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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一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共xx县委领导的,由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社团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xx县文联是x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市文联指导。
第二条xx县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研究会、学会和县级企业文联,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参加县文联举办的活动,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xx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并承担所属协会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第五条xx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学术研讨、文艺批评和文化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文艺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和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
积极争取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本会设“天姥山文学艺术奖”,建立三年一次的评奖制度。“天姥山文学艺术奖”为xx县最高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艺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坚持“二为”方向,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创作自由和在艺术方法、艺术风格上的大胆探索。
第八条xx县文联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规范、求实的精神,创办必要的经济实体和开拓创收渠道,以增强自身活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县文联工作报告;修改县文联章程;选举产生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荐产生,县文联可邀请有关人士为代表大会代表。
县文联委员会成员按规定办法,经民主协商提名,并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决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为县文联委员会的候选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委员会履行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任命,副秘书长的名额和人选,由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设若干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县文联委员会聘请。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担任本会领导职务的成员中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多次召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所得收益;(三)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县文联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县文联委员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二
工作总结(文联)。
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掀起两次学习热潮。
20,全市文联系统认真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思想、凝聚人心、鼓舞士气,采取自学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办法,掀起了两次学习热潮。五月份,我们组织文联系统部分文艺工作者和负责人,系统学习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第七次文代会、第六次作代会上的重要讲话,并就如何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如何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增强文联和协会的凝聚力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下半年在党的十六大召开以后,我们又迅速组织各市区文联和协会负责人及部分文艺工作者,认真学习十六大报告和中宣部长刘云山同志“高举先进文化的旗帜,推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繁荣”的文章,联系随州文联工作的实际,就如何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推进文联工作和产业发展,探索文联工作的新路子,怎样加强管理,把各文艺家协会建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一系列文艺创新活动进行了认真的探讨,座谈会开的生动活泼,讨论热烈。大家深感,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思想更明确,思路更宽阔。
二、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三深入”,开展丰富多采的文艺活动,繁荣文艺创作。
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火热生活,是进行文艺创作和创新的有效途径,市文联各协会、各市区文联先后组织近百名文艺工作者深入我市的广水三潭、曾都区的封江、尚市、洛阳、大洪山等乡镇,湖南的张家界采风写生,并与襄铁分局、随州水电工区等企业举办笔会,据不完全统计,共组织“三深入”活动20余次,参加人次达800余人次。
在深入生活的基础上,各市区文联、市各协会文化活动频繁,市摄影家协会先后举办了首届少儿摄影比赛、市摄协副主席张耀奎“迎接党的十六大云南风情摄影展和随州摄影镜头锁交通违章”等摄影展赛,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摄影”,并开通了“随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网站开通仅三个月时间,已点击3000余次,为宣传随州开辟了窗口。市书法家协会与襄樊铁路分局随州水电工区联合举行笔会,与广水市有关部门进行创作交流,发行四期内部交流资料《随州书法》,举办了“迎十六大书法展”,完成省级创作作品,正筹备《随州书法集》的'面世。市音乐家协会在3月份与市摄影家协会联合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共同组建随州市“春之声”艺术团到封江乡进行慰问演出,并在封江乡进行摄影创作。
从五月份开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局、市文联主办、市音乐家协会承办的“随州市迎十六大・庆国庆暨首届乐乡歌会”全面展开,历时6个月,共组织三个赛区、分预赛、决赛、共演出五场,演出形式以音乐类作品为主,有大合唱、小合唱、独唱、各种组合、歌舞、器乐合奏、独奏、舞蹈等十余种形式,多人参加演出,创作出60余首歌曲,尤其决赛紧张激烈,最后评选二十余首优秀创作歌曲汇编成《随州优秀创作歌曲逊。这次歌会推动了全市的音乐创作,检阅了我市音乐队伍,涌现了一批优秀人才和优秀作品,为庆祝党的十六大召开涂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1月份,市音协作为省确定的随州市唯一承办音乐考级单位,顺利完成共8个门类200余人的音乐考级工作。
市美协、市作协今年处于筹备阶段,但仍然坚持开展了活动。市作协积极与武汉市作协及《芳草》杂志联系,在《芳草》第11期推出随州作家作品专页、发表10位随州作家的精短作品,并与武汉市文联、作协举行联谊活动。省作协会员、市作协筹备组成员张启涛的长篇小说《乐魂》出版发行,社会反响很好,市美协筹备组顺利完成送省展美术作品一百多幅,并于12月18日举行成立大会。市美协袁建楚深入北京、武汉等大中城市图书馆及有关帝王历史遗址,搜集绘画出历代帝王生平图集600余幅,正编篡出版《中国历代帝王生平图象集》,预计明年底可以出书。
曾都区、广水市文联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在国庆节前后,配合党的十六大召开,除积极参加市举办的“乐乡歌会”活动外,还分别举办“颂党爱国”为主题的书法、美术、摄影、诗词楹联展赛,与各学校联合举办美育书画展赛等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广水市文联还恢复出版了文联机关刊物《广水潮》,为促进了当地文学创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兄弟作家胡晓明、胡晓晖创作的长篇历史小说《天鉴・岳飞》正在紧锣密鼓的修改;该书分五部,共160万字,最近准备与省作协联合开研讨会,明年力争湖北拾五个一工程奖”,另外楚剧《走出贫困》的剧本创作改编正在进行之中。曾都区文联今年全面理顺与文体广电局的关系,投入文体大合唱。他们在今年“七一”举办党的生日大型歌咏会,社会反响很大,有声势、有气魄,热情讴歌了党的丰功伟绩。大型花鼓剧《心中的太阳》已完成剧本,正在修改之中。
三、建立健全文联机构管理,加强文联队伍建设。
原定今年内组建成立市美协和市作协,由于市作协人选问题推迟外,市美协于12月18日正式成立,并在9月成立市老年书画研究会,机构健全逐步规范。
市直各协会加强了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他们分别根据各自情况,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主席团议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创作活动联谊制度等,把会员、理事松散型管理逐步转向以活动、创作为纽带的联心联事型管理。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三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下的xx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xx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术事业,为推动xx文学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构建开放xx、魅力xx、和谐xx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第三条组织本会会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创xx文学艺术事业新局面。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xx文学艺术事业;积极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弘扬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文学艺术精品。
第四条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织、学术部门,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任务,积极开展以文学艺术为载体的传播活动;积极参与xx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xx人民的文学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为建设和谐xx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挖掘民族文化,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积极参加市内外的.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好往来,交流文艺成果,提高xx文艺水平,繁荣xx文艺事业。
第七条xx县文联由xx县各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组成。xx县境内各文学艺术者协会,凡自愿申请,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xx县境内已经参加了市级或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文学艺术社团或个体,经过履行必要手续,也可成为xx县文联的会员;加入本会的个体会员,由本会介绍到县内有关文艺团体参加活动。
第八条中共xx县委宣传部代表县委主管xx县文联工作。
xx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并同时对获市级“攀枝花文学艺术奖”以上奖项的作家艺术家个人,由xx县委、政府设“xx文学艺术奖”给予奖励、表彰。代表大会选举文联委员若干人,组成xx县文联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权。全委会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文联工作。
第十条xx县文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可以罢免或撤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坚持“注重实绩、严审资格、扶持新人”的原则,对有文学作品在报刊发表,艺术作品获得成功,艺术追求执着,富有热情和实践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修养较好,德才兼备的文艺新人和业余爱好者,将大力关注培养。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经全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取消本会会籍。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的个体会员,本会将剥夺其会员资格。会员由于伤亡、疾病不能从事文艺活动者,视为自动脱离组织。
第十二条xx县文联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有权参加xx县文联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有权取得xx县文联提供的学习资料和研讨资料。
第十五条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的自由。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享有本会的保护和援助。
第十六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文艺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xx县文联章程,维护xx县文联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加强艺术实践,积极进行艺术实践,开展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有责无旁贷的扶持文艺新人成长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自觉主动向文联组织汇报工作,上报会员作品。
第二十二条由全委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艺研讨、鉴赏、争鸣以及笔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召开创作经验交流会,社会时事分析报告会,文艺创作主题研讨会。
第二十四条有组织的进行创作互评,交流创作得失。
第二十五条收集整理本会成员优秀作品;向有关文艺刊物或文艺部门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第二十六条组织采访活动及其它形式的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举行文艺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让本会成员较熟练地把握文艺创作规律,提高创作技巧。
第二十八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因地制宜,为文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开展与文学艺术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3)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费完全用于文联有关活动。
