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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一
为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有计划、合理地使用我校的公共资金,我校将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保证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的支出,使我校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促进我校的发展。我校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如下:。
这学期,我校认真执行了高等教育部门关于经费使用的规定,充分认识到合理使用每个学生公用经费的重要性。这次检查是必要的,也是重要的。为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成员有田、、陶有才、。
1、基本情况:我校教职工8人,5个班,学生79人。
2、预算编制的开发和管理:。
学校财务人员要参与中央对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预算学校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各项支出,详细做好各项收支日记,专款专用,对口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
3、公共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是:。
(1)加强我校财务管理,学校所有经费由学校财务人员按有关规定领导,不存在以任何理由单独收费的现象。
(2)认真执行报销制度,努力规范资金使用,杜绝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所有报销发票应手续齐全,每张发票应标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见证人签字,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
(3)学校内所有物品由学校老师轮流购买,学校领导和财务人员不得参与。
(4)任何较大的学校采购都必须经过学校教师民主会议讨论决定后才能实施。
(5)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中心校相关文件执行。
(6)各种设备、仪器、教具、办公用品等物品需要购置,需经全体教职员工会议决定后,方可追加购置。
(7)学校经费使用情况由校审组每月核定公布一次。
(8)在保证办公经费的前提下,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4、存在的问题。
在公款使用中,所购商品向业主索要发票时,业主因数量少、金额小,不愿意开具正式发票。有的业主没有官方发票,只有个别业主给收据,甚至有的业主连书面文件都没有。比如他们从农民那里买扫帚和扫帚,农民不会写字,给公款管理带来很大的麻烦。
疯癫过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学习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领导,认真把关,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办实事。在公共资金的使用上,要力求统筹规划,保证重点,精打细算,学校的长远规划与短期安排相结合,勤俭节约,努力提高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满意的教育。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二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三
全乡共有379人享受农村低保,全部低保金都逐户足额兑现到了对象户。全乡有城镇低保7人,所有资金也全部兑现到位。另外有37个临时低保对象补助金也全部到位。同时在20xx年内的所有生活补贴也全部发放到了对象户。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四
严格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原则要求,既要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又要避免浪费。做到专款专用,用于业主和施工单位采购开展疫情防控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快速诊断试剂等物资,购买口罩、防护服、额温枪、洗手液、消毒酒精、防护头盔、喷雾器等医药物资,悬挂张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四)省道445线九若路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支出疫情防控费用50.57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下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五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六
新进厂员工我们都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针对劳保用品,有专门的值长进行培训,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安全带、上岗人员必须要穿戴的劳保防护用品等。每天都会有安全员到现场进行巡查,对在工作期间不穿戴劳保用品的人员给予处罚、警告。并请劳保用品代理技术员进行一次劳保用品使用维护的基本知识,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如何穿戴维护劳保用品,爱惜劳保用品。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保障相关财税政策取得实效和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仲恺高新区财政局根据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税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惠财监函[2020]9号)文件要求,成立检查工作小组,从5月22日起对各园区、各镇(街)、区防疫小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共19个单位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的使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检查组实地听取各单位在疫情期间捐赠款物资收发、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的具体承办工作程序、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执行情况汇报。检查组按照检查内容要求,采取调阅财务账套资料、会计报表凭证、抽查盘点库存物资、核对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对每一笔捐赠物资、资金的入账情况,捐赠物资及资金使用的去向,报批审核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查证。截至5月22日止全区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2200多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0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区级投入资金1950万元。
目前,全区正处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下来我局将继续毫不放松做好各项疫情防控资金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做好督促指导。为提高疫情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对疫情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并强调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资金预算,加快支出进展。严禁“搭车”用钱及挪用、挤占和浪费等现象,要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扩大疫情防控资金支出范围。二、加强监督管理。加强疫情防控资金的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资金的支出进度,及时对监控发现问题进行实时提醒和督促纠正。同时,将在疫情结束后开展重点项目现场检查,对疫情防控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依法处理。三、开展绩效评价。针对疫情防控资金的特点,在提高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成效的基础上,落实好资金跟踪问效,确保绩效管理不缺位。通过对疫情防控财政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自评和重点评价,通过评价、探索、完善资金管理长效机制,为今后加强应急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八
全乡范围内的所有民政对象户都是按照上级要求的相关程序进行报批,同时全面接受上级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程序规范合法。
由于xxx属高山地区,农户居住比较分散,在各项资金的发放上不同程度的存在有村、组干部代领,乡政府都是督促实际兑现到位,签回领款表册保证了资金发放到对象户。
特此报告。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九
制作相关横幅加强防控宣传开展疫情知识讲座培训临时隔离房间等其他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
我县涉及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补助省重点项目共有4个,共下达资金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项目全部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进行实施,产生费用已全部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中列支。
(一)漳扎镇旅游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4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二)漳扎镇国际生态旅游魅力小镇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51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中列支。
(三)国道544线双河至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产生疫情防控费用77.33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四)省道445线九若路项目。按照疫情防控专项补助金使用要求,用于防疫药品、物资、宣传教育等疫情防控必须的其他支出,共支出疫情防控费用50.57万元,已在疫情防控专项补助资金列支50万元。
下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保障项目有序有效开展,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
优秀作文推荐!为加强我县环保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环保〔20xx〕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二
根据省、市关于民生资金专项审计督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局、区文广旅新局对20××年以来我区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农村文化建设奖励资金、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三
为加强我县环保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x环保〔20xx〕144号文件要求,我县对20xx年以来环保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7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4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4万元,每个生态村补助资金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8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13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20xx年我县环保专项资金共16万元,具体为:
1.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有2个村庄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2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村庄的环境治理、绿化、排水管网建设等工作;2.畜禽养殖企业治理,有3家养殖由企业开展畜禽养殖一般治理,1家养殖企业开展畜禽养殖示范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8万元,其中示范工程5万元,一般治理企业每家1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3.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我县有2个乡镇开展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目前已全部通过验收。项目总计拨付资金6万元,每个乡镇3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到位。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规划的编制、环境治理、绿化等工作。
总之,我县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上能够严格执行《xx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但是,还存在资金兑付不太及时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改进,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最新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案例14篇)篇十四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分总则、资金预算与分配、资金使用与拨付、资金管理与监督、附则5章31条,自1月1日起执行,下面是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年度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