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自己在某个领域、某个经历中的感受和领悟的总结。在下面的范文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人对同一经验的不同理解和感受,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些思考的角度。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一
导语:这是在药事管理法规辅导中关于食品进出口的相关内容,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六十二条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的食品应当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合格后,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第六十三条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六十四条境外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对我国境内造成影响,或者在进口食品中发现严重食品安全问题的,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及时采取风险预警或者控制措施,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农业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接到通报的部门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六十五条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向我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定期公布已经备案的出口商、代理商和已经注册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六十六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第六十七条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第六十八条出口的食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抽检,海关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通关证明放行。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和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
第六十九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收集、汇总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建立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誉记录,并予以公布。对有不良记录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其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二
在现代社会,行政管理对于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为了提高公务员的行政管理能力和素质,我所在的部门组织了一次行政管理法规培训。在这次培训中,我深感到学习行政管理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实际,逐渐领悟到了行政管理法规背后的深刻道理。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行政管理法规的学习让我对法律意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以往的工作中,我常常因为不了解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出现偏离方向或违法违规的行为。然而,通过这次培训,我接触到了大量的行政管理法规,并深入了解了其中的关键内容和要求。我明白了只有与时俱进、守法合规,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作为一名公务员,只有具备法律意识并严格按照法律行使权力,才能避免违法行为并真正服务于人民。
其次,通过这次培训,我对行政管理的运作机制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课堂上,我学习了行政管理的基本原理和核心价值观,了解了行政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我认识到,行政管理的目的是要推动社会进步和保障公平正义,而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规则和程序,不能滥用和任性。只有行政管理规范和科学,才能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此外,我还了解了行政管理中诸如公平、公正、透明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涵和实践要求。这让我深刻认识到,行政管理不仅仅是一种行为,更是一种信仰和追求,只有真正树立正确的理念和思想,才能做到公正廉洁、高效便民,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然后,我通过这次培训,加深了对行政法规实施的方法和手段的认识。行政法规的实施是保证行政管理有效执行的关键环节,也是保证法规合法合规的重要保障。在培训中,我们学习了各种各样的行政法规实施方法和手段,如公告、通知、命令、规章等。通过了解这些实施方法和手段,我了解到不同的法规适用于不同的场合和问题,掌握了合理和有效地实施行政法规的技巧和要求。这让我对日常工作中的行政管理更加得心应手,并能够更好地运用法规去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我也意识到自己的不足并得到了有效的纠正。在培训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法律意识和行政管理方法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有时候,我在工作中过于注重实际问题而忽视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导致了一些工作上的不当行为。在培训班上,我跟老师和同学们互动交流,向他们请教了一些存在的问题,并从他们的经验中获得了很大的启发和帮助。我深感法律是需要不断学习的,只有时刻保持谦虚和开放的心态,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和进步。
总的来说,这次行政管理法规培训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和体会。通过学习行政管理法规,我对法律意识和行政管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了解了行政管理的运作机制,掌握了行政法规实施的方法和手段。同时,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并从他人身上获得了启发和帮助。通过这次培训,我相信我会更好地运用行政管理法规,为人民服务,为国家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三
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对于学生而言,手机的使用可能带来许多负面影响,如分散注意力、课堂纪律失控等。为了维护校园秩序和促进学生良好学习环境,许多学校开始制定学生手机管理法规。我所在的学校也针对学生手机管理进行了具体规定。以下是我对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制定是为了维护学习环境。学校是为了学生学习提供良好的环境,而手机的过度使用往往对学生的学习产生负面影响。例如,上课时使用手机会分散注意力,无法专注于老师的讲解,影响学习成绩。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出台让学生意识到合理使用手机的重要性,为学校营造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
其次,学校的手机管理法规能够培养学生自律的品质。学生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在学校培养出良好的行为习惯,手机管理的严格执行能够让学生明确什么时候可以使用手机,什么时候应该将手机放置在指定区域。通过执行手机管理,学校让学生自主选择,自觉自愿地遵守手机管理规定,培养了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律的品质。
再次,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制定能够促进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交流。校园是学生成长的摇篮,家长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手机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了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渠道。学校通过家长的配合,实现与学生手机使用的有效管理。在此过程中,学生与家长之间可以更加紧密地沟通,促进了学校与家庭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
此外,学生手机管理法规还有助于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能力。手机在现代社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熟练应用手机的技能对学生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制定能够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合理安排时间,平衡学习与娱乐。通过培养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能力,学校为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奠定了基础。
最后,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出台需要学生和家长的积极参与。学生手机管理的落实需要学生自身的自觉遵守和家长的监督配合。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对于学生手机行为的共识,才能够更好地实施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维护校园秩序的同时,促进学生良好的成长。
综上所述,学校的手机管理法规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学生通过执行手机管理法规,不仅维护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培养了自律的品质,还促进了家校间的交流和学生正确使用手机的能力培养。然而,我们仍需不断完善手机管理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学校教育的目标,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四
项目管理法规是指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所需要遵守的各种规定和规则,它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法律基础。在本次学习中,我了解了一系列的项目管理法规,深感其对项目成功的重要性。以下是我对项目管理法规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认识到法规的重要性。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法规是约束和规范项目活动的基本准则。只有遵守相关法规,才能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从而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例如,我了解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规,确保项目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因违反法规而导致项目的纠纷。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深刻认识到法规对项目的重要性,项目管理者应牢记法规意识,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
