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会策划需要考虑场地、节目、奖品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活动的成功与顺利进行。小编为大家提供了一些常见的项目策划案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一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民法典。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二
销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负责经办人: 手机:
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或公司注册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购买甲方汽车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标的车辆简况:
汽车品牌:
车身颜色:
坐椅颜色/材质: 真皮 ;其他 。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制造商:
自排挡 或手排挡:
新车 或二手车:
出厂日期: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因办理手续、提车而进行的必要移动除外);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元;
4、牌照费 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 款的代办费 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免费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因办理上述手续而产生的代办费由双方约定,甲方亦可免收代办费。甲方的代理行为应在乙方的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否则后果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 代办费: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
六、质量和维修: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汽车销售发票;(2)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进口车);(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中文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6)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二手车)。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见附件),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七日内修理完成)、支付违约金(以每迟延一日,以车辆总价款的5‰计算)、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包括外观),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免费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 种方法实施:
(1)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2)不管银行是否同意按揭贷款,本合同均为有效;改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车款,但甲方同意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支付方式和时限为: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电话:
年月日
鉴于购车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注意事项:
1、购车人在购车前最好要先看到业务员的授权书或介绍信,以明确业务员的真实身份,而不仅仅是看名片。购车人在购车合同前最好是先去销售商单位实地查看一下销售商的规模、实力、检查一下其营业执照的原件,以确认销售商的身份和资信状况。
2、如果销售方是公司,购车人应要求销售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如果销售方是个人,则应该要求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
3、购车人在签署购车合同时需要确定销售方的盖章名称与购车合同、发票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将导致责任主体不清,对购车人而言会不利。
4、汽车的发动机、音响、空调以及行使时的噪音声响等等质量问题很难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车人只能在交接车时找比较懂车的内行人士或老驾驶员试开一下,如果发现问题在交接单上注明或当场拒收,免去日后取证上的麻烦。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三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x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x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x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
证件号码:
年月日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四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颜色:
产地:型号:
发动机号码:(拓印粘贴)
底盘号码:(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万元。包括三部分: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第四条: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笔车款之日,应立即交付无瑕疵的车辆及随车工具。瑕疵保证期为自车辆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并且保证他人对该车无任何权利要求。
第五条:办理转户所需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负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应交付给甲方该车的全部真实、有效的证件以及缴税、费凭证。
第七条:乙方应保证交付前该车的维护正常,手续完整。
第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
甲方(授权签字人):乙方(授权签字人):
住址:住址: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年 月 日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五
编号: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第四条:验收。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六
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__________车卖给乙方,发动机号码为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颜色为,价格为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无盗抢,无诈骗、无经济纠纷(含分期付款车),无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如有盗抢、诈骗、经济纠纷、私自改动车架号和发动机号,甲方给退车退款,并赔偿乙方所有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车款给甲方,
共计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时起生效,事后如有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七
编号: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车型、配臵、颜色、数量、价格金额单位:元数量单位: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第二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第四条:验收。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第五条:售后服务。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八
市政府领导:
本市发展和改革局于5月由政府配置了普通红旗轿车一辆,已经使用行驶里程20万公里以上。由于原计划委员会于1994年9月10日为我市企业邹城市鲁南轧钢厂担保贷款,被法院封存了车辆档案,现无法进行车辆年审,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用车,特申请购置新车一部。
邹城市区域经济统筹发展研究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于6月由市编委邹编发[]3号文件批准设立,现办公设施及人员已基本到位。根据工作职能需要经常外出调研和学习,特申请购置车辆一部。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九
甲方共有小车_______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______________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
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
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___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_______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_______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_______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
乙方实行_______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
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_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_______万公里或_______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_______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
每季度结算_______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盖章签字生效。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验收时,如发现设备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或零件、技术资料缺损,双方应签订货损证明,乙方应在货损证明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设备、零件、技术资料予以更换或补齐,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更换或补齐前,甲方有权拒收存在上述问题的车辆。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年或[]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以下账号。一方变更联系人、通讯地址或账号,应在拟变更的3日前将变更事项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或: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一
