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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一
为了鼓励先进,充分发挥榜样模范作用,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此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员工、生产工厂一线员工,经理级(含)以上人员不参加评选。
1、基本条件
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连续工作1年以上;
遵守考勤纪律,月出勤率平均在95%以上;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
爱岗敬业,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2、优先评选条件
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与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a、在部门或车间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如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b、个人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获得重大奖励和表彰。
c、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自学或其它形式获得更高一级的学历或学位。
评选时间为每年1月份,一年集中评选一次;集团各部、各子公司在上年度12月以前完成内部优秀员工评选并上报总部行政部。
原则上集团总部2名、亚达工厂3名、鑫达2名、亚鑫1名
由部门员工无记名推选与部门经理推荐确认相结合。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二
今天的成绩,凝聚了所有员工的辛劳与汗水,同时也是对全体员工努力拼搏、开拓进取的充分肯定。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员工在明年能取得更好的成绩,本着"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的评选目的及"交叉回避"的原则,开展08年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工作。
一、评选时间:20xx年1月1日-20xx年1月15日
二、评选机构:
1、评选组组长:总经理
2、组员:各部门主管
三、评选项目与指标:
(一)团队奖:
标杆团队奖一名(以部门为单位);
(二)个人奖:
1、开发体系最佳员工(发展公司):10名
2、物业体系最佳员工(物业公司):15名
3、单项才能奖(全公司范围):5名
最佳服务奖三名(职能服务类)
最佳创新奖一名(公司范围)
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
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
四、评选原则及范围:
(一)被考核对象在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员工的评定;
1、入司未满半年的员工;
2、全年内有过旷工或累计早退两次以上员工;
3、全年内因违规违纪受书面警告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一次以上的员工;
4、全年内因病、事假累计达到二十天以上的(可用未休的休假抵扣病事假);
五、评选标准:
(一)标杆团队奖评选标准:
1、工作业绩:20xx年部门计划完成率及成绩;
2、团队协作性: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两部份,内部评价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平日所做的员工思想进行评估;外部评价由各部门根据日常工作配合程度来衡量。
3、人员流动率;
5、创新性:如质量管理方法、策划方案等;
6、待改进的地方:
(二)最佳员工的评选标准
1、必须具备合格员工的基本素质:
1)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纪录;
2) 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诚信待人,维护公司利益;
2、符合"优秀"的定义--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其他员工在工作上的"表率",体现在几个方面:
德:品行端正,在工作时候不计较个人得失、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待人处事诚信有礼、
工作上积极配合,勇于承担工作责任;
才:"称职",具备与本职位相匹配的专业水平及技能;
学习能力:持续进修的能力与具有积极向上的心态;
影响力:一个人综合素质所展现的个人魅力,吸引他人赞赏、学习的能力。
(三)、单项才能奖评选标准
1、最佳服务奖(职能服务类)
要求:服务态度(热情有有礼)、服务技能(娴熟)、服务方式(灵活)、服务效率(快速)
2、最佳创新奖两名(技术业务类)
要求:精研业务并加以创新,提供更好的工作方法能够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3、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
要求:年度销售业绩第一
4、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
要求:给人的整体形象非常职业化,包括衣着、谈吐、为人处事,非常符合本职位的形象。
六、评选程序:
1、各部门根据各项评选奖项的评选标准选定出部门参评人员,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提交公司行政人事部汇总。
2、行政人事部将提交的表格汇总,经评选组会议讨论,最终按奖项设置的要求圈定人员名单。
七、奖励细则:
(一)、团队奖:
1、奖杯一个;
2、现金20xx元;
3、荣誉证书一本。
(二)个人奖:
1、开发体系最佳员工(发展公司):足金金猪一只+奖杯
2、物业体系最佳员工(物业公司):现金500元+奖杯
3、单项才能奖(全公司范围):mp4一台+荣誉证书
最佳服务奖三名mp3+荣誉证书
最佳创新奖一名+荣誉证书
最佳销售业绩奖一名(营销类)+荣誉证书
最佳职业形象奖一名(公司范围)+荣誉证书
最佳协作奖两名(公司范围)+荣誉证书
八、评选附表:
《评选审批表》(略)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三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 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操行;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 晋升核定权限:
(1)高层由董事长提议,经董事会核定;
(2)副经理以上由董事长核定;
(3)各部门主管或助理,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4)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级公司主管提议,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 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 纵向发展
二、 横向发展
……(新文秘网http://省略15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 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格》(附件四:主管人员适用;附件五:管理人员适用)。
4. 决定人选: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会议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由最高核定人签发任命通知。
第三节 其他相关规定
一、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
三、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3)同等职位代理,视代理期间工作绩效于适当时机办理直接调任;不同职等代理,跨一职级代理满半年,跨两职级代理满一年时,可办理晋升。
第五章 职位轮换
一、职位轮换的对象:
(1)在同一职位超过五年的管理人员;
(2)大学专科以上,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员工,储备领导者优先。
二、办理程序:
(1)每年根据公司运作需要,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拟定参加轮换的管理岗位名单。
(2)职位轮换的具体操作按内部调动形式进行,审批手续按内部调动程序执行。
第六章 储备领导者管理
定期统计分析各公司的.人员结构,建立公司人才储备库。
一、储备领导者的条件:
工作中表现出色,综合素质高、能力强,具备较大发展潜力,个人职业发展规划中所希望任职的职位是公司的核心关键职位。
二、工作流程:
(1)确定关键职位。人力资源部会同各用人部门,对公司中的职位进行分析,确定哪些是关键的,是需要建立人才储备的职位,并明确关键职位要求。
(2)接-班人的来源。由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推荐,或每年办理员工晋升时选拔出的后备人选。
(3)对初选的接-班人的考核。按其计划要接替职位的要求进行考核。
(4)储备领导者的任用。公司出现职务空缺时,直接办理晋升审批手续。
第七章 领导者优化体系
系统性地发现不合格领导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分析,最后用公平的方式对他们进行处理。
优化流程:
一、找出不合格的领导者。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不合格领导者:
(1)年度考核成绩为“不可接受”的;
(2)连续两次季度考核为“不可接受”,同时年度考核为“需要改进”的;
(3)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达到要求”的。
二、 收集每个个案的资料,并进行分析。对于部门经理层,由人力资源部准备个人材料,组织对不合格的领导者进行讨论与分析。对于主管人员,由所在部门准备个人材料,人力资源部和所在部门经理进行分析。
三、 决定处理策略
领导者表现不佳的原因有很多,透过事前资料搜集以及会议中充分的讨论后,拟定相应的处理方法报总经理批准。
(1)降级使用:对于能力不够的领导者予以降级,但必须按比例严格执行。
(2)轮换:对于能力不适合现职的给予职位轮换。
(3)留职察看(转入观察期):对于有潜力或原因不明的领导者要转入观察期,建立在短期内(3-6 个月)必须达到具体或量化的目标,当领导者有明显改进时,鼓励并告知他们。当无明显改进时,采取其他措施处理。
(4)解雇:解雇无改进可能的领导者,但也给予情有可原或仍有潜力的领导者改进的机会。
第八章 附 则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
2.管理职务晋升推荐表
3.员工晋升申请表
4.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主管人员适用)
5.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管理人员适用)
6.员工能力开发需求表
7.续聘人员汇总表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激发其进取心,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人才竞争机制,规范员工晋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式员工。基层单位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 晋升原则
1、员工晋升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必须坚持以能量才,以德选才,杜绝论资排辈。
2、员工职级晋升实行后备制,每一层级均按一定比例储备晋升后备人选。
3、员工职级晋升实行编制管理,当上一层级有空缺时,方可启动晋升程序。
4、员工晋升通常应由低到高逐级进行,但当员工具备破格条件时,也可跃级晋升。
第四条 本办法规定晋升为管理、技术、操作、辅助职系职位职级的晋升,薪资晋升按公司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晋升管理职责
第五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所属员工综合考评,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
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综合能力考核信息的收集、建档和高管后备人员的考评信息上报。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协助上级机关做好公司经营管理层的考评工作,并做好公司职能部门人员和基层领导班子的考评工作,建立健全考评档案。
第八条 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发布本单位职位空缺的信息,策划组织员工职位晋升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公司职能部门职位空缺的信息,策划组织员工晋升工作。
第九条 公司经营层人员晋升由董事长提交董事会决定;公司高管人员由总经理提交董事长决定;公司职能部门一般管理人员由部门负责人提交总经理决定,基层单位一般管理人员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决定。
第三章晋升管理实施
第十条 晋升时机、条件
1、晋升时机
1.2当上一层级职位出现编制空缺时,组织根据需要,通过公开竞争获得晋升,对具备破格条件的,可以予以破格晋升。
2、晋升条件
2.1正常晋升
2.1.1具备上一级职位所需技能;