其次,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了解到不同行业的法规差异。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不同行业、不同国家对项目管理的法规要求是有差异的。比如,在建设项目中,要遵守的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而在信息技术项目中,则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了解并掌握不同行业的法规要求,是项目管理者正确处理项目问题的基础。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深入了解了不同行业法规的差异,从而更好地应对各类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认识到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项目管理领域相关法规不断出台和修改,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项目管理的需求。例如,我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就在2019年进行了修订。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要求项目管理者要保持敏感和学习的态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法规要求,确保项目的执法合规。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认识到法规的时效性和差异性,明确了学习不断更新法规的重要性。
第四,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明确了项目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在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管理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例如,我了解到项目管理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负责项目的安全管理,并根据要求制定项目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工作人员和外部人员的生命安全。项目管理者还应负责项目的质量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明确了作为项目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了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最后,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认识到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项目管理不仅仅是项目经理一个人的责任,而是需要全员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时,我了解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涉及到各个部门和工作人员,比如招投标环节需要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参与,工程施工环节需要工程师和工人的参与等。只有全员积极参与项目管理工作,并遵守相关法规,才能确保项目的高效进行。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认识到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从而更好地促进了团队的协作和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项目管理法规学习让我深刻认识到法规的重要性,了解到不同行业的法规差异,认识到法规的不断更新和完善,明确了项目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全员参与项目管理的重要性。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在项目管理中的法规意识提升,能更好地运用法规指导项目实施,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和管理效能。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五
近年来,项目管理在各个行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作为一名项目经理,学习项目管理法规以及相应的知识体系,对于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项目风险是至关重要的。在我近期的学习中,不仅加深了我对项目管理法规的了解,更为我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指导。以下是我对项目管理法规学习的心得体会。
首先,学习项目管理法规加强了我对项目管理的认识。在很多项目中,很容易出现扩大项目规模、时间延误、成本超支等问题。而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有助于我了解项目的基本流程和要求,帮助我在项目的规划和执行过程中更加注重细节,避免出现不可预测的风险。例如,在学习项目范围管理的法规时,我明白了项目范围的定义和边界,并且了解了如何同客户和团队进行有效的沟通,以确保项目的范围得到明确定义,避免出现项目目标不明确的情况。
其次,学习项目管理法规增强了我的组织能力。在一个项目中,需要协调和管理多个不同的资源,如人力、物力、财力等,这对于一个项目经理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而学习项目管理法规使我更加了解如何合理地调度资源,做出决策,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在学习项目资源管理的法规时,我学会了如何细化资源需求,预测项目的资源需求,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从而保证项目所需的资源得以及时供应,避免了项目因资源断层而产生的问题。
第三,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提高了我对风险管理的意识。每个项目都存在一定的风险,而学习项目管理法规可以帮助我更加系统地认识和评估项目的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例如,在学习项目质量管理的法规时,我明白了项目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了解了如何制定项目质量计划、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监控和改进项目的质量。通过合理的质量管理措施,我能够及时识别和处理潜在的风险,确保项目按照计划的质量要求进行。
第四,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提升了我的沟通能力。项目管理往往需要与各个相关方进行频繁的沟通,包括项目成员、客户、上级领导等。了解项目管理法规有助于我更好地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提高沟通效果。例如,在学习项目沟通管理的法规时,我学会了如何制定沟通计划、明确沟通方式、选择合适的沟通工具,并及时发布项目信息,确保相关方了解项目进展和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良好的沟通,我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最后,学习项目管理法规使我更加注重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项目管理法规的学习不仅使我掌握了具体的操作方法,更重要的是让我明白了项目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规则。在项目管理中,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操作能够降低项目的风险,提高项目的成功率。例如,在学习项目合同管理的法规时,我了解到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明确了合同的各项要素和规定,并了解了如何合理地制定和执行合同,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之,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是我作为项目经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学习项目管理法规,我加强了对项目管理的认识,提高了组织能力和风险管理意识,增强了沟通能力,注重了项目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学习的心得体会为指导,不断提升自己的项目管理能力,更好地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六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学生来说,手机更是必不可少的学习和交流工具。然而,由于手机的便捷性和吸引力,很多学生往往无法自控地沉迷于手机,让手机成为他们学习和生活的负担。为了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手机,学校制定了学生手机管理法规,从而引发了我对于该规定的思考和体会。
对于学生来说,学生手机管理法规是他们学习和生活中的一道红线。它不仅规定了学生在课堂上不得使用手机,还明确了手机在学校的使用时段。以前,我经常会在课堂上偷偷玩手机,导致自己对于课堂内容无法集中注意力。而现在,由于学校的严格规定,我不敢再拿手机出来玩耍了。在课堂上,我扔下手机,认真听讲,做好笔记,提高了自己的学习效率。
学生手机管理法规还规定了学生在学校的使用时段。在学校,我们只能在午饭时间和放学后使用手机。这样的规定使得我学会了更好地安排时间。在上课期间,我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不会被手机的干扰分心。而在放学后,我可以安心地使用手机来解压和娱乐。这样的时间安排既不影响了学习,也满足了我对于手机的使用需求。
学生手机管理法规不仅教会了我们如何规范使用手机,还教会了我们控制自己的欲望和放慢节奏的重要性。在规定的时段以外,我经常会迫不及待地想要用手机玩游戏或者浏览社交媒体。然而,坚守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同时,我也慢慢地学会了控制住自己的欲望。我明白,及时关注手机游戏和社交媒体固然有趣,但它们不能代替我与亲友的真实交流和学业的努力。只有放慢节奏,专注当下,才能更好地享受生活的乐趣。
学生手机管理法规还有效地减少了手机对于学生学习和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过度使用手机不仅容易导致学生对学习的注意力分散,影响学业成绩,而且还会对学生的眼睛和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学校的手机管理法规提醒我要保护好自己的健康,通过合理使用手机来辅助学习。我开始逐渐明白,合理使用手机,并不仅仅是遵守学校规定,更是对自己学业成绩和身心健康的负责。
在学生手机管理法规的引导下,我逐渐明白了手机在当代学生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明白了不能沉迷于手机的危害。通过严格遵守手机管理法规,我学会了更好地规划时间,专注学习,控制欲望和关注身心健康。这些体会不仅让我在学习上有了进步,还让我在生活中更加充实和健康。相信如果每个学生都能认真遵守和体会手机管理法规,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会变得更加有序和有意义。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七
