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减少塑料的使用量,是缓解海洋污染的关键。环保相关活动的宣传报导,让我们对环保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一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委托协议:
一、委托标的、委托期限及风险额度:
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所有交易品种;委托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一个自然。
2、甲方已充分了解期货交易的风险,并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集合资产管理的认定承担风险额度为本账户期初资产总额的20%,在此风险额度内,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投资风险控制。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查询该交易账户的结算信息及资金状况,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
2、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提供的书面理财计划载明的风险额度对风险进行监控,达到风险额度时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一切操作。
3、甲方具有下单权、资金账单确认权及账户内的资金调拨权。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的风险额度之内不行使下单权,当风险额度达到规定数额的80%以上时,甲方可随时启用下单权。
5、在委托期限内甲方承诺不行使资金调拨权,委托管理费计提时除外。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供中长期理财计划。
利或者不能遭受损失。
3、根据甲方的要求,为其投资情况保密。
四、委托管理费计提。
1、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下的,乙方计提实际资产收益的20%;实际资产收益率为100%以上的,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下部分乙方计提20%,实际资产收益率的100%以上部分计提50%。
实际资产收益=目前实际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
实际资产收益率=实际资产收益/期初资产总额×100%。
2、当实际资产收益率达到100%及以上时,或本协议期满时乙方有权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计提管理费。
3、委托资产管理期限到期后,实际资产权益低于期初资产总额,乙方不得提取管理费用。
4、乙方计提委托管理费时,甲方必须在达到计提管理费标准后的5个自然日内将管理费划转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此计提标准适用于期初资产管理总额为伍仟万元以下的,伍仟万元以上的管理账户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另行制定。
五、其它事宜。
1、甲乙双方均应自觉履行本协议内容,不得越权行事。
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达到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时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缴纳管理费,除应向乙方交纳管理费外,还应从应付日起按每日应付管理费的0.03%另行支付违约金。
4、在委托执行期内,如因甲方原因确需调拨资金或终止协议的,需提前15个交易日书面通知乙方,并由甲方全额承担由此造成的交易亏损,实际资产收益部分按委托管理费计提标准缴纳给乙方。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二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xx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xx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xx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四
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托管经营标的甲方将其所拥有的_________(见附件)委托乙方经营管理。
二、托管经营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
三、托管费用。
在资产托管经营实施后,被托管的资产收益权归甲方,由甲方按仪表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费用:
1.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含)以内,乙方按净资产的1%收取管理费用;
5.净资产收益率在35%,超过35%部分乙方按30%收取委托管理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按约交付管理标的,尊重受托方的管理;
2.对受托方的正常活动予以支持和配合。
4.当乙方的管理活动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经营活动时,甲方有权制止;
5.按约定支付管理费用。
(二)乙方。
1.在受托范围内依法管理企业,遇受托不明事项及时与甲方沟通,以便妥善处理。
2.在受托范围内自主从事管理活动,不受甲方干涉。
3.接受甲方监督。
4.每月将经营管理情况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
5.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利益的行为。
6.按照双方约定,收取管理费用。
