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汇报中,我们可以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和贡献,增强自信心和动力。工作汇报是在工作中对一段时间内所完成的任务和工作成果进行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审视自己的工作表现,反思不足之处。那么我们该如何编写一份出色的工作汇报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汇报范文,供大家参考。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一
根据《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好省州有关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要求的通知》(西教体便笺〔2021〕-a29号),景洪市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结合部门实际,认真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现将截至10月12日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和***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工作任务“促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和“四包”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联防联控。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推进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春季学期以来,分别向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东风农场管委会发放学生劝返联系函11份;向外县(市)发放2014年小学毕业生未入初中外地户籍学生的函1次8份,要求相关县(市)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行万家”活动,做实做深做透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提高劝返工作质量。各中小学参与家访教师达2100余人次,做实思想不稳定学生家访动员工作。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共办理转入、转出、休学、死亡注销学籍等学生2550人,确保了学生数据的精准。二是有序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目前,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科技楼等8个一批改薄提升项目、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建设任务,改薄提升项目除景洪市第一中学科技楼和景洪市嘎洒镇曼海小学学生宿舍楼外,其它项目力争封顶,进入装修。三是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升级改造和建设义务教育网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百兆教育网络班班通、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四是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计划人才引进136人,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并签订协议;计划社会招聘14人,现到岗12人;共发放乡镇教师工作岗位补贴22386人次1118.72万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22820人次329.98万元。
(三)聚焦工作重点“强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一是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5191人次155.64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607人次18.21万元。义务教育全部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除学杂费,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24511人次1121.05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3491人次(测算)81.63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981人次123.93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230人次4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免学费299人次32.5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2780人485.8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生1315人233.91万元;发放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费348人57.55万元;补发2017年秋季学期-2018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补助31人4.95万元;补发2020年度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3894人97.35万元,发放2021年度4070人76.38万元。积极开展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共办理1008名大学生贷款申请794.27万元。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消除了全市因贫辍学现象。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供餐安全。2021年以来,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51140人次资助资金1081.91万元。三是认真完成对拟纳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人员数据信息筛查、比对工作7次,确保教育信息准确,并向动态监测管理对象发放资助金2人3000元。四是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五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不通国家通用语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培训156人,目前,已完成勐罕镇曼么、曼景、曼法等3个村委会71人的培训,已接收到省级下拨资金7万元。
(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扎实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2021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强化“挂包帮”工作。组成走访组5个32人次,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党群共建、政策宣传、感恩教育、走访慰问、卫生清洁等活动7次,涉及挂钩户376人次,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发送短信和微信提醒60余次,帮扶现金、生活用品等折合人民币3085元,认购和帮助推销蜂蜜、茶叶、鸡、西红柿等农产品为农户增收9210元。
(一)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不到位,只做到了“宣传教育”和“责令整改”,在“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方面的案例为零,对疑似辍学学生家长缺乏强制性措施,给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了很大影响。
(二)因培训人员居住地分散,涉及勐旺、景哈、勐龙、景讷等乡镇多个村委会,有的村委会只有1-2名参训人员,无法集中培训。此外,参加培训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培训效果不好。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联席会议,做好相关政策、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乡镇开展好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监测对象的监测和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帮扶不减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的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多部门及家校配合协作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对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控辍学学生情况。继续加强家长学校制度的落实,强化家校配合。二是加强家风家训传承,加强农村家庭夫妻的责任意识教育及对年轻夫妻进行相关育儿知识经验的培训,从根本上减少问题学生的存在。三是坚决执行控辍保学“四步法”。将家庭履行控辍保学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给予制约,实现村民自治管理,切实将控辍保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始终不愿意返校的学生,坚决执行最后一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让“不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等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使用。四是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复学学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会”。
(三)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后顾之忧。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各项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建档立卡户学生手中。
(四)强化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零散参训人员,集中到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委会开展培训。
(五)强化扶志扶智工作,有序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结合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走访活动,深入挂钩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活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帮扶措施,大力支持产业扶贫,强化产业质量,确保稳定增加收入。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二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成立了由空港经济区党工委副书记担任指挥长、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指挥长、各部门为成员的空港经济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指挥部,切实加强对集中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二是强化政策保障。拟定了《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2022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建立了挂钩联系部门包保社区的工作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任务目标,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细化业务培训,确保村级干部全覆盖。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于4月30日组织20个社区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动员会议,对集中排查工作进行动员和业务培训。会后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印发至各社区,为各社区入户核查奠定基础。党工委副书记于5月5日召集相关行业部门召开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部署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全面入户排查,深入推进防返贫监测预警工作。
2022年5月1日-5月9日,空港经济区各社区参照区级方案制定了社区本级排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到农户家里开展农村家庭纯收入调查工作。截止2022年5月20日,已完成全面排查,排查完成率为100%。
(3)加强督查指导,跟进排查进度。
为严格工作纪律,确保按质按量完成集中排查工作,空港经济区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制,要求各社区自5月1日起每周五上报进度统计表,直至全面完成。2022年5月6日-5月30日,空港经济区扶贫办到云桥社区督导防返贫监测排查工作进度,进一步对社区及小组排查工作进行具体培训及讲解。
