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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止医院排放的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召开班子会研究讨论,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措施,力争做到污水处理达标:
1、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
3、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
4、根据我院性质、规模、污水排放去向和地区差异对医院污水处理进行分类指导。
5、就地处理,防止医院污水输送过程中的污染与危害。
6、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7、有效去除污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减少处理过程中消毒副产物产生和控制出水中过高余氯,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8、医院各种特殊排水,如含重金属废水、含油废水。洗印废水等应单独收集,分别采取不同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9、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10、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现有处理措施,对化粪池、接触池在结构或运行方式上进行改造,必要时增设部分建设,尽可能地提高处理效果,以达到医院污水处理的排放标准。
11、为防止病原微生物的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也要进行处理。
12、严格按照污水处理标准,与各部门做好配合,积极做好整改,保证医院污水处理达标。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二
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精神,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针,以种养结合、粪污就地就近消纳、龙头企业带动畜禽粪污治理全覆盖为工作方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通过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综合治理、规范监管、科技支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有力支撑。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因地制宜,多元化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本辖区内企业进行整治: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畜禽粪污处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2020年底,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逐步退养,实施关闭或搬迁,本次不享受奖补。
(一)养殖场消纳模式。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土地种养结合或者协议消纳养殖废水,种养规模匹配、排泄物就近就地消纳。养殖场采取三种技术路径治理畜禽粪污,一是源头减排。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换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降低排放量。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措施,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龚污综合利用;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和建立集中处理中心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小散养户逐步退出模式。未统计在内的所有小散养户,要结合实际,完善沉淀池、贮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搞好环境卫生,不外排污水,不露天晒粪,不扩大养殖规模,现有畜禽出栏后,一律退出畜禽养殖。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要求豫农文(2020)207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粪污固液分离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污水贮存池、干龚贮存场,购置节水器、污水管网及各类运输车辆。
(一)总体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应及时收集、贮存养殖粪污,设施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二)干粪贮存场。宜采用地上带有雨棚的“n”型槽式堆粪池,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坡度1%,做防渗处理,坡底设有排水沟和污水池相连;墙高1米,砖混并水泥抹面或混凝土结构;雨棚下玄与设施地面净高习3.5米。每头存栏生猪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0.2m3,干粪堆粪场建设面积不小于0.2m,并有防渗防雨功能,配套搅拌设施。
(三)污水贮存池。分地下式、地上式两种,形式为方形、长方形、圆形,底面高于地下水0.6米以上;池体具有抗压防震、防开裂、防跌落等功能,内壁、底面做防渗处理,池深6米,有溢流管道或雨水导流渠,应建设防臭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禁止烟火等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氧化塘、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m)x贮存周期(天)x设计存栏量(头)。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m3,奶牛0.045m3,肉牛0.017m3,家禽0.0002m3。贮存时间不低于两个月。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豫农文[2020]238号),我县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正在编制上报实施方案,申请***投资3000万元。
按照延津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一)申报程序。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确认后,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公司,编制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各项目单位对其基建工程自行组织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形式施行先建后补。
(二)奖补范围。养殖场新建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设施,养殖场节水、污水管网、输送还田设备等:基建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补设施设备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集中招标采购。畜禽棚舍扩建改造、后续运营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投入项目和小散养户的整治项目不予奖补。禁养区内、村庄饮水源50米以内、沿渠400米内的养殖场(户)暂不奖补。
(三)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奖补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建设:奖补资金在5-10万元通过询价确定施工方;奖补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需要分散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奖补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由养殖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审计局各案。
(四)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并稳定运行后,经项目实施单位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牧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内容进行现场查验和资料检查:一是对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规模和数量,以及养殖环境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二是检查项目资料,项目单位验收申请书、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施工图纸、施工协议、粪污消纳协议等。中心站初步核查后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并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验收机构,委托其对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主要是现场查验、资料检查,粪污综合利用效果评价。重点是对建设内容进行核查,查看建设时间、规模和质量,丈量和计算实施内容的数量、容积、面积,并对其进行测算,出具验收报告。
(五)资金拨付。项目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金支持。无需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直接拨付;需要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经审计,按审定金额比例拨付资金,并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使用6个月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予以拨付。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财政资金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工商证、申请书、验收单、施工合同、发票、收款收据、建设前中后照片;需要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企业,还需再提供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相关手续材料。对所有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报告,完善档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机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网延津供电公司、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宣传部、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延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组织与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项目实施和关停工作。
(二)明确责任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全力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地方政府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负总责”的要求,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具体应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养殖场、户排查、养殖数量核实、与养殖规模相配套设施数据的统计、监督养殖场按照要求积极进行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负责规模以下不按规定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户的关停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方案拟定、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监督,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信息上报,负责与省、市畜牧部门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利用土壤测定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进行粪污还田,确保不出现土壤污染问题。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的落实。
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负责按要求对养殖场不按规定配备、不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的处罚工作,直至关停。负责新建养殖场“环保三同时”的审核。
4、县自然资源局应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规划,由于历史原因及时调整现有养殖场土地使用性质,严厉打击以养殖名义违法占地的行为。
5、县财政局协助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核拨资金。
6、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等,宣传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粪污综合利用舆论氛围。
7、县农机局负责结合本项目向养殖场户宣传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补贴流程和补贴资金。
8、县水利局在实施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时,要考虑周边养殖场、户情况,尽量与畜禽污水处理还田相结合,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9、国网延津供电公司负责按规定落实养殖场及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业用电政策,向养殖场、户宣传农业用电申请流程。
10、县科工局负责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推广,逐步提升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11、县发改委负责养殖场户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12、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贫困户养殖污染治理投入资金情况。负责出台贫困户粪污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
