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的写作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不足,并在以后的学习或工作中加以改进。下面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提高写作水平。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一
第一段:引言(200字)。
企业法律是指在商业环境下,企业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对于企业来说,熟悉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和法律从业人员,我们不可避免需要翻阅大量的法律文献和书籍来了解和掌握企业法律知识。在我的法律读书笔记中,我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分享给大家。
第二段:法律知识的系统化学习(200字)。
在读书笔记中,我发现法律知识的学习需要进行系统化整理。通过查阅多本法律教材和相关案例,我逐渐理解到法律知识是有内在联系的。了解一项法律,常常需要涉及到其他相关的法律和背景知识。因此,将所学的法律知识系统化整理,将各个法律概念和规则进行连接,可以更好地形成完整的法律思维体系,提高对企业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力。
第三段:实践的重要性(200字)。
读书笔记中记载了大量的案例和实践经验。通过实践,我们可以将书本上学到的知识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进一步理解法律知识的适用和实践方法。虽然法律学习是重要的,但是在企业法律领域,光靠书本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通过实际操作和法律实践经验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能力,将书本知识应用到实际的企业法律问题中,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从业人员。
第四段:专业素养的培养(200字)。
企业法律作为一门专业,需要培养一定的专业素养。在读书笔记中,我发现除了学习法律知识外,还需要注重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比如,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以便与企业内外的各方沟通交流;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便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要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便快速准确地处理企业法律事务。这些专业素养的培养将对企业法律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第五段:持续学习的重要性(200字)。
企业法律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变化的领域。在读书笔记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持续学习的重要性。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和关注法律法规的更新动态,才能保持自己的竞争力和适应力。法律从业人员需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心态,并且跟上时代的步伐,紧密关注法律变化和最新案例,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总结:
企业法律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为我提供了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系统化学习、实践的重要性、专业素养的培养以及持续学习的重要性,我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思维体系,并提高了解决企业法律问题的能力。希望这些心得体会对每一位企业管理者和法律从业人员都能有所帮助,共同促进企业法律领域的进步与发展。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二
近年来,在法律环境日趋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法院企业法律培训成为了提升企业员工法律素养的重要途径之一。我有幸参加了某地法院主办的一次企业法律培训班,并在此赋予了我一次非常宝贵的学习机会。在培训过程中,我不仅学到了诸多有关法律知识和技能,还深感法院企业法律培训在提高企业法律意识、风险防范能力方面的重要性。
第二段:深入理解法律知识。
在法院企业法律培训中,我有机会深入学习了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诸多关键法律法规。通过培训班的专业讲解和实践案例分享,我对这些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特别是对于公司注册、合同起草和劳动用工等关键环节,我掌握了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要点,使得我在日常工作中更加从容和有效地应对法律风险。
第三段:培养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除了学习法律知识,法院企业法律培训还重点培养了我们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培训班的互动讨论和案例分析,我逐渐形成了主动意识地将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思维模式。我深刻认识到,只有经常审视和评估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范,才能有效防范法律纠纷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第四段:提升法律能力和应对危机。
在法院企业法律培训中,我们还进行了模拟法庭辩论、案例分析和写作演练等实践训练。这些训练使我提升了法律能力,尤其是在危机处理和纠纷解决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模拟法庭辩论,我学会了如何通过法律条文和逻辑推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与他方的利益矛盾。通过案例分析和写作演练,我学会了如何对法律事务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提高了应对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
第五段:总结与展望。
通过法院企业法律培训,我深刻体会到法律素养对于每个企业员工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法律培训不仅让我掌握了实实在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还培养了我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我相信这些学习成果将为我在未来的工作中提供宝贵的助力,让我能够更加准确、快速地识别和处理法律风险,为企业的稳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同时,我也将积极推动企业内部加强法律教育和培训,让更多的员工受益于法院企业法律培训,共同建设一个遵法守规的企业环境。
阅读以上文章,你会注意到文章的五个段落按照逻辑结构组织。首先,在引言部分,你从个人经历入手,提及了受到的培训。接下来,第二段详细介绍了学到的法律知识。接着是第三段,介绍了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的培养。然后,第四段谈到了培养的法律能力和应对危机的能力。最后,总结与展望部分,结束文章。通过这种结构的设置,读者能够清晰地了解到作者在法院企业法律培训中的学习经历和心得体会。同时,也使文章更加连贯和易读。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三
作为酒店企业的员工,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我们的工作至关重要。近期,我有幸参加了一门关于酒店企业法律的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受益匪浅。在课堂上,我了解了许多与酒店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并从中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心得。下面,我将对这门课程的学习体会进行总结和分享。
二、提高法律意识。
在课堂上,老师向我们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与酒店企业法律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民法、合同法、劳动法等。通过对这些法律的学习,我逐渐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例如,在以前,我并不清楚在发生纠纷时应如何进行法律维权,但现在我意识到合法权益不能被侵犯,遇到问题我们要学会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提高法律意识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还能让我们在工作中更加谨慎,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合同管理。
在酒店管理中,合同是必不可少的一环。通过课堂学习,我意识到了合同的重要性并学习了如何进行合同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签订的合同将会是我们的法律依据。因此,对于合同的管理要做到严谨、规范。例如,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我们要明确约定各项服务内容和责任,规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并通过书面形式进行签字确认。只有这样,当发生争议时,我们才能依据合同法进行维权。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将更好地为酒店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提供法律支持。