鉴于:甲方现有汽车。销售、汽车精品装潢及汽车维修服务等三大类业务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品牌售后服务的丰富客户资源积累以及维修服务经验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共同合作开办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标的______________维修售后服务。
二、合作时间及地址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详见附图,其中车间_____________平方米,钣金、喷漆______________平方米,接待室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三、合作方式及双方投入甲方以原有设备、场地改造实物折价人民币_______万元及现金人民币_______万共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乙方以设备折价_______万及现金_______万共出资_______万元作为投资。双方约定:
1.双方实物投入和现金投入均由双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合作项目的共有财产。
2.设备添置及场地再改造均由双方共同确认后购置,作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以及今后设备折旧、摊销的依据。
四、合作的经营管理模式双方约定共同管理和经营______________汽车的汽车维修售后服务项目。原则上甲方委派财务部经理和维修服务部副经理,乙方委派财务部副经理和维修服务部经理。双方在本协议生效_______个月内拟订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共同确认后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并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盈亏及分配方式公司合作项目的资金往来设置双方共同确认的资金帐户含转帐帐户及现金帐户,合作项目经营收入扣除成本场租分摊项目、工资、税金及日常经营管理费用后盈亏按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共同享有和承担。
七、设备折旧及摊销从合作之日起,从合作项目中提取设备折旧。具体折旧率以双方确认为准。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继续开发和扩大现有维修业务,并在合作期内承担维修行业管理及保险、定损、交警支队的公共关系处理。
2.将所销售汽车客户引入双方共同拥有的维修业务中。
二、乙方:
1.将原有的xx、xx客户纳入双方合作项目中。
2.为xx、xx车辆维修做好技术保障及技术特训工作。
3.开发客户并介绍给甲方。
九、特别约定。
3.自合作协议生效后,因维修投诉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违反上述义务或有其它损害合作对方利益的行为的。守约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协议。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2.任何一方就本合作项目事宜未经合作对方同意而与第三方合作的,因此所获之收益均归本合同合作各方所有。
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约。否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数额为_______万元年乘以本合同未到期年度不满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计。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本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二
甲方:
乙方: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
乙方:
日期: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环卫车辆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必须是投标车辆的最终制造厂商或厂商在上海地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销售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文件)3.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卫车辆采购。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共分8个包件,供应商可以对任意部分包件或者全部包件进行投标。包件一:3吨压缩车1辆包件二:3吨吸粪车1辆包件三:5吨自卸式加盖垃圾车4辆包件四:8吨清洗车2辆包件五:8吨扫路车2辆包件六:3吨轮式装载机2辆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办理车辆上牌、交强险费等一切相关手续,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上牌、交强险、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包件七:120马力湿地推土机1辆包件八:1立方履带式液压挖掘机1辆上述项目包括根据使用单位的要求负责安装到位,调试合格送货上门,并免费进行操作培训。安装、调试、培训、送货等与交货有关的全部费用应包含在总价中。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金山区内。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中标货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6290000(国库资金:629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证明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报名时间03月22日至月29日,逾期报名将不接受。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555号三楼307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3.1网上投标回执;3.2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及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内包括全部投标文件的内容)3.4无疑问回复函(原件);3.5投标保证金支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提出开通网上投标报名后,请于2016年03月23日至2016年03月2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市金山区龙山路456弄22号502室现场报名初审合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2、报名初审所需材料:2.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3、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金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学府路11号地址:金山区龙山路555号西楼605室。
邮编:40邮编:200540。
联系人:王健联系人:封琴琴王培娟。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四
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应商(乙方):
鉴证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编号:x),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金额单位:x元数量单位:x台
注:以上合同总价系指在杭州市区的交货价(包括运费、仓储费、出库费等相关费用)。
1、乙方保证本合同所供车辆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经国家“三c”认证或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的原产地合格产品。
2、合同车辆在交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和故障损失,如撞、刮、裂、损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提车。
3、如发生所供车辆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x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的事先约定将所供车辆运至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验收提车工作。
2、在交付车辆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车辆上牌(验证)所需的一切相关资料及随车的工具器材,并在保养手册上粘贴《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联系单》。
1、乙方将车辆运达交货地点后,甲方当场验收合格后,双方共同签署《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和《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乙方提供的车辆和所有配件、附件,必须保证其序列号、产品型号统一对应、描述一致。
2、鉴证方将会同采购办、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聘请的技术顾问履行监督责任。
乙方保证在验收合格交货的同时办理车辆质保的有关手续,落实杭州市区范围内的特约维修网点(站),具体负责质保期内车辆的维修保养和质量索赔工作。
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向鉴证方缴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x元),合同履行完毕后,由乙方开具统一收款收据(须有财政或税务机关监制章),并持《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向鉴证方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原额退还手续。
经甲方验收合格交货后,乙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杭州市政府采购售后服务质量反馈表》报鉴证方备案后,凭原始凭据(发票)、《杭州市政府采购货物验收回复单》在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办理结算货款手续。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征得鉴证方同意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2‰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至鉴证方审核鉴证,并向鉴证方缴纳2%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和鉴证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采购文件(编号:x)、应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五
一、设备。
