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和困惑,从而找到解决的方法和途径。下面是一些经典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心得有所帮助。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一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协商性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内容广泛,涉及的领域也十分广泛。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深深感受到,仲裁是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学习、成长的过程。通过一系列的仲裁案件,我深刻领悟到了仲裁精神,对我个人生活和职业生涯都有了极大的帮助。本文旨在分享我在仲裁工作中的体会和经验。
第二段:平等协商、公正裁决。
在仲裁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平等协商和公正裁决。在公正裁决中,仲裁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原则和程序,不偏不倚地处理争议,并在理性和合情的基础上作出公正和有力的裁决。在平等协商中,仲裁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倾听双方的意见,使协商达到更好的效果。
第三段:专业素质、严谨态度。
仲裁员的专业素质和严谨态度决定了仲裁工作的质量。仲裁员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深厚的业务素养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严谨而周密的分析和判断,决定了仲裁员的裁决能力和专业水平。合理的态度和严格的纪律,能够提高仲裁员的职业素质和形象。
第四段:调解化解争端。
调解是仲裁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减少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协调与沟通,以实现谈判和解决方案的实施。仲裁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需要引导当事人积极参与调解,通过合理解决纠纷,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得以制定,从而实现和解、调和。
第五段:结论。
作为一名仲裁员,我深刻体会到,仲裁不仅是一个专业工作,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它促进了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维护了公正、平等的社会环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努力地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职业水平,为人民群众公正仲裁,更好地服务社会。希望我能以自己的努力为仲裁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二
当事人____与____同意将双方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提交____仲裁机构(或者某仲裁员)按照____仲裁规则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协议仲裁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比如,某企业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企业发出一份传真告知公司,该纠纷可以向某仲裁机构仲裁。公司回电认为可以。则企业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三
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随着商业活动的日益增加,各类商业纠纷也不断涌现。为了有效化解这些纠纷,经济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灵活的解决争端的方式,逐渐得到了广泛应用。本文将从个人参与经济仲裁的经历出发,探讨经济仲裁的优势、适用范围、程序和展望,以及对应当事人的启示和体会。
对比传统的司法程序,经济仲裁具有诸多优势。首先,经济仲裁具有专门化和高效性。仲裁员多为在商界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更好地理解争议方的商业需求和利益关系,因此能够快速准确地做出裁决。其次,经济仲裁程序简单灵活,更能适应商业活动的特点。仲裁不受法律程序限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地点、仲裁人员以及仲裁程序,从而更好地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此外,经济仲裁的裁决可以保密,当事人可以免去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对外公开的尴尬,使得商业纠纷的解决更加高效、低成本。
经济仲裁可以适用于各种商业纠纷,涵盖了广泛的领域。不论是合同纠纷、公司争议、知识产权纠纷还是投资争议等,都可以通过经济仲裁得到有效解决。而且,经济仲裁的争议金额也是比较灵活的,可以适用于小额纠纷,也能够处理亿万级的大额纠纷。因此,经济仲裁无论对于民营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无论对于国内案件还是跨国争端,都能够提供合适的解决渠道。
第三段:经济仲裁的程序与展望。
经济仲裁的程序相对于法院诉讼而言更加简单高效。一般而言,经济仲裁程序主要由开庭审理、争议裁决和裁决生效三个阶段组成。其中,开庭审理可以通过书面审理或者现场审理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争议阐述和权益保护。而争议裁决则由仲裁员做出,裁决时可以采用逐级审查或一次性裁决的方式,加强了裁决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当然,快速高效的执行也是经济仲裁的一个亮点。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经济仲裁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丰富多样的纠纷解决机制将能更好地满足各类纠纷的解决需求。
第四段:对当事人的启示和体会。
作为一名亲身参与经济仲裁的当事人,我深深体会到经济仲裁的效率和便利。在遇到合同纠纷时,我选择了经济仲裁作为解决途径,最终令双方获得了公正的裁决和满意的结果。与此同时,通过参与仲裁程序,我更加深入了解了商业纠纷解决的流程和方法,增强了我应对类似问题的能力。因此,我认为当事人应该主动了解和探索经济仲裁,将其应用于商业活动中,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和实现更高效的纠纷解决。
第五段:总结。
经济仲裁作为一种高效灵活的争端解决方式,具有诸多优势和广泛适用范围。通过合理的程序和公正的裁决,经济仲裁能够实现商业纠纷的快速解决,为商业活动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环境。未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仲裁将在商业纠纷解决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各类当事人提供更加完善和高效的解决渠道。作为个体参与者,我们应主动了解和应用经济仲裁,从中获得更多的启示和体会,为自身的经济活动注入更多的效率和稳定。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四