13、县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及相关人员追责及不廉洁现象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补贴过程进行监督。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规范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政府办督查室牵头,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小组,对项目全程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且有天可安利多种形式,厂之鱼传备离关门贝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引导服务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宣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提高公众认知能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规定时间内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的养殖场(户),由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审计局要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项专项审计,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收回所有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三
医院污水处理方法和工艺流程是根据处理对象而确定的,其处理对象有悬浮物、飘浮物、有机物、放射性同位素、病菌、病毒、酸碱等。其中危害较大的是病原体,兹分述如后。
一般均在病房出口处设置化粪池。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其中比重较大的污染物在池中沉淀分离,发酵消化。在沉降过程中也夹杂一些病毒病菌随之沉降,故污泥也应作相应处理。化粪池出水仍会携带一部分漂浮物和机械杂质进入消毒池,这将影响消毒剂的杀菌效果,因此,污水进入消毒池前应得到充分沉淀和简单的过滤。
医院污水的有机物一般小于城市污水,b0d5多在100毫克/升左右。可以利用水体本身的自净能力将其消化。但如果直接排入要求较高的地表水体、风景区等时,则对其有机物要进行处理,一般多采用生物处理法。
由于原子核自发蜕变产生射线,它的存在使污水具有放射性污染,无法人为的改变污水中放射性物质的强度和性能。因此只有用稀释或浓缩的办法来降低或避免其危害。对于这种污水可根据放射性物质的种类、半衰期长短来决定其处理方法。对于半衰期短的元素,采用储存的方法或用稀释方法进行处理;对于半衰期长的放射性物质可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法处理,将其先从污水中分离出来。根据调查,目前一般医院中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均系半衰期较短者,而且污水量较少,故通常采用储存法处理。
寄生虫卵来源于粪便中,其比重大于粪便污水(约1.02-1.04),故可通过沉淀将其从污水中分离。一般用蛔虫卵作为寄生虫的死亡标准,即当蛔虫卵死亡时,便认为其它虫卵均已死亡。蛔虫卵在外界可活1-5年,但在发酵环境中,生命期则大大缩短。在堆积的粪便中,夏天能活7天,冬天能活21天。常采用的化粪池,污泥清掏周期在三个月以上,寄生虫卵完全可以在池中沉淀,在发酵环境中杀灭。
病毒是一种远比细菌小的物体,他们没有完整的细胞结构,必须在一定的活细胞中才能生存繁殖。在人类的传染病中80%是由病毒引起的。病毒一般来说耐冷不耐热(但肝炎病毒对热、干燥和冰冻均有一定抵抗力,如甲型肝炎耐热56℃,1小时以上;乙型耐热60℃,4小时以上),不过所有病毒对高温煮沸和强氧化剂都很敏感,因此可投一定浓度的氯使其灭活。
传染病菌的种类很多,但其活动规律则大同小异,一般在ph值5-9.6范围内生存,当ph值超出此范围病菌即死亡。在清水中能活一个多月,但在粪便污水中生活时间较短。这是因为:
a.粪便污水中含有自身分解生成的氨,可起杀菌作用;
b.大便分解还能产生某些灭菌素使细菌灭活。另外大部分病菌(除破伤风为厌氧菌外)都是好氧的。
利用这一特性,如将水池加盖密封,一方面由于有机物分解消耗大量氧,另一方面因池子密封补氧困难,导致污水中溶解氧减少,致使好氧病菌在缺氧下自行消灭。
此外,在化验室、检验室中还有铬、汞等重金属存在,可用化学方法去除。
综上所述,医院污水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体系,因此,采用常规处理方法很难达到满意的效果。
近来发展起来的臭氧水处理技术,在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上被广泛应用,收到了极好的效果,这是因为臭氧比氯、二氧化氯具有更强的氧化能力,可以比氯快600-3000倍的速度杀死包括氯不能彻底杀死的所有细菌、病毒等;可将某些重金属离子pb、hg等氧化沉淀达到分离的目的;另外臭氧还可降低生化耗氧量(b0d)和化学耗氧量(c0d)、去除亚硝酸盐和脱色、除臭等。经此处理的医院污水,可大大提高排放标准,甚至可返回作为非饮用水使用。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四
污水处理实施方案要怎样写?以下文书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战略部署,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嘉政发[2014]17号)的要求,确保污水治理工作这一民生项目的完成,扎实推进我市的污水治理工作,有效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为抓手,着力提升我市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
根据《xx市污水处理“十二五”建设规划》和《xx市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水环境治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延伸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全市年内新建污水管网220公里以上;同时逐步完成现有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使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出水均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年内完成xx市崇福污水处理厂和独山港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提标改造工程,启动其余11座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
计划编制阶段(1-2月)由各县(市、区)住建局根据xx市污水处理“十二五”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治水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污水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情况,排定年度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
任务下达阶段(3.1-3.30)以各地上报年底建设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计划为基础,结合全市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总体要求下达建设任务,并将该任务纳入市政府和市建委年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目标任务。
具体实施阶段(3.1-12.31)各地根据下达的建设任务,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与改造任务。
督查考核阶段(次年的1月)对各地建设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建设任务全部完成或者超额完成的,通报表扬。对建设完不成的,通报批评,考核结果作为责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对所在地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行政问责。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主体要将污水设施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的首要工作来抓,作为改善水环境提高环境竞争力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围绕重点、难点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定工作计划,统筹协调。
2、加强协同配合。市治水办做好全市污水设施建设的协调工作;建设部门做好污水管网建设的牵头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的牵头工作,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污水出水水质的监管,对污水超标排放、偷排直排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国土部门要做好污水泵站、管网建设用地保障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各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污水设施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3、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要积极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补助,争取各类金融机构更多的支持,积极吸引民间投资进入污水处理领域,确保污水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4、加强监督考核。污水设施建设工作作为“五水共治”的首要任务,纳入市综合考核体系,实施年度考核。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自查,建立工作台帐,保障污水设施建设工作进度,巩固污水治理成果,同时,市治水办将不定期进行建设进度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70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坚持走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道路,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方向,以实现农村垃圾全面治理为核心,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立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村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习惯,逐步实现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生活和谐的美丽乡村。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依靠群众。
坚持农村垃圾治理公益性事业属性,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职责,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序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全民动员,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村容村貌改善,建设美好家园。
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坚持“集中处理为主、分散处理为辅、配套设施共享、城乡统筹治理”,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城乡衔接、一体发展的农村垃圾治理体系。
因地制宜、科学治理。
坚持效益为先,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选择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的农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模式,防止简单照搬城市模式和治理标准,坚决杜绝“一刀切”。
健全机制,长效管理。
坚持治标与治本、集中整治与全面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完善保障措施,固化治理成效,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治理持久深入开展,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三)工作目标。
2016年2月底前,各市(州)、县(市、区)分别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完成时限、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
2016年,全面完成村庄陈年垃圾清理。
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60%以上,6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7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90%,7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2018年,全省村庄垃圾收集点、收集车辆覆盖率达到100%,90%的村庄垃圾得到治理。
(一)加快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配置收集车辆、清扫工具等设施,确保垃圾及时收集。
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处垃圾集中收集点,并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及自然地理条件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垃圾收集车辆。
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利用筐、桶等已有器具自备户用垃圾收集容器。
2.配置乡镇转运车辆。
提高转运设施及环卫机具的卫生水平,逐步普及密闭运输车辆,有条件的可配置压缩式运输车,确保垃圾能及时清运,并建立与垃圾清运体系相配套、可共享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优先利用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城镇现有处理设施容量不足时要进行新建、改建或扩建,转运距离较长的,应在乡镇或中心村庄统筹建设处理场。
垃圾处理设施,垃圾处理场应远离江河湖泊和邻近水源地,尽量不安排在村头、路口。
(二)全面实行村庄保洁制度。