1.《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与《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对《药品管理法》的这些规定,在《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发(1990)29号文和国发(1994)53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第14号文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在贯彻落实这些法规、文件的措施中,除了对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的条件不断补充提高外,还进一步完善了发证制度,明确规定了发证部门、发证程序及管理办法。其发证部门、发证程序的有关管理规定为: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国家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分别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未经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发《营业执照》。
申请从事药品零售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由自治州、市或者县人民政府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用药的需求和药品零售网点规划进行审查,经审查同意,发给《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并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持证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规定的,可由发证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或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收回证照。
2.《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实行有效期限管理制度和年检制度《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仍经营药品的,持证单位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第一次申请程序相同。《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也采取相同的验证制度。
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证、照年检审查、换证工作由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经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零售企业的年检审查、换证工作由企业所在地的自治州、市或者县的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国家药品生产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换发《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实施监督,对换发证照过程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有权责令其及时纠正或组织复核。在换发证照检查时,对达不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标准的申请企业,限期改正,经再次检查仍达不到标准的,不予换发证照。
持证企业在证照有效期内,需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地址的,要按换证程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换证工作的变革8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管办[]242号文件“关于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工作安排的通知”中,在“换证范围”项下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启用新版《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取代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国家中药管理局、卫生部及内贸部门印制的《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凡在193月底之前持有“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均需按本通知规定,申请换发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新版《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持有的上述“两证”,在核发新的《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后自行作废。
这项变革及换证工作,对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改变药品经营企业过多过滥的现状,提高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将起推动作用。
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自1999年8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这是我国制定、颁布的第一部专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整顿治理药品流通渠道的行政规章。
《办法》是药品市场治理整顿的法律依据。多年来,药品市场的治理整顿一直是药品监督管理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药品流通领域出现的许多新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一方面急需用法律手段进行是非的界定,以对违法活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提供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必须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依法规范和治理整顿药品流通秩序。《办法》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办法》紧密围绕药品的生产销售、药品经营和采购这一主线,本着“管事与管人”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针对药品流通渠道问题、变相无证经营问题、“借行医卖药”问题、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等作了规定。
1.药品流通渠道问题药品流动渠道的混乱,是造成药品市场混乱的直接原因之一,也是非法药品市场得以生存的主要原因之一。所以,必须对药品的流通渠道依法进行规范,这是整治药品市场能否取得实效的一个重要因素。
2.变相无证经营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导致药品市场混乱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违法经营问题严重。一些违法经营往往打着合法的旗号,其实质是变相的无证经营。所以,《办法》对现实中出现的种种表现进行了分析,认定了十几种实质是无证经营的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
3.城镇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借行医卖药”问题这个问题在某些地区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其实质也属于无证经营。它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药品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办法》对这一问题重新做了政策调整。
4.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问题总结前几年治理整顿的经验,最大的欠缺之一就是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滞后,许多问题只有文件依据,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影响了执法的力度。在《办法》的罚则中,明确规定了违反本《办法》的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
《办法》将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最主要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之一。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规章的规定办事,严禁随意执法、越权执法;实施行政处罚,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这是保证准确、公正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办法》的颁布实施,对改变在依法监督管理药品流通过程中实施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的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是近期规范药品流通渠道、治理整顿药品市场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之一,它必将对推动药品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向纵深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在全国实行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被冲破,在全国医药商品经营管理中的三级批发体制已渐被直销、代理、连锁等新经销形式所代替,因此也必然带来一系列管理上的新问题,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八
中药事业的发展,必须依靠科技进步。中药科学研究的内容除了包括新药研究、药剂学研究等技术开发研究方面内容,又有自身的内容,即中药材研究、中药炮制学研究、中成药质量标准的研究、中药基本理论的研究等,研究的内容十分广泛。它要求中药科学研究既要运用科学研究的一般原理和方法,又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手段和传统的中医药理论体系。因此,在科研管理中,片面强调某一方面在科研中的作用,都会阻碍中药事业的发展,只强调传统理论,会影响中药科技水平的提高;反之,只强调科学技术手段或没有认识到中药区别于一般植物药的特点,则使研究的药物失去中医药的特色。这应当引起中医药科学管理者的重视。
中药教育管理。
我们所说的中药教育管理,主要是指国家对中药教育的管理。中药人才是中药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任务的承担者和执行者,是开展中药学技术工作的主力,是贯彻执行中药管理法规的支柱;是医生和患者正确使用中药的指导者和咨询者,是中药事业的管理骨干。合理的知识结构是中药专业人员胜任上述工作的基础。中药人才的培养既同于又区别于其他药学人才的培养。相同的是,两者都需要有较为坚实的化学、生物学、数学、物理学等基础知识和药剂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事管理学等专业知识;不同的是,中药人才还应具备有关中药学科的知识和较扎实的中医药基本理论。这是中药人才培养的显著特点。它要求中医药院校在中药人才培养的目标制定上,在课程设置、实验课设置比例等问题上,进行科学管理,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人才知识结构。国家教育管理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中药类人才的培养,要适应中医药事业对各类中药人才的多向性需求,明确中药类专业教育必须为中医药全行业服务的方向。高度重视中医药管理人才的培养,努力造就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才,逐步建成一支与实现中医药全面发展相适应的职业化中医药管理队伍。加强中医药外向型人才的培养,促进中医药对外教育的发展,为中医药走向世界作出贡献。中医药职业教育应主要为农村和中药产业培养实用人才。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九
