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应该具备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能够帮助我们实现工作目标并衡量工作效果。以下是一份精选的工作方案范本,其中包含了一些实用的工作步骤和执行要点。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一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二
2月18日,新春伊始,我市即召开全市大气污染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回顾总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工作。会议由许林灿副秘书长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姚苏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环保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保局金春林局长代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市建设局、公安局以及仪征市、江都区政府分别作了交流发言。20以来,2015年,我市深入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推进实施《扬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主线,以严格执行新《环保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保障,严格源头防治,加强过程管控,狠抓末端治理,全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和pm2.5下降幅度位居全省前列,再次被省表彰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先进城市。
姚市长充分肯定了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的成绩,同时他指出大气污染问题具有长期累积性和复杂复合性,当前的大气污染防治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他要求大家一定要清醒认识形势、冷静看待成绩,对于当前的环境问题,既要认清治理的难度,保持清醒的头脑,又要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治理大气污染。
会议印发了《扬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会上,就全年重点目标任务,姚市长分别从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防治、协同推进城乡污染综合整治、应急保障和系统研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他要求大家要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力、衡量绿色发展成效的显著标志,扎实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蓝天白云。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三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37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黄冈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黄冈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黄环委办〔〕11号),及市委、市政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实施主要污染物和重点污染源综合控制、强化大气环境管理能力为手段,细化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城市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省级环保模范城”、“省级生态市”的建设。
二、工作目标。
20,武穴城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要比2015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平均浓度控制在65微克/立方米以下,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要达到292天以上,达标比例80%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抓好“重点区域污染防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三个重点,实施“严控工地扬尘污染、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严控城区露天烧烤无序排放,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五个严控,分解落实改善空气质量工作任务清单。
(二)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任务。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全面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本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实施方案。
(三)强化督查。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政务督查重点事项,加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联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严肃问责。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的部门,坚决落实预警、通报、约谈、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措施。
(五)信息公开。每天在武穴电视台发布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对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以及典型违法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公开问责,接受社会监督。
四、主要任务。
2016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清单管理(详细工作任务见附件),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工作调度,加强联动联治,每季度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政府。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四
镇政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刘英任组长,各包村干部、相关单位、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所,由主管副职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也成立相应组织,落实本村内企业摊点监管责任。制定周密的包保措施,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将责任落实到村、企业、包保责任人,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做好各项工作。
由环保所牵头,安排各包村人员及各村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对辖区内涉污企业摊点进行了拉网式大排查,共查出涉及塑料及制品加工生产业、小化工厂、储煤场、砂场、建筑工地、液化气站、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服装厂、砖窑、服装厂、板厂、门厂12个类别55家企业摊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新发现的企业摊点随时发现,随时进行统计,及时列入监管范围,确保我镇大气污染工作监管无死角。
一是做好秋季秸秆及垃圾、落叶、荒草禁烧工作。成立了秋季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编写下发秸秆禁烧通知书3000余份、每村喇叭广播宣传稿200余次、张贴临时性标语200余条、悬挂条幅36个,使广大群众自觉清理门前玉米皮、秸秆以及垃圾、杂草,营造了浓厚的禁烧氛围。加强24小时巡逻,对私自焚烧和乱堆秸秆和玉米皮的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清理。各村由支村两委班子和老党员组成巡逻队轮班进行巡逻。各村设立了禁烧指挥部,专人盯守。路段和地块实行包保制度,使地块块块有人看,路段段段有人管,截止目前我镇无焚烧秸秆及落叶等现象。
二是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各村利用广播、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黄标车治理的意义,使全民皆知,自觉遵守执行。我镇全年共分三批淘汰报废车及黄标车118辆,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任务。
三是集中开展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我镇积极行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抑制扬尘、美化人居环境打下了良好基础,“四清四化”在全镇13个村广泛开展,共清除垃圾820方,沿长化线公路,团贾公路垃圾已全部清除完毕,主要街道完成了临街建筑立面粉刷任务,共喷涂面积近两万平方米。
7家塑料颗粒厂和2小化工厂采取强硬措施全部取缔,并派专人负责看守,每天向镇环保所总结,防止其恢复生产。要求6家煤炭经销点停止销售,并用塑料布遮盖,按照10月8日下发的储煤场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进行整改,同时乡镇制作了监管牌,由工信局检查验收后方可营业。对6个砂场全部下达了停产通知书,现已全部停止采沙并封堵道路。辖区内的4个建筑工地经过整改3家已完工,剩余的1家按物料储备和渣土车管理标准进行了整改,并明确了监管责任人,制作了监管牌,确保在监管下施工,不发生污染。对辖区内的12家烟花爆竹经营摊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全部收回了经营许可证,由工商及安监部门验收撤消了4家经营点,控制了燃炮总量,减少了污染源,另外我镇通过村规民约制订了红白事燃放爆竹标准,确保造成的污染最小。对2个砖窑下发了停产通知书,并向土管局沟通了情况,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给予技术支持,改进生产工艺,对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
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组织,建立了应急队伍,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普及了知识,强化了措施。截止目前,我镇已成功启动和解除两次应急响应(20xx年11月21下午5点至20xx年11月24日中年12时;20xx年2013年12月2日下午6点至20xx年12月3日24时)。
明确了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即三级网格、三级管理,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二级责任主体为村、学校及各镇直单位,三级责任主体为辖区内企业。明确了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明确了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了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和联合执法制度、移交移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制度、环境保护网格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总之,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在上级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在市委政府领导下,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五
今年,xx街道蓝天行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环保职能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开展,积极行动,认真实施,完成环保突出问题整治任务。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明年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20xx年以来,xx街道为了推进蓝天行动工作的开展,采取发放宣传单、召开工作会议以及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宣传,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内建筑施工扬尘、餐饮业油烟污染、餐馆燃煤等情况进行日常巡查,掌握动态,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餐饮业进行重点检查,加强监督。社区干部主要负责巡查工作,定期向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总结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总结。街道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日常环保档案登记管理,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以及协助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工作。街道与社区共同努力,做到辖区内无严重大气污染现象,顺利完成蓝天行动任务。