7.托管结束及时移交属于甲方所有的各种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终止,应在30日内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逾期,由乙方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五、声明与保证。
1.乙方保证,自托管经营生效日期起,乙方将以正常的方法管理受托经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和经营其相关的业务。
2.甲方保证,除了已披露的负债外,在托管经营实施前,甲方委托经营资产没有其他实际的或已有的债务或责任。
3.甲方保证,在托管经营实施前,委托经营资产不附带有任何抵押、质押、留置或其它担保权益(已披露的除外)。
4.甲方保证其委托给乙方经营的资产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
六、转委托限制。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事项委托第三人管理。
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受托事项委托第三人管理的,乙方仍然对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不适当管理给公司经营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并按托管经营资产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承担违约金。
2.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份,乙方___份。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附件:委托经营管理资产一览表。
(以下无正文)。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五
参加人:
会议内容及议定事项:
关于鱼仙山煤矿房屋拆除鱼仙山煤矿为我矿资源整合兼并矿井,20xx年资产评估后,设备材料均保留在鱼仙山矿区,且保留4人留守保护国有财产不被丢失,目前我矿已把遗留财产全部转运到盛泰矿区,鱼仙山矿区内只剩下破旧的房屋及构造物,由于房屋年久破损,墙面有大面积裂缝,屋顶也已破损,职工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并有村民在鱼仙山煤矿破旧房屋内居住,前段时间房屋突然倒塌,幸好没有造成伤亡,并且雨季即将到来,房屋已经不起风吹雨打,为避免造成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决定把鱼仙山房屋全部拆除。
附鱼仙山矿区房屋照片。
与会人员签字: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六
6月15日上午10点30分,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同志在办事处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xx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分解会议,会议集中研究了目前我办固定资产投资面临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强调部署了下段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元-5月份,我办固定资产投资任务完成13.1亿元,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固定资产投资既不只是工业专班的事,也不只是统计站的事,必须工业、农业、城建和平台建设、商业专班齐发力,围绕项目入库紧锣密鼓地做工作,至少提前半年时间备案,作为统计专班的协管员共同申报、密切关注完成进度,才能够确保我办50亿元的任务圆满完成。
会议要求,各战线要顾全大局,精心组织,把工作做在平时,积极和发改委备案负责人对接,确保7月10日左右入库项目超过20亿元,力争达到25亿元。
会议就有关问题形成如下意见:
一、关于任务分解和项目来源等问题。
1、工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扩规项目(二期)(顾大嫂、泡吧、远大、中粮、弘方科技等项目)和新建项目(天和堂、中博、宝珍香、巴拿米、宏硕等项目),必须保证按时按统计要求入库。
2、商业战线必须完成4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电商建园、富迪物流园、中和农产品大市场等物流项目,部分可作为商业项目的个体工商经营户等。
3、城建与平台建设必须完成2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道路管网建设、绿化亮化工程、土方回填和平整等。
4、农业战线必须完成10亿元。项目来源包括农田小型水利建设、土地平整、道路桥梁、拆迁补偿、剅闸泵站的建设等。
二、关于资料准备等问题。
1、亿元以上的企业营业执照;。
2、亿元以上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3、发改委的备案证或文书;。
4、亿元以上的企业公章;。
5、施工方的组织机构代码和符合统计要求的合同。
三、关于任务完成奖惩办法。
1、年底完成任务50%以上的奖3000元的工作经费;。
2、年底完成任务100%以上的奖6000元的工作经费;。
3、年底完成任务低于50%的扣减战线相应的年终奖励分值。
四、关于工作后续安排。
由丁达同志协助罗仁斌同志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工、农、城、商业四条战线的办公室主任会议,就项目的入库情况、实施情况和入库情况进行汇报,由何敏同志负责汇总报送给主要领导阅示。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七
资产处置是资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当前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科学化资产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下文是资产处置会议纪要,欢迎阅读!