(一)体制机制改革存在的问题。空港经济区自2015年从官渡区脱管成立以来,体制机制未理顺。辖区内未设置街道,各部门同时承担县区级和街道级工作职责,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同时因管委会机制不完善,人社、医保等数据还需依赖官渡区,建立完善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十分困难。
(二)土地资源调配不足,产业帮扶项目落地困难。随着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宏观调控越来越完善,山多地少的客观条件制约着空港经济区农业产业项目的发展。机场改扩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禁养区划定、城乡规划和水源地保护条例等因素造成空港经济区能利用土地保有量少,实施农业项目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大面积平整土地更少,农业产业帮扶项目落地成本高,吸引力不足。
(三)农业产业基础薄弱,脱贫户稳定增收压力还比较大。空港经济区农业龙头企业总体数量少,尤其缺少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带动能力不强;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利益联结机制还不够紧密,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尤其是宝象河水源地周边农户因配合国家政策实行止耕禁养,一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户退耕但未享受配套的水源地补贴相关政策,收入增长困难。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三
(一)紧盯责任落实不放松,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抓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把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责任抓在手中上、扛在肩上,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认真落实党组集中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论述,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脱贫攻坚表彰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教育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下发了《景洪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了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工作任务“促衔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长效机制。一是强化措施,抓实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级六长”和“四包”工作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联防联控。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推进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控辍保学“四步法”工作,春季学期以来,分别向10个乡镇人民政府和东风农场管委会发放学生劝返联系函11份;向外县(市)发放2014年小学毕业生未入初中外地户籍学生的函1次8份,要求相关县(市)配合做好学生思想动员工作。深入开展“千名教师进行万家”活动,做实做深做透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提高劝返工作质量。各中小学参与家访教师达2100余人次,做实思想不稳定学生家访动员工作。健全数据比对机制,精准摸排辍学学生,纳入台账动态管理。春季学期开学以来,共办理转入、转出、休学、死亡注销学籍等学生2550人,确保了学生数据的精准。二是有序推进教育项目建设,巩固拓展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成果。目前,景洪市勐罕镇中心小学科技楼等8个一批改薄提升项目、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完成景洪市嘎洒镇曼弄枫小学等2个厕所和景洪市勐养镇大河边等4个“一村一幼”项目建设任务,改薄提升项目除景洪市第一中学科技楼和景洪市嘎洒镇曼海小学学生宿舍楼外,其它项目力争封顶,进入装修。三是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升级改造和建设义务教育网络,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百兆教育网络班班通、教学班多媒体教学设备全覆盖。四是巩固拓展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农村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2021年,计划人才引进136人,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并签订协议;计划社会招聘14人,现到岗12人;共发放乡镇教师工作岗位补贴22386人次1118.72万元,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22820人次329.98万元。
(三)聚焦工作重点“强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一是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提高资助数据质量。不断优化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功能,提升精准资助水平。进一步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的学生资助体系,保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享受资助,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2021年以来,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助学金5191人次155.64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607人次18.21万元。义务教育全部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除学杂费,享受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生24511人次1121.05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3491人次(测算)81.63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981人次123.93万元,其中:脱贫家庭学生230人次46万元;发放普通高中免学费299人次32.5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学生2780人485.81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学生1315人233.91万元;发放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费348人57.55万元;补发2017年秋季学期-2018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学生生活补助31人4.95万元;补发2020年度8个较少民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补助3894人97.35万元,发放2021年度4070人76.38万元。积极开展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共办理1008名大学生贷款申请794.27万元。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消除了全市因贫辍学现象。二是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坚持以食堂供餐为主,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改善农村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加强与市场监管、卫健、疾控等部门的合作,强化营养健康宣传教育、食品安全及学校食堂检查,确保供餐安全。2021年以来,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51140人次资助资金1081.91万元。三是认真完成对拟纳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人员数据信息筛查、比对工作7次,确保教育信息准确,并向动态监测管理对象发放资助金2人3000元。四是完善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心关爱工作,强化控辍保学、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工作措施,对有特殊困难的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学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帮助其度过转换期,促进社会融入。五是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普及程度、提升普及质量。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动学前学会普通话工作。协同各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街道办、农场管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少数民族不通国家通用语人员培训工作。2021年,计划完成培训156人,目前,已完成勐罕镇曼么、曼景、曼法等3个村委会71人的培训,已接收到省级下拨资金7万元。
(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责任,扎实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2021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景洪市教育体育局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强化“挂包帮”工作。组成走访组5个32人次,深入挂钩扶贫点开展党群共建、政策宣传、感恩教育、走访慰问、卫生清洁等活动7次,涉及挂钩户376人次,共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发送短信和微信提醒60余次,帮扶现金、生活用品等折合人民币3085元,认购和帮助推销蜂蜜、茶叶、鸡、西红柿等农产品为农户增收9210元。
(一)控辍保学“四步法”执行不到位,只做到了“宣传教育”和“责令整改”,在“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方面的案例为零,对疑似辍学学生家长缺乏强制性措施,给控辍保学工作的顺利推进带来了很大影响。
(二)因培训人员居住地分散,涉及勐旺、景哈、勐龙、景讷等乡镇多个村委会,有的村委会只有1-2名参训人员,无法集中培训。此外,参加培训人员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培训效果不好。
(一)提高认识,抓好工作落实。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联席会议,做好相关政策、业务指导,及时帮助乡镇开展好相关工作。定期开展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监测对象的监测和帮扶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帮扶不减力度,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
(二)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抓好控辍保学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加强与乡镇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的宣传动员工作。落实多部门及家校配合协作的“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对流失学生的劝返工作;严格执行控辍保学日报、周报、月报制度,及时监控辍学学生情况。继续加强家长学校制度的落实,强化家校配合。二是加强家风家训传承,加强农村家庭夫妻的责任意识教育及对年轻夫妻进行相关育儿知识经验的培训,从根本上减少问题学生的存在。三是坚决执行控辍保学“四步法”。将家庭履行控辍保学责任纳入村规民约给予制约,实现村民自治管理,切实将控辍保学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针对始终不愿意返校的学生,坚决执行最后一步“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让“不完成义务教育就是违法,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等观念深入人心。加强政府救助平台的使用。四是做好劝返复学学生安置工作,妥善安置复学学生。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努力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会”。
(三)严格按照标准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后顾之忧。认真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各项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持续推进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制度与政策执行,确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到建档立卡户学生手中。
