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心得是对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收获、感悟和反思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提高学习效果。看到别人写学习心得,我也想写一篇了。从学习心得中,我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有关自己的学习方法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学习心得是一种对自己成长和进步的记录和总结,对于提高学习能力和成绩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心得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一
近年来,我国社会发展迅速,法律法规也不断完善。而作为职场中的一员,熟悉职业法律法规对于我们的职业发展至关重要。在工作生活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职业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要性。通过了解和应用职业法律法规,我在职场中收获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
首先,熟悉职业法律法规可以保护个人的权益。在现代职场中,尊重个人权益的同时,个人也需要主动了解自身的权益与义务。了解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们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防止遭受不公平待遇和侵权行为。比如,在面对合同签订和解除方面,我们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权益,避免因不了解法规而受到损失。通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了解到,职业法律法规对于保护个人的劳动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其次,了解职业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利益。企业为了长远的发展,也需要秉持法律法规的原则。熟悉法律法规,可以帮助企业合规经营,避免违法行为给企业带来的信誉和经济损失。在企业中,我们要遵循劳动法,保证员工的权益,同时也要遵守竞争法规,避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职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使我在工作中能够更好地把握企业利益和法律之间的平衡点,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发展。
第三,了解职业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职场的公平正义。在职场中,有时会面临各种纷争和争议。了解职业法律法规,能够避免争议的产生,维护职场的和谐稳定。比如,通过学习和应用劳动法,我知道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和雇主的合法权益,从而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正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避免诉讼和纠纷的发生。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引用,使我在职场中能够更好地保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推动职场的平等与和谐。
第四,熟悉职业法律法规可以提高职业素质。一个优秀的职业人士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熟悉职业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了解职场规范和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我始终遵守职业的道德规范,遵守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同时,我也能够更好地了解职场的合法和非法行为,学会正确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让我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素质。
最后,熟悉职业法律法规可以提高个人的自我保护能力。在职场中,利益冲突和劳动纠纷时有发生。了解职业法律法规,可以帮助我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避免违法和违规的行为。通过学习职业法律法规,我学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不会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陷入非法和不当的行为。职业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和运用,使我具备了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能够更好地应对职场中的风险和挑战。
总之,职业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和企业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学习和应用职业法律法规,我深刻体会到了其对于个人权益的保护、企业利益的维护、职场公平正义的实现、职业素质的提高和个人自我保护能力的增强的重要作用。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我将继续深化对职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和应用,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为个人和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二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 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三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可以寻思将其写进心得体会中,这样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那么条例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恰当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学习法律法规心得体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
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员工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的集中培训和学习,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对从事教育这项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作为教师,我们应该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我们应该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必须自觉地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既要以学问教人,又要以道德范人。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我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我觉得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都给予关注。今后,我会寻找孩子身上更多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使他们能正确地认识自己的优点和不足,更好地帮助其进步。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再次学习,我深刻地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还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全体学生都能健康快乐地成长!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五个环节。
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
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行为;
