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是一种团队成员共同努力、协调配合的行为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更好地实现共同目标。最后,希望大家通过学习和实践,能够在合作中取得更好的成果和体验。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一
第三十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应当至少由5名委员组成,包括医学专业人员、非医学专业人员,其中应当有不同性别的委员。非医学专业委员中至少有一名为法律工作者,一名为该临床试验机构以外的人员。伦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评估和评价该项临床试验的科学、医学和伦理学等方面的资格或者经验。所有委员应当熟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伦理准则和相关规定,并遵守伦理委员会的章程。
第三十一条医疗器械伦理委员会应当遵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伦理准则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相应的工作程序并形成文件,按照工作程序履行职责。
伦理委员会中独立于研究者和申办者的委员有权发表意见并参与有关试验的表决。
第三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召开会议应当事先通知,参加评审和表决人数不能少于5人,作出任何决定应当由伦理委员会组成成员半数以上通过。
研究者可以提供有关试验的任何方面的信息,但不应当参与评审、投票或者发表意见。
伦理委员会在审查某些特殊试验时,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参加。
第三十三条伦理委员会应当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审议试验方案以及相关文件,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研究者的资格、经验以及是否有充分的时间参加该临床试验。
(二)临床试验机构的人员配备以及设备条件等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三)受试者可能遭受的风险程度与试验预期的受益相比是否合适。
(四)试验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了伦理原则,是否符合科学性,包括研究目的是否适当、受试者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其他人员可能遭受风险的保护以及受试者入选的方法是否科学。
(五)受试者入选方法,向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提供的有关本试验的信息资料是否完整、受试者是否可以理解,获取知情同意书的方法是否适当;必要时,伦理委员会应当组织受试人群代表对资料的可理解程度进行测试,评估知情同意是否适当,评估结果应当书面记录并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
(六)受试者若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伤害或者死亡,给予的治疗和保险措施是否充分。
(七)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改意见是否可以接受。
(八)是否能够在临床试验进行中定期分析评估对受试者的可能危害。
(九)对试验方案的偏离可能影响受试者权益、安全和健康,或者影响试验的科学性、完整性,是否可以接受。
第三十四条多中心临床试验的伦理审查应当由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负责建立协作审查工作程序,保证审查工作的一致性和及时性。
各临床试验机构试验开始前应当由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负责审查试验方案的伦理合理性和科学性,参加试验的其他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在接受牵头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的前提下,可以采用会议审查或者文件审查的方式,审查该项试验在本临床试验机构的可行性,包括研究者的资格与经验、设备与条件等,一般情况下不再对试验方案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但是有权不批准在其临床试验机构进行试验。
第三十五条伦理委员会接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申请后应当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盖章,并附出席会议的人员名单、专业以及本人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改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暂停或者终止已批准的试验。
第三十六条伦理委员会应当对本临床试验机构的临床试验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受试者权益不能得到保障等情形,可以在任何时间书面要求暂停或者终止该项临床试验。
被暂停的临床试验,未经伦理委员会同意,不得恢复。
第三十七条伦理委员会应当保留全部有关记录至临床试验完成后至少10年。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二
简历中的自我评价以3—5条为宜,过于冗长、格式化、无个性的自我评价,如:活泼开朗、外向大方、勤奋努力等,这样的用词很难打动hr,也容易让自己落入“不通知面试”的行列。优简历专家建议求职者在写自我评价时,可以先回顾一下自己的工作经历,思考自己在以前的工作中所积累的工作经验,然后再挑选出与所投递岗位的比较吻合的工作能力,写在自我评价中,以突出自己的优势。
简历还要语言精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到两页就足够了。现在有许多成功的职业设计者将图表巧妙地植入他们的简历里,再辅以充满活力、激情和职业风范的装点,让hr第一次看见就有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但这种简历对部分“新风尚”的企业比较适用。对于投递普通公司的简历,还是以传统形式的简历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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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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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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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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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职位:
目标行业:
制药·生物工程。
期望薪资:
面议。
期望地区:
***。
到岗时间:
1周内。
工作经历:
20xx。
职责和业绩:
负责院内临床研究项目的质控工作,包括试验前申办者资质、提交的临床资料及表格,研究者资质及培训情况等的审核,试验过程中进行全方面质控,试验完成后对试验完成情况、资料保存等进行把关;制订部分项目试验方案、知情同意书以及拟定总结报告等。
200x—200x。
***集团项目经理。
参与国家重大专项项目的申报资料的编制、递交、答辩课件的制作、项目预算编制、项目组织实施。
200x—200x。
***药业公司医学部主管。
职责和业绩:
从事临床研究工作,期间负责中药灯盏花素注射液、刺五加冻干粉针等项目的临床研究,负责研究中心选择、试验资料的撰写(试验方案、研究者手册、知情同意书、病例报告表、相关应用表格)、试验会议的组织与安排、试验监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试验的统计与总结;多索茶碱缓释胶囊、化药福多司坦片、注射用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冻干粉针等项目的招标及稽查工作。
200x—200x。
***集团临床监查员。
200x—200x。
***有限公司车间技术员。
职责和业绩:
负责车间生产指令下达,工艺调整,并参与gmp认证,制定200余个文件。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三
岗位描述:
2、外文注册资料翻译和整理;
3、跟踪项目研发及申报进度,解决研究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协助部门经理处理省市药监局、质监局、药检所等上级部门相关事务;
6、协助部门经理制定临床研究方案,并协调相关资源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研究,,
任职资格:
1、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1-3年以上药品注册申报工作经验;
3、熟悉药品相关法规及药品注册流程;
4、具备一定的英语阅读能力;
5、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吃苦耐劳;
6、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四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