12月3日下午,宋箭副院长主持召开学校资产报废工作会议,校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资产处王祥贵、潘咏梅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资产处处长沈小璞关于20xx年度资产报废工作情况的汇报,与会人员对资产报废工作进行了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对电信学院、环能学院、管理学院、外语系和数理系五个系(院)上报金额共计肆佰陆拾陆万零壹佰玖拾玖元壹角叁分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并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上报教育厅、财政厅。
二、资产报废工作完成后,资产处会同财务处等相关部门做好查找发票等后续工作。
5月26日,区委、常务副区长熊志伟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工作会议。区人大副主任彭文苹,区监察局石丽玲、财政局周国兵、审计局詹秋琴、国土局胡晶晶、房管局胡清泉、招管局洪建华、物价局江立新、规划局罗青、浪漫红公司李剑光参加会议,会议就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研定,现纪要如下:
1.会议听取了浪漫红公司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
工作方案。
的汇报,会议认为,处置古镇商业中心资产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和促进全区商业发展。
2.会议同意浪漫红公司关于古镇商业中心产权处置的方案,以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由浪漫红公司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区长工作例会研究。
3.会议要求古镇商业中心资产处置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办理,竞价拍卖要符合市招管局相关要求,由区招管局做好工作指导,浪漫红公司负责完善相关手续。
4.由浪漫红公司邀请中介机构对古镇商业中心进行资产评估,如该资产评估价格高于2200万元,以评估价格作为销售底价,如评估价格低于2200万元,以2200万元作为销售底价。
5.请国土局、规划局、浪漫红公司就古镇商业中心进行土地分割,尽快办理土地证。
6.因该地块尚有部分房屋未进行征收搬迁,会议同意岩寺老街照壁暂缓建设,中心前小广场地面铺装待搬迁完毕后再行施工。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研究解决金融不良债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依法妥善公正地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金融不良债权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高人民法院邀请全国人大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等单位,于20xx年lo月14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了全国法院审理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主管民商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相关审判庭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同志通过认真讨论,就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的主要问题取得了一致的看法。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审理此类案件应遵循的原则。
会议认为,此类案件事关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事关国有资产保护,事关职工利益保障和社会稳定。因此,人民法院必须高度重视此类案件,并在审理中注意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原则。民商事审判工作是国家维护经济秩序、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手段。全国法院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的监、控,从中央政策精神的目的出发,以民商事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为依托,本着规范金融市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经济安全的宗旨,依法公正妥善地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确保国家经济秩序稳定和国有资产安全。
(四)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为了避免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平衡各方利益,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当向当事人充分说明国家的政策精神,澄清当事人对法律和政策的模糊认识。坚持调解优先,积极引导各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进行协商,尽最大可能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不能达成和解,人民法院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进行妥善公正的审理。
二、关于案件的受理。
会议认为,为确保此类案件得到公正妥善的处理,凡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及《纪要》有关规定精神涉及的此类案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不良债权已经剥离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又被转让给受让人后,国有企业债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仍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不得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国有企业债务人在对受让人清偿后向原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国有企业债务人不知道不良债权已经转让而向原国有银行清偿的,可以对抗受让人对其提起的追索之诉,受让人向国有银行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受让人在对国有企业债务人的追索诉讼中,主张追加原国有银行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纪要》发布前已经终审或者根据《纪要》做出终审的,当事人根据《纪要》认为生效裁判存在错误而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总体规划并拟实施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清偿债务的;(四)《纪要》发布前,受让人与国有企业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履行完毕,优先购买权人或国有企业债务人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五)受让人自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以不良债权存在瑕疵为由起诉原国有银行的;(六)国有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享受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的国一有森工企业不良债权而引发受让人向森工企业主张债权的(具体详见《天然林资源保护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申请表》名录);(七)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之诉中,国有企业债务入不能提供相应担保或者优先购买权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三、关于债权转让生效条件的法律适用和自行约定的效力。
会议认为,不良债权成立在合同法施行之前,转让于合同法施行之后的,该债权转让对债务人生效的条件应适用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关于地方政府等的优先购买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恂非国有金融机构法人转让不良债权的处置方案、交易条件以及处置程序、方式确定后,单笔(单户)转让不良债权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通知国有企业债务人注册登记地的优先购买权人。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的,如资产包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同一辖区,应当通知该辖区的优先购买权人;如资产包中主要债务人注册登记地属不同辖区,应当通知主要债务人共同的上级行政区域的优先购买权人。
按照确定的处置方案、交易条件以及处置程序、方式,上述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收到通知后明确表示不予购买或者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就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在公告确定的拍卖、招标日之前做出书面答复或者未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和条件参加竞拍、竞标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纪要》发布之前已经完成不良债权转让,上述优先购买权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务人主张优先购买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关于国有企业的诉权及相关诉讼程序。