第四,在坚持合法性的原则下应当充分考虑管理对象的意志,使多数管理对象能够接受、理解和支持。
准确。准确是确保案件正确的关键。首先是适用法律必须准确,不能张冠李戴;第二,认定事实必须准确,证据必须确凿,不能有任何脱节、含糊之处;第三,行政执法文书的叙述必须准确,必须能真实地表述交通行政机关的意图,要明确易懂,不能产生歧义。
高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有很强的时效性。
首先,国家交通有关实体法和执法程序法都对时间有明确的时间规定,这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作出的行政执法(处罚)决定生效后,当事人逾期拒不履行的,必须即时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所以,交通行政机关必须提高效率,克服官僚主义,保证反应灵敏,决策果断,指挥权威,处事迅速。
在加强和完善交通行政立法,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还必须健全以交通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的监督检查体系。没有健全的监督检查制度作保证,交通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则难以实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对人采取具体的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的对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为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准则,好坏有奖惩,在严格执法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两个方面起到保障作用,必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的交通行政机关各项执法职责,建立起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交通行政机关内部各执法单位各层级和各个执法人员岗位,明确责任范围、职责、权限、执法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将考核的结果与执法人员的任用结合起来的一种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行政机关内部对执法活动的直接监督检查,是关系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否得到全面实施的重要保障措施。鉴于行政执法包括了内外部两个方面入手。那么,交通行政机关如何开展好有效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呢?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六种方式。
一是由上级交通行政机关组织检查组,对本级和下一级交通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定期检查就是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根据需要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的法律、法规、规章,有计划、有步骤地根据预定的时间进行检查。不定期检查是为了了解某个法规的执法情况,临时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一定要深入调查了解,不能走过场、严防流入形式,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及时纠正。
二是建立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下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其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以书面形式报告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上一级交通行政机关对实施中的问题要组织深入调查,解决存在的问题。这样,有利于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实施,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主要是从交通局机关选出几名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活动,这样可以督促交通行政机关及时纠正违法失职的具体行政行为。
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
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根据县师培办的工作安排于5月10日前往县委人民大会堂参加了临高县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讲座,主讲人韩小鱼博士,她详细得我们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等,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在《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了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行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但有时也有耐心不够的时候,今后要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用显微镜看其不足,我们彼此一定都会多得许多快乐。
人者德为先,只有有德行的人才能用自己的言谈举止去感染别人,影响别人。教师就是这样的职业,用德引领,以灵魂塑造灵魂。关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暂行办法》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我都努力践行,严格要求自己。我觉得作为一名教师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能够站起来,也能够蹲下去去,让学生进而亲之,素而敬之。在与家长的相处中,努力做到在沟通中相互了解,在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我们教育行列之中,古往今来有无数的楷模和先进为我们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感人的篇章。虽然许多楷模与先进的事迹我并非熟知,比如我国著名教育专家支玉恒,他的那种执着与坚持,敢于挑战与自信的精神深深的感染着我,我觉得自己缺少的就是这样一种精神,去寻找这种精神,让自己在当今社会纷繁复杂的环境中能够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根据洛阳市卫生局洛卫【20__】39号文件,我们学习了《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规范各种行为。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又一次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法律观念、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规范执业行为,强化“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着很大作用。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那就是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在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医务人员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必须遵守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基本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律法规为我们的医疗安全提供了保障。法律规定护理人员的配备指标,医疗机构被批准的开展科目,医务人员的执业资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等都是保证医疗安全的前提,只有这些到位了,人员遵守了,我们的医院管理和诊疗服务才能规范。
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经常警示自己各种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查摆问题是否准确,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规范管理,规范执业。做到法律法规时常学,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做到知法守法,提供更优质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四