2.1.2具备一定工作经历和经验;
2.1.3具备较好适应能力和潜能;
2.1.4完成必须的培训与开发课程学习;
2.2破格晋升
除具备上述正常晋升需具备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2.1曾为公司作出巨大贡献,在危急关头,出谋划策使企业转危为安;
2.2.3为公司生产经营急需的外部招聘、引进人才;
2.2.6优秀女干部或年轻干部;
第十一条 后备人员管理
1、后备人员产生:
1.3后备人员数按1:2-4储备。
2、后备人员日常管理
2.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后备人员的日常管理;
2.2各单位应落实专门辅导员,对后备人员进行专门职业发展辅导;
2.3各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培训与开发计划,对后备人员实施专门培训与开发;
2.5根据年度综合考核以及后备人员缺编情况,后备人员每两年调整充实一次。
3、公司人力资源部建立健全公司高管的后备人员档案;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健全基层部门正职以下(含基层部门正职)职位的后备人员管理档案;公司各部门建立健全所属后备人员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包括职业规划、能力开发需求、培训与开发记录、年度考核等。
第十二条 晋升程序
1、正常晋升
1.1员工逐级晋升,职位从低到高见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
1.2管理、技术职系员工在本层级或相关岗位工作满3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根据拟任职级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
1.3操作职系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根据拟任职级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
1.4辅助职系员工在本岗位工作每满三年,年度综合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提交总经理决定。
1.5不同职系之间晋升,员工应在下一层级任职2年以上,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连续2年优秀,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根据拟任职级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
2、破格晋升
上一层级出现空缺,对符合破格晋升的条件,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根据拟任职级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决定。
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
职级 | 管理职系 | 技术职系 | 操作职系 | 辅助职系 | |
股份公司正职 | |||||
股份副职(三总师)、基层正职 | |||||
股份公司部门正职、正职级基层单位副职、副职级基层单位正职 | 基层单位总工程师 | 基层单位首席技师 | |||
股份公司部门副职 | 正职级基层单位部门正职、分厂厂长、车间主任等 | 主任工程师 | 特级技师 | ||
高级主管 | |||||
主管 | 正职级基层单位部门副职、分厂副厂长、车间副主任等,副职级单位部门正职 | 副主任工程师 | 高级技师 | ||
值长、基层主管 | |||||
主办 | 主办 | 班长 (组长) | 区域工程师 | 技师 | 一级 |
办事员 | 办事员 | 技术员 | 高级工 | 二级 | |
中级工 | 三级 | ||||
初级工 | 四级 | ||||
五级 |
第四章晋升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 员工晋升严格按公司干部管理的规定执行,严格任用程序。人力资源部将联合纪检监督部门每年组织一次监督检查,检查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各单位领导的绩效挂钩。对于员工反映强烈事件一经查实,将追究各单位主要领导人责任。各基层单位应适时组织自查自纠,并将员工晋升管理作为部门负责人的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
第五章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四
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和政策
(1)公司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2)员工的专业化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
(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让员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的情况,如公司的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基本政策等,是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的应用、发挥、提高。
(3)态度培训
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价值观及政治觉悟的培训,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内部培训、员工外派培训和员工交流论坛。
1、员工的自我培训。
员工的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公司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公司会尽力提供员工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如场地、联网电脑等。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2、员工内部培训
员工的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方式,主要包括:
(1)新员工培训。
(2)岗位技能培训。
(3)转岗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员工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岗位技能培训。
(4)部门内部培训。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灵活实用的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人力资源部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培训。
3、员工外派培训。
员工外派培训是公司具有投资性的培训方式。公司针对员工工作需要,会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员工个人希望在公司以外进行培训(进修),需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并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由人力资源部审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名。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人力资源部决定。
4、员工交流论坛
员工交流论坛是员工从经验交流中获得启发的培训方式。公司在内部局域网上设立员工交流论坛。
(三)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被培训者的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过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被培训者的义务
1、培训员工在受训期间一律不得归于规避或不到。对无故迟到和不到的员工,按本公司考勤制度处理。
2、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外部培训结束一星期内,员工应将其学习资料整理成册,交由人力资源保管。并将其所学教给公司其他员工。
4、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的,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需凭培训有效证明,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做相应处理。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必须与公司签定培训合同。
(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3个月以上。
(2)公司支付培训费用3000以上的。
(四)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基本程序如下:
1、培训需求分析。
2、设立培训目标。
3、计划培训项目。
4、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
1、建立公司的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2、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被培训者的评语等。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规定时间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其汇总。并与规定时间内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
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老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总经理批准后,以公司文件下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部门计划外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在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由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临时提出参加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的员工,均要经过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六)培训实施
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象、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公司培训档案。
(七)培训评估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培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可要求被培训者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方面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十九条培训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八)培训费用
第二十条公司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相应数额。
第二十一条外派培训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由总经理决定。对于公司予以报销的费用,原则上先由培训员工本人支付,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回公司报销。培训人员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公司报销规定报销。
第二十二条员工内部培训费用全部由公司承担。
(九)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的拟订或修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报公司领导层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二
为加强企业管理,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使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创新化、强化其考核力度,特制定本员工培训考核方法。
一、培训领导机构
各单位上报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审定后实施,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并全面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标准
(一)安环知识标准
1、掌握安全生产、环保方针、政策和公司安环的规章制度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2、懂得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3、基本掌握本岗位的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概况。
