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通过自我评估和反思,我们可以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接下来是一些自查报告的写作指导和要点,以及一些建议和注意事项。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一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总结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认真贯彻新义街道关于“打非治违”的决策部署,我社区根据新义街道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社区实际,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为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领导,我社区成立了“打非治违”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兼主任高旺芝任组长,社区副主任任副组长,全面负责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成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认真抓好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实施、整治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电子屏等各种形式,广泛发动网格长,增强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居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各类安全隐患,积极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
我社区“打非治违”工作组对辖区范围内的违章搭建、人员密集场所、小区地下空间等重点领域开展了专项治理;对居住小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问题进行了重点打击和治理。对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占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完备,严厉打击,坚决整顿治理。切实解决了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了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我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生产无证的、三合一、五合一等状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找出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单位及个人提出了整改措施,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完善了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了各单位的规范化建设,从而构建了良好地社区生产环境,确保了生产安全。此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社区组织专项检查48次,发现安全隐患35条、人次90次,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行为,通过检查集中整治,有效的预防了事故发生的几率。
通过“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让辖区范围内门店、小区内居民更加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我社区工作组还定期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确保本社区范围内的“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二
xx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三
根据略政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四
为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我院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张北县卫健局、网信办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张北县医疗乱象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成立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我院的全面工作进行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行为,改善医疗市场秩序,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xx年6月6日14:00全面开展自查。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有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查有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4、查有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5、查有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查有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有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有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有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7、查有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组长:白占云。
副组长:司鑫泽。
成员:张雅璐、赵宏彪、宋国峰、龚春艳、陈晓霞、马小燕。
1、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2、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工作,严禁非卫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严禁超范围执业。
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院内从业人员管理和监督,保证依法执业。
1、我院无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2、无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无编制虚假病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行为。
3、无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
4、无发布虚假医疗广告行为。
5、无通过虚假宣传、体检等名义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无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卡等行为,无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的行为,无串换药品、虚记、多记药品及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无过度医疗、诱导医疗、违规收费等行为。
虽然此次检查我院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但一定要警钟长鸣、保持警惕,同时形成长效机制,防微杜渐!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五
根据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方案》精神及市局印发的《淮安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我县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涟水县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省市专项纠治部署会议后,我局迅速行动,向县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县领导批示,要求县统计局按照要求牵头开展整治工作。参照上级做法,我县成立了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明确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的通知》和《涟水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召开了专项纠治工作部署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布置。围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四个必查”内容,县局各科室、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1、关于权力干预的问题。
近年来,涟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多次以县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等形式,组织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等,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学习情况进行点评讲话。强调要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水平、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对发现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经自查,所有统计数据都坚持“先进库、再有数”的原则,均由各企业自主申报,我县未向企业下达目标,没有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通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问题,也没有发现相关部门以“调度”之名进行干预等问题。
