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文化和价值观对员工的凝聚力和忠诚度有重要影响。以下是一些成功公司的质量管理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一
为规范仓储各项操作行为,确保装卸、搬运、码放等各项工作安全有序,作业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仓储操作整个作业过程。
1、仓管员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好安全帽,防护鞋及棉衣裤等劳保护具。
2、现场作业工程中,仓管员必须维持好现场秩序,保障安全作业。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现场排除或上报仓储部长。
3、仓管员指导相关人员在穿堂叉车通道(黄线)外行走,如需横穿叉车通道,要明确告知注意躲避来往车辆,无关人员不准围观装卸作业。
4、仓管员严禁在叉车运行中靠近叉车,待叉车停稳后方可靠近,进行点数或传递票据等作业。
5、进库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库内设备的运转和照明情况,正常后方可进库作业。
6、库内货物码放整齐牢固,货物要与各种管路、线路、设施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无特殊情况下货物码放不准占用叉车通道。如发现险垛、歪垛要及时调整,在险垛未排除前不得安排人员、车辆到险垛周围作业。
7、正确使用和精心爱护库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维修,运用冷廊潮湿的电器开关必须戴好绝缘手套。
8、仓管员每半月检查一次库门安全脱险手柄,保证其能灵活使用并做好记录。
9、工作完毕和下班前,确认库内无人后方可锁门。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并经公司同意后方能驾驶,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使用手机或对讲机等有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3、车辆启动前,检查车辆、音响信号、电瓶电路、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
4、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叉车在行驶时严禁任何人攀爬与乘坐,货叉腿上严禁站人。
5、除装卸货物外,必须靠右侧行驶。
6、空载时货叉距离地面50—150毫米;载货行驶时货价离地高度不得大于500毫米起升门架须后倾到上坡限。
7、应于其他叉车保持安全距离10米左右,叉车会车时除外。
8、叉车在运行途中若遇交叉路口或狭窄路口,应小心慢行,并按喇叭随时准备停车。
9、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非紧急情况下,不能急转弯和急刹车。
10、上坡载货时需要货叉向前行驶,倒退行驶下坡,这样重心会落在前轮上,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或停车。
11、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如需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2、严禁超载、偏载行驶。装卸货物时,即货叉承重开始至承重平稳,必须启动刹车。
13、作业速度要缓慢,严禁带有冲击性的装载货物。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于空中,卸货后应先降货叉至正常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14、叉载物品时,货物重量应平均分担在两货叉上,货物不得偏斜,叉车所载物品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如出现遮挡驾驶员视线或易滑的货物时,应倒车缓慢行驶,如遇上坡则不应倒车行驶,应有一人在旁指挥货叉朝上前进。
15、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托盘等。
16、叉车在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任何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件或起平衡作用。叉车叉物升降时,货叉范围半径1米内禁止站人。
17、运货上货柜车前,应先观察货柜车与装卸平台是否靠紧,车厢里是否有人,落实货车的承重能力和货车与踏板的倾斜度,确认安全后再进行装卸。
30度的路段上,不能将叉车停靠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等地方。
19、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严禁自行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20、遵守"七不准":
不准将货物升高后做长距离行驶(高度大于500毫米)。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和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不准叉一托盘货物顶撞另外货物或顶撞其他物品。不准将叉车交给无驾驶证人操作。
不准直接铲运危险品、用单货叉作业、利用惯性装卸货物。
不准用货叉载人作业,货叉升起后下方严禁站人和进行维修工作。
不准用叉车拖拽其他车辆,如确实需要叉车牵引,则需经过负责人同意。
1、充电室内禁止明火、火花,设立"禁止明火"标识,配备灭火器。
2、充电室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充电时应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充电室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出。
3、工作前必须穿戴保护用具,耐酸手套,安全鞋,防护镜等。
4、充电前须检查蓄电池、连接线是否完好无损,并打开气盖。
5、不许打开或拔出电池上的注液塞。
6、须开启蓄电池上的盖板进行充电,充电前或充电时不许加液体。
7、充电室严禁吸烟,杜绝任何可能产生火花或明火行为,蓄电池要远离火源和热源。
8、充电时电池上不要搁置金属物品、不要修理电池、电解液温度须低于55摄氏度。
9、蓄电池充电环境必须通风良好,尤其随车充电四周须强行排风。室温不要高于40摄氏度,避免电池充电时积聚氢气氧气混合气体引起爆炸。
10、充电完毕须盖上气盖,擦净外溅电解液,保持接头清洁干燥,并涂抹黄油。
11、蓄电池冲洗必须吊离车外进行,备用蓄电池应存放在通风、阴凉的场所。
12、使用吸入式比重计检查比重作业时,不要让电解液溅洒出来。
13、每次充电前必须检查电解液的额定液面高度,按规定的液面添加蒸馏水。
14、如果因电解液太少而导致蓄电池发热损坏,责任由当事人自负。蓄电池接近使用寿命终期时单格电池内的电解液消减得非常快,应每天补充蒸馏水。
15、严禁为了延长加水间隔时间而添加过多的'蒸馏水,以免因加水过多而导致电解液溢出。
16、电解液泄漏应立即进行以下紧急处理:
电解液溅到皮肤、眼睛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接受专业医生治疗。
电解液溅洒到衣服,立即脱下衣服,用清水冲洗后再用弱碱性皂液冲洗。
电解液泄露到外部时,立即用石灰、碳酸苏打等进行中和,并用大量的清水冲洗。
a、行驶前准备工作。
1、首先检查上个班次的设备运行记录,确认电梯有无问题。
2、开启层门进骄厢之前,须确认轿厢在该层。
3、进入轿厢后,打开照明灯,观察电梯内有无异常。
4、对电梯进行时运行,观察有无异常,尤其要注意平层准确度有无明显变化。
5、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
b、工作时注意事项。
1、电梯装卸货物时,防止碰撞,有散垛危险的货物不得进入梯内,严禁超载,严禁装运易燃易爆物品。
2、货梯除指定的操作人员外,未经允许,不许承载任何人。
3、行驶中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停轿厢,再换向启动。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启动。
4、运行中如碰到停电,应将电源钥匙关闭,待来电时开启。
5、若发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按急停警铃按钮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
操作骄内发出指令并关闭层轿门后,电梯不能启动。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按下轿内指令按钮时,电梯启动。
厅、轿门关闭后未加指令,电梯启动。内选、平层、换速、召唤等信号失灵失控。电梯以额定速度运行而限速器和安全钳误动作。超过端站而继续运行。
有异常噪音、较大振动和冲击。电气部件有烧焦气味。
6、有故障的电梯要在一楼厅门外设立"禁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等安全警示牌,能够正常使用后,及时撤掉。
7、电梯使用完毕后,将轿厢停于基站,清理好机内外卫生,关闭照明开关,锁好厅门,并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记录。
1、平台必须由指定的操作人员负责操作,其他人不得擅自启动。
2、操作人员在升降平台时,必须告知他人远离升降平台,站在穿堂安全区域内。
3、车辆未安全停靠在站台时,操作人员不得启动装卸平台。
4、装卸平台出现故障或损坏时,操作人员不得强行启动装卸平台。
5、装卸平台的搭接板至少搭接在车厢板上100毫米处。
6、正在装卸货物时,操作人员不得将装卸平台紧急停止按钮转到停止位置。
7、装卸平台工作时,操作人员要关闭好电源,防止误操作。
8、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装卸平台恢复到原位置,关闭电源。
9、维修人员每月按要求对装卸平台进行保养,并做好记录。
10、对有故障的平台要及时设立"停止使用"或"正在维修"的安全警示牌,维修完毕后,及时撤掉。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二
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日常业务操作,做到节约开支,明确责任,确保安全行车,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购置的管理:
5、新车购进后必须及时及时登记,建立登记卡,将车辆型号、牌号、车况等各项数据逐一按编配用途和技术性能使用。
6、购置旧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上述购车程序办理;
7、车辆内部调拨必须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批准,并填写车辆调拨清单,由交换双方负责人签字,连同车辆登记本及相应的随车技术档案一并调拨。
二、车辆使用的管理:
1、新车投入使用在磨合期内应做到减载、限速行驶;
2、对车辆管理实行司机负责制,未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批准,不准擅自调换车辆使用。
3、严禁司机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练习驾车,严禁公车私用。
4、经批准在外停放的车辆,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若晚上19:30以后工作用车,必须报车辆管理(调度)员备案,十一时前必须返回指定停车场停车,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特殊情况须同时报车辆管理(调度)员及主管业务副总同意。
5、分公司各营业部因工作用车驶离特区时,必须提前向分公司业务部报告并保持与车辆管理(调度)员联系,以便车辆管理(调度)员掌握车辆动向。车辆在外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件,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调度)员,并妥善处理。
6、公司所有员工因私需使用货车时,必须报主管业务副总批准后,由车辆管理(调度)员安排车辆及司机。
7、严禁将公司车辆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主管业务副总书面同意。
8、分公司应根据所辖车辆的数量、业务生产情况合理调度车辆,车辆的日常调度由分公司总经理或指定车辆管理(调度)员负责。
三、车辆技术档案的管理