4、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工器具及本岗位的仪表设施、防护装置、安全装置等。
5、能准确掌握本岗位的安全规程。
6、掌握一般职工的安环职责。
(二)生产技术和工艺知识标准
1、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掌握本单位和本岗位工艺流程知识。
3、懂得设备性能、原理、维护保养及操作。
4、熟悉本岗位安全生产、防尘、防毒知识。
5、做到“四懂”,即懂知识、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三、考核办法
本考核办法只从安环知识和生产技术知识方面考核,涉及其他方面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加以考核。
1、各单位根据培训时间要求组织培训,结束后由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出题考试,并负责考试管理和试卷评阅工作,全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试成绩汇总各方面评定出优(95分以上)、良(80—95分)、中(60—80分)、差(60分以下)等,并按单位(可按车间统计)算出优秀率和及格率,评阅完毕后公布结果,并整理上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特殊情况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
3、公司安环部和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厂进行培训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监督。
(1)及格率达95%以上的,奖励单位负责人人民币200元,凡成绩达95分以上的员工,将给予50元的奖励。
(2)凡未及格人员进行待岗1—2个月处理,限期学习补考,期间只发个人岗位工资的60%,补考合格后上岗,否则予以辞退。
(3)对及格低于80%的,处罚其单位负责人200元。
4、各单位根据培训及考核情况,按10%的比例,评选“岗位操作能手”,“最佳学习标兵”,“最佳创新成果”等,评选可个人申请或车间申报,经厂部审核,再上报公司审批。评选采用“逐级递减法”确定人员,除发给荣誉证书外,还给予获得者50元奖励。
四、本考核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三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五)职业化素养塑造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六)职业化管理技能提升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三、培训方式
员工培训根据培训内容不同,采取不同的培训方式: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四、培训职责
(一)员工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五、培训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出勤记录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二)分值比重
1、生产技术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70分,实操演练10分。
2、行政后勤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50分,实操演练30分。
3、销售岗位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三)考核周期
1、新员工于试用期届满前进行培训考核;
2、在职老员工每隔半年考核一次。
六、考核成绩应用
(一)综合考核成绩85分以上为及格。
(二)试用期员工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三)在职老员工
1、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一个月后复试;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4、考核成绩将作为个人薪资调整标准的重要依据。
七、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补充规定。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五
建立公司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公司的持续改进。
适用于公司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公司生存和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质量部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和采纳。同时质量部提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以保障员工对参与公司管理的热情。
其余部门负责参与合理化建议评审和实施。
4.1 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公司生产、经营或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超出其职责范围以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4.2 提出
4.2.1 合理化空白建议单放置于各办公室,员工可随时领取。质量部负责确保任何员工都能随时得到合理化空白建议单。
4.2.2 需要时员工可随时从各办公室领取空白建议单加以填写,以提出对公司经营管理各方面的建议,填写需注意:
a) 必须填写建议姓名和日期;
4.2.3 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单,由建议者交给质量部。
4.3 评审
4.3.1 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员工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评审可采取有关部门人员签署意见或召开合理化建议评审会进行讨论的方式进行,由质量部负责确定具体方法。
4.3.2 评审人员应对合理化建议的可行性、经济性、安全性和时效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作出采纳与否的结论,结论应填写于合理化建议单中并由评审人员签字认可。
4.3.3 办公室应根据评审过程和结论填写评审意见。当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具体实施计划,以便合理化建议的落实;当合理化建议不予采纳时,评审意见应有不被采纳的具体原因解释,以便于建议者接受。
4.4 采纳
4.4.1 对于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检查效果明显的建议,由质量部制定实施计划包括实施时间、进度、方法和责任人后转交责任人进行实施。
4.4.2 对于不可明确预测实施效果的建议,质量部负责制定相应的试验或试行方案,在小范围内对实施效果加以验证后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4.4.3 质量部负责对合理化建议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效果跟踪。
4.4.4 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质量部负责在评审工作完成后,将填写完整的合理化建议单复印一份交还建议者,并当面向其解释不采纳原因或详细实施计划,以便建议者了解其建议的落实情况。
4.5 奖励
4.5.1 提出奖
一经确认建议符合合理化建议定义,由质量部负责对每项建议提出颁发奖励金额,报有关领导批准。该奖金由质量部每月统计,从财务部领取现金发放。
4.5.2 采纳奖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六
为规范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威股份”)20xx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通威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实施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四)员工择优参与原则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需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标准,并经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二条 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为在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与公司或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为通威股份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为通威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人员;
(3)为通威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
2、参加对象的名单及各参加对象的认购份额由公司总经理拟定,经董事长审核,由董事会批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为参加对象: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
(4)在公司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包括但不
(5)董事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6)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4、符合前述标准的员工依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条所规定的原则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融资方式筹集的资金,持有人将按其每期归属的标的股票权益额度和比例,承担其相应的融资本金归还及在融资期限内的融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融资利息等)。
为 36000万份,信托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标的股票及现金类产品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
信托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和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预期固定收益,信托计划收益分配和终止清算时,优先份额的分配顺序位于次级份额之前,次级份额为信托计划中优先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的本金及预期年化收益进行差额补偿,并承担信托计划项下的补仓义务。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以信托计划的规模上限 90000 万元及 20xx年 12 月 14 日收盘价 11.81 元/股测算,信托计划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的上限约为 7620.66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约为 1.96%。信托计划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
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不超过 25200 万份的次级份额,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先生代为持有。该预留份额将主要根据在 20xx年、20xx 年和 20xx 年业绩考核结果将其分配给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核心骨干员工。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该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员工。若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预留份额未授予完毕,则该剩余预留份额由董事长刘汉元先生自行负责处置。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 6 个月内,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等情况,导致信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第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定锁定期(即信托计划持有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信托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法定锁定期满后,信托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第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