第三十条本章程共六章三十条。解释权属xx县文联全委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四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xx省汽车行业协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xx省各类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的企业自愿组成,并经xx省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行业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为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双向服务,为促进xx地区汽车流通行业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受xx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和xx省商务厅等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活动地域为xx省。
第六条本会住所设在海口市内。
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部门开展行业管理;。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才培训,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
(六)开展与相关团体的合作与交流,组织企业到国外进行学习考察;。
(七)引导和促进国外、地区间汽车企业的合作,组织经贸洽谈;。
(八)组织编写汽车流通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料和书籍;。
(十)组织xx地区的汽车交易会;。
(十一)创办实体;。
(十二)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行业的经济组织。凡是经xx省汽车销售集团,汽车生产企业销售部门,汽车4s店,汽车、二手车经销企业,汽车、二手车有形市场,汽车、二手车电子商务,汽车美容及用品销售企业,汽车租赁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二手车经纪公司、汽车金融保险等相关汽车流通领域业务的企业均可申请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书面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秘书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协会活动、接受协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
(三)按规定交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及本会的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六)给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0元;。
(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四)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五)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xx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出本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十六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协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
(二)选举或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制定和修改章程;。
(三)审议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
(五)对协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六)改变或撤消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
(七)制定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
(八)决定终止事宜;。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4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其决议应当由全体会员的过半数通过。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人数为会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
(一)筹备和召开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决定协会具体的工作业务;。
(四)制定协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
(五)制定协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金的方案;。
(六)决定协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协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
(七)决定新申请人入会的审核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
(九)制定协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在五十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以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常务理事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常务理事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常务理事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规则、程序:
(一)由本协会秘书处提出设立分支机构的具体方案;。
(二)将具体方案提交会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将通过后的具体方案提交理事会审议批准;。
(四)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五条本会设立监事二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会长、副会长、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秘书长采用聘任制,任期不限。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监事二名。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每届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领导检查秘书处的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五)法定代表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副会长或秘书长行使其职权。
第三十一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五)处理协会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二)监督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三)检查协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四)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
(五)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当会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协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四条本会接受捐赠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有权向协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资助人或单位、会员、监事的查询,协会应及时如实答复。
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财产以及其它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条协会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秘书长以及工作人员私分、侵占、挪用协会财产的,应当退回,并在会员大会上进行检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会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八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九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本会进行年度报告、换届、变更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四十一条本会按照《xx省行业协会条例》规定,于每年3月底前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活动报告、财务报告和本年度的活动安排。
本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本会召开大型学术报告会、研讨会、展览会,举办对外交流,与境外民间组织交往,开展业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接受境外及社会捐赠等,在活动前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二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订立劳动合同。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三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四十四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三十日内,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五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并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注销动议: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三)协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四十七条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协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四十八条本会经社团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五十条本会章程经x年4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理事会。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五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共xx县委领导的,由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和相关社团联合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艺,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强县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
xx县文联是xx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业务上接受市文联指导。
第二条xx县文联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学艺术事业,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全县性的文艺家(工作者)协会、研究会、学会和县级企业文联,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委员会批准后,可成为团体会员。
会员的权利: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进行监督,参加县文联举办的活动,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会员的义务: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负责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四条xx县文联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通过组织团体会员间的交流活动和调研工作,密切联系广大会员,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和要求,并承担所属协会需要统筹安排的事宜。
第五条xx县文联会同各团体会员组织文艺工作者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生活,开展各种文艺创作、学术研讨、文艺批评和文化交流活动。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文艺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文艺工作者的扶持和培养,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和提高文艺工作者的素质。
积极争取党和政府对文艺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同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并与政府文化艺术主管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各人民团体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本会设“天姥山文学艺术奖”,建立三年一次的评奖制度。“天姥山文学艺术奖”为xx县最高文学艺术奖,对优秀文艺成果、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以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第七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所赋予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权益,坚持“二为”方向,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创作自由和在艺术方法、艺术风格上的大胆探索。
第八条xx县文联根据需要和可能,本着积极、慎重、规范、求实的精神,创办必要的经济实体和开拓创收渠道,以增强自身活力,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
第九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审议和通过县文联工作报告;修改县文联章程;选举产生县文联委员会;讨论和决定其它重要事项。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荐产生,县文联可邀请有关人士为代表大会代表。
县文联委员会成员按规定办法,经民主协商提名,并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决定具有代表性的人士为县文联委员会的候选人。代表大会闭幕期间,由委员会履行代表大会所赋予的职权,处理日常事务。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委员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主席提名,经委员会通过后任命,副秘书长的名额和人选,由主席、副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决定。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主席、副主席工作,并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设若干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县文联委员会聘请。