四、加强员工权益保护。
在酒店企业,员工权益保护是至关重要的。通过课堂学习,我了解到了劳动法中与员工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款。例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酒店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中,酒店企业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性,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和待遇。通过加强员工权益保护,将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也能够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五、遵守法律法规。
作为一名酒店企业的从业人员,我们要时刻牢记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在课堂上,老师强调了酒店企业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并事例丰富,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学习法律知识,是我们认识到自己应该遵守法律的法律法规的办法,也是我们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法律法规的手段。只有遵守法律法规,才能够使酒店企业更加稳定地运行,并且保证员工和客户的权益不受侵犯。
总之,通过酒店企业法律课堂的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律对于酒店企业的重要性。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合同管理、保护员工权益、遵守法律法规,都是我们作为酒店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做到的事情。希望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能够更好地应用法律知识,为酒店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四
时光飞逝,半年的时间一晃而过,企业管理培训班结束了,学习的画面仿佛昨日一般每每呈现眼前。如果这次培训的心得用二个关键词概括,那就是:感谢和学习。
感谢公司搭建了这样一个平台,让青年员工们在这里一起学习、成长,这将是我们所有学员们受益匪浅又值得珍视一生的人生旅程。我很庆幸在离开大学校园之后,再次走进课堂学习充电,感觉又回到了美好的学生时代。这次企业管理培训班是公司为塑造高水准、综合化复合型人才而精心开设的,目的在于确保企业人才不断层,企业基业发展的常青。通过本次参加培训班学习,感觉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从理论知识的学习到结合自身的实践锻炼,从外聘专家教师到公司领导的亲自授课,令我心中感慨万分,它凝聚了公司领导的良苦用心,反映了各级领导对本次培训的高度重视,我们今天获得的成绩也是报答公司对我们的信任与殷切期望。
陆游说过“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读书学习是一个复杂、艰苦的过程,仅靠书本是不够的,靠学习别人的也是不能成功的,学习和实践结为一体才是一个完整的学习过程。公司为我们此次培训班聘请的诸位老师都讲得都很好,我当时学的时候感觉不错,回来感觉收获很多。但进入现实工作中时,这良好的感觉就消失了,我想这是因为管理等课程是一门艺术,而这门艺术只能在具体的实践中体现。
学无止境,虽然本次的学习结束了,但更深入的学习才刚刚开始。在以后的工作中切实把学到的知识,真正的消化吸收,提炼升华,结合自己的岗位转化成为指导工作的新思路,才是真正的学习。
本次培训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合格的企业员工,不仅要有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化素养,更要有规划未来,沟通协调,应变创新等方面的能力,通过这次培训提高了我们的综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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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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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尤其当时的心态,他们都会说这没什么,换了谁都会这样做,这就是人类的一种天性。我们的法律规则中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行为有着明确的褒奖条例,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员也有着详细的保护措施,只有这样,才会使得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迹越来越多地延续下去。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六
在如今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的社会环境下,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知识水平,我所在的公司特意安排了一次法院企业法律培训。经过一周的学习和交流,我深感此次培训对我的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将从法制意识的提升、合规经营的重要性、法律风险防范、争议解决的方法和合同法律事项等几个方面,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法制意识的提升。本次培训老师们以饱满的热情、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们讲解了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治精神。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法律是约束和保护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它不仅是一种规范,更是一种文明,一种道德。只有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才能在企业活动中遵守法律,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这次培训使我对法律的认识从理论层面上得以加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第二,合规经营的重要性。课堂上,老师们向我们介绍了合规经营的概念和意义,并阐述了合规经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我认识到合规经营不仅是一种义务,更是企业长久发展的保障。合规经营意味着企业依法经营,追求合法合规的行为,在发展中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从根源上遭受不法之害。这让我意识到,在经营决策中,合规性是企业决策者必须密切关注和考虑的重要因素,只有确保企业合规经营,企业才能在竞争中取得持久优势。
第三,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中,老师们重点探讨了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以及如何进行防范和应对。我从中了解到,法律风险随时可能降临在企业头上,企业应该具备快速反应和应对的能力。良好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企业要制定明确的合同和条款,明确违约责任和救济机制,增强自身的合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此外,合规经营、建立法律部门等也是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通过这次培训,我认识到法律风险防范需要全员参与,需要企业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的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的法律风险。
第四,争议解决的方法。在培训中,老师们介绍了企业常见的争议解决方法,如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他们通过实例分析,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解读了各个解决方法的优劣和适用条件。争议解决是企业日常运营中不可避免的问题,了解各种解决方法,有助于企业从维权、保护合法权益的角度进行科学决策。学习中,我发现有效的争议解决方法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选择,需要考虑到效率、费用和保密性等因素,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演练中的角色扮演也使我更加熟悉了实际操作,为以后的应对提供了宝贵经验。
第五,合同法律事项。在课程的最后,老师们重点讲解了合同法律事项。合同是企业社会交往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掌握好合同法律事项对企业来说尤为重要。我们学习了合同的设立、履行和违约等相关内容,了解了法律对于合同的保护和违约责任的规定。此外,老师们还为我们提供了各类合同的模板和范本,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运用合同法律事项,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过这次培训,我对合同法律事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为日后的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持。