币性资金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第十一条 员工持股计划期的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的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使得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针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设定了针对持有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指标,对持有人个人在 20xx年、20xx 年、20xx 年三年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只有在达成相应指标的情况下,持有人才能获得相应的持有份额。
个人绩效考核以公司现有的绩效管理体系为基础,绩效考核依照本办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考核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关键业绩指标、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等。公司内部考核等级及相应等级所占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a(特优) b(优) c(良) d(合格) e(不合格)
如果持有人业绩考核为 d 级,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的
50%权益按照其自有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委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如果持有人业绩考核为 e 级,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的全部权益按照其自有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强制转让给管委会指定的具备参与本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
第十二条 持有人的权利和业务
实际缴纳出资认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员工,成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除预留份额外,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权益。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按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及其收益;
(2)依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按持有的份额行使表决权;
(3)对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4)持有人放弃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5)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董事长代持的预留份额放弃员工持股计划表决权,不享有持有人权利中第(2)
及第(3)项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
(2)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
(3)按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风险;
(4)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5)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除预留份额代持人外,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其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参与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和提前终止;
(4)审议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会议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
1、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此后的
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主持。
(2)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
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 3 日前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3)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会议。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通
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送达给全体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的事项,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日期等。
(5)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
知至少应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2、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
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填写表决票的书面表决方式。
(2)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每 1 份额具有 1票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
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50%以上(不含 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约定需 2/3 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6)会议主持人负责安排人员对持有人会议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 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 3 名持有人组成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程序为:
1、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1)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 5 日前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
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需征集并选举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中说明在规定期限内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一天截止。
(2)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标的股票权益 3%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应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一。
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函(单独或合计持有 3%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2、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1)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 1 元计划份额对单个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有 1 票表决权。
(2)持有人会议推选 2 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管理委员会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等额依次确认当选管理委员会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第十六条 管理委员会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员
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6)不得擅自披露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商业秘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员工持股计划法定锁定期及份额锁定期届满,办理标的股票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7)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8)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变更、继承登记;
(9)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代表 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1/3 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
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5 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时间和地点;
(2)事由及议题;
(3)发出通知的日期。
9、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
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
实行一人一票。
10、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
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1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
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2、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3、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14、管理委员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及会议记录应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第十七条 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拟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进行融资时,由持有人会议审议决定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参与相关融资,并由管理委员会拟定具体的参与方式,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1、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设立的信托计划而享有持有公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2、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
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第十九条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法定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法定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
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
相对应股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3、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
押、担保、偿还债务。
4、存续期内,未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委员会同意,持有人所持有的