(四)强化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协调,争取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零散参训人员,集中到人员相对集中的村委会开展培训。
(五)强化扶志扶智工作,有序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结合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和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走访活动,深入挂钩户家中开展走访慰问环境卫生整治政策宣传疫情防控等活动,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多措并举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制定年度帮扶计划,继续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帮扶措施,大力支持产业。
扶贫。
强化产业质量确保稳定增加收入。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四
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稳步推进,防返贫监测工作进展有序,成效明显。现将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制定方案。根据省市防返贫监测工作安排部署,县脱贫攻坚办立即组织部分乡镇和行业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起草制定《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多方论证并反复征求乡镇和部门意见,修改定稿印发,细化明确防返贫监测工作步骤、要求和行业责任分工。为强化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年终考核。
(二)精准锁定对象。县脱贫攻坚办牵头组织行业部门,制定监测对象识别标准,汇总行业部门和乡镇报送对象,开展行业比对并反馈乡镇走访评议,及时纳入监测对象。目前全县累计开展x次动态识别,精准锁定边缘易致贫户x户x人,其中致贫风险因大病x户x人、因残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x户x人、因就业不稳x户x人、因产业失败x户x人、因突发事件x户x人、因学x户x人、因疫情x户x人、因灾x户x人、其他x户x人;锁定脱贫不稳定户x户x人,其中返贫风险因大病x户x人、因残x户x人、因就业不稳x户x人、因产业失败x户x人、因突发事件x户x人、因学x户x人、因疫情x户x人、因灾x户x人、其他x户x人。按照程序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采集相关信息并完成系统标注。
(三)精细动态监测。对锁定新增边缘户逐户落实帮助责任人,利用挂牌督战遍访对所有监测对象逐户走访,分析“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并结合全县“扶贫走访日”“扶贫工作日”“乡镇集中攻坚日”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监测,建立监测工作台账。
(四)精确开展帮扶。县委县政府针对致贫返贫风险,及时落实边缘易致贫户帮扶责任人,特别是边缘户存在的短板问题,先后出台了边缘户住房保障措施、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县级行业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对监测对象存在的短板问题分商研讨,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分层分级落实责任,限时帮扶补短。
结合监测对象的家庭实际情况,累计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落实低保保障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协调子女赡养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教育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产业奖补措施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务工就业奖补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医疗保障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落实危房改造政策x条,覆盖x户边缘易致贫户和x户脱贫不稳定户。
一是因大病、因残。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大病、因残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边缘户医疗保障和住房保障,引导务工和发展产业,综合保障等政策,确保不致贫不返贫。
二是因就业不稳。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就业不稳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公益性岗位和拓宽就业渠道引导务工就业,落实就业奖补政策,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三是因产业失败。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产业失败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小微产业奖补,引导发展产业、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务工就业、住房保障、综合保障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返贫致贫风险。
四是因突发事件。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突发事件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危房改造,产业奖补、务工奖补等政策,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确保“一超六有”稳定达标。
五是因学。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根据监测户家庭上学学生实际情况,落实困难学生补助、三免一补、教育救助基金、助学贷款等政策、对家庭仍有困难的,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消除因学致贫返贫风险。
六是因疫情。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制定降低疫情影响十项措施,落实危房改造、综合保障、基本医疗、引导外出务工就业、发展农业生产等措施,消除疫情致贫返贫风险。
七是因灾。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通过落实住房建设、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发展产业等政策措施,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八是其他原因。全县x户脱贫不稳定户和x户边缘易致贫户因其他原因存在致贫返贫风险,制定帮扶措施x条(其中边缘易致贫户x条、脱贫不稳定户x条),根据监测户家庭实际情况,通过落实“一超六有”,综合保障、引导务工就业和产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提高家庭收入,切实解决家庭实际困难,消除致贫返贫风险。
目前,全县监测对象住房、医疗等突出短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返贫、致贫风险已全部消除。
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目标,从就业促进、产业扶持、教育救助、健康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全面探索实践。
(一)深入调研。县委、县政府按照省、市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安排部署,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县级各行业部门积极开展实地调研。
(二)会商研讨。县脱贫攻坚办组织行业部门,对相对贫困的识别标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深入研讨,理清工作思路。
(三)制定方案。县脱贫攻坚办在汇总各行业部门调研结果和会商研讨的基础上制定全县工作方案。各行业部门结合县总体部署和调研结果,制定形成行业部门工作方案。
(四)稳步推进。结合防返贫监测、挂牌督战等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各部门以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等群体为主要工作对象,重点从区域产业发展、劳务就业、住房提升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着手,试点实行医疗救助、住房保障、产业发展等帮扶提升政策,在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提升质量。
(一)全盘谋划。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工作总体部署安排、推进落实、细节把控、结果反馈深入探讨、几上几下征求意见,全盘谋划,切实做到谋定而后动,实现工作安排部署科学、细节把控到位,工作过程扎实,确保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二)压实责任。结合工作总体要求,强化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压实行业部门分工责任,调动帮扶干部积极参与,全县上下一盘棋,干部职工凝心聚力,合力克难攻坚,工作推进有序。
(三)强化统筹。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把防返贫监测、解决相对贫困试点等工作和挂牌督战、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常态化“查问题、找不足、补短板”及问题清零行动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二是强化力量统筹。县脱贫攻坚办统筹调度,乡镇具体落实,充分利用每周扶贫工作日、每月扶贫走访日和乡镇集中攻坚日等,组织帮扶干部逐户走访调查,突出重点、把握难点,逐项分析,制定措施及时帮扶补短,确保工作一体推进,结果真实。
(四)跟踪指导。一是召开培训会,对工作内容、要求、步骤、难点等进行细化解读,提升业务水平。二是及时调度,先后制定《县防返贫监测对象审核标准》、《关于进一步扎实做好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进行剖析,对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确保工作推进有序。三是巡回指导。成立专项督导组,对乡镇开展全覆盖督导,了解掌握工作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商研讨制定措施,及时纠正工作落实中不严不实、不精不准等问题。
(一)加强监测对象动态化管理。按照中、省监测对象识别标准,进一步细化完善全县监测对象识别标准细则,重点关注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对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纳入,对已化解风险的对象,及时调整帮扶政策,实现进退有序,确保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二)持续开展常态化预警监测。结合全县扶贫工作日、扶贫走访日等活动,常态化对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健全完善动态监测管理台账,建立完善补短救助快反机制,确保监测到位,补短及时。
(三)因户施策对标落实措施补短。对照监测对象“一超六有”“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增加收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基本生活。同时,注重扶志扶智,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四)健全与乡村振兴融合机制。改善区域发展环境。以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发展为根本路径,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多元化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等方面着手夯实乡村振兴经济基础。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对贫困人口扶持政策,将日常性帮扶措施转变为常态化民生政策,将特惠性扶贫政策转变为普惠性的民生政策、福利性政策转变为提升乡村能力的发展性政策,实现乡村和谐发展。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五
按照中心校要求和我校结对帮扶工作需要我与丁晓娟、马之军两位老师结成对子,为了尽快让他们适应新的教学岗位,胜任语文教学工作,我们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具体做法如下:
每个老师都有自己的特长、优势,也各有需要提高的地方,于是我认真分析两位老师的优缺点,对于好的地方,提出来大家一起学习,对于不足的地方,互相帮助其改正,使其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够得到一定的发展、进步,最后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
虽然我是师傅,那是因为我教龄比较长,两位老师虽然年轻,但是在教学理念上还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需要虚心学习,所以我把共同提高素质作为本学期的工作目标之一。
首先,我经常向其他几位骨干教师请教,努力使自己在课堂教学等方面有进一步的提高。
其次,在老师上汇报课、观摩课时,一起备课研课、然后听课学习,并仔细记录、认真进行评课,使自己在评课方面有一定进步。
再次,在平时的休息时间里,我经常寻找有关资料、多看相关书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在理论上也有收获。