(一)加强工地巡查,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自蓝天行动开展以来,我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的拆迁、建筑、道路施工工地和施工队伍的管理力度,严禁未密闭渣土运输车驶出入工地,要求工地必须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现场管理,严查非法建筑渣土倾倒。主要工作以巡查预防为主,治理为辅。通过巡查,确保建筑施工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二)进行餐饮燃煤整治,实施清洁能源改造。我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燃煤分阶段分步骤整治,取缔燃煤情况,实施清洁能源改造。同时,加强对辖区餐饮业的管理与巡查力度,尤其对大公馆社区、鹅公岩社区的多家燃煤改造餐馆进行督查,防止燃煤反弹。截止目前,我辖区内无燃煤反弹情况发生。
(三)整顿饮食业油烟排放,完成突出整治任务。我街道严格要求新建餐饮业设立专门的排油烟通道,对油烟污染严重的饮食业进行整顿,并要求安装有国家认证的油烟处理设施,净化油烟,实现清洁排放。20xx年,环保突出问题之一民主一村万州烤鱼餐馆油烟扰民问题,xx街道同区环保局多次对其进行走访,要求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0xx年x月,该餐饮安装环保局专门的油烟净化装置。由于装置的管道是朝地下的,所以尽管安装了净化装置,该处居民依然投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xx街道环境保护办与该餐饮再次协调,最后,该餐饮同意改装,于20xx年x月将油烟进化器管道重新安装。经过整顿,群众对油烟污染的投诉大大减少,辖区空气得到明显改善。
虽然蓝天行动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今后的工作中,xx街道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培养绿色消费习惯,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增强公众积极参与蓝天行动的积极性。20xx年,我街道将加强防控能力建设,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环境执法,提高执法能力,严厉查处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保护大气环境。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六
4月26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扩大会议精神,通报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导情况,部署下一阶段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思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思杰指出,目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意识,立即行动,狠抓落实,尽最大努力促使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逐步提升。
李思杰要求,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要落实好省政府环保责任目标,抓好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露天烧烤治理,加大黄标车治理力度,加快空气自动监控站建设;同时,还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部门管理责任,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这项工作当成一件大事、急事、要事来抓,切实抓紧抓好,不断促进全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为建设魅力商丘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七
2016。
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方案。
2016。
年主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
300。
天、
pm2.5。
年均浓度下降到。
55。
微克。
/
立方米,有效防范和减少重污染天气。
2016。
年
9
月
22。
日
12。
月
31。
日(根据气象条件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
3000。
272。
号)有关规定。
1
8
项强制性监管措施,责令控尘设施未达到规范要求的工地停止施工。
2
8
小时实施一次冲洗、洒水,在空气重污染时段每。
6
5
项作业质量标准、冲洗清扫作业频次、道路保洁质量和绿化带积尘控制、绿化种植覆土整治等情况。
3
.市政、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冒装撒漏运渣车辆和带泥车辆的执法力度,开展运渣车“三定”(定工地、定线路、定渣场)执法检查,临界污染天气要开展夜间执法,严查无准运证违章运输。重点督查上路运渣车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落实建筑运渣车辆密闭装置的升级改造情况,以及建筑渣土消纳场办理审批手续、设置围挡并硬化出口和场内道路、冲洗外出车辆和控制场内扬尘情况。
4
.交通部门要加强国道、城郊道路的清扫保洁,严格城区以及高速公路运输车辆冒装撒漏违法行为的监管与执法。环保部门要重点督查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水泥制品厂、采石场、大型燃煤企业堆场及货运码头堆场控制粉尘、烟尘、扬尘情况。
5
.园林部门要加强对园林绿化施工扬尘的控制,对城区绿化带种植覆土高于路沿石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城区绿化带冲洗和剪枝工作,减少积尘污染。
重点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重型载货车辆违反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规定、加油站成品油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落实《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
6
.公安部门要严格执行重型载货车辆在内环快速路限制通行措施,严格查处城区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加强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状况,降低城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量。
7
.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主城区柴油车道路抽检执法力度,开展冒黑烟车辆违章行驶行为的有奖举报,督促车辆及时安装排气净化装置,确保治理后达标排放。加强城区黄标车限制通行执法,严禁黄标车违章上路行驶;鼓励黄标车和老旧车提前淘汰更新,对残存价值较高的黄标车推行“黄改绿”,减少尾气排放。
8
.工商部门要加大成品油尤其是车用柴油质量监管执法力度,在今年。
12。
月底前重点对。
16。
座油库、
300。
余座加油站开展执行“国五”车用汽油、柴油标准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车用油品的违法行为。
9
.环保、质监部门要加大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验工作的执法检查力度,督促。
73。
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规范开展检验工作,严厉打击伪造排放检验报告、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检验结果真实有效。
10。
gb15097?2016。
),禁止进入主城区江段的机动船舶使用重油、渣油,全面使用普通柴油。交通、环保、电力主管部门要加快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基供电,新建码头全部使用岸基供电,将主城区的现有码头加快改造为岸基供电,积极研究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行电价优惠、电力改造和供应保障等配套措施。
重点督查火电、水泥、钢铁、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及使用燃煤锅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汽车和摩托车整车生产、汽车和摩托车零部件生产、汽车维修服务、印刷包装生产、有机化工、医药制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治理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11。
.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合川区、江津区、綦江区及万盛经开区等辖区内火电企业在冬季使用优质低硫煤,督促其他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在中度污染及以上天气时采取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排措施。电力调度应当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上网,适当增加达到超低排放火电机组发电小时数。环保、经济信息部门要督促大渡口区、沙坪坝区、北碚区、合川区、璧山区等辖区内水泥、玻璃生产企业,在气象不利条件的时段减产、限产或临时停产,减少烟尘、粉尘、扬尘排放。
12。
.环保部门要督促。
161。
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和。
76。
家国控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采取“五步工作法”(原辅材料低毒、工艺升级改造、废气末端治理、排放在线监测、建立运行台账)完成治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的企业可依法实行停产整治,集中督查市民投诉的大气污染案件,重点推动拉法基水泥南山工厂、重庆川东化工公司、长寿捷圆化工公司、远大印务公司、南桐矿业公司电厂等企业完成关闭搬迁。
13。
3
次生产经营场所和周边道路,在污染天气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粉尘、烟尘污染。
14。
10。
月底前完成分类整治。
重点督查违规使用煤炭,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杂草、垃圾,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生活污染整治情况。
15。
.环保部门要牵头督促有关区加强。
2700。
余平方公里高污染燃料区域的划定和监管执法,禁止在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内使用煤炭、木材、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及时查处禁燃区内工业用燃煤、民用散煤、“柴火鸡”餐饮店使用木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6。
.农业、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发展新区范围内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农田杂草等行为的劝阻、查处和执法力度,关注环保部发布的环境卫星监测火点信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鼓励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17。
.市政部门要开展重点区域露天焚烧垃圾、焚烧落叶、烟熏腊肉等专项执法检查,会同乡镇(街道)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污染天气及时劝阻露天烧烤、露天火锅等行为。
18。
.环保、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油烟污染行为的执法监管,查处油烟污染长期扰民、排放污染物不达标、油烟净化装置闲置等违法行为。
19。
.环保、气象部门要加强污染天气的综合研判和会商应对,建立大气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关注国家成渝城市群大气污染预报中心潜势预报,及时发布污染天气预报信息,按程序迅速启动污染天气预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
.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增雨作业准备工作,当具备作业条件时及时采取高炮、火箭、飞机等方式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督促城市发展新区各区加大地面人工增雨作业频次,确保大气污染物浓度得到有效降低。
有关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生态环保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秋冬季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百日攻坚行动,严查问题、严格整改,坚决遏制各类污染源。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委、市农委、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参与,采取实地检查、明查暗访、夜间检查等措施,分组分片分时段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实行半月曝光、按月通报,将发现的问题纳入迎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内容。市政府新闻办要指导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发挥舆论引导和公众监督作用,适时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检查工作,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营造全民共同治理大气污染的浓厚氛围。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八
2014。
—
2017。
年)》(粤府〔。
2014。
〕
6
2014。
〕
92。
号)和区政府与市政府签署的《龙湖区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到
2017。
pm10。
)比。
2012。
年下降。
10%。
1.
