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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一
首先,我代表××县司法局对各位领导莅临××调研指导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就××县近年来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帮助指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紧紧围绕构建平安和谐××的总体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创新机制为突破口,全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基层维稳防线进一步筑牢,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做法。
(一)、建强组织机构,落实场所人员。一是落实调解工作机构。遵循“好中选优、优中择能”的原则,把品德好、有文化、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熟悉当地情况和群众公认的2574名优秀党员和年轻干部推荐为人民调解员,建立健全了县乡村组人民调解组织,壮大了人民调解工作队伍。目前,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居)民委员会791个村民小组均设立了乡(镇)、村、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调解小组,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了县乡村组四级调解网络。同时,与周边接壤地区签订了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形成了接边地区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机制,真正做到了人民调解工作横到边、纵到底,有组织、有领导、有人员、有职责,为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落实调解工作场所。遵循“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经济适用”的原则,在各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司法所合署办公,在村委会设立独立的人民调解室,做到“四有”,即有房子、有牌子、有印签、有桌椅,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狠抓业务工作规范化,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工作考评、业务学习以及定期排查、卷宗规范、档案管理、重大纠纷逐级上报等规章制度,实现了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按照部颁标准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统一了调解文书格式和台帐表册,有力地促进了调解业务规范化。同时,从提高调解队伍素质着手,采取举办培训班、现场观摩、案例分析、参加法庭旁听、业务练兵等形式,加强对调解员培训,提高了基层调解员的整体素质。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在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集中统一排查、信息联络反馈、领导定期接待接访、社会重大热点难点问题联合调处、已调矛盾纠纷回访反馈和责任追究落实六个方面的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案定补”调处工作机制,2016年,县司法局提出了“以案定补”意见,旨在通过“以案定补”打破“大锅饭”,多调多得、少调少得、不调不得。经过向县委政府请示报告后,出台了《××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以案定补”实施意见》,按照“谁调解补偿谁”的原则和矛盾纠纷的难易程度制定补助标准,以口头形式解决并有登记记录每件补助10元,解决一般纠纷并规范制作卷宗每件定补50元,调解复杂疑难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100元,调处重大社会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200元,调处特别重大热点纠纷规范制作卷宗每件补助300元,把调解案件与落实报酬按调解案件难易程度以“计件”补助方式固定下来,按季度从司法局、财政局、纪委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进行实地考核抽查兑现补助,从根本上解决基层调解员报酬问题,进一步激活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三)、规范操作程序,提升调解水平。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组织一批基层调解主任到上级进行专业培训和辅导。同时,由司法局牵头,以乡(镇)为单位,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分批组织调解人员对人民调解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人民调解组织的受案范围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技巧和调解格式文书制作等进行现场授课,面对面辅导讲解,提高了基层调解人员的法律法规应用水平,为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明确各级职责,3/11严格调解程序。始终遵循“矛盾不上交、责任不推卸”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特点,节约当事人经济开支,立足一般纠纷基层一线解决,复杂疑难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重大热点难点问题逐级上报联合调处解决,做到一般纠纷不出村、复杂纠纷不出乡、热点难点问题不出县。三是规范文书格式,注重痕迹管理。本着对群众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卷宗规范化、文书格式化的要求,全面收集人民调解工作中产生的各种材料,规范制作卷宗,建立台帐,实行一案一卷管理。
5/11证、民间调解谚语、和谐温馨提示语、法制文艺戏剧、普法宣传民谣及民间调解技巧等地方文化进行整理包装,编印册子、绘制漫画图册、壁画、墙体画等形式宣传和为贵、调为先的调解理念,编印人民调解文化《让和谐永驻百姓心间》图文汇编2万余册,在全县8个乡镇109个村委会(社区)调解室显著位置都设有温馨提示语,在农村显眼墙体绘制了普法季节歌、孝顺父母十六要、劝孝诗、二十四孝图、忤逆不孝图、“留余”书幅等,在县城社区、国道省道沿途村委会和乡镇集镇村委会建设了以民间典故、民间谚语、儒家思想、伦理道德、仁和礼让为主要载体的人民调解文化长廊。五是抓好农村法制文艺宣传。结合各地民风民俗,在乡镇农村人口密集地区组建法制宣传文艺队,利用农闲、节庆和大型活动广泛开展贴近农村、贴近生活、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宣传活动,以歌舞小品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多渠道多形式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入农户,进一步引导群众思想观念转变,为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控制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11等容易引发社会热点的复杂疑难纠纷,县、乡、村、组四级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整合调解力量,以“四级联动”、“三调对接”处理化解各种复杂疑难社会热点问题。二是坚持县级领导联系调处矛盾纠纷。对于问题复杂、调解难度大或涉及部门多的矛盾纠纷,由县级领导牵头联系,协调部门联动调处,最大限度地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问题不出乡,复杂疑难问题不出县。三是开辟维权绿色通道。在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会等群团组织和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对老年人赡养就医、未成年人抚养就学、侵害残疾人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进行法律援助。四是认真抓好法律咨询服务和来信来访答复办理。在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开通“148”法律服务咨询电话,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和答复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通过采取以上做法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县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逐年大幅提升,2016年以前全县每年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在2000件左右,2016年达到了4759件,2016年达到8358件,2016年1—5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13件,实现了调解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调解案件成功率明显上升,调解协议履行率明显上升,治安案件明显减少,刑事案件明显减少,上访案件明显减少,真正达到了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公安减压、为法院减负、为群众解愁的这一根本目的。2016年初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到××调研时,对××的调解工作,特别是“以案定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县的经验做法很好,值得在全省学习推广,云南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平安和谐奔小康》一文,对××基层调解室建设、“以案定补”工作做了专题报道。国家司法部政治部、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市委、市政府和省市人大领导先后到××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调研,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认可,各级各相关部门调研后普遍认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工作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把促进发展是硬道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作为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破解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瓶颈,创造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新模式,这是一个新的创举,一个新的里程碑。省司法厅对此组织各州市司法局长到××现场参观交流,市委、市政府组织在××召开了全市大调解工作现场会,推广学习×ד以案定补”经验。求是杂志、法制日报、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春城晚报、云南电视台、曲靖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到××对“以案定补”和人民调解文化建设进行了专题报道。2016年7月被省、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上报为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先进单位。