会议认为,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在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中,国有企业债务人以不良债权转让行为损害国有资产等为由,提出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同一人民法院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的诉讼;国有企业债务人不另行起诉的,人民法院对其抗辩不予支持。国有企业债务人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两.案合并审理。国有企业债务人在二审期间另行提起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中止审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诉讼,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且做出一审裁判后再行审理。
国有企业债务人提出的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诉讼被受理后,对于受让人的债权系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受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如果受让人的债权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给其他受让人后,因该受让人再次转让或多次转让而取得的,人民法院应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该转让人以及后手受让人列为案件当事人。
六、关于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事由的认定。
合法、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但未经评估的;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与债务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债务人、以及三方之间恶意串通,低估、漏估不良债权的;(七)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处置,但未公开招标、拍卖的;或者公开招标中的投标入少于三家(不合三家)的;或者以拍卖方式转让不良债权时,未公开选择有资质的拍卖中介机构的;或者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拍卖的;(八)根据有关规定应当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报批或者备案、登记手续而未办理,且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未能办理的;(九)受让人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的;(十)受让人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十一)存在其他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转让情形的。
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后,国有企业债务人有证据证明不良债权根本不存在或者已经全部或部分归还而主张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或者部分撤销不良债权转让合同;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后,受让人可以请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七、关于不良债权转让无效合同的处理。
会议认为,人民法院认定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对于受让人直接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受让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通过再次转让而取得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转让人与后手受让人之间的系列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受让人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数额应以受让人实际支付的价金之利息损失为限。相关不良债权的诉讼时效自’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整体“资产包"的形式转让不良债权中出现单笔或者数笔债权无效情形、或者单笔或数笔不良债权的债务人为非国有企业,受让人请求认定合同全部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转让人之间的资产包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受让人请求认定已履行或已清结部分有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尚未履行或尚未清结部分无效,并判令受让人将尚未履行部分或尚未清结部分返还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再向受让人返还相应价金。
八、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和相关证据的审查。
同、借款借据、修改缔约时间和债务人还贷时间以及产生诉讼时效t中断证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制裁。
九、关于受让人收取利息的问题。
会议认为,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人向国有企业债务入主张不良债权受让日之后发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出让入在向受让人返还受让款本金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十、关于诉讼或执行主体的变更。
会议认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已经涉及诉讼、执行或者破产等程序的不良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债权转让合同以及受让人或者转让人的申请,裁定变更诉讼主体或者执行主体。在不良债权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请求变更受让人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通过诉讼继续追索国有企业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人民法院裁判金融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履行相互返还义务时,麈炊不良。债樱最终受让人舞、始逐与前手相互返还,直至完成第一受让人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相互返还。后手受让人直接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张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十一、关于既有规定的适用。
会议认为,国有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让不良债权,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不良债权后,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的,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
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关问题的的补充通知》和《关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案件交纳诉讼费用的通知》。受让人受让不良债权后再行转让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但受让人为相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孱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或者持有国有企业债务人国有资本的集剧公司除外。
国有银行或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关于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十二条”司法解释有关问题的函的答复》的规定,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有催收内容的债权转让通知或公告的,该公告或通知之日应为诉讼时效的实际中断日。上述公告或者通知对保证合同诉讼时效发生同等效力。
十二、关于《纪要》的适用范围。