2013。
〕
47。
号)等要求,推进工业锅炉污染治理工作,完成治理任务。至。
2017。
年底前,淘汰全区范围内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
2.
积极推行工(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取消集中供热范围内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
2017。
年底前,全区有用热需求的工(产)业园区全部实现集中供热。
1.
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重点加大化工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的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推广泄漏检测与修复(。
ldar。
)技术,
2017。
年底前全区所有有机化工和医药化工等重点企业全面应用。
ldar。
技术。
2017。
年底前全区化工企业完成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2.
90%。
2017。
2014。
年底前全区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以及化工企业储罐区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及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建设。
3.
2017。
年底前,全区所有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主城区内不得从事露天烧烤或有油烟产生的露天餐饮加工。全区至少选择一个典型区域开展规模化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试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须规范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备。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推广“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加大不利气象条件下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
2.
整治堆场扬尘污染。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3.
严控有毒气体排放。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把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燃煤排放汞、铅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标准。
1.
严格实施环评制度。健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机制,严格重大项目环评管理,将细颗粒物和臭氧达标情况纳入规划环评和相关项目环评内容。未通过环评审查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和运营。
2.
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办法,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是否符合总量控制要求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3.
实行污染物削减替代。对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建设项目,实行现役源。
1.5。
倍削减量替代。对排放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
1.
调整产业发展格局。制订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健全适应主体功能分区的重点行业准入机制,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科学引导全区产业合理发展和布局。
2.
推进产业集聚发展。坚持集聚发展和区域统筹协调,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严格落实产业园区项目准入和投资强度要求,积极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
1.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能源梯级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构建循环工业体系。推动工业炉窑、高炉实施废物协同处置,推进再生资源利用产业发展。
2.
2017。
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
2012。
年下降。
30%。
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积极开发缓释肥料新品种,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3.
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制订实施全区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有利于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技术国际交流合作,大力推动环保技术、产业发展,积极发展以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环境监测为重点的环保装备制造业。推进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推行环境监测社会化,推进大气污染第三方治理,积极培育环保上市公司和骨干企业。
4.
严控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制订严于国家、省、市要求的禁止新、扩建高污染工业项目名录,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建立高污染行业产能数据库,严格限制“两高”(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实施严格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
5.
2015。
—
2017。
年淘汰政策和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不能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
6.
压缩治理过剩产能。以节能环保标准促进“两高”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制订扶持政策推动“两高”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转型发展,鼓励行业优强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形式兼并重组,进一步压缩过剩产能。抓紧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公布违规企业名单,制订限期整改方案。尚未开工的违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正在建设的要责令立即停止建设。
1.
2017。
年底前通达全区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锅炉、窑炉,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限制发展天然气化工项目。
2.
2017。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0%。
以上。
3.
提升工业燃料品质。严格控制煤炭硫份灰份,工业锅炉和窑炉燃煤含硫量控制在。
0.6%。
以下、燃油含硫量控制在。
0.8%。
以下。提高洗选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例。禁止进口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限制进口高硫石油焦。应用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技术。
4.
强化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根据市政府。
2014。
年
10。
月
8
2017。
年底前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
1.
20。
蒸吨以上锅炉、典型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等纳入监督性监测范畴,试点实施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
2.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考核要求,定期督查各街道(镇)工作进展情况,并对社会公开。
3.
从严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现场巡查、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抽查稽查等环保执法方式,加强环境保护部门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健全环境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协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对重点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坚决取缔小炼油、小锅炉等无证经营企业,重点打击重污染企业超标排放、施工扬尘管理不规范、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行为。探索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完善环保信用体系建设。
4.
2013。
〕
15。
号),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执法联动机制,完善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及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依法加大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综合惩处力度,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1.
完善防控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和大气污染纠纷,指导各街道(镇)、各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商合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各自职责全力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对在用工业锅炉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锅炉废气排放的监测检查和废气治理技术指引,利用污染减排和总量核查推进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对餐饮业油烟排放的监测检查,对油烟污染进行整治。
区发改部门负责推进热电联供和集中供热建设,并逐步落实。
区经信部门负责落后产能的淘汰,按照《广东省工业锅炉污染整治实施方案(。
2012。
年
-2015。
年)》制定年度重污染燃料工业锅炉淘汰计划,更新替代高污染高耗能锅炉;改善能源结构,确保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及新型高效、清洁燃料的推广。协调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运输工具的管理,对施工工地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逐步实现封闭运输并配备卫星定位装置。
区工商部门负责加大力度对流通领域车用产品油质量开展执法检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督。
区城管部门负责对餐饮业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乱排污水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查处运输车辆污染道路的违法行为。
区环卫部门积极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推广。
“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增加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扬尘负荷,加大不利气象条件下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洒水次数。
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负责对餐饮业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取缔。
区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督促施工现场采取封闭围挡、设置冲洗设施、道路硬底化等扬尘防治措施,严禁敞开式作业。
区财政部门负责大气污染扶持补助资金的落实。
各街道(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实施重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的淘汰改造及餐饮业油烟污染整治。
2.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要抓紧制订我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主体、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预警及响应程序、保障措施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要将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纳入本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建立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预测预警机制,当预报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组织各有关方面按要求开展工作。
1.