工作成效。
一是调解组织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充分调。
9/11动。“以案定补”以“计件工资”的形式把解决调解员报酬真正落到实处,打破了调解员以前工作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同,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思想,改善了调解员待遇,充分激活和调动了各级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调解案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大幅度的上升。二是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民调解工作“埋单”的理念和要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有效运作,激发了基层调解组织活力,使人民调解方便及时快捷、操作成本较低、亲和力较强、兼之调解组织体系完善、调解队伍庞大的优势得到充分体现,人民调解工作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三是注入了维护社会稳定新的活力。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建立,基层调解组织和调解人员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热情高涨,大量的社会矛盾纠纷在基层一线通过人民调解组织得以妥善处置和化解。四是推进了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开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落实,“第一道防线”作用显著发挥,人民调解防控调处机制、人民调解协议履行和诉前民事纠纷调处机制得到建立和落实,调解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真正形成了“三调联动对接”,解决了人民调解协议履行难、法院判决执行难的问题。五是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各种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在初始阶段得到预防,在萌芽状态得以化解,复杂疑难纠纷“三调对接”及时妥善处置,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明显提高,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各位领导,我县的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在下步工作中。
总结。
成功经验和做法,找准差距和不足,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全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新更大的贡献!
谢谢!
11/11。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二
各位领导:。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十。
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1、预防机制。一是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部门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是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是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2、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都能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3、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中心户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乡调委会及时调处;跨乡、跨行业重大纠纷由乡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联合调解组共同调处。
4、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乡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三是会议督查,各村每季度、乡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5、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报告。
7、培训机制。定期对乡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司法所负责每月通过工作例会对各村调委会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乡对村调委会成员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业务培训。
三、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
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在完善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将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评细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并实行“一票否决”,由乡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提交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为进一步推动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巩固人民调解长远发展的基础,根据市、区司法局统一部署,在开展全乡人民调解百日会战活动。通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提高调解工作质量,通过“百日会战’活动,使全乡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工作水平得到提高、自全面启动百日会战,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共排查出矛盾隐患5起,其中一起:朱先好,铜陵市鑫豪成综合养殖场法人代表,现暂住xx乡太阳村。2005年承包了太阳村村民姚艮树的20亩鱼塘,建起了养殖场。2008年1月26日,朱某在养殖场进行沼气池作业时,于姚某之间发生矛盾。姚妻一气之下向鱼塘放水,导致朱某在建沼气池工程遭受严重损失。朱某为此将姚某告上法院。xx乡司法所多次主动上门调处,通过情理和法理角度对姚某进行了教育,使他明白了自己的错误,应承担经济损失,朱某也最终同意调解。两人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字,姚某赔偿朱某经济损失2.5万元,朱某也到法院撤诉,一场几个月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五、当前调处矛盾纠纷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单位的领导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些村因村委会换届人事变动,没有很好地实现工作衔接和工作过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2、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标准低。还有人民调解经费没有地方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3、人民调解工作超前意识不够,存在“有事办事,无事漠视”的现象。
六、对今后调处矛盾纠纷的对策和建议:
1、建立农村矛盾纠纷摸排预警机制。
针对当前农村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我们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摸排预警机制。如何开展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要坚持二个原则。一是群众性原则。农村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所以光靠乡村二级干部或者司法部门是不能及时有效地捕捉到种种问题的萌芽,我们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开展摸排预防工作。二是早发现原则。任何矛盾纠纷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爆发的过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发现,及时采取措施,就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确保社会的稳定。
2、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
要认真履行人民调解职责,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协调指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月报告、排查调处数据月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工作例会“三个一”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村内矛盾纠纷动态,及时研究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新规律,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要通过督促抓好预防、排查、调处、信息报送、定期分析、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挂牌督办、联调、督导检查、保障等十项机制的落实,进一步加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力度,切实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多种化解手段并用、三大调解良性互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3、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维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
