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种公共信息传递方式,通知的内容需要经过组织者的审核和审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下面是一些成功的通知案例,供大家在写通知时积累经验和灵感。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一
1、持“录取通知书+常住人口登记卡”学生:
到北京市内读研,一定记住将“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学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录取学校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卡”。
到京外读研,一定记住将“户口迁移证”交到学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录取学校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
1、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
报到地址在北京,持“报到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单位报到时,一定记住上交“常住人口登记卡”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报到单位妥善保管“常住人口登记卡”。
报到地址在京外,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报到时,一定记住上交“户口迁移证”才能落户。在落户期间,请毕业生及报到单位妥善保管“户口迁移证”。
相关问答:
在拿到《录取通知书》时,即可立即持《录取通知书》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避开高峰期排队。
可在院系直接领取户口迁移手续,不用来办理。
持北京市教委签发的《报到证》(请咨询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62783128)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注:户口迁往北京市外的,还要再到中关村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丢失怎么办?
户口迁出后,丢失“户口迁移证”的,须本人持丢失情况说明、迁往地派出所开具户口《未落户证明信》(迁往地若为家庭户还须复印家庭户口本首页,迁往地若为单位还须单位开具《未帮助落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开具补办手续后,到中关村派出所补办。
**注:因“户口迁移证”丢失补办手续繁琐,请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
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怎么办?
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明:委托办理何种事项,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7.集体户口已婚迁移手续怎么办理。
10.商品房的土地证怎么办理。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二
根据公安部门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管理规范的规定,现对我校2011级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作如下要求:
一、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时间定于研究生报到期间由学院集中收取。没有参加此次集中办理的新生,集中办理结束后将不再补办,截止日期2011年10月31日。
二、学生在校期间户口不得迁出,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学生不影响在校正常学习,但不能在校办理与户口相关的手续,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需认真核对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学籍、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发现错误要及时与迁出户口的派出所联系更正,出生地和籍贯一栏必须详细到市县或者具体地区。迁移证不允许涂改,涂改内容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校对专用章”。迁移地址一栏填写“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农业大学”或“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6号”。右下角必须加盖“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对于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限过期情况,经我处与我校所属的派出所协商不做要求,过期仍然可以办理迁移户口。
四、新生办理户口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一张、个人信息采集表申报户口。联系电话:84395432。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三
为确保新生户口迁移证在办理过程中无差错,请注意以下事项:
1.逐项核对本人户口迁移证记录的每一项内容。重要项目包括姓名(姓名必须跟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致)、性别、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一定要准确无误。
2.请把本人的'身高、血型、联系电话填写在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后面的空白处。
3.新生出生地和籍贯要记载到具体(区县)一级。
4.新生在办理户口迁移证过程中,所提供的迁移证和户口簿中的重要项目需要手工变动时,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及民警章。严禁私自涂改。本市区县生源迁户口的需到户口所在地重新机打户口本。
5.每人需交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贴在录取通知书姓名旁空白处。
6.入学时需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一般在入学后3个月内)及时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户籍办公室(学校规定迎新日集中设专点收户口迁移证),如拖延时间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同学,一旦时间错过,以后不予补办。希望新同学积极给予支持和配合!
7.“户口迁移证”中户口迁移地址是:“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辖区派出所是:“公安南开分局学府街派出所”。
8.文科专业本科生在迎水道校区报到,迁移地址也应是:“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
9.特别注意,所有需迁户口(包括本市郊县)的新生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打印居民常住人口信息表。具体步骤如下:从当地派出所公安网(例如:大连市公安网网址是:/)进入点击全国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请插入数字证书点击,人口基本信息点击,身份证号项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打印。
身份证户籍管理办公室。
2011年6月。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四
1、党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内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药科大学”,原党组织关系在沈阳市以外其它地点的将党组织关系迁至“沈阳市委组织部”,报到时本人带有关材料到药科大学组织人事部干部科(机关楼四楼)办理。
2、团组织关系。
报到后,本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药科大学校团委(机关楼二楼)办理。
二、办理户口关系。
2、只有新生的户口才能迁移到学校;
4、“户口迁移证”上要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经办人名章;
5、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名字要一致。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五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三门县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根据《三门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三政发〔。
2016。
〕
30。
号)和《三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三政发〔。
2016。
〕
41。
号),为规范本县户口迁移业务办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民的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人户一致、整户迁移和一房一户原则,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第三条。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迁移审核、办理落户手续;县建设规划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出具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证明;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出具就业情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负责出具企业完税证明;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
县内户口迁移,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户口登记在城镇的公民,在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处(集体户人员办理户口簿时需提供无房产证明)。
(二)家庭户一般不得迁至单位集体户落户。
(三)未成年人应随监护人迁移户口。
(四)本县非行政村户口人员迁往行政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
迁移人及配偶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
2.
迁移人在城镇无合法稳定就业;
3.