完善资源环境价格体系。发挥资源价格杠杆作用,引导企业绿色生产、社会绿色消费。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差别化、阶梯式的资源价格政策。实行油品优质优价政策,鼓励炼油企业加快油品质量升级步伐。
2.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统筹安排污染防治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防”、“以奖促治”等形式,支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合同能源管理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探索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行一体化特许经营模式。完善排污费征收及减排扶持政策,逐步开征挥发性有机物、工地扬尘、加油站及经营性餐饮油烟排污费。
3.
创新环保金融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将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获得贷款或上市融资。加快推进二氧化硫等排污权、碳排放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试点工作。
1.
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布新建项目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监督执法处罚、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等信息,定期发布重点污染源环保信用评级结果。
2.
动员全民参与。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科普和教育培训,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公众参与大气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通过开通举报专线电话、聘请大气污染防治特约监督员等措施,鼓励公众监督和举报大气环境污染行为,支持环保社会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开展社会监督活动。
2
月底前向区政府书面报告任务完成情况(径送区环保分局),由区环保分局进行综合整理,经区政府审定后,上报市政府。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九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加强我乡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乡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加强防控、突出重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全面推进多种污染物同步治理,全力消除大气污染,努力实现环境建设、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结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全乡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并优于国家规定标准。
三、
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严格产业环境准入。
坚持节能环保准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所有新、改、扩项目必须履行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省和市级重大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落实环保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要求,严把环保审批关。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不得提供土地,不得开工建设。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国土所,农业综合服务站,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乡城建办。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提高涉及废气排放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新、改、扩建涉及大气排放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重大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审查。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指导意见,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乡城建办。配合单位: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能耗限额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硬约束作用。在2014年完成全乡“十二五”工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基础上,2015-2021年底,依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实施范围更广、标准更高的落后产能淘汰措施,再淘汰一批落后产能。(牵头单位:乡环保办、乡国土所。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对虚假淘汰行为,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乡市监所。)。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1.调整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2021年底前完成本乡重污染企业环保改造。明确全乡产业基地的发展方向,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入相应区域,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积极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政策,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鼓励外资进入我乡节能环保领域,加快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四)强化能源管理和清洁能源利用。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调控行业能源消费增量及总量的重要措施。建立能源消费总量监测体系和预测预警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行业及时预警调控,全面加强工业领域用能管理。(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加快使用清洁能源,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对集乡及周边所有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的餐饮摊点等,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工业煤炉、窑炉逐步改变能源方式。(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积极发展绿色建筑。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以转变建筑用能模式和建筑业建设发展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为目标,开展绿色建筑行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4.加强重点工业企业用能监控。实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定期报送制度,大力提升工业企业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对超耗能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企业能源审计和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力争达到或接近行业能耗先进水平。(牵头单位:乡环保办。)。
5.优化农村能源结构。重点开展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小型沼气工程建设,积极实施太阳能、秸秆能源化利用、省柴节煤灶、高效低排生物质炉等能源项目建设,不断拓宽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牵头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站。配合单位:乡农技站。)。
(五)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的清洁生产项目,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混凝土搅拌站要建设和改造除尘设施,达不到除尘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或坚决关闭。原材料、产品须密闭贮存和输送,装卸须采取有效措施抑尘。(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原则上不再新建1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设施,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4.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2021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强表面涂装、包装印刷、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厂喷涂污染控制,建设回收及处理装置,严禁露天喷涂。(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
1.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机动车燃油供应销售的监督管理,车用汽、柴油供应按标准实现目标计划,在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含乙醇汽油)。加强油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加油站不得销售和供应不符合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到2021年底限行区域覆盖县城所在地,全县黄标车全部淘汰。加强汽车报废更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等政策法规宣传贯彻工作,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推动车辆收购合理定价。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建立企业进入和退出工作机制。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提高企业综合拆解能力和回收利用率。(牵头单位:乡派出所。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环保办。)。
3.加强机动车排气管理。全乡实施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重点实施在用车核发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工作,2021年底前,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90%以上。全面实行轻型机动车排气检测,对排气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合格标志。开展机动车排气路检,抽检等监控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路面查控,对不按机动车环保标志执行限行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置。(牵头单位:乡派出所。)。
4.加大非法机动车查处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与错时查控行动,加强道路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检查监控,严查拼装车和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乡派出所)。
(七)深化城乡污染治理。
1.严格城市施工、拆迁扬尘管理。鼓励引导建筑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将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各有关单位开展建筑施工、拆迁扬尘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严格实行网络化管理,建筑及拆迁工地要在开工前制定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牵头单位:城建办。配合单位:环保办。)。
2.减少道路运输扬尘污染。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洒水频次,严格执行渣土运输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推进渣土运输车辆安装卫星定位系统,严格实施密闭运输,落实冲洗保洁措施。推行“吸、扫、冲、收”清扫保洁新工艺,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适时增加作业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3.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垃圾禁烧管理。严格执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物质。(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5.严格控制露天烧烤、餐饮油烟污染。合理确定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的范围和时间,执法部门加强管理和执法,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露天烧烤行为。严格新建餐饮服务经营项目审批,督促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单位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行。(牵头单位:乡城管大队,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配合单位:乡环保办站。)。
(八)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扩大绿化面积。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推进道路绿化、单位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和广场绿地建设。推进乡所在的和集市周边绿化、农村绿化、房前屋后绿化和防风林建设。(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饲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到2021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60%以上。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强化县、乡、村三级秸秆禁烧责任,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农业相关奖补政策、环保工作考核和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研究制订鼓励秸秆综合利用配套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秸秆收储运体系,扶持秸秆综合利用和深加工企业,研究开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实施秸秆利用示范工程,稳定农业生态平衡,缓解资源能源约束,减轻秸秆焚烧带来的环境压力。(牵头单位:乡农技站。配合单位:环保办。)。
(九)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推动环境监测站形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能力。(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林业站,农服中心,乡城管大队,乡城建办,乡派出所,乡食品药品管理所,乡市监所。)。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工作。开展大气污染气象技术和相关课题的研究,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气象观测、监测、预报等工作环节和程序,加强大气污染气象监测与预报等系统建设。(牵头单位:乡环保办。配合单位:乡财政所,乡文广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__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乡直各有关部门参与,全面负责我乡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统筹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
明确责任分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年度考核,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将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纳入冲脉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范畴,将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各有关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企业要发挥治理主体作用,切实承担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确保达标排放和规范管理。
(三)加强考核问责。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完善考核细则,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年度工作目标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乡纪委会同环保部门约谈相关责任单位有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并予以督促落实。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乡纪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治理投入。
乡财政部门要加大环保投入,支持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对“煤改气”项目、机动车排气污染整治、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等涉及民生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要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设立全乡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强化企业施治。
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六)严格总量控制。
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确保完成大气污染物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七)强化执法监管。
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
—
2016。
(
国发〔。
2013。
〕
37。
号
)
省政府《“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
2013。
—
2017。
年)》(陕政发〔。
2013。
〕
54。
号)、《“治污降霾·保卫蓝天”
2016。
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
2016。
〕
26。
号)和《汉中市。
2016。
2016。
〕
26。
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气十条”和《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
2013。
—
2017。
pm10。
)和细颗粒物(。
pm2.5。
)浓度,促进大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提高全年优良天数,减少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切实改善提高环境空气质量。
2016。
年,全县空气优良天数不少于。
292。
天,(其中全年优级天数不少于。
88。
天,冬防期优良天数不少于。
58。
天),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小于。
60。
微克。
/
立方米;空气中细颗粒物(。
pm2.5。
)小于。
32。
微克。
/
立方米。
1.