通过这次法院企业法律培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知识对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法律的普及和实践对于企业的合规经营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和方法,不仅可以化解风险和争议,还能为企业创造更加稳定和可持续的发展环境。作为一个企业员工,我将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努力将法律意识贯彻到日常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七
近年来,随着企业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多变,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意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作为一名企业从业者,我有幸参加了最近一次的企业法律培训活动。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感受到了法律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也对企业法律培训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和理解。在此,我将就自己的心得体会,从法律意识、风险防控、合规经营、法律责任和法律合同五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
首先,企业法律培训提高了企业成员的法律意识。法律意识是企业管理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环节,它不仅是企业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条件,也是规范员工行为、培养企业凝聚力和文化的重要保障。通过培训,我了解到企业应当强化法律意识的培养,将法律观念融入到企业的各个环节中,以实现全员全方位的法律合规。
其次,企业法律培训增强了企业的风险防控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企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和法律纠纷。通过法律培训,企业成员能够了解各类法律风险,并学习相应的防控措施。例如,掌握与企业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能够有效降低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第三,企业法律培训促进了企业的合规经营。合规经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在市场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法律培训使企业成员更加了解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了企业所在行业的具体合规要求,从而能够更好地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合法合规地进行。
第四,企业法律培训提醒我们对法律责任的重视。合法合规的经营离不开对法律责任的清晰认识和充分执行。通过培训,我们明确了违法违规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这让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企业必须全面合规经营的重要性。只有明确法律责任,才能更好地引导企业成员的行为,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最后,企业法律培训加深了对法律合同的理解。在商业活动中,法律合同是约束各方行为、维护各方权益的最主要手段。通过培训,我们学习了法律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了解到了合同中各项条款的法律效力和要求。这对于企业与供应商、客户等合作伙伴的合作关系的稳定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企业法律培训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通过培训,企业成员能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实现合规经营,重视法律责任,并加深对法律合同的理解。希望企业能够重视法律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的全员法律素质,为企业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八
如今,企业法律培训越来越被重视,毫无疑问,它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参加过企业法律培训的员工,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价值和必要性。在此,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希望对其他企业和员工的法律培训有所启示。
在现代商业环境中,法律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一个重要考验。企业法律培训的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参加法律培训,我意识到企业法律意识的培养是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法律培训的目的是增强员工的法律素养,让他们了解企业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并培养他们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只有具备这些知识和意识,企业才能更好地应对法律挑战,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健康发展。
企业法律培训不仅有助于员工的个人成长,也对企业有很多益处。首先,法律培训可以帮助员工提高法律风险意识,让他们能够及时发现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其次,法律培训可以加强员工的法律素养,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使他们能够更好地与法律顾问和律师进行沟通和合作。此外,法律培训还能够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使他们能够在日常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保护企业的利益。最重要的是,法律培训可以帮助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形成法律约束机制,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参加企业法律培训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参与感和积极性。首先,企业给予员工参加法律培训的机会和权益,让员工感受到自己的重要性和价值。其次,法律培训内容实用、案例引人入胜,能够激发员工学习的兴趣和热情。此外,培训形式灵活多样,有讲座、案例分析等,能够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这种积极的参与感和学习积极性使我更愿意主动参与培训、吸收知识,并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为企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企业法律培训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是企业重视的关键。首先,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保证培训有效性的基础。培训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定制,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问题。其次,培训形式与时俱进,采用多种方式,如线上课程、实地考察等,让员工参与感更强,学习效果更好。此外,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法律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培训,持续提升员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的共赢。
企业法律培训不仅有助于员工的个人成长,也为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益处。通过参加法律培训,我不仅提升了自己的法律素养,提升了自己的职业竞争力,还成为了企业的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同时,企业也因为员工的法律培训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法律意识,提升了企业的法律水平,还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推动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可以说,企业法律培训实现了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的共赢。
总结:
通过参加企业法律培训,我深刻认识到法律培训对于企业和员工都具有重要意义。法律培训不仅增强了员工的法律素养,提高了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而且培养了员工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促进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在未来,我将继续加强自身的法律学习和培训,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员工能够认识到法律培训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其中,共同推动企业法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九