加强对村民的政策法制教育,扩大普法的广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在农村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注重普及与农民生活、生产相关的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守法、执法和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等知识,还应大力推广村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使干部与群众之间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相互支持,减少干群间的纠纷。同时,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向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加强文化道德和修养,做到遇事冷静对待,互相谦让,正确处理,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
4、提高队伍素质,适应新时期需要。
为适应新时期的矛盾纠纷有突发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点,化解难度大,需要建立一支适应21世纪要求的高素质的调解队伍。特别是提高基层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更为重要。首先应采取培训等方式尽快提高现有调解员的素质,必须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培训。提高各级各级人民调解员对新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进而通过各级干部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并要求每个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亲自解决一两件在当地有重大影响的疑难纠纷。
5、不断强化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力度。
面对新时期农村矛盾纠纷的新特点,要预防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必须在科学建立预警机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以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等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为重点,坚持经常性与集中性排查调处相结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工作方针,及时、依法做好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调解,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和萌芽状态。工作中要注意从思想上正视矛盾,积极主动抓“苗头”;从全局上把握矛盾,集中力量抓“重头”;从客观上分析矛盾,实事求是抓“源头”;从根本上认识矛盾,以人为本抓“头头”。只有抓住了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达到维护稳定的目的。
xx司法所。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三
各位领导:。
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为突破口,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为手段,以构筑“大调解”格局为目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人民调解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我乡通过做好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运行、责任追究等三方面工作,扎实构筑大调解工作长效机制,达到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长期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发展,有了新的突破。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xx”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乡、村、自然村调解员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乡成立人民调解领导小组由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任正副组长,司法所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目前,全乡6个村全部成立调委会,6个自然村通过全面推广“中心户长制”成立调解小组,每个自然村的中心户长既是调解员又是纠纷信息员,全乡、村二级调委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25人,全乡已形成三级调解组织,目前7个调委会结合村部建设已初步达到规范化标准;二是为进一步规划人民调解工作,整合资源,乡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联合组建xx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组建的调处中心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指导矛盾纠纷排查和参与重大民事纠纷调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司法所。2007年至2008年5月份,经过全乡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我乡共排查矛盾纠纷案件20起,其中2007年调解16件,2008年1-5月份4起。乡司法调处中心调处2件(其中一起学生意外伤害纠纷正在调处过程中,现已达成初步协议),村级人民调解18件。三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我乡在每年的春节、五一、十一、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一改过去人民调解“不诉不理”的工作作风,而是将工作重心前移。通过收集各类民事纠纷信息,在既是掌握动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社会矛盾的突发性、关联性、聚合性和敏感性,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严防小的问题顺势酿成大的事端。据统计,一年多来,全乡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起,成功调处19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100%,无一起“民转刑”案件发生。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四
相互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意见的文件精神,全面推动我乡“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构建,现就我乡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核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切实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调解工作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乡、村和各部门的密切联系与配合,推动“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既要着眼于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既要强调通过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又要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将二者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完善工作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调解公平公正。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由乡调解中心负责牵头,加强各村(居)、部门间的配合,促进相互间的协作,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和乡属有相关单位参加的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促进“大调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上墙公示制度。
乡、村(居)两级调解组织要将调解工作的相关工作制度,调解原则、调解程序、调解人员基本情况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案件移送、接案、调解、结案的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实行上墙公示,增强调解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工作人员衔接制度。
村(居)级调解中心要选聘在群众中有威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人员担任调解员、信息员和监督员,负责开展本辖区的调解工作,同时吸纳热心调解工作、人大代表及退休干部、法律工作者、教师担任特邀调解员和调解志愿者。建立调解员、信息员、监督员信息库,做到资源共享、人员共用。
(四)调解协作制度。