骨干教师结对子工作主要活动之一是听课、备课、评课。这些活动是双向的,不是单向的。老师有好学的热情,有丰富的知识,有创新的能力。而作为师傅的我更乐意把自己的一切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徒弟,带徒弟的过程中也能不断完善自己,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本学期老师及其他教师共同集体备课1节,我自己上示范课1节,老师上汇报课研究课2节,听课后,均进行了认真的评课,对教案、教学方法、教学课件、上课时出现的一些不足都进行了改善。经过研课后,尽是把优秀的活泼的教学活动展现给学生,让他们在各个方面有所提高。
在本学期的骨干教师结队活动中,自己微薄的教学理论、技能方面的经验,与老师共同分享、探讨研究,同时督促自己不断地更新理念知识和提高教育教学技能。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六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巩固和拓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成果,杜固镇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目前已完成排查任务。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我乡高度重视此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工作,乡党委书记牛永辉对防贫监测帮扶工作问题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村把防贫监测帮扶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各村要依照《通知》要求,逐人逐户,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确保求真务实、落实责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取得的胜利成果。会后,由乡扶贫办统一组织包村干部、村支部书记、村扶贫专干组成工作小组,入户排查,坚决补短板、强弱项、解难题。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
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已建立长效机制,对动态新增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
(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认定纳入情况。
所有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认定,不存在“体外循环”问题。对“应纳未纳”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纳入监测的所有农户,按“三类对象”重新分类采集信息。
(三)风险消除户后续管理情况。
系统中已标注“风险消除”户,确实做到稳定消除风险。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不再继续监测帮扶。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查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就学就业信息变更等,已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并将在以后及时动态调整。
我乡将以此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继续精准施策,确保不出现大规模返贫现象。同时加强乡村扶贫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确保动态监测、精准帮扶,进一步优化精准帮扶举措。对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避免过度保障,做到精准施策,确保农户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七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和《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及时、有效掌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返贫和非贫困户因灾、因病、因突发事故导致致贫的基本信息,提高全县稳定脱贫的精准率和群众满意度,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xx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脱贫不稳定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二)边缘易致贫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以及因大病、特殊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对监测对象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重点监测收入不稳定、政策性收入补助高、因突发事件(包括大病、特殊病、灾害事故等),导致有返贫风险的贫困户和致贫风险的农户。
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自下而上、从上到下的双向监测。对脱贫不稳定的脱贫户和有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进行精准监控。对于预警的监测户、边缘户,因户施策,及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对标补短,坚决防止返贫致贫。并将监测摸排情况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注:确定的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第一步:排。各乡(镇)组织力量,对已脱贫户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进行全面摸排并作为拟监测对象。县脱贫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县级行业部门和各乡(镇)。注: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
第二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脱贫攻坚办审定。
第三步:访。县脱贫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县级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要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级脱贫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日前,各乡(镇)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脱贫攻坚办,4月10日前,县脱贫攻坚办收集汇总乡(镇)反馈信息,会同行业部门分析研判,组织力量完成对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进行核查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在省、州指导下,组织各乡(镇)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帮扶巩固。4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及时完成新增监测户和边缘户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确保查漏补短工作全面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强化定期核查。要加强工作统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定期排查,动态管理,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及时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坚决防止已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县级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基层干部心无旁骛投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去。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考核范畴,要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对监测不到位、落实不到位、帮扶不到位,直接影响脱贫质量的,县纪委监察部门要强化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八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致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包括2019年底已纳入的边缘户和符合条件新增的边缘户。
脱贫户(含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情况和整改情况;。
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是否解决;。
是否有新增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
三是县脱贫办梳理汇总行业对标部门核实结果后,将拟监测对象名单(脱贫监测户、边缘户)交由相关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工作(车、房、经商、公职人员等情况),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对标行业部门和乡镇。
第二步:访。乡镇组织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干部等力量,倡导参照大排查入户工作模式,采取村与村交叉的方式对照拟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三有”达标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拟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县脱贫办将走访核实结果反馈至乡镇。
第三步:评。乡镇根据走访核实的拟监测对象反馈和信息比对结果,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形成监测对象初步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
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名单中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三有”不达标的,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待省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镇、村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新的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审定并在国家系统补录、及时预警。大数据平台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台账自动生成前,从3月起,每月22日前上报村级监测管理台账。
义务教育保障问题由镇科教文卫办负责;。
基本医疗保障问题由卫健办负责;。
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由村建办负责,安全饮水问题由水务办负责;。
生活用电问题由张勇负责;。
广播电视问题由陈继刚负责;。
其他问题和特殊困难由镇脱贫办统筹,根据问题成因交相关业务股室负责。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县级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县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县级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二)评定录入。4月10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15日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业务股室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信息比对部门要做好监测对象购买车、房、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的信息比对工作。各村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九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__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州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安排部署,筑牢底线思维,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过渡期内,通过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围绕农户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开展动态监测,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监测帮扶,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为切实加强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防贫对象监测和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乡村振兴局,唐成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担当作为,亲自安排部署。