大力推进煤炭经营市场整治。
严格落实佛坪县《禁煤通告》,加快实施禁煤区内煤炭经营场所关停和搬离,
6
2016。
年
6
月底后全县煤炭质量控制指标实行《陕西省地方城市用煤标准》中甲类地区标准,严格防控劣质煤燃烧污染。(袁家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安监局、环保局配合)。
2.
加快“气化佛坪”步伐。
加强与市天然气公司沟通协调,加快我县天然气加气站的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县住建局负责)
3.
推广兰炭使用。
大力支持兰炭作为清洁燃料向企业推广使用,替代原煤作为民用型煤和煤球原料。(各镇(办)负责,县经贸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4.
坚决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11。
严厉查处“黄标车”、老旧车和“冒黑烟”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行为。(县公安局负责)。
5.
提高机动车环保管理水平。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核发机动车环保标识,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
85%。
以上。(县环保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
6.
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建设。
合理规划县城区公共自行车交通网络,加强城市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建设,优先保障绿色出行。(袁家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县住建局牵头)
7.
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加大对加油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油品,确保全县国五燃油市场供应秩序。(县经贸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8.
严格管控道路扬尘。
加大资金投入,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保洁、抑尘车辆和设备,加强市容环卫基础能力建设和运行保障,到
10。
月底,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到。
60%。
gps。
系统,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规定地点处置,严禁渣土沿途抛撒、随意倾倒;强化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大型煤堆、料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控制道路开挖面积和频次,缩短裸露时间,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各镇(办)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运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9.
加强建筑施工扬尘管控。
制定《佛坪县扬尘污染管控办法》,加强建筑工地监控和监管,推广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行业主管部门联网,进行实时监控,督促各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
100%。
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严处重罚或者停工整顿;禁止在县城建成区内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堆存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场地必须采取密闭遮盖措施;发生重污染天气时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各镇(办)负责,县住建局牵头)。
10.
严控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准入。
清理产能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有效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坚决遏制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各镇(办)负责,县发改局牵头)
11.
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全面排查清理“三高”企业及落后产能,积极推动工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治污降霾。(各镇(办)负责,县经贸局牵头)
12.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性清洁生产审核;加快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各镇(办)负责,县经贸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13.
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推进涉气企业实施技术升级和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工业生产企业在物料的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必须要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各镇(办)负责,县环保局牵头)
14.
全面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综合整治。
重点在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开展
vocs。
污染防治,建立。
vocs。
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年内实施一批。
vocs。
污染治理项目;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排放。
vocs。
vocs。
的治理与监控纳入日常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基础数据与过程管理动态档案和。
vocs。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实现精细化管理。(各镇(办)负责,县环保局牵头)。
15.
加强露天烧烤油烟污染控制。
按照总量控制并逐年削减原则,制定城区烧烤摊点总量控制方案,对烧烤摊点全面进行整治;对整治后保留的烧烤摊点,必须要求使用环保炉具和清洁能源燃料,推行露天烧烤进室和集中入院;年内集中开展至少
3
次执法检查,依法取缔燃用煤炭和流动经营的露天烧烤摊点。(各镇(办)负责,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6.
继续巩固油气回收治理成果。
加快完成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及检测验收,全面实现油气回收利用;新建及改扩建的储油库和加油站要同步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各镇(办)负责,县环保局牵头,县经贸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17.
加强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确保设计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
100%。
施工阶段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率达到。
98%。
(各镇(办)负责,县住建局牵头)。
18.
加快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各镇(办)要在
6
月底前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禁燃区内坚决杜绝散煤燃烧,禁止生产、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各镇(办)负责,县环保局牵头)。
19.
严查秸秆焚烧。
认真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按照全区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要求,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强化责任落实追究,严控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禁烧率达到
100%。
;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85%。
(各镇(办)负责,县环保局、农业局牵头,县公安局、交运局配合)。
20.
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抓好县城建成区随意、无节制燃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中污染物排放;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佛坪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燃放活动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袁家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县公安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
21.
严管严处城区露天焚烧垃圾树叶荒草、街头生小火炉等“冒黑烟”行为。
(各镇(办)负责,县住建局牵头)
22.
实施城市增绿工程。
充分利用城市空间,推进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最大程度增绿、扩绿;保证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35%。
以上,达到见缝植绿,城区无裸土目标。(袁家庄街道办事处负责,县住建局牵头。
县联创办配合)。
23.
实施绿色屏障工程。
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造林绿化、小流域治理、湿地恢复等绿化工程。(各镇(办)负责,县林业局牵头)
24.