对于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应通过行政协调解决的案件,司法部门和乡人民政府要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协调,以利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信访当事人合理反映诉求,帮助做好信访当事人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信访当事人合理合法反映情况,防止无理缠访,预防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五)信息反馈制度。
要及时进行反馈。对移送、函告、委托调解的案件,要及时将调解情况向移送、函告、委托单位进行反馈。
(六)调查取证协作制度。
与行政管理有关的民事纠纷发生后,相关部门接案后,要进行初步的调查取证,明确矛盾性质,对符合条件的方可移送相应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接受移送的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需要帮助进一步调查取证的,相关单位应指派专人予以配合,联合调处。
(七)结案制度和结案回访制度。
调解矛盾纠纷应坚持“三.三调处制”的原则,无论调解成功与否,都应进行整理归档。对调处成功并属人民调解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对调处不成功的,调解人员应妥善做好当事人的稳定工作,告知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走合法正当的途径解决纷争。对已调结的涉法涉诉案件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适时进行回访,巩固调解成果。对有可能再次上访的案件,要派专人负责,密切关注当事人事态的发展,进行追踪劝访。
(八)培训制度。
每年由乡综治办负责制定培训工作方案,与司法所联合开展“大调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并邀请县相关部门专业人士作专题辅导,同时选派骨干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建立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机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特别是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审理,可适当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旁听,不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民事调解能力,促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致性。
(九)档案管理制度。
行一案一卷整理归档。
(十)考核奖惩制度。
乡党委、政府将把“大调解”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与年终评奖、评先、评优挂钩,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的,要对相关村(居)、部门或责任人予以处罚,对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综治维稳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是省委、省政府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是有效应对社会矛盾发展新趋势,保障服务“两个加快”的迫切需要;是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密切党群、干群和警民关系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务必要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重要性。
二、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各单位负责人及村(居)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力量进行精心部署,投入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台帐,扎实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衔接。要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推动我乡“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形成。
2009年10月20日。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五
一是2022年4月清城区在2021年度法治清远建设考评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县(市、区),并得到市的通报表扬。二是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是督促各部门积极参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3%。四是于2022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预计将于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
局党支部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全面落实“第一议题”、会前学习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促进理论学习成果指导依法治区实践、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调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党团志愿者、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敲门行动”、清明节森林防火、“五一”高速路口战“疫”、下沉石角镇、飞来峡镇重要点位开展防汛救灾和应急抢险工作,截至目前共发动240人次参与了入户宣传、守山口、守高速、防汛救灾活动。党团志愿者们守初心、担使命,争先锋、作表率,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担负起疫情防控、森林防火、防汛救灾、应急抢险等重任,践行党员初心使命,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筑牢屏障,让党旗在防疫、防火、防汛一线高高飘扬。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加大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力度,完成2021年度法治清城和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并强化结果运用,督促问题切实有效整改,真正把考核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践的强大动力。结合法治建设考评开展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镇街行政执法案件质量的完善和提高。继续做好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一统筹四统一”工作。对政府法律事务共195份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195份法律意见。收到各级法院的判决29份,其中区政府22宗胜诉,7宗败诉,胜诉率为76%。所有行政复议案件实时录入“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同步线上办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
(三)坚持高位推动,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以“八五”规划实施为主线,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学法用法活动、培训活动、普法活动、法治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等,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依托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和商业综合体广场电子宣传屏、中心窗口等阵地做好普法宣传。积极配合乡村振兴样板工作,加快法治乡村建设,积极按照省级示范创建标准打造龙塘镇云路村、凤城街道东门社区为省级示范民主法治村(社区)。
(四)筑牢第一道防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653宗,调处成功647宗,成功率99.1%。全区8个驻所调解室共调处派出所出警处置后移交的各类矛盾纠纷463宗,调解成功458宗,其余案件或继续调解,或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均没有恶化、升级。道路交通调解室共收案413件,其中调解成功237件,移送起诉145件,将大量道路交通事故化解在诉讼前,减轻了审判机关的压力。
(五)强化特殊人群管控,全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区共列管社区矫正对象618人,其中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1人,解除矫正措施113人。目前在册在矫社区矫正对象共505人,接收率达到100%。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监狱延伸管教警察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集中入矫宣告和入矫第一课教育活动。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教育2763人次,集中教育学习1620人次,公益活动78人次。此外,组织社工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扶、协助就业、开展心理矫治活动。于2022年3月起有序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经过初步设计,区“智慧矫正中心”设置了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信息采集室等23个功能室,后续建设工作将于年底前完成。
(六)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