会议认为,在《纪要》中,国有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包括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通过组建或参股等方式成立的资产处置联合体。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人是指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不良债权转让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政策性和商业性不良债权的转让。政策性不良债权是指1999年20xx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家统一安排下通过再贷款或者财政担保的商业票据形式支付收购成本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商业性不良债权是指20xx年至20xx年上述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政府主管部门主导下从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收购的不良债权。
《纪要》的内容和精神仅适用于在《纪要》发布之后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涉及最初转让方为国有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形成的相关案件。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纪要》。
会议还认为,鉴于此类纠纷案件具有较强政策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难度大、涉及面广或者涉及社会稳定的案件,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必要时也可以请示上级人民法院。在不良债权处置工作中发现违规现象的,要及时与财政、金融监管部门联系或者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存在经济犯罪嫌疑、发现犯罪线索的,要及时向有关侦查机关移送案件或者案件线索。上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审理此类纠纷案件的监督指导,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发布案件指导,依法妥善公正地审理好此类案件。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八
甲方:
乙方: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根据x财国资字[xx]184号和x财国资函()号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处置下列实物资产:单位:元。
序号。
实物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帐面价值。
购入年份。
合计。
甲方保证对上述资产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上述资产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车辆需同时移交车钥匙,各种缴费,年审年检等有关证件),指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瑕疵。
二,甲方将上述资产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给乙方,自交付之日起,乙方拥有对以上资产的全部处置权。
三,甲方权利:
有权向乙方了解移交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权向乙方提出处置建议。
甲方义务:
配合乙方做好移交资产的处置,包括提供资料,介绍情况等;
资产移交过程中及资产移交以后,甲方不能继续对资产进行任何处置;
处置成交后,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过户等有关法律手续。
五,乙方权利:
有权制定及实施移交资产的处置方案;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配合。
六,乙方义务:
妥善管理移交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处置变现;
应自资产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予以变现。变现确有困难的,应报财政部门。
七,乙方承诺在上述资产处置结束收到全部成交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金额扣除处置成本后的80%返还给甲方。
甲方委托处置其没有所有权或依法不得处置的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或对已知的瑕疵未加说明的,应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协调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xx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中心。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九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拥有的29架do-328飞机(包括适航的和不适航的,后面简称飞机)及航材(包括发动机,apu,其他航材,以后简称航材)欲按现状整体转让。乙方经对飞机进行初步的实物检查,愿意协助甲方处置该飞机和航材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为便于双方配合开展工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将飞机和所拥有航材按现状整体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服务,包括:飞机残值检查、研究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飞机处置信息发布;飞机整机队转让,单机转让,主要部件修复或者拆零销售中介服务,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务方式等。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机构,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万美元诚意金。委托期满为止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所缴纳诚意金10万美元。
从本协议正式签订开始至20xx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乙方承诺在20xx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飞机交付;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飞机交付;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飞机交付;到20xx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飞机交付。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开据《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见附件)。乙方拿到授权书后,即可全面开展工作。
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必须满足甲方设定的如下条件:
4.1、飞机基本总价锁定为****万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虑整机队转让或者单机转让两种处置方案,但优先前者。
4.3、只有在飞机出售款到甲方帐户及三证变更或注销后,才允许飞机飞行或拆分。
4.4、飞机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谈判及签署为准。
4.5、飞机三证变更或注销之日起,该两架飞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飞机的毁损、灭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担。
4.6、在履行本事项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拥有飞机的全部产权。如果甲方存在关于飞机的债权纠纷等与第三方的责任,由此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1.2、负责根据处置进程提供所有飞机相关的原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飞机状况的技术专家协助乙方对飞机进行检查。
5.1.4、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乙方的客户私自与甲方接触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移交乙方处理。
5.2、乙方责任:
5.2.1、翻译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过专门的飞机和航材信息系统发布处置信息。
5.2.3、负责与潜在客户的接触与谈判。
5.2.4、研究并制定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方案。
5.2.5、负责第三方客户提出的飞机现状以外的要求满足,例如拆解飞机或对飞机进行大修或改装;飞机特许飞行证办理;飞机出口适航证办理等。
5.2.6、协议签署之后,每月至少应该提供一份通报文件,向甲方通报相关状况,包括潜在最终客户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内实质性地完成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任务,且双方未能达成延期共识,则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关信息资料。