201x年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评比年。街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在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确保高质量地通过各级检查验收,为建设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法治精神,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有新提升。
1、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全街道深入开展党的四中全会精神专项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和新要求,培育法治理念,塑造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大力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形成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尚。
3、大力营造稳定和谐的法治氛围。围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积极开展劳动保障、医疗卫生、公共安全、应急处置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法治观念,教育引导居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作为普法工作的切入点,重点加强法律援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关注老年人、失业人员等社会特殊群体,切实通过普法教育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把握普法关键,在重点对象学法上有新作为。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继续坚持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积极组织参加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法律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思维,切实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2、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在中小学设立法律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继续利用多种形式推进法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不断夯实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根基。
3、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管理能力。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与企业法治实践有机结合,以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为重点,抓住企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动企业将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等环节纳入法治轨道,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4、强化社区居民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开展“大走访、大送法”法治惠民活动,把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贯穿于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重点加强社区“两委”干部等法律明白人培训,组织文艺团体、法治宣传志愿者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居民生产生活的融合度,不断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和流动人口依法维权意识。
三、着力工作创新,在法治宣传实效上有新突破。
1、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普法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文化的熏陶中潜移默化地引导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进一步加强对街道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加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创建以及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力度。
2、积极推进法治宣传载体创新。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治度,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协调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宣传普法工作,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
3、积极推进普法与法治实践创新。主动依托基层组织,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基层党的建设、群团组织建设和社会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促进普法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是否社区”的培育和推荐工作,确保创建质量,促进普法与治理相结合,将普法融入法治创建、专项治理活动中。
四、夯实工作基础,在持续发展能力上有新提高。
1、不断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大力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严格抓好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等普法骨干队伍的遴选、培育、管理和推荐,开展集中教育、以会带训、岗位锻炼,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和实战能力。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司法执法专业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新闻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2、大力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围绕中心工作和社会热点,利用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结合本区域、部门、系统的实际,大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使主题活动系列化、长效化、规模化、制度化和品牌化。进一步总结提升“12?4”法治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江淮普法行”、“法律六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活动,放大品牌效应。
3、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上报各阶段、各时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做法及有关台账、数据。针对考核验收工作,充分做好各项迎查准备工作。5月底前,街道首先要做好自查工作。
五、注重规范建设,在完善工作机制上有新进展。
1、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社区、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机构和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责,切实抓好社区、部门、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大人、财、物的保障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街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2、落实普法责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街道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3、建立分析研判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法治需求征询评估机制,依托社会矛盾排查网格,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社情民意。建立健全需求分析机制,做到对本辖区法治需求的系统性、动态化掌控。在分析中要突出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需求的汇总分析,为“点对点”普法打好基础。及时区分社会不同个体、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和一定阶段社会面的共性需求,把个性化的服务和面上工作的推进结合起来,为普法工作的精细、准确、高效运作奠定坚实基础。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师组成顾问小组担任甲方的企业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师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4、根据甲方具体项目情况,乙方可委派具有专长的其他律师承担专项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1、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生产经营维持正常发展;。