县文联委员会认为担任本会领导职务的成员中不称职者,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由委员会召集;委员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必要时可多次召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国家拨款;(二)开展以文补文活动所得收益;(三)社会资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县文联代表大会,解释权属县文联委员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六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下的xx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xx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术事业,为推动文学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构建开放、魅力、和谐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第三条组织本会会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创文学艺术事业新局面。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文学艺术事业;积极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弘扬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文学艺术精品。
第四条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织、学术部门,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任务,积极开展以文学艺术为载体的传播活动;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xx人民的文学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为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挖掘民族文化,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积极参加市内外的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好往来,交流文艺成果,提高文艺水平,繁荣文艺事业。
第七条xx县文联由xx县各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组成。xx县境内各文学艺术者协会,凡自愿申请,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xx县境内已经参加了市级或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文学艺术社团或个体,经过履行必要手续,也可成为xx县文联的会员;加入本会的个体会员,由本会介绍到县内有关文艺团体参加活动。
第八条中共xx县委宣传部代表县委主管xx县文联工作。
xx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并同时对获市级“攀枝花文学艺术奖”以上奖项的作家艺术家个人,由xx县委、政府设“文学艺术奖”给予奖励、表彰。代表大会选举文联委员若干人,组成xx县文联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权。全委会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文联工作。
第十条xx县文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可以罢免或撤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坚持“注重实绩、严审资格、扶持新人”的原则,对有文学作品在报刊发表,艺术作品获得成功,艺术追求执着,富有热情和实践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修养较好,德才兼备的文艺新人和业余爱好者,将大力关注培养。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经全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取消本会会籍。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的个体会员,本会将剥夺其会员资格。会员由于伤亡、疾病不能从事文艺活动者,视为自动脱离组织。
第十二条xx县文联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有权参加xx县文联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有权取得xx县文联提供的学习资料和研讨资料。
第十五条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的自由。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享有本会的保护和援助。
第十六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文艺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xx县文联章程,维护xx县文联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加强艺术实践,积极进行艺术实践,开展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有责无旁贷的扶持文艺新人成长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自觉主动向文联组织汇报工作,上报会员作品。
第二十二条由全委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艺研讨、鉴赏、争鸣以及笔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召开创作经验交流会,社会时事分析报告会,文艺创作主题研讨会。
第二十四条有组织的进行创作互评,交流创作得失。
第二十五条收集整理本会成员优秀作品;向有关文艺刊物或文艺部门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第二十六条组织采访活动及其它形式的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举行文艺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让本会成员较熟练地把握文艺创作规律,提高创作技巧。
第二十八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因地制宜,为文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开展与文学艺术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3)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费完全用于文联有关活动。
第三十条本章程共六章三十条。解释权属xx县文联全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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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六日通过)。
本会定名为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
本会为全国各文学艺术协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的联合组织。中国文联对各全国性协会、研究会或学会和各省、市、自治区文联负有协调、联络和指导的责任,并可代表各协会进行必要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本会采取团体会员制,凡全国性的文学艺术协会、研究会、学会和省、市、自治区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本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团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凡本会会员有义务向本会报告工作和提供情况。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本会的任务是团结全国文艺界,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实践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
本会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加强艺术实践,交流创作经验,进行艺术观摩,不断地提高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与艺术水平。
本会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组织并推动广大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种创作和理论批评活动,开展自由竞赛和自由讨论。对各种优秀创作、表演、研究、教学或其他艺术成果,给予奖励和表扬。
本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发现、培养新的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特别要重视在群众业余文艺活动中发现和培养新生力量,加强对青年文艺工作者的辅导工作。
本会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兄弟民族的作家、艺术家,促进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的发展,加强各民族间的文化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本会努力加强文艺界的团结,巩固党和非党作家、艺术家的亲密关系,加强同台湾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侨胞中爱国的文学艺术工作者和文学艺术团体的联系和团结,结成社会主义的、爱国的和维护祖国统一的作家、艺术家的广泛联盟。
本会积极组织和推动各个协会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广泛团结各国文学艺术工作者,增进友好往来,交流经验,以丰富和提高我国的文学艺术,争取对世界文化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会维护宪法所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民主权利,保障文学艺术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的自由。在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本会有责任采取保护措施,直至向司法部门提出申诉。
本会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艺工作者的福利措施,以帮助文艺工作者改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弱病残的文艺工作者予以救济。
本会一切活动应有利于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和繁荣,有利于发扬艺术民主,有利于加强文艺界的内部团结,加强文艺工作者同群众的联系和团结。
本会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和工、青、妇等人民团体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而共同努力。
第十五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由各会员团体选举代表及本会特邀代表组成。由代表大会选出全国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设立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主席团处理会务。根据精简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机构,进行日常工作。常设机构应力求精干,切忌衙门化。
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全国委员会召集之。全国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由主席、副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本会章程的修改,需经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代表大会讨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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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章程是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法规,是规范乡镇行政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我于日前参加乡镇章程的培训,深切感受到了其对于基层治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在此,我分享我对乡镇章程的体会和心得,希望对您有所启发和帮助。
首先,乡镇章程制定是乡镇改革创新的基础。乡镇章程从制定、修改、实施等全过程,都需要广泛地征询专家、群众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这有利于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此外,乡镇章程还需保持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实际行动推进乡镇治理和社区建设。
其次,在乡镇章程中突出法治思想,可以促进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乡镇章程将规定乡镇内各项制度和法规,如市场准入、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这有助于构建从上至下的管理体系,建立条例和常规,实现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第三,乡镇章程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力支撑。在乡镇章程中,我们可以看到针对各类乡村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措施和落实方法。通过制定章程,可以领导极大地激发社区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性,使乡村经济更好地实现转型升级,乡村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第四,乡镇章程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进行制定,因地制宜。这一点是极其重要的。因为乡镇的情况不同,他们面对的问题和需求也会有所不同,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乡镇章程,才能真正解决当地问题,并且得到社区人员的认同和支持。
最后,乡镇章程的执行和监督同样至关重要。在执行乡镇章程时,我们应该尽可能贴近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它们有效顺畅地推进。另外,监督和评估是章程实现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章程的贯彻执行。
总之,乡镇章程是乡镇行政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重要法律文件,它的制定的启示是因地制宜,务求顺畅,努力达成乡村治理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这样就可以打造一个秩序井然和和谐的社区,促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让社区居民享受到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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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协会的名称:xx市老年人协会(简称“老协”)。