(一)监测范围。参照我省的标准执行、即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倍为底线,综合我省2020年物价指数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增幅(5%)等三方面因素,确定我省2021年的监测范围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低于6320元以下的农村家庭(含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等已转为城镇户籍但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相关保障措施和待遇的家庭),以后每年根据三方面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年人均纯收入以其履行认定程序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收入的总和来进行计算。
(二)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其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具体监测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指的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指的是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在监测范围以内,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指的是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监测范围,但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监测对象家庭成员原则上以_门户籍人口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以实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准。家庭成员存在拥有轿车、财政供养人员、拥有商品房(或门面房)、经商办企业(或入股股东)、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任村干部并定期领取薪酬、为享受监测对象帮扶支持故意分户并户、征信记录不良(失信)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特殊情况由村民代表会议组织评议认定。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各乡(镇)和各部门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监测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三种监测方式为主,其他渠道监测为辅,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
为切实做好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办法》《黔南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针对性预防措施,及时将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帮扶”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对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提前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脱贫成果,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的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5%左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扶贫办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市工作实际,会同农业、统计、教育、医疗、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民政局牵头,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当地养殖业、种植业、小加工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小加工业运行困难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扶贫产业项目带贫不力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对收益骤减、项目效益不高、扶贫带贫效果较差的产业项目,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对项目关联脱贫户收入达标风险进行评估,对存在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利益分红)风险的脱贫户及时预警。
5.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市教育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6-16周岁少年儿童全部纳入监测对象,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苦难适龄儿童少年。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6.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7.饮水安全监测预警。由市水务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8.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干部、村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10.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落实相应帮扶措施,确保不漏一人。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或村名小组提名、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由农户向村“两委”提出书面申请,农户申请不属于必要条件;或由村“两委”每月组织村民小组召开小组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初步名单上报村“两委”。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市扶贫办依托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返贫预警监测功能,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区域和对象,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村和网格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两委”召开会议,在预警监测对象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组织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网格员入户核实,发现问题上报村支两委、驻村工作队共同研判,村级能解决的,第一时间解决。村级不能解决的,上报镇级研究解决,镇级不能解决的,上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相关部门整合资源给予解决落实。
4.对象认定录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预警监测对象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一步研判,确定预警监测对象名单,组织落实相关干预帮扶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指导各乡镇(街道)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同时,利用“贵州省扶贫云”和黔南州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全市防贫监测对象数据库。
5.实施动态管理。市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预警监测对象需求,精准制定相应的帮扶干预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时调度相关部门落实帮扶、救助措施。由市扶贫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乡镇(街道)跟踪预警监测对象,待监测对象情况缓解稳定后,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判认定,解除预警监测,并按程序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予以调整。
三、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坝区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小额扶贫信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e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鼓励发展易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贫困户和监测对象发展。(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民宗局、市农商行;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监测对象,优先推荐到当地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扶贫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监测对象,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治安、护路、管水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监测对象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民宗局、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意外变故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半年后基本生活仍然困难且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对“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的监测对象,及时多渠道采取有力举措加以解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扶贫办、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宗局、市统计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监测对象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监测对象,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监测对象的帮扶力度。动员组织各类社工机构、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贫慈善项目、防贫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10·17”扶贫日捐助资金,加大监测对象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源,加强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运用,推动资金项目向监测对象倾斜。(牵头单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保险防贫帮扶。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的合作,探索符合福泉实际防贫对象需求的保险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保险责任赔付起付线,实行阶梯性保险赔偿。多渠道筹措资金,为监测对象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保险,提高监测对象的保险保障水平。鼓励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照贫困户补贴标准予以补贴,实现边缘户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强化专项扶助帮扶。用好用活“三户”专项扶助资金,对因残、因病等返贫致贫对象,进行政策扶助和公益资源帮扶后的再保障,重点采取对该类家庭所需生活、生产、教育等方式,织密兜底防线,确保不出现一例返贫、不发生一起致贫。(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各乡镇街道)。
四、工作要求。
(二)加强协作。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如遇特殊情况,随时组织召开),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相关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等行业部门要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强化横向沟通协调。要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及时通报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请涉及部门(单位)、乡镇(街道)于2020年7月14日前将《福泉市防止返贫致贫信息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调度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回执》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涉及单位详见附件3)。
