越早改正它,越是人生中的幸运。
小惩大诫,需把握尺度。
规范管理固然是好事,但如果惩戒过度,不仅会对学生造成伤害,也会浪费时间。虎妈狼爸式的教育,确有其积极性,但并不值得学习。如果不能把握好惩戒的力度,就容易形成经常性地体罚,这是不利的。如果不能把握好惩戒的范围,刻意去追求一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同样不利于学生的学习与生活。
人生路上既有鲜花美景,也有荆棘险滩。美好与不幸总是并存,快乐与痛苦总是共生。正因为这样,你的孩子不能是温室里的花朵,更不能是野蛮生长的野花,而应是一朵善良,独立,坚强,有原则的向阳之花。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四
学校教育惩戒是现代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需要掌握正确的教育惩戒方法,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在我的教育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教育惩戒对学生的重要性与有效性。
教育惩戒方法应遵循情感教育的原则,以启发式教育为基础,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及时作出相应的反应。具体来说,正确的惩戒方法包括制定规则、通知家长、给予课外任务、扣分、暂时离开现场等,需要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信任关系。这样做可以达到良好的效果,使学生从内心理解自己的错误行为并努力改正,同时还能促进班级风气的和谐发展。
在实施教育惩戒时,应根据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于有些学生,我们应该通过利用课外时间为他们开展有益的活动来激励他们;对于一些不听话的学生,可以采用口头警告,或者警告一次后发动其他的学生使他们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让他们自觉改正。此外,在实施教育惩戒时,还应注意公平和严格执行,积极督促学生改正自己的错误。
课堂上,降低教师的处罚力度,改变手法,采用更加人性化、有效的方式,能够更好地引导学生进入到教育活动之中。而面对学生的不同反应,教师也要灵活应变,根据不同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针对性的措施。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教育惩戒是一种既通用又有针对性的教育方式,能够帮助学生自我管理,提高认知能力。
第五段:结论。
总之,教育惩戒是教育教学中不可缺少的一环。以正确的方法和合适的态度进行教育惩戒的实践,能够起到预防和纠正错误的作用,使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学校生活,养成良好的学习作风和行为习惯。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惩戒的作用,教师在实施过程中应注意方法的灵活性和实施的严密性。同时,也应不断自我学习,加强自身对教育惩戒的研究,为更好地实现学校教育的目标而努力。
最新教育惩戒的感想(模板15篇)篇十五
近年来,社会对于教育惩戒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教师常常使用体罚等严厉手段来惩戒学生,这种做法引起了广泛的争议。然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对于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在我的教学实践中,我也逐渐体会到了教育惩戒新心得。下面我将从教育目的、方法选择、效果评估、家校合作以及对学生个体差异的关注五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体会。
首先,教育目的是最重要的。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而并非单纯地惩戒他们。我们不能忽视学生的个性差异,也不能一刀切地对待问题学生。教育惩戒的本质是为了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而不是简单地惩罚他们。因此,当我们进行教育惩戒时,一定要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培养他们的自我反思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其次,正确选择方法是关键。在教育惩戒中,我们应该避免使用过于严厉的手段,尤其是体罚等侵犯学生尊严的行为。相反,我们应该采用更温和、更有效的方式进行教育惩戒。例如,可以采取口头批评、退让式交流等方式,让学生明白自己的错误,并意识到正确的行为方式。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让学生参加一些相关的活动,提高他们的自我实践和解决问题能力。
第三,评估效果是不可或缺的。在教育惩戒过程中,我们要及时地对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教育惩戒的有效性。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学生的行为变化、听取学生的意见等方式,了解教育惩戒对于学生在道德、行为等方面的影响。只有经过评估,我们才能对教育惩戒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调整和改进,使其更加科学、合理。
第四,家校合作是必不可少的。教育惩戒不仅仅是在学校中进行,家庭的作用也非常重要。家长和教师应该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制定适合学生的教育惩戒方式和方法。双方要积极沟通,及时分享学生在学校和家庭中的表现,共同解决问题。只有通过家校合作,教育惩戒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帮助学生更好地成长。
最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是必须的。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性格、背景和需求,我们不能将他们一概而论。在进行教育惩戒时,我们要尽量了解学生的个性特点,灵活地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有些学生可能需要更多的额外支持和关注,而另一些学生可能需要更多的自主学习的机会。个体差异是不可忽视的,我们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在教育惩戒中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总之,教育惩戒是我们在教育实践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通过我的实践和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了教育惩戒的新心得:教育目的是最重要的,正确选择方法是关键,评估效果是不可或缺的,家校合作是必不可少的,关注个体差异是必须的。只有在多方面的努力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实施教育惩戒,帮助学生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