2、关于数据寻租的问题。
近年来,县委每年成立“涟水县高质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县统计局主要领导是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统计部门被列为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的重点部门。涟水县委、县政府出台的《高质量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将统计造假列为高质量发展考核减分事项。为落实中央《意见》和省《实施意见》精神,明确提出:“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领导干部考核管理,积极推动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行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干部任职考察和考核的一项内容,在全县全面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理念。本次自查,未发现有违背统计法和《监督意见》精神的文件,也未发现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个体统计资料问题。未发现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存在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问题。
3、关于执法不严的问题。
2018年,从5月份开始对5家镇街、园区、9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实地核查,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2019年,先后对涟城街道、高沟镇、五港镇、薛行循环产业园、经济开发区开展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累计检查9个联网直报企业,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家企业(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0年,从8月开始分别对涟城街道、陈师街道、高沟镇、黄营镇、红窑镇、唐集镇、薛行化工园、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1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预估数据比实际数据多一点),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从4月开始分别对黄营镇、五港镇、成集镇、南集镇、薛行化工园、涟城街道、陈师街道、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其所辖的10家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场整改落实问题1个(企业会计对投资业务不熟悉,企业会计账务未及时汇总预估数据与实际数据相差较大),对企业会计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整改。2021年4月和8月,根据省局工作安排,我们先后分两批次对省局随机抽取的18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及时上报“江苏省统计依法行政管理系统”。四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12个镇(街道、园区)、39家联网直报单位,共现场落实整改问题3个。从自查情况看,没有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也不存在包庇纵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问题。
4、关于入退库的问题。
2021年,我县新增四上单位168家(工业48家、批零住餐64家,建筑业11家,房地产7家,服务业入库38家),退库73家(工业退库9家,建筑业2家,房地产10家,服务业40家,批零住餐12家)。进库企业均严格按照企业实际情况划分行业门类,由市局各专业处室组织人员到企业实地核查,申报企业有执照、有场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申报过程中所需的法人表、营业执照、利润表、纳税申报表、施工材料等由专人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资料实行返回修改或补充提供,待资料合格后协助申请入库,经自查没有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上报的现象。退库方面,主要原因是企业当年不达标准、停产破产或兼并重组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精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督促指导,坚决扛起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规范完善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数据审核机制,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
2、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各专业的年定报工作,县局统计人员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关联审核、重点审核、汇总审核。联合各专业科室不定期到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确保基层数据的准确性。持续开展代填代报、违规入库、瞒报漏报虚报等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着力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
3、加大协同配合。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线索依规依纪处理到位,努力实现纠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做好典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推进依法治统再上新台阶。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实际工作领域的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遏制统计数字腐败,切实推动依法统计,根据《市统计局关于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半年自查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自查,形成如下工作报告:一、自查方式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梳理问题。
三、
查出的问题(一)对《统计法》、统计制度的认知度低。干部、职工对统计工作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工作涉猎不多,导致对《统计法》、统计制度不熟悉,对其的重要意义认知不够。
(二)统计工作责任落实不明确,对统计工作重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在人口普查或是经济普查等重要工作开展,才引起重视,日常有关统计工作的统筹安排不多,未设立专门工作小组,未落实实际人员负责该项工作。
(三)统计调查工作不规范。对依法统计的认知低,导致统计工作往往是由统计对象按自己的理解统计信息,没有统一、规范的操作流程,导致统计数据不对口、不准确。加之,因为职能、人力的不足,统计组织方式的不规范、不严密,在调查制度实施程序方面产生了瑕疵。
(四)统计工作不够严谨,对统计的认识度不高。统计工作往往是安排了才实施,由于工作不熟知,有时发生调查方向、调查口径、调查对象不一致,不统一,认为统计就是反映趋势的,数据八九不离十就行了。因此,没有必要制定这么严谨的统计调查制度,更没有必要去严格执行,导致数据不准确,笼统,不能很好反映数据背后的实质问题,工作没有实效。
四、下一步工作(一)认真学习《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价、弄虚作假督查工作规定》。深刻领会,统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统计法》和国家规定内容,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伪造、篡改的法定义务。
(二)强化学习,提高对国家、省、州的统计制度知晓率。弄懂、弄通自己与统计工作的关系以及在统计中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明确统计工作,特别是规范统计工作,对上报时间、主体、规定内容等内容加以明确,扫清统计执法阻碍,提升统计调查制度执行的权威性。
(三)落实好统计工作。将统计调查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具体落实到“人”头,明确责任人员及工作人员。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七
为了认真贯彻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副园长为副组长,教研组、办公室和总务处为成员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方案》中的整治项目及内容,逐项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在12月25日,根据市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立即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副园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整改报告《集体用餐单位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2、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符合卫生标准及有关要求,设有独立的食品原料间、粗加工间、洗消间,预进间。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肉片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并与所有的食品原料供应商签订食品卫生协议书,保证其食品的质量。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八