(三)鼓励创新。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提高成效。
(四)转变作风。依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现有成果,充分发挥国家、省、州级扶贫系统平台和村“两委”、驻村工作队、网格员作用,加强监测对象家庭信息、收入状况等信息共享,不另起炉灶,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抓具体、抓深入,确保监测对象认定、管理、帮扶精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江西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开发﹝2020﹞6号)文件要求,筑牢返贫致贫防线,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脱贫攻坚的重要要求,全面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市县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采取“精准摸排找出来、动态监测管起来、针对措施扶起来”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即监测户)和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
(二)监测范围。
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较上年度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监测对象规模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本县(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5%左右。
(三)监测内容。
2、“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饮水情况。监测对象中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除身体原因不能上学外的失学辍学情况;监测对象住房安全、饮水安全达标情况以及脱贫监测户基本医疗保障及相关键康扶贫政策享受情况。
各县区在精准摸排的基础上,通过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和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进行预警预判。
(一)常态化实时监测预警。建立“以县区为单位、乡镇(街道)为主体、村组为单元”的三级监测预警体系。采取入户核实、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对监测对象常态化实时实地进行监测;发现存在“两不愁三保障”不达标的监测户,以及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交通事故等意外变故情况,极有可能返贫致贫的监测户和边缘户,及时核实上报。
(二)行业部门数据交换预警。加强与医保、民政、残联、住建、教育、公安等行业部门数据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对监测对象家庭有重大变故导致“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出现风险的定期反馈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实行预警管理。
(三)省大数据平台分析预警。利用好省大数据平台返贫风险预警功能,对脱贫户特别是监测户返贫风险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预警。对监测对象基本信息变化、帮扶措施落实等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各县区根据省大数据监测平台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日内将确定的“两类人群”分别移交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县区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接到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移交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后,必须在2日内确定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采取政策兜底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及“两类人群”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一)兜底保障政策。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全面兜牢脱贫底线。
1、住房安全方面:及时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政策,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2、基本医疗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三重保障”及慢性病门诊救助和大病集中救治。对参保非贫困人口按政策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措施,特别困难的参保农户按程序和规定落实大病救助、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医保局、民政局)。
3、义务教育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属地乡镇双负责制,强化控辍保学措施,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做好劝返学生分类安置和关爱帮扶,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扶贫办)。
4、安全饮水方面:及时解决饮水安全隐患,确保贫困人口饮水安全有保障。(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卫健委、市扶贫办)。
5、特殊情况预警帮扶: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返贫致贫的,区别脱贫人口和非贫困人口,按现行政策予以落实,及时采取临时救助、引导亲友帮助、社会捐助等措施,防止出现返贫或新增贫困人口。妥善做好因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家庭重大变故问题可能引起致残的贫困人员办理残疾证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保局、市残联等)。
(二)产业帮扶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采取产业、就业、消费扶贫等措施,持续提高收入、保证脱贫质量。
1、将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种植的油茶优先纳入扶持范围,新栽植按照500元/亩进行补助,油茶低改按照200元/亩进行补助;鼓励种植企业和大户优先吸纳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在油茶种植基地进行务工、务劳,提高贫困户和“两类人群”收入。(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因地制宜持续推进贫困村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四大特色产业,适当降低基地规模标准,加大对贫困村产业基地的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在我市初次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的贫困户,凭营业执照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就业帮扶政策。
1、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有劳动能力的外出务工,对跨区域务工满一个月及以上者,可凭务工交通凭证或村委会证明及公示材料,享受一次性交通补贴。其中到省外务工的按500元/人标准、省内跨县(市、区)务工的按300元/人标准发放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将16-65周岁具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户和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范围,并按规定享受免费培训;贫困户和培训期间,按每人每天3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生活补贴;贫困户参加就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5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鼓励贫困户到我市家庭服务业机构就业,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的贫困户从事家政、居家养老、社区照料、病患陪护等家庭服务业工作的,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对被家服机构吸纳为员工制员工的,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其中岗位补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为期三年;社保补贴按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消费扶贫政策。
在全市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增设一批扶贫产品销售专区,为贫困户和“两类人群”开通扶贫产品绿色消费渠道,免费销售我市贫困村、贫困户和“两类人群”的农产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扶贫办)。
(五)金融扶贫政策。
用好防贫保险政策,督促保险承保机构,及时查勘、合理定损、快速理赔、足额赔付,及时化解易致贫易返贫人口的生产生活风险,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相关县区)。
(六)精神扶贫政策。
将“边缘户”纳入“三讲一评”活动和“爱心超市”积分兑换范围,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尤其是监测对象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数据共享与比对分析,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县乡两级要落实主体责任,统筹调配部门、政策、人员等方面力量,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强化机制保障。市县两级教育、卫健委、医保、民政、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上下联动、横向衔接,拓宽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解决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作风保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等方式,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明工作纪律,严防违纪违规、弄虚作假等问题,确保监测帮扶工作程序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19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20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20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会议关于“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边缘人口致贫”的要求,现就我镇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制定如下方案。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认真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
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与数据信息共享,组织扶贫工作队、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进一步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逐户逐项制定帮扶措施。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
对照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参照相关部门数据比对结果,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与村“两委”共同研究报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再次予以确认,并由镇扶贫工作站上报市级备案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
驻村工作队、村居包片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加强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
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切实加大帮扶力度;利用2019年一般农户分类定级成果,对一般农户进行再排查,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农户,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范围。