迁移人及配偶实际生活居住在其原籍农村合法稳定住所的。
县外非行政村户口人员申请迁往本县行政村的,不予办理。
第五条。
在城镇通过合法途径获得房屋所有权(包括本人或者配偶拥有的)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权的人员,可申请在房屋所在地登记为常住户口。非住宅用房不得落户。
申请时需提供: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等。
第六条。
1
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
1
年,可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浙江省居住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营业执照等。
第七条。
被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公司(不含国有参股)、国有企业(不含国有参股)录用、调动的正式人员,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组织人事部门录用(调动)证明、单位证明、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八条。
在本县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在县内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半年、且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满半年、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员,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九条。
被县政府认定的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如在本县从事体育、文艺、民间传统工艺等行业的特殊技能和特殊专业人员,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主管部门提供的特殊技能证明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证明、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十条。
被评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获得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荣誉称号,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十一条。
在城镇从事环卫、养老、残疾人照顾等工作连续满半年的特殊艰苦岗位一线从业人员,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提供的特殊艰苦岗位从业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无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十二条。
在本县投资兴办实业,年缴纳地方税收达。
2
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占。
10%。
以上)、合伙人(占。
10%。
以上),可申请在就业地所在社区或就业地所在镇(街道)租赁的商品房登记为常住户口。
申请时需提供。
: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商品房所有权人出具的经公证的同意落户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权属证明等。
第十三条。
在城镇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包括无生活来源的未婚子女)、父母,可以按规定申请在被投靠人所在户内落户。被投靠人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其他未婚成年子女可按规定申请投靠落户。
本县内的户籍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现与在城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三代之内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可按规定申请在直系亲属处投靠落户,但投靠人应先投靠父母或子女。
申请时需提供。
:
12。
个月无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第十四条。
12。
个月无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无合法稳定就业声明。
第十五条。
办理户口迁移事项,应当由户主或迁移人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与户口迁移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派出所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对不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申请事项,应当当场办理;对按规定需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申请事项,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县公安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当场告知不符合条件的理由或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派出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15。
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决定反馈给派出所;派出所在。
2
个工作日内将决定通知申请人;退回补充材料的派出所应在。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上报县公安局。
第十七条。
居民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编造虚假事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违规办理户口登记事项并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撤销相应的户口登记;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户籍窗口工作人员在办理居民申报户口登记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纠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
(一)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不予办理;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违反规定给予办理;
(三)工作疏忽大意造成差错且导致不良后果;
(四)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五)超标准收取费用;
(六)其他应当给予处分的情形。
第十九条。
凡居民申请将户口迁入三门县内的,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条。
(
聘用。
)
招收,或者在城镇从事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营业执照,且依法进行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所称的城镇,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属性代码为准。
(
不包括行政村。
)
社区是指依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划入居民自治的区域行政村是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村民自治的区域。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是《三门县户口迁移暂行规定(试行)》贯彻落实的配套文件,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本县以前有关户口迁移的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未尽事项按现行国家和省、市户籍政策规定办理。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六
选择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毕业时可持“毕业证”、“报到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将户口迁到用人单位;属于农业户口性质的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就地办理“农转非”手续;选择将户口迁来学院的学生务必于入学前将户口迁出,并于入学后按系部要求提交材料。
1.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汤村大道中206号,
2.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姓名不一致时必须于迁出前更正;所持身份证号码要与户口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一致。
3.户口迁移证上各项目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婚姻状况、迁移原因、原住址、迁往地址等项目要齐全,不可遗漏;出生地、籍贯要具体到省、市或县一级,只有省而没有市或县在广州不能入户。
4.已经电脑化的派出所应当用电脑打印迁移证,如手写迁移证应规范填写并用正楷字体,各项目字迹要清楚且不能涂改。
5.录取通知书、迁移证必须盖迁出派出所公章。
6.所有将户口迁来学院的新生请于报到当天把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与身份证复印件各两张交到报到点办理入户。
7.如入学时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在入学后将不可再办理入户。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七
本人___,女(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于__年__月__日结婚,现因婚嫁,特申请将配偶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的户口从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迁入__省__市__县__镇__村,望予以批准!
申请人:___。
__年__月__日。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八
集体户口:
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需要户口迁移。
个人户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须主动将集体户的户口迁出:
1、在本地有属自己或配偶的住房;。
2、在本地有直系亲属和配偶可以投靠的;。
3、属离退休人员或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工作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4、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一年(含本数)以上的。
温馨提示:
人户分离是指本人户口与实际居住地或生活地呈不一致的状态。一些镇区对初稿“人户分离”监管的相关内容提出不同意见,如认为集体户内人员离开所在单位后拒不将户口迁出的,应由单位与员工自行协商解决,不能作为公安机关不为其他人员办理户口业务的理由,公安机关不能作为强制迁出的依据。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九
尊敬的______派出所或公安局:
我,姓氏____,原籍所在地为____________,女性,汉族,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在位于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______的'居民户口中。自____年起,我一直在________地工作和居住。
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我与贵辖区____先生注册结婚,他的户籍所在地位于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为______。为了更方便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我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请求同意将我的户口迁至我丈夫所在的地址。
希望您能够给予充分的帮助和支持,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十
______派出所:
本人______,男,出生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公民身份证号码______,籍贯______,现住址______(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填写)。
___年__月__日,本人与妻子___女生育一个小孩____,因本人属于公司集体户口,不能将小孩的户口登记在本人名下,以致小孩至今没有户口。___年本人在______购房一套(______),并于___年__月__日实际入住。根据______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本人的集体户口迁移到______,并将小孩的户口登记在本人的名下。
请予以批准为谢。
申请人:
___年__月__日。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十一
______派出所:
我叫______,性别男,__族,出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现户口所在地:______,为________家庭户口;妻子______,性别女,出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身份证号:________,现户口所在地:______,为____家庭户口。
我们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登记结婚。由于妻子的户口在______,给我们的生活与工作上带来诸多不便;现申请将妻子______女士户口迁移至____。请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人:
日期: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十二
___派出所:
我叫___,男,___年__月__日出生,现住_市_街_号。
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我与___协议离婚,协议规定婚生儿子(女儿)___归我抚养,现因小孩户口在前妻___处,为了方便小孩的生活、学习,需将户口迁至我处,现特申请迁户。
申请人:___。
___年__月__日。
实用户口迁移通知(案例13篇)篇十三
__派出所:
本人___,__岁,__镇__村人,__年__月__日在贵辖区__路___号__小区购买了___m2的住房一套,并于__年__月__日实际入住。根据__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在__镇__村处的本人及妻子___和孩子___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
望早日批复!
申请人:(手写签名)。
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