4、车损事故处理结案后,必须填写损修情况和处理结果存档;
6、保修情况记录由车辆管理(调度)员负责填记在保修技术卡片上,重点写清保养类别、日期、间隔里程、重大技术情况等。
四、车辆保养的管理
1、为保证车辆在任何条件下使用的可靠性,减少燃料和材料的消耗,延长车辆大修间隔里程,必须及时地进行车辆的修理和保养,车辆的技术保养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三级保养。
2、一级保养是检查车辆外露部位的螺栓、螺母,检查各总成内润滑油平面,加添润滑油,排除发现的故障,每周由正班司机负责。
3、二级保养除执行一级保养的作业项目外,主要清洗各个空气滤清器,检查、调整发动机、底盘及电器设备的工作状况,并完成一些附加小修项目。
4、三级保养是以总成解体、清洗、检查、调整、消除隐患为中心,以改善其技术状况,可与车辆季度审同时进行。
5、每年5月及11月须进行一次换季保养,检查蓄电池、冷却系统的变化,夏季蓄电池电液容易蒸发,每日收车后必须检查液面高度并及时补充。
五、车辆维修的管理
1、零件修理:为节约原材料,降低保修费用,应对磨损、变形或损伤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修理。
2、汽车小修:主要是消除汽车在运行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伤,对自然磨损或总成的外部征象能预先估计的小修项目,应集中组织计划性的小修作业并结合一、二、三级保养进行。
3、总成大修: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其基础件和主要零件破裂、磨损、变形,需要拆散进行彻底修理,以恢复其技术性能的修理作业。
4、汽车大修:车辆行驶一定里程后机件严重磨损,技术性能下降并经过技术鉴定,对各总成进行一次恢复性的修理。大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车辆维修由各正班司机写好维修项目,按公司汽修申报流程报批后,在定点厂维修。
6、进厂维修的车辆司机应监督按报修项目维修,如发现报修项目与维修项目不符,额外部分由报修人自负。未经批准,不准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六、车辆用油管理
1、广州、深圳地区车辆用油统一由公司按一车一卡的方式,实行加油卡的管理,广梅汕分公司、珠海分公司、怀化分公司实行实用实报的管理。
2、严禁司机携带另外容器加油。
3、对汽车用油确定定额指标,按不同类型的车辆,每百公里定额用油指标,以单车核算,按月统计行车公里和汽油的消耗情况,在定额之内的按实际节约数提取10%作为司机节约奖金。
4、公司车辆管理(调度)员为车辆用油的管理责任人,对各汽车的耗油标准应随时掌握,确定每百公里的耗油定额指标,实行节约有奖,超额受罚的办法以调动驾驶员节油降耗的积极性。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货运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货运车辆。
第3条 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货运用车统一由业务部主理,办公室监管。
第二章 货运用车管理
第4条 对外出租用货运车辆需按照《货运车租用合同》进行管理。
第5条 特殊情况下企业各部门需自用货运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货运用车申请单》,并需常务副总经理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部门货运用车需提前一天申请,最多使用一天。
第6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货运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对无法安排的用车,办公室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部门自行租用社会车辆,事后并票据报销。
第三章 车辆管理
第7条 企业货运用车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管理。
第8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 车队纪律
第9条 日常行为管理
(1)货运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人员、运输货物或办理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或驾驶证不符)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业务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
(4)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员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依次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办公室主任签字、业务主管签字、副总经理签字。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将货运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7)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使用车辆人员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8)用车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该业务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并上报业务部批示。批准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用车人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10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车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用车人员在货运时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用车后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4)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货运负责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用车人员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办公室安排办理。
第15条 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 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 费用报销
第17条 货运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 附则
第19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三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公司用于送货之货车。
3、职责:
3.1司机负责车辆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并凭《用车申请书》出车。
3.2用车部门负责填写《用车申请书》并经部门部长签名后交总经理或行政部部长审批。
4.1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司机应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4.2车辆出车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4.3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用车申请书》,经部门部长签字后交行政部部长审批后交司机。
4.4用车应设《用车记录狈记录出差地点、时间、用车人等,并应要求用车人在记录薄上签名,每月30日前上交财会统计结算。
4.5公司用车送货物原则(以本公司铝壳箱为标准)低于2件的不出车。
4.6如节假日或业余时间用车的应提前一天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用车申请书》,经审批后方可使用。该用车时间内所有责任由用车人负责(包括事后得知该时段发生的电子违章记录罚款。
4.7车辆出车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专用车位内,不得擅自将公车私用,否则追究司机责任。
4.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行驶证、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4.9营销人员用车各项费用自理,包括油费、路费、违章罚款,司机出差补贴等。
4、司机管理:
5.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5.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5.3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和各季度的审核工作,如因证件不齐全或过期失效的,后果由司机负责。
5.4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5.5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在办公室内应协助做好各方面工作(包括接收、派送传真文件、复印等)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6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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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四
第一: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保证公司基本建设、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属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执行和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一:公司总体安全目标是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控制零星伤亡事故,地面实现零死亡。
第二:保证公司运作、资金资产、人员在生产中时刻处于安全可控范围。
第一:新员工入职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2天。
第二: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所在岗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有关事故案例等。
第三:员工岗位调动的,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由人事行政部主导,用人部门配合,培训时间为1天。
第四:特殊岗位上岗前必须接受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人事行政部主导,各部门配合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材(或课件)、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的组织、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六:公司管理人员要接受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方面的教育。
第七:特种作业人员(含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依法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及时参加年审,其《安全操作合格证》由公司运营管理部和人事行政部核查原件后留下复印件备查。