如果乙方能在20xx年06月30日前实质性地完成代理任务(以飞机三证变更或者注销为标志),且出售的总价值低于甲方的基本价值,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飞机出售总价3%的服务费,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飞机时从飞机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单独支付;若乙方将飞机出售到更高的理想总价,高出甲方基本价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收到标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周内将乙方付款额全部返还。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8.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2、如依8.1条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南航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galinkaviationtechnologyco.,limited。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x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委托人):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一
甲方(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托人,即管理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合法所得的门店资产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资产委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管理资产。
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资产的具体位置,面积及资产项目,以委托管理移交清单附件为准。
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乙方要求的方式将委托管理资产移交乙方。交付时甲方与乙方共同对上述资产进行核实与交接,并共同填写移交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二条资产管理期限。
本协议项下委托管理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2018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为止。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按照本协议规定及时移交委托管理资产;
(二)监督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权利。若因乙方发生违法经营可能造成行政、经济上的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若乙方收到甲方书面整改意见三个月不能改正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四)为乙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权限和代理义务提供支持和协助;
(八)因诉讼、仲裁、发生民事纠纷案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手续并协助乙方。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委托管理资产进行管理;
(二)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并获取经营收益分成;
(三)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利要求甲方予以相应配合或协助;
(四)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管理职能;
(五)承担因按照本协议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切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六)委托经营期间,甲方需继续委托经营或出让产权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七)本协议履行完毕时,及时向甲方返还剩余的委托管理资产;
(八)接受甲方的监督,定期向甲方通报对委托资产的管理情况;
(十一)乙方在对委托管理资产进行管理过程中,涉及到以下事项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协助甲方进行相应处置:
1、向第三方转让全部或部分委托管理资产的;
2、放弃、豁免全部或部分委托管理资产项下的债权的;
3、委托第三方进行部分委托资产管理的;
第五条费用分担。
(一)委托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属于甲方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约定承担,属于乙方承担的费用由乙方按约定承担。
(二)乙方因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活动而发生的下述税费与费用,系该委托资产经营管理项目支出,计入成本核算,由该委托资产经营管理项目统一支付:
1、委托管理资产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诉讼、仲裁过程中支出的费用,包括法院、仲裁机构收取的费用等;
(三)乙方因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活动而获得的管理费、应得利益提成等为税后所得,所需交纳税费由甲方承担。
(四)在委托经营管理过程中,因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活动而发生的上述税费与费用可由乙方先行垫付,但该垫付费用应从委托资产所有收益中优先扣除。
第六条委托资产管理专户。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指定以下账户用于委托资产收入、结算等相关事宜。
户名:
开户银行:
帐号: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委托资产所有收益必须存入指定账户,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扣除其应得管理费、垫付费用、应得利益分成等后,剩余部分再按指示支付其他各项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进行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四)甲方保证不擅自处置委托资产。
(五)甲方保证不干涉乙方对委托资产管理行使权利。
(六)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乙方处置委托资产结果与本协议不符的,甲方自愿放弃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并对处置结果予以认可并接受。
第八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一)乙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进行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生效即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乙方保证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事项履行管理责任。
(四)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保证甲方所委托资产不受损害;
(五)如乙方存在违法经营,乙方无条件承担因此引发的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九条委托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乙方委托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标准按委托资产经营收益的一定比例计算,即乙方享有委托资产经营收益的%。乙方有权在委托资产收入中直接扣收委托管理费及收益分配。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三)甲方或乙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和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有关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影响的证明文件。甲方和乙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措施。
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
(一)在委托经营期间内若遇不可抗拒的原因(如重大政策调整,政府征地或上级指令造成不能继续经营,重大自然灾害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须解除协议的,双方互相免责。
(二)合同约定委托期限届满,且乙方已全额收到应得的管理费、应得利益分成等后,本协议终止。
(三)在协议期内,达到以下条件的,乙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甲方向乙方支付因本协议规定进行委托资产管理活动而获得的管理费、应得利益分成等后,乙方同意终止本协议。
3、如在协议期内,甲方未达到以上条件,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有权将其应获得的管理费、应得利益分成等从委托资产所得收入中扣除,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协议终止后的相关事项。
本协议因为履行完毕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原因而终止时,本协议项下剩余的委托管理资产和委托资产所得剩余收入(扣除乙方应得的管理费、垫付费用、应得利益分成等),由乙方一次性返还甲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
(二)在本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所涉委托资产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十四条保密。