我国的药品监督员分为四级: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县级。
国家药品监督员应在副主任药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的药学技术人员中选聘,由国家药品监督主管部门聘任并颁发证书,在全国范围内行使职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药品监督员应在主管药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和专业管理水平的药学技术人员中选聘,在本辖区内行使职权。
地(市)及县级药品监督员应在药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和从事药学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一定药学知识和实践经验的药学技术人员中选聘,在本辖区内行使职权。
药品监督员分专职与兼职两种,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
药品监督员的职权。
1.各级药品监督员按照《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在本辖区内履行职权。对药品生产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经营企业(含中外合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抽验。
2.参加对新建或改建的药品生产企业(含生产车间及中外合资企业)、经营企业(含中外合营企业)和医疗单位制剂室的检查、验收。
3.对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出售的药材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出售伪劣药材等违法案件。
4.对进口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抽验。
5.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抽验。
6.对药品的包装、商标和广告进行监督、检查。
7.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令进行工作。
8.药品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询问情况,查阅证书及原始记录等有关资料,必要时可按规定凭证无偿抽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和隐瞒。
9.药品监督员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有关药品管理法规的任何单位,有权作出暂停生产、暂停销售、暂停使用的决定,并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10.药品监督员可以越级报告有关药品的问题。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十
药品是人类与疾病斗争的重要武器,药品有防病治病的积极作用,但使用和管理不当又会引起药物中毒或药源性疾病等。要做到合理用药需要有医药专业知识的医师、药师的指导,目前生产、经营的药品大多数都在医院以处方药的形式使用。因此医院是药品使用的主要部门,医院药事管理是整个药事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医院药事管理,又称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传统的医院药事管理主要是指采购、贮存、分发药品的管理,自配制剂的管理,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等,即对物的管理。随着现代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医院药事管理的重心,也从对“物”的管理,逐步转变为重视“人”用药的管理,即以对患者合理用药为中心的系统药事管理。
和药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均须实施规范化一样,国外也开始对药品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199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在日本东京召开药学国际会议,向世界各国政府推荐了“优良药房工作规范”(goodpharmacypractice,简称gpp)。在药品使用各个环节上均要实施规范化管理,而且强调药学要面向社会拓展服务内容,是21世纪医院药事管理的努力方向。
医院药事管理的内容。
医院药事管理是由若干互相联系、又有区别、互相制约的部门管理和专业管理构成的一个整体。医院药事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管理医院药剂科(部、处)的组织体制、人员配备和各类人员的职责等。
2.药品供应管理药品采购、贮存、供应等。
3.调剂业务管理药品从医院转移给患者,是药品使用的重要环节。
4.自配制剂管理按制剂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5.药品质量和监督管理包括药品检验、合理用药和特殊管理药品作用的监督管理。
6.临床药学业务管理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合理性的评价和管理。
7.药物信息管理为医护人员和患者提供用药咨询。
8.其他科研管理、经济管理、各类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等。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十一
近期,我参加了一次行政管理法规培训课程,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行政管理法规对于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在这次培训中,我收获颇丰,不仅对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掌握了一些实用的工作技巧。下面我将从课程内容、学习方法、实践应用、团队合作以及个人成长这五个方面展开,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课程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了行政管理法规的核心知识点。课程内容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通过培训,我了解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法律法规是国家行政管理的依据,而内部规章制度是组织机构的日常运作规范。这些知识的掌握对于提高行政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学习方法的改变也是我在培训中的重要收获。以往我在学习法规时往往只是机械地记住其中的条文,并不能真正理解其背后的精神和目的。通过这次培训,我学会了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分析具体案例来深化对法规的理解。培训中的互动讨论和小组作业,更是让我从单向接受转变为主动思考,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和深度。
第三,实践应用是我在培训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在课堂上,我们不仅学习法规的理论知识,还进行了实际操作,例如模拟行政审批流程。这样的实践让我更好地理解了法规的实施过程和注意事项,并培养了我处理具体问题的能力。此外,培训还提供了丰富的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法,让我能够更好地将法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与此同时,团队合作也是这次培训的一大亮点。在小组讨论和合作中,我与来自不同单位和领域的同事们进行了深入交流,从中了解到了其他单位行政管理的经验和问题。这种跨部门、跨行业的交流让我受益匪浅,扩大了我的工作视野。在团队合作中,我也学会了倾听和包容,更加注重团队的整体目标,增强了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最后,个人成长是我感受最深的一点。在培训中,我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我相信只有具备丰富的法规知识和良好的行政管理能力,才能更好地为组织和社会做出贡献。这次培训不仅让我提高了自己的综合素质,也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这次行政管理法规培训不仅加深了我对法规的理解和应用,也提升了我的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通过这次学习,我意识到行政管理法规的重要性,也明确了自己今后在行政工作中的方向。我相信只有不断学习和实践,才能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各种挑战,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十二
药事管理与法规是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它融合了药学、管理科学、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等科学知识,是执业药师必备知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本要求】。
1.掌握我国现行的重要的药品管理方面的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熟悉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掌握和熟悉药事管理的基本内容,依法执业。
2.具备运用药事管理与法规的基本知识和有关规定分析和解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习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应遵循“后法”废“前法”的原则。每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前,国家颁布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如纳入考试范围,以当年国家主管部门的通知为准。
【考试内容】。
5.药品经营管理。
我国医药商业。
药品经营企业的管理。
医药商品经营质量管理。
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
药品进出口管理。
6.医院药事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概述。
医院药剂科的作用、任务和组织机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处方和调剂管理。
制剂和药品检验管理。
临床药学。
7.中药管理。
中药的概念与作用。
中药管理的规定。
中药产业现代化。
8.药品知识产权保护。
医药知识产权概述。
医药专利保护。
药品行政保护。
药品商标保护。
二、法律、法规、规章。
(要求掌握1~28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立法宗旨。
主要内容。
法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
处罚。
3.新药审批办法。
新药的概念和范围。
新药的分类。
新药的临床前研究。
新药的临床研究。
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新药的质量标准。
4.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
新药的保护。
新药保护的撤销。
新药的技术转让及基本要求。
麻醉药品的概念、类别。
麻醉药品的种植和生产。
麻醉药品的供应。
麻醉药品的运输。
麻醉药品的进出口。
麻醉药品的使用。
罚则。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十三