2、协助企业申办有关的业务经营许可证书、执照;。
4、为甲方草拟、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经济合同,参与重要合同谈判;。
5、参与策划企业资金的筹集与运作;。
7、参与制订投、融资计划;。
8、对甲方的合作方进行资信调查;。
9、为甲方招标、投标项目提供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
11、提供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和商业信息;。
15、协助企业整合专业经验和人际资源,提供可操作的资源整合方案;。
18、拟定企业经营服务场所警示标识的内容;。
19、为企业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法律建议;。
20、及时协助处理企业与消费者的纠纷;。
22、应甲方的要求,组织关于甲方发展、运作等方面的专题研讨会;。
23、及时协助处理企业经营服务场所失窃、致人损害等突发事件;。
24、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25、建立甲方的法律档案、业务档案,防止公司合法权益因疏忽而受损失;。
(二)税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税务顾问”)服务。
1、为甲方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2、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3、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
4、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5、指导、协助或代为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6、指导、协助或代为制作涉税文书;。
7、指导、协助或代为审查纳税情况;。
8、指导、协助建账建制和办理账务;。
9、代为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国家赔偿;。
10、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税务培训,普及税务知识;。
11、为甲方进行纳税筹划;。
12、为甲方提供其他税务顾问服务。
(三)财务会计专项法律顾问(简称“财务顾问”)服务。
1、指导、协助甲方建账建制;。
2、指导、协助甲方进行会计核算;。
3、指导、协助甲方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5、对甲方的应付账款等各类债务的清偿提供咨询,并指导、协助进行会计和法律处理;。
7、为甲方所涉诉讼等各种或有事项提供法律和会计处理意见,必要时代为办理;。
8、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开展财务会计培训,普及财务会计知识;。
9、为甲方提供其他财务顾问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每年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3、法律顾问专项服务应当另行收取费用,可以在乙方常规服务收费的基础上给予特定优惠。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法律顾问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式税务发票。
四、工作费用。
双方商定下列与法律顾问服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三条的法律顾问费中: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办案中必需的费用,甲方同意每年一次性预先为乙方报销_________元,多退少补。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由乙方事先从甲方预支,事后实报实销,多退少补。
3、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律师向甲方按实报销。
4、法律顾问不应追求奢侈享受,而应注意节约,合理安排实际办案费用的开支,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聘请年限。
本合同每期届满后七日内,若双方均未书面提出变更或终止要求,本合同所有条款自动续展一期,其后每期类推。
六、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不坐班,有事随时联系、及时协商;。
2、每周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3、每月在甲方的坐班时间为_________,其余时间不坐班;。
4、在甲方正常全职坐班。
七、甲方权利义务。
八、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往来情况;。
1、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1)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律师;。
(2)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律师;。
(3)按照约定支付法律顾问费和其他费用;。
5、不得向乙方和律师提出与法律以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的要求。
九、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
3、乙方律师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4、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工作时间、地点及时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事宜,确保服务质量,若确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共同商量解决措施。
6、乙方或律师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8、可以指派业务助理人员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9、乙方律师有权查阅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10、乙方律师有权全面了解甲方有关业务情况。
11、乙方律师有权列席甲方相关会议。
12、乙方律师有权获得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所必需的办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条件和便利。
13、乙方和律师应将已经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为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14、乙方和律师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律师提供有关其他法律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15、乙方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有权拒绝聘方要求为其违法行为及违背事实、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等的事项提供服务,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的非法干预。
16、受聘律师因故不能履行企业法律顾问职责时,乙方应当与甲方协商,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17、法律顾问的报酬,由乙方统一收取,指派律师不得直接从甲方收取任何报酬。
18、顾问律师应当建立为甲方服务的工作日记,原则上做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十、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5、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法律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补足约定数额;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法律顾问费。
十一、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二、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四、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六、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七、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一
企业法律顾问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由企业聘用,专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1997年,依据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下发了《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司-法-部关于印发〈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7〕26号),国家开始实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制度。2002年人事部下发了《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对原有考试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经贸委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家经贸委经济法规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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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是:
《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4个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
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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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时间固定在每年10月的第三个周末,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时间为10月24日和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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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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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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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从每年的4月份开始(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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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经贸委、司-法-部用印的《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二
导语:纵观企业风险,无外乎商业风险和法律风险,而商业风险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风险,或最终以法律风险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爆发率最高的风险之一,它给企业所带来的损害,往往是企业难以承受的,法律风险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没有哪一个企业与法律风险无关。特别是对于准备渡过经济寒冬的企业来说,一切商业的非商业的风险,最终都会以法律风险的形式暴发。
经济“寒冬”里的孙厂长
孙厂长的嗓子完全沙哑了,眼里的血丝很明显。他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份到现在,已经有3份合同彻底玩完,因为两家广东的企业倒闭了。
老孙经营的是沈阳一家管件厂,经历不少风雨坎坷,但从没有像现在这么严峻。“最要命的是这个。 ”老孙抖动着手中的两页合同纸,满脸无奈。去年4月,老孙的厂与温州一家企业签订了这份加工承揽合同。半个月前对方发出正式通知:终止合同。老孙说,如果这份合同不能履行,他与长春合作伙伴的“下游”合同也得完蛋,可能长春那家企业的“下游”合同也会受到影响。
采访中,老孙反复回忆这几个月的苦心经营,难掩心中的懊悔。 “损失太大了! ”老孙捂着胸口说:“我知道经济危机来了,咱这水平和能力把握不住市场,本来今年想要歇歇,‘睡’上一冬,形势好了再干,可这些纠纷不让我消停啊。”“也怪我太粗心了。广东的那两家企业去年8月份经营不好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但合计有合同在,怕啥?如果在他们破产前,早点下手参与资产处理,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一点损失都挽不回来。温州的这份合同也是,对方业务员曾经跟我诉过苦,我没太当回事。要是早知道上游出问题,我跟长春那家企业签合同时,就应当给自己留有余地,增加一些保护条款,也不至于现在这么被动了。”
法律风险永远不会“冬眠”
“企业不能把合同一签了事,要时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早处理。 ”前天,痛苦中的'老孙决定了一个重大事项:聘请一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监控合同的履行。
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让许多企业有了“寒冬”的感觉,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主都看明白了其中的端倪。
上周,记者对沈阳的部分中小企业主进行了一次随机调查,结果聘请法律顾问的企业还不到20%。问及理由时,他们大多认为那是企业多余的支出,等遇到“官司”时再找律师也不迟。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许多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对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认识不够,他们大多凭借自己的经验来处理事情。
接受对方财产抵押时,做抵押财产合法性审查吗?接受对方保证合同时,审查对方签约人是否有权签约吗?被问到这些问题时,那些接受调查的中小企业主大多是笑着摇头。
辽宁省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马林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的漏洞与不完善是企业法律风险产生的根源。因为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这样的企业在经济危机中更容易受到伤害。
辽宁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曹锦秋说,虽然法律风险只是企业承担法律上不利后果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一旦从隐患变成现实,有时甚至会伤了企业的“元气”。目前,企业要特别注意刑事法律风险、企业日常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以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风险。
提醒企业,一定要理性对待已经发生的法律纠纷,同时应慎用诉讼手段,一旦陷入诉讼战,对准备“过冬”的企业来说,无疑会是“雪上加霜”。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三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植树造林规划,因地制宜地确定本地区提高森林覆盖率的奋斗目标。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完成植树造林规划确定的任务。
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所有的,由林业主管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组织造林;属于集体所有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造林。
铁路公路两旁、江河两侧、湖泊水库周围,由各有关主管单位因地制宜地组织造林;工矿区,机关、学校用地,部队营区以及农场、牧场、渔场经营地区,由各该单位负责造林。
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集体或者个人承包造林。
第二十七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造幼林地和其他必须封山育林的地方,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封山育林。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四
被冒名“股东”提出股东资格消极确认之诉的司法认定? 由于被冒名者主观上不具有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不具备出资和行使股东权利。承受股东义务的外在表现,故应当否定其股东的资格。被冒名者可以提起消极确认之诉以确认其不具有某公司的股东资格。
被冒名登记的情形下,作为被冒名者,可以主动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1)申请撤销虚假工商登记。被冒名者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由贡山部门在查清虚假事实的基础上撤销公司登记。(2)提起行政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撤销工商部门的虚假登记行为。(3)提起民事诉讼。被冒名者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等注册文件无效,也可以请求法院判令冒名者停止对冒名者的姓名权等权利的侵权。(4)在被诉案件中以冒名者为由主张免责。如果有公司债权人起诉被冒名股东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时,被冒名者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系被他人冒名为股东而主张免责。
(5)追究冒名者的刑事责任。冒名登记往往伴有伪造、变造身份证,私刻印章伪造公司文件,伪造验资证明等行为,这些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虚假注册资本罪,或构成伪造、变造身份证罪,或构成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被冒名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股权交付后出让方要求解除股权转让合同的处理?