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____________。
二、技术规范。
1.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
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
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1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九、检验及验收。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十二、税费。
1.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实用车辆采购方案(汇总16篇)篇十六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价款后30个自然日内,将。
合同。
车辆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向甲方分支机构发出提货通知,运输费用及与此相关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实际运送合同车辆之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通知运送的时间和预计运抵交货地点的时间,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和提货准备。
如乙方要求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7个自然日提出变更交货期限的申请,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则乙方仍应在约定交货日期将合同车辆运达约定交货地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届满前5个自然日未作任何表示的,视为甲方不同意变更交货期限。
第五条质量标准与货物验收。
5.1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当符合以下质量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2)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质量标准;。
(3)符合原厂的、与合同车辆同型号产品的配臵标准和技术参数。
5.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应已通过工厂的质量测试和检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量合格证书。
5.3合同车辆运抵交货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派员参加验收,并签署车辆交接验收单。验收时应清点数量,确认外观是否完好,随车设备、零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全。甲方验收人员对交付车辆的颜色、外观、数量、型号、随车物品等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并在车辆交接验收单中载明;甲方验收人员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上述各项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条所有权的转移和风险的承担。
6.1验收合格的合同车辆的所有权在甲方付清全部货款后转移给甲方。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的价款应按合同约定的价格从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2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的,合同车辆自运抵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由甲方全部验收合格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交货地点为距甲方指定地点最近的乙方中转库的,合同车辆自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提出中转库之时起,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合同车辆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合同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拒收部分车辆的,拒收车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售后服务和质量担保。
7.1乙方应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
说明书。
》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授权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对合同车辆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对其指定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7.2乙方对合同车辆提供自交付之日起[]年或[]里程的整车质量担保。合同车辆在质量担保期内因制造、装配缺陷等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按照随车所附的《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有关质量担保规定处理。
7.3乙方保证依本合同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车辆及资料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甲方因此遭受第三方的索赔或起诉,乙方承诺承担上述索赔或起诉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诺支付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7.4甲方及其实际使用合同车辆的人员,如违反《使用维护说明书》规定造成合同车辆的损坏或故障,则不能获得质量担保服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本合同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则甲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该项违约责任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8.3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向甲方交货,则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交货货款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乙方继续履行交货的义务。如果乙方逾期10个自然日仍未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就逾期交货的部分车辆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8.4乙方交付的合同车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因拒收导致的迟延交付,自甲方拒收之日起至乙方重新提供同等数量相同型号的车辆并验收合格之日止,乙方应按本条第8.3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5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守约方还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支付损失赔偿金。
8.6守约方按照上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注明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违约方对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守约方提出;违约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支付给对方。
第九条联系方式。
9.1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联系人以接收对方的通知及回复或向对方发出通知及回复。
9.2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作出的通知或回复,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联系人地址视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对方联系人的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则在发送后由对方联系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后视为送达。
9.3合同各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发出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以下通讯地址,付。
甲方联系人: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账号:
账户户名:
开户银行:
9.4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
第十条保密义务。
10.1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因履行本合同所获知的各种甲方的具有保密性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管理、商务、技术、营销、发展规划、客户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10.2乙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甲方或在甲方监督下予。
10.3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50%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补足该差额部分。
10.2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程度的说明。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合同,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11.2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遭受到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和必要地措施减轻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对未尽本项责任造成或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11.3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11.4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将未交付部分的款项在5日内向甲方返还。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上述约定二者选一,斜体字部分为备选内容,建议优先选择中国国际经。
第十三条其他。
13.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3.3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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