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保洁员,负责村内垃圾收集、公共环境保洁、可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工作,原则上每个村庄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鼓励采用村集体内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保洁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三)建立日常管护机制。
各县(市、区)要制定农村垃圾简易分类、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长效管理制度,明确收运和处理设施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建立设施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及时修缮破损设施设备。
培训操作人员和保洁员,严格执行垃圾收集和转运技术要求,确保垃圾收运及时、到位、长效。
(四)推行垃圾源头减量。
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者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惰性垃圾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应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利用效率;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回收,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彻底清理陈年垃圾。
全面排查农村陈年垃圾堆弃情况,集中力量,限定时间,重点清理路边、河边、坑塘沟渠等地方堆弃的垃圾。
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新增垃圾堆放点。
(六)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原地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
推进农田残膜回收,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健全农膜回收网点,加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能力建设。
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七)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
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坚持源头治理,以农户为主体,积极推行集中回收、就地减量、统一转运等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减少进入处理末端的垃圾量。
对塑料(农膜)、玻璃、纸类、金属等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鼓励企业加大回收力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对厨余、果皮、枝叶、秸秆和粪便等可降解的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对砖瓦、石块、渣土、煤灰等惰性垃圾,应铺路填坑或就地填埋;对废电池、农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灯管、废油漆、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应单独收储收集,按有关规定处理。
切实加强对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避免因非法倾倒、堆置等造成对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
(二)因地制宜确定垃圾处理模式。
根据村庄人口分布、运距等条件合理确定垃圾直运或中转运输等方式,县城周边村庄实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远离县城的镇村实行“户分类、组收集、村转运、乡镇处理”的模式,远离城镇、村庄分散的地区,选择“户分类、村收集、连片村处理”、“户分类、村收集、村处理”等模式。
(三)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
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村庄,应就近纳入城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的村庄,原则上应就地进行处理,没有条件就地处理的应妥善储存后定期外运处理。
确定终端处理工艺时应进行技术经济比较,要选择符合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
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禁止露天焚烧垃圾,逐步取缔二次污染严重的简易填埋设施和小型焚烧炉。
(四)积极动员农民群众参与。
村庄保洁事务应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
要让村民参与村规民约的制定、设施配置的决策、保洁质量和费用使用的监管。
调动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履行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等义务。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激发村民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通过公益广告、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乡村学校少年宫、道德讲堂、村广播室、文化活动室、乡村文明一条街等阵地,宣传垃圾治理要求、卫生文明习惯、村民参与义务等。
宣传要贴近群众、进村入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农村垃圾治理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整合各类资源,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收集转运设施的日常运行。
村委会负责组织动员村民,制定村规民约,做好村庄保洁。
(二)明确分工,合力推进。
省政府建立全省农村垃圾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的政策措施,协调省级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农村垃圾治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
省委农办参与制定农村垃圾治理相关政策,做好政策落实有关工作。
省文明办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省级文明村镇创建考核及“五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内容。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相关规划,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现有资金支持农村垃圾治理,监督指导资金的规范使用。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治理予以重点支持,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镇考核内容,对农村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省农牧厅负责加强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农资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省商务厅、省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省爱卫办负责协调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将农村垃圾治理情况纳入卫生乡镇的考核内容。
省妇联负责发动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村垃圾治理。
(三)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省财政统筹现有资金,给予积极支持。
各县(市、区)要在准确测算垃圾处理成本的基础上,建立财政补助、乡(镇)村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费用分担机制。
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乡、村出资和村民适度缴费(投工投劳)用于支付本辖区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运输等费用。
要积极推行市场化运作,探索通过ppp模式引入企业或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垃圾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服务。
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农村垃圾。
(四)广泛宣传,农户参与。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讲农村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基础知识、生态环保常识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结合开展文明农户、卫生家庭、美丽庭院、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垃圾治理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树立和表彰优秀典型,营造全方位动员、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广泛调动村民主人翁意识,动员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引领文明新风。
(五)加强督导,严格考评。
全省将加强对各地垃圾治理任务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建立等情况的督查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严格绩效评价。
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扶贫工作精神,按照《河南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相结合,大力发展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努力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贫困户及农民收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结合王岳楼村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王岳楼村基本情况。
王岳楼村位于骆集乡政府西三公里处,辖1个自然村,总户数568户,总人口1688人,耕地面积1990亩,建设用地面积450亩,坑塘面积35亩。
(二)村“两委”班子基本情况。
村“两委”干部5人。支部书记岳红卫,1971年10月出生,高中文化,2001年5月担任支部书记。岳红卫同志工作思路清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群众基础较好,政治素质较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广大干群一致认可,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近年来,村“两委”班子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综合提升等工作,大力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户貌,加快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王岳楼村“两委”班子精诚团结,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团结奋进、勇于担当,为百姓办事积极主动,全村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
(三)王岳楼村经济发展情况。
1、发展村集体经济优势条件。一是地理位置优越。该村北侧是s043县道,东侧是s319省道,村内道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利。二是粮食资源丰富。骆集乡粮食资源丰富,板材加工厂为主导产业。群众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为主。三是该村“两委”班子团结,具有强烈的干事创业愿望,有积极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信心,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公平正义,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创新力。
2、岳红卫同志工作思路清晰,认真负责,积极主动,群众基础较好,政治素质较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受到广大干群一致认可,多次受到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和奖励。近年来,村“两委”班子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人居环境综合提升等工作,大力加强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户貌,加快产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四)可供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的优势。
1、自然资源优势。
王岳楼村耕地1950亩,土壤以两合土、黏性土为主,群众主要以种植小麦、玉米、红薯、瓜果为主,适合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
2、区位交通优势。
夏邑县骆集乡王岳楼村交通便利,靠近319省道,靠近郑徐高铁,韩桑公路、霍连高速、310国道均较近,离砀山南站15分钟路程。与全国铁路、公路网互联互通,构成了陆、公、铁立体交通网。
3、人力资源优势。
4、是产业兴旺。现有金蝉种植200余亩、服装加工3家,木材加工场一家,规模化养猪场一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一个。
夏邑县骆集乡王岳楼村已完成粪污改造,具体建设项目如下:
雨污分离沟1000米,沉淀池1000立方米,储粪棚200平方米,沼气池500立方米,干湿分离机一台,吸污车一台,种植柳树200余亩,已实现污水吸收,实现零污染。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七
我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在污水处理方面城乡之间差别显著:在城市,污水不但有完善的收集、处理技术和设施,而且国家颁布系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以控制;而占全国总面积近0.9的广大农村,0.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通过点源和非点源排放,将各类污染物带人河流,严重污染各类水源,导致出现了包括蓝藻水华等诸多生态环境问题。