当事人____与____同意将双方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提交____仲裁机构(或者某仲裁员)按照____仲裁规则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协议仲裁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比如,某企业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企业发出一份传真告知公司,该纠纷可以向某仲裁机构仲裁。公司回电认为可以。则企业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第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仅及于双方当事人,而且对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和法院对特定案件行使管辖权都产生一定的效力。对当事人来讲,必须接受仲裁管辖;对仲裁机构来讲,必须负责裁决协议规定的仲裁事项;对法院来讲,不能行使对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但是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者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协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例如,某机电公司与商贸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或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有约束力。”由于双方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属于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如不能从两个仲裁机构中选定一个,则该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
第三,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包括以下一般要件:当事人应具缔约能力,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仲裁协议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应采取书面形式。
(2)仲裁协议的成立还应包括以下特别要件:协议约定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即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须为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此类争议多以当事人对其中所涉及的权益得为处分为特征;仲裁协议内容有可执行性。
(3)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7)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9)仲裁协议包括合同别这样瓣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相关知识:
1、申诉与受理,经济合同仲裁申诉,是指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向管辖的仲裁机关要求依法仲裁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申请仲裁必须具备一定条件:(1)申诉人必须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生产经济组织及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专业经营户、因经济合同未履行致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均可向仲裁机关提出请求;(2)有明确的被诉人,就是要确定谁侵犯了申诉人的权益,谁来履行合同而给其造成经济损失等等;(3)属于仲裁机关收案范围和受诉仲裁机关管辖的;(4)不能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仲裁条例》的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和仲裁机关受理合同纠纷案件的期限般以一年为限,超过法律规定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2、审阅申诉书,调查取证,查明事实真象。仲裁侃关在开庭审理前,应审阑申诉状及案卷,分析案情,确定调查线索,认定证据是否充分、真实;查阅陈述的原因、理由,争议的焦点和要求赔偿的依据及责任是否清楚,可否要求当事人补充证据和材料;是否应予追加仲裁参加人等等。
3、先行调解,是指仲裁机关在调查取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由仲裁员主持,为促进双方当事人互让互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一种方式。调解达成协议后,应制作调解节,由当事人双方按照协议调解书规定自动履行。
4、开庭审理,是指仲裁机关虽经努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迦行仲裁,即应开庭审理,作出裁决。这是仲裁程序的最厨阶段。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五
第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仅及于双方当事人,而且对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和法院对特定案件行使管辖权都产生一定的效力。对当事人来讲,必须接受仲裁管辖;对仲裁机构来讲,必须负责裁决协议规定的仲裁事项;对法院来讲,不能行使对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但是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者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协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例如,某机电公司与商贸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或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有约束力。”由于双方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属于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如不能从两个仲裁机构中选定一个,则该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
第三,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包括以下一般要件:当事人应具缔约能力,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仲裁协议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应采取书面形式。
(2)仲裁协议的成立还应包括以下特别要件:协议约定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即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须为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此类争议多以当事人对其中所涉及的权益得为处分为特征;仲裁协议内容有可执行性。
(3)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7)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9)仲裁协议包括合同别这样瓣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六
仲裁是指在争议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仲裁协议后,由由一或数名公正、独立、有专业知识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通过公正、公平地听取双方的陈述及证据,最终做出裁决,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程度的日益提高,仲裁法律体系的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成为解决跨境纠纷的重要途径。同时,仲裁的速度快、成本少、保密性高也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成为企业和个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
