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能够帮助我们实现工作目标并衡量工作效果。通过学习以下工作方案范文,可以了解工作方案编制中的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一
强化社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那么社区。
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
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
半年工作总结。
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
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
规章制度。
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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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二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三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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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四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原则,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打造行政服务平台,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二)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行为。创新工作思路、科学编制流程,杜绝违规收费、搭车收费,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开展“一套业务告知单、一套申报材料范文本、一套政策法规文件依据、一张办公流程图”公示文本活动,并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缠溪镇便民服务中心为镇政府的综合性服务机构,设在镇财政所。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常务副镇长冉飞鸿同志兼任,设具体负责人一名,由镇党政办主任涂显玉担任,设专职管理员一名,由冉航担任。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是: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依法办理进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
2、负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服务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5、对需上报上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提供咨询代办服务。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根据岗位职能与职责,镇政府将各职能单位全部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实行集中为民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只找一个人”就可以办好相关服务。具体包括以下部门:派出所、劳保所、计生办、工商所、合管站、国土所、畜牧站、民政办、林业站、司法所、财政所等11家单位。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五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新形势下社区职能和工作重心的转变,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便民、以人为本,积极主动为居民提供各类政务服务和生活服务,更加有效地解决居民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服务宗旨:便民、为民、公平、公正。
二、服务范围。
在社区服务大厅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窗口并在巴黎印象小区广场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点。本着“志愿服务,分工到人,为民着想,认真负责”工作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作用。将民政残联、社会救助、劳动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文教卫体、等多个部门以及社区志愿者与广大居民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信访、维稳、等部门进行整合,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集中办公,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
服务内容:分公共服务和矛盾纠纷两大类。公共服务类包括计生服务、社会救助,就业保障、政策咨询、户籍迁移、医务诊疗、订餐、家政服务、家电维修、专业配锁、管道疏通等志愿者服务,采取“办理加代理”的服务方式,能办理的及时给予办理;属于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代为办理,限时办结。矛盾纠纷类包括有关邻舍关系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矛盾纠纷类问题,给予协调解决、处理答复或法律援助等。
社区便民服务窗口开通“3225866”专线电话,提供咨询、预约等服务。
三、工作制度。
一、广泛宣传志愿精神,做好志愿者的登记、注册、管理等基础工作,不断增强社区凝聚力。
二、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社区志愿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文化道德修养,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服务人民奉献社区”为宗旨想社区所想,急社区所急,尊老助残,扶贫济困,在服务中做到耐心、细致、周到、热情,自觉把爱心溶入到社区之中,培养和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忑愿者参加社区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像收取钱物。要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好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三、了解社区居民生活情况和需求,关注社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积极拓宽志愿服务渠道,丰富志愿服务内容。
四、根据社区居民和不同服务对象的需求,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xx社区成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使便民利民服务服务成为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阵地,成为诚信便民、真情服务的平台。
该项工作实行开放式的办理方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xx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窗口设立监督电话:。定期从中抽取部分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对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社区根据评议情况及时改进工作。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快发展我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建立适应发展的养老服务,决定从年3月至年8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顺利推动这项工作,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建设好两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办管理处园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服务原则;
2、坚持自愿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资源整合共享原则;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
二、服务对象、资料和方式。
(一)服务对象:在这两个社区生活,户籍属管辖的或户籍不在的,但连续居住两年以上年满60岁周岁的老年人,均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其中“三无”、高龄、独居、特困和生活难以自理的老人为重点服务对象。
(二)服务资料:根据老人居家养老实际需求,努力推出亲情人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重点推出:
1、日间托管服务(含助餐送餐定餐服务);
2、家政保洁服务;
3、医疗保健服务(含上门生活照料、精神慰籍服务);
4、文体娱乐服务。
(三)服务方式:按照有偿服务为主,低偿服务为辅,区管委会购买服务为补充方式,根据不一样老年人经济状况,推出无偿、低偿、有偿三种养老服务。
1、无偿服务。
(1)对“三无”老人(不适宜去福利院居住的);
(2)75周岁以上的重点优抚对象、市劳模、城镇低保户;
(3)75周岁以上的特困残疾人。
上述人员,每人每月由管委会购买必须数额的服务卷供给养老服务或志愿者、义工服务。