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
严厉打击非法矿山开采行为,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各镇(办)负责,县国土局牵头,县林业局配合)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明确工作任务,量化工作内容,落实责任分工,确定时间进度,加强工作考核和督办,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逐月确定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工作台账管理。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在每月
20。
30。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政府、抄送市大气办。
要不断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投入,对积极实施结构关停、提标改造、
vocs。
污染整治等治理行为的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县财政局按照“奖优罚劣”原则,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改善激励机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由县环保局牵头,严格按照《佛坪县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管控职能,有效遏制燃煤、扬尘、工业、机动车污染以及农作物秸秆焚烧和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坚持铁腕治污,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格的问责,从严查处影响绿色发展、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加大对各工业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由县环保局、气象局负责,做好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尽早实现与省市联网运行,提高重污染天气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水平。按照《佛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县广播电视台、信息化办要大力弘扬生态文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抓
“坏典型”、树“好榜样”,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意识,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局面。
对各镇(办),各有关工作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县监察局、考核办、政府督查室要实施分季度对标督查考核,对推进措施不力、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和
“存而不知、知而不管、管而不严”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一
2015。
—
2016。
2015。
年工作方案》(陕政办发〔。
2015。
〕
53。
号)、《咸阳市“治污降霾·保卫蓝天”
2015。
年工作方案》(咸政办发〔。
2015。
〕
61。
号)和《咸阳市。
2015。
〕
90。
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治污降霾专题会议精神及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以。
“尘、煤、柴、车”为治理重点,进一步提升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发力解决冬季大气污染问题。
2015。
年
11。
月
15。
日至。
2016。
年
3
月
15。
日,共。
4
(pm10)。
和细颗粒物。
(pm2.5)。
等重点指标年均及同期浓度均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
1
城区禁止土石方作业。
“冬防”期间,除市政抢修、抢险工程外,城区严格落实“停止一切拆迁、出土、倒土等土石方作业”的规定;严查“
7
个
100%。
”防尘措施落实情况;对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的施工单位列入环境信用“黑名单”坚决予以清理,并向社会公开。新建商混站一律实现全封闭作业,现有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商混站要限期整治,实现所有物料入室进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拆迁办)。
2
加强道路尘污染防治。
一是增加洗扫设备。新购置一批洗扫车、吸尘车、洒水车,年内城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要达到
40%。
以上。所有洗扫车辆统一安装。
gps。
装置,实现自动化、信息化在线管理。二是严防道路施工扬尘。城区交通道路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对已开挖路面及时回填铺油,对裸露地面、物料、土方进行遮盖,适时洒水压尘;对破损路面及时整修、铺设,减少车辆通行扬尘。三是控制河道工程扬尘。河道整治工程应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防止大气环境污染。(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
3
消减煤炭消费总量。
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强化重点耗煤企业用能管理,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等措施削减煤炭消费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努力降低煤炭消费占比,确保全年
1.2。
万吨煤炭削减任务按时完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4
加快“禁燃区”建设。
在县政府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以下简称“禁燃区”),严格执行“禁燃区”内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规定,“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使用煤炭燃料的建设项目,禁止批建煤炭销售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5
强化燃煤企业污染防控。
一要加大监察力度。“冬防”期间,对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24。
)要求,强化对燃煤锅炉、工业窑炉的监督管理,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并严格查处超标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查除尘、脱硫、脱硝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正常运行、擅自拆除或闲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查企业伪造工况和环保设施运行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确保在线监控设施稳定运行;严查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存放煤炭和灰渣,导致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严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未有效落实的环境违法行为。三要继续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排查,按照“能拆尽拆”原则,继续加大燃煤锅炉拆改力度。坚决取缔拆除后又死灰复燃的燃煤锅炉,对重新安装燃煤锅炉的建设项目,不得办理环评手续,不得申报锅炉淘汰补贴资金,依法予以查处并限期拆除。(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6
禁止焚烧各类废弃物。
充分发挥“一格通”网络平台监控作用,发挥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网络、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作用,及时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及各类废弃物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加大日常巡查,重点加强车辆维修、施工工地、道路两侧、商业门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巡查,依法查处露天焚烧油毡、橡胶、皮革、垃圾、落叶、废纸、木材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行为。(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各镇
(
办
)
社区县环保局)。
7
综合整治物料堆场。
开展物料堆场综合整治,采取清理、密闭、覆盖等手段,有效解决堆场扬尘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8
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相关文件要求,加大石化、制药、农药、印刷、涂料、橡胶、干洗、餐饮、机械制造与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加油站加大设备维护与检修频次,保证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严防泄漏事故发生;服装干洗行业淘汰开启式干洗机,推广使用配备压缩机制冷溶剂回收系统的封闭式干洗机,鼓励使用配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干洗机;餐饮行业要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并加强维护,确保治理效果;推广采用静电喷涂、淋涂、辊涂、浸涂等效率较高的涂装工艺,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的露天喷涂作业。相关企业要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各类设备、电气、自控仪表等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牵头,各相关单位、企业配合)。
9
实时监控检测机动车尾气。
在主要路段安装“黄标车”监控设施,将“黄标车”限行纳入交通违章电子监控系统进行管理。购置机动车尾气红外检测车辆,在城区主要地段对行驶车辆进行污染物排放动态抽测,对尾气超标车辆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县环保局、县财政局分别负责)
10。
严格查处违规行驶车辆。
城区禁止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行驶,禁行农用车、摩托车,配送货物的轻型卡车限时持证进城,严控渣土车、垃圾车“冒尖”运输;严格查处“黄标车”、“无标车”违规行驶;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进度,按时完成市上下达的任务,淘汰车辆必须就地拆解。(责任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牵头,县商务办配合)
11。
落实应急会商制度。
“冬防”期间,县环保局与县气象局建立空气质量日会商制度,根据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状况,填写会商单,分析研判提出空气质量预报和需采取的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气象局)
12。
落实应急预警及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乾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规定,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减排措施,并跟踪督察和随机暗访,保证各项应对措施落实到位。重污染天气预警结束
3
日内,各相关单位将工作情况书面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治霾办),县治霾办汇总后报市治霾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13。
落实应急演练活动。
11。
月份,全市将组织开展一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活动。我县积极做好响应工作并同步开展类似演练活动,对本级应急方案进行实战检验。(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
县治污降霾办公室全面组织实施
“冬防”工作,负责沟通协调、调度监督、汇总上报等;各镇(办)、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加强组织保障。
一要实行月调度制度。县治污降霾办公室负责实行日分析、周研判,及时调度
“冬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出预警通报。同时,组织召开月调度例会,每月。
10。
日前听取工作汇报,研究下一步工作,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考核和执法检查情况。二要实行曝光制度。督察组定期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案件和查处结果,在全社会形成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三是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快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建设,确保“冬防”期间投入运行。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的监督作用,确保各项防治措施和监管任务落到实处。
县政府将成立督察组,对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排名。把
“冬防”工作与“治污降霾”年度工作同步考核,对工作推诿扯皮、人为设置工作障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确保我县“冬防”工作有效开展。
县财政局研究制定
“冬防”工作资金保障机制,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对“冬防”期间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网格监管等基层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助。
通过各媒体、报刊、网站、
led。
24。
小时值班制,及时查处群众投诉。
“冬防”工作结束后,各镇(办)、社区、各相关部门务必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前将工作总结书面上报县治霾办。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召开总结讲评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究制定和完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工作措施,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二
19。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两个国控点位的细颗粒物(。
pm2.5。
)年均浓度下降不少于。
20.2%。
pm2.5。
年均浓度不高于。
79。
μ
g/m3。
全面落实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工作要求,以散煤治理、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完成小燃煤锅炉清零、加大技术支撑力度为重点,着力推进以下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1.