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1、合作概况
__________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临床研究批件第_______号)进行临床研究,现甲方邀请乙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_______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gcp和国家新药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对临床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为确保临床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签署本临床研究协议书。
2、合作程序
在与乙方签订协议之后,临床研究前,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以下的物品或文件。
(1)提供相关的临床前研究资料与文献资料,供乙方在临床研究时参考。
(2)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用药及试验用药的药检报告。
(3)提供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药品性质确定正式的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之后,乙方将开始着手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安排相应的科室和研究人员参加临床研究并向甲方提供以下物品或文件。
临床研究过程中,如需补充提供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乙方应尽量协助解决。
(2)在研究结束后出具符合新药审评要求的签章的本中心小结报告及总结报告、经研究者签字的crf表、验单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将所有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按新药临床研究相关法规要求保存备查。
3、双方的权益与义务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1)组织临床研究会议,并承担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相关费用。
(2)委派监查员履行gcp规定的相应职责,在临床研究全过程中,对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如原始病历记录、病例报告表、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病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进行监查与审核。
并回收研究剩余药物。
(3)承担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由试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治疗处理费用和受试者的相关赔偿,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4)临床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要公开或发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1)负责在_______个月时间内(从收到甲方的研究药品和有关费用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完成约定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要求的病例。
(2)所有参加研究人员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临床研究,并将观察所得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
(3)按试验方案和gcp要求管理试验用药品,研究过程中有责任配合甲方委派的监查员的监督、检查,并向上述监查员提供全部药品管理资料(如剩余药品和药品发放记录等)和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
试验结束后,乙方须将剩余药品交还甲方。
(4)负责对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治疗及必要的救护,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_______小时内立即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5)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义务,对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的发补意见,及时解答、补充和完善。
(6)乙方有义务对研究结果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研究结果。
4、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研究费用
甲方应按每个合格病例人民币_______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提供临床研究费用。
本次研究乙方拟完成该类合格病例_______例,研究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二)支付方式
(1)整个临床研究费用由甲方以汇票方式分二期支付,临床研究开始时支付_______%,计_______元整,临床研究结束提交临床总结报告后支付_______%,计_______元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每笔研究费用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同等面值正式发票。
5、其它
(一)协议未尽事宜,均按gcp及新药研究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开始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协议。
(三)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五
会议背景:
当前,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严重影响药品审评审批的正常进行,严重妨碍药品有效性、安全性的科学评价。因此,cfda重点开展了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并陆续发布了相关检查结果公告,针对所有已申报并在总局待审的药品注册申请人,均须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对照临床试验方案,对已申报生产或进口的待审药品注册申请药物临床试验情况开展自查,确保临床试验数据真实、可靠,相关证据保存完整。也就是说,所有注册药品必须进行自查,而如果没有自查报告的话,cfda是可以不予注册的。这就要求各专业研究者做好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自查工作,保证今后临床试验的高质量。
为了对(cfda)发布的相关各项公告内容和要求有更清晰的认识,对临床试验过程中的数据管理控制要点有准确的把握,按照核查要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工作做好准备,并为将来更规范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与20xx年4月1日-4月3日在北京举办“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要点”培训班。
一、参加对象。
医药院校、药物研究单位、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药物安全评价机构、医疗器械企业、合同研究组织(cro)从事新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及临床实验信息数据管理或统计分析的专业人士、在读研究生、临床监察员;制药企业、cro公司中从事临床数据管理及统计的相关工作的人员。医院检验科、临床实验室相关人员及信息科人员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报到日期:20xx年4月1日培训时间:20xx年4月2日—4月3日
报到地点:北京市。
三、培训费用。
参加代表须交培训费2600元(含资料、专家报告、茶歇、场租、午餐)。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四、报名方式培训人员请将《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培训班举办前七天将报到通知发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报名邮箱: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六
第一条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的权益并保障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参照国际公认原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的标准规定,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