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转让。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5、收益分配:标的股票锁定期内,在有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
个会计年度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持有人按所持份额占标的股票权益的比例取得收益。
6、现金资产分配:标的股票限售期届满后的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
据市场情况,将部分或全部标的股票出售收回现金,收回的现金不再用于投资,应当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条 离职处置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受让人,转让价格按照“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当日收盘后其所持份额的公允价值”和“个人实际出资成本”孰低的原则确定,由受让人向上述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人员支付转让价款,若受让人暂时无现金支付转让价款,则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元先生先行垫付:
1、持有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辞职或擅自离职;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受到刑事处罚、递交辞职申请或擅自离职的当日。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当日。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的当日。
4、持有人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
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聘通知发出的当日。
5、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公司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发出的当日。
6、持有人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上年度业绩考核不合格;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考核通知发出的当日。
7、持有人作出其他有损公司利益行为的。该情形下,持有人不再符合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资格的日期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发出的当日或公司书面作出处罚通知的当日。
第二十一条 持有人发生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或死亡等情况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及权益不受影响。持有人因年龄原因退出管理岗位但仍在公司内,或在股份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3、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员工发生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决定该情形的认定及处置。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包括期满终止、提前终止、延期后终止等)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占标的股票权益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本持股计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的基础上负
责拟定和修改员工持股计划,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是否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董事
会决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等。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决议的,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后 2个交易日内,公告披露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条款。
(八)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五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一日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七
为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重要岗位的监督和管理,防范案件的发生,根据银监会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本行重要岗位强制休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制休假的主要对象
(一)营业部(营业网点)、营销部门的负责人;
(二)在重要岗位工作的柜员,包括会计业务、资金交易业务、柜台业务的主管,以及财务、会计、出纳、对帐、资金交易、凭证印章管理、解款员、计算机系统管理及运行等人员。
二、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
强制休假应当每年1次,但最迟不得超过2年。每次连续2至5个工作日(不含公休日)。强制休假的时间安排可与员工年休假制度相结合。具体时间应当按照随机的原则向强制休假对象宣布。
三、强制休假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强制休假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各负其责。各部门需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每半年拟定一次强制休假计划,分别于每年的1月20日之前和7月20日之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二)综合管理部在必要时统一部署各部门重要岗位的强制休假工作。
四、强制休假的交接
(一)强制休假由综合管理部签发《强制休假通知书》,并由主管领导于当日当场通知本人。
(二)被安排强制休假的人员在接到《强制休假通知书》后,必须无条件执行,立即与替岗人员交接工作,不得拒绝或拖延。替岗人员应当具有该岗位的任职资格,并且能够胜任该岗位的工作。监交人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或者由该负责人指定。《强制休假交接登记表》须存档备查。
(三)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原则上不应当离开所在地,如若离开,需经综合管理部报行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四)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满后,须按时返回岗位并且与替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五、强制休假期间的业务检查和审计
对重要岗位的业务检查和报告是强制休假制度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内容。在强制休假期间,由替岗人员对休假人员所在岗位进行业务检查,检查完毕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强制休假检查报告》,报告要重点描述对该岗位进行重点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并且针对存在的问题或风险提出整改意见。报告由分管行领导审查并签署整改意见,由所在部门存档备查。
六、强制休假人员的待遇
强制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其待遇不变。
七、有关责任
(一)对于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案件隐患袒护包庇、隐瞒不报的,视同违纪,根据有关规定对替岗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或相应的经济处罚。
(二)综合管理部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监督各部(网点)强制休假制度的落实和实施情况。对强制休假工作流于形式或者强制休假率达不到要求的部门(网点),将督促并监督整改。期间发生案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从重处罚。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八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绩效考核,房地产企业要想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就要认识到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的重要地位,加强对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本文主要探讨了房地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的建立。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在不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人才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这已经成为阻碍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房地产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提高房地产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1.绩效管理没有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结合。虽然房地产公司有明确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但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没有将整体进行分解,更没有将任务指标与公司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在对目标进行分解时,最好不要在房地产企业受宏观经济与政策的影响下变更工作内容,在分解目标过程中,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识相对比较淡薄,没有根据自己的能力水平参与到目标分解中来。
2.绩效考核指标难以量化。绩效考核的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个指标,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主要是从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对员工进行评价,难免会出现主观行为。如果要根据不同岗位的特征,全部制定定量考核目标又很难实现,尤其是那些事务性工作更加难以用量化的方式进行考核。如果绩效考核指标无法实现量化,就会导致定量指标数据不完整的现象,没有正确的激励引导,考核目标很容易出现偏差。另一方面,定性指标无法量化,就容易出现人为因素、主观判断等误导考核的结果。
3.考核指标无差异化。房地产开发项目是一个复杂的项目,其开发周期较长,流程较多,部门的设置也是根据业务流程来确定的,不同部门的工作内容和性质也不一样,对岗位人员的素质要求也就不一样。对绩效管理工作有具体化与细致化的要求,根据这些要求,需要在不同部门以及岗位之间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但是根据实际以及对企业绩效管理成本的有效分析,这种设置不同考核指标的想法是很难实现的,企业只能采用无差异化的考核目标,没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对绩效的考核也很难准确,其考核结果也只能是流于形式,不能被采纳使用。
1.导入绩效管理理念。大多数房地产企业实施绩效考核都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员工根本没有参与到考核中来。事实上,员工在绩效管理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从绩效计划的制定到实施都离不开员工的参与,对绩效管理影响最重要的因素不是考核本身的指标设计和使用方法,而是员工对绩效考核的认同以及员工的参与。所以房地产企业要积极地导入绩效管理理念,提高员工对绩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让员工了解到绩效管理的真正目的是提高个人能力以及公司绩效而不是惩罚。还要让员工意识到绩效管理并不只是人力资源部门的事,需要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参与,在制定绩效计划与目标时要与员工进行良好的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在绩效反馈环节,要及时进行沟通,找出问题所在,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让绩效管理能够激励员工、提高绩效。