污水源热泵系统是有污水换热器和污水源热泵两部分构成。城市原生污水直接进入污水换热器进行换热后,换取的热量由污水源热泵内部的热泵做功传递到室内。对农村生活污水再利用,优点是:节能环保。
农村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污水和洗衣、洗米、洗菜、洗澡废水。污水中主要是生活废料和人的排泄物,一般不含有毒物质,往往含有氮、磷等营养物质,还有大量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因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经济水平等不同农村生活污水的水质水量差异较大污水有如下特点和问题:
(1)污水分布较分散,涉及范围广、随机性强,防治十分困难,管网收集系统不健全,粗放型排放,基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2)农村用水量标准较低,污水流量小且变化系数大(3.5~5.0);(3)污水成分复杂,但各种污染物的浓度较低,污水可生化性较强。
由于农村生活污染源分散,不易集中,村镇居民环保意识差,加上经济水平相对落后,治理上也存在较大困难,因此,农村生活污水已成为影响水体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目前我国0.75的天然和人工水体出现富营养化,而且这一趋势正在不断恶化中。因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方案可以分两种方式进行处理:集中式污水处理和分散式污水处理。
分散处理模式,即将农户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以稍大的村庄或邻近村庄的联合为宜,每个区域污水单独处理。污水分片收集后,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处理村庄污水。该处理模式具有布局灵活、施工简单、管理方便、出水水质有保障等特点。适用于村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污水处理。通常在我国中西部村庄布局较为分散的地区采用。
集中处理模式,即所有农户产生的污水进行集中收集,统一建设一处处理设施处理村庄全部污水。污水处理采用自然处理、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该处理模式具有占地面积小、抗冲击能力强、运行可靠、出水水质好等特点。适用于村庄布局相对密集、规模较大、经济条件好、村镇企业或旅游业发达、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单村或联村污水处理。通常适合于在我国东部和华北地区,村庄分布密集、经济基础较好的农村采用。
如今人们对水质的需求越来越高,而处理过程却越来越趋于简便。有趣的是,无论近几年业界所看好的厌氧生物技术还是源分离终的土地灌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似乎又回到了它初的形式,尽管其中蕴含的科技含量早已不可同日而语。大繁若简,终还是归于自然。以上就是博洋公司给我们提供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详细内容,今天小编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了解更多的污水处理设施。
博洋公司始终坚持诚信、创新的发展理念,“谦和、进步、创新、”是我们的精神。博洋公司愿与您真诚携手,共创明天的辉煌。
现在,市面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五花八门,哪一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备更适合您呢?希望看了上面小编的介绍的能对您有所帮助!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八
今年我县做为全区201x年xx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试点县之一(自治区计划安排项目经费500万元),我局认真贯彻《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x-2020)的通知》(桂政办发〔201x〕175号)、《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x年“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1x〕2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县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将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农业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x〕1号)要求,科学测算确定本县畜禽养殖总量,严格控制粪污产生量大的生猪养殖量,明确“整治生猪、稳定家禽、拓展牛羊、扩大特色产业、强化种业”的发展思路,制定了《灵川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1x-2025)》,用于指导我县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和生态循环型畜牧业。
为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x-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x〕17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1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制定并印发《灵川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二、落实养殖业主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119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一场一策”全面排查,对每个场粪污综合利用情况与粪污设施设备现有基础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一场一策”基本情况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匹配的养殖场按养殖品种进行分类治理,因场施策,提出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建设内容,明确改造建设扶持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并与养殖业主签订改造建设协议书,同时抄送县环境保护部门。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开展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厅签订《同推进灵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填平补齐原则,制定出《灵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经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审批通过。
项目计划投资万元,完善6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个大型种植公司、公平乡梅子村养殖密集区(46户养猪户)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养殖业主自筹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场都按照项目要求,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1x年11月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8%,100%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施装备。
(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模式。
按照源头减量化、过程无害化控制、末端资源化利用等原则,应用节约用水、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堆肥发酵、生物菌种快速发酵等手段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并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厌氧发酵还田利用模式、生物发酵床模式、异位发酵床模式、集中处理模式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观摩、进场入户指导等方式,宣传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经验做法,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组织培训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和宣传次数5次,培训273人次,发放《水产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现代生态养殖》宣传册124份。
五、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工作内容,按时按质完成201x年及201x年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六、存在问题。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简单。
养殖业属于微利行业,粪污治理投资与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多数养殖户很难承受,各级财政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扶持资金少,高效利用粪污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还停留在自然堆积发酵还田利用或直接还田利用模式上。
(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的文件实用性、指导性不强。
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的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施是否与规模相匹配或者说是否达标,需要相关标准的界定。201x年1月5日农业部办公厅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x〕2号)中的相关标准既笼统又偏高,如沼气池、氧化塘、贮存池容积建设标准为同一标准,且对是否固液分离也未做区别对待,实用性、科学性有待商榷。标准偏高在实际生产中执行该规范存在资金和用地方面的困难。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与实验,取得与实际生产贴近的数据,修订标准。
(三)种养结合“最后一公里”问题函须深度解决。
当前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主要关注粪污收集、处理等前端和中端环节,对末端资源化产品,如沼气、沼肥、有机肥如何利用,缺少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扶持政策,导致有机肥施用劳动强度大、施用成本高,影响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另外,在有机肥如何施用方面,缺少具体、有针对性且适宜农户操作的技术规范,因施肥不当导致的效益不佳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影响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
第1篇: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方案范文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精神,促进我市畜禽养殖......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工作总结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让我们抽出时间写写总结吧。你想知......
2016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一、申报条件1、畜禽存栏规模应达到:生猪2000头以上、奶(肉)牛200头以上、家禽5万只以上、貂等经济动物5万只以上。2、养......
第1篇: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研究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治理问题研究畜牧养殖业是关乎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产业。随着我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和养殖规......
第1篇:畜禽粪便治理工作方案镇(园区)农业办公室:为了推进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的进一步落实,减少区内畜禽养殖场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区环保新三年行动计划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部署,对......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九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废弃物管理指南(一)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推进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水平,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原则。围绕改善和提高我镇城乡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削减生活垃圾污染、保护环境,开展农村生活垃圾的收运和处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农村;城乡统筹、技术合理、能力充足、环保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二)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原则。各村(社区)垃圾处理处置设施由镇治理办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生活垃圾成分和性质,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地建设具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和垃圾资源再利用。
二、分类。
农村生活垃圾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厨余垃圾、泥土尘灰、植物枝叶等可堆肥垃圾,如: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蛋壳、茶渣、骨、餐巾纸、面巾纸、尘土灰、植物枝叶采用生物堆肥的方式集中处理;二是金属、塑料、玻璃、废纸等可回收垃圾,如废铁、废铜、废有色金属、饮料瓶、碎玻璃、废报纸、纸箱、废纸、废旧家电等可进入废品回收环节,作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三是建筑垃圾,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头、渣土、弃土、弃料、淤泥等废弃物,送至指定地方填埋处理;四是废旧织物等不可回收、不能堆肥的垃圾,如废旧衣物、尼龙织物、皮革、废电池、农药瓶、塑料袋等进入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