第三条凡进行各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利用度或生物等效性试验,均须按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所有以人为对象的研究必须符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录1),即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
第二章临床试验前的准备与必要条件第五条进行药物临床试验必须有充分的科学依据。在进行人体试验前,必须周密考虑该试验的目的及要解决的问题,应权衡对受试者和公众健康预期的受益及风险,预期的受益应超过可能出现的损害。选择临床试验方法必须符合科学和伦理要求。
第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由申办者准备和提供。进行临床试验前,申办者必须提供试验药物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包括处方组成、制造工艺和质量检验结果。所提供的临床前资料必须符合进行相应各期临床试验的要求,同时还应提供试验药物已完成和其它地区正在进行与临床试验有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资料。临床试验药物的制备,应当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第七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与条件应满足安全有效地进行临床试验的需要。所有研究者都应具备承担该项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并经过培训。临床试验开始前,研究者和申办者应就试验方案、试验的监查、稽查和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试验中的职责分工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章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八条在药物临床试验的过程中,必须对受试者的个人权益给予充分的保障,并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受试者的权益、安全和健康必须高于对科学和社会利益的考虑。伦理委员会与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主要措施。
第九条为确保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须成立独立的伦理委员会,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伦理委员会应有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来自其他单位的人员,至少五人组成,并有不同性别的委员。伦理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不应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第十条试验方案需经伦理委员会审议同意并签署批准意见后方可实施。在试验进行期间,试验方案的任何修改均应经伦理委员会批准;试验中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伦理委员会对临床试验方案的审查意见应在讨论后以投票方式作出决定,参与该临床试验的委员应当回避。因工作需要可邀请非委员的专家出席会议,但不投票。伦理委员会应建立工作程序,所有会议及其决议均应有书面记录,记录保存至临床试验结束后五年。
第十二条伦理委员会应从保障受试者权益的角度严格按下列各项审议试验方案:
(四)受试者因参加临床试验而受到损害甚至发生死亡时,给予的治疗和/或保险措施;。
(五)对试验方案提出的修正意见是否可接受;。
(六)定期审查临床试验进行中受试者的风险程度。
第十三条伦理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审阅讨论,签发书面意见,并附出席会议的委员名单、专业情况及本人签名。伦理委员会的意见可以是:
(一)同意;。
(二)作必要的修正后同意;。
(三)不同意;。
(四)终止或暂停已批准的试验。
第十四条研究者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向受试者说明有关临床试验的详细情况:
(五)如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时,受试者可以获得治疗和相应的补偿。
第十五条经充分和详细解释试验的情况后获得知情同意书:
(五)如发现涉及试验药物的重要新资料则必须将知情同意书作书面修改送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再次取得受试者同意。
第四章试验方案第十六条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制定试验方案,该方案应由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商定并签字,报伦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第十七条临床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三)申办者的名称和地址,进行试验的场所,研究者的姓名、资格和地址;。
(四)试验设计的类型,随机化分组方法及设盲的水平;。
(五)受试者的入选标准,排除标准和剔除标准,选择受试者的步骤,受试者分配的方法;。
(六)根据统计学原理计算要达到试验预期目的所需的病例数;。
(八)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检查的项目、测定的次数和药代动力学分析等;。
(九)试验用药品的登记与使用记录、递送、分发方式及储藏条件;。
(十)临床观察、随访和保证受试者依从性的措施;。
(十一)中止临床试验的标准,结束临床试验的规定;。
(十二)疗效评定标准,包括评定参数的方法、观察时间、记录与分析;。
(十三)受试者的编码、随机数字表及病例报告表的保存手续;。
(十五)试验用药品编码的建立和保存,揭盲方法和紧急情况下破盲的规定;。
(十六)统计分析计划,统计分析数据集的定义和选择;。
(十七)数据管理和数据可溯源性的规定;。
(十八)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十九)试验相关的伦理学;。
(二十)临床试验预期的进度和完成日期;
(二十一)试验结束后的随访和医疗措施;。
(二十二)各方承担的职责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十三)参考文献。
第十八条临床试验中,若确有需要,可以按规定程序对试验方案作修正。
第五章研究者的职责第十九条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医疗机构中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和行医资格;。
(二)具有试验方案中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对临床试验方法具有丰富经验或者能得到本单位有经验的研究者在学术上的指导;。
(四)熟悉申办者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与文献;。
(五)有权支配参与该项试验的人员和使用该项试验所需的设备。
第二十条研究者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并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研究者应了解并熟悉试验药物的性质、作用、疗效及安全性(包括该药物临床前研究的有关资料),同时也应掌握临床试验进行期间发现的所有与该药物有关的新信息。
第二十二条研究者必须在有良好医疗设施、实验室设备、人员配备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试验,该机构应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一切设施,以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实验室检查结果应准确可靠。
第二十三条研究者应获得所在医疗机构或主管单位的同意,保证有充分的时间在方案规定的期限内负责和完成临床试验。研究者须向参加临床试验的所有工作人员说明有关试验的资料、规定和职责,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
第二十四条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的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
第二十五条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保证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不良事件时得到适当的治疗。
第二十六条研究者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并记录在案。在临床试验过程中如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研究者应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并在报告上签名及注明日期。
第二十七条研究者应保证将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法地载入病历和病例报告表。
第二十八条研究者应接受申办者派遣的监查员或稽查员的监查和稽查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稽查和视察,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
第二十九条研究者应与申办者商定有关临床试验的费用,并在合同中写明。研究者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试验用药所需的费用。