xxx为进一步加强全队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根据省局《关于开展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xx党委针对本单位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xx党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我队实际情况进行了安排部署。xx党委书记专门负责主抓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xx纪委负责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切实把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xx党委组织召开由各支部书记、各部室、实体负责人参加的集中学习会,针对专项整治内容,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行认真对照,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在损坏单位形象的危害性,促使大家认真思考责任账、感情账,提高整治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一是党委书记以“第一责任人”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带领干部职工执行有关规定,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评批的有力武器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内容逐条逐项的进行对照自查,切实将自身问题查摆到位。
二是严格执行《xxxxxxx》等相关经费管理规定,从源头杜绝公款吃喝、送礼及奢侈行为的发生,未发现范围、超标准报销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
三是公布举报电话、邮箱、信箱,进一步加强广大干部和职工的监督检查。
根据各支部自查自纠情况汇总,xxx干部职工能够认真遵守和执行整治内容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约束自已,截止目前未发现关于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行为。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九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有效遏制统计造假行为发生,根据江西省统计局印发的《江西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赣统字[2022]61号)和上饶市统计局印发的《上饶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饶统字[2022]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立足防惩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综合采取全面自查排查、重点抽查检查、集中通报曝光等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多管齐下开展集中纠治,在短期内形成有效震慑效果,推动健全体制机制,巩固深化专项纠治成果。
区统计局、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
7月中旬,区统计局印发全区纠治实施方案;7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结合区统计局印发的全区纠治实施方案,细化各项任务安排,8月15日前完成自查,9月前完成整改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边梳理、边总结,于9月20日前向区统计局书面报告本地专项纠治情况报告;区统计局根据各地和区本级纠治情况,查漏补缺,汇总形成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于9月30前报市统计局。
对前期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全区要以专项纠治为契机,持续发力,将自查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机制,推动自查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围绕以下8个方面20项内容,对2017年以来的情况开展自查。
(一)。
1.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通过下达指标、提醒、打招呼等方式干预统计工作。
2.工信、发改、商务、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是否以“调度”之名行“干预”之实。
3.统计部门是否参与甚至主导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
4.园区、镇乡(街道)是否在“末梢”环节采用会议、微信、电话、发放补贴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
5.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将统计机构作为完成地方目标的责任单位。
6.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存在不重视统计工作问题。
7.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是否为了骗取荣誉、招商引资、地方排名干预统计数据。
8.地方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造假行为是否向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指标蔓延。
9.检查企业是否为了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10.统计违法案件执法过程是否存在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是否遗漏可疑线索,是否做到对线索的深挖细查。
11.是否按照《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严肃、全面、精准提出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是否出现避重就轻、建议失当的情况。
12.是否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是否严格对统计违法企业进行失信认定并公示。
13.是否按照要求推动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曝光。
14.检查入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
15.检查退库真实性。结合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核实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16.督察反馈的统计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彻底整改、责任追究是否全面到位。
17.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是否向本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统计督察等重要统计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本地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的直接核查和处理制度,是否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和《办法》提出统计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等。
18.《关于做好2022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赣统办字[2022]26号)要求的“重点指标”“重点领域”“入库退库”等检查任务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查清查实权力干预问题,是否存在执法不严问题。
19.是否存在选择性查询等“数据寻租”问题。
20.是否存在提交虚假凭证或证明企图掩盖权力干预问题。
区统计局将结合省、市统计局转交、入退库专项检查、数据核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渠道,统筹督察整改“回头看”相关工作,综合采取立案调查、直接核查方式真刀真枪查处当地涉嫌统计造假行为,迅速查清查实统计造假方式、统计数据失实程度和原因等违法事实。
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全面准确界定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类型和情节,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决不避重就轻、不抓小放大。对唆使统计部门弄虚作假的领导干部,将从重提出处分处理建议。对省、市统计局直接核查并移交的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开展立案调查并提出处分处理建议报省、市统计局审核。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按照规范的程序移送案件材料和处分处理建议,协助及时准确追究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责任。全面梳理近年来查办统计违法案件中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不到位情况,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沟通,积极稳妥提出办理意见,该纠正的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严肃纠正。
结合2022年度入库退库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适时开展重点抽查。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向党委政府反馈,请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有效措施,切实将问题纠治到位。