共办理公证650件,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倡导容缺受理机制;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开展公证便民利民服务,凡是公证人员能亲自外调则由公证人员代办,不需要当事人去跑材料;推行涉外公证认证、邮寄一站式办理;开展个性化公证温情服务。区法律援助处共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88宗,群众对办理案件质量及解答咨询的满意率为100%。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已接收人民法院因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发来的指定辩护通知88件。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上半年接待群众咨询800多人次,办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779件(次)。全区57名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咨询789件,举办法治宣传288场,出具法律服务意见3件,其他法律服务事5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区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步,但我们的工作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还有待加强。基层法治宣传设施还比较缺乏,有些村(社区)法治阵地建设较为落后、普法宣传形式仍需创新、普法内容有待丰富。二是基层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的排查、化解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职能发挥不够充分,部分调解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强化,调解方法和技巧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存在执法结果公示不够及时等问题。
三、2022年下半年。
工作计划。
2022年下半年,我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谋划好我区法治清城五年规划,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督办检查、整改落实。
(二)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全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抓好日常普法宣传工作,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工作,创新法治宣传方式。
(三)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协调,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
(四)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发动法律顾问利用扎根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提升村(居)工作服务水平。
(五)提高行政纠纷和复议改革工作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按照改革要求完善相关配套工作。采取多元化的结案方式,从注重裁判式向裁判与实质性处理融合统一转变,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
(六)稳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成效,全面完成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打造调解工作品牌。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刑事执行水平,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六
一、编织调解网络,完善工作机制。我县遵循“编织网络,完善机制,提升技能、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工作思路,以“八进”专项促进活动和开展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活动为载体,系统地全面深化了大调解工作体系。一是完善乡镇和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相关部门(含派出机构)行政(司法)调解室;二是率先在全省建立起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会和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物建调解专家28名;三是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涉检社会矛盾调解室;四是建立法院院长调解室和援调解调解室;五是建立社会力量(含两新组织)调解组织;六是在教育和卫生系统纵向建立调解组织。目前,已在860个院落(小区)、224所学校、6个规模性市场、54个新经济组织(含3个工业园区)、8个车站(码头)、37家医疗机构建设了相应调解组织1202个,选聘调解员2431名、劝调员9451名(兼信息员)。同时,完善工作运行和保障机制。相继出台《xx县矛盾纠纷大调解对接联动工作办法(试行)》、《xx县开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案》、《xx县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xx县律师事务所参与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收费办法》、《xx县社会调解工作奖励办法》和《xx县社会调解力量调解个案补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50万元的“非公职调解人员救助基金”请示报告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
二、坚持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稳定。坚持村(居)一周排查一次、乡镇半月排查一次、县一月排查一次,并与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排查相结合,大力开展“疑难矛盾纠纷”攻坚破难活动,随时做到矛盾纠纷底数清、产生原因明,化解措施有力,对重大矛盾纠纷抽调“县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专门调解组”专家进行调处,确保小纠纷得到及时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近三年来,全县各类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6963件,成功调处6483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未因调处不力或不当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且进京到省信访、越级访均逐年呈大幅度下降趋势。
三、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工作特色。一是提炼制定调解文化建设标准。xx年3月,我县分别选择一个农村院落和城镇小区率先在全省进行调解文化建设试点,现已建立1202个调解文化大院(小区)。今年,继续创新载体、加注文化内涵,把“法为上,和为贵,调为先,让为贤”作为调解文化的核心,做到调解文化有骨骼、有肌肉,并拟定出文化建设标准;二是提炼总结“医患纠纷九步走调解法”,并在建设、交通等领域广泛推广。三是提炼制作“ppt音乐调解法”短片,在化解家庭、邻里和经济纠纷中发挥了作用。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大调解工作也存在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因办公用房和经费紧张,致使阵地建设标准不高;二是“利益追逐型”矛盾纠纷当事人“闹而优则利”、“得陇望蜀”思想盛行,加大了调解难度。
下步主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调解新路子、新方法,全力做好调解工作,努力做到“减少存量、控制增量”,实现“小事不出村组、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标。二是丰富调解文化内涵,高质量、高标准打造两个“调解文化示范带”,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其中不乏重大疑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化解重大疑难纠纷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全镇的*安和谐成为亟待解开的课题。xx镇调委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探索和实践形成了以完善制度,提升队伍工作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几年来,镇调委会共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xxx余起,未发生因调处工作不力而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多次被嘉兴、海宁市委、市*评为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镇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今年6月25日,大华村某卫生室为一名患者输液,输液完毕后不到2小时患者死亡,当晚死者家属、亲戚等10余人在卫生室要求当值医生赔偿,死者亲属情绪激动,话语难听,并扬言要抬尸到庆云卫生院。23时许我们接到*门情况通报后,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主动为双方当起了“老娘舅”,在调委会的努力下次日早晨8时许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把排查范围从原来的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在镇机关各部门中建立矛盾纠纷情况书面通报制度,月底各部门要将掌握的矛盾情况向司法所报送,改变以往排查工作由司法所一家单打独斗的情况。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
在镇调委会直接受理或由基层调委会移送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涉及多个部门,而且已经由其他部门或基层调委会多次调解,形成客观上的疑难案件,如何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息纷争呢?我们主要通过“部门联动、司法为主”的联合调处方式来解决疑难问题。例如20xx年2月发生的某服饰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纠纷,该纠纷因施工承包人马某突然失踪,引发9名建筑材料供货商、20余民工和服饰公司之间的材料款和劳资纠纷,经过发生地黄墩村调委会和镇企业服务中心调解,均未妥善解决。最终该起纠纷移交到镇调委会,在整个调处过程我们始终坚持“部门联动、司法为主”邀请纠纷三方当事人和村调委会及镇企业服务中心参加,经过3个多月的艰苦工作,终于解决了该起纠纷。协议履行当日建筑材料供货商和民工在爆竹声中分别向镇司法所和镇调委会赠送了“为民办实事”的牌扁。
在一些抚养、赡养纠纷中,因为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所以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通过回访还可以了解到其它一些隐藏在民间的矛盾纠纷。