支付股权转让款本属股权受让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主要义务,但
受让方未履行该义务的,并非出让方行使法定解除权的充分条件。股份交付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应更多地考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稳定性和人合性,对股权转让合同的解除应慎重。为兼顾公司的稳定及出让方的权利,转让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转让款,比解除合同更为妥当。
注意:股权转债权形式,是股东将自有投资份额由公司内在资本变为外在公司负债,股东则转变为公司债权人。股权转让实质上是股东之间或股东与非股东之间就股份所有权的一种转移,并不导致公司资本的变动。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热原公司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公司的不存在而消失。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更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依法行使,承担连带责任
5、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票通过。
公司合并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如何承继?
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消灭的公司对外债权与债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形式变更后,变更前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只是公司形式或者说是公司经营方式的.变更,并不影响公司企业法人的性质。虽然原公司不再存在;但原公司的债权、债务不会因为原公司的不存在而自动消失。因此,变更前后的公司是继承者和被继承者的关系,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公司股东应如何行使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权利将承担怎样的责任?
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的股东在股东会中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作为股东会的成员,有权出席股东会会议,股东在股东会上有表决权。除非公司章程规定另外的行使表决权的方式,一般情况下,表决权的行使原则上按照各出资人的投资比例确定。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股东会应通过表决作出决议,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对于公司其他一般事项,应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吗?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收购股权是股东转让股权的一种特殊方式,但由于收购者是本公司,其性质就不单纯是股权的转让,而是股东撤回投资退出公司的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
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高级职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该如何分配税后利润?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权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权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权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法律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有那些程序要求及限制?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
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法律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那些规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公司经股东会决议使公司的注册资金在原来的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的法律行为。公司为了扩大经营规模或者经营范围,或者为了与公司的实际资产相符,或者为了提供公司的资本信誉,有时需要增加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不会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没有必要履行保护债权人的程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对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拥有一定的资金是一个公司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公司的最初资金就来源于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出资。公司的股东故意违反本法关于出资缴纳的规定,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而假冒已经出资的,即构成虚假出资行为,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有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的,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出资构成的注册资本是公司信誉及其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因此,本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是对公司债权人、社会公众和公司登记机关的欺骗,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前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在8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计税依据是销售额,而一般纳税人的计税依据是销项税额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与 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不同,使得这两类纳税人的增值额相同而增值税税负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高于一般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遗失有什么补救措施?