第八:公司应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安全管理等主题的`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考核等各项工作。
第一:公司实行内部安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监督体系,选举公司各模块关键员工成立“安全小组”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与安全保证体系共同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员安全的管理监督。
1、人员的安全培训。
2、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人员安全问题隐患的整改。
(二)运营管理部负责日常生产运作的安全管理监督。
2、运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3、运作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财务部负责公司资产资金的安全管理监督。
1、应收、应付账款的安全管控。
2、公司固定资产、残值、存货、物资资产的检查管理。
3、财务安全隐患的整改。
(四)由组织发展部成立的安全小组负责公司各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改。
1、人员安全。
2、资金资产安全。
3、消防安全。
4、运输安全。
5、仓储安全。
6、信息安全。
第二:公司所属部门或分公司应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例行各类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
例行各类安全检查。主要有公司日常检查、季节检查、专业(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隐患排查、反违章、重点检查、抽查、危险源排查等。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五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费用报销。
3.5.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六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七
第一条为规范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维护国际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国际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道路运输业的发展,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相关国家间的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国际道路运输,包括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货物运输。
第三条 国际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平等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原则。
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 交通部主管全国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五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取得国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3年,且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四)拟投入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一级;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四)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员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七条 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三)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四)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七)国际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还应当提交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提交驾驶员、装卸管-理-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等。
第八条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复印件;
(二)拟新增定期国际道路旅客班线运输的线路、站点、班次方案;
(三)拟投入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营运的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四)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驾驶员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第九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决定予以许可的,应当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不能直接颁发经营证件的,应当向被许可人出具《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或者《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决定书》。在出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当注明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应当注明班线起讫地、线路、停靠站点以及班次。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许可的,应当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向交通部备案。
对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申请决定不予许可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非边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申请人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与运输线路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报交通部决定。交通部按照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程序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通知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并由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第九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颁发许可证件或者《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的车辆和已有的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拟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二条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申请人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许可文件到外事、海关、检验检疫、边防检查等部门办理有关运输车辆、人员的出入境手续。
第十三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办理许可申请。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四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在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在180日内履行被许可的事项。有正当理由在180日内未经营或者停业时间超过180日的,应当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 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应当向交通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二)企业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商业登记当局出具的开业合法证明或营业注册副本;
(三)由所在国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
(四)企业委任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的授权书和常驻人员的简历及照片。
提交的外文资料需同时附中文翻译件。
第十六条交通部应当按照《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要求的程序、期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外国道路运输企业出具并送达《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许可决定书》,同时通知外国(境外)运输企业在中国常驻代表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予许可的,应当出具并送达《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十七条 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由起讫地、途经地国家交通主管部门协商确定。
交通部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确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
第十八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口岸通过,进入对方国家境内后,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
从事定期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行车路线、班次及停靠站点运行。
第十九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在中国境内运输,应当具有本国的车辆登记牌照、登记证件。驾驶人员应当持有与其驾驶的车辆类别相符的本国或国际驾驶证件。
第二十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应当标明本国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
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部规定的《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式样,负责《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印制、发放、管理和监督使用。