a型题:
第1题药事管理的依据是。
a.法律、法规。
b.宪法。
c.相关的管理制度。
d.宪法和法律。
e.相关的各种措施。
第2题对于药品价格变化不会明显影响公众对药品需求,西方经济学称为。
a.缺乏需求价格固定性。
b.缺乏需求价格韧性。
c.缺乏需求价格弹性。
d.缺乏需求价格波动性。
e.缺乏需求价格稳定性。
第3题药品质量标准中各种限度的规定应。
a.密切结合实际,保证药品在各种环节中不发生变化。
b.能保障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实施gmp。
c.能保证药品储存和销售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实施gmp。
d.能保证在各个流通环节中的质量,使公民用药安全。
e.密切结合实际,要能保证药品在生产、储存、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第4题药品监督管理必须正确处理方法性原则中的矛盾关系,否则将。
a.因方法失误背离目的性、方针性和限制性原则。
b.因方法不当而达不到其目的性、方针性和限制性原则。
c.因方法得当而使其目的性、方针性和限制性原则得不到展现。
d.因方法得当从而背离目的性、方针性和限制性原则。
e.因方法问题而展现其目的性、方针性和限制性原则。
第5题药品注册管理是指。
a.法定的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事后管理的模式。
b.法定的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前置性药品管理制度。
c.法定的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法定制度。
d.法定的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制度。
e.法定的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强制性制度。
第6题药品的每个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必须。
a.按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说明书。
b.按规定印有标签和相应标识。
c.按规定贴有标签和应有的标识。
d.按规定附说明书和相关的标识。
e.按规定夹带相关标识并附说明书。
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b.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c.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8题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
a.医药期刊上从未发表过的不良反应。
b.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c.药品申报资料未有上报的不良反应。
d.药品使用说明书或有关文献资料上未收载的不良反应。
e.药品批件中未含有的不良反应。
第9题药品批发企业对所经营的药品质量有着直接影响的环节是。
a.药品采购、供应、运输、批发行为。
b.药品采购、仓储、运输行为。
c.药品采购、供应、运输、使用行为。
d.药品采购、仓储、养护、使用行为。
e.药品采购、仓储、运输、批发销售行为。
第10题执业药师管理的必要性体现在。
a.对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特殊管理。
b.只有通过法律对其资格执行行为予以严格、有效的管制,才能保证执业行为规范。
c.对关系公众健康安全用药的执业药师特殊职业的管理。
d.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药师执业的准入控制管理。
e.其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对患者的健康造成的损失太大。
第11题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的是。
a.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b.药品价格报告制度。
c.药品价格定期报告制度。
d.药品价格逐级报告制度。
e.药品价格定期检查制度。
第12题负责确定在审查后的定点资格医疗机构单位的是。
a.统筹地区卫生行政部门。
b.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c.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
d.统筹地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参保人员。
第13题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管理方式是。
a.通过制定单病种最高付费来管理。
b.通过制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管理。
c.通过控制药品价格来管理。
d.通过控制医生用药行为来管理。
e.通过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处方集来管理。
第14题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应当是。
a.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的。
b.临床急需而市场上供应不足的品种,并经省级卫生部门批准的。
c.本单位临床和科研需要而市场上无供应或供应不足的品种。
d.本单位科研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经省级卫生部门批准。
e.本单位临床和科研急需而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并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的。
第15题可以设点并销售经批准的非处方药的城乡集贸市场是。
a.少数民族地区的城乡集贸市场。
b.交通不便的城乡集贸市场。
c.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城乡集贸市场。
d.没有药品零售企业的边远山区。
e.边远的山区,但有极少的药品零售企业。
第16题发布药品广告必须经。
a.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b.企业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c.广告发布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d.广告发布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给予文号。
e.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
第17题以下按劣药处理的是。
a.超过有效期的。
b.变质的。
c.被污染的。
d.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e.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
第18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是。
a.从事生产假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b.从事生产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c.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d.从事销售、使用假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e.从事销售、使用劣药,其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b.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c.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d.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20题以下属于不准零售的药品是。
a.第二类精神药品。
b.医院制剂。
c.戒毒药品。
d.毒性药品。
e.处方药。
第21题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
a.是有处方权的医生。
b.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c.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
d.具有医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
e.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22题中药说明书格式的内容不含。
a.批准文号、生产企业。
b.药品名称、主要成份。
c.药理作用、禁忌证、注意事项。
d.毒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相互作用。
e.规格、有效期。
第23题对药品商品名称的管理要求是。
b.不须用中文显着标示。
c.药品商品名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需要审报批准。
d.必经省级药监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e.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24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统计资料的作用是。
a.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b.加强药品监督管理的依据。
c.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
d.解决医疗纠纷、医疗诉讼的依据。
e.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指导合理用药的依据。
a.0万元以上,5000~20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
b.20000万元以上,3000~20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
c.2000万元以上,300~2000万元,300万元以下。
d.1000万元以上,500~1000万元,500万元以下。
e.1000万元以上,100~1000万元,100万元以下。
第26题以下对药品销售的有关管理不正确的是a.不得采用有奖销售方式。
b.不得采用附赠药品或礼品等销售方式。
c.零售时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必须分类摆放。
d.通过互联网进行药品交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e.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的方式。
第27题以下与gmp的规定不相符的是。
a.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
b.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c.洁净室级别低的厂房与相邻的洁净级别高的厂房呈相对正压。
d.不同空气洁净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流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染的措施。
e.洁净室(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28题下列对“医疗机构制剂”说法不正确的是。
b.医疗机构制剂应取得国家药监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c.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管理文件包括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及配制记录。
第29题申请注册药品可同时申请为非处方药的情况是。
a.经sfda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适应症、给药剂量和途径,而不改变剂型的药品。