1/5三、处理方式。
(一)交通便利通水泥路、油路的村(社区),生活垃圾采用;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理。
1、户定点;户粗分;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建筑垃圾进行就近填埋处理,将可回收垃圾收集变卖,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理。
2、组细分;组收集。组上保洁员将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细分类,生态化处理,再次减量,可回收垃圾变卖收入作为保洁员额外报酬收入,并负责组上的日常保洁工作。
3、村收集;运镇上。各行政村保洁员将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无法生态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至镇上的垃圾中转站。
4、镇转运。镇对垃圾中转站内生活垃圾转运至垃圾填埋场按无害化,规范集中填埋处理。
5、县处理。县上实行统一、统一要求、统一监管,确保垃圾按无害化,规范化填埋处理。
(二)交通不便、位置偏远的村组的生活垃圾采用;户定点、组分类、村处理、镇监管、县检查;的方式进行处理。
1、户定点;户粗;户初次处理。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对生活垃圾进行粗分类,将堆肥垃圾进行生物堆肥或生态循环处理,将建筑垃圾进行就近填埋处理,将可回收垃圾收集变卖,将不可回收垃圾送至垃圾收集池集中处理。
2、组细分;组收集。组上保洁员将定点垃圾收集池的垃圾转运至垃圾生态处理池进行细分类,生态化处理,再次减量,可回收垃圾变卖收入作为保洁员额外报酬收入。
2/53、村处理。以村组为单位,因地制宜,在不污染饮用水源、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的地方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坑,对村保洁人员收集转运的垃圾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4、镇监管。镇负责监管自行处理的村庄是否结合堆肥、生态循环处理等方式对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处理,同时加强对村上垃圾填埋工作的指导,确保生活垃圾按无害化处理的要求进行填埋处理。
5、县检查。县环保局、县城管办不定期对自行处理的村庄开展检查,确保生活垃圾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填埋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我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根据;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转运;的原则,建设分类、收集、处理的垃圾设施。
1、垃圾收集池建设。5-10户农户集中居住区域修建垃圾收集池,原则上每个集中居住区域或院落建设1个垃圾收集池,要求方便群众、坚固耐用。
2、垃圾生态处理池建设。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修建封闭的垃圾生态处理池,原则上1个村民小组建设1个垃圾生态处理池,要求布局合理,转运方便,垃圾能分类堆放,同时防止因堆肥产生的气味影响周边居民。
3、垃圾中转站建设。将生活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的乡镇要建设1个垃圾中转站,要求布局合理、方便转运,同时考虑卫生防护距离和污水排放的问题。
4、已建垃圾池(库)。镇负责对已修建的垃圾池(库)进行改造,以达到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功能;对公路沿线已修建有破损的垃圾池(库)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对主要交通干线的垃圾池(库)进行贴砖美化。
(二)健全环卫队伍。
根据垃圾收集、分类、处理方式,作业时间等因素,配置相应人员和运载工具,有序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态处置工作,3/51、组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队伍。镇治理办主要负责全镇环境卫生检查,监督相关人员落实保洁工作。
2、配齐村组保洁人员。充分遵循村民自治原则,由村民小组聘请保洁员,支付劳动报酬(可优先考虑村、社长和农村低保人员,补助为每人每月150元/月)。原则上1个组设置1名保洁人员,将垃圾收集池垃圾转运到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分类处理,每月清运5次以上。同时负责村、组道路沿线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原则上1个村设2名保洁员,村保洁员负责将组上垃圾生态处理池的不可回收垃圾转运到镇的垃圾中转站。镇对村、组保洁人员实行月督查、月考核制度。
(三)经费保障。
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卫人员经费实行;乡镇投入一点,县财政补助一点、村民自筹一点,企业赞助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鼓励村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常住人口每人每月1元钱筹集(五保户、低保户免收),充分调动农村居民参与环境治理、保护环境的意识,筹集资金由村上统一管理,镇监管,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明细。
充分发挥优势,创新宣传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宣传平台,开展新公民文明素质培训,宣传教育群众学习文化礼仪知识,改变生活陋习,提升公民综合素质;强化公民的环境意识培训,改变垃圾乱倒乱扔乱堆、杂物乱放的不良习惯,提高自觉参与改善自身环境卫生意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的各项责任落实到具体个人。
(二)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能彻底改变我镇垃圾乱倒、乱扔、乱堆的现象,同时也能减少因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是一项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要想发挥好生活垃圾处理的作用,首先就需要群众的4/5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出强大的舆论声势,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由镇牵头,镇机关各部门密切配合,要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同时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中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的村(社区)、部门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整改不力的村(社区)、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严格问责。
5/5。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
为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切实提升农村环境质量,根据《万州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万州府办〔20xx〕109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以贴近实际,标本兼治,重在教育,广泛参与的原则,全面深入推进辖区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主动性,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的生活垃圾综合管理体系,促进垃圾分类工作在辖区的有效开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总量控制。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全镇6个村(居)的垃圾分类工作;各村的垃圾分类达标率90%以上,创建1个垃圾分类示范村社区;通过积极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分拣、区处置”体系,使分类区域达到群众受益全面、设施覆盖到位、处理运行正常、减量效果明显、资源循环利用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垃圾的分类。
农村垃圾分为生活垃圾和其他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和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其他垃圾包括庭院道路沙土、建筑垃圾、医疗垃圾以及农业垃圾等。
1.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制品类、金属制品类、玻璃制品类、泡沫制品类、破旧服装类、塑料袋、包装袋、废旧电子产品、废灯管、废日用化学品等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弃物。
2.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剩菜剩饭、蔬菜瓜果垃圾、畜禽产品内脏、腐肉、零食碎末、蛋壳等易腐烂的垃圾。
3.沙土、建筑垃圾:指道路、家庭、庭院日常清扫的沙土,在旧房拆除、房屋装修(装潢)过程中产生的泥沙、砖块、碎石、土渣等垃圾。此类垃圾禁止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处理。
4.农业垃圾:也叫农业废弃物,主要指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畜禽养殖中产生的垃圾,如秸秆、尾菜、畜禽养殖粪便等,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需单独进行处理或利用。
1.推行农户源头分类和“二次四分法”。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第一次分类,分成不可回收(易腐烂的)和可回收(不易腐烂的)两类,每天早晨分别投放到各自家门口的分类垃圾桶(箱)内,由村庄保洁员(分拣员)每天登门、定时收集。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在农户分类收集的基础上,进行第二次分类,对“不易腐烂的”垃圾再分“好卖的”“不好卖的”两类,村庄保洁员(分拣员)利用两类式分类收集车将“易腐烂的”、“不易腐烂的”垃圾集中收集到村庄分类垃圾收集房。可在各村设立“废品兑换站”,环卫公司与各村小卖部达成收购协议,以市场废品收购价格兑换保洁员(分拣员)分类收集的可回收垃圾,置换成相应的日用商品,或由环卫公司定时定点将废品回收至废旧垃圾收购点。
2.沙土、建筑垃圾实行综合利用。沙土和建筑垃圾严禁混入生活垃圾内。各村庄应设立煤灰建筑垃圾集中堆放点或处理场所,用来集中堆放或修补道路、填洼处理,或运至镇指定的煤灰建筑垃圾填埋场(点)进行填埋处理或综合利用。
(三)设施配备。
1.小垃圾桶。每个农户门前配置2只不同颜色(如黄色、蓝色)的小垃圾桶(箱),分别标注不可回收垃圾(易腐烂的.)和可回收垃圾(不易腐烂的)标识。
2.垃圾分类收集车。统一配置电动三轮垃圾分类收集车,每个垃圾分类收集车放置2-4个240升的垃圾桶,分别用于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收集。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各村庄在周边交通方便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撤销街巷露天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应配备必要的水、电和消杀消毒设施,标识明确,专人管理。分类垃圾应日产日清。
(四)保洁分类队伍建设。
按照常住人口100户1人的标准,配齐保洁员(分拣员),不足100户的村(居)至少配备1名保洁员(分拣员)。落实保洁员(分拣员)分拣工作经费,明确保洁员(分拣员)在垃圾分类收集、分拣、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严格培训考核,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实处。新增保洁员(分拣员)和原有保洁员要进行垃圾分类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上岗,确保宣教和二次分类到位。保洁员(分拣员)要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相互联动,各村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行保洁员和分拣员“二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兼职兼薪,实行“一岗多责”。保洁员(分拣员)既要做好卫生保洁,同时也要承担对垃圾分类的培训、监督和宣传教育工作,实现“人员减量化、职责多样化”的目标。
四、检查考核。
为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序运行,镇、村(居)均需建立完善考核制度,达到分类投放规范、集中清运及时、垃圾减量明显的目标。
对村(居)的考核由镇规环办牵头进行,主要根据实地检查和资源化处理中心记录情况,每月开展考核,考核的分数采取百分制。镇规环办应当对资源化处理中心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日常运行资金的拨付与考核结果相挂钩。
各村(居)应当利用各种形式载体,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整合原有保洁员资源,规范垃圾分类收集机制,同时通过考核落实合理报酬,确保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有序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镇规环办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综合协调,建立指导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开展村垃圾分类、运行质量、工作进度等督查指导工作;负责农村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及与“四位一体”长效机制的有效衔接,对分类后的垃圾做好终端处置。各村(居)作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主体,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负责工作推进和运行绩效。同时可结合星级美丽乡村创建,积极发动群众,将垃圾分类纳入卫生户、优美庭院户等创建工作中。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规环办和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村民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和行为,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开展赶场天发宣传资料、开院坝会、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调动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