2、低偿服务。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且经济比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人75岁以上,争取每人每月由管委会发放必须数额的居家养老服务券。
3、有偿服务。
有经济本事、需要上门服务的老人,经过自我购买,由居家养老服务站供给的各种便利服务。
三、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根据服务对象人数和服务需求,努力打造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到养老服务中心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内设日托室、配餐室、医务室、娱乐室、工作室等,服务用房要求房间透光通气,室内物品摆放整洁干净,异常是餐饮设施要贴合国家卫生标准,户外有健身场所和活动器材,功能配套,软硬件达标。
(二)服务中心需有一支稳定的专业服务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服务队伍,需设置3_5个公益性岗位,以保障服务中心日常事务性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需经过培训,取得职业资格,持证上岗,专业服务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服务。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部署和摸底评定阶段(3月10日至4月30日)。
在总结前期居家养老调研基础上,为顺利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一是成立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及时了解新举措新情景新办法;四是完成居家养老问卷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爱心”建档工作,组建评估组,拟定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办法。
第二阶段:中心建设和服务实施阶段(5月1日至8月15日)。
(1)街道、管理处、社区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加快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用房选址工作,重点落实万达、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抓紧抓好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功能设置与配套工作,完成室内装修、设备采购等。(2)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建立两支队伍(专业服务队伍、社工义工志愿者服务队伍);二是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完成专业服务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确保万达园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顺利开展。(3)三是完成万达社区、园居家养老服务站挂牌工作,启动项目实施服务。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和迎检验收阶段(8月16日至8月底)。
对万达、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整个运作情景进行总结评估,重点对服务流程、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服务标准、服务管理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差距、总结经验,完成迎检验收各项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各职能部门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级管理,职责到人,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充分认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建设,要把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一件大事来抓,要求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待。
(二)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居家养老服务事项决择,负责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区社发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医疗保健服务保障,区财政局负责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运行供给资金保障。街办、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现场组织和调度,并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区要结合自身工作对所辖社区老年居民的实际生活状况进行摸底,掌握他们的养老意愿和需求,统一登记造册,制定适宜本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相关开发商本着开发建设服务群众、开发成果人人共享的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社会职责感,进取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供给场地支持和资金帮忙。总之,要层层负责,做到各司其职,保障各环节的任务顺利完成。
(三)制定措施、完善机制。要制定三级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将主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重点抓好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阶段性工作的推进,要建立制度,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各个相关环节运行机制,确保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并实现我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评估验收过关。
(四)加大保障、设立专项经费。为保证试点工作正常运转,财政局和街道,洲管理处要分别设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预算经费,专款专用。资金主要用于老年事业发展服务基金,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硬件软件建设和为重点服务对象购买服务等(含用房装修经费、设备添置经费、购买服务经费、办公管理经费)。街道、洲管理处资金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务管理,专业服务人员培训及管理工作经费等。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八
1负责社区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残疾人、再就业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
2、承担社区内民政、劳动保障、人口计生、残联等工作的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
3、协助社区居委会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4、培育和壮大社区公益性服务组织,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
5、应居民要求,组织开展社区居民便民服务。
6、完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九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15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
好的工作计划是成功的一半,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社区便民服务。
欢迎大家学习参考。
为做好社区文明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为宗旨,不断优化社区服务,完善居民自治组织便民服务设施,拓展社区服务广度、深度,使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得到强化,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进入一家门,连系千家事,解除万家难”;共建文化和谐、利益人际和谐,创造安居乐业、环境优美的新型社区。根据武康街道办总体。
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行政工作计划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17大精神及武康街道办总体工作方案为依据;按照镇党委所提出: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创新服务,优质服务,质量服务的要求,开展社区服务居民生活,满足大众需求的新理念,加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各种资源的作用;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社区居民为立足点与工作切入点,开展便民服务站主题活动。