第二条老协的性质:是由xx市各界离退休老年人和农村老年人自愿结合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团体。是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自我保护的老年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老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老协的宗旨:团结和带领广大老年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老龄工作方针、政策,确立以“老年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协助政府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目标,努力为老年人服务,把老年协会办成“老年人之家”。
第四条老协的主管部门:xx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老协的登记机关是民政局。
第五条老协的住所:xx市xx街9号老年活动中心。
第二章工作任务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老协的工作业务范围:
(一)组织会员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引导老年人保持平和乐观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提高生命生活质量。
(二)围绕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自愿与量力、社会需求与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鼓励会员和从事力所能及的社会公益活动,共建和谐社会。
(三)组织会员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
(四)不定期的举办各种有关老年人的政治、生活、健康知识、法律知识等讲座,。
(五)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调解邻里、家庭等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赡养人落实对老年人的.家庭赡养和抚养。
(六)开展老龄问题研究、反映老年人的需求和愿望,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第七条老协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单位会员:
本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崇单位及乡镇老年人组织,承认本会章程,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填写《单位会员入会申请表》,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第九条个人会员:
承认老协章程,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岁,自愿加入老协者,成为老协个人会员。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参加老协的活动权;。
(三)获得举办老协的各种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老协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退会自由权。
第十一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老协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老协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老协交办的工作;。
(四)按期交纳会费;。
(五)维护团结,向老协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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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商会全称为“xxx市建材行业商会”(以下简称“商会”)。
第二条商会性质是由在xxx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建材行业生产、加工、流通、研发、施工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非盈利行业社会团体组织,在xxx市民政局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第三条商会的宗旨是:遵循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反映会员愿望和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履行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与监督的职能,积极为政府管理服务,为企业发展服务。充分发挥商会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广泛开展行业内外信息交流、资源分享与合作,推进本地建材行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天中建材行业的快速发展作贡献。
第四条本商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x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xxx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会的法定地址为:xxx市润升建材城二楼。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商会的业务范围:。
本会的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加强自身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员之间团结互助、敬业诚信、守法自律,不断提高会员素质,建立会员的良好信誉。
(一)制订行业发展规划,进行行业统计,提出对行业发展政策、企业税收、产品价格调整的建议和要求,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要求、意见和建议,为行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三)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及时传达政府部门的政策意图,对行业工作进行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企业信用评价,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参与和配合区域性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整顿经济秩序、安全检查等专项活动。
(八)开展经济、贸易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组织会员参加或举办建材行业发展的报告会、研讨会、产品推广介绍会。
(九)开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
(十)组织建材行业的产品展览及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产品技术鉴定会;。
(十一)与国内外同行业及相关组织建立联系,开展民间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有关事务;。
(十三)开展符合本商会宗旨和业务范围允许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凡已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建材行业的企业、个人,自愿遵守本章程的,均可申请加入商会。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商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加入商会的意愿;。
(三)在商会的业务领域内有一定影响力,具有承担本会任务或义务的能力。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本会常务理事会授权的办公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商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商会举行的各种活动;。
(二)优先享受商会提供的各种服务;。
(三)参与商会的管理;。
(四)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对商会的重大事项有表决权;。
(六)对商会的工作、活动和经费开支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有要求商会帮助解决与政府间沟通协调、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商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商会的章程和行业规范;。
(二)执行本商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三)维护商会、行业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商会布置的工作;。
(五)按规定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商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果未经秘书处批准,无故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制定会费标准;。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商会的解散与清算;。
(六)决定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每年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并报市工商联和市民政局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商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七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商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商会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三年;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商会法定代表人;商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商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商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商会秘书长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根据不同专业需要,商会可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为商会的分支机构,在商会的领导下为企业提供有关专业服务,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委员会的名称为“xxx市建材行业商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立须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后,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十一条专业委员会须执行本章程,接受商会秘书处的管理和监督;专业委员会设秘书组,在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日常业务活动,并定期向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和商会秘书长汇报工作。
第五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三十二条商会的经费来源为:。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三条商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四条商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五条商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六条商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七条商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商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xxx市工商业联合会和xxx市民政局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九条商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条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一条对商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二条商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xxx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三条商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协议。
第四十四条商会终止协议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第四十五条商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六条商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七条商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商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于xxxx年月日经xxx市建材行业商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商会的理事会。
第五十条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一
第一条本会是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领导的,由全省性各文学艺术家协会、各设区市文联和企(产)业文联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社会力量。本会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全省文艺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致力于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本会对各团体会员负有联络、协调、服务、指导职责。通过组织开展理论学习、深入生活、文艺创作、成果展示、学术交流和研讨、文艺评奖、书报刊出版、人才培训、对外交流、权益保护等项工作,与各团体会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对团体会员进行业务指导。
第四条本会积极加强我省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加强与我省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各兄弟省、自治区、直辖市文联的交流,积极开展民间国际文化交流活动,扩大对外友好往来,不断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学艺术事业。
第六条本会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本会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发展为繁荣文艺服务的文化产业。
第三章会员?