第二十一条 进入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应当符合我国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的规定。
我国与外国签署有关运输车辆外廓尺寸、轴荷以及载质量具体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旅客运输行车路单》。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应当使用《国际道路货物运单》。
第二十三条进入我国境内运载不可解体大型物件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车辆超限的,应当遵守我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输。
第二十四条 进入我国境内运输危险货物的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我国危险货物运输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和货物运输经营。
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应当在批准的站点上下旅客或者按照运输合同商定的地点装卸货物。运输车辆,要按照我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指定的停靠站(场)停放。
禁止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物或者招揽旅客。
第二十六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并定期进行运输车辆维护和检测。
第二十七条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境外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的价格,按边境口岸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签订的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执行。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价格,由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自行确定。
第二十九条 对进出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外国运输车辆的费收,应当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有关协定执行。
第四章 行车许可证管理
第三十条 国际道路运输实行行车许可证制度。
行车许可证是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在相关国家境内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时行驶的通行凭证。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相关国家,应当持有相关国家的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外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车辆进出我国,应当持有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我国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分为《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和《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和一般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使用《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在我国境内从事国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外国经营者,应当向拟通过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商有关部门批准后,向外国经营者的运输车辆发放《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式样,由交通部与相关国家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商定。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商定的式样,负责行车许可证的统一印制,并负责与相关国家交换。
交换过来的相关国家《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由边境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发放和管理。
我国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向拟通过边境口岸所在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实行一车一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
运输车辆为半挂汽车列车、全挂汽车列车时,仅向牵引车发放行车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禁止伪造、变造、倒卖、转让、出租《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口岸地包括口岸查验现场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xx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标识牌;在口岸查验现场悬挂“中国运输管理”的标识,并实行统一的国际道路运输查验签章。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实施国际道路运输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三十六条 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口岸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二)记录、统计出入口岸的车辆、旅客、货物运输量以及《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定期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有关统计资料。
(三)监督检查国际道路运输的经营活动;
(四)协调出入口岸运输车辆的通关事宜。
第三十七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接受当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非法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非法转让、出租、伪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运输车辆不按照规定标明《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携带《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或者《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一)不按批准的国际道路运输线路、站点、班次运输的;
(二)在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或者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的;
(三)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国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第四十二条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违反道路旅客、货物运输有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外国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或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从事我国国内道路旅客或货物运输的;
(三)在我国境内自行承揽货源或招揽旅客的;
(四)未按规定的运输线路、站点、班次、停靠站(场)运行的;
(五)未标明本国《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外国道路运输经营者,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国际道路运输常驻代表机构的,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
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以及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国际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营运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依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收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许可证明》、从业资格证、《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国际汽车运输特别行车许可证》、《国际道路运输国籍识别标志》等许可证件的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交通主管部门核定。
2. 装运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市区和城镇时,事前要向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准运证,申请行车路线和时间,运输途中不得随便停车。
3. 运送试剂或科研用少量急需的化学危险物品,可按铁路和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
4. 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时除执行铁路、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装载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船必须是专用车、船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符合安全规定的运载工具,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二) 禁止没有安全设施或不符合要求的车、船装运化学危险物品。
(三) 遇水易燃的化学危险物品及有毒化学危险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和小木船承运。
(四) 根据工作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运人员。押运工作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经过省级化工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领取押运证的人担任。
(五) 对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外观检查运输工具合乎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否则发生问题,亦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八