(三)加强督察,严格考核。
镇规环办要对各村(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考核;各村要对农户垃圾分拣情况、保洁员收集和二次分拣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建立工作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经费、卫生保洁员待遇、“四位一体”长效管理经费相挂钩。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改善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改善人居环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不断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工作体系日益完善。到20xx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实现行政村保洁全覆盖,实现农村垃圾分类收集水平和无害化处理率较大幅度提高;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技术支撑体系、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统筹治理的资金保障体系。
(二)具体目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六无”,即农村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农户庭院无流淌污水,村内、集镇无散放垃圾,河塘水面无漂浮垃圾,村间无裸土粪便,农田路边无塑料垃圾。
二、工作方法。
(一)主体分类减量。
1.垃圾分类。农户生活垃圾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可填埋(建筑)垃圾,主要是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废土、废砖、废石、废陶瓷、水泥块、煤渣和泥沙等;第二类是可利用(有机)垃圾,如瓜皮果壳、残枝败叶、禾杆杂草以及菜叶(根)、剩菜剩饭、人畜粪便、动物尸体等垃圾;第三类是可回收利用垃圾,主要指可回收利用的塑胶、玻璃、纸质、金属等类别的无机垃圾;第四类是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如废旧电子产品、废电池、废农药瓶、废油漆、废日光灯管、废旧化学品和过期药品等。
2.减量处理。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达到减量化。
(二)公司回收利用。以“户分类、村收集、公司回收”的方法处理第三类垃圾,达到资源化。即农户设置塑胶类、玻璃类、金属类三筐对第三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自行出售或由村收购点(垃圾中转房)收购后,统一卖给废品收购公司回收处理。对需要封存处理的有害垃圾,由乡镇收集或者回收公司收购后,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三)村民自治管理。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自治主体,对全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并将村(或社区)划分为“公共区域”和各农户“门前三包区域”(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农户是“门前三包”区域的责任主体,保洁员是公共区域的责任主体。各村要制定“门前三包”、村规民约,并与农户签订“门前三包”合同。村委会(居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四)实行政府补助。引入市场机制,实行“一事一议”财政补助政策,通过政府补贴方式,引导和组织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环境保洁、垃圾转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xx年2月至20xx年6月)。主要完成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试点示范三个方面的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目的、意义及相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垃圾分类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完成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筹治理规划,试点示范村建立“户分类、村落保洁、村收集、镇转运、集中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和运行管理制度。
(二)整体推进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在总结试点示范村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制度,达到全保洁、全收集、全处理。
(三)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通过加强培训,每个村建立稳定的环境卫生保洁、垃圾处理管理队伍,达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齐全、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运行正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布局环卫设施,乡镇、集镇应有统一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式样和标识。有“分类箱(桶)”、垃圾清运车。组建垃圾清运公司或聘请有运输能力的清运大户,采取租赁、发包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确保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村委会(居委会)应通过召开户主会,制定村规民约,确定农户交纳保洁费的标准和数量。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二
近年来,安福县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按照“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原则,大力推行以农村能源和果茶菜等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的粪污高效处理模式,遵循“填平补齐、因场施策”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生猪、肉牛、家禽等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以种定养,以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打造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鼓励规模养殖场(小区)流转周边农田、荒地,通过采购粪污储运设备,促进种养结合,形成全县“固粪肥料化、沼气循环利用化,粪水科学还田(林)利用化”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新格局。20xx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荣获了吉安市20xx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评估优秀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畜牧业生产基本情况。20xx年,全县生猪存栏24.38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9359头,生猪出栏35.311万头;肉牛存栏16.1199万头,出栏8.6372万头;家禽存笼181.83万羽,出笼487.01万羽。其中生猪养殖基本实现规模养殖,生猪规模养殖户26家,生猪养殖小区8个(已运营5个、在建3个);肉牛规模养殖户8户;蛋鸡规模饲养户1家。
我县对20xx年全县畜禽实际存栏量进行测算,并对养殖场养殖用水量进行估算,根据各畜禽养殖场提供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及土地消纳证明材料,结合配套种植作物对土地承载能力核算,确定配套土地能够消纳所产生的粪污。按照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网上系统统计数据分析,20xx年全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畜禽粪污产生量194.6万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194.6万吨。
2.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全县规模养殖场的固体粪污储存形式主要是建设堆粪棚(池)存放,液体粪污储存形式主要是建设流污池或粪污暂存池,并进行了防雨、防渗、防溢处理。目前,全县规模养殖场均建有粪污暂存设施,大部分都建设了黑膜沼气池、氧化塘、曝气池等设备设施,其中江西武功山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行了沼气发电。按照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网上系统统计数据分析,20xx年全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全县需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规模养殖场52家,其中已完成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规模养殖场43家,9家已关停退养。
(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情况。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建设年限20xx-20xx年),中央项目建设投资6000万元,县整合配套资金480万元,企业自筹9795万元,合计16275万元。其中第一期中央项目建设投资为2800万元,地方配套34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4638万元,合计7778万元;第二期中央项目建设投资为3200元,地方配套140万元,项目实施主体自筹5157万元,合计8497万元,整个项目主要分两期用于奖补建设。(1)第一期安排22家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设施提升改造,计划安排中央资金380万元;4个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安排中央资金1680万元;第三方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计划安排中央资金740万元。(2)第二期剩余4个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计划安排中央资金1520万;3个自行建设粪污有机肥场的养殖小区安排中央资金750万元;第三方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二期安排中央资金930万元。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作,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森林分局及19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安办发[20xx]238号)等文件,下发了《安福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县规范生猪养殖管理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办辖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尽责,切实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牵头抓总,发改部门加强规划引导、项目支持,推动设施建设和创新运营模式;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突出绿色生产导向;能源、电力部门畅通沼气发电、生物天然气的入网通道;国土部门保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签订了《安福县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目标管理(20xx—20xx)责任书》,落实了主要责任和责任目标。
(二)聚焦重点任务,全力推进工作。
1.激励引导,完善设施。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大力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奖补方式,引导现有34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加快3个在建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完善5个已建生猪养殖小区。积极推广应用“三改二分再利用技术”(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为改明沟排污为暗沟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再利用),因地制宜推广固粪生产有机肥料,沼液达标排放,生物发酵床养猪零排放和畜地平衡等技术模式,指导现有规模养殖场科学治污,并进一步规范落实“畜禽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病死猪无害化、粪污综合利用化、生态养殖循环化”要求。二是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畜禽养殖场开展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改造,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和利用等基础设施。目前,所有规模养殖场均建了沼气池,开展了沼气利用,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建设沼液处理设施。
2.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一是落实畜禽养殖环境准入制。与生态环境部门协调,全面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粪污综合利用配套与养殖规模和处理工艺相适应的粪污消纳用地纳入环评范围,新建规模养殖小区严格做到污染防治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对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运转和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长效监管,县里成立督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就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予以通报。