区统计局成立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小琴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法规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专项纠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
要立足本地统计工作实际,特别是近年来督察检查、数据核查发现的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自查自纠的方式方法,确保本地区专项纠治工作方案对症下药,为取得纠治成效打好基础。
要建立“五个一”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专项纠治工作。即:一张问题清单(附件2)、一本整改台账(附件3)、一叠销号表(附件4)、一些工作简报、一份情况报告。
8月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将本地发现的问题以问题清单的形式进行整理,并报区统计局。8月15日前,区统计局结合区本级问题清单和各地上报的清单,形成全区的问题清单,并上报市统计局。
8月15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根据本地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整改台帐,整改后再逐项向向统计局对账销号。8月25日前,区统计局根据全区的问题清单建立一本全区的整改台帐。对专项自查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明确阶段性整改目标,建立长效机制;对涉及责任追究的,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定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并公示,避免出现“宽、松、软”。
9月20日前,各镇乡(街道)、区直有关单位、茶亭经开区报送专项纠治情况报告。9月30日前,区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报送全区专项纠治情况报告。
国家统计局计划9至10月组建抽查组,结合各地自查情况,选取造假案件频发,处分处理不力,说情开脱责任,工作推进缓慢的地区,就组织领导不力、自查流于形式、纠治成效甚微等问题开展重点抽查。
统计局要将此次专项纠治工作作为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贯通协同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途径。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及时按程序移送专项纠治期间查处的统计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主动协助协调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书面告知责任追究情况。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分析当前统计造假的突出领域、重点区域、主要方式,查找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协助督促推动有关单位和部门举-反三,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制度机制。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
根据x民救助〔20xx〕19号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如下报告。
根据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该项工作。首先,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组,由党委书记梅聪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蔡静同志及纪委书记李杰同志任副组长,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乡督察组随时督查,对走过场,怕得罪人,工作不务实的将严格追责,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目前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推进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1.我乡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报”问题,推行了“阳光低保”。从20xx年1月至5月对全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村为单位逐户逐人排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纠正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做法。
2、设置监督机构,对不按规定评选,绚私舞弊者坚决查处,设置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对来电、来访、来信认真办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3通过不断的加强动态管理,解决好该享受的必须享受,不该享受的坚决不能享受这一问题。
通过为期5个月的清理,排查工作,目前我乡拟将取消农村低保6户6人、对该救助而未救助的5户6人进行增补。拟将取消城镇低保2户2人。(见附表名单)
我乡将坚持不懈长期深入开展该项活动,做到全面,彻底,工作上不留死角,不摆问题,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真正实现“阳光低保”。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一
每到一处,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关于《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情况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情况,对照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逐项梳理分析问题短板,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督导组强调,要深化新形势下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统计基层力量薄弱、统计保障能力不足、基层基础工作不规范等短板弱项问题,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取得实效。要提高政治站位,从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将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按照省、市局专项纠治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四个必查”、四项重点工作和“三个一批”,紧扣时间节点,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同时,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紧盯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纠治工作。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二
通过前一阶段的学习教育和深入思考,我个人对机关作风建设有了更深的理解,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现在对照工作实际,剖析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活动认识不到位。在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初期,片面地自我满足,自认为工作好、表现好,没有什么问题需要自查自纠。同时觉得自己虽有缺点,但问题不大,都是小毛病,对机关作风建设缺乏危机感和责任感,认识上存有偏差,态度不够明确。
2、创新意识不强。没有针对实际情况,主动地去寻找出路,想办法,解难题,因此,工作上没有大的进步。
3、业务知识不精。表现在:对待工作有时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不注重知识的学习,等到实际工作中遇到了才去学习,缺乏自主学习意识,上进心不强。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照搬照抄、应付了事,只讲求时间,不讲求效率。在工作中遇到繁琐、复杂的事情,有时会采取逃避的方法,认为“船到桥头自然直”,不力求寻找对策,缺乏刻苦钻研的精神。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但更主要的
还是自身主观因素造成的。在这段时间,结合理论学习,我对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也多次进行认真反思,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与危害,从主观上查找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治学习不够,理论功底浅薄。平时只满足于读书、看报,参加单位集中组织的学习多,自学少,对重要理论、思想知识没有深刻地领会,钻研不够,联系实际不够,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的指导作用,只是为了学习而学习,使学习变得形式化、教条化,因而不能准确把握形势。
3、工作方法简单,只安于表面。认为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就可以了,处理事情方法比较简单,没有创新精神,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有时把工作作为负担,未注意到工作方法的完善会给自己的工作带来动力。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三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sap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四