未经甲方、乙方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但依法应披露信息的情形除外。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在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二)本协议系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隐瞒的情形。
(三)本协议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订立的,本协议双方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及附件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四)下列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股东会决议。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18年月日日期:2018年月日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二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 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 (委托人):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三
甲方:(委托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受托方)。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就固定资产委托管理一事,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固定资产信息:
固定资产总价值(大写:元),固定资产数量:xx。详情如下:
1.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名称:
固定资产价值:
二、固定资产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于起,到止,共年。
三、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自愿将上述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相关证件交予乙方委托管理和使用。
甲方委派符合条件的甲方人员到乙方操作上述固定资产。
甲方如实向乙方提供上述固定资产信息。
甲方保证交予乙方时,上述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可靠。
5.甲方不承担委托管理期内,因乙方管理和使用上述固定资产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甲方承担正常的保险和车船使用税。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委托管理期间,乙方有权使用上述固定资产。
2.乙方应妥善保管上述固定资产,并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的工作,维持固定资产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它物。
3.确保甲方上述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固定资产和相关证件。
4.保证固定资产的操作者由甲方指定或经过甲方同意。
5.乙方负责固定资产操作者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
6.委托管理期内发生的除保险和车船税以外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固定资产相关证件如有遗失,应承担补办费用。
8.不得使用甲方固定资产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9.严禁利用上述固定资产从事盈利性或超负荷的工作,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发生事故应立即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和甲方。
10、发生事故定损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费用之外,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如因乙方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不当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五、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依法免除责任。
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上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四
委托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住所:法定代表人:
授权事项:
根据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定的《合同》(编号:),委。
托人为受托人提供反担保。在委托人按约定需承担反担保责任时,委托人授权:
1、受托人有权直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委托人的委托人。
用作反担保的资产,处理所得款项用以偿还有关合同约定的款项。
权直接以变卖、折价、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处理。
3、处理拍卖、变卖、折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处理有关事宜及在处理过程中所需签署的相关文。
件,均授权受托人代为办理及签署(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变更登记、质押抵押登记及注销、公证、拍卖、交易、过户及其他委托手续)。
4、受托人在处理反担保物过程中有转委托权。
5、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加盖受托人的公章后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指模)。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五
注册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北路38号华银大厦16层1616室。
注册登记号;460000000057379。
委托资产金额及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资产初始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下同)___________万元,其中货币资金__________万元,已上市证卷市值(按委托期限起始日前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计算)_____________万元。
协议期内,甲方可以增加委托资产的金额。甲方第次增加委托资产时,须将增加的金额存入/转入资金帐户,并以存入/转入凭据的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每次增加委托资产前,甲,乙方应对原委托资产的收益进行结算,如原委托资产收益为负,其亏损额合并计入全部委托资产中,只有在前期亏损弥补后乙方才能提取管理费。
资产管理的委托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截止。委托期限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延长。
热门资产处置决议范文(16篇)篇十六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
委托方(甲方)与受托方(乙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办理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并由乙方提供资产公开处置中介服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资产公开处置项目包括:
(一)交易项目内容和方式:
(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审核本项资产公开处置并依法签发《产权交易鉴证报告》;。
2,为委托方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提供咨询服务;。
3,完成本项资产公开处置所需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件或其它有关材料,所提供的资料与文件须真实。
2,协助乙方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按时按质完成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服务项目。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限为个月。
本协议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重新签订协议。
第六条费用。
依据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核准的洛阳市产权交易费标准,按《关于公开处置破产企业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甲方按收费标准的1/3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洛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关交易规则和资产公开处置业务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若违反规定和约定,违约方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