b.经sfda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而不改变适应症、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c.经sfda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和适应症,而不改变给药剂量以及给药途径的药品。
d.经sfda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给药剂量和途径,而不改变剂型和适应症的药品。
e.经sfda确定的非处方药改变剂型和剂量,而不改变适应症和给药途径的药品。
第30题以下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中药材是。
a.麝香。
b.龙胆。
c.羚羊角。
d.豹骨。
e.*苓。
第31题“价格法”规定,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
a.十万元以下罚款。
b.五万元以下罚款。
c.一万元以下罚款。
d.五千元以下罚款。
e.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
第32题“广告法”规定,药品广告可以含有的内容是。
a.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b.与其他药品的功效和安全性比较。
c.注明“按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d.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
e.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及专家的名义和形象证明的。
a.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五倍。
b.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四倍。
c.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d.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二倍。
e.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34题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鉴定机关是。
a.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b.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技术监督管理部门。
e.国家工商管理局。
第35题以下关于伦理委员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其组成和工作相对独立,不受任何参与试验者的影响。
b.至少由六人组成,并有各方面的委员。
c.应有从事非医药相关专业的工作者。
d.应有法律专家。
e.除了医药专家,应有来自其他单位的委员。
第36题新药是指。
a.未曾使用过的药品。
b.未曾进口过的药品。
c.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
d.我国未生产销售的药品。
e.未曾收载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
第37题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
a.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药品信息的服务。
b.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药品服务活动。
a.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b.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c.非抢救用血液制品、蛋白制品。
d.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
e.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第39题医疗器械说明书可以包含的内容是。
a.已灭菌产品应注明“已灭菌”
b.疗效最佳,保证治愈。
c.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
d.完全无毒副作用。
e.产品最科学、最先进。
第40题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准则不含。
a.只接受公正、公平、合理的职业报酬。
b.开展社区药学保健服务。
c.掌握使用现代社会最优、最进步的专业知识和技术为病人提供服务。
d.要能为整体药学事业带来荣誉,发展和提高。
e.以病人为本,以健康为本,一切执业活动围绕病人健康展开。
b型题:
第41题国家与政府的药事管理是。
a.药事管理。
b.宏观药事管理。
c.微观药事管理。
d.药事管理的依据e.药事。
第42题职业道德范畴的自律性管理是属于。
a.药事管理。
b.宏观药事管理。
c.微观药事管理。
d.药事管理的依据。
e.药事。
第43题药事组织的药事管理是。
a.药事管理。
b.宏观药事管理。
c.微观药事管理。
d.药事管理的依据e.药事。
第44题与药品的安全、有效和经济、合理、方便、及时使用相关的活动是。
a.药事管理。
b.宏观药事管理。
c.微观药事管理。
d.药事管理的依据。
e.药事。
a.均一性指标。
b.化学指标。
c.稳定性指标。
d.有效性指标。
e.安全性指标。
a.均一性指标。
b.化学指标。
c.稳定性指标。
d.有效性指标。
e.安全性指标。
第47题药品活性成份化学、生物化学特性变化等指标是药品质量的。
a.均一性指标。
b.化学指标。
c.稳定性指标。
d.有效性指标。
e.安全性指标。
a.权威性原则。
b.目的性原则。
c.方针性原则。
d.限制性原则。
e.方法性原则。
a.权威性原则。
b.目的性原则。
c.方针性原则。
d.限制性原则。
e.方法性原则。
第50题必须依法、守法,不允许超越法律授权执法是药品监督管理的。
a.权威性原则。
b.目的性原则。
c.方针性原则。
d.限制性原则。
e.方法性原则。
第51题连锁总部必须配备1名以上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的是。
a.乙类otc批发企业。
b.零售乙类otc普通商业企业。
c.连锁超市销售乙类otc。
d.甲类otc零售企业。
e.甲类otc批发企业。
第52题必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配备驻店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才能销售的是。
a.乙类otc批发企业。
b.零售乙类otc普通商业企业。
c.连锁超市销售乙类otc。
d.甲类otc零售企业。
e.甲类otc批发企业。
a.乙类otc批发企业。
b.零售乙类otc普通商业企业。
c.连锁超市销售乙类otc。
d.甲类otc零售企业。
e.甲类otc批发企业。
第54题药品销售实行。
a.政府指导价。
b.自主定价。
c.明码标价。
d.单独定价。
e.药品价格。
第55题治疗周期和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其他企业生产的药品政府定价的是可以申请实行。
a.政府指导价。
b.自主定价。
c.明码标价。
d.单独定价。
e.药品价格。
第56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取消流通差异控制,由经营者。
a.政府指导价。
b.自主定价。
c.明码标价。
d.单独定价。
e.药品价格。
第57题药品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
a.政府指导价。
b.自主定价。
c.明码标价。
d.单独定价。
e.药品价格。
a.营养制剂。
b.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
c.中药饮片。
d.“甲类目录”的药品。
e.“乙类目录”的药品。
第59题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所发生的药品费用是。
a.营养制剂。
b.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
c.中药饮片。
d.“甲类目录”的药品。
e.“乙类目录”的药品。
第60题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所发生的药品费用是。
a.营养制剂。
b.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
c.中药饮片。
d.“甲类目录”的药品。
e.“乙类目录”的药品。
第61题各统筹地区要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放宽使用范围的是。
a.营养制剂。
b.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
c.中药饮片。
d.“甲类目录”的药品。
e.“乙类目录”的药品。
第62题经营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是。
a.药品经营企业。
b.药品批发企业。
c.药品零售企业。
d.药品生产企业。
e.药品使用单位。
第63题将购进的药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药品经营企业是。
a.药品经营企业。
b.药品批发企业。
c.药品零售企业。
d.药品生产企业。
e.药品使用单位。
第64题生产药品的专营企业或者兼营企业是。
a.药品经营企业。
b.药品批发企业。
c.药品零售企业。
d.药品生产企业。
e.药品使用单位。
第65题药品经营企业对药品出入库必须执行。
a.检查验收制度。
b.检查制度。
c.保管制度。
d.质量保证制度。
e.质量检验制度。
第66题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
a.检查验收制度。
b.检查制度。
c.保管制度。
d.质量保证制度。
e.质量检验制度。
第67题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
a.检查验收制度。
b.检查制度。
c.保管制度。
d.质量保证制度。
e.质量检验制度。
第68题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认证的是。
第69题由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认证的是。
第70题药物的非临床安全评价研究机构应遵守。
第71题中药材种植单位必须执行。
第72题承担药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药监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第73题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部门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药监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第74题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发放“营业执照”的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药监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第75题批准药品生产并发给药品批准文号的是。
a.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c.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e.药监部门设置或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
a.按价格法处罚。
b.按无证经营处罚。
c.按销售假药处罚。
d.按销售劣药处罚。
e.按广告法处罚。
第77题擅自委托或者接受生产药品的,对委托方和受托方均应。
a.按价格法处罚。
b.按无证经营处罚。
c.按销售假药处罚。
d.按销售劣药处罚。
e.按广告法处罚。
第78题未经批准,擅自在城乡集贸市场设点销售药品或者超出批准经营范围销售的应。
a.按价格法处罚。
b.按无证经营处罚。
c.按销售假药处罚。
d.按销售劣药处罚。
e.按广告法处罚。
第79题医疗机构不按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配制制剂的应。
a.按价格法处罚。
b.按无证经营处罚。
c.按销售假药处罚。
d.按销售劣药处罚。
e.按广告法处罚。
第80题“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医药产品注册证”的有效期是。
a.