有关法律问题的文件就有328件,这期间国务院还制定了700多件行政法规,各地方省级人大制定和批准了5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仅八届人大五年间,就立法118件。通过普法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在执法中,更加注意执法的公正性。
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的一个缩影,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所谓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的属性所决定的。我们执法的对象大多是人民群众(驾驶员),遇到的问题大量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有的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后果的,应教育其纠正。如果言语粗鲁,行为野蛮,不但不能纠正其违法行为,而且会增加违法者的对立情绪,破坏政府形象。执法讲文明,要求有礼在先,出示证件在先,态度和蔼,举止端庄,教育疏导,以理服人,既是执法人员文明素养的展示,也是行政执法不可缺少的必要程序。实践表明,大多数违章违法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工作做到家,违法行为是会纠正的。因此,文明执法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树立交通行政执法队伍新形象的根本保证。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六十条和六十二条中的法律责任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违犯法律规定,徇私舞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具体要求。
在实践体现文明执法上,还要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和法律意识。文明执法必须普遍提高人民群众素质和对交通执法工作的认识,使人民群众在行使他们的权力的同时普遍并愿意承担法定义务。要加大普法教育,单位负责宣传的部门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而且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而使人民群众了解交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明确不接受处罚或粗暴依法执法是违法行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执法环境成熟的情况下,文明执法才能顺利进行。
总之,通过学习我的自身素质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一定会克服自身的不足,在工作中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立足本职、不断努力、不断进取,争取多到执法现场学习,取得业务和思想上的双提高。还有要不断提高工作创新意识,在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五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六
法律法规是社会进步与稳定的基石,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在我国,尊法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通过长期的实践和体会,我深切认识到严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社会稳定、正义公平、自身权益、道德底线和文明进步等角度进行阐述,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手段。遵守法律法规,不仅是对个人的约束,更是对整个社会秩序的促进。只有人人积极遵守法律法规,才能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维护社会平安。作为公民,我们要尊重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不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底线,坚决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段:正义公平。
法律法规的存在是为了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作为公民,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当我们遇到纠纷或有争议的时候,应该依法维权,不以暴力、欺诈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处理。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充满公平正义,每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待遇和公平对待。
第四段:自身权益。
法律法规不仅是约束我们的行为,也保护我们的权益。通过遵守法律法规,我们能够保证自身的安全、尊严和财产的安全。例如,在道路交通中,遵守交通规则可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时,在经济活动中,遵守市场规则能够维护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坚守法律底线,尊重法律的权威,我们才能确保自身的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段:道德底线与文明进步。
法律法规不仅是对公民行为的外在规范,更是对公民道德底线的内在约束。在遵守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能够培养出良好的道德意识和行为习惯,更能够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在文明社会中,每个人都应该遵循基本的道德规范,积极传递正能量,营造尊重他人、互助合作的良好氛围。只有每个人都内化为自己的行为准则,社会才能持续进步。
第六段:结尾。
严守法律法规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从社会稳定、正义公平、自身权益、道德底线和文明进步等多个角度来看,严守法律法规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敬畏感和庄重感,做到遵法守法、诚实守信,不做违法行为的先行者。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形成人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氛围,我们才能共同创造出一个和谐稳定、公平正义的社会。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七
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精品5篇】,供你选择借鉴。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教师法》规定教师(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自古就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但“育人”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有新的内容,现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这就要求老师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通过对《教师法》的的学习,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其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好榜样。
再次,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有人说,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所以,教师的职业道德已不是个人意义上的品德问题,而赋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即关系到千百万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未来。因此,用实际行动诠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是每一位合格教师必须做到的!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最近我再次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党章有了更新更高的认识,对我们党的性质,理想目标,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党员义务权益有了更深的理解,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的政治理论和基础知识教育,从而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革命理想信念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崇高责任感。