二是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管理。结合农业污染普查、畜禽污染整治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查建库,完善畜禽养殖场地理坐标信息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等基本信息,做到一场一档,实行联网管理,赋予统一身份编码,实现信息直联直报,并及时上报。三是创新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模式。目前,我县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主推三种模式:粪污循环利用模式(江西武功山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个生猪养殖场),粪污异位发酵床模式(水西邓幕塘家庭农场),粪污达标排放模式(康华彩肉牛养殖场)。在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碗式饮水器节水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种养结合,异位发酵床,达标排放等模式。在末端利用上因地制宜推广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水肥一体化、能源化、清洁照用等模式,提升全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部分中小养殖户粪污利用方式较单一。部分中小养殖户对养殖废弃物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认识还不足,对粪污的利用渠道和方式比较单一(果蔬种植),部分粪污处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有机肥使用范围不广,推广难度较大。由于有机肥肥效较慢且价格偏高,劳动力投入较大,养殖场户和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效果不明显。
3.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建设投资大,运行成本高。以年出栏1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场为例,完全改造完毕约需600万元(包括设施改造、固液分离设施配置等)。运行成本高,据估算,每吨污水处理运行成本达6-8元,正常运转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运行一段时间后易腐蚀、损坏,又需要更新。因此对于投资回报率低的畜禽养殖企业来说,多数感觉资金投入大,难以承受,畜禽养殖场户自有积累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的资金明显不足,希望得到国家项目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等、靠、观望”现象还普遍存在。
四
一是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宣传力度。畜禽废弃物是畜牧业生产的“另一半”,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用则利、弃则害。将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向广大畜禽养殖户宣传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认识。
二是加大对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整合相关涉农惠农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办法,对稳定达标运行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规模化养殖场给予奖补,扩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补贴比例和范围。进一步用好贴息、政策性贷款及小额信贷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畜牧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解决畜牧产业发展遇到的资金瓶颈制约问题。同时,建议中央财政进一步支持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畜牧业绿色发展更大支持。
三是加大对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科技支撑力度。整合全县科技资源,加强与国家、省、市科研机构和院校的交流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推广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大试点示范和培训指导力度。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三
近年来,学校对于旷课问题的处理日益严格,旷课问题已成为众多学校关注的焦点。为了有效应对旷课现象,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旷课处理实施方案。在实施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旷课处理的重要性以及由此带来的一系列影响,同时也收获了一些心得。
首先,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学校的教育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过去,旷课问题往往被忽视或者被轻易放过。这样不仅令学生对于课堂教育没有足够的敬畏之心,也使得教育工作变得无序。而当学校出台了旷课处理实施方案后,对于旷课行为给与严厉的制裁,从而引起了学生的重视,提高了学生对于旷课行为的警醒意识。同时,学校也意识到了旷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质量,通过制定旷课处理实施方案能够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使教育变得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
其次,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明确性能够增强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力度。学校在实施旷课处理方案的过程中,通常会与家长进行沟通,了解学生旷课的原因,并通过制定具体的处理方式来引导学生纠正错误。这样的合作方式使得学校和家庭形成了良性互动,达到了共同教育孩子的目的。同时,学校对于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明确性也为家长提供了参照标准,让他们更加明确自己孩子旷课行为的严重性,并了解到学校采取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家庭对于学生的教育管理水平。
再次,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公正性能够促进学生的公平竞争和自律能力的培养。学校在制定旷课处理实施方案时,通常会遵循一定的原则,如公正、公平、公开等。这样使得学生的旷课处理过程中没有先入为主的偏见,每个学生的权益都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对于那些违反旷课处理规则的学生,学校会根据规定的流程和标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这样的公正性能够激发学生的公平竞争意识,提高他们对于自身权益的维护能力,从而培养学生的自律能力。
最后,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符合了教育改革的要求。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教育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通过旷课处理实施方案的有效实施,学校可以更好地培养和塑造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进而形成积极向上的人格特征。同时,学校对于旷课行为的处罚也能提醒学生,培养他们对于自己行为后果的认识和承担责任的意识,使教育更加符合现代社会对于人才培养的需求。
总之,旷课处理实施方案是学校应对旷课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学校实施旷课处理方案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它对于学校的教育管理、学校和家庭的合作、学生的自律能力培养以及教育改革的要求等方面的重要性。我相信通过不断地实施和完善旷课处理实施方案,学校对于旷课问题的处理和预防将会越来越科学化和规范化,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的提质增效。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四
今年我县做为全区20xx年xx水系“一干七支”沿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试点县之一(自治区计划安排项目经费500万元),我局认真贯彻《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xx-20xx)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5号)、《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一干七支”沿岸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业办发〔20xx〕21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整县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将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根据农业部《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xx〕1号)要求,科学测算确定本县畜禽养殖总量,严格控制粪污产生量大的生猪养殖量,明确“整治生猪、稳定家禽、拓展牛羊、扩大特色产业、强化种业”的发展思路,制定了《灵川县畜牧业发展规划(20xx-20xx)》,用于指导我县发展适度规模养殖和生态循环型畜牧业。
为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按照《xx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xx〕17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实际,制定并印发《灵川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县119个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一场一策”全面排查,对每个场粪污综合利用情况与粪污设施设备现有基础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一场一策”基本情况表进行登记造册。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不匹配的养殖场按养殖品种进行分类治理,因场施策,提出每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建设内容,明确改造建设扶持项目资金和自筹资金,并与养殖业主签订改造建设协议书,同时抄送县环境保护部门。
(一)项目概况。
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人民政府与自治区农业厅签订《同推进灵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根据填平补齐原则,制定出《灵川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经桂林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审批通过。
项目计划投资1424.96万元,完善62个畜禽规模养殖场、2个大型种植公司、公平乡梅子村养殖密集区(46户养猪户)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其中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养殖业主自筹924.96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场都按照项目要求,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20xx年11月底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78%,100%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施装备。
按照源头减量化、过程无害化控制、末端资源化利用等原则,应用节约用水、固液分离、雨污分离、堆肥发酵、生物菌种快速发酵等手段对畜禽粪污进行资源化利用。并根据不同资源条件、畜种、规模,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厌氧发酵还田利用模式、生物发酵床模式、异位发酵床模式、集中处理模式等经济实用技术模式。
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观摩、进场入户指导等方式,宣传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经验做法,切实增强畜禽养殖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绿色发展意识。组织培训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和宣传次数5次,培训273人次,发放《水产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现代生态养殖》宣传册124份。
全面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工作内容,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及20xx年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填报工作。
养殖业属于微利行业,粪污治理投资与运行成本相对较高,多数养殖户很难承受,各级财政对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扶持资金少,高效利用粪污设施建设滞后,致使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还停留在自然堆积发酵还田利用或直接还田利用模式上。
(二)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的文件实用性、指导性不强。
畜禽规模养殖场配套的粪污全量化处理利用设施是否与规模相匹配或者说是否达标,需要相关标准的界定。20xx年1月5日农业部办公厅出台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xx〕2号)中的相关标准既笼统又偏高,如沼气池、氧化塘、贮存池容积建设标准为同一标准,且对是否固液分离也未做区别对待,实用性、科学性有待商榷。标准偏高在实际生产中执行该规范存在资金和用地方面的"困难。建议有关部门加强调研与实验,取得与实际生产贴近的数据,修订标准。
(三)种养结合“最后一公里”问题函须深度解决。
当前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主要关注粪污收集、处理等前端和中端环节,对末端资源化产品,如沼气、沼肥、有机肥如何利用,缺少相应的设施设备和扶持政策,导致有机肥施用劳动强度大、施用成本高,影响农民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另外,在有机肥如何施用方面,缺少具体、有针对性且适宜农户操作的技术规范,因施肥不当导致的效益不佳现象时有发生,进一步影响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