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内部管理,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的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工作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非法性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1)司机必须积极参加安全学习会,进一步落实各项交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行车意识。
(2)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能超速、乱抢道等违章行车。
(4)司机在上班时间内不能饮酒,严禁醉酒驾驶,开车时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车中你推我让,搞其他小动作。
(5)由货物或车辆造成的违章罚款(如证件不全、车辆发生故障、货物超重、高、长宽等),公司给予全报。
(6)若司机个人造成的违章罚款,如有下列情况的公司给60%报销,其它情况不予报销。
1)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
2)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3)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掉头。
4)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5)违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的。
6)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车辆。
7)不按规定临时停车。
(7)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司机,公司根据其全年实际表现设立安全行车奖,年终时一次性奖励给司机,以作鼓励。
奖励方法:。
1)对全年没有发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务态度好、能同公司节约维修等费用、工作积极的司机给予1000元的奖励,包括对方负全责的事故和因公司办证而证件不全、货物超重、高、长、宽等造成的违章罚款。
2)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2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300元。
3)对全年发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损失500元以下的司机奖励100元。
(8)在运输作业或在目的地装卸货过程中,由于司机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及货物损失,使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根据其事故责任以及经济损失的程度扣罚。
扣罚方法:。
1)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以下司机负次责的按经济损失的5%罚款,同等责任的按经济损失的10%罚款,主责的按经济损失的15%罚款,全责的按经济损失的20%罚款。
2)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100元,同等责任罚款150元,主责罚款200元,全责罚款300元。
3)每次事故公司损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200元,同等责任罚款300元,主责罚款400元,全责罚款500元。
4)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元,同等责任罚款1000元,主责罚款20xx元,全责罚款3000元。
5)每次事故公司损失50000以上,司机负次责的罚款5000元,同等责任的罚款10000元,主要责任的罚款15000元,全责的罚款20000元。
6)酒后驾驶出事故的,由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7)如有私开封志或有盗窃行为的追究刑事责任。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九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人。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5、装车工不少于2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8、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
竹云话物流关注零担世界。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3.1产成品。
3.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汽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产品图号、产汽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3.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
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
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3.2托加工材料。
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3.2.1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3.2.2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同时按入库数量减少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
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3.3采购物资。
3.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3.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4.2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4.6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一
为确保公司的货物能得到正确、妥善的装卸、搬运、堆码与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服务质量与服务形象,从装卸工的劳动纪律、作业流程乃至着装、言行、食宿等方面进行规范与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当班时间不得随便外出,擅离岗位,离开时要向组长打招呼,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6、严谨在车上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7、不得乱放个人物品,更不能放在货物上,不得乱吐口水,不准乱扔杂物与垃圾;
8、装卸工一律留短发,着装整洁,作业后要及时做好个人卫生,不准灰头土脸的;
10、装卸工作业轻拿轻放,不得抛掷、翻滚、脚踢、在地上拖拉货物等野蛮装卸动作;
12、协助好叉车司机及时、准确地叉货;
14、发生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和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汇报,认真吸取教训;
15、辞职者必须在半月前提出申请,否则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以上规定自下文之日起试行,实施过程中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订。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以及广州市白云区交通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特别要强化事故隐患整改,从工作上加强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我公司道路运输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使公司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按照道路运输安全的要求,公司从思想、制度、纪律、作风、隐患、措施和整改来执行工作,做到严把三关和一加强。即严把“从业人员资质关,管理人员资质关、车辆技术关”,加强对驾驶员行为和安全责任制度的监督,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消除危及安全行车的不良现象,全面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具体做到以下几点工作:
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党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道路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公司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实人员,明确责任,克服麻痹松懈和厌倦情绪,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当前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公司是人流、车流的汇集地,人员密集,车流量大,抓好公司的安全管理是货运运输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2、切实做好危险品查堵工作。
3、采取坚决措施,严格控制超载行为。
4、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工作。积极与公安部门配合,加强沟通,及时反映情况,并做好司乘人员的应急防范培训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和规定,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运输车辆和设备定期检测和维护制度、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危险货物凭证运输制度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对运输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职责。
2、严格执行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许可制度。
四、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加强营运车辆的例保和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要进一步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综合技术性能定期检测,对凡不符合运输安全技术条件的营运车辆,要责成车辆实际支配人立即送修或及时予以更新。
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活动,每月不低于两次安全学习,特别是要加强对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要利用典型运输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广大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要加强对驾驶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培训。