第三十条临床试验完成后,研究者必须写出总结报告,签名并注明日期后送申办者。
第三十一条研究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必须通知受试者、申办者、伦理委员会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阐明理由。
第六章申办者的职责第三十二条申办者负责发起、申请、组织、监查和稽查一项临床试验,并提供试验经费。申办者按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临床试验的申请,也可委托合同研究组织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
第三十三条申办者选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研究者,认可其资格及条件以保证试验的完成。
第三十四条申办者提供研究者手册,其内容包括试验药物的化学、药学、毒理学、药理学和临床的(包括以前的和正在进行的试验)资料和数据。
第三十五条申办者在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伦理委员会批准件后方可按方案组织临床试验。
第三十六条申办者、研究者共同设计临床试验方案,述明在方案实施、数据管理、统计分析、结果报告、发表论文方式等方面职责及分工。签署双方同意的试验方案及合同。
第三十七条申办者向研究者提供具有易于识别、正确编码并贴有特殊标签的试验药物、标准品、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并保证质量合格。试验用药品应按试验方案的需要进行适当包装、保存。申办者应建立试验用药品的管理制度和记录系统。
第三十八条申办者任命合格的监查员,并为研究者所接受。
第三十九条申办者应建立对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可组织对临床试验的稽查以保证质量。
第四十条申办者应与研究者迅速研究所发生的严重不良事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并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涉及同一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其他研究者通报。
第四十一条申办者中止一项临床试验前,须通知研究者、伦理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述明理由。
第四十二条申办者负责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试验的总结报告。
第四十三条申办者应对参加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受试者承担治疗的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申办者应向研究者提供法律上与经济上的担保,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第四十四条研究者不遵从已批准的方案或有关法规进行临床试验时,申办者应指出以求纠正,如情况严重或坚持不改,则应终止研究者参加临床试验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七章监查员的职责第四十五条监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临床试验中受试者的权益受到保障,试验记录与报告的数据准确、完整无误,保证试验遵循已批准的方案和有关法规。
第四十六条监查员是申办者与研究者之间的主要联系人。其人数及访视的次数取决于临床试验的复杂程度和参与试验的医疗机构的数目。监查员应有适当的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并经过必要的训练,熟悉药品管理有关法规,熟悉有关试验药物的临床前和临床方面的信息以及临床试验方案及其相关的文件。
第四十七条监查员应遵循标准操作规程,督促临床试验的进行,以保证临床试验按方案执行。具体内容包括:
(四)确认所有不良事件均记录在案,严重不良事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报告并记录在案;。
(五)核实试验用药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供应、储藏、分发、收回,并做相应的记录;。
(六)协助研究者进行必要的通知及申请事宜,向申办者报告试验数据和结果;。
(八)每次访视后作一书面报告递送申办者,报告应述明监查日期、时间、监查员姓名、监查的发现等。
第八章记录与报告第四十八条病历作为临床试验的原始文件,应完整保存。病例报告表中的数据来自原始文件并与原始文件一致,试验中的任何观察、检查结果均应及时、准确、完整、规范、真实地记录于病历和正确地填写至病例报告表中,不得随意更改,确因填写错误,作任何更正时应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辩,由更正者签署姓名和时间。
第四十九条临床试验中各种实验室数据均应记录或将原始报告复印件粘贴在病例报告表上,在正常范围内的数据也应具体记录。对显著偏离或在临床可接受范围以外的数据须加以核实。检测项目必须注明所采用的计量单位。
第五十条为保护受试者隐私,病例报告表上不应出现受试者的姓名。研究者应按受试者的代码确认其身份并记录。
第五十一条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内容应与试验方案要求一致,包括:
(一)随机进入各组的实际病例数,脱落和剔除的病例及其理由;。
(二)不同组间的基线特征比较,以确定可比性;。
(五)多中心试验评价疗效,应考虑中心间存在的差异及其影响;。
(六)对试验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以及风险和受益之间的关系作出简要概述和讨论。
第五十二条临床试验中的资料均须按规定保存(附录2)及管理。研究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临床试验终止后五年。申办者应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试验药物被批准上市后五年。
第九章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第五十三条数据管理的目的在于把试验数据迅速、完整、无误地纳入报告,所有涉及数据管理的各种步骤均需记录在案,以便对数据质量及试验实施进行检查。用适当的程序保证数据库的保密性,应具有计算机数据库的维护和支持程序。
第五十四条临床试验中受试者分配必须按试验设计确定的随机分配方案进行,每名受试者的处理分组编码应作为盲底由申办者和研究者分别保存。设盲试验应在方案中规定揭盲的条件和执行揭盲的程序,并配有相应处理编码的应急信件。在紧急情况下,允许对个别受试者紧急破盲而了解其所接受的治疗,但必须在病例报告表上述明理由。
第五十五条临床试验资料的统计分析过程及其结果的表达必须采用规范的统计学方法。临床试验各阶段均需有生物统计学专业人员参与。临床试验方案中需有统计分析计划,并在正式统计分析前加以确认和细化。若需作中期分析,应说明理由及操作规程。对治疗作用的评价应将可信区间与假设检验的结果一并考虑。所选用统计分析数据集需加以说明。对于遗漏、未用或多余的资料须加以说明,临床试验的统计报告必须与临床试验总结报告相符。
第十章试验用药品的管理第五十六条临床试验用药品不得销售。
第五十七条申办者负责对临床试验用药品作适当的包装与标签,并标明为临床试验专用。在双盲临床试验中,试验药物与对照药品或安慰剂在外形、气味、包装、标签和其他特征上均应一致。
第五十八条试验用药品的使用记录应包括数量、装运、递送、接受、分配、应用后剩余药物的回收与销毁等方面的信息。
第五十九条试验用药品的使用由研究者负责,研究者必须保证所有试验用药品仅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其剂量与用法应遵照试验方案,剩余的试验用药品退回申办者,上述过程需由专人负责并记录在案,试验用药品须有专人管理。研究者不得把试验用药品转交任何非临床试验参加者。
第六十条试验用药品的供给、使用、储藏及剩余药物的处理过程应接受相关人员的检查。
第十一章质量保证第六十一条申办者及研究者均应履行各自职责,并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采用标准操作规程,以保证临床试验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系统的实施。
第六十二条临床试验中有关所有观察结果和发现都应加以核实,在数据处理的每一阶段必须进行质量控制,以保证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可靠。
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办者可委托稽查人员对临床试验相关活动和文件进行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是否按照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相关法规要求进行,试验数据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稽查应由不直接涉及该临床试验的人员执行。
第六十四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研究者与申办者在实施试验中各自的任务与执行状况进行视察。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和实验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包括病历)均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视察。
第十二章多中心试验第六十五条多中心试验是由多位研究者按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地点和单位同时进行的临床试验。各中心同期开始与结束试验。多中心试验由一位主要研究者总负责,并作为临床试验各中心间的协调研究者。
第六十六条多中心试验的计划和组织实施要考虑以下各点:
(一)试验方案由各中心的主要研究者与申办者共同讨论认定,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二)在临床试验开始时及进行的中期应组织研究者会议;。
(三)各中心同期进行临床试验;。
(四)各中心临床试验样本大小及中心间的分配应符合统计分析的要求;。
(五)保证在不同中心以相同程序管理试验用药品,包括分发和储藏;。
(六)根据同一试验方案培训参加该试验的研究者;。
(八)数据资料应集中管理与分析,应建立数据传递、管理、核查与查询程序;。
(九)保证各试验中心研究者遵从试验方案,包括在违背方案时终止其参加试验。
第六十七条多中心试验应当根据参加试验的中心数目和试验的要求,以及对试验用药品的了解程度建立管理系统,协调研究者负责整个试验的实施。
第十三章附则第六十八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临床试验(clinicaltrial),指任何在人体(病人或健康志愿者)进行药物的系统性研究,以证实或揭示试验药物的作用、不良反应及/或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
试验方案(protocol),叙述试验的背景、理论基础和目的,试验设计、方法和组织,包括统计学考虑、试验执行和完成的条件。方案必须由参加试验的主要研究者、研究机构和申办者签章并注明日期。
研究者手册(investigator?,sbrochure),是有关试验药物在进行人体研究时已有的临床与非临床研究资料。
知情同意(informedconsent),指向受试者告知一项试验的各方面情况后,受试者自愿确认其同意参加该项临床试验的过程,须以签名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作为文件证明。
知情同意书(informedconsentform),是每位受试者表示自愿参加某一试验的文件证明。研究者需向受试者说明试验性质、试验目的、可能的受益和风险、可供选用的其他治疗方法以及符合《赫尔辛基宣言》规定的受试者的权利和义务等,使受试者充分了解后表达其同意。
伦理委员会(ethicscommittee),由医学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及非医务人员组成的独立组织,其职责为核查临床试验方案及附件是否合乎道德,并为之提供公众保证,确保受试者的安全、健康和权益受到保护。该委员会的组成和一切活动不应受临床试验组织和实施者的干扰或影响。
研究者(investigator),实施临床试验并对临床试验的质量及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负责者。研究者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具有临床试验的专业特长、资格和能力。
协调研究者(coordinatinginvestigator),在多中心临床试验中负责协调参加各中心研究者工作的一名研究者。
申办者(sponsor),发起一项临床试验,并对该试验的启动、管理、财务和监查负责的公司、机构或组织。
监查员(monitor),由申办者任命并对申办者负责的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其任务是监查和报告试验的进行情况和核实数据。
稽查(audit),指由不直接涉及试验的人员所进行的一种系统性检查,以评价试验的实施、数据的记录和分析是否与试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以及药物临床试验相关法规要求相符。
视察(inspection),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一项临床试验的有关文件、设施、记录和其它方面进行官方审阅,视察可以在试验单位、申办者所在地或合同研究组织所在地进行。
病例报告表(casereportform,crf),指按试验方案所规定设计的一种文件,用以记录每一名受试者在试验过程中的数据。
试验用药品(investigationalproduct),用于临床试验中的试验药物、对照药品或安慰剂。
不良事件(adverseevent),病人或临床试验受试者接受一种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医学事件,但并不一定与治疗有因果关系。
严重不良事件(seriousadverseevent),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需住院治疗、延长住院时间、伤残、影响工作能力、危及生命或死亡、导致先天畸形等事件。
标准操作规程(standardoperatingprocedure,sop),为有效地实施和完成某一临床试验中每项工作所拟定的标准和详细的书面规程。
设盲(blinding/masking),临床试验中使一方或多方不知道受试者治疗分配的程序。单盲指受试者不知,双盲指受试者、研究者、监查员或数据分析者均不知治疗分配。
合同研究组织(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cro),一种学术性或商业性的科学机构。申办者可委托其执行临床试验中的某些工作和任务,此种委托必须作出书面规定。
第六十九条本规范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规范自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9月1日发布的《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七
第二十六条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申办者应当按照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类别、风险、预期用途等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
第二十七条未在境内外批准上市的新产品,安全性以及性能尚未经医学证实的,临床试验方案设计时应当先进行小样本可行性试验,待初步确认其安全性后,再根据统计学要求确定样本量开展后续临床试验。
第二十八条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一般信息;。
(五)安全性评价方法;。
(六)有效性评价方法;。
(七)统计学考虑;。
(九)对不良事件和器械缺陷报告的规定;。
(十)直接访问源数据、文件;。
(十一)临床试验涉及的伦理问题和说明以及知情同意书文本;。
(十二)数据处理与记录保存;。
(十三)财务和保险;。
(十四)试验结果发表约定。
上述部分内容可以包括在方案的其他相关文件如研究者手册中。临床试验机构的具体信息、试验结果发表约定、财务和保险可以在试验方案中表述,也可以另行制定协议加以规定。
第二十九条多中心临床试验由多位研究者按照同一试验方案在不同的临床试验机构中同期进行。其试验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三)各临床试验机构原则上应当同期开展和结束临床试验;。
(四)各临床试验机构试验样本量以及分配、符合统计分析要求的理由;。
(五)申办者和临床试验机构对试验培训的计划与培训记录要求;。
(七)多中心临床试验结束后,各临床试验机构研究者应当分别出具临床试验小结,连同病历报告表按规定经审核后交由协调研究者汇总完成总结报告。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八
第五十九条临床试验机构在接受临床试验前,应当根据试验用医疗器械的特性,对相关资源进行评估,以决定是否接受该临床试验。
第六十条临床试验机构应当按照与申办者的约定妥善保存临床试验记录和基本文件。
第六十一条负责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具有试验用医疗器械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必要时应当经过有关培训;。
(三)熟悉申办者要求和其所提供的与临床试验有关的资料、文献;。
(五)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范。
第六十二条临床试验前,临床试验机构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应当配合申办者向伦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递交相关文件。
第六十三条研究者应当确保参与试验的有关工作人员熟悉试验用医疗器械的原理、适用范围、产品性能、操作方法、安装要求以及技术指标,了解该试验用医疗器械的临床前研究资料和安全性资料,掌握临床试验可能产生风险的防范以及紧急处理方法。
第六十四条研究者应当保证所有临床试验参与人员充分了解临床试验方案、相关规定、试验用医疗器械特性以及与临床试验相关的职责,并确保有足够数量并符合临床试验方案入选标准的受试者进入临床试验、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在协议约定的试验期内,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地实施和完成临床试验。
第六十五条研究者应当保证将试验用医疗器械只用于该临床试验的受试者,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十六条研究者应当严格遵循临床试验方案,未经申办者和伦理委员会的同意,或者未按照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不得偏离方案或者实质性改变方案。但在受试者面临直接危险等需要立即消除的紧急情况下,也可以事后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十七条研究者负责招募受试者、与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谈话。研究者有责任向受试者说明试验用医疗器械以及临床试验有关的详细情况,告知受试者可能的受益和已知的、可以预见的风险,并取得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签字和注明日期的知情同意书。
第六十八条研究者或者参与试验的其他人员,不应当强迫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诱使受试者参加试验。