第九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全省性文艺家协会、各设区市文联、省企(产)业文联为本会团体会员。全省性的行业(产业)文联或文协,提出书面申请,履行有关手续,经本会主席团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驻省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文艺工作者集体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视同于团体会员。
第十条本会团体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付的任务、开展符合章程规定的各项活动并缴纳会费等义务,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团体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一条本会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享有的从事创作、研究和文化交流的自由。对非法侵犯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正当权利的行为,会员有权要求本会保护,本会有责任依法通过有关途径采取保护措施。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代表由推选代表、当然代表和特邀代表组成。推选代表为团体会员按代表分配方案推选出来的文艺工作者代表,当然代表为各团体会员的单位代表,特邀代表由大会筹备组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文联委员会。省文联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本会根据工作需要亦可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人选,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确认。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江西省文联委员会行使其权力;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选出的常务委员会代行委员会的职权。
江西省文联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团体会员单位代表,实行自然替补制,即该委员、常委在不再担任该团体会员领导职务后,该团体会员则应推举另位负责人接任,并报江西省文联委员会主席团认可。
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持委员会工作;省文联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团中的专职成员主持。主席团在任职期间如有出缺或因工作需要而必须增补成员,经上级领导部门同意后,可按有关程序增补。委员会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可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或撤换。
第十三条本会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省文联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开;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议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程;。
(四)选举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本会经主席团决定,可聘请荣誉委员。
第五章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江西省文联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会员会费;3、社会赞助;4、其它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江西省文联,会址设在江西省南昌市。?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英文全称是:jiangxifederationofliteraryandartcircles缩写为:jflac。
第十八条本章程修改权属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二
以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不断提高文学艺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工程”、“精品工程”和“繁荣工程”,发挥文艺界在“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方面的独到作用,构筑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文化名城建设进程中的人才隆起带和文艺精品隆起带。继续大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打造强势文联文艺品牌。继续加大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探索和发展力度,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把文联建成真正的“艺术家之家”。
20xx年工作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和纪念评剧诞生100周年为主线,用文艺形式歌颂伟大祖国60年的巨大建设成就和家乡这个评剧诞生地的丰厚历史文化底蕴,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文化创新,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一、庆祝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
1、举办美术展览。同时备战五年一届的“第十一届全国美术展览”把展览办成建国以来唐山历史上规模最大、水平最高的展览。把纪念展览和全国美展预展双战合一。
2、在北京举办“魅力唐山”全国摄影展览。
3、参加在奥地利维也纳金色大厅举办世界及合唱比赛。宣传唐山,展示唐山文化实力。(散文网:)。
4、承办第四届中国女摄影家摄影展览。
5、唐山文学举办纪念专刊。
6、各协会根据自身特点举办艺术活动。
二、纪念评剧诞生100周年系列活动。
1、举办大型纪念评剧诞生100周年评剧演唱会。
2、举办“戏画评剧百年大型展览”。
3、出版《戏生成兆才》(剧本)。
4、以评剧洪派艺术研究会冀东“三枝花”发展促进会为龙头举办包括名家名段演唱会、电视名家访谈、戏迷擂台赛等活动。
5、播出8集戏剧电视连续剧《成兆才》。
6、拍摄20集戏剧电视剧《杨三姐出嫁》。
三、进一步开展主题创作,打造文艺精品。
1、继续完善传统儒家思想(仁、义、礼、智、信、和)与时代精神相结合的《孔子突围》的创作。
2、继续丰富《南湖故事》的创作。
3、继续完善《唐山民间故事大全》的创作。
4、出版反映新唐山人文精神的作品《失眠的城市》。
四、继续成立协会组织,拓展艺术领域,规范艺术行为。
使规划中的唐山市古琴学会、唐山市艺术设计协会、唐山市礼仪协会早日成立起来。
五、继续加大文学艺术人才培训力度。
1、利用唐山文学院这一品牌继续招生,探索推荐与社会招生相结合的形式、探索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形势、探索文学创作与文艺评论(理论)相结合的教学形式。
2、着眼于艺术人才的培养,各艺术协会组织“艺术进校园”活动。
六、进一步加强硬件和基础设施建设。
1、谋划成立唐山文联网站。
2、完成《唐山文学》改版,增加艺术内容,使形式更活,内容更丰富。
3、艺术策划创意中心。在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下,探索艺术活动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服务于艺术家,繁荣艺术生活和艺术市场,为文学艺术发展积累后劲。
4、谋划唐山画院的整体化归文联或成立唐山书画院。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三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下的xx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xx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术事业,为推动xx文学艺术事业大繁荣、大发展,为构建开放xx、魅力xx、和谐xx做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
第二章任务。
第三条组织本会会员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沿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开创xx文学艺术事业新局面。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致力于繁荣和发展xx文学艺术事业;积极发现培养文艺人才,不断扩大文艺队伍;弘扬时代主旋律,不断推出文学艺术精品。
第四条协同政府文化部门和各群众团体组织、学术部门,围绕社会主义建设不同时期的任务,积极开展以文学艺术为载体的传播活动;积极参与xx三个文明建设,不断提高xx人民的文学艺术素养和欣赏水平,为建设和谐xx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五条尊重各兄弟民族文学艺术传统和特点,重视培养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人才,挖掘民族文化,促进本地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积极参加市内外的有关文化交流活动,增进友好往来,交流文艺成果,提高xx文艺水平,繁荣xx文艺事业。
第三章组织。
第七条xx县文联由xx县各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组成。xx县境内各文学艺术者协会,凡自愿申请,经审查批准,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xx县境内已经参加了市级或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家协会的文学艺术社团或个体,经过履行必要手续,也可成为xx县文联的会员;加入本会的个体会员,由本会介绍到县内有关文艺团体参加活动。
第八条中共xx县委宣传部代表县委主管xx县文联工作。
xx县文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
第九条xx县文联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并同时对获市级“攀枝花文学艺术奖”以上奖项的作家艺术家个人,由xx县委、政府设“xx文学艺术奖”给予奖励、表彰。代表大会选举文联委员若干人,组成xx县文联全委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代表大会职权。全委会每年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文联工作。
第十条xx县文联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由全委会选举产生,可以连选连任。对于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可以罢免或撤销。
第十一条xx县文联坚持“注重实绩、严审资格、扶持新人”的原则,对有文学作品在报刊发表,艺术作品获得成功,艺术追求执着,富有热情和实践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及个人品德修养较好,德才兼备的文艺新人和业余爱好者,将大力关注培养。违反本会章程,经教育仍然坚持错误不改的,经全委会研究同意可以取消本会会籍。因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处罚的个体会员,本会将剥夺其会员资格。会员由于伤亡、疾病不能从事文艺活动者,视为自动脱离组织。
第四章权利。
第十二条xx县文联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有权参加xx县文联组织的学术活动和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有权取得xx县文联提供的学习资料和研讨资料。
第十五条本会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利,保障文艺工作者从事创作、研究的自由。文艺工作者正当权益受到非法侵犯时,有权享有本会的保护和援助。
第五章义务。
第十六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及文艺理论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自觉遵守xx县文联章程,维护xx县文联荣誉和利益。
第十八条自觉缴纳会费。
第十九条深入生活,关注社会,加强艺术实践,积极进行艺术实践,开展创作经验交流活动,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提高文艺创作水平。