做好安全工作关键在于制度落实。组织力量深入运输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经营秩序。
建立“人命关天”、“以人为本”的重要意识,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严格监督并强制驾驶员办理从业上岗证。根据国家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法规,向驾驶员大量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重点解读司机肇事逃逸、酒后驾车等相关条款。
(二).加工车间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哪些。
(五).危险化学品票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全文。
(六).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
(九).商场保洁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是什么。
督促驾驶员严格按规定的经营范围营运,以正当手段争揽货源,不从事倒卖货源的`违法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交通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和规定。严禁人货混载,严禁本公司货运车辆经营客运和危险物品运输。
执行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做到车容美观,安全性能良好。在年度审检时,达不到车辆技术等级检测的,强制维修合格后放行。根据由20xx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指示精神,结合各同行业开展的有关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将采取各方面更有效的措施,进行妥善管理工作。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三
2、叉车作业时,要有人协助指挥的同时,在旁进行装卸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躲避;
4、装卸工当班期间休息时不要过于靠近码放较高的货垛或存放安全性差的货物旁边。
5、登高作业时,更应谨慎操作,防止高空坠落和货物砸头。
1、根据物资的性能、形状、作业环境选择适用的工具和采用正确的装卸工艺;
2、做好机械与机械之间、机械与人力之间的配合工作,安全作业;
4、作业完毕要做到“大清”。
1、根据货物的包装和性质不同而选配合的工具托盘等;
2、装车时要平稳牢固,四方整齐,点数清楚;
3、装车时工人不少于2人。
1、采用合适的工索具(铁担钩、桶钩);
2、起吊前,应用手扶住钩子,待完全吃紧松手,稳起稳吊稳落;
3、卸装时要自上而下,不得从底层抽装,桶口视要求确定朝上或卧装;
4、装车不少于2人。
2、严禁烟火,杜绝各类火种,严禁铁器撞击,穿钉鞋,防止摩擦起火;
5、装车工不少于2人,视作业情况进行轮换,安全员要根据实际到场监督;
8、作业结束后,应做好清理工作,不能残留酸、碱、油质或危险物质。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四
对物流过程进行控制,规定库房内物资出入库、物资保管、物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完好无损的最终产品。
使用于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项工作,并规范各项工作,适用于产品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每个环节的控制。
3.1职责。
3.1.1物流部经理负责公司物流管理,对物资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全过程负责。
3.1.2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库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负责库存物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库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仓管员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收发、搬运、定置定位、先进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员按照业务部下发的交货期和车间的实际日产能编制生产计划排程表,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生产计划保证体系,负责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司的在制品的控制、统计和分析。
3.1.5资材采购人员负责按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的统计和分析。
3.2工作内容。
3.2.1接收。
仓管员拿到供应厂家的《送货单》后,首先与资材下发的《订购单》上的内容明细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同时对照资材下发的《收货通知单》确认是否超期送货。严禁无单收货。
经审查无误后,仓管员须自己主动找栈板,不得要求厂商到仓库或车间到处乱找。之后要求厂商卸货,要求每一料件包装必须粘贴“进货单”标识,特殊料件要求“挂卡”标识,如没有标识,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解决,并暂停验收,且不得入库。供应厂家卸货时要求把料件包装“粘贴标识或挂卡的一面”朝外且显目,以便于辨认、查看。
仓管员在点收前应及时将《送货单》上的内容与料件包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对《进货单》上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点收不得入库,厂商填写完整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手工作。
如出现同一规格不同定单号的料件整体包装,没有分开包装,仓管员将立即通知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暂停验收。但分包后存放于整箱内除外。
供应厂家《送货单》上的填写内容如出现字迹模糊不清、数字难以辨认时,要求送货人员重新改过并签字确认。仓管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对以上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收工作,验收工作的标准是:。
(a)进料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装料件时,抽点比率为5%:。
(b)进料为小件物品须用称量工具测数时,抽点比率为10%:。
(c)进料为容易点收的物品如纸箱和数量较少的料件,抽点比率为100%。
根据实点数量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量及入库单日期并签名确认。严禁“实收数量”栏由厂商填写。若实点数量出现缺少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以便采购及时跟踪补进。
((送货单))上有跟改内容,必须将所有联次同时跟改,不得在单张或缺联上跟改。
若出现有送货明细而无相应实物料件时,应在((送货单))上的实收数量栏填写0,不得将送货明细划掉,同时仓库开出((延款通知单)),要求采购在其上面签名确认,将供应商当月与我司发生的全部应收帐款延迟1个月支付,交与财务。但在点收前收到采购书面告知供应商有交货数量明细而无实物料件通知时情况除外。
3.2.11对生产车间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生产车间领用,不得延迟。
3.2.2搬运。
在整个公司里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用人工或适当的搬运设备进行搬运。对于用铲车和吊装设备进行搬运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应持相关操作证书。
在搬运过程中不准超出搬运设备的额定载货。
被搬运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如有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规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护措施,搬运时需要平稳,防止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
被搬运的产品须按规定进行堆放,并要求摆放整齐。
搬运,交付过程中的产品必须附有产品标示,没有标示的产品不得搬运,交付。
在搬运过程中因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而产生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3储存。
料件入库前,仓管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包装上粘贴的产品标示是否齐全,若有丢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的,则重新跟换,并粘贴产品的包装两端。
及时将进入库房的料件进行整理摆放,摆放的要求是按类别进行定位摆放,不同的类别不得混放,同一规格的料件必须集中摆放且不得有间隙,但同一类别不同规格的料件存放必须有间隙,间隙的距离在6厘米以上,存放的标准是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入库的料件必须存放在栈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将料件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以防止受潮,变质。
料件存放标示必须朝外,以便于辨认,查找。
存放最终要做到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摆放有序,并保持消防通道和运输通道的畅通。
料件存放完毕后,应及时在((进仓单))上登记储位号。
当天经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须在当天及时入库,不得托到晚上集中入库或第二天。
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入库或转移应存放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或库房内,存放屈货位或货架必须编号,并记录在手工台帐中。
储存场所和。
仓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安全环境。
凡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必须有可追溯性的标示和记录。要及时建账,建卡,进行计算机管理,定置摆放,做到帐,物,卡一致。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进行发料。
仓库里的物质按要求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定期检查储存情况,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锈,通风,降温,保养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后属超过规定储存(或有效)期的产品,应隔离存放,对超过存放期的库存物资,应及时通知品管检验,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品质。
物流主管应负责库存物资的管理,组织月末库存物质的盘点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并编制成((月末盘点报表)),对出现盈亏情况,须及时办理盈亏处理手续。