第六十九条研究者在临床试验中发现试验用医疗器械预期以外的不良事件时,应当和申办者共同对知情同意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按照相关工作程序报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受影响的受试者或者其监护人对修改后的知情同意书进行重新签名确认。
第七十条研究者负责作出与临床试验相关的医疗决定,在发生与临床试验相关的不良事件时,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保证为受试者提供足够、及时的治疗和处理。当受试者出现并发疾病需要治疗和处理时,研究者应当及时告知受试者。
第七十一条在临床试验中出现严重不良事件的,研究者应当立即对受试者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同时书面报告所属的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并经其书面通知申办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相应的伦理委员会以及临床试验机构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对于死亡事件,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向伦理委员会和申办者提供所需要的全部资料。
第七十二条研究者应当记录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不良事件和发现的器械缺陷,并与申办者共同分析事件原因,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提出继续、暂停或者终止试验的意见,经临床试验机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部门报伦理委员会审查。
第七十三条研究者应当保证将临床试验数据准确、完整、清晰、及时地载入病例报告表。病例报告表由研究者签署姓名,任何数据的更改均应当由研究者签名并标注日期,同时保留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当清晰可辨识。
第七十四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确保临床试验所形成数据、文件和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安全。
第七十五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接受申办者的监查、核查以及伦理委员会的监督,并提供所需的与试验有关的全部记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派检查员开展检查的,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应当予以配合。
第七十六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发现风险超过可能的受益,或者已经得出足以判断试验用医疗器械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结果等,需要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时,应当通知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得到适当治疗和随访,同时按照规定报告,提供详细书面解释。必要时,报告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研究者接到申办者或者伦理委员会需要暂停或者终止临床试验的通知时,应当及时通知受试者,并保证受试者得到适当治疗和随访。
第七十七条临床试验机构和研究者对申办者违反有关规定或者要求改变试验数据、结论的,应当向申办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报告。
第七十八条临床试验结束时,研究者应当确保完成各项记录、报告。同时,研究者还应当确保收到的试验用医疗器械与所使用的、废弃的或者返还的数量相符合,确保剩余的试验用医疗器械妥善处理并记录存档。
第七十九条研究者可以根据临床试验的.需要,授权相应人员进行受试者招募、与受试者持续沟通、临床试验数据记录、试验用医疗器械管理等。研究者应当对其授权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形成相应的文件。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九
甲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1、合作概况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临床研究批件第号)进行临床研究,现甲方邀请乙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按照gc和国家新药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对临床研究中涉及的主要条款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为确保临床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和双方的权益,甲乙双方签署本临床研究协议书。
2、合作程序在与乙方签订协议之后,临床研究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的物品或文件。
(1)提供相关的临床前研究资料与文献资料,供乙方在临床研究时参考。
(2)提供合格的临床试验用药及试验用药的药检报告。
(3)提供临床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由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和药品性质确定正式的试验方案、病例报告表和知情同意书。
在与甲方签订协议之后,乙方将开始着手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工作,安排相应的科室和研究人员参加临床研究并向甲方提供以下物品或文件。
(1)按gc要求提供研究开始前必备的相关文件(研究人员简历、研究职责表、研究人员签名样张、有关实验室资格证书、有关实验室检测方法及质控证明、有关实验室检查项目正常值范围等);临床研究过程中,如需补充提供任何与试验相关的文件,乙方应尽量协助解决。
(2)在研究结束后出具符合新药审评要求的签章的本中心小结报告及总结报告、经研究者签字的cf表、验单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3)将所有临床研究原始资料按新药临床研究相关法规要求保存备查。
3、双方的权益与义务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1)组织临床研究会议,并承担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相关费用。
(2)委派监查员履行gc规定的相应职责,在临床研究全过程中,对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如原始病历记录、病例报告表、化验报告及其它检查报告、病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等),进行监查与审核。
并回收研究剩余药物。
(3)承担临床试验过程中发生的由试验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治疗处理费用和受试者的相关赔偿,但由医疗事故所致者除外。
(4)临床研究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若要公开或发表,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1)负责在个月时间内(从收到甲方的研究药品和有关费用后,开始计算工作时间)完成约定数量并符合试验方案要求的病例。
(2)所有参加研究人员必须详细阅读和了解试验方案的内容,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方法、标准操作规程进行临床研究,并将观察所得数据准确、完整、及时地记录于病例报告表中。
(3)按试验方案和gc要求管理试验用药品,研究过程中有责任配合甲方委派的监查员的监督、检查,并向上述监查员提供全部药品管理资料(如剩余药品和药品发放记录等)和与本试验有关的全部临床研究资料,以确保临床研究的质量。
试验结束后,乙方须将剩余药品交还甲方。
(4)负责对受试者在试验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治疗及必要的救护,在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应在小时内立即向甲方和相关部门报告。
(5)在药品注册过程中有义务,对药品审评中心提出的发补意见,及时解答、补充和完善。
(6)乙方有义务对研究结果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研究结果。
4、研究费用和支付方式
(一)研究费用甲方应按每个合格病例人民币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提供临床研究费用。
本次研究乙方拟完成该类合格病例例,研究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二)支付方式(1)整个临床研究费用由甲方以汇票方式分二期支付,临床研究开始时支付%,计元整,临床研究结束提交临床总结报告后支付%,计元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每笔研究费用后的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同等面值正式发票。
5、其它
(一)协议未尽事宜,均按gc及新药研究相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开始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终止协议。