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根据石家庄市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目录和相关政策,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小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重点对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炭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开展专项取缔行动。
3
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台账,
10。
月底前基本完成“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依法依规拆除生产设施、断水断电,确保“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到位。(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桥西国土分局、区市监局、区质监局、桥西公安分局等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实行网格化监管,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为。
“网格长”,明确网格督查员,落实“小散乱污”排查、取缔责任。对排查、取缔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管严重失职的,追究“网格长”及相关人员责任。(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
推进污染工业企业搬迁。年内完成石家庄染料厂搬迁工作。(区发改局牵头,区财政局、区环保局配合)。
3.
实现散煤压减替代。按照《石家庄市散煤压减替代规划(。
—
2019。
年)》要求,制定《桥西区。
年散煤压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集中供热、“气代煤”、“电代煤”工作。
年辖区全面实现无煤化。(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牵头,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
组织综合执法队伍,依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劣质散煤及煤制品的单位严惩重罚。(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市监局、桥西公安分局负责)。
4.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区环保局牵头,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
5.
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以完成煤改气、煤改电工作任务为主要路径,基本杜绝辖区内散煤需求。(区发改局、区住建局负责)。
新增居民建筑采暖不得配套建设燃煤锅炉。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协调石化企业和电网公司,加大气源、电源保障力度。(区发改局、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6.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煤炭质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要求,全区面积百分之八十的范围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得新建燃烧煤炭、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现有燃烧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限期改用清洁能源;未改用清洁能源替代的高污染燃料设施,配套建设先进工艺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排放;仍未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停止使用。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牵头,区农办、区质监局、区市监局、区城管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7.
实施特别排放限值。
9
月底前所有燃煤锅炉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行为。(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桥西公安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8.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管理。完成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结合污染排放特征,医药、农药、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企业排污台账,从严处罚违法排污行为。(区环保局负责)。
9.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
vocs。
)综合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6
月底前,淘汰从事有机溶剂型涂料生产、沥青类防水材料生产、人造板生产以及使用有机溶剂型涂料的家具制造、木制品加工等行业中的小散违法企业及落后工艺。
10。
vocs。
整治任务。(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0.
770。
家企业名单的企业分类实施错峰生产、停产限产。坚持“一企一策”原则,每家企业都要根据行业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错峰生产操作方案。供电公司按照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格落实电力供应。(区发改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
11.
全面加强机动车排污监控能力。根据市统一部署,加快遥感监测设备和排放检验机构联网,
6
月底前完成国家、省、市三级联网。每季度分析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向社会公开超标严重的车型信息。
9
月底前,全区主要路口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按照全省规划和标准,加快推进电子标识建设工作。(区环保局、桥西交警大队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12.
加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监督管理。
3
6
5000。
吨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加油站,要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9
月底前,完成城市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质量标准并轨,全面供应国六标准的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油品行为。(区发改局牵头,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市监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3.
桥西交警大队、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质监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4.
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我区要全部执行主城区扬尘控制标准,严格控制扬尘排放。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道路保洁网格工作负责人,并公布名单。(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5.
严控建筑扬尘。严格落实“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
6
月底前,行政区域内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要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区住建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6.
严格渣土车管理。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密闭装置并确保正常使用,未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上报市城管委建议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区城管局负责,桥西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17.
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全区继续实施“以克论净”。全面开展出入市口及国道等交通干道扬尘综合整治。(区城管局负责)。
18.
全面落实禁烧要求。全面禁止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全区范围内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备。(区环保局、区城管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19.
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严控方案,明确烟花爆竹禁限放要求。(桥西公安分局负责)。
20.
抓好园林绿化。进一步发挥园林绿化净化空气、吸滞粉尘的重要作用。年底前,完成年度绿化任务。(区绿化管护队牵头、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21.
严格环保执法监管。进一步细化环保监管网格,建立“定格、定岗、定点、定人”的监管体系,做到监管无盲区、网格全覆盖。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采取“三不三直”及暗查、抽查方式,对排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公布各类污染源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信箱,鼓励群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区环保局负责)。
22.
加快推进环保大数据建设。筹划建立全区统一的大气环境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控、环境执法、信息公开等平台,严格实行重点污染在线监管,严防各类偷排和超标排放的现象发生。严格执行专人驻厂监管机制,对每一个重点污染源,都要实行“一源一档”,严防各类偷排和超标排放。(区环保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3.
做好综合协调。环保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每月调度“小散乱污”企业和小锅炉整治工作,组织区有关部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行动,公布一批不达标企业名单,依法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区环保局牵头,桥西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桥西国土分局、区市监局、桥西交警大队配合)。
24.
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健全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体系,确保全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区大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5.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3
月底前,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门(街道办事处)子预案—企业实施方案的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上级规定的预警分级标准、不同级别减排比例要求,实施应急联动。
8
月底前,各级别应急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确保措施可统计、可监测、可核查。(区环保局、区发改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负责)。
26.
实行联防联控。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县(区)同步联防联控的实施意见》“统一预案、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打破地域限制,与上级及其他各区同步采取最严格治理措施,形成治污减排的强大合力。(区大气办负责)。
27.