新党章的总纲部分首先阐明了我们党的性质及崇高理想和最终目标,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通过对新党章反复的学习和思考,我尤其对党员应具备的素质,应履行的义务,应享有的权利,应承担的责任有了进一步的明了和定位,对党员的先进性要求有了更加清晰具体的理解,自己的思想理念也得到了新的激发和升华。从我来讲,过去在履行党员义务,保持先进性方面虽然做了不少工作,但与党和人民及新形势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实际中,进一步按照党章要求,加强党员修养,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把党员的先进性具体体现在工作岗位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真正发挥一个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和积极带头作用,永远保持先进性,积极为我馆的发展作贡献。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我认识到:我们每个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的章程,永葆先进性和争当优秀党员,还应努力做到以下两点:
1、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质统一起来。同时,我们每个党员要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经验思想,心得体会等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而推动自身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与时俱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工作。
2、努力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要求全体党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从中可以看出,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也是每一个党员所必须坚守的信念意识。但是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却必须善于变化,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做具体的改革,调整,变化和创新。我们必须把坚守宗旨信念和开拓创新统一起来,既要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联系实际,开拓创新的具体行动。这样才是更好地实践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以上仅是我前阶段学习新党章的点滴心得体会,与其他领导和同志们相比,自己学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决心进一步加强党的理论和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密切联系工作实际,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更加勤奋扎实的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我馆的服务水平,这是学习党章的最终目的。
近日,学校开展了相关法制宣传活动,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后,对于社会主义的法制体系有了更深刻更全面的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诚然,“规矩”在此可以理解为约束我们的法律法规。法之所以能成为人们行为的规范准则,主要是通过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方式来对社会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任何社会的法都具有的。
在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而我们的生活也紧跟着时代的步伐,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单位组织开展的法制讲座和法制知识竞赛,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1、要积极主动学法、懂法。认真学习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意识、规范我们自身的行为,而且有利于维护我们自身权利。如道路交通安全法就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学习了该项法规后在以后的日常出行中,就会主动参照该法律规范约束我们的行为,减少出行中出现的意外和伤害。
2、要做到自觉用法。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实现法律公正,人人平等。在学习一系列法律法规后不仅要“学法知法”,更重要的是学会“用法”。比如面对突发事件时,首先要保持冷静,再者可参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来处理所遇到的问题。而当前建设生态文明也可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和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条例来建设和维护我们的家园。
3、要规范自觉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学法懂法是前提,怎样用法是关键,而能够自觉守法才是真正完善地落实了这一活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活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为自己为单位为社会树立行为规范,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次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形成良好遵守法律法规的观念,只要这样才能真正地知法,用法,才能把守法落到实处。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的社会里,只有学好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也为单位为社会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一起学习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等。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阶段,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在生活中,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常常受到监护人、教师及其他成年人的侵犯,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的人格和自尊心。如:在一些学校里,侵犯学生权利、伤害学生自尊心的现象时有发生,或多或少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如有时罚站,有时一个学生违纪全班同学挨批,优待尖子生,有时对后进生态度粗劣等.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有关法律的规定,严重危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因此,我们教师要全面准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杜绝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应该让他们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则十分必要。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特殊保护,做好他们的培养教育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八