重视镇调委会队伍建设,在稳定人员的基础上,每年选调政治可靠,有威信,有业务基础的人充实到镇调委会及基层调委会;其次在政策上向调解员倾斜,让他们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得实惠;第三,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综治工作经费预算,解决调解场所建设及调解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通过以上三项举措,造就了多名“名牌调解员”。
一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调解工作经验介绍、业务交流等形式丰富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二是举办调解业务培训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同志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三是撰写调解心得,每当调解一起较为复杂的纠纷后,要求参加人员总结成功的经验,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预测矛盾纠纷特点规律、发展趋势,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
基层调委会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对基层调委会业务工作的指导是镇调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通过对基层调解干部的培训,参与具体案件调解等方式来提高基层调解干部的业务水*。通过努力,现在全镇各村(社区)的调解干部都能以书面形式把调解案件记载下来,改变了以往重口头调解轻协议制作的情况。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深入宣传《人民调解法》,根据县司法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实际,我司法所在前一阶段对全乡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调整充实的基础上,又于20xx年5月6日组织乡辖6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人民调解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现将培训工作总结如下:
为使培训顺利开展,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司法所从20xx年5月5日开始就积极协调乡*相关职能单位、部门和各村主要负责人,就培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多次沟通,达成了一致。
一是为加强对这次培训工作的领导,研究成立了以乡主管领导为组长,俭坪乡政法委*、司法所所长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认真制订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对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组织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四是精心选配讲授人员。这次培训,我们选配的讲授人员中,既有身处基层人民调解岗位多年,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调解员”司法所长李晓毅又有精通各项法律法规,他们的讲解从农村常见的矛盾纠纷入手,从身边的人和事说起,融理论知识于实践经验之中,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五是培训之前就尽早与乡主要负责人联系,做好培训场所落实和人员组织。
六是培训经费保障充足。
本次培训乡*共投入一千余元,司法所印发人民调解协议标准文书50份,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达到通过《人民调解法》的培训,使全乡人民调解员的理论知识、工作技能和服务水*明显提高的目的,在培训中,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的规定,从参加人员、培训课时、内容、纪律上都进行严格要求,确保培训不走过场、不搞以会代训。
一是达到5课时,邀请乡分管领导参加,实行签到制度,考勤结果计入最终考评之中。
二是授课人员注重把生硬的法律法规条款与农村典型的矛盾纠纷案例有机结合起来,从人民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方法、策略、技巧、*接待和调解协议的起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等方面进行讲授,不仅提高了大家的听课兴趣,同时也增强了大家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信心,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三是在理论培训结束时,针对所学内容进行书面考试。通过考试,优秀率达96%,及格率达100%。
本次培训工作20xx年5月6日为期一天,现场参加培训的村级人民调解员45名,占全乡人民调解员的98%,参加培训的乡领导2人。从乡的培训到会情况看,各村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村支书、主任能够督促指导,落实人员人民调解员的参训率达到98%。但同时也要看到,个别村不够重视,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不到位,组织培训不得力,致使参训率较低。
总体来看,本次培训领导重视、组织到位、讲授简明易懂、学习效果明显,切实起到了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的作用。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九
2.树立人民调解主体地位营造和-谐平安社会环境。
3.人民调解化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4.人民调解遵循自愿,平等,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原则。
5.人民调解有便民,灵活,不拘形式的特点和优势。
6.民间纠纷千头万绪人民调解有法有据。
7.带一分礼让上路,携一团温馨回家。
8.人民调解筑防线矛盾纠纷好解决。
9.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
10.调解有法可依协议依法保障。
11.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机制。
12.调解公道正派,报酬分文不取。
13.调解纠纷面对面,你谅我让化积怨。
14.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
15.民间纠纷千头万绪,人民调解有法有据。
16.民间纠纷找调解,有法有据促和-谐。
17.耐心疏导依法调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18.你让一点我让一点,美好生活到永远。
19.让一步海阔天空,退一步风平浪静。
20.让一让,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21.让则通,通则顺。
22.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捷径。
23.调解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
24.调解有法可依,协议依法保障。
25.东方一枝花,调解和万家。
26.家庭社会要和-谐,有了矛盾找调解。
27.家庭要和睦,邻里要团结。
28.纠纷纠诉纠缠伤身,和-谐和睦和气舒心。
29.抓小,抓早,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0.有纠纷找调解省时省力不花钱。
32.家庭社会要和-谐有了矛盾找调解。
34.全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顺利实施。
35.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6.宽宏大量容天地,得容人处且容人。
37.礼让他人,造福自己。
38.两家相争万事和为贵,邻里相让人和万事兴。
39.热心为民排忧解难,全力维护一方稳定。
40.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
一、加大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管理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对司法助理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以法律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加大对法律事务所的监督与指导。
二、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加强对村居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化解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将分期举办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调解业务能力。积极推进交调委建设,进一步完善医调委、旅调委等各专业性调委会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三、切实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衔接管控,建立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与监狱、劳教所的衔接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将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加强协调,争取解决特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的用地问题。
四、深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加强我市和各区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能。开展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通过gps定位系统,实现对矫正对象的二十四小时的位置监控和定位跟踪管理。针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及矫正对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和心理辅导,完成社区矫正工作手册和入矫须知的编印工作。
五、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内部管理机制调研工作。完善案件管理、业务发展、人才培训、质量管理等制度和全市律师、公证员网上信息平台建设,继续组织律师公证员做好法制宣传、涉法涉诉信访协调、开展法制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在社会管理、人民接访、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积极贡献。