围绕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总要求,针对执行不力、决策失误、缺乏担当、服务缺位、行为失范等为官不为情形,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突出宣传动员、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主要环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廉洁高效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力推进现代民政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窗口单位的一般干部可参照执行。
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注重思想教育与组织处理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责任追究与完善机制相结合。
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局和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导致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内政治民主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闹不团结,影响班子功能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等问题。
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正确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影响和妨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监管等重点任务,不按规定和要求落实,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致使工作严重滞后,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的;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批示件等不受理、不办理或未按规定期限答复,对上级机关、巡视(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力,导致问题重复出现、没有明显改观,甚至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和其它社会事务管理政策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等问题的。
3.服务缺位。重点整治:不执行或者不正确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工作中态度生硬、语言不文明,故意刁难或以简单粗暴方式对待服务对象,对群众来信来访不理不睬,不按规定办理,造成群众长期上访或因工作失职、作风粗暴,造成重大信访事件和信访积案的;漠视群众诉求,在群众遭遇困难或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或在社会福利事业、社区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救助、双拥优抚、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4.缺乏担当。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认真履职,工作中畏首畏尾,局领导分管的工作、各科室或各直属单位所负责的工作打不开局面,被动落后的;对负责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下属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影响社会稳定的。
5.推诿扯皮。重点整治: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凡事光应承,迟迟不落实,总找理由拖;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遇到矛盾绕着走,碰到困难往回走,出现难题就上交;有风险不敢干,有难度不愿干,没先例的不肯干;干不成事找借口,只讲客观条件,不讲主观原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取舍裁剪等问题。
6.慵懒无为。重点整治:工作人员思想不求上进、精神不振,业务上能力不强、又不加强学习,工作上得过且过、出工不出力,办事不用心、工作不负责等问题。
7.行为失范。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久拖不决等问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做表面文章、不求实效等问题。
8.效率低下。重点整治: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复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在为民政对象服务过程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大局意识不强,工作不主动、办事拖拉,效率低下,无正当理由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或者不作为、故意回避矛盾和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9.纪律松弛。重点整治:工作人员组织纪律涣散、不守规章、不听指挥、散布谣言、搬弄是非、目无法纪、制造事端;工作纪律松弛,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或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工作时间上网购物、炒股、聊天、下棋、玩游戏、看影视作品,出入休闲健身娱乐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十不准规定等问题。
10.顶风违纪。重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扬州市委20条实施意见和高邮市委15条实施意见等精神,言行不当,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超面积使用办公场所,利用自建培训中心或单位食堂公款大吃大喝,休闲娱乐、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出入私人会所,以接待等为名修建楼堂馆所等问题。
11.索拿卡要。重点整治:违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规定,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违反财经纪律,谋取小团体利益,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直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挤占、挪用、截留惠民资金等问题。
12.权钱交易。重点整治: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强迫管理服务对象、直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借婚丧喜庆、年节敛财;暗箱操作、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工作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上旬)。
1.动员部署。及时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扬州市委主要领导关于三严三实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高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表彰暨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大会会议精神,学习《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和《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知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参与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时限:7月上旬。
2.宣传教育。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月度工作例会集中学、个人自学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报正反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自觉履职尽责。在高邮民政网上开设专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和活动推进情况,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二)自查整改阶段(7月中旬至8月底)。
1.查摆问题。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对照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照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填报《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附后)。查摆问题过程中,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要客观真实,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各科室、相关单位要对所管辖条块开展一次走访活动,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务服务等方面影响发展环境的问题。完成时限:7月底前。
2.整改承诺。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汇总,列出问题清单,并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的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新提任干部关爱告知、干部双向约谈等制度,正常开展谈心谈话。完成时限:8月底前。
3.受理投诉。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投诉,切实做好对服务对象投诉问题处理情况的回访工作。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三)监督检查阶段(9月上旬至10月底)。