(一)。
建立监测管理系统。依托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建立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各村(社区)要按照系统设置的其他指标,客观真实地收集相关数据并及时汇报给镇扶贫工作站。
(二)开展监测预警。
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收集并上报镇扶贫工作站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各部门根据市扶贫办反馈的预警情况,加大救助帮扶力度,限期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的致贫。
(三)强化过程管控。
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镇审查、市县审核、省级备案的程序,申请在省办返贫预警监测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镇审查并汇总填报、市县审核后,申请在省办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中予以销号标注。
(―)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加强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并上报,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建立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利用好政策补丁和镇慈善关爱基金库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镇扶贫工作站加强审查审核,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救助帮扶;村级开展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
2.建立联系人制度。落实村居包片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定期走访,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开展救助帮扶。一是根据边缘户的致贫风险,优先落实社保兜底等政策。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按照上级要求帮助落实保障边缘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三是探索利用社会帮扶资金和镇村救急难基金,加大救助力度。
(一)。
压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
加强工作指导。各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工作推进。指导各村居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将严肃问责。
(三)改进工作作风。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
注重工作实效;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边缘户: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一是xx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再进。
行排查,自动纳入监测范围。
二是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重点围绕低保户、特困供养户、重病户、残疾人户几类人员,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且年人均纯收入预计低于5000元的已脱贫户作为拟新增脱贫监测户,将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有致贫风险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非建档立卡家庭困难户作为拟新增边缘户,确定拟新增监测对象后上报xx镇脱贫办。
三是镇脱贫办汇总后上报区脱贫办,区、镇同步对拟新增监测对象的住房、经商、购车、社保、公职人员等信息开展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至各村(社区)。
(二)走访阶段(3月月25日-4月月5日)。
镇脱贫办统筹力量、分组对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一并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三)评定阶段(4月月6日-4月月10日)。
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新增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区脱贫办审定。
(四)录入阶段(4月月11日-4月月15日)。
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镇脱贫办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各级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五)动态监测及补短帮扶阶段(4月16日-6月月30日)。
1、动态监测。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各村(社区)初审后上传至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根据村(社区)上传的信息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3、销号管理。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
镇脱贫办组织核实后,在大。
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成效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
7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二)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统筹,行业部门和各村(社区)要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落实落地。各村(社区)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脱贫办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将及时通报,对影响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二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按照“排、访、评、录、测、补、销”七步工作法对监测对象进行筛查确定、动态监测、分类帮扶、补短销号,具体步骤为:。
(一)初筛初定。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三
为贯彻全国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部署会议,进一步开展xx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整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返贫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全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在落实常态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正在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举一反三排查和防止返贫专项督査,进一步开展集中排查整改,确保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零返贫、零致贫”底线。
(一)排查范国。全镇xx个行政村。
(二)排查对象。排查覆盖全镇所有农村人口。重点排查建档立卡脱贫户、已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
(一)“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稳定实现情况。所有农户“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是否稳定实现,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动态新增问题是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排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出现问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认定纳入监测范。
(四)系统信息“账实相符”情况。排査核实所有建档立卡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系统信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变动、劳动能力变化等,对“账实不符”的及时整改。
(一)制定方案5月27日前,按本镇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排查整改方案。
(二)现场核查6月14日前,组织进村入户开展现场核查,核准基本信息,建立纸质台账,履行监测认定程序。
(三)问题整改6月20日前,对排查发现的“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动态新増问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问题等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监测及时全面、程序管理规范。
(四)全面总结6月23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总结集中排查整改情况,给扶贫办报送排查整改报告。
(一)监测范围。以家庭为单位,监测以下三类对象。
1.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脱贫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返贫风险的农户。
2.边缘易致贫户。一般农户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000元,且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高于6000元,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状况,刚性支出较大超过预警标准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收入计算方面,以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作为本次排收入计算周期。返贫致贫风险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缺劳动力等。工作中,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
(二)监测方式。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响应、方便群众的要求,细化完善以下五种监测方式,符合条件的履行认定程序。
1.农户自主申报。包括向镇村干部申报,拨打12317咨询服务电话、脱贫户使用手机app等渠道,接受农户个人或他人代为申报。
2.基层干部排查。依靠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医生和网格员等基层力量,进行全覆盖排查。
3.部门筛查预警。县级相关部门健立了常态化防止返贫监测部门筛査预警机制,按照“部门筛査、集中交办、入户核査、结果反馈”的程序,定期筛查预警、反馈乡村核实。
4、舆情信息预警。宣传部、网信办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将涉贫信息推送扶贫办。信访局将接收到的涉贫信访推送扶贫办。
5、社会救助预警。团委、妇联、红十字会、阳光爱心社等社会团体,要对所负责的救助情况进行汇总,将存在致贫风险救助人员情况及时推送扶贫办。
(三)认定程序。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对新增监测对象履行认定程序,原有监测对象不再重新履行程序。
1.入户核查核实。根据监测信息开展入户核査,核实家庭收支等基本情况,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新增拟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不符合纳入条件的,应向农户及时说明情况,确保群众认可。
2.村级评议公示。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监测对象初选名单,在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乡镇审核。
3.乡核查初审。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根据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逐户核查。核查通过的,乡镇汇总提出监测对象审核名单,报县级扶贫部门审定。
4.县级比对审定。县级扶贫部门牵头,联合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信息比对、会商研判,综合审定监测对象,书面批复有关乡镇,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录入信息。
(四)风险消除。以下4项指标全部达标、基本生活稳定保障、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遵循“怎么进怎么出”的原则,按“入户核査核实、村级评议公示乡镇验收审核、县级审定标注”的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1.根据返贫致贫风险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3.收入持续稳定,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6000元;。