创建社区服务新形式,创建社区特色服务,已成为有关部门的共识,今年我们要继续扩大便民服务网络,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使武康街道社区的便民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就是以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为主体,以便民服务为手段,通过建立《便民服务站》的形式开展便民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为社区居民做些实事。坚持社区人员自觉、居民资源自愿、贴近需求实际;服务简便易行、方法灵活设置、内容因人而宜;社区《便民服务站》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
半年工作总结。
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上柏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由组长担任第一责任人,由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的推进,各组员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a、办事指南:主要公布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姓名电话。
b.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劳动保障、社保医疗三项内容,主要公布政策法规、办证程序等。
c、家政服务:结合社区居民资源确定服务项目内容,联系方式。
d.求职招聘:公布求职指南,链接到县劳就业网站。e.商店学校:社区周边主要商业服务网点,学校名称电话等。
f.出行交通:公布途径社区主干线交通情况及运用时刻等。
1.4月上旬,根据武康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站)》工作方案,
完成《便民服务站》人员配置及。
2.做好各项服务内容文字资料准备工作,整理途径辖区内公共交通线路时刻信息资料,修改社区网页中有关内容信息资料,如工作人员调整,岗位变更,商店学校资料不完整等现象。
3.了解社区周边环境,如了解“武康镇高新技术经济开发区”,做好社区便民服务工作。
4.根据上柏社区老年社区实际,做好社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等的便民服务,开展法律、健康、环保等的知识讲座,开展文体活动,共建活动,做好文明创建宣传,全方面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替办理制度,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党的17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一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更好地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便民服务,优化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引,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和“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总体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便民服务体制,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高效性政府、阳光型政府。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便民服务建设的组织领导,村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村级便民服务室建立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确定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用品,确保正常运行。
三、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每周都办公。
(二)工作职责:村便民服务室根据政府授权,面向全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及各种证照申领的咨询、释疑、信息发布、资料发放事项,同时也承担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工作,是一个集行政审批、信访接待、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和“三农”服务为一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服务的窗口和平台。
四、方法步骤。
(一)健全机构、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1月5日——1月15日)。
成立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便民服务建设实施方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15日——2月25日)。
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便民服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全村广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切实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要将便民服务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组织筹备阶段(3月25日——3月10日)。
落实便民服务室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确定的便民服务代理员名单和便民服务室建设情况6月5日前上报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运行阶段(6月11日——6月16日)。
安排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开展便民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是我村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积极配合筹建工作,保证便民服务中心高效有序运转。要将便民服务室建设纳入当前工作的重点,落实人员、制度和办公场所,完善“村代理员——村理事长——村民”三位一体的便民服务网络。便民服务室建设及运作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便民服务中心要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要建立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办事结果,拓宽服务领域。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限度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二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快速、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为目标,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领域,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为民代办、帮办机制,实现村民找政府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努力构建便捷、高效、和谐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运行原则。
一是服务地方、方便群众的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事项和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二是整合资源的原则。结合新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和幸福南闸建设,整合各类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实现资源共享和效益最大化,使便民服务室成为与行政审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的服务平台。三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进驻便民服务室的服务事项,都要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四是因地制宜的原则。着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注重实际、分类指导,经济基础较强的村(社区)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社区)要量力而行,但应基本满足企业、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三、建设标准。
按照“简明、经济、实用”的原则,达到“五有”:即一有场所,各村(社区)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在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有便民服务室标志;二有设施,配备办公桌椅、文件柜、制度牌、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便民服务室配有电脑和电话,接入宽带,信息交流畅通;三有制度,制定办事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并将制度上墙,接受群众监督;四有队伍,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主任可以由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兼任,并配备1-2名代办员,代办员可以由村干部兼任。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服务人员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为依托,班子成员每周利用1天时间去便民服务室集中办事,其余时间由村干部或专人轮流值班,各村在各组设立1名以上的便民服务联络员,组建便民服务联络队伍,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五有记录,值班代办人员把每次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年底整理归档。