第二十条老一辈文艺工作者有责无旁贷的扶持文艺新人成长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自觉主动向文联组织汇报工作,上报会员作品。
第六章活动。
第二十二条由全委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艺研讨、鉴赏、争鸣以及笔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召开创作经验交流会,社会时事分析报告会,文艺创作主题研讨会。
第二十四条有组织的进行创作互评,交流创作得失。
第二十五条收集整理本会成员优秀作品;向有关文艺刊物或文艺部门推荐、选送优秀作品。
第二十六条组织采访活动及其它形式的深入生活、搜集创作素材的活动。
第二十七条举行文艺理论知识专题讲座,让本会成员较熟练地把握文艺创作规律,提高创作技巧。
第二十八条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因地制宜,为文艺工作者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本会经费来源:(1)财政拨款。(2)开展与文学艺术有关的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3)会员缴纳的会费。经费完全用于文联有关活动。
第三十条本章程共六章三十条。解释权属xx县文联全委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四
第一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以下简称xx县文联),是中国共产党xx县委员会领导的由xx县各文艺家协会及全县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中共xx县委和县人民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是定西市文联的团体会员。
第二条xx县文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团结动员广大文艺工作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弘扬、培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文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为繁荣和发展xx县文学艺术事业,建设和谐文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xx县文联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xx县各文艺家协会为县文联团体会员。同时,其他文学艺术工作者,以及各民政部门登记的文学艺术类民间组织,亦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四条会员应遵守县文联章程,执行县文联决议,积极缴纳会费,负责完成县文联交付的工作。会员有参加县文联活动并对县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的权利,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任务。
第五条xx县文联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的职责,并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广大文艺工作者保持密切联系,反映他们的要求,并视需要对团体会员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管理。各团体会员要向xx县文联经常报告工作,及时交流和提供信息。
第六条xx县文联通过本身的活动并积极推动各团体会员加强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团结,增进中共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之间,专业与非专业之间,老、中、青文艺工作者之间的友谊和团结,加强各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与人们群众的密切关系。
第七条xx县文联组织、协调、支持和帮助各会员学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及各类文艺业务知识,开展各种创作,理论研究以及优秀作品推介和作品评论等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加强艺术实践,促进交流,发现和培养文艺人才,不断壮大全县文艺队伍。对全县各种优秀的文学艺术成果予以奖励。积极开展与各市县以及省外的文学艺术交流活动。
第八条xx县文联积极协同政府文化艺术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人们团体的密切合作,共同发展我县的文学艺术事业。
第九条xx县文联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文艺团体和文艺工作者的一切权益。当团体会员与文艺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条xx县文联视需要和可能,举办文化产业,开展经营活动,努力为文学艺术工作者营造创作、研究和艺术实践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xx县文联的最高权力机构为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代表大会和由它选举产生的文联委员会。
第十二条大会代表由各团体会员推选和县文联特邀提名产生。各团体会员按规定办法和和商定名额分别提名,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需要提出有关方面的委员候选人。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委员会。由委员会选举产生文联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同时选举产生各协会主席、副主席。
全县文联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听取和审议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修改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章程;(三)选举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委员会;(四)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全县文联委员会的职权是:(一)执行县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协会主席、副主席;(三)听取和审查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应由全县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全县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主席团。
县文联委员会视必要可设名誉职务若干人,对不称职的领导成员,通过民主程序,予以罢免和撤换。
第十三条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由全县文联委员会召集,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
代表大会休会期间,因工作需要须增补的,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或不能在任文联委员会委员、各协会负责人,由文联主席团提名,按程序增补和递补。
第五章经费。
第十四条xx县文联经费来源:(一)财政拨款;(二)有偿服务和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益;(三)社会和个人赞助;(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全县代表大会通过实施。本章程解释权属xx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五
第二条【学校辨识信息】本校中文全称为长安镇中心小学,英文全称为chang’ancentralprimaryschool,chang’antown,dongguancity;住所地址为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邮政编码为523843;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学校名称、隶属关系】学校是东莞市教育局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长安镇教卫局管理。本校为实施6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学校面向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教育服务区招生,招生对象为6至12周岁学龄儿童。办学规模为6个年级36个班级,总体学生为1620人。
第五条【语言文字】学校积极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第二章理念文化。
第六条【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全面发展。
第七条【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立足校本、依托文化、坚持“优质+特色”,促进内涵特色发展,营造一流的育人环境,创建一流的教学设备,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实施一流的教学管理,力争一流的教学质量。
第八条【学生发展目标】具有坚定的民族文化认同感,健康的身体机能和心理品质,扎实的知识技能,良好的学习习惯及能力。
第九条【教师发展目标】以激活教师主动和谐发展的内驱力为主要策略,以开展教育科研为重要手段,以青年教师发展为重点,努力建设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十条【校园文化与特色】学校的校训:博爱、乐群、勤勉、创新;学校的学风:文明、好学、活泼、进取;学校的教风:爱生、敬业、乐教、上进。
第十一条【学校标识】学校校徽:校徽由学校名称、长安两字的简拼字母、变形的长安门和圆圈组成,底色为红色,象征着学生在红旗下健康成长,长安门图案边的绿色象征莲花山。
学校校歌:《阳光少年》,学校校刊:《小莲花》。
第十二条【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5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三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主持学校全面工作,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工作。
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十四条【校长职权】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
(四)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五)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六)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七)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充分发挥民主,发挥教职工积极性;。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关系,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十五条【党团组织】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
学校成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党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
学校成立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校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成立和作用】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机构设置】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后勤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教导处负责学校的教学业务管理,负责实施日常教学、教师队伍、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教学管理职能。指导教师开展教育科研;组织、承担上一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下达的科研任务,负责教育资讯等职能。
后勤组负责总务部门职工管理;教学用品的采购、管理;学校基本建设财产的登记、管理、添置、维修;食堂管理;经费预算、使用;校园安全防范等管理职能;负责本校财务管理、资金使用和监督工作;负责公车的管理等职能。
