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申请书是求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它是向雇主展示自己能力和经历的书面材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更多申请书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一
第二十二条本市居民的户口登记项目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承租人以及农业户户主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户主”:
(一)原户主死亡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二)原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
(三)房屋所有权人或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更改的;。
(四)原户主要求或者同意更改的。
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应当由单位主管部门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十四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一)父母离婚、再婚的;。
(二)依法被收养或者收养关系变更的;。
(三)在同一学校或工作单位内姓名完全相同的;。
(四)名字的谐音易造成本人受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五)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六)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或正在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人员,不予更改“姓名”。
第二十五条本市居民因医学变性的,可以变更“性别”。
第二十六条本市居民已随父或随母登记“民族”,现要随另一方登记的,经县级以上民族工作部门批准,可以变更“民族”。
第二十七条“出生日期”一般不予更改。本市居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出生日期确实不一致的,可以变更“出生日期”。
第二十八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出生地”:
(一)实际出生地与登记出生地不一致的`;。
(二)出生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第二十九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籍贯”:
(一)实际籍贯与登记籍贯不一致的;。
(二)籍贯地行政区划调整的;。
(三)本人被收养随养父籍贯的。
第三十条本市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公民身份号码”:
(一)错号、重号的;。
(二)更改出生日期的;
(三)更改性别的。
第三十一条本市居民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兵役情况、身高、服务处所和职业等户口登记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变更。
第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审核后予以直接办理。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规定的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应当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办理。
第三十三条因公安派出所的登记差错导致居民的常住户口登记项目与实际不符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予以更正。居民本人发现登记差错,应当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经公安派出所调查属实后,办理更正手续。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二
第十四条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人因故无法办理迁移手续的,可书面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
涉及全户迁移的,迁移人应当书面委托户主或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内成员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第十五条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的户口迁移,如迁(移)出地住房系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民警必须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户口迁(移)出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迁(移)入地住房系60岁以上老年人自有或承租的,如有户口迁(移)入,民警必须当面征得老年人同意,并由老年人在同意接受的书面材料上签名。
第十六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以购买、交换、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
本市农业户口居民以购买、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权的,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第十七条本市居民系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或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其本市非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可以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本市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包括:
(一)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迁移;。
(二)夫妻之间的迁移;。
(三)(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之间的迁移;。
(四)公婆与儿媳之间或者岳父母与女婿之间的迁移。
第十八条本市农业户口居民可以迁移入本市农业户口配偶处。本市农业户口居民,经迁移入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可以迁移入本市非农业户口配偶处,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本市居民系农业户户主的,经其同意,本市农业户口的直系亲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户主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系迁(移)入地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
(二)系迁(移)入地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人;。
(三)离婚后迁(移)到子女或者父母处。
第十九条本市非农业户口居民(本市监狱、劳教系统所属的皖南、苏北4个农场,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科研单位学生集体户口,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除外)因离婚、原居住地房屋动迁、出售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市非农业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一)房屋产权人或者承租人同意;。
(二)迁(移)入后不造成住房困难(按照迁移时本市城镇住房解困标准)。
第二十条房屋产权人或承租人死亡,因故无法变更房屋权证或者因正当理由无房屋权证,经房屋所有权利人或者户内所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的,本市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经公安派出所批准后,办理入户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市家庭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一概不迁(移)入学校;本市集体户居民被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户口可以迁(移)入学校;被录取的新生原为本市农业户口的,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变更为非农业户口。
已在本市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就读且户口已迁入本市的外省市生源学生毕业后,符合本市有关户口迁移规定的,可以办理本市户口迁移手续。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三
第七条户口登记应当按照《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所列项目如实填写。
第八条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集体户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驻沪办事处工作户口人员的新生婴儿,不可以随父或随母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在本市办理出生登记:
(四)父母一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外省市集体户口(或者是现役军人),新生婴儿可以向本市单位集体户口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新生婴儿的户口登记,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应征入伍,其新生婴儿可以在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原本市居民,现旅居国外,其在国内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新生婴儿,可向本市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登记,经区、县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
随父或随母在本市集体户口办理出生登记的新生婴儿应当随父或随母一起办理户口迁移。