暑期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为一名教师,我们应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承担起培养下一代人的责任,塑造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
一、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爱岗敬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更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基石。一位老师只有具备了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才会在教育实践中,全身心地投入,潜心钻研业务,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理论知识,广泛搜集最新教育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我想,既然我选择了教育事业,那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因此,在工作中,我力求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地完成每一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求最好,但求更好,不断地挑战自己,超越自己。
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就要有一桶水。”诚然,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的今天,我认为“一桶水”是远远不够的,而应该是“源头活水”,如果你经常计较个人利益,把教书当成一种索取,就难以引导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对此,我始终把无私奉献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作为一种崇高的信念,自参加工作以来,从没因事耽误学生一节课,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并且每节课都进行检查,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认真分析学生不足的原因,及时查找在备课和上课中的不足,反思自己的教学。八年教学教育工作,虽不算很长,但我知道对于一个深爱自己事业的人来说,必须把学生放在第一位,把自己的事业放在第一位,时时刻刻为自己的事业奉献着。八年来,每每想到一批批学子成长进步,我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真正体验到人生的价值,奉献的可贵。
二、爱上学生,安于教学。
有句俗话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他,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能教育孩子。”因此,教师应用自己博大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教师只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才能去精心地培养学生,只有爱得深,才能更认真、更耐心、更细心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教育学生,最重要的是要倾注爱心。教师没有深切的爱就难以收到理想的教育效果。用爱心架起师生心灵的桥梁,注意寻找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及时给予表扬,增强学生学习的自信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生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及时排解学生的思想困惑,公平地处理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理解“差生”,从不冷嘲热讽,而是耐心地帮助他们找差距,给他们安排适当的角色,让他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感觉到自己存在的价值。对于他们的一点点进步及时给予鼓励,使他们感到自信。
三、爱生上进,严于律己。
“教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就要成为一条常流常新的小溪。”这就向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老师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完善自己,以求教好每一位学生。于是我不断勤奋学习《新课程标准》及新理论,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听课、讲座等活动,与同组老师们共同探讨教学中的每一个困惑,结合本组的实际情况认真钻研教材,备好每一堂课,尽量做到理论和实践互动,努力成为一名乐学善思的学习型老师。
作为培养人的专门工作者,应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其品德操行有着巨大的社会影响性和对学生的熏染性。学生无所不在消息无所不通,教师言行上的任何不检点,人格上任何不完善,都会影响到自己的学生,并会影响教师的教学效果。在学生眼中,教师是偶像的代名词,他们不容自己的偶像有任何的瑕疵。应以身作则,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人常说:“无德不成师”、“有其父必有其子”都阐明了这浅显而又深刻的道理。要有好的学生必须要有好的老师,只有教师的言行正直高尚,才能用自己的道德思想逐渐感染并逐渐支配学生的思想感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给学生一个美好的印象吧!严格按照《规范》中的要求去做,保持廉洁自律,坚持高尚情操,努力促进道德认识,不断地自我评价、自我约束、自我调控,及时矫正和调整教师行为中失误,抵制不良风气和腐朽思想的侵蚀,保持行为的端正廉洁。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以宽容的心态去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渴望的心态去期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眼光去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去赞许学生的每一个成功,完成好时代赋给我们的任务,做好党交给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九
法律法规是现代社会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作用不仅限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而且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也逐渐认识到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并且有了一些体会和感悟,下面我将就此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必须遵守。
首先,法律法规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规范,是每个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公正的待遇。而不遵守法律法规,则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因此,我们应该时刻铭记法律法规的约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做一个守法公民。
第三段:实践与经验。
其次,尽管法律法规有着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在现实的法律执行中,也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处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依靠律师、法官等专业人士的判断与决策,而普通人则需要在平时的生活中积累经验,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避免在不合法的情况下采取行动。例如,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和教育机会,多读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
第四段:维护自身权益。
再次,法律法规保障了个人和公共利益,而这其中也包括了自身的权益,例如人身安全、财产权益等。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时,也必须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保护。此时,我们可以借助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比如起诉、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将侵权者绳之以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社会责任和义务。