第十八条【学校重大决策制度】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在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工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九条【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建立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二十条【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展览室,重视校史整理,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二十一条【食堂管理】学校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后勤组具体负责,卫生、德育等部门和师生代表参加的学校食堂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二十二条【信息网络管理】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学校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平安校园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学校严格执行学校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建立一岗双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抓好每周安全教育10分钟和其他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建立针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细化预案操作细节。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四条【法制副校长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其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十五条【办学监督】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主业】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二十七条【教育教学基层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八条【德育管理】学校实行“以育人为核心”的德育管理。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以育人为核心的理念,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优化德育活动过程。
学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加强法制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引导学生知法、明法、守法、护法,正确行使、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履行相应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
学校建立(利用)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校外教育实践活动以爱国主义教育、科技教育、国防安全教育、亲近自然教育、环保教育等板块为主体来规划开展,保证校实践活动的系统性、有效性,确保活动质量。学生走出教室、走进社会,在实践中探索思考,在活动中享受成功,拓展学生视野,促进学生综合能力发展。
学校每年举办科技文化节、阅读文化节、体育文化节等传统校园主题节日活动,寓德育于活动中,使学生在活动中合作、体验、感悟,在活动中成长。
学校以少年宫为平台,以学生社团为依托,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学校成立志愿服务站,分别成立家长志愿服务队、教师志愿服务队、学生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工作。
第二十九条【班级管理】学校设班级正、副班主任各一名,负责管理班级日常事务,营造班集体育人环境,发挥班集体的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高尚情操。
第三十条【社团管理】学校本着促进学生多元发展的理念,推行社团活动课程化,以学校少年宫为平台,开设特色文化、综合实践、学科拓展等特色社团课程。实行自主选课、分年段走班制,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文化素养、探究精神、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第三十一条【课程体系】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特色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学校充分发挥学科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整体功能,尊重人的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第三十二条【教学管理】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教学组织形式为单式教学。学校按规定选用教材教辅。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根据课程标准制定各学科质量标准,树立全员全面全程质量意识,严谨教学过程,注重学习兴趣的培养、学习习惯的养成和班级学习氛围的营造。规范教学检查,定期做好质量监测。落实学校减负措施,凸显学校轻负高质教育特色,确保学校各学科教育质量相对优质均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校历安排学校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须按有关规定向镇教育卫生局和市教育局报批。
学校积极开展综合素质评定,不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励师生的唯一标准。
第三十三条【课堂管理】学校规范课堂管理,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注重营造生动活泼、轻松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打造高效课堂;根据学生课堂生成组织教学;组织学生有效合作探究;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科学分配教学时间,确保学生书面作业时间;按要求及时评价学生课堂学习常规和学业结果。
第三十四条【体育工作】学校认真制定体育工作计划,上好每一堂体育课。认真落实体育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校园体育锻炼时间。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规范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每年举办学校体育文化节,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各项体育健康活动,精心组织学校冬季田径运动会。
第三十五条【卫生工作】学校建立卫生室,每年组织学生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完善学校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卫生环境,学校为无烟学校。
第三十六条【艺术教育】学校严格执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按要求开设艺术课程,组织开展课外艺术活动,每年举办一届形式多样的校园艺术节,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提高学生艺术文化素养。
第三十七条条【劳动教育】学校劳动教育以综合实践课、技能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等形式进行。从学生实际情况、身心健康出发合理安排劳动项目。
第三十八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贯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配备专(兼)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树立全员都是辅导老师的理念,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好学习、生活、人际关系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惑,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培养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和积极的人生观。加强青春期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第三十九条【信息技术管理】学校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全面负责学校信息技术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学校高度运用的校园网,管理维护学校网络系统、计算机、仪器设备等设施,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培训,实现教育信息化、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服务。
第四十条【教育科研管理】学校树立“科研兴校”战略,科学规划教育科学发展。树立科研为教育服务,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专业成长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的理念。落实以研促教,教研训一体的工作思路。完善科研工作制度,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激发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立足问题,注重过程,加强科研培训,落实科研档案袋管理,定期立项课题研究过程的监测和指导,做好科研成果的总结推广。帮助老师改进思维方式、教育教学习惯,引领学校健康发展。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第四十一条【监督管理】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督导或委托其他部门、人员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评估。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入学管理】凡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
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十三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主要有: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四条【学生义务】学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主要有: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五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四十六条【退学管理】在校生原则上不允许退学,对于无故退学的学生,学校积极采取措施动员其复学。如动员无效,迅速报上级部门,对学生家长采取教育或行政措施,依法强制其送子女复学。
第四十七条【留级、跳级管理】学校取消留级制度。对全面发展、学业成绩特别优异,提前达到高一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学校可准其跳一级,并报市教育局批准。
第四十八条【学生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十九条【学生奖惩】学校对表现优异和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学生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类。对学生的处分要依法规范,遵循“最小侵害”原则,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适当,处分决定书应包括处分、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可以申诉及其期限。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学校、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胁迫或诱导学生转学、退学。