四、服务事项。
村(社区)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包括公共社会服务和行政审批代办。具体如下:生育审批、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审批等证照代办类;法律咨询、政策咨询、农技知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劳动力需求信息咨询等咨询服务类;水电设施维修、计生服务、扶贫帮困服务等公益事业类;技术指导等致富发展类;本村(社区)邻里乡亲、家庭成员抚(赡)养、继承、债务、交通等民事纠纷调解类。
五、工作程序。
l、受理。对群众提出的办事申请,由代办员负责受理、登记,做好管理台帐,并按规定程序落实办理。对村(社区)一级无法办理、需向上级报送的有关事项,须跟群众作出解释。
2、协办。对已受理的报送事项,先由村(社区)干部负责调查核实,及时办理应由村(社区)协办的有关手续。
3、报送。在规定期限内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上报《报送联系单》,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的,应依法及时办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无法办理的,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代理人员上报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办理。
4、回复。根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承诺期限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审批办理进度,由代办员负责及时了解办理结果,以电话或上门等方式向群众作出回复。
六、服务原则。
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以为民代办、帮办服务为宗旨,遵循以下服务原则:
1、合法原则。除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收养登记等街道或市级规定的事项必须由当事人到场外,当事人申请政府办理的其他事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均可以提供代办服务。
2、自愿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并由代办员接受当事人的授权委托。当事人不愿意授权委托的,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提供帮办服务。
3、快捷原则。村(居)民授权委托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代办员代办的,应当及时、认真地为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并将代办成果及时地转交当事人。多个村(居)民同时授权委托一个代办员代办的,可以同时为多个当事人提供代办服务,但不得因代办事项集中服务而拖延服务承诺期限。
4、无偿原则。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向办事机关交纳的费用外,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向当事人提供的代办、帮办服务不收费。
5、无歧视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的代办服务,具有委托、代理性质。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代办人应当无例外地提供最快捷的服务。
6、公开透明原则。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应当建立健全代办、帮办制度,公开代办、帮办程序,实行阳光服务。
七、工作措施。
为确保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的正常运作,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各村要建立健全以下各项配套制度:
l、实施规范办理制度。各村要建立代办员代办制,明确村代办员,制定代办员职责,明确代理内容,并建立代办员ab岗制,确保工作时间人员不脱岗。要制定集中办公制度,明确集中办公人员、时间和工作要求,公告集中办公须知。
2、推行优质服务制度。代办员在服务中要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严格按照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办事,绝不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要认真受理村民提出的要求,并采取“即办、代办”等多种措施帮助解决,对确实不能办理的事项,要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3、建立每月结报、考评制度。由村代办员负责,按月填写《村(社区)便民服务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按规定上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和代办员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并列入村干部的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4、落实各项监督检查制度。各村(社区)对便民服务的有关内容、服务项目、报送期限、代办员工作职责等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社区)设立监督意见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村(居)民可通过意见箱、举报电话,直接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意见。
各行政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加快建设进度,于6月底以前全面建设完成便民服务室。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三
2022年1月24日,《宣城市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现将《宣城市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的通知》(民发〔2020〕147号)、《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148号)、《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民福〔2018〕149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精神障碍患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全面发展需求,坚持预防、治疗、康复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服务资源整合和政策协同,统筹规划体系布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康复服务质量水平,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社区康复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社会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良好氛围,携手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共享小康社会美好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宣城市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已征求并吸收市财政、市残联、市人社、市医保、市卫健等部门意见。
进一步推进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补齐精神卫生康复服务体系短板,帮助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促进患者家庭减轻负担和社会和谐稳定。
2022年底前,60%的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专业机构或场所,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到2023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形成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包括设立服务场所、确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对象、做好跟踪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建立服务转接机制、发挥家庭主体作用、强化救助帮扶、健全管理服务机制9个部分。
