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一份优秀的申请书需要我们充分了解申请的对象以及我们自己的实力和优势。第一部分随机选取的句子:在写申请书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充分了解要申请的机构或公司的需求和要求。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
住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
请求对被申请人______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______《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评估、拍卖已经被______《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的.压铸机和加热炉,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敬礼
______区人民法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二
申请人:张xx,男,1958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xx市xx镇xxxx中路xx号。
委托代理人:陈艳,浙江思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略。
请求对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路xxx号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龚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贵院已于20xx年底执行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的(20xx)金东孝民初字第xx号判决书内容履行法定义务,并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至今,导致该案执行2年多才执行回来区区四万多元,剩余的三十五万多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无法执行到位,给申请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被执行人有债不还尝到甜头,更给贵院的执行工作带来困扰。
现鉴于被执行人龚xx所有的位于义乌市xxxxx中路xxx号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且此房产已由贵院于20xx年xx月xx日进行了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关于"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规定,申请人特依法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上述房产,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代理人:陈艳。
20xx年3月6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三
申请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一、大连adf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二、大连ccc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民事判决,并由贵院于20xx年5月16日下发(20xx)大民合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44xxx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
第一被申请人和第二被申请人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88,xxx元;(申请人已预付,由该两个被申请人在给付上述款项时一并付给申请人)。
现(20xx)大民合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执行,贵院依法查封了第一被申请人位于村,土地证号为xxx号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四
申请事项: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房产再次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按贵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和申请人的损失,划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__________与被申请人__________一案,贵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审理完结,并作出了(__________)__________民初字第__________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了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程序中,贵院曾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了一次公开拍卖,未果。为此,申请人要求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财产、请求数额与上次申请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3条、23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的房产现次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归申请人所有,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五
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及案件受理、保全、执行的费用。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经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于x年xx月xx日作出了()x民x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拒不按生效判决履行其还款义务。因此,申请人已向贵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但被申请人仍未按生效判决履行其还款义务。贵院在诉讼中已依法查封了申请人享有抵押权的,归被申请人所有的'xx牌车辆,由于被申请人拒不还款,并且被申请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车辆评估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款项。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公司xx办事处。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六
申请人:___,_,_族,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
___,_,_族,____年__月_日生,身份证号:_。被申请人:_,_,_族。
1._;。
2.由被申请人承担评估、拍卖的费用。
此致
__。
20__年_月_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七
申请人: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姓名:
一、大连adf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二、大连ccc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依法拍卖被申请人已被评估完毕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作出民事判决,并由贵院于20xx年5月16日下发(20xx)大民合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第一被申请人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44444元及利息,上述款项,若逾期给付,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第二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的上述欠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的`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已依法对上述查封财产进行了评估,现申请人申请依法对评估完毕财产进行拍卖。
此致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八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营盘中路296号元盛大厦16楼a座被申请人: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地址:衡山县城关镇建设街18号申请事项:
1、请求贵院将被申请人在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办公楼下第一层的两间门面(估计45平米每间)强制拍卖,偿付欠申请人本金25万及利息31.7万元。
2、由被申请人承担强制拍卖的费用。
事实与理由:
衡山县服装厂(原称衡山县建国服装实业公司,以下简称服装厂)于一九九八。
后经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衡经初字第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服装厂应偿还贷款本金二十五万元,至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二日止的利息四万二千零四十六元六角,限在判决书生效后一个月年付清,衡山县轻工业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人已于20__年4月14日通过合法转让取得该笔债权,经调查得知现衡山县轻工业局有可供执行财产即为其享有所有权的位于衡山县开元宋塘路10号第一层门面两间。
由于上述款项拖欠时间过长,并且被执行人也有财产可供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特申请法院将上述房产强制拍卖,以清偿申请人的上述债款。
此致
20__年_月_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电话:××。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
请求对被申请人××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依法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义务。
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评估、拍卖已经被××《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的.压铸机和加热炉,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致此。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
申请人刘,女,1977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______号。
被申请人邹,女,1975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______房。
被申请人翟,男,1968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______房。
请求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20xx)雨民初字第______号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执行义务。据查,被申请人在长沙市内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其中自住一套,另一套房产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______房(房屋产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______号“)由他人居住,且该房产已在本案审理期间被贵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该房屋所有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敬礼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一
申请人:,身份证号:
住址:
被申请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申请事项。
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所有的位于: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xxx纠纷一案,业经xxx人民法院作出xxx判决书,该判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xxx判决书,特申请你院对已保全的房屋予以拍卖。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二
县人民政府:
我家房子建于六零年代的泥土房!现如今已破烂不堪,但迫于我家没有多余的地皮建新房,只能向政府提交拆旧建新申请!可是多年前政府说过马路要阔建,不允许我家拆建,导致于我家现在还住在危房里,日日担惊受怕!