第五十条【毕业管理】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五十一条【学生资助】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五十二条【学生自治】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维权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
第五十三条【学生评教】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四条【学生权益维护】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五)不得随意处分学生。处分学生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
第五十五条【教师队伍】学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立与办学层次、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教师队伍。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五十六条【教师权利】教师享有下列主要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七条【教师义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主要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八条【职工权利、义务】学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十九条【班主任队伍建设】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其敬业精神、育人理念和业务能力。
班主任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程》,履行相应职责、任务,享受相应待遇、权利。
第六十条【教师培训】学校按学年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计划,支持、鼓励教师及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进修培训。学校按规定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第六十一条【师德建设】学校对聘用的教职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学校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的首要依据。
第六十二条【教职工考核、表彰、处分】学校建立科学、公正、系统的教职工评价体系,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能力态度、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学校对教职工做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七章学校资产管理。
第六十三条【经费来源】学校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六十四条【设备管理与应用】学校按有关规定,提供符合标准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并做好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工作。
学校加强对体育馆、图书馆、以及博学楼各功能室、实验室、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防止闲置和浪费。
第六十五条【财产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账薄和实物清册,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固定资产调入和调出及资产处置手续,做到账实相符。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损坏,依法依规严格追究侵权者责任。
第六十六条【资产保护、清算】学校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妥善保护学校资产安全,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六十七条【财经制度】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制度,配备专业会计、出纳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保证相关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自觉接受上级财务监督、检查和审计。
实行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六十八条【学校预算】学校依法向上级部门提供年度预算计划,经批准后严格按预算批复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六十九条【学校收费】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规定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条【接受捐赠】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使用制度,加强受赠财产管理,公示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十一条【采购招标制度】学校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对基建、重大维修工程、货物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加强财产保管和使用制度建设。
第七十二条【经费效益】学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方针,厉行节约,压缩各种非教学费用和非科研费用开支,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七十三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七十四条【兼职教师聘请】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七十五条【家长委员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家长委员会自主决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六条【与家长联系机制】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成立家长志愿服务队,定期发布招募信息,由家长自愿参与。遵循“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面向本校学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十七条【社区关系】学校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
第七十八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依靠镇党政部门,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第七十九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
第八十条【校际合作】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八十一条【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化、国际化。
第八十二条【督查督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章程解释】本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八十四条【法制统一原则】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八十五条【生效程序】本章程在制订过程中广泛征求、吸纳各方意见,进行公示,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会议审定后,报长安镇教育卫生局初审和东莞市教育局核准。本章程自核准之日起施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八十六条【制度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八十七条【章程修订】学校应保持章程的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修改章程。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本章程与之发生抵触时;。
(二)学校发生分立、合并时;。
(三)学校实际事项发生变化,与原有章程不符时;。
(四)因切实需要做出修改章程决定时。
学校章程的修改需由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修订后的章程须经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通过,由学校报长安镇教育卫生局初审和东莞市教育局核准同意后生效。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热门乡镇文联章程(模板16篇)篇十六
我乡“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在县局的直接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系列精神,突出预防,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杜绝了重特大事故发生,防止了小事故的出现,确保了我乡在春节及全国、全省全市及县“两会”期间的安全,形势稳定,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强化监管。
在百安活动开展中,各单位都制发了宣传标语,乡上专门组织了宣传车一辆,来回八个行政村进行了广播宣传,讲解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安监办办专刊二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督察通报三期,3月28日集中安全活动宣传日,发放了安全知识手册200本,用电安全挂历图片展1000份,进行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讲解,组织了收看了安全知识专题影片,全乡范围形成了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在元月2日,我们专门组织召开了非煤矿山、砂石经营业主、烟花爆竹经营户,以及建设施工的工匠等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会上安监办何文松同志通报了安全生产形势和20安全生产计划,参会人员很受感动。会后,我们去农房建设工地检查时,无一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这说明我的会议是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非煤矿山检查中,发现了厂房必须翻盖、维修,为了扩大生产规模,予以农忙季节整改。水上砂石开发中,船上无救生衣,给予限期购买的整改意见。
在春运期间,1月18日我们组织驾驶员召开了春运及全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签订了各类责任书100份,按照“五不出站”的安全管理规定,做到了始发车进行专人登记,收班时要专人检修,“百安”活动中各类事故实现了“零”的突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大寨的网络公路正在硬化之中,大寨、福申到。
**的客运车辆途经我乡高庙村道公路,该路段坡陡,弯急,路况极差,隐患十分严重,我们多次报告到运管所,他们熟视无睹。乡安办多次没收路牌,多次警告,但他们仍然在偷跑此线路。
2、烟花爆竹的经营者不守法经营,有证的给无证的批发,堵死堵严困难。
四、今后打算。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年,安全工作我们要警钟长鸣掌抓不懈,加强学习,随时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整改,决不能搞秋后算账,对个别无视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严格委托执法,坚决处理打击,决不姑息迁就。为打造平安**、和谐**、幸福**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