六、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方法,努力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援助,逐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把有关民生事项纳入援助范围,做到应援尽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联络站联络员素质培训和业务培训,加快法律援助基金会建设的步伐和进程,推动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实现新的科学发展。
七、全面学习贯彻宣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抓好组织建设,培养优秀党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切实推动窗口单位和法律服务创先争优,扩大司法行政对外宣传,建一流队伍、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进一步增强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继续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筹备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协调有关单位落实相关职责工作,确保各环节顺利有序进行;积极推进司法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设,完善各项施工报建手续及跟踪监测,做到保质保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顺利完成司法业务综合楼建设任务。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一
2022年,宝安区司法局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紧紧围绕“422133”发展主框架,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努力为宝安打造世界级先进制造城、国际化湾区滨海城、高品质民生幸福城贡献法治力量。
一、2022年工作情况。
明确法治宝安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印发《法治宝安建设规划(2022-2025年)》《深圳市宝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宝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规划方案。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印发《宝安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到15个区党群部门、28个区政府部门、10个街道,开展述法工作。开展“法治宝安”绩效考核工作、普法责任督察考评以及“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复核工作,积极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全面推进法治宝安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全方位推进全区普法工作,5月18日顺利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对2022年普法工作进行部署。运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2022年度学法考试,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推动工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
积极履行法律参谋、助手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各单位提请审查的法律顾问事项1800余件,全程为土地征收重点项目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疫情期间对我区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法制审查把关,对街道及各工作组在防控措施执行以及违反防控措施的个案处置提供法律指导意见,夯实依法防疫基础。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全程参与处置我区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处置等近30项区委区政府重点维稳工作,为矛盾风险化解提供法律支持。增设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行政复议工作科”,建立行政复议案审会制度,统一行政复议案件办案尺度和标准。在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复议窗口、开通行政复议电话专线与行政复议政务邮箱。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平稳承接,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会商制度、协同联动制度、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制度、专题会议制度、行政执法线索移送规定等五项制度。印发《宝安区2022年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业务指导专班开展“情景式+授课式”行政执法培训,有效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召开上半年区企业合规推进会,印发《宝安区2022年企业合规建设工作要点》《宝安区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区合规办统筹协调作用,促进刑事合规、行政合规、信用合规、行业合规、廉洁合规相互融合促进,推动宝安合规建设整体发展。深入开展企业合规建设,编制完成《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合规指引》,制定企业合规指引673项。出台《宝安区推进企业行政合规建设工作方案》《宝安区2021年度合规建设重点企业联合执法检查计划》,并推进第二批《深圳市宝安区从轻、减轻、不予处罚清单》编制工作,实施暖企柔性执法,为企业减负增效。推动50家试点企业主动参与合规建设,协调工信局筛选并挂牌“5+3+1”(5家重点企业、3个行业协会及1个工业园区)企业作为合规试点企业新标杆,并上门走访第一批全部合规试点企业。组织王志乐教授等专家对9家企业合规示范企业(园区)先进合规经验做法进行评审总结,协同工信局推动行业协会组织其他重点企业学习推广。
全力打造“线下阵地+线上平台”多元调解“宝安模式”,探索检调、律调、援调、诉调对接,联动衔接机制;探索设立“检调室”“律调室”、公共法律服务调解咨询点等8个调解联系点。不断优化i调解平台功能,2022年增设并完善了包括纠纷调解时间预警等20项功能。在全区调解组织推广赋强公证法律保障业务,为家庭困难的纠纷人给予减免赋强公证收费,截至目前共办理赋强公证业务18宗。今年5月,我局“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实践被写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与区检察院进一步深化联动,在行政非诉案件领域进行调解引入赋强公证。与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建立《关于建立行政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工作备忘录》。截至目前我区人民调解受理总数14726宗,调解成功14618宗,成功率99.27%;行政调解受理总数415宗,调解成功241宗;司法调解诉前联调收案33464宗,调解成功17114宗。
继续与宝安日报合作推出《法治半月刊》,与宝安融媒体中心合作推出《局长说法》第三季,不断强化融媒体平台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推出以“h5”链接形式开展的“一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有奖问答活动,主题涵盖法律援助法、疫情防控、国家安全法等内容,截至目前累计点击浏览量23万人次。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打造拥有108名成员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及47名成员的民法典讲师团,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讲座;在全区126个社区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共培养出501名“法律明白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筹组织各单位、街道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开展宝安区2022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进一步强化各单位普法工作责任。开展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申报活动,指导各申报社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进行实地走访。本年度我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等6个社区获评,数量排名全市第一。持续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设置模拟法庭、法律咨询室、法治主题展览厅、法律阅览室、宪法宣誓区五个主要功能区,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治教育学习渠道,截至目前基地共接待839人次。
高标准建设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印发《宝安区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方案》,落实各实体平台的选址及统一挂牌,组建由社区法律顾问等人员组成的社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志愿团队,推出全市首条专门针对企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热线,为辖区企业提供涉外法律、知识产权保护咨询服务,获学习强国平台报道推广。2022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处理法律咨询4718人次,受理案件5550宗,审核归档法律援助案件3609宗,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5亿元。进一步完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模式,将招标权、管理权限下放到街道,指导街道顺利完成新一期社区法律顾问招标工作。积极推进“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功能优化与培训宣传工作,协调做好“法i社区”接入“平安门户”联调工作,目前小程序已有活跃用户2767人,累计咨询2015人次,累计访问16169人次。2022年至今全区驻点社区律师到社区值班19320天次,共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服务24312件。成立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领导小组,打造“街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已为社区人民调解员、社区法律顾问、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举办公证法律事务知识讲座3场次,与6个股份合作公司签署《公证法律顾问合同》,提供上门办证、咨询、调解案件153件。2022年至今,宝安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14375件,服务群众14300多人次。