为了家人能住的踏实安心,还恳请领导批准。
此致
敬礼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三
申请人刘,女,1977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岳麓区x号。
被申请人邹,女,197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雨花区x房。
被申请人翟,男,1968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长沙市开福区x房。
请求对被申请人所有的房产进行强制评估和拍卖。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申请人拒不遵照贵院作出(20xx)雨民初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和限期执行通知书的规定履行执行义务。据查,被申请人在长沙市内有两套以上的房产可供法院强制执行,其中自住一套,另一套房产坐落于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32号x房(房屋产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x号“)由他人居住,且该房产已在本案审理期间被贵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据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贵院申请强制评估、拍卖该房屋所有权,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四
委托事项:
委托人_______是本次______________拍卖人及拍卖成功后的产权所有人,因工作时间与拍卖时间冲突,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拍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拍卖法规的前提下,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与拍卖相关的所有手续;
2、代为到拍卖点进行该房的拍卖;
3、如果拍卖成功,则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5、如果拍卖成功,代为支付相关拍卖款项;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上述委托事宜办完为止。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且能转委托权给其指定人员。
委托人: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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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五
申请人: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某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事项:
要求对被申请人的房产再次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按贵院判决确定的数额和申请人的损失,划归申请人所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贵院于二o年十一月十五日审理完结,并作出了(20)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了法律效力。由于被申请人未履行该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贵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程序中,贵院曾于20年月日对被申请人的房产进行了一次公开拍卖,未果。为此,申请人要求再次进行公开拍卖。拍卖产与上次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223条、232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依法对被执行的房产现次进行拍卖,将拍卖所得归申请人所有,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附:民事判决书1份、拍卖通知书1份。
最新拍卖申请书(案例16篇)篇十六
住所:
被执行人:姓名,基本情况。
请求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产权证号)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业经贵院立案受理。在本案执行期间,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请求贵院立即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房屋进行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理由如下:
1、本案审理阶段,贵院业已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上述房屋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予以查封。经查,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共2人。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可参照当地廉租房申请的标准,面积为每人16㎡。因此,本案中,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面积为32㎡,而被执行人名下的该套房屋建筑面积为136.24㎡,远远超过其生活所必须的范畴。
2、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显示其住所为河南省长葛市,而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位于长葛市东铭路,且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登门拜访及贵院两次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有人居住,足以说明被执行人有至少两处可供居住房屋,足以说明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须的房屋,因此,被执行人不符合“唯一住房”的情形。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是为了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居住权,但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并不等于保护被执行人的房屋所有权。房屋是公民的生活资料,也是公民的固定资产。当房屋仅仅满足生活需要时,不一定必须拥有房屋所有权。而强调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是使被执行人有房可住,而不是让被执行人继续拥有资产。因此,可以租住方式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且租住房屋的标准应当参照“最低生活标准”确定。
当然,申请执行人亦考虑到维护社会和谐、执行措施人性化的因素,根据当下司法实践经验,结合本案实际情形,申请执行人同意并建议贵院采取如下执行方案:
1、贵院审查该套房屋是否超过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
2、贵院委托评估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评估。
3、申请执行人可为被执行人提供临时住房作为过渡房。
4、贵院委托拍卖机构对该套房屋进行拍卖。
5、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拍卖价款中保留相应价款用于被执行人自行购买或租赁房屋。
综上,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法律责任的侥幸心理和贵院判决的严肃性,请求贵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长葛市东铭路房屋立即强制执行。
此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日期:20xx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