最后,作为公民,我们除了遵守法律法规以外,还拥有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例如,我们需要遵守纪律法规,文明有序地参加公共活动。在生活中,我们还需要关注公共事务,支持公共服务,积极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只有在这样负责任的行为中,我们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结论:总结和展望。
总之,法律法规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公民,我们必须时刻铭记法律的约束,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同时,在实践中,我们还需要不断总结经验,适当运用法律服务,维护自身权益,尽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相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法治社会中安定生活,顺利成长,并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十
在参加此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课程中,我学习和反思了很多。很多时候生命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更关乎其他人,我们要对自己生命负责,更有不伤害他人的义务。在观看了宣传片后,我深受震撼和启发。一幕幕鲜血淋漓的车祸现场,一张张失去亲人而痛不欲生的面庞,一个个转瞬而逝的蓬勃生命,给我们国家我们社会带来了不可弥补的悲痛和损失。案例中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让我明白,每一个懈怠都有可能酿成大范围的伤害。
感谢这次学习,让我懂得生命的意义在于珍惜。往者不可谏,但可以给后来者以警醒作用,防患于未然,这也正是这次学习的.根本目的。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遵守交通法规,从此刻开始,从我做起。在以后的驾驶过程中,会更加谨慎冷静,不争不抢,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不松懈,杜绝一切酒驾、不系安全带、开车接电话等不利于交通安全的行为,为你我他的幸福贡献一份力。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十一
人格尊严是公民作为“人”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和受到他人与社会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没有尊严实在可怕。法国大教育家卢梭曾根据自已的切身体会说过这样一段话,甚于犯罪,甚于死亡,甚于怕世上的一切。如果“丢脸”是一项简单的惩罚,恐怕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巩惧吗?这其实与我们所说的相呼应。
心理学家认为,对于社会中人的最残酷的惩罚,就是剥夺尊严。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感叹:“我还有什么脸活呀?”瞧,这并不是没钱活下去,没有面子最可怕。一个人犯了错,甚至犯了罪,进了监狱,也是要给予他面子的。我们都知道对待犯人不许任意打骂的道理,并且要经常教育他们,鼓励他们,给他们留下希望。如果把尊严彻底给剥夺了,他们可能会从此彻底沉沦下去。其实,很多犯人出犯人出狱后心理不平衡,有自卑感,意志消沉,都是感悟到活得不有尊严,活得很痛苦。
当代心理学证明,一个人,只要能保持自已尊严,自已的本质,在精神上就有了支持,他也就因此而感到做人的资格,做人的意义。人们在社会上忙碌着,忙着升学考试,忙着挣钱发财长官,这一切背后都有一个因素:可以通过这一切而得到人们的赞叹,羡慕,在世人面前证明自已的价值。否则的话,大学考得再好,钱挣得再多也没有意义,也很少有人会刻苦学习,力求上进的动力。所以说,如果没有尊严的需要,个人的进步就会成为空话,社会的进步也会停止。
但是,尊严也不是一个僵死的概念,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尊严有不同的内涵。但无论怎样,作为人类精神的自尊感,永远都有它一成不变的价值的内核。古今中外,人类信仰的都是正义,善良,勇敢,仁爱符合于人类道德价值的品质。这一点,在任何时代都不要怀疑不管哪一个时代忽然流行起“自私”、“虚伪”,也不要被一阵歪风吹迷了眼睛,否则的话会受害无穷。
青少年缺少的是经验,是明晰的辨别力,容易被一些富有刺激性的现象所迷惑,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有的学生看了港台电视剧,竟然很羡慕里边流氓阿飞的“厚脸皮”,认为那种嬉皮笑脸遭人指责还满不在乎是一种时髦,于是也学着样儿:“我就是不要脸,怎么着?”
不要脸是很可怕的。很多人可能会对你的“不要脸”愤怒,无可奈何,但是你一旦放弃尊严,你会付出惨痛的代价。从其结果看,不在乎尊严可呈现一时之“豪气”,但这是多么低劣的豪气!它会使一个人一步步走入深渊、走向犯罪,毁了一个人的一生。从另一方面说,就算一个人走不到犯罪的那一步,在一个以尊严为标准的社会里,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很难生存下去。他会得不到同情、理解、有爱和帮助,周围的人都鄙视他,厌弃他,甚至惩罚他,使他处处感到自己不像一个人,这感觉本身就是一种煎熬,他的生存也就没有了乐趣。说到底,一个没有尊严的人,只能是被社会、人群抛弃的人,同时也是被自己的人生抛弃的人。
所以,为了维护青少年的人格尊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将会受到社会道义的谴责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强烈呼吁所有教职员工,警钟长鸣!否则,你们的饭碗将会打破。
专业学法律法规的心得体会(汇总12篇)篇十二
作为教师,不光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灵活多变的教学能力,而且还要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在学习了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之后,我心里颇受震动,真正的好教师不是把学生教好管好就行了,而是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才算得上是一名合格的幼儿教师。
在这一学期的时间中,我不断的学习各项政策法规,学以致用结合自身情况,善于总结反思自己的不足,让它们在工作中沉淀,发酵。一谈到教师大家想到最多的是鲁迅先生的那句话:“俯首甘为孺子牛”,那是对教师无私精神的赞美。不同于其他职业,教师是被称为“太阳下最光辉的职业”。但是近几年有些地区屡次出现教师遭受不公平待遇;教师被殴打;教师被羞辱等等现象,似乎在提醒着我们这光辉的职业正被黑暗给一点点吞噬了。
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这时认真学习“教师法”用法律武器捍卫我们的权利显的刻不容缓。但是,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自己的义务。从在师范学习的第一天起,我就清楚地记得只要成为一名教师,就一定要严格遵守所有的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理论的知识丰富了,但是当我真正将它付之行动时才发现要考验我的原来远远没那么简单。
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提出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规范了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现今社会是知识社会,学习的社会,知识更新加快。因此,教师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要以宽广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真正掌握教书育人的本领,尤其是必要的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新方法,以教师的创造性劳动来实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的目标。
教师的职业道德不是一个空洞的思想外壳,它是教师高尚的人格品质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与执着的敬业精神的结合点。面对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世界,教师不能墨守陈规,固步自封。面对挑战和机遇,教师要潜心学习理论,运用理论。在工作实践中,教师应十分注重自身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拓宽知识视野,以此来作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努力,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一个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