1.必须重视仲裁协议的签订。
在企业和个人签订合同时,必须认真阅读合同中关于仲裁的条款,并注意是否与自己的意愿相符。如果自己同意了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那么在纠纷发生之前,要及时了解仲裁机构的相关信息,包括仲裁机构是否有资质、背景及其偏向,以此为基础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
2.重视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在仲裁过程中,证据是解决争议的关键,必须重视证据的收集、整理及针对性的分析。双方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据,仲裁员也会根据证据的真实性、可信性以及证据与争议之间的关联性进行论证。此外,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证据质量和隐私性。
3.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仲裁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动性,把理由和事实讲清楚,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尽可能地回避利益纠葛,以便于争议可以得以重新寻求解决。
4.坚决执行仲裁裁决。
通常情况下,仲裁裁决是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判决,因为双方在仲裁过程中自愿选择了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对仲裁裁决的执行不能有任何异议。如有未执行,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仲裁带来的优势和局限。
优势:速度快,相对于诉讼需要的时间更短;成本较少,安排较为灵活;执行力强,裁决当场生效;保密性高,切合商业秘密要求。
局限:对仲裁员素质的要求较高,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资质;裁决可能存在可操作性较弱的问题,例如:如何委托执行、如何救济等。
四、对仲裁机构的期望。
1.维护仲裁裁决权威性。
仲裁机构应以专业、公正、独立为核心价值,提高仲裁的法律地位。通过加强培训、招聘,以提升仲裁员的专业素质。
2.建立专业化的仲裁流程。
仲裁机构应根据创新型、技术型等企业的特性,建立更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仲裁流程,以便于更精细、个性化的服务。
3.坚持保护当事人权益。
仲裁机构依法制定的仲裁规则和程序应合法、合理以及独立可靠。必须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企业的公平、公正、公开的经营环境。
五、结论。
仲裁是一种很好的、相对独立、快速解决纠纷的方式,尤其适合于跨地域、跨国的经济争议,其效率和效果卓越。同时,通过对仲裁机构的期望,仲裁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也有望得到有效提升,进一步推进仲裁行业的发展。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七
首先,我想说的是仲裁是一个非常严肃的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和专业知识。在参与仲裁之前,我通读了仲裁规则和相关文件,并自己做出了一些调查和调查。这使我更好地了解了该领域的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
其次,仲裁确实需要一定的技能和经验。在我的第一次仲裁中,我遇到了一些挑战,我要学会如何管理好时间和资源。在一次仲裁过程中,我为了得到了更好的证据,与被告多次沟通进行了调解并考虑到了他们的对于不同解决方案的回应,这使我在其他仲裁中更加自信和果断。
另外,仲裁需要判断和取舍不同的证据和陈述。我在仲裁中发现,对于所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必须经过仔细的审查和比较,以确保最后的决定是合理的和公正的。
同时,我也认识到在仲裁中需要保持冷静和成熟。在一次尤其复杂的仲裁过程中,我必须带着双方的利益,花更多时间来谈论问题的核心,避免陷入情绪化的谈话及恶意推理。我必须明智地选择要听取每一方都发表的观点并就进行回应与分析。我也必须能够以友善而明确的方式向当事人传达我的决策并妥善地管理他们的期望。
最后,我发现对于仲裁工作,强大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在一次仲裁中,当我意识到当事人有一些误解时,我必须热情地在线上或线下解释清楚,去确保最终的仲裁结果得以实现。
总之,仲裁是一项需要扎实的规则、技能和实践的工作。它需要专业知识和经验,并且需要冷静、成熟和强大的沟通能力。我相信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和改进,我会成为一名更好的仲裁员。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八
被诉方:,地址: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双方于___年___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_____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_____年____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诉方:_镇_村民委员会(印)。
____年___月___日。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申请事由:
我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被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录用为员工(经双方协商约定试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转正后工资为3500元,),但工资一直不按时发放,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公司领导通知我在家休息(因公司经济效益不太好),公司会及时将欠的工资发放给我,并随时等公司通知上班,在休息期间,公司也没有发最低生活保障费和缴纳养老_____等,可至今拖欠的工资也没有发放,工资一托再托,也没有通知我去上班,对此,我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了辞职。根据《_____》第38、46、47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现申请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给予我以下工资补发和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三、养老_____金是:_________元(20_________年度是_________月至1_________月是_________.5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月是_________.5元)。
以上共计:_________元。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
申请人:____,男,____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____。
请求事项:撤回对被申请人____有限公司的仲裁申请。
事实与理由:申请人____在____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因申请人已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故申请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撤诉,望贵院予以支持为感!