(三)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
甲方:
乙方: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______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
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
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3、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
乙方负责,物流配送、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品牌淘宝、拍拍的专卖店。除上述甲方明确授权的网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网站经营甲方的品牌。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6、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7、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9)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因在合同签订日支付_____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网店整体设计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佣金作为收益。
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15%的佣金比例。
(4)配送与结算
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账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账单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账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账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账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账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账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账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乙方账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递对账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9、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11、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一式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授权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一
感谢您对6团的信任和支持,选择在6团投放您的产品,本合作协议旨在明确合作期间双方的权益。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 产品投放到乙方网站进行全国团购活动。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商品信息。
3、甲方负责商品快递到客户手中,并承担快递费用。
4、甲方在不违反“协议规定的约束和限制”条款的前提下,乙方将长期合作。
1、甲方提供的商品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无违法和虚假信息。
2、在乙方团购活动结束后,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之内将客户购买产品寄出并承担费用。
3、甲方在商品售后承担售后咨询服务。
4、如遇到商品质量问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5、如有客户需要发票,该发票由甲方提供。
6、甲方如果在产品价格上有所变动,需要提前3天通知乙方。
1、乙方代理甲方产品为:产品名称。
2、甲方给与乙方的合作价格为xxx元rmb(大写:xxxx)。
3、乙方的销售价格由乙方自主决定。
4、返利在乙方进货时从货款中扣除。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2)按时快递客户的商品并承担费用。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产品的销售。
(2)乙方负责团购网站的推广。
(3)乙方负责把正确的团购订单回报甲方。
(4)乙方负责编辑修改甲方提供的信息到乙方网站,确保网站信息和甲方提供信息一致。
活动结束后,在淘宝上下单,有客服调价格、备案。配货中心发货后把发货单号再发给乙方,等客户都收到货后再来淘宝确认付款。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甲方负责人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负责人
日期:20xx年7月2日 日期:20xx年7月2日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2.乙方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具有a、b股票的承销、交易和推荐异地公司在__________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格。
据此,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决定委托乙方作为其社会公众持有的人民币普通股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推荐人。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严格履行股票上市推荐人的各项职责及提供以下服务:
1.组织有关人员实地了解甲方的全面基本情况,包括甲方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资产状况、历次股票和债券发行及分红派息状况、公司股权结构、人事组织结构、各项制度等。同时,必须委派专门人员负责与甲方联系工作,经常了解甲方的上市准备工作情况,协助甲方解决有关上市工作的问题。
2.协助甲方编写和准备上市申请及上市所需的其它文件和资料;主持编制符合主管部门和_________证券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推荐书和公告书。
3.负责沟通、协调甲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等的工作联系,及时听取他们对甲方所报材料的意见和要求,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4.协助甲方选择适当的上市时机,使甲方股票在证券交易所适时上市。
5.在甲方股票上市前,为甲方制定上市宣传策划。
6.从甲方股票获准上市之日起的1年内,继续为甲方提供以下咨询服务:
(1)不定期安排专人向甲方介绍近期上海证券市场动态情况,包括近期走势、重大事件等。
(2)随时答复甲方提出的有关股市的咨询,并尽可能提供甲方所需的资料。
(3)向甲方提供有关甲方股票的专题分析报告,包括股票在市场上的表现、走势等。
(4)协助甲方选择适当的时机和方式发布必须披露的消息和经营业绩报告。
(5)如果证券市场有重大事件发生,例如新政策法规、新动向、新股上市、股价剧变等,应及时向甲方通报。
三、甲方在其股票上市推荐工作中,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无保留地向乙方提供其股票上市所需的资料和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指定专门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保证自最近的审计评估审核报告基准日至完成上市工作的期间内,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的资产财务、资信状况不发生重大不利于上市工作的影响和变化。
4.保证在重大的诉讼或仲裁方面,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机构在近期内无发生不利于上市工作的重大不利影响和变化。
四、甲、乙双方均应保证,不得向外界和无关人员泄露和散布不利于甲方股票上市的信息。
五、本次上市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市推荐费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六、本协议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存甲方备查。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署盖章后即生效。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另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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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推广和销售乙方的产品,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1 乙方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营销制度制定工作。