2.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可以从工作绩效、能力与态度三个方面进行分解细化。下面我们就从定量和定性指标方面对这三个考核维度进行指标设计。
(1)定量指标,工作业绩考核指标相对比较容易量化,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获取指标的数据,在获取数据时要充分考虑到成本和效益。对员工工作业绩的考核可以采用目标分解的方式,把公司的年度目标分解提炼出各部门的关键业绩指标,设置科学的考核指标。
(2)定性指标,员工的工作能力与态度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很难实现量化,但是这两者却是影响工作业绩的重要因素,要衡量这两者,可以采用kci和bmf的方法进行评价,通过对工作能力和态度的分解,找到衡量这两者的关键行为事件,对员工进行客观的评价,及时发现员工行为上的不足,为后续的绩效改革提供借鉴。
3.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指标。对工作业绩的指标设置,可以将目标责任任务进行分解来实现差异化,对工作能力和态度的指标设置,可以根据不同等级的员工来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另一方面还要根据各部门的工作内容与性质来确定,不同的序列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这样就能保证在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基础上,实行差异化的考核指标。
4.加强对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可以将绩效考核的结果用于培训与开发,加强对员工绩效技能的培训,还可以将考核结果与员工的薪酬挂钩,对于那些为企业做出贡献的员工要奖励,可以升职、加薪,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强化企业的价值观、业绩目标以及行为规范等行为,保证房地产企业的有效运转。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九
为了加强对浴室工作的管理,更好地为广大员工服务,特拟定如下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制度
1、浴室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每周按时开放浴室,开浴期间,必须保证水量充足,水温正常。
2、经常检查设备情况,发现损坏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3、加强责任感,确保洗浴人员的安全。
(二)洗浴人员制度
2、进入浴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骂,斗殴;不得损坏公物,如有发现,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提倡文明就浴。
3、为保证每位员工都能洗上澡,洗好澡,每位员工洗澡时间不能超过15分钟。
4、员工洗完澡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 ,做到节约用水。
5、讲究浴室卫生,不在浴室乱丢瓜果皮壳等杂物。
6、洗浴人员严禁在浴室洗衣服、床单、被单、鞋子、发现一人,罚款20元。
7、洗澡人员要爱护浴室设施,损坏者按价赔偿。
(三)浴室安全管理
1、 浴室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水管、通风、淋浴器、冷热水阀等供水设施是否完好,人员洗浴时电源是否切断,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及时解决,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2、浴室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浴室的线路及照明灯的使用情况,发现灯熄、电线裸露、供电设施损坏的情况及时报告、维修。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开放浴室,坚决杜绝漏电伤人事故的发生。
以上制度希望各位员工认真学习,执行并做到,互相监督,真正成为一名有素质有道德的公司员工。
一、员工浴室开放时间:
16:00~23:00
二、员工浴室服务对象:宾馆在职员工。
三、员工洗浴注意事项:
1、爱护公共财物;
2、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水关、人离灯关;
3、讲究公共卫生,个人废弃物自觉丢入垃圾桶;
4、禁止将宾馆客用物品用于个人洗浴;
5、员工凭卡洗浴,外人不得使用员工浴室;
6、洗浴时不得大声喧哗;
7、个人物品妥善保管;
8、不得强行进入、无理取闹;
9、不得在浴室内随地大小便。
为加强员工浴室的管理,保持浴室良好的`清洁卫生,以及设备设施的完好,让员工有一个清洁舒适的沐浴场所,特制定本制度。
一、 员工浴室仅限酒店员工当天上班的员工,以及酒店集体宿舍住宿员工使用,严禁外来人员私自使用。
二、 员工洗浴一律使用ic卡,至总办申请ic洗浴卡。
三、 酒店对ic卡统一设定管理,原则上控制在15次/月(人),女员工10分钟/次、男员工6分钟/次,对超时洗浴所造成的ic使用限制,由员工自行承担充值责任。
四、 员工沐浴时需妥善保管自己的衣物和贵重物品,防止遗失和损坏。
五、 在使用浴室时应注意安全,防止滑倒和摔伤、以及烫伤。
六、 每位员工都自觉爱护浴室的设备设施,不准擅自改变搬动和破坏、拆移淋浴设施,以及野蛮使用。
七、 每位员工应有较好环保意识和节约意识,沐浴时必须节约用水,对浪费者将给予批评和罚款处理,直至取消其在员工浴室沐浴的福利。
八、 严禁在浴室大声喧哗,使用水嬉戏打闹,以及打架斗殴等。
九、 严禁在浴室洗涤衣物,违者重罚。
十、 严禁男女同浴。
十一、 自觉爱护室内卫生,不准在室内乱写乱画,乱丢垃圾和衣物,
十二、 员工浴室严禁堆放其他物品和作为它用。
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制止和向部门或酒店举报上述违纪行为,对于有上述违纪行为者,将给予每次20元以上的处罚。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十
为了更有效地推广全员股份制规划,保障公司旗下各直营店健康、稳定地发展,为了有效地达到董事长提议的员工收入目标,同时更好的规范各位股东的行为,促进企业更大的进步,拟订本管理办法如下:
一、 公司员工入股的基本方针:
(1)公平、公正、公开
(2)根据个人经济能力量力而行
(3)让每位员工都能分享到成功的果实
二、基本资格:进入公司两年以上或在公司旗下直营店、连锁店工作两年以上,对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现有股东提议,通过董事会集体表决通过的,不现此限制内。
三、坚定不移地执行店长跟投制、直营店店长所占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10% 。
四、除董事长外,个人股东入股每年不允许超过三次,有特殊要求的,召开董事会表决。
五、基层员工入股比例可以自总股本的1%起。
六、红利分配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由公司财务负责结算,郑州以外地区不方便的,可以采用当月分红。
七、对于在公司各岗位任职的`股东提出以下要求:
(1)严以律己、勇做表率;
(3)对于自己负责经营的项目,负有全部的责任,因个人过错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司声誉的,可最高处的月工资额5倍的罚款;因办事不力,造成股东或员工投诉的,一经查实,即处罚款300元,用以公司职工福利项目。
八、对于不在公司岗位任职的股东的要求:
(1)不经总经理允许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直营店的正常工作;
(2)不经允许不得在店内借支现金;
(5)严以律己,勇做表率;
(6)对于提出好的经营建议或方案的股东,公司每年设有鼓励大奖。
入股条件:
2.已在公司各经营场所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现任管理人员
3.在职期间能得到公司领导认同,并在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并能得到下属员工的好评
入股比例:1. 店长级别管理人员可认购公司新直营店总投资及总股份的1.5%
2. 经理级别管理人员可认购公司新直营店总投资及总股份的1%
3. 主管级别管理人员可认购公司新直营店总投资及总股份的0.5%
入股需知:1. 管理层员工应自愿,公平,公正下购买并持有公司新直营店股份
3. 公司将委托公司新直营店投资总负责人与管理层入股员工签订入股合同
4. 管理层入股员工享有公司新直营店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5. 入股后,持股员工不得转让转赠其所拥有的股份
6. 入股后,持股员工不得退股
7. 店长,经理,主管级别管理人员将享有两次公司新直营店入股权。两次入股权行使后,公司其他新直营店管理层员工入股权将调整为店长及经理级别。
8. 管理层员工入股限于公司新直营店,公司加盟店管理层员工不参与入股
9. 管理层员工入股资金将按前期总投资估算一次性-交付公司,总投资核算将在新场所开业后2月内完成。按多退少补原则,管理层员工入股资金按总投资核算金额进行结算。
10. 利润分配以每月场所营业报表为依据,按季度分配。如遇当月亏损则各管理层入股员工应按所占比例及时补足。
11. 管理层入股员工共同推荐 为代表,参与公司新自营店重大事项的决策。
特别约定:
1. 员工入股后,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原因和理由向公司提出辞职或离职。如违反此条,公司将收取违反此条员工原所认购股份金额的10%作为加盟费,并按月收取其收益的10%作为经营管理提成,此经营提成从新直营店开业之日起算。如违反此条员工不能以现金的方式补足上述加盟费和经营提成,违反此条员工认同公司从其原所认购股份金额中扣除此款项。其所剩余额将从新计算持股比例,并按新持股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或亏损补足,同时公司按月收取其新持股比例收益的10%作为每月经营管理提成。
2. 员工入股两年后向公司提出辞职或离职的,经公司批准后,辞职或离职的员工认同公司收取原认购股份收益的10%作为经营管理提成,此经营提成从新直营店开业之日起算。如辞职或离职的员工不能以现金的方式补足上述经营提成,辞职或离职的员工认同公司从其原所认购股份金额中扣除此款项。其所剩余额将从新计算持股比例,并按新持股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或亏损补足,同时公司按月收取其新持股比例收益的10%作为每月经营管理提成。
3. 因各种工作原因或无法胜任其岗位而被公司辞退的入股员工,辞退后公司将收取被辞退员工所认购股份月收益的5%作为经营管理提成,从辞退之日起算。
4. 入股员工因损害公司利益或重大过错而被公司开除或除名的,该入股员工认同公司收取其原所认购股份金额的20%作为加盟费,并按月收取其收益的20%作为经营管理提成,此经营提成从新直营店开业之日起算。如该员工不能以现金的方式补足上述加盟费和经营提成,该员工认同公司从其原所认购股份金额中扣除此款项。其所剩余额将从新计算持股比例,并按新持股比例进行盈余分配或亏损补足,同时公司按月收取其新持股比例收益的20%作为每月经营管理提成。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十一
1.为规范持股会股权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及持股会会员的合法权利,根据持股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持股会的所有会员。
第二条持股标准。
持股会根据会员职务规定其持股量,并有权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修订、调整职工持股标准。具体持股标准为:
1.工人:_____万股至_____万股;
2.一般职员:_____万股至_____万股;
3.中级职员:_____万股至_____万股;
4.高级职员:_____万股至_____万股;
5.公司领导:_____万股至_____万股。
第三条股权认购。
公司全体职工均有权根据规定额度认购持股会股权;职工入股需填写入股申请单,经_____审批后缴纳股金,办理入股手续。
第四条送股、配股。
1.持股会因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而获得相应新增股份的,按职工持股份额比例相应增加其持股量,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
2.持股会可以用其相应的分红基金购买其他股份而扩大持股比例。各会员同比例放大其持股量,在职工持股名册记录。
3.公司增资扩股,要求持股会配股时,会员可以放弃配股权,该配股权可在公司内有偿转让交易。
第五条持股凭证。
1.持股会代表公司向会员发放会员持股凭证,持股凭证应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注册登记日期;
(2)会员姓名、身份证号、持股凭证号;
(3)持股份额、出资日期;
(4)发证日期和注意事项;
(5)______签章。
2.持股凭证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污损或遗失,应及时与持股会联系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持股凭证不得在社会上流通。
3.持股会建立会员持股名册,作为统一管理公司特定股份的依据。会员持股名册载明下列事项:
(1)会员姓名、身份证号、工作证号;住所、出资证明号;
(2)持有股份总数、股份分类及份额、会员出资金额;
(3)股份变动记录;
(4)_________签章。
第六条股份持有限制。
1.对公司新人员,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能持有(认购或受让)公司股权。新进职工在本公司服务_____年方能持有,持有途径为:
(1)在持股会增资扩股时;
(2)其他职工转让股份时;
(3)持股会尚未募足的额度内。
2.对公司晋升或降级人员,其须通过买进或卖出部分股权,以达到相应的不同级别持股标准。
3.职工不再在公司任职的,其持股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
4.持股会会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_____年内不得转让。