对属于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则不准入库,并对此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加以标示,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序))。
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要求所示进行堆放,不准超高,若包装上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iso规定的高度,以保证物资安全。
3.2.4包装。
资材科须要求供应厂家对提供的产品能用纸箱进行包装的必须用纸箱进行包装,且要求纸箱规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装数量一致(零头除外不)。
产成品必须按产品图纸的包装要求采购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按包装工艺进行包装和检验。
3.2.5记账。
对当天判定合格入库和发出的料件在当天登记入账,包括正常料件的进出,车间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毕。
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主要有:编号,订单号,机型,品名,规格及型号,颜色,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登记的数据必须真实,每笔业务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相验证,每一次的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不得在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凭证。
书写要规范,做到字迹工整,数字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上面直接涂划,如需涂改,应在原数字上划两条平行线,在原数字旁边重新填写正确的数字。
保证帐,物相符。
对当天登记入账的单据必须在第二天十二点前交财务。
仓管员严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单据,并及时归档,如有单据丢失不,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不得隐瞒不报。
3.2.6发料。
根据生产计划排程表的按排,仓管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备料,如发现缺料情况,应立即开锯((缺料通知单))交与部门主管,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缺料通知单作业流程))。
发料要求数量准确,品名及规格型号无误。
发料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
对于仓库发料给生产车间,数量须与车间领料员当面点清,并要求车间领料员在((发料单))上签字认可。
其他部门领料,必须有其部门主管签字,并经相关采购人员认可方可发料。
发料过程中,若发现料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
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零用。
发料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造成所发物资破损,造成料件因质量原因而浪费。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五
对物流过程进行控制,规定库房内物资出入库、物资保管、物资管理的工作,确保向客户提供完好无损的最终产品。
使用于公司物流管理中各项工作,并规范各项工作,适用于产品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每个环节的控制。
3.1职责。
3.1.1物流部经理负责公司物流管理,对物资的接收、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等全过程负责。
3.1.2物流部主管负责公司库房原材料、零件、成品的搬运、储存、包装、防护和交付,负责库存物资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库房的“6s”工作。
3.1.3物流部仓管员负责库房内物资的收发、搬运、定置定位、先进先出、“6s”工作。
3.1.4生管人员按照业务部下发的交货期和车间的实际日产能编制生产计划排程表,建立一个不断完善的生产计划保证体系,负责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和分析,负责公司的在制品的控制、统计和分析。
3.1.5资材采购人员负责按生产需求计划,编制小批量、多批次的供应采购计划。负责对供应商的交货准时率的统计和分析。
3.2工作内容。
3.2.1接收。
3.2.1.1仓管员拿到供应厂家的《送货单》后,首先与资材下发的《订购单》上的内容明细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同时对照资材下发的《收货通知单》确认是否超期送货。严禁无单收货。
3.2.1.2经审查无误后,仓管员须自己主动找栈板,不得要求厂商到仓库或车间到处乱找。之后要求厂商卸货,要求每一料件包装必须粘贴“进货单”标识,特殊料件要求“挂卡”标识,如没有标识,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进行解决,并暂停验收,且不得入库。供应厂家卸货时要求把料件包装“粘贴标识或挂卡的一面”朝外且显目,以便于辨认、查看。
3.2.1.3仓管员在点收前应及时将《送货单》上的内容与料件包装标识上标注的内容进行核对,如有不符,则立即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并暂停验收。对《进货单》上填写内容不全的,不得点收不得入库,厂商填写完整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手工作。
3.2.1.4如出现同一规格不同定单号的料件整体包装,没有分开包装,仓管员将立即通知采购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暂停验收。但分包后存放于整箱内除外。
3.2.1.5供应厂家《送货单》上的填写内容如出现字迹模糊不清、数字难以辨认时,要求送货人员重新改过并签字确认。仓管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
3.2.1.6对以上手续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正常的点收工作,验收工作的标准是:。
(a)进料为整袋、整捆、整扎、整箱等散装料件时,抽点比率为5%:。
(b)进料为小件物品须用称量工具测数时,抽点比率为10%:。
(c)进料为容易点收的物品如纸箱和数量较少的料件,抽点比率为100%。
3.2.1.8根据实点数量在((送货单))上填写实收数量及入库单日期并签名确认。严禁“实收数量”栏由厂商填写。若实点数量出现缺少情况时,应立即要求相关采购人员在((进仓单))上签名确认,以便采购及时跟踪补进。
3.2.1.9((送货单))上有跟改内容,必须将所有联次同时跟改,不得在单张或缺联上跟改。
3.2.1.10若出现有送货明细而无相应实物料件时,应在((送货单))上的实收数量栏填写0,不得将送货明细划掉,同时仓库开出((延款通知单)),要求采购在其上面签名确认,将供应商当月与我司发生的全部应收帐款延迟1个月支付,交与财务。但在点收前收到采购书面告知供应商有交货数量明细而无实物料件通知时情况除外。
3.2.11对生产车间急需的料件,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生产车间领用,不得延迟。
3.2.2搬运。
3.2.2.1在整个公司里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用人工或适当的搬运设备进行搬运。对于用铲车和吊装设备进行搬运的人员,应指定专人进行操作,应持相关操作证书。
3.2.2.2在搬运过程中不准超出搬运设备的额定载货。
3.2.2.3被搬运的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如有规定使用的工位器具,按规定的工位器具合理存放,要求有一定的仿护措施,搬运时需要平稳,防止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
3.2.2.4被搬运的产品须按规定进行堆放,并要求摆放整齐。
3.2.2.5搬运,交付过程中的产品必须附有产品标示,没有标示的产品不得搬运,交付。
3.2.2.6在搬运过程中因撞击,挤压,磕碰,变形以及其他原因毁坏而产生的不合格品,须及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2.3储存。
3.2.3.1料件入库前,仓管员要严格检查每一包装上粘贴的产品标示是否齐全,若有丢失,损坏或内容不清的,则重新跟换,并粘贴产品的包装两端。
3.2.3.2及时将进入库房的料件进行整理摆放,摆放的要求是按类别进行定位摆放,不同的类别不得混放,同一规格的料件必须集中摆放且不得有间隙,但同一类别不同规格的料件存放必须有间隙,间隙的距离在6厘米以上,存放的标准是上轻下重,上小下大。
3.2.3.3入库的料件必须存放在栈板上或料架上,不得将料件直接放置于地面上,以防止受潮,变质。
3.2.3.4料件存放标示必须朝外,以便于辨认,查找。
3.2.3.5存放最终要做到存放合理,存取方便,摆放有序,并保持消防通道和运输通道的畅通。
3.2.3.6料件存放完毕后,应及时在((进仓单))上登记储位号。
3.2.3.7当天经品管判定合格的料件必须在当天及时入库,不得托到晚上集中入库或第二天。
3.2.3.8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入库或转移应存放在规定的储存场所或库房内,存放屈货位或货架必须编号,并记录在手工台帐中。
3.2.3.9储存场所和。
仓库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保持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的安全环境。
3.2.3.10凡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原材料,产成品必须有可追溯性的标示和记录。要及时建账,建卡,进行计算机管理,定置摆放,做到帐,物,卡一致。并按先进先出法原则进行发料。
3.2.3.11仓库里的物质按要求妥善保管,摆放整齐,标示清楚,定期检查储存情况,根据不同要求,采取防锈,通风,降温,保养等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后属超过规定储存(或有效)期的产品,应隔离存放,对超过存放期的库存物资,应及时通知品管检验,以保证库存物资的品质。
3.2.3.12物流主管应负责库存物资的管理,组织月末库存物质的盘点工作,做好统计工作并编制成((月末盘点报表)),对出现盈亏情况,须及时办理盈亏处理手续。
3.2.3.13对属于品管人员判定不合格的物料,则不准入库,并对此物料进行隔离存放,并加以标示,具体操作流程参考((不合格品退回控制程序))。
3.2.3.14产品储存应严格按照包装上的要求所示进行堆放,不准超高,若包装上无明确规定,一般不得超过iso规定的高度,以保证物资安全。
3.2.4包装。
3.2.4.1资材科须要求供应厂家对提供的产品能用纸箱进行包装的必须用纸箱进行包装,且要求纸箱规格,大小一致,每箱包装数量一致(零头除外不)。
3.2.4.2产成品必须按产品图纸的包装要求采购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3.2.4.3按包装工艺进行包装和检验。
3.2.5记账。
3.2.5.1对当天判定合格入库和发出的料件在当天登记入账,包括正常料件的进出,车间退料,不合格退回,今日事,今日毕。
3.2.5.2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主要有:编号,订单号,机型,品名,规格及型号,颜色,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3.2.5.3登记的数据必须真实,每笔业务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相验证,每一次的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必须有相应的原始单据,不得在收料,发料和退料或报废后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凭证。
3.2.5.4书写要规范,做到字迹工整,数字清晰,页面整洁,不得在上面直接涂划,如需涂改,应在原数字上划两条平行线,在原数字旁边重新填写正确的数字。
3.2.5.5保证帐,物相符。
3.2.5.6对当天登记入账的单据必须在第二天十二点前交财务。