1.全面督查。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局纪检组、相关科室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也要对本科室、本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完成时限:10月底前。
2.明查暗访。局纪检组、相关科室通过受理举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完成时限:贯穿各阶段。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
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研判机制,完善干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等制度,多渠道近距离接触干部,考实看准干部,选好用好干部。局纪检组、相关科室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和漏洞。尤其是要结合局机关和各直属单位的实际,依法依规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工作制度,将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与年度考核、工资晋级、人员聘任等制度挂钩,与推进本单位履行职责、工作落实结合起来,对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推进、重要任务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等,要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建立相关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落实,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见人见事、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抓好作风建设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项目之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抓好落实,带头开展自查自纠。
(二)强化监督。监察室和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实施基层党建一把手工程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高邮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试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有违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三)精心组织。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强化协调沟通,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纪检组对全系统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作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同步推进本科室、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优质统计造假专项整治自查报告(通用15篇)篇十五
对照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摆自身问题,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把贯彻不到位、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作为治理重点,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推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党支部、各科室原原本本学习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八项要求,市委效能风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内涵和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意义,从小处着手,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推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向深入开展。
坚持把思想教育、检查整改、责任追究、完善机制贯穿始终,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整治三个步骤进行。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领导同志带头自我查摆,以科室为单位集体讨论,结合各自职责,采取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摆问题,形成全局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针对查摆结果研究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整改到位。
领导小组督促全体人员按照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加强内部监管,严肃纪律,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形成了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效果。对新、续建项目实行一一二三动态跟踪服务管理制度,即:每月一统计、一分析;根据项目建设进展要素每两个月赴县区和项目实施地进行一次实地调研,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情况;每季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和重大招商项目进行重点督察,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座谈交流,认真听取企业在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存在的问题和对招商引资、营造环境方面的意见及建议,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形成高质量的书面分析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成效。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效能办的要求,我局严格实行干部请销假制度、上下班签到、中途查岗制度,坚持经常性地进行作风纪律教育,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杜绝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松懈现象。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内强能力素质、外树良好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建设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富有活力、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领导班子和遵纪守法、纪律严明、务实高效的招商队伍。
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聚合力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党员干部能力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强化服务意识,助力招商引资企业发展,坚决杜绝乱作为、不作为问题的发生。切实做到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家的事来办,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努力为企业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做好对日常来访投资商的接待服务,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承诺服务制,从政策咨询、证照办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减少了办事环节,给每一位投资商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对外来投资企业建档管理,规范完善外来投资企业档案400多户,纳入经常化服务,随时深入到企业了解运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服务。
我局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各项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树立了全局干部勤政意识、服务意识,自觉遵守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的行为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密切了群众联系,也有力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的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干部职工队伍思想作风教育需加强;。
二是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能力建设需强化;。
三是监督检查工作仍需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管理。严格贯彻八项规定,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要坚持以人为本,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执行单位考勤制度,带头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严格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形成长效机制。通过认真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一套廉政、高效、科学的管理体系,形成一整套的长效管理制度和机制,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