5.职工入股后一律不得退股,但有下列情况除外:
(1)死亡;
(2)退休;
(3)辞职;
(4)除名;
(5)辞职;
(6)调动。
6.职工股份不得继承,职工之间不能相互赠予。公司因改组为上市公司之后,持股会作为发起人股,不得上市交易,而可根据有关法律,在公众股_____%额度内另购内部职工股,按规定上市交易。
第七条股权交易。
1.股权交易由______负责管理。
2.交易规则:
(1)交易的价格:以交易时每股净资产为基准价格。
(2)交易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撮合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易费用:对股份交易成交的双方按成交金额各征收_____‰的手续费。
4.股份不能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私自转让和炒买炒卖的交易结果一律无效,由此造成的经济纠纷自负。扰乱持股秩序的,取消持股资格;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解释。
本办法由__________负责解释。
第九条生效。
本办法经_________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十二
在公司的员工离职时,我们也看到过员工与公司的离职纠纷事件,为避免员工离职事件的发生,以员工离职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对于员工离职都要制定相关的合理的管理规定,以下整理的详细的的资料,可供参考。
1目的
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关键词
3.1辞职:在劳动合同 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 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离职审批权限
4.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离职申请
5.1辞职
5.1.1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2擅自离职
由部门负责人在发现后当日,至财务部、行政部查清该员工是否存在拖欠财务等遗留问题,向人力资源部门书面递交员工离职情况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开除处理。
5.3劳动合同到期
5.3.1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员工应提前30天将《离职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
5.4辞退
5.4.1试用期内:人力资源专员在试用期满前3天通知员工,员工收到通知后按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4.2合同期内:部门负责人提前2个月将《辞退员工申请表》报送人力资源部,监察部在1个半月前将该员工的处罚资料和工作过失行为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提前30天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员工收到通知书后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5.5开除
对于符合开除条件的员工,公司可随时进行开除,无需提前通知。由其直接上司其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向其追偿相应的补偿金。
6离职面谈
6.1面谈准备工作
6.1.1在得到员工离职信息的第一时间内,与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及时进行沟通、确认。
6.1.2员工信息收集整理:主要内容为与所属离职员工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职位信息、心理状况信息、阅历与经验信息、家庭背景信息、生活状况信息;与员工有关的绩效和薪酬信息,包括所获得的荣誉和奖励信息、薪酬福利 信息、绩效表现等内容;员工离职信息,包括离职原因、离职后的目标单位、目标岗位等。
6.1.3准备面谈主题。
6.2离职面谈注意事项
6.2.1注意平衡维护企业、部门主管和员工三方的利益。
6.2.2面谈场所和时间选择:场所一般选择轻松明亮的空间,面谈时间一般控制在20分钟——40分钟。
6.2.3不要过分安慰,不提员工表现。
6.2.4不承诺做不到的事,不谈及他人。
6.3面谈人的选择
6.3.1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负责离职面谈。
6.3.2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离职面谈。
6.3.3主管级认下员工:由人力资源专员负责离职面谈。
6.4挽留原则
6.4.1看该员工是否是公司的骨干力量。
6.4.2看该员工现阶段的工作是否处于关键阶段,离开后是否会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6.4.3看该员工是否认同公司的文化。
6.5面谈结束后,将员工面谈结果与部门负责人意见和离职员工信息对比,与同岗位在职员工交流,核实面谈信息的准确性。考整理分析面谈结果,提出分析观点和建议,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并进行归档管理。
7离职手续办理
7.2离职通知
7.2.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人力资源分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意见的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专员以邮件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交接时间。
7.2.2人力资源专员负责整个离职手续办理工作的监督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向离职员工发放《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严格根据《员工工作交接清单》进行。
7.3离职手续办理
7.3.1用人部门
a确认员工离职日期及薪资结算日期。
b协助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c资料交接:工作文件、客户资料、合同等,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
d工作交接:工作职责、工作流程 、工作进度、代办事项、工作联系人等。
7.3.2行政部
a考勤卡或门禁权限的解除;电脑(笔记本)、名片及办公用品的回收。
b本月考勤情况说明。
c邮箱等账号的禁封,通讯录删除。
d其它事项。
7.3.3人力资源部
a合同解除。
b离职证明的出具。
c五险一金终止日期及其减员。
d确定档案、户口和福利关系的转出日期。
e其它事项。
7.3.4财务部
a借款支票。
b借款现金。
c工资结算:包括应发工资、经济补偿金(发送)、赔偿金(扣除)及其发放时间和方式。
7.3.5《员工工作交接清单》一式二份,由离职员工(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分别签字确认后,移交人保留一份,另一份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7.3.6移交人员: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指定接收人。如暂时如合适的接收人,原则上由移交人的直接上司作为接收人。
7.3.7普通员工由其直属主管监交。
7.3.8主管级及其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司监交或由人力资源部指定人员监交。
8离职管理
8.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工资及相应补偿金等只有在办妥离职手续后才予以发放。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8.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需要进行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8.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8.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应负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须受连带处分。
8.5正常工作任务需要跨期执行的(应收账款回收,客户追踪),由移交人协助接收人熟悉工作各种工作关系,交接后由接收人继续处理。如造成损失,由接收人全责承担。
9经济补偿
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离职行为,由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经济追偿
凡员工在离职时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经济追偿:
10.1擅自离职者。
10.2工作交接未清,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10.3违背国家法律与公司保密协议,泄露公司业务秘密情节者。
10.4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0.5其它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者。
11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按照离职流程办妥离职手续,将《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清单》交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工作交接清单》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复印件报送财务部,财务部根据上面的资料进行离职员工的薪资结算,并于次月的发薪日发放。
12离职后续工作
12.1人力资源部
12.1.1检查提交的离职手续是否完备。
12.1.2向行政部提供离职人员名单。
12.1.3调整公司员工花名册。
12.1.4离职手续归档。
12.2行政部
12.2.1调整公司通讯录。
12.2.2办公用品的归档或销毁。
13制度修订
13.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pas&gels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14附件
14.1《员工离职申请表》
14.2《员工工作交接清单》
14.3《辞退员工申请表》
14.4《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14.5《离职面谈表》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流水线有序流水,确保离岗人员有人顶岗,特制订本办法。
2.管理要求
2.4生产一线人员离岗必须征得线长或者预备员的同意,领取离岗牌后方可离岗。
本办法由生产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十三
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事假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事假
一、事假即因私事或其它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工作而请的假。
二、员工当月请事假、单次请事假不超过5天。
三、全年累计事假达到20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四条 事假期间待遇
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发工资(不足半日按半日计算),由公司购买保险。
第五条 事假请假程序
一、员工请事假须提前向所在工段/科室提交《员工请假审批表》,按照签批流程进行办理。
二、员工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的,须提前向所在班组、工段口头(电话)请假,获批准后方可准假,到岗后补办请假手续;未经班组、工段批准而未到岗上班的,视为旷工。
三、《员工请假审批表》由员工所在单位保管,作为工资考核依据。
四、员工所在单位在人力资源信息化系统中录入员工事假信息。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员工试用期满且结婚登记日在本公司入职后的可以享受婚假。员工休婚假,须本人凭结婚登记证,并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公司给予婚假3天;男女双方若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女23周岁),除享受国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时间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婚假应在结婚登记之日后半年内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动放弃。婚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产假及哺乳假
女职工在合同期内生育,其产假及哺乳假按国家及地方计划生育有关政策执行。