(一)设立服务场所。民政部门负责推进市级公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精神病专科医院建设,各县(市、区)负责统筹规划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重点设立以区(县)为服务范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残疾人康复机构、精神病医院等现有资源,通过优化功能,完善设备,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服务场所。加强机构内康复科(室)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场所应设有文娱活动室、生活技能训练室、心理咨询室、健身康复场所、办公室及公共卫生间等基本用房,配备基本设施和适宜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训练设备器材。在互不干扰、互不影响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机构现有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二)确定服务机构。县级民政部门从本辖区内现有医疗机构、残联系统确定的定点服务机构或具备承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中确定1-2家专业工作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医疗机构或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同时,大力培育和发展从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持成立民办非营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对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依法予以登记。民政、财政、卫生健康部门积极探索和制定在服务设施、运营补贴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的积极性。
(三)明确服务对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主要为有康复需求、病情稳定、生活自理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康复服务,同时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宣城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精神残疾人或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的六类重性精神障碍患者;(2)不伴有其他重大躯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及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肝炎、结核等);(3)精神症状基本缓解,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情随访,近6个月危险性等级评估为0-2级的;(4)患者及监护人要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权责。
(四)做好跟踪服务。承接精神障碍康社区复服务项目的专业机构要在残联部门持证残疾人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底数。要对服务范围内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入户走访,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诊治、康复、家庭情况、救治救助等信息,建立详实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台账。对病情稳定、经医疗机构评估认为适宜参加且愿意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患者,报县级民政部门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范围,提供康复服务。
(五)丰富服务内容。由承接精神障碍康社区复服务项目的专业机构围绕精神障碍患者的不同需求,有计划、针对性的开展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和精神康复训练,重点提供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能力、职业能力、生活技能、社交技能、药物自我管理、症状自我监控等技能训练。同时开展文教体能、娱乐等综合性康复,并提供精神卫生、心理咨询、精神慰藉、心理疏导等服务。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提供心理支持、社会融入等服务,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恢复职业能力。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数量等要素,由购买主体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并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方式加以具体明确。
(六)建立服务转介机制。县级卫健、民政部门要建立医疗机构与社区康复机构双向转介机制。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要对住院和门诊治疗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康复评估,并向精神障碍患者和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及相关信息。适宜参加社区康复的患者,经患者和监护人同意后可由医院转介到相应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对不宜或不愿在社区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的患者,由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根据病情和需要为居家患者提供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康复训练等服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按相关规定纳入卫生健康、公安、综治管理系统,根据部门职责落实监护、治疗、康复、随访等责任,并建立健康档案。开通转诊治疗绿色通道,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向医院快速转介。对病情稳定、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功能评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直接向相关单位推荐就业,或转介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其他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社区要为适宜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机会和平台,帮助患者更好地回归社会。
(七)发挥家庭主体作用。不断巩固和增强家庭照护功能,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促进家庭成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和资源。积极实施以奖代补政策,确保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落到实处。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基本服务范围,定期组织家庭照护者学习交流,引导建立互助小组,探索实施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缓解家庭压力。
(八)强化救助帮扶。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并向所在地镇(街道)以及县有关部门反映患者及其家庭的情况和要求,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有条件的村(居)民委员会要建立以法定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网格员、村(居)残联专干、民政专干、社区(村)医务人员、社区民警、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相关人员参与的综合管理小组。监护人在看护过程中需要技术指导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社区康复机构应及时为其提供服务。协调组织社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志愿服务。民政、医保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救助范围。
(九)健全管理服务机制。承接试点项目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或社会组织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章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从事医疗康复和护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县级卫健部门负责建立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定期指导制度,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定期督导制度,支持通过定点指导或对口帮扶等方式,协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建立以精神卫生、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等领域专家学者和经验丰富的实践工作者为骨干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全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技术指导。