此致
龙湾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一
住所地:xxx。
被诉人: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xxx。
由被诉人承担经济补偿金7000元。
申诉人于20xx年到被诉单位上班,从事专业的拉丝工作,合同每年一签,合同约定每月保底工资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诉人关闭了拉丝车间,要求申诉人到另一个车间参加劳动,可是申诉人根本不会操作,无法适应新的工种。因此,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发生了的变更,改变了原有工种,造成了劳动合同中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新的工作,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为按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现在申诉人在公司已经工作了6年,应得到7个月的平均工资。即7*1000元=7000元的补偿金。在签订劳动合同后,被诉方一直没有给申诉人办理社会保险,损害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建立用工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和办理社会保险。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1994年12月3日发布)》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2、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中止劳动关系。至此,被申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给予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仲裁委员会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二
申诉方:
法定代表人:
被诉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月___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
双方于___年___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_____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_____年____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诉方:_镇_村民委员会(印)。
____年___月___日。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
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深圳_____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深圳_____委员会。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四
申请单位:__市清滨企业公司直属建筑工程施工队。
法定代表人:姜厂长
地址及电话:__区电话:63543号
被申请单位:黑龙江省某厂
法定代表人杨厂长
地址:__区电话:33406号
一、请求事项:
履行合同
二、事实、理由及证据:
1985年10月30日,双方签订一份基本建设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2.原三楼的电器维修为4994.12元;
3.土建工程维修为18800.18元;
4.新建四楼增墙工程为3275.77元;这一项目是__市一商局设计室1985年11月15日“技术变更通知单”增加决定的。
5.木屋面改变为平屋顶水泥面,造价差为人民币22608.83元。此项改变工程是依据省建委标准化设计室(1986年1月15日文件)和省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决定的。
以上各项工程造价合计人民币160995.70元。
证明文件:
(1)建设承发包合同复制件一份。
(2)市一商局设计室技术通知单复制件一份。
(3)省建委对某工厂接楼技术鉴定复制件一份。
上述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所有建筑工程造价,都是按实际工、料计算出来的。但依_市建工局、市建行联合文件_建工字(1986)第78号关于贯彻执行省建委、建行黑建经(1986)第18号文件的补充规定中:
(一)关于建筑材料预算价格的调整:
(二)调整办法中“6”之规定执行。“差”为材料调差金额18234.83元;人工费调差为2750.94元;管理费增调为2226.95元;增加现金5600.09元。
以上总记:189808.49元。申请方除收到人民币壹拾贰万肆仟元外,被申请方尚欠陆万伍仟捌百零捌元肆角玖分,拒不清偿。
对此,我方认为:在建设承包合同中凡属国家颁布的法令和有关机关下达的规定,一切被法律承认的经济权利主体都有无条件遵照履行的责任和义务。本案申请方的请求,均有文件规定,因此被申请方的拒付款额是无理的。为此,提起仲裁申请,希望给予仲裁解决。
此致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管理局
颁布日期:1986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五
法定代表人:牛__,村长
被诉方:__县__厂,地址:__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__,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__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__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__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__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申诉方:__镇__村民委员会(印)
20__年4月1日
实用经济仲裁心得体会大全(16篇)篇十六
当事人____与____同意将双方之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合同所产生的争议提交____仲裁机构(或者某仲裁员)按照____仲裁规则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发生的财产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的一种书面意思表示。它是仲裁机构取得对该案件管辖权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
仲裁协议的法律特征是:一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如果是一方的意思表示,他方提出异议的,则协议仲裁就不成立;二是双方当事人可以事先约定,也可以事后约定将双方的争议交由仲裁机构裁决;三是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而不是口头的。
仲裁协议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即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仲裁协议书和其他书面方式。
仲裁条款是比较普遍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在主合同中写明合同发生纠纷提交某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条款既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仲裁条款不因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而无效。即使合同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是有效的。这就是仲裁条款的相对独立性的具体体现。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将纠纷交由仲裁机构仲裁的书面文件。其他书面形式主要指双方当事人的来往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材料。比如,某企业与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企业发出一份传真告知公司,该纠纷可以向某仲裁机构仲裁。公司回电认为可以。则企业可以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一份合法有效的仲裁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依法仲裁的共同意思表示。
第二,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提交仲裁机构仲裁的争议范围。仲裁事项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超出法律规定范围的仲裁事项,仲裁机构不能受理。仲裁事项必须订得全面、概括而且明确,不可遗漏。一方当事人实际提请仲裁的`争议和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都不得超越仲裁协议中所规定的提交仲裁的事项。
第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由哪个仲裁委员会来仲裁,不能选择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仲裁委员会。涉外仲裁可以选择中国的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比如伦敦仲裁院、斯德哥尔摩仲裁院等。
第一,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不仅及于双方当事人,而且对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和法院对特定案件行使管辖权都产生一定的效力。对当事人来讲,必须接受仲裁管辖;对仲裁机构来讲,必须负责裁决协议规定的仲裁事项;对法院来讲,不能行使对仲裁案件的司法管辖权。但是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或者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则该仲裁协议无效,当事人一方仍然可以重新协商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例如,某机电公司与商贸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如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或者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有约束力。”由于双方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属于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如不能从两个仲裁机构中选定一个,则该仲裁协议就是无效的。
第三,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做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1)仲裁协议的成立应包括以下一般要件:当事人应具缔约能力,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仲裁协议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应采取书面形式。
(2)仲裁协议的成立还应包括以下特别要件:协议约定的争议具有可仲裁性,即仲裁协议约定提交仲裁的争议须为法律规定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此类争议多以当事人对其中所涉及的权益得为处分为特征;仲裁协议内容有可执行性。
(3)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6)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庭有权确认合同的效力。
(7)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9)仲裁协议包括合同别这样瓣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