b.5年。
c.3年。
d.1年。
a.10年。
b.5年。
c.3年。
d.1年。
第82题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是。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b.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c.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d.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b.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c.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d.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第84题生产、销售假、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是。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b.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c.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d.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a.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b.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c.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d.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e.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a.安那度尔。
b.司可巴比妥。
c.苯巴比妥。
d.氢溴酸后马托品。
e.深海鱼油。
第87题可供各医疗单位使用,医药部门应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零售的是。
a.安那度尔。
b.司可巴比妥。
c.苯巴比妥。
d.氢溴酸后马托品。
e.深海鱼油。
a.安那度尔。
b.司可巴比妥。
c.苯巴比妥。
d.氢溴酸后马托品。
e.深海鱼油。
第89题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是。
a.安那度尔。
b.司可巴比妥。
c.苯巴比妥。
d.氢溴酸后马托品。
e.深海鱼油。
第90题按处方药管理的是。
a.戒毒辅助药品。
b.戒毒治疗药品。
c.一类戒毒药。
d.二类戒毒药。
e.三类戒毒药。
第91题按非处方药管理的是。
a.戒毒辅助药品。
b.戒毒治疗药品。
c.一类戒毒药。
d.二类戒毒药。
e.三类戒毒药。
第92题做为指南性标志的绿色椭园形底阴文的专有标识是。
a.药品的通用名称。
b.药品的商品名称。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d.甲类非处方药。
e.乙类非处方药。
第93题以红色椭园形底阴文的专有标识的是。
a.药品的通用名称。
b.药品的商品名称。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d.甲类非处方药。
e.乙类非处方药。
第94题所用文字必须以中文为主并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的是。
a.药品的通用名称。
b.药品的商品名称。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d.甲类非处方药。
e.乙类非处方药。
a.药品的通用名称。
b.药品的商品名称。
c.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
d.甲类非处方药。
e.乙类非处方药。
a.药品最小销售单元。
b.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
c.进口分装药品的包装、标签。
d.经批准异地生产的药品的包装、标签。
e.同一企业、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
第97题应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名称等的是。
a.药品最小销售单元。
b.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
c.进口分装药品的包装、标签。
d.经批准异地生产的药品的包装、标签。
e.同一企业、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
第98题其包装、标签的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不得使用不同的商标的是。
a.药品最小销售单元。
b.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
c.进口分装药品的包装、标签。
d.经批准异地生产的药品的包装、标签。
e.同一企业、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
第99题还应标名集团名称、生产企业、生产地点的是。
a.药品最小销售单元。
b.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
c.进口分装药品的包装、标签。
d.经批准异地生产的药品的包装、标签。
e.同一企业、同一药品的相同规格品种。
a.集中报告。
b.随时报告。
c.快速报告(15个工作日内)。
d.越级报告。
e.逐级、定期报告。
第101题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
a.集中报告。
b.随时报告。
c.快速报告(15个工作日内)。
d.越级报告。
e.逐级、定期报告。
第102题药品生产企业收集的本企业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可疑不良反应病例要按季度。
a.集中报告。
b.随时报告。
c.快速报告(15个工作日内)。
d.越级报告。
e.逐级、定期报告。
第103题药品批发企业的购进记录、销售记录应。
a.保存五年。
b.保存三年。
c.保存二年。
d.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二年。
e.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第104题药品批发企业的退货记录应。
a.保存五年。
b.保存三年。
c.保存二年。
d.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二年。
e.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第105题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应。
a.保存五年。
b.保存三年。
c.保存二年。
d.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二年。
e.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第106题药品零售企业的购进记录应。
a.保存五年。
b.保存三年。
c.保存二年。
d.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二年。
e.保存至药品有效期限一年,不得少于三年。
第107题中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仓库设置的验收养护室其面积不小于。
a.20平方米。
b.40平方米。
c.50平方米。
d.100平方米。
e.150平方米。
第108题大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的面积不小于。
a.20平方米。
b.40平方米。
c.50平方米。
d.100平方米。
e.150平方米。
第109题小型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设置的药品检验室其面积不小于。
a.20平方米。
b.40平方米。
c.50平方米。
d.100平方米。
e.150平方米。
第110题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生产的在规定限度内的均质产品为。
a.固体制剂的一批。
b.液体制剂的一批。
c.注射剂的一批。
d.粉针剂的一批。
e.连续生产的原料药的一批。
第111题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
a.固体制剂的一批。
b.液体制剂的一批。
c.注射剂的`一批。
d.粉针剂的一批。
e.连续生产的原料药的一批。
第112题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
a.固体制剂的一批。
b.液体制剂的一批。
c.注射剂的一批。
d.粉针剂的一批。
e.连续生产的原料药的一批。
第113题以同一批原料药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内生产的均质产品为。
a.固体制剂的一批。
b.液体制剂的一批。
c.注射剂的一批。
d.粉针剂的一批。
e.连续生产的原料药的一批。
第114题被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目录,药品名称采用药典名的是。
a.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b.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c.医保“甲类目录”药品。
d.医保“乙类目录”药品。
e.中药饮片。
第115题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的是。
a.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b.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c.医保“甲类目录”药品。
d.医保“乙类目录”药品。
e.中药饮片。
a.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b.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c.医保“甲类目录”药品。
d.医保“乙类目录”药品。
e.中药饮片。
第117题其组织、制定工作由国家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的是。
a.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b.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c.医保“甲类目录”药品。
d.医保“乙类目录”药品。
e.中药饮片。
第118题以病人为中心,实行人道主义是当今中外的。
a.药学职业道德的根本宗旨。
b.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c.药学职业道德的传统的精华。
d.药学职业道德的规范。
e.药学职业道德的权利。
第119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
a.药学职业道德的根本宗旨。
b.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c.药学职业道德的传统的精华。
d.药学职业道德的规范。
e.药学职业道德的权利。
a.药学职业道德的根本宗旨。
b.药学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
c.药学职业道德的传统的精华。
d.药学职业道德的规范。
e.药学职业道德的权利。
x型题:
第121题属于宏观药事管理的有。
a.医疗保险用药与定点药店管理。
b.基本药物管理和药品储备管理。
c.药品价格管理。
d.药品监督管理。
e.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第122题药品质量的含义是。
a.药品质量的各项指标均合格。
b.化学指标和物理指标合格即可。
c.一片药或一粒药的质量合格,则该药合格。
d.即是药品的含量。
e.除与药品含量有关外,还与药品包材、标签、使用说明书、广告等有关。
第123题执业药师管理的内容包括。
a.执业药师监督查处。
b.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
c.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d.药事组织许可证制度。
e.执业药师注册资格认证。
第124题who药品命名的原则是。
a.药品名称科学易懂。
b.药品名称读音应情晰易辨,避免与已经使用的药品相似。
c.属于同一药效类别的药物,其名称应力求用适当的方法使之显示这一关系。
d.一般不采用易令病人从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和治疗学角度猜测药效的名称。
e.药品名称有助于患者合理用药。