第九条本市居民应征入伍的,应当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军人复员、转业或者退伍的,应当向安置入户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被部队开除军籍或除名的,应当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条出国、出境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未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要求回沪恢复户口的原本市居民,经居住地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已获得前往国家或地区定居许可,因投亲或工作等原因要求回沪定居的原本市居民,经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被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本市居民不注销户口。
因逮捕、判刑或劳动教养已被注销户口的本市居民,在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或者被监外执行后,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二条本市居民死亡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应当注销户口。
经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本市居民,应当申报恢复户口。
第十三条本市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出境、被逮捕、判刑或者被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户口,要求恢复户口的,应当在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原户口注销地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在新住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四
建北派出所:
本人是****街道居民,于**年**月**日与丈夫***育有一子,名为***。当时因工作忙,没有及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小孩名字)落户手续。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五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中的“承租人”是指租用公有居住房屋的本市居民。
第五十条本规定中的“新生婴儿”是指本规定施行之日后出生的婴儿。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户口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由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负责解释。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六
第三十九条本市居民因购买、交换、分配或继承住房等原因而立户的,由公安派出所发给《居民户口簿》。
户主户口迁(移)出户的,公安派出所应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第四十条本市居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自报失之日起三十日内仍未找到的,由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期间,居民需使用《居民户口簿》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户籍证明》。
新的《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
第四十一条本市居民在本市范围内办理户口“网上迁移”的,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口迁移证》。迁往外省市或者在本市范围内迁移不适用“网上迁移”的,由公安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
第四十二条持证人遗失《户口迁移证》的,应当及时到发证地公安派出所报失并提出补发申请,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予以补发。
第四十三条《户口迁移证》超过有效期而未报入户口的,持证人应到原发证公安派出所申请换发,原发证公安派出所按原证内容重新开具。
第四十四条凡《居民户口簿》没有记载的户口登记内容,居民可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出具《户籍证明》。对《居民户口簿》已记载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再签发《户籍证明》,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派出所可以根据居民的申请出具《户籍证明》:
(一)《居民户口簿》在补办期间;。
(二)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获得《居民户口簿》,经民警调查确需出具《户籍证明》;。
(三)本市集体户口人员无法提供《集体户口簿》。
《户籍证明》只限国内使用(港、澳、台地区除外)。《户籍证明》自签发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效,过期作废。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七
我叫**(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男(女),**年**月**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写外地省市),户口在东城**胡同**号,**年参加工作现在**当工人(或因**原因无业,现在**做临时工)。(说明:如系由外地户口来京、复员转业、本市农转业、刑满释放等情况,写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据何原因、经何部门批准来京的情况)。
我于**年**月与**结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是初婚、**是再婚)。**(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生于**年**月**日,户口在**省**市(县)**乡(镇)**村**号(即投靠人户口本上的准备地址),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并写清在外地的职业状况)。
我们于**年**月**日在**医院生儿子(女儿)**(有曾用名写上曾用名),孩子的户口在**为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现未上学(或在**学校上**年级、待业等实际状况)。(说明:生几个孩子均按上面叙述要求介绍,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讲清楚是否违反计划生育,即何原因发二胎准生证或被处罚处理的情况)。
因**(指困难原因,包括何时来京,在京职业状况),我申请将**户口迁到北京投靠我生活,望公安部门批准。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八
某派出所:
某某女年龄身份证号码现家庭地址:
电话:
应申请人某某与被申请人某某是xx关系,男年龄现具体地址户口所在地电话现在双方年事已高,需要生活在一起,共同照顾,故申请将申请人户口迁至被申请人户口一起,垦请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时间。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九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电话:,因大学毕业,大学前为城镇居民户口(你以前的户口性质),故申请以城镇居民户口(和以前的一样)迁入原户籍所在地(你家户口地址),请给予办理。
申请人:
20xx年x月x日。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
本人叫_____(身份证________),女,____年_月__日生于广东__,户口在_____,于20__年_月_日与____(______)初婚,并于20__年_月_日在__人民医院生一儿子,名为___。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__的'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20__年10月8日。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一
公安分局:
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原籍:**。现户口在*****。
我于**年**月购买了浦口天润城第*街区*栋*室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90.68平方。
现为了生活方便,我希望将户口迁至现在的'居住地,特提出申请,恳请批准。
申请日期:****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二
派出所:
本人,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购买贵辖区住房一套,并于年月日取得房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根据市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和本人需要,特申请将的户口迁移到贵辖区。
望早日批复!
20xx年x月x日。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三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补充: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四
____居委会:
本人叫____(身份证________),女,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于________,户口在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初婚,并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人民医院生一儿子,名为____。当时因身体原因,没有及时上环并为小孩上户口,现特申请贵所办理林钿得落户手续,请予以批准。
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实用户口常住申请书范文(15篇)篇十五
x派出所:。
兹有辖区居民(男方姓名),居住在路号(地址),因为,孩子(孩子姓名)的户口在xx省xx县(市、区)(详细地址),给学习带来了很大的不方便,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将我孩子的`户口调来,望给于帮助为盼。
申请人:(地址家姓名)。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