《宣城市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主要亮点是: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单位和个人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加快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民政部门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将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与精准帮扶相结合,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与残疾人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社会心理服务等业务的融合发展。卫健部门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医疗技术支持,促进精神障碍预防、治疗、康复工作有机衔接。残联组织充分利用社区康复服务资源,促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与残疾人康复工程、托养服务、就业服务等工作协调推进,组织所属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积极参与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财政部门应结合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医保部门做好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保障残疾人平等就业的机会和权利,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残疾人就业。二是明确岗位设置。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广泛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会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等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推进精神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通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加强培训等方式,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精神障碍社会康复服务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民政、卫健委、残联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相关年度工作考核范围,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大指导力度。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要加强经验总结,普及推广普遍适用、科学有效的社区康复模式。加大相关政策及工作推进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良好氛围。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四
(一)建点位置选择,1、合理布局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广布网点的新战略,要坚持与邮政网点均衡、协调发展,原则上要求距离邮政网点和已有邮政便民服务站500米以上,要充分发挥邮政便民服务站弥补现有邮政网点服务空白的作用。
2、注重质量原则。
要坚持双赢和扶持加盟户原则,慎重筛选新建邮政便民服务站。对新申请加盟邮政便民服务站的机构或经营户,从网点选址、服务人口、人员素质、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发展一个,成活一个,形成经营户对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口碑宣传,用规模和业务品种叠加赢得收益。
3、渠道优先原则。
发展邮政便民服务站要从现有的社会连锁渠道、社团组织入手,他们本身就有良好的网络和渠道,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形成渠道和渠道的对接,一方面可促进站点发展速度加快,另一方面可保证站点服务形象和管理规范。
4、快速推进原则。
目前市场上类似邮政便民服务站模式的社会竞争对手陆续出现,邮政只有进行快速扩张,形成覆盖优势,才能占领市场至高点。
(二)建点设备配置。
2、社会代办点:要求代办点需自备电脑及网络(如需提供电脑,需向义乌市邮政局申请并交付压金),局内提供usbkey,视情况可提供打印机,所有权归义乌市邮政局所有。
(三)建点经营人员要求。
1、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18岁以上,身体健康本地户口。
3、原则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会电脑操作优先。
4、下岗职工、家庭特困职工可优先考虑。
二、运营管理。
(一)分工管理。
1、综合办:负责便民服务站宽带,包月流量费用的统一支付工作。负责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工作的协调。协助做好工商、文化、税务、占道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等工作。
2、市场部:制定便民服务站运营管理办法及各项便民业务的运营政策和宣传方案,协助综合办做好各部门对便民服务站管理工作的协调。
3、运维部:负责村邮站点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村邮站便民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
4、视安部:负责对便民服务站的安全防范监督、检查以及整改情况督查。
5、计财部:负责便民服务站的工商、税务等证照及年检手续办理;做好资产登记,做好预缴款的管控。
6、电子商务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的选址、日常运营管理及业务的开展和指导工作,配合市场部对各项便民业务的叠加及管理工作。
7、信息分局:负责便民服务站业务所涉及的宽带、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修工作。
8、报刊零售公司:负责报刊亭纳入便民服务站系统的筛选、协调工作。协助电子商务分局做好报刊亭便民服务站点的进货渠道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业务管理。
3、4、关注证书使用情况,对即将到期的证书及时申请更换;局里统一安排专业的人员对各站点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对站点的服务及交易情况定期巡视。
5、便民服务站异常情况处理,对突发既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本局无法解决处理的情况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三)渠道管理。
2、新业务上线前,必须对邮政便民服务站营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营业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受理流程方可开通,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地业务操作。当操作完毕,相关单式交用户核对,若发现差错,及时更正。
4、关注便民服务站的操作规范性,杜绝乱加收费用现象等有损便民服务站形象的行为发生。
邮政便民服务站是邮政网络的扩张和延伸,是邮政服务广大城乡居民的重要终端渠道,也是邮政业务结构调整、向现代邮政转变的重要手段。邮政便民服务站的发展遵循“六统一”规定: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经营模式、统一服务功能、统一规划布局、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业务培训,将邮政便民服务站打造成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功能最全、服务最贴近百姓的综合公众服务平台和邮政新的利润中心。
(四)站点管理。
1、便民服务站所有权归市邮政局,便民服务站日常经营必须由代办协议签订者本人来经营,不得随意将便民服务站交给他人经营,不得私自转让便民服务站的经营权。若委托家属来市邮政局取报,必须由经营者本人向电子商务分局提交书面授权申请。如私自转让,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
2、市邮政局应当与报刊亭经营者签订书面代办协议(协议期限一般为1年)。报刊亭经营者应当缴纳保证金并签订《报刊亭经营代办协议》、《便民服务站代理协议》。协议签订后,应严格履行。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报报刊发行投递局分管局长审批。
(五)宣传拓展。
民服务。
2、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
(四)退出机制。
对便民服务站加盟商每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监管,对于一个月内没发生业务或连续三个月每个月交易笔数少于20笔的加盟商给予淘汰处理。
三、缴费管理。
1、为规避便民服务站缴费业务垫资及由此而引起的坏账风险,在“邮政便民驿站管理系统”为各便民服务站设置的信誉额度必须为零。
2、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一):前往邮政各网点按便民站便民系统的机构号存入预存款(每天存入次数不限),预存后即可开展各项便民业务的操作。为便于核查,各便民站在缴纳预存款后,邮政网点会提供相应的存款凭证,便民站须妥善保管备查。
3、便民站运营资金缴款方式。
(二):将便民服务站的机构号与邮政绿卡进行绑定,绑定成功后便可以自助将邮政绿卡内的金额充值到便民服务站机构号内。
4、每天各便民服务站营业结束时进行日终轧帐处理。核对本便民站的预存款帐户余额,关注预存款额度,及时补充预存资金。不得出现因预存额度不足,而造成便民业务无法正常开办的现象。
5、便民站通过便民系统产生的营业款必须纳入专项管理,及时结算,不得挪作他用。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五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关于加快发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加快推进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2020年目标。