6、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丧假;员工的近-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养的家属)亡故可享有1天丧假;丧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7、年休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聘用及临时用工人员除外)。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员工的年休假原则上在每年的春节前后由公司统一进行安排。员工如不服从公司统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动放弃休假处理;员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时间规定,不按要求准时上班的,将按旷工或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六、其它规定
1、为维护员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原则上每周休息不少于1天。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员工每周休息日在月度内不得进行累积休息;同时,为体现企业对员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应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积休1天在当季内换休使用,逾期作自动放弃,每季度末累计积休天数不得超过3天,;公司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小时、半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为单位合理安排员工提前使用其积休,员工应予理解和支持。生产部门其他员工可根据生产经营任务安排和计件工作制实行情况,参照本规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2、员工必须做到事前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上班时,必须提前1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以电话向部门主管请示并得到批准,事后立即补办手续。如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除3天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累计旷工7天按开除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主管及员工请假前均须事先落实本人请假期间的工作代理人,并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确保其岗位及负责的相关工作正常开展。
4、员工请假、调休以半天(4小时工作时间)起算,按照先加班后调休的原则,在当月完成,不得累计。一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病假、工伤除外)。对于请假超过30天的员工,将作为年度是否给予员工加薪、晋升的重要考核依据。
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最新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汇总14篇)篇十四
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52号文和其它有关文件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病假:职工非因工成疾,经医务部门检查、出具证明并经本部门领导批准的假期。
1、申请休病假必须持有本所医务室证明或经本所医务室开据转诊证明指定医院的证明;特殊情况以医院急诊为据,急诊假不得超过三天,连续急诊无效。急诊需在居住地所在区卫生院、医院证明,其它无效。
2、职工在节假、休假、公出期间,发生疾病需要在当地医治,需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回所后,可凭乡以上医疗单位证明,补办病假手续,按病假待遇处理。
3、各部门领导要认真负责,视职工患病的实际情况,审核病假证明,在病假条上签字和签定确认的实际病休时间。申请病假时间累计在六个月以内的由部门领导批准,报人事处备案;超过六个月的还要经由主管所领导批准。
二、病假期限:持有医疗单位病假证明书,经领导批准的实际病休时间。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称为短期病假,病休时间在六个月以上的称为长期病假。
三、病假时间的计算:所有实际病休时间累加计算。病假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要连续计算(包括星期六和周日)。
四、病假工资。
1、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但不含岗位津贴、目标奖、保留奖金,下同。
2、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职工病假连续超过六个月的及十二个月累加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4、职工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由原工作部门负担;六个月以上的由所统一负担。所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职工病假工资,由本单位负担。
五、职工工作年限的计算,按照国务院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六、职工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不享受劳动保护待遇。
七、长期病假的职工,需每满三个月交医务室一份指定医院的诊断书及有关检查结果,到期不交的,停发工资。
八、确诊身患癌症的职工;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不执行第七条。
九、长期病休人员要求复工,需提交指定医院身体状况检查证明和本人复工申请,由医务室审查,原工作部门审核后,经主管所领导批准,方可复工。病休人员复工应回原工作部门工作。
十、正在享受病休待遇的职工在所外谋取其它职业,或弄虚作假的病休人员,一经发现,由所在部门和人事处查实,提交所长办公会讨论,按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享受长期病休的人员,女性职工年满45岁,男性职工年满50岁,需办理正式病退手续。
十二、由所统一发放病休工资的人员由人事处负责管理。由原工作部门负担工资的病休人员由原部门管理。
十三、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鉴于员工身体不适必须休病假,实践中,这一现象主要是通过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来予以证实的。虽然《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但这一规定并未意味着:用人单位有审核批准权就可以不批准员工休病假。由于员工拥有身体健康权,在其确实患病的情况下享有休病假的权利,因此,只要员工有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用人单位就应该允许员工休病假。
不少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规定了指定医院开具病假证明(指定看病),这样的制度是否有效呢?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认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指定医院,医院与用人单位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医院有可能服从单位的意志,在员工确实患病需要休病假的时候,不出具病假证明,损害员工的身体健康权。而且,指定的医院也不可能是万能的,不可能什么疾病都擅长,指定医院就有可能使员工丧失最佳医疗的机会,使员工权益受损。再者,指定就医也可能影响员工就医的便利性(如:居住在 a 区,指定医院在 b 区)。因此,为了尊重和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权,员工因患病而到哪家医院看病就诊应属于员工自由决定的正当权利。当然,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依法制定的并且指定的医院不存在着违反公平性、合理性及便利性的情况的,这样的指定是有效的。
鉴于实践中确实存在着医院基于人情等缘故开具的虚假病假单的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对员工的病假证明拥有复核的权利。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提交病历本、病假证明、医药费单据等对病假的真实性进行形式上审查。当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病假有合理怀疑时,也可以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但应当作到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而且指定复查的医院不存在着违反公平性、合理性及便利性的情形。当然,出于保护员工的考虑,复查的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用人单位最好做到以下几点:
1 、制定详细的病假管理制度及病假复查制度,程序要依法,内容要合法、合理及可操作性。
2 、严格病假申请的流程,必须提交适格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填写格式化的病假申请单,在申请单上附注医生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方式,提高病假的审批权限等。
3 、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明确: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对情节严重、假期天数较长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为了保障我司职工患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医疗期内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我司职工病假工资待遇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工资关系在我司且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原企业下岗职工,协议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内部退养人员等)。
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含6个月),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二、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三、员工申请病假应于休假之日起三日内向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医院挂号凭据、病历本、医生处方、医院药品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连续休一周及以上的病假还应附医院盖鲜章的休假证明)。原件用于请假审核,复印件留存办公室备案。因职工个人原因未能履行上述手续的,按事假处理。
凡职工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四、公司成立员工考勤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工会、党委、监察部、办公室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职工病假的认定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1、审核职工住院病假;2、审核职工住院治疗后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认定职工住院治疗后休假期限;3、审核职工短期非住院病假。
经管理委员会按民-主程序认定的职工病假,依法享受上述病假工资待遇。
职工经医院确诊患重特大疾病的,经报公司备案后,职工本人因治疗病情需要申请离岗休假,经公司批准后依法享受上述病假工资待遇。
五、职工申请休病假,管理委员会认为职工需提供相关补充依据予以审定的,职工需自费前往公司指定医院(xx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相关科室检查病情并向公司提供相关检查资料,经核实确需离岗休假的,公司予以认定为病假,否则按事假处理。
六、职工病假期间工资计发基数包括:职务(学历)工资、岗位责任津贴、职称津贴、工龄工资、包干差旅费、误餐费、交通费、独子费、药费。
职工病假期间工资计发基数不包括各类奖金(含季奖,年终奖金),职工病假期间上述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
七、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原已享受的医疗期内尚不能痊愈的,经本人申请,企业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原则上在不超过本人原医疗期。在延长的医疗期内按上述规定享受病假期间工资待遇。
除上述情形外,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外申请病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未经企业同意,职工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八、办公室负责职工病假的考勤和统计管理工作,定期向管理委员会通报病假职工休假和医疗期的相关情况,作为核定职工病假的参考。
九、本通知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