营办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室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等机关的检查。税务登记证在公司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领购发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办理停业、歇业等有关税务事项时会使用。该公司遗失税务登记证,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限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做遗失证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3公司的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吗?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企业应纳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该公司的免税收入、公益性捐赠、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都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了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间的税款,是否可以不再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纳义务人未收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税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税收征收管理法.》还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公司开具虚假发票有什么后果?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出一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最优企业法律心得体会(案例15篇)篇十五
以保障民生,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有效化解群众内部矛盾为主线,紧紧围绕12?30事件的严重危害性和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开展大讨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学法普法的积极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营造全民依法依规行事的良好氛围。
二、总体目标。
这次活动要与科学谋划七五普法工作相结合,围绕开展12?30事件大讨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刻认识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法律意识谈薄的危害性,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自觉守法律、讲权利、将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引导法律进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和家庭,进一步提高我局法制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我局干部职工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的程序;加大监管服务对象的宣传培训学习,使其懂法、守法、依法办事;运用电视专题访谈、报道、公告、飞播字幕和报刊杂志、宣传栏等传统媒体,结合微博、微信、短信等新型媒体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全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为切实增强此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深化法律七进活动为切入点,紧紧围绕本次活动的主题,结合大讨论活动的具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专家讲座、以案说法、典型事例的有效方式,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营造全民知法、守法、懂法的法制氛围。
(一)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落实好新时期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采取一月一法、一法一考的方式,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尤其是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须带头学习。整理的影像、会议记录、学习笔记、考试成绩等资料,作为年中和年底考核依据。二是开展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每一季度,稽查局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从装订规范、线索明确、法律应用得当、合议小组合议会议召开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大比拼;同时,检验检测中心组织各乡镇分局(所)进行快检技能大赛,从试剂应用、熟练程度、结果对照等方面进行大练兵。三是抓实特殊节点的学习活动。1月8日,开展行政执法学习及案卷评查;三?八节以廉洁自律为主题,建设文明、幸福、和谐家庭活动;五?一劳动节以爱岗敬业为主题,开展全体干部职工学法、普法,依法行政评比活动;七?一党的生日以强化政治纪律为主题,开展共产党员重温《党章》、《准则》、《条例》等及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一国庆节以爱国守法为主题,开展树立监管新形象、我为食药做贡献为内容的演讲比赛;12月中旬,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主题,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竞赛,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学法、用法、依法行政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稽查局、办公室、各股室。
(二)切实加强对监管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为改变新时期监管服务对象法律意识淡薄,切实提高监管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各乡镇分局(所)不定期地对监管服务对象进行集中轮训,重点要将《食品安全法》纳入计划之中,并作为专题进行培训,同时邀请市级专家领导进行专项培训。二是结合日常监管和抽样工作,对监管服务对象进行一对一法律知识宣讲。打铁还需自生硬,干部职工首先要精通法律法规,同时,要将宣讲过程再次作为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
责任单位:稽查局、检验检测中心、各乡镇分局(所)。
(三)切实加强对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为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中央和省、市、县各项惠民政策,增强法治意识,正确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农村稳定。一是检验检测中心充分利用民族庙会、四月八交流会、食品安全宣传周、6?26国际缉毒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时间段以发放宣传彩页、现场讲解、制作访谈节目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城关分局、河西堡分局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社区,要结合城镇居民居住集中,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居民大量迁入城镇的特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分层次开展法制教育;结合乡镇府工作安排,其余乡镇分局(所)做好法律七进活动和重要节假日的法律法规宣传,主要针对留守人群和季节性返乡农民,深入宣传城乡低保、养老保险、合作医疗、涉农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村单位联合村委会开展草原法、森林法、水土保持法、人口与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各乡镇分局(所)的培训和宣讲工作以《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同时,各单位要在《金昌日报》、《金昌文明》等报刊杂物踊跃投稿。三是结合精准扶贫和双联行动,要将精准扶贫和双联行动深度融合,联户干部采取集体宣传和上门服务的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和省、市、县惠农政策,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
责任单位:机关、检验检测中心、各乡镇分局(所)。
全系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教育,传递正能量,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教育干部职工、广大农居民群众不听谣、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做到对各类非法活动不围观、不参与,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做到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
四、方法步骤。
在全局开展讲法治、促和谐、保稳定为主题的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1月6日至10日)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2、各单位要制定有针对性详细可行、操作性强、具体管用的培训、学习计划,将计划于1月13日下午18:00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1月11日至6月20日)全面实施阶段。
1、按照法律七进的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将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政治学习作为重中之重,将监管服务对象、双联联系村村民作为重点普法对象集中教育。
2、各单位根据制定的计划和宣传报道的实际,及时更新宣传栏。
3、各单位将每月进展情况、取得实效以书面形式上报县局活动办公室。
第三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总结验收阶段。
结合年终考核工作,各单位要做好自查自验,并形成最终书面总结报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这项活动成绩纳入年终考核结果。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在全系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王永泰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王振喜永昌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综合办公室,由吴元勋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提升监管合力,把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全体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把法制教育活动与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
(二)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将本次教育活动与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各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准确把握本次教育活动的内涵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总结经验,推陈出新。
(三)加大对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为切实搞好食药系统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稽查局要随时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并取得实效。同时,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