4.大额刚性支出问题稳定解决。
对整户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落实兜底保障措施后持续跟踪监测,暂不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监测帮扶成效稳定后再按程序标注。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不再进行监测,不再专门针对风险实施防止返贫帮扶;已落实的小额信贷贴息、医疗救助、教育帮扶等帮扶措施,按行业政策要求和实际工作周期及时调整。
(一)压实责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集中排查整改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相关工作。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预警监测机制、联合会商机制、信息比对机制,扶贫办牵头组织实施集中排查整改具体工作。
(二)精准帮扶。逐户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和劳动能力情况,通过部门会商确定帮扶措施,对三类监测对象适用统一政策范围,使用行业政策、财政衔接推进镇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有针对性的单项措施,对存在多种风险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
(三)台账管理。逐级建立集中排査整改工作台账,对排查规模、排查结果、整改情况等实行台账清单管理,逐级汇总上报。6月23日前,以村为单位汇总排查整改工作台账(见附表1、2),报镇政府,附件3村留存。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四
(一)监测对象和范围。一是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二是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户。
(二)监测内容。持续跟踪收入支出情况,监测是否收入大幅缩减或刚性支出较大;“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是否存在隐患;因突患重病、受自然灾害、出现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等。
(三)监测对象认定程序。通过农户申报、镇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和应急专项排查等途径,对各渠道摸排反馈的预警信息,由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上报农户信息清单,经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镇级信息员按照名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工作平台。
1.农户申报。向工作对象敞开大门,根据监测对象识别纳入标准,农户直接向村两委申请,农户递交申请5个工作日内,经村两委核实研判、镇级审核确认后,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2.镇村排查。由镇脱贫办组织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信访及媒体监督反馈、系统平台推送的可能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并实时跟踪农户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存在隐患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出现生活困难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对象经村级研判、镇级审核后,镇脱贫办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3.信访及媒体监督。对信访、扶贫监督电话,以及各级媒体反馈的相关问题线索,镇脱贫办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4.平台分析。根据《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确定的方式开展,利用市监测预警平台实时分析脱贫户家庭指数,按照返贫风险程序不同,确定监测预警对象,以“红色、黄色、蓝色”分级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对省市县监测预警平台分析反馈的信息,镇脱贫办及时组织村四支队伍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5.应急专项排查。针对灾情等突发情况,镇脱贫办将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受灾群众对象名单反馈各村,组织各村核查研判,并将确定的监测预警对象上报县扶贫办。
(四)监测对象的管理。监测预警对象实行线下台账和信息系统同步管理。镇、村要分级建立帮扶台账,准确记录监测预警对象的基础信息、风险类型、监测责任人、帮扶措施和风险消除情况等内容,帮扶台账每月要动态更新。镇脱贫办每月组织各村开展一次动态管理和风险消除评估,及时将新纳入的监测预警对象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和省市监测预警平台,已消除风险的在系统中进行标记,实现动态清零,监测对象的家庭成员自然变更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动态调整。
各村要综合利用现行行业扶贫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社会扶贫力量等优势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按照《镇巩固脱贫成果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发[2020]31号)要求,针对监测预警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分类落实帮扶措施,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致贫。
(一)收入下滑风险户: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存在收入连续两年以上下滑、每年下滑幅度较大的,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滑幅度较大的,或家庭刚性支出较大的情况。由各村及帮扶人负责,制定切实有效的帮扶措施,可采取产业发展、创业就业、开发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收入。
(二)家庭变故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遭受重大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房屋损毁、家庭成员意外伤亡或家庭财产重大损失的,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将名单报镇脱贫办,镇脱贫办汇总后报县脱贫办及相关部门落实解决帮扶措施,各村四支力量对此类户做好后续发展规划,防止主要劳动力遭遇变故导致户下收入或“两不愁三保障”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生。
(三)重病或重残风险户:主要包括农户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导致家庭陷入困难的情况。由各村报镇脱贫办汇总,分类上报县卫健局、医保局、民政局、县残联,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兜底保障政策,同时各村四支队伍对此类户落实好后续发展规划,确保不发生返贫、致贫现象。
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案例15篇)篇十五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_扶贫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决策,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目标,防止因灾、因意外伤害、意外事故致贫返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高贫困人口抵御风险能力和防意外保障能力,为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一单式”保险服务。
运用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利用商业保险的经济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在组织推动、财政补贴、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引导保险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户倾斜,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量身打造,制订全方位的保险保障计划,提供优质快捷的保险服务,实现商业保险对脱贫攻坚的助推作用,逐步建立起保险扶贫兜底和防返贫机制。
以**市2016已脱贫和年末未脱贫建档立卡人口、**年至2020年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为对象(不包含集中供养五保户、稳定脱贫户,以全国扶贫信息系统数据为准),在各县区广泛推广“助农保”保险扶贫,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努力实现“贫困路上少风险,致富路上多保障”目标。
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农业生产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家庭成员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综合保险保障,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的社会责任。
1、农业生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疾病、疫病以及自然灾害原因直接造成贫困户养殖牲畜死亡、种植作物受损、林木受损、种养场地及农业设施受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涉及中、省补贴品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在保成本的基础上按实际损失确定赔付)。
2、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负责意外身故、残疾、烧伤给付保险金。
3、意外住院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
4、家庭财产保险。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主体及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家用电器等,由于火灾、爆炸、地震及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
(一)签订项目协议。县、区扶贫办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办保险公司,并签订《“助农保”兜底扶贫保险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对象、保费标准、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内容。
(二)办理投保手续。保险公司根据县、区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核发“助农保”保险服务统一保险单,并按户向参保贫困户发放保险服务明白卡,明确保障范围及理赔流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助农保”
兜底扶贫保险扶贫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扶贫办牵头,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排相关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扶贫办做好牵头协调工作,各县、区也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区扶贫办要将“助农保”推广工作纳入扶贫工作计划,主动加强与农业、金融、财政、民政、保险公司的沟通协调,在政策指导、资金安排、工作协调、数据共享等方面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县(区)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对各县区“助农保”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承保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骗取保险费补贴资金,若发现通过虚假承保等方式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政策宣传。保险公司要制作宣传材料,发放各基层单位。各县、区扶贫部门、保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讲、集体宣讲、入户宣讲等方式,有重点的宣讲兜底扶贫保险产品的相关要点,让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产品的主要内容和风险保障。
(五)及时总结经验。保险合同期满前,由扶贫保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与承办保险公司对项目年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对上年度保险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兜底扶贫保险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