专业粪污处理实施方案(通用15篇)篇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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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精神,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针,以种养结合、粪污就地就近消纳、龙头企业带动畜禽粪污治理全覆盖为工作方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通过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综合治理、规范监管、科技支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有力支撑。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因地制宜,多元化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本辖区内企业进行整治: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畜禽粪污处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2020年底,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逐步退养,实施关闭或搬迁,本次不享受奖补。
(一)养殖场消纳模式。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土地种养结合或者协议消纳养殖废水,种养规模匹配、排泄物就近就地消纳。养殖场采取三种技术路径治理畜禽粪污,一是源头减排。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换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降低排放量。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措施,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龚污综合利用;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和建立集中处理中心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小散养户逐步退出模式。未统计在内的所有小散养户,要结合实际,完善沉淀池、贮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搞好环境卫生,不外排污水,不露天晒粪,不扩大养殖规模,现有畜禽出栏后,一律退出畜禽养殖。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要求豫农文(2020)207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粪污固液分离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污水贮存池、干龚贮存场,购置节水器、污水管网及各类运输车辆。
(一)总体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应及时收集、贮存养殖粪污,设施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二)干粪贮存场。宜采用地上带有雨棚的“n”型槽式堆粪池,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坡度1%,做防渗处理,坡底设有排水沟和污水池相连;墙高1米,砖混并水泥抹面或混凝土结构;雨棚下玄与设施地面净高习3.5米。每头存栏生猪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0.2m3,干粪堆粪场建设面积不小于0.2m,并有防渗防雨功能,配套搅拌设施。
(三)污水贮存池。分地下式、地上式两种,形式为方形、长方形、圆形,底面高于地下水0.6米以上;池体具有抗压防震、防开裂、防跌落等功能,内壁、底面做防渗处理,池深6米,有溢流管道或雨水导流渠,应建设防臭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禁止烟火等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氧化塘、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m)x贮存周期(天)x设计存栏量(头)。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m3,奶牛0.045m3,肉牛0.017m3,家禽0.0002m3。贮存时间不低于两个月。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豫农文[2020]238号),我县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正在编制上报实施方案,申请***投资3000万元。
按照延津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一)申报程序。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确认后,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公司,编制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各项目单位对其基建工程自行组织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形式施行先建后补。
(二)奖补范围。养殖场新建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设施,养殖场节水、污水管网、输送还田设备等:基建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补设施设备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集中招标采购。畜禽棚舍扩建改造、后续运营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投入项目和小散养户的整治项目不予奖补。禁养区内、村庄饮水源50米以内、沿渠400米内的养殖场(户)暂不奖补。
(三)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奖补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建设:奖补资金在5-10万元通过询价确定施工方;奖补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需要分散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奖补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由养殖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审计局各案。
(四)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并稳定运行后,经项目实施单位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牧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内容进行现场查验和资料检查:一是对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规模和数量,以及养殖环境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二是检查项目资料,项目单位验收申请书、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施工图纸、施工协议、粪污消纳协议等。中心站初步核查后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并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验收机构,委托其对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主要是现场查验、资料检查,粪污综合利用效果评价。重点是对建设内容进行核查,查看建设时间、规模和质量,丈量和计算实施内容的数量、容积、面积,并对其进行测算,出具验收报告。
(五)资金拨付。项目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金支持。无需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直接拨付;需要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经审计,按审定金额比例拨付资金,并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使用6个月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予以拨付。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财政资金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工商证、申请书、验收单、施工合同、发票、收款收据、建设前中后照片;需要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企业,还需再提供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相关手续材料。对所有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报告,完善档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机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网延津供电公司、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宣传部、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延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组织与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项目实施和关停工作。
(二)明确责任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全力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地方政府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负总责”的要求,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具体应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养殖场、户排查、养殖数量核实、与养殖规模相配套设施数据的统计、监督养殖场按照要求积极进行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负责规模以下不按规定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户的关停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方案拟定、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监督,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信息上报,负责与省、市畜牧部门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利用土壤测定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进行粪污还田,确保不出现土壤污染问题。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的落实。
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负责按要求对养殖场不按规定配备、不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的处罚工作,直至关停。负责新建养殖场“环保三同时”的审核。
4、县自然资源局应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规划,由于历史原因及时调整现有养殖场土地使用性质,严厉打击以养殖名义违法占地的行为。
5、县财政局协助配合项目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核拨资金。
6、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等,宣传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粪污综合利用舆论氛围。
7、县农机局负责结合本项目向养殖场户宣传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补贴流程和补贴资金。
8、县水利局在实施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时,要考虑周边养殖场、户情况,尽量与畜禽污水处理还田相结合,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9、国网延津供电公司负责按规定落实养殖场及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业用电政策,向养殖场、户宣传农业用电申请流程。
10、县科工局负责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推广,逐步提升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11、县发改委负责养殖场户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12、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贫困户养殖污染治理投入资金情况。负责出台贫困户粪污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
13、县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及相关人员追责及不廉洁现象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补贴过程进行监督。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规范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政府办督查室牵头,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小组,对项目全程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且有天可安利多种形式,厂之鱼传备离关门贝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引导服务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宣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提高公众认知能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规定时间内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的养殖场(户),由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审计局要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项专项审计,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收回所有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