3.2.5.7仓管员严格保管好自己手中的所有单据,并及时归档,如有单据丢失不,应立即上报部门主管,不得隐瞒不报。
3.2.6发料。
3.2.6.1根据生产计划排程表的按排,仓管员应提前三天进行备料,如发现缺料情况,应立即开锯((缺料通知单))交与部门主管,具体操作流程参照((缺料通知单作业流程))。
3.2.6.2发料要求数量准确,品名及规格型号无误。
3.2.6.3发料要严格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
3.2.6.4对于仓库发料给生产车间,数量须与车间领料员当面点清,并要求车间领料员在((发料单))上签字认可。
3.2.6.5其他部门领料,必须有其部门主管签字,并经相关采购人员认可方可发料。
3.2.6.6发料过程中,若发现料件质量不合格等原因,应及时通知相关采购人员和部门主管。
3.2.6.7急料到货经品管判定合格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车间零用。
3.2.6.8发料时要认真仔细,不能造成所发物资破损,造成料件因质量原因而浪费。
优秀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模板16篇)篇十六
1.1物流管理目的。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规范化,避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1.2物流管理范围。本规定包括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1.3物流管理的要求。所有物资应做到:每日清点、核对,保持帐、卡、物三一致,并根据物资实际状况,对长期不用以及需报废帐务处理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物流物品运营流程。
2.1.1产成品的入库。
产品完工并经质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车间核算员填写“产成品入库单”,要求把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工时等填写齐全,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检验部门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合格证验收入库。仓库保管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不允许物资入库。
(1)产品图号、产品名称、规格、工时一律按技术部提供的标准填写。
(2)入库单价一律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按品种,按社会销货需要摆放整齐,做到合理、牢固、整齐、安全不超高。
2.1.2产成品出库。
产品销售发出时,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认定无质量问题后,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出门证,收发清单须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由仓库核对后返财务部。
产品发货程序:第一步仓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在仓库查看产品品种是否齐全,以备发货;
第二步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上的产品数量清点清楚发货;
第三步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部开据出门证;第四步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方可发货。
对于社会零星销售的要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
价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发出货物退回,由业务人员在货物退回当月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经质检部门检验签字,有质量问题的,应根据质检报告单写有关处理报告总经理批示后,交财务帐务处理。对于售后服务需用的产品必须经总经理签批后,才能往外发货,同时经办人要求对方将旧产品返回,以旧换新,否则不予以发货。若是先发货的,售后服务人员要在当月负责追回旧产品,并办理退库手续。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若遇特殊情况,最迟在2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2.2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
2.2.1委托加工材料出库。
应填领料单并填写齐全。内容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材料名称、型号及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领料人、发料人、批准人签字。
领料单一式三份,仓库、财务、受托加工单位各一份。
领料人持领料单到财务部开据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方可发货。
2.2.2委托加工材料完工入库。
入库程序同材料入库程序相同,按入库数量减少委托加工材料数量。
仓库办理入库时,应核对原出库数量,完工返回入库的数量与出库数量不符时,属加工报废或者丢失的应填“委托加工赔偿清单”交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随同发票和入库单、受托加工单位所持原出库时的领料单,返财务部。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应为:加工费加材料费,要求分别注明加工费、材料费,加工费按委托加工协议价格办理。
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年终全部收回,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2.3公司经营物资。
2.3.1采购物资入库。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员填制并经检验员盖章后的外购物资验收通知单核对实物,根据购货发票填写入库单,要求分清类别,内容完整,准确无误。
无采购发票的物资可根据同类物资的账面价格或市场价格(采购员提供)办理估价入库,并在入库单上注明“暂估入库”,交采购员一份。开回发票后,先开红票冲原暂估,注明“冲×年×月×日暂估”,再办理正式入库。
2.3.2采购物资出库。
生产物资由领料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成套领用,注明用途,认真填写领料单,经车间主任或生产部长签字批准后,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主要材料钢材的领用。在仓库不能存放的情况下,需存放生产现场的,由车间代保管,购进后由仓库保管员协同领用车间核算员共同验收数量,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车间核算员按入库数量同时办理出库,月末将未用材料办理假退料手续,并填制“月份主要材料领用明细”报表。仓库每月对车间未用材料退库进行核对,无误后开据下月1日领料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对外销售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根据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按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
2.4考核办法。
2.4.1仓库人员没按要求《验收单》后入库的,每次考核10元。
2.4.2产品及材料《出库单》手续不齐全,当事人每次考核5元。
2.4.3没有开《出门证》而出公司的,每次考核门卫50元。
2.4.4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第2个月仍未追回的考核产品原值。
2.4.5发出商品办理结算不及时,超过1个月的每一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超过2个月的停发工资。
2.4.6委托加工材料返回不及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2.4.7产品出厂检查出现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3.2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讲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
3.4电话轻拿轻放,来电保证三声之内接听;接听电话报工号,明确责任;通话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
3.5称呼客户为先生或女士;拨打电话时,问候对方并做自我介绍。
3.8提高服务意识,工作时间保证岗位有人接听电话,休息前将未回复事项转交相关人员。
3.9对于不确定的问题先记录,确定后及时回复客户;对于之前答错的问题要主动回复客户并致歉。
3.10对于不能解答的其他部门的问题,告诉客户相关部门电话或先记录随后转给相关部门解决。
4.1从事运输管理的发运员应熟悉商品性质和运输要求,提前编制客户的发运计划,针对客户的不同发货地址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及货运公司。
4.2对于新建门店或首次订货客户,根据出库地址、品种及数量选择发货路线。
4.3在商品运输装卸搬运时,轻拿轻放,按包装图示要求正确装运、并采取专用胶带、防雨膜等措施,以保证商品安全与包装整洁。
4.4商品备好货后,要当天给予发运,不能滞留于仓库。
4.5每天电话通知经销商所有发货信息,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监督和掌握发货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6掌握发运时限,力争货物三天到货,(除偏远地区外),每天对发出货物进行跟踪,对不能按期到货的货物跟进并及时解决,尽快避免晚点问题的出现。
4.7每月对超期客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加以整改,总结并上报主管领导。
4.8对于运输中出现的破损、短少,会按签订的合同内容与货运方进行赔付,并及时给与客户补发货物。
4.9对于特殊原因造成客户欠货产品及时告知客户,货到第一时间发放。
4.10定期、及时发放公司宣传资料如健康报、海报、福字等,根据市场部提供的名单明细,合理选择发放路线,货到后不晚于次日发放。
5.1.1凡售出的因经营问题的退换货,要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由客户填写《调换货申请表》并提供当时所订产品的销售出库单传真交与市场部审批,批准后转物流部并通知经销商寄回产品,物流部会根据客户退回产品及相关流程进行调换货处理。
5.1.3未接到申请单或相关批件,验收员或保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商品。
5.1.4销售退回的商品,一律要发给公司总部仓库统一处理,经验收员清点数量后,详细填写“销货退回验收单”。
5.1.5对销后退回的商品,物流部根据相关审批表及时进行核对并转交票据部办理挽票手续,商品应单独存放于退货商品库(区),应有明显的退货商品标志。
5.1.6退回退品库商品应按采购商品的进货验收标准逐一重新进行验收,合格商品应入合格品库(区),对判定不合格商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品库(区)内,并定期对不合格商品进行处理。
5.2.1所购进物资经质量验收发现其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有破损、文字模糊不清、缺少文字内容等不规范情况,应出具《物资拒收报告单》由生产部与物资供货单位联系后,办理退货手续。
5.2.2保管员接到《物资拒收报告单》立即将商品移入退货库(区)。
5.2.3物资采购进货部门,接到《物资拒收报告单》报经理签字后,凭《物资购进退出通知单》到仓库提货,并通知储运部门办理退货手续。
第三章附则。
6.1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6.2本制度修正权属董事会,并授权物流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