强化区律工委作用,指导做好区律工委班子换届工作,选出宝安区第十一届律协区律师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宝安区律师工作推进会、宝安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座谈会议、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中心主任会议,围绕宝安区律师行业发展进行讨论交流。深入开展无党员律师事务所“1+1+1+n”党建工作,组织召开无党员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推进会,由15家律所事务所党支部委派党建指导员对49家无在册党员律所进行指导。2022年全区律所党支部数量由31个增加至34个,党员人数从330人增至361人,增长率均超过10%;全区无党员律师事务所从49家减至40家,减幅超过20%。做好法律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申报审核工作,完成2021年资金申报审核并拨付经费442万元,2022年扶持资金总额预计为520万元,激励宝安律师行业良性发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工作指引》,成立宝安区公职律师服务团。组织召开宝安区公职律师工作会议,加强对公职律师的培训交流。开展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摸底调研,全面了解全区公职律师和法律服务人才的情况。
围绕“不发生社区矫正对象极端暴力案(事)件、不发生脱漏管事件、不发生重大负面舆情”的底线,从工作部署、安全隐患、管教措施、整改落实四个方面、27项重点督查内容开展自查排查,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和研判分析。对在矫对象实施分类管理,通过通讯联络、微信定位、信息化核查打卡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信息化监管。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对象,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给予惩处。做好**人员防疫工作,通过加强信息化监管与疫情防控教育、严格履行外出请假审批、暂停集体活动、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等方式,实现全区1119名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
二、2023年工作安排。
继续完善依法治区委牵头的法治调研工作机制,加强法治理论及实务研究
继续做好日常法制审查、法律顾问工作,重点为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强对政府合同的管理,探索建立对各部门、各街道政府合同的管理机制。
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室,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工作人员、法律顾问和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作用。建立由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及各调解能手组成的调解队伍,加强被复议单位与调解队伍的联动协作。
继续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清单、合规指引和合规指导案例。加快宝安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实施标准出台,并指导企业具体落地。做好宝安区企业合规成果总结会各项准备工作,向外推广企业合规建设“宝安经验”。
进一步完善优化区级“i调解”平台,争取实现全区纠纷“一站式”处置及大数据实时掌控分析。与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宝安区商事调解中心,推动宝安商事调解组织成立。
加强“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统筹,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积极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开展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建成一批高水平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升级完善法治广场等实体普法阵地,申报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
严格履行日常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处投诉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案件。继续加强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智慧社区矫正管控系统平台建设进程,推动各街道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
持续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工作,常态化开展业务指导及监督走访。深入推进涉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持续升级优化“法i社区”微信小程序各项功能并加大推广力度。继续推进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公证和“人民调解+赋强公证”工作,积极开发在线赋强公证业务系统。定期走访调解组织和调解协会进行公证业务指导,建立证调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优质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汇报(模板12篇)篇十二
20xx年在街道领导、司法所和社区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调解、无私奉献,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度人民调解个人总结如下: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兵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常用民事法律选编》,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日益多元化、广泛化、多样化的现实情形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自己的学习,要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觉得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正的高尚品德,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平等志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我们调解工作者要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二、工作方面。
20xx年1月,我从南山石场社区调到了南郊社区,环境变了,人员也变了。由于南郊社区的居民很少,大多数是老人和外来流动人口,冬季都回市里和老家过冬去了,十室九空。夏天人回来了,但大都是在种地和在建筑工地、砖厂打工,就剩十几户空巢老人,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社区调委会主任马云书记召集我们调解员开会,认真分析南郊社区的特殊情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得出:南郊社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一是居民吃水难的问题;二是危旧房拆迁的问题:三是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带领下,多次找供水方和居民沟通协调,现基本上保证了居民的生活用水。南郊社区有三个建筑工地,200多的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经常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到社区寻求帮助,我及时地受理他们的请求,到工地上找项目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积极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双方达成了协议,使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我是石河子市首席人民调解员,不能受南郊社区特殊工作环境所局限而忘了职责和使命,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到哪里去调解,我先后为八一社区、八二社区、南山石场社区调解了8起纠纷。这一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24起,其中书面成卷10起,口头调解6起,制止群体上访事件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三、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道德素养。
3、工作方面。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坚持调解原则。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对调解当事人,要热心、耐心、诚心的说服、劝导,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要及时回访、反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要在社区党组织、调委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