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结合城乡社区治理示范点建设,推进每个镇(街)设立1个镇(街)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统筹辖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配置社区康复服务功能;推进每个镇(街)建立不少于2个服务点。依托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建设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平台。
2.2021年目标。
健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联通政法、公安、卫健等部门有关社区精神障碍者信息,畅通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健全社区精神康复保障机制。培育社区精神康复服务队伍,在全市村居全面推开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工作,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主体、机构为支撑的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
3.2025年目标。
全市开展社区精神康复服务,60%以上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接受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患者病情复发率、致残率显著降低,自理率、就业率不断提高,形成完善的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体系。
(一)落实服务设施。
以区为主体,整合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资源,建设镇(街)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设置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点。到2020年底前,通过新建、改造、整合资源,每个镇(街)设立1个镇(街)社区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每个镇(街)完成不少于2个村(居)服务点设置。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建设康复服务体系。
镇(街)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开展辖区内有精神康复需求对象的日间托养、康复训练、职业培训、社交训练、心理疏导、事前预防、危机介入、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专业服务。建立精神障碍居家患者定期探访制度,实现月探访率达到100%,将家庭照护者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纳入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基本服务范围。支持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照护和精神健康志愿服务队伍,为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照护资讯、政策咨询、情感支持等专业服务,并指导辖区服务点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基本康复服务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建立服务管理信息平台。
依托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接入受理、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评估、服务资源管理等功能。与卫健、残联、综治等业务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与公安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效整合各类精神康复服务资源,精准对接服务需求与供给,科学管理社区精神康复服务。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残联,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建立康复和就业转介机制。
各区至少签约1间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作为转介枢纽,开展康复转介工作并提供康复需求及效果评估等服务。依托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立康复服务转介机制。对于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快速转介;对于适宜进行社区康复的患者,向患者或患者监护人提供社区康复建议,做好转介工作;对于不适宜社区康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严格采取管护措施。社区康复机构与村(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就业转介工作,对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经功能评估合格后,可由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推荐就业或转介到就业服务机构推荐就业,并做好辅导工作。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市人社局。
(五)建立综合管理制度。
制定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管理规范,完善社区精神康复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镇(街)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是社区精神康复服务指导机构。在每个镇(街)应设置1名专(兼)职社区精神康复服务联络员,承担辖区居家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基本信息采集、康复需求评估、康复效果跟踪、康复转介就业等精神康复服务资源融合链接及信息报送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各区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普及监护人依法履行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职责和扶养、抚养、赡养等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患者。要密切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技能,照料患者日常生活,积极引导患者在家开展康复活动和参加社区康复,协助医疗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做好相关康复工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责任。
责任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七)落实扶持政策。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为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家庭提供帮助,依法将生活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庭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解决其生活救治困难,对精神障碍致残者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以精神科医师、社会工作者为核心,以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卫生医师、康复师、社区康复协调员、其他社区康复服务人员为重要专业力量的综合服务团队。以镇(街)精神康复综合服务中心作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基地,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培训。通过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加强社会工作培训等方式,积极引入和培育一支熟练掌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知识技能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一)强化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社区精神康复服务工作机制。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纳入区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确保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落实。
(二)明确部门责任。
市民政局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建立任务清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建设社区精神康复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市残联对精神残疾人进行残疾评定,做好辅助就业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为社区精神康复机构提供医疗技术支持,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对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定期随访,指导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市公安局对重性精神障碍患者进行信息采集和管控。