1.2 甲方由乙方授权,负责范围内产品的销售、宣传以及库存管理工作。
1.3 在范围内的所有客户与潜在客户(包含灯具城客户、外贸公司、装饰公司等客户)开发权归甲方所有。如果范围内有客户与乙方洽谈合作,乙方须转介于甲方,由甲方进行跟进。如果客户坚持直接与乙方商谈合作,乙方须先在甲方处备案,形成的销售业绩归于甲方。如果乙方违背此条款,须一次性给甲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1.4 合同生效期间,甲方在无锡范围内代理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如果甲方违背此条例,需要一次性给乙方补偿10万元人民币。
2.1 乙方负责制定产品供应价格。
2.2 供应价格为不含税价,含税在原基础上增加8%。
2.3 甲方自行制定系列产品销售价格,确保x地区经销店的价格统一。乙方给予指导建议。
2.4 乙方如果调整价格,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
4.1 对于产品实行订单发货制度,甲方填写《订货合同》(大额商品须预付30%订金)并传至乙方,乙方回复交期,并根据订货合同进行生产,交货。
4.3 甲方在接受乙方货物之前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破损或拆封。如发现产质量问题,及时与乙方联系以便及时处理(不得超过7日),否则由此产生问题由甲方承担。
5.1 对于订单发货产品,乙方采取订金(30%定金)+70%出货前结算制度。
5.2 对于铺货产品,甲方每月月尾对上个月铺货商品进行结算,前提是销售额达10万人民币以上。
5.3 甲方在接收乙方货物时须在送货单据上面签收(现款结算则签付清,铺货则签未付款)。
5.4 具体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财务另行协商。
6.1 甲方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1%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x地区开发市场。
6.2 甲方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时,乙方以销售额为基数,对甲方进行2%的宣传奖励,以支持甲方在无锡地区开发市场。
6.3 销售额以乙方回收货款为依据,奖励于年底结算。
7.1 乙方向甲方提供公司的简介、产品目录和宣传资料等营销材料支持。
8.1 主要产品及电器的保质期:系列产品保用期为2年,生产日期以灯具上面的记录为准,超过保修期不予保修,有任何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交回乙方,乙方提供更换产品。
8.2 甲方向客户承诺保质期时应根据上述规定执行。
8.3 甲方对于特定工程所供应的,可以单独签订其他售后服务特约协议,并将书面提交乙方,经审批后执行。未经乙方审批的特约协议无效。
8.4 有以下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不予保修:擅自打开镇流器壳盖,导致使壳体开裂、零部件受损等。由于客户使用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无任何保护措施,在雨淋潮湿环境下使用。违背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而造成的损坏。超过产品性能限度如高温、高压或低压等非公司责任而引起的元器件损坏。
8.5 产品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由于用户操作不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本公司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9.2 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和合法权益,遵守保守甲方的无形资产、产品技术、产品价格和经营理念等商业秘密的承诺;不得仿冒、仿造系列产品;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生产有“______”“______”“______”字样商标的产品或制作其它广告投向市场,否则甲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乙方方的经济损失。
9.3 甲方须遵从乙方有关项目申报的相关规定。
9.4 甲方在进行经营权转让前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告知债务转移方式,如无通知,则债务默认仍由乙方承担。
9.5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合作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5年。
9.6 本协议的更改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口头承诺均无效。本协议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9.7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制定。
10.1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
10.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调查业务: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
1)负责调查规划、问卷设计、问卷试访、问卷发放与收集、有效问卷筛雪问卷统计与分析、调查报告的撰写。
2)乙方的调查规划、问卷设计与调查方式应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承诺以科学的方法开展工作。
2、甲方。
1)应明确调查的目标需求。
2)应积极配合乙方的调查工作,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二、调查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付款:于乙方提交调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完调查费用。
四、保密:除问卷经甲方同意后公开外,对于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乙方所做的调查数据均不得外泄。
五、违约责任:如发现一方违约,经今日创业同盟查实后,违约一方同意被列为今日创业同盟社区黑牌会员,并公布于_______________网站上,供外界免费查询,因此而带来的后果完全由违约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邮件方式或传真方式均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五
甲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甲方同意将市政府批准的第一批84辆甲方标准餐车前(0.24m_____0.75m=1.8m2)广告版面,交给乙方作为发布广告使用。甲方负责根据乙方提供的广告设计图制作广告。
二、乙方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的期限为半年。计六个月,从发布之日起计。
三、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版面,半年使用费为每辆车人民币壹千元整,84辆车半年共计使用费为人民币捌万肆千元整。
四、乙方在使用甲方首批84辆标准餐车广告面同时,向甲方无偿提供84把太阳伞,伞面乙方可做广告,但须有甲方“放心早餐工程”及甲方“放心早餐商标”等字样。伞面的颜色须统一为红白相间,伞面广告由乙方自行负责设计及制作。
五、乙方广告发布内容须符合国家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双方认可后确定。
六、己方标准餐车中间广告版面由乙方独家发布使用。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向乙方提供合同广告支持。
七、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先预付总广告费的50%给甲方,余额50%待餐车广告制作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叁日内通过转帐方式一次性付清。
八、本协议有效期为半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九、本协议到期,双方本着方便客户的原则,可重新签订协议。
十、本协议双方应严格信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十一、如有一方不按协议执行,另一方享有单独终止该协议的权利。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实用临床试验合作协议(汇总16篇)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关于合办舞蹈班之事项达成一下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场地及招生事项;
2、乙方负责提供教学服务、日常管理等事务。
二、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场地及水电的正常使用;
2、甲方须保证招生工作(生源);
3、乙方必须保证完成教学任务。
三、利润分配及费用支出。
1、利润甲乙双方对半分配;
2、服装舞鞋经营的利润归双方所有;
3、水电费由双方均摊。
四、违约责任。
双方不得违约。若一方违约需应承担相关违约,赔偿对方违约金xx元;
五、协议书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