第125题中国执业药师协会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a.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运作方面、负责拟订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指导大纲。
b.遴选、确认、公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年度必修内容和面向全国的选修内容。
c.组织专家按大纲要求评估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教材,根据需要编写有关培训教材。
d.利用有效、经济、方便的远程教育手段组织实施部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选修内容。
e.秉承服务宗旨,发挥协会组织的职能,开展维权、自律、服务、协调等方面工作。
第126题在国家定价原则指导下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的药品是。
a.处在新药保护期内一、二类新药。
b.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乙类药品。
c.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民族药品。
d.中药饮片。
e.医院制剂。
第127题以下叙述为正确的是。
a.外配处方要有药师审核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b.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医师签名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
c.对外配处方要分别管理、单独建帐。
e.统筹地区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签定的协议有效期为1年。
第128题药品标签必须印有规定标志的药品是。
a.非处方药。
b.外用药。
c.麻醉药和精神药。
d.医疗用毒性药品。
e.放射性药品。
第129题依“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处罚幅度内从重处罚的是。
a.生产、销售的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劣药的。
b.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劣药的。
c.生产、销售假、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d.生产、销售使用假、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e.擅自动用查封、扣押药品的。
第130题为保护公众健康,国家对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新药品种采取的措施包括。
a.设立不超过5年的监测期。
b.在监测期内,可批准其他企业生产。
c.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其他企业生产。
d.在监测期内,可批准进口。
e.在监测期内,不得批准进口。
第131题依“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可以收费的行政行为有。
a.实施强制性检验。
b.实施药品审批检验。
c.进行药品认证。
d.进行药品注册。
e.核发证书。
第132题以下必须经国家药监局批准才能使用的是。
a.通用名。
b.药品的内包装。
c.商品名。
d.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内容。
e.医院制剂的内包装。
第133题药品广告的规则有。
a.广告监督管理规则。
b.前置性审查规则。
c.广告发布规则。
d.媒介限制规则。
e.内容限制规则。
第134题国务院药监部门负责药品gmp认证工作主要包括的是。
a.中药片剂。
b.放射性药品。
c.国家规定的生物制品。
d.注射剂。
e.新药。
a.应在参加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内成立伦理委员会。
d.在试验中发生任何严重不良事件,均应向伦理委员会报告。
第136题有关新药技术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接受新药技术转让的企业不得对该新药进行再次转让。
b.监测期内的药品,不得进行新药技术转让。
d.转让方是持有新药证书且尚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机构。
e.对已取得批准文号的企业也可以同时转让该新药。
第137题以下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医疗机构对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
b.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c.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得经营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d.必须从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
e.对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验明产品合格证明。
a.责令赔偿损失。
b.责令停止使用。
c.可处罚款。
d.责令停止使用,可并处罚款。
e.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
第139题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a.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药品。
b.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c.利用广告对商品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等作引人误解的宣传。
d.利用财务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购买商品。
e.季节性降价,低于成本价销售商品。
第140题执业药师应履行的责任是。
b.指导甲类非处方药的购买、销售和使用,保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用药。
d.开展用药调查及药品利用评价。
a型题答案:
1.d21.c。
2.c22.d。
3.e23.a。
4.a24.e。
5.b25.a。
6.a26.e。
7.c27.c。
8.d28.b。
9.e29.b。
10.d30.a。
11.a31.d。
12.c32.c。
13.b33.e。
14.a34.a。
15.c35.b。
16.e36.c。
17.a37.e。
18.c38.d。
19.d39.a。
20.b40.b。
b型题答案:
41.b61.b。
42.a62.a。
43.c63.c。
44.e64.d。
45.c65.b。
46.a66.c。
47.b67.a。
48.c68.e。
49.e69.d。
50.d70.b。
51.c71.a。
52.d72.e。
53.b73.c。
54.c74.a。
55.d75.d。
56.b76.a。
57.e77.c。
58.c78.b。
59.d79.d。
60.e80.b。
81.e101.b。
82.a102.a。
83.d103.e。
84.b104.b。
85.e105.c。
86.b106.d。
87.c107.b。
88.a108.e。
89.d109.c。
90.b110.e。
91.a111.b。
92.e112.a。
93.d113.d。
94.c114.e。
95.a115.c。
96.c116.d。
97.b117.b。
98.e118.c。
99.d119.a。
100.c120.b。
c型题答案:
121.abcd。
122.ae。
123.abce。
124.bcd。
125.abcde。
126.bcde。
127.abcde。
128.abcde。
129.abcde。
130.ace。
131.abcde。
132.bcd。
133.bcde。
134.bcd。
135.abcde。
136.abcd。
137.abcde。
138.ace。
139.bcd。
140.abcde。
实用药事管理法规心得体会(模板14篇)篇十四
我国的中药资源丰富,品种繁多。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多次组织全国性、地域性的中药资源调查工作,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根据国务院第45次常务会议关于“对全国中药资源进行系统调查研究”的决定,我国在1983~1994年间组织了全国范围的规模宏大的中药资源普查,普查证明中国中药资源品种达12807种,其中药用植物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同时我国民族众多,其民族医药文化相当丰富,约有民族药3500多种,如蒙药、藏药、维吾尔药、傣药、壮药、苗药等等,是世界上药物种类最丰富的国家。其中仅对320种常用药物类药材的统计,总蕴藏量就达850万吨左右,成为世界植物药材生产大国,占有一定的市场优势。然而,由于我国目前中药研究开发水平较低,产业发展滞后,对资源利用率低,浪费却相当严重。由于经济宏观调控体制不健全以及市场经济中的盲目性、投机性,给药用植物资源和道地药材产品带来严重威胁。以前几年发生的甘草出口引发的甘草大战,使我国甘草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土地沙漠化,西北地区的生态平衡恢复需要十几年或几十年。做为植物药丰富的国家,开发利用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没有合理的开发、保护措施和政策,势必造成资源枯竭。合理的采收和利用是保护延续药用植物资源的核心。任何违背自然规律的做法,都将导致历史的错误。因此,必须加强中药资源的管理。
我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保护野生药材资源,鼓励培育中药材”。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了《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明确了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原则、物种三级分类管理、采收、经营及违反条例应承担的责任等具体规定;列出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本条例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采猎相结合的原则,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收载野生药材物种76种,包含中药材42种。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
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收载了4种。
二级:分布区域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收载了17种。
三级: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中收载了21种。
具体管理办法及物种名录,详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为了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适应现代社会发展和中药国际贸易的发展,我国1988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该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利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1993年5月2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通知指出:“犀牛和虎是国际上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被列为我国已签署了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物种。为保护世界珍稀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有关规定,重申禁止犀角和虎骨的一切贸易活动。通知中明确:取消犀牛角和虎骨药用标准,今后不得再用犀牛角和虎骨制药。国家鼓励犀牛角和虎骨代用品药用的研究开发,积极宣传推广研究成果。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的公布实施,为中药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指出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