(三)加强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统筹保障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所需经费。财政部门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做好资金保障。民政部门根据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合理编制支出预算,并利用彩票公益金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给予技术支持,并将其纳入精神卫生工作支持范围。残联部门要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精准康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其开展精神障碍康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社会组织依法取得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活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定向捐赠等公益慈善方式,资助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六
1、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今年,我社区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以创建“平安社区”为目标,突出固本强基,切实加大防控力度,狠抓防范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落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社区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增强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作用,彻底落实“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推动社区建设综合治理工作。通过一系列防范措施,辖区治安形势得到了明显改善。
2、进一步加大创建平安社会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治安志愿者的活动中。
社区动员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在主要街道、居民院落悬挂横幅1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近百张,使我们的创建平安社会活动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3、完善组织网络和规章制度,积极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社区群防群治工作组织健全,上半年我社区共出动义务巡逻队300多人次,社区工作人员每天佩戴义务巡逻袖章下户巡逻已形成制度化。社区居民群众防范意识明显提高,防范力量建设显著增强,上半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社区居民群众安全感显著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二、严控重点,确保平安。
1、为加强对流动人口、房屋租赁规范化管理。
通过2020至_月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明确了我社区的流动人口数据,目前我辖区内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为__人,共有出租房屋__余户,为了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有效管理,根据上级流管办的要求,我们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实用性。
2、突出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和服务。
按照《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特别是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责任制,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综治工作;着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对违规经营的网吧、网站和不健康“口袋书”的整治行动,培植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深入普法,提高素质。
社区居委会以板报、讲座、宣传栏等形式,结合“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法律宣传工作。切实开展对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组织辖区居民全面开展“法律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普法宣传工作,营造辖区浓厚的法制舆论氛围,上半年开展法制学习6次,学习《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等。
我社区悬挂各类法制宣传横幅4条,海报6期,出各项普法宣传板报6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单500余份,组织法制培训2次,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知识,使居民懂得了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提高了居民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四、依法调处,化解矛盾。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各有关方面积极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责任落到实处。坚持科学决策、落实政策,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各类矛盾纠纷的产生。坚持和完善巡回排查制度、情况报告制度、协调调度制度、定期回访制度。
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巩固、发展和完善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依法调解的水平。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上半年,调委会共调解或参与调解纠纷4起,其中2起调解成功,2起因特殊情况未能调解成功,调成率50%。
五、安全为主,防患未然。
一年来,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对烟花爆竹安全、危化物品安全、公共聚集场所进行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学校放学上学等特殊期间前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侧重于查找安全隐患,并加大其整改力度,从而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6月份社区进行安全检查6次。
社区还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2月份,邀请社区法律顾问给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志愿者进行普法讲座;5月份,组织信访信息员培训班;对每一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知识、应变能力的考核,使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对自己辖区内的基本情况做到了如指掌,受到居民的好评和区领导的表扬。
通过这一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运行,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镇综治办的领导下,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好各项稳定工作,改正存在不足之处,努力为居民营造一个安定、繁荣、祥和的生活环境。
最热社区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七
近日,大冶市民政局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残联下发《大冶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自此,大冶市城区居民可以在家门口获得免费的心理疏导服务了。
据了解,为不断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康复服务需求,大冶市民政局计划率先在高新区、东岳路街道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场所设在大冶市罗家桥卫生院。目前,市民政局已与罗桥卫生院签订第三方服务协议,由罗桥卫生院组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队伍,市残联提供精神障碍康复服务器材,共同为精神障碍居民提供专业康复服务。
据悉,罗桥卫生院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场所正在紧锣密鼓的装修,将为康复服务辅以明亮宽敞的心理咨询室、舒适柔软的懒人沙发、心理沙盘等专业配套设施,预计10月份正式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