分解落实任务。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区政府督查内容,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任务要求,区大气办每月调度各部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区大气办负责)。
28.
加大财政投入和财政资金引导力度。多方筹措整合大气治理相关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立我区大气污染治理资金管理体系,对财政列支的大气污染治理资金,实行归口管理,集约使用,最大限度发挥效益。积极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区财政局牵头,区环保局、区大气办、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办等相关部门配合)。
29.
研究建立指令传递、信息发布、效果评估等工作机制。(区环保局、区大气办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桥西交警大队、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局、区市监局等配合)。
30.
加强舆论引导。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报道区委、区政府坚持科学治霾、协同治霾、铁腕治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正向舆论氛围。统筹安排重污染天气信息发布内容、时机和形式,切实做好大气污染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区大气办、区环保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政府信息中心、区卫计局等配合)。
31.
严格考核问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验收考核,对工作完成不利、出现明显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评定为不合格并将评定结果交区考核办,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出现的明显影响全区空气质量的重大污染事件,对国控监测点位有明显直接影响的污染事件由区大气办责成相关部门采集证据交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若国控点位空气质量出现不降反升的问题,各单位大气污染防治任务全部认定为不完成任务。对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问责。(区环保局、区大气办牵头,区考核办、区监察局配合)。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三
各村、各站所办: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镇域范围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根据中央、省、市、县等相关文件和会议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镇突出的扬尘、燃煤、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我镇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我镇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所有大气污染源实现浓度达标排放,排放量控制在政府批准的总量指标之内,各类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到位。全镇空气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坚持“科学规划、防治并举、突出重点、分工负责、综合治理”的原则,重点抓好工业废气、烟尘、扬尘、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治理。
(一)燃煤锅炉烟尘污染治理。镇驻地木材加工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必须安装高效湿法除尘设施或使用燃气锅炉,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饮食摊点采用电、液化气或无烟煤,不得出现冒黑烟行为。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派出所、环保办)。
(二)扬尘污染治理。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管理。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建筑工地必须在工地周边设置高度2.5米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严禁敞开式作业。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村、国土所)。
2.推进堆场扬尘整治。沙石料堆、煤堆、粮食堆应建立密闭料仓,露天堆放的必须全方位苫盖,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安办、环保办、派出所)。
3.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砂石、土方、石粉、煤炭、精砂、灰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应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运输,确保物料不外露。运输车辆需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装载物不得超过车厢槽帮上沿,车斗需捆扎封闭、遮盖严密。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环保办、派出所、各村)。
(三)油烟污染治理。饮食服务场所和职工食堂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企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油烟排放标准,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食安办、环保办、各村)。
(四)加强秸秆禁烧管理。坚持“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原则和“政府引导、镇街为主、部门服务、市场调节”的总体思路,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完善提高秸秆禁烧体系建设,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焚烧秸秆。该项工作应常态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村、环保所、安办)。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大气污染控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任务到位、项目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各村负责本辖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充分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应工作,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保证任务落实,全面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开展广泛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重要宣传平台,普及大气环境保护知识,全面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度。积极宣传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要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三)严格责任,强力推进。镇各站所办、各村民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照分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制定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将任务细化到点、职责落实到人,依法行政,扎实推进。
(四)长效管理,巩固成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为镇政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造成环保工作在县考评倒数的,对责任村、单位予以“一票否决”。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全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四
年工作方案》(石政函〔。
〕
37。
年)》(灵发〔。
2013。
〕
13。
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持续增加。
(二)。
pm2.5。
年均浓度较。
2014。
年下降。
6%。
以上。
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科学压煤,大力推广先进的燃煤技术,提高燃煤的效率,依靠科技进步减少燃煤污染。
1.
3
万吨。严禁新建不在规划之内的煤炭洗选企业,现有煤炭洗选企业必须按治理标准完成治理。关停取缔环保设施相对落后、治理标准较低、治理效果较差的煤炭洗选企业。
2.
发改局负责,环保局、灵寿镇配合,在大气质量重点控制区开展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综合整治,全面禁止原煤散烧,推广使用低硫型煤或优质达标低硫煤。
农工委负责,发改局、灵寿镇、狗台乡配合,
10。
月
31。
3
个居委会的居民取暖,全部置换环保型锅炉并改烧优质低硫煤。
3.
)的煤炭及制品采取严禁销售、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等措施,所有煤炭经营企业年底前必须向园区集中。相关乡(镇)负责,关停取缔公路沿线煤炭经营点。
4.
质监局负责,发改局、环保局、工商局配合,实施煤炭使用单位报验制度。重点用煤单位每批煤炭进货后,向质监部门报验,县发改、质监、环保部门定期对重点用煤企业开展联合煤质抽检,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质监部门负责煤炭制品生产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煤炭流通的监管、环保部门负责煤炭使用单位的监管,发改部门负责煤炭经营市场规划、监管。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煤炭及制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完善和加强煤质检测站检测工作,对入县煤炭,加大监督检测频次,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煤炭及制品的单位由质监、工商、环保三个部门依据职责依法处置,不得转移到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5.
64。
年淘汰计划,
年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总任务的。
50%。
以上,
2016。
年完成全部治理任务。县城建成区全部淘汰。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工业园区禁止新建。
20。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
10。
蒸吨。
/
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严格环保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瞒报、违规新建、治理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住建局负责全县供热采暖锅炉治理,推广高效煤粉锅炉、
“微煤雾化”锅炉、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拆除取缔分散供热燃煤锅炉,置换调整供热燃煤锅炉。
环保局牵头,工信局配合,负责工业燃煤锅炉治理,明确。
年全县燃煤工业锅炉改造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加快利用微煤雾化等技术改造燃煤锅炉。推广锅炉节能环保新技术,在化工、建材等行业工业锅炉推广示范新型高效煤粉锅炉系统技术和燃煤烟气净化与热回收一体化技术,在食品、印染等行业中小型工业锅炉普及应用解耦燃烧技术。实施“以大代小”锅炉更新。对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建设大中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高效锅炉,更新替代分散小型工业燃煤锅炉。置换调整工业燃煤锅炉,年底前完成石家庄市华新药业有限公司、河北石灵碳素制品有限公司、石家庄丰联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燃煤锅炉改烧清洁能源。
6.
质监局负责,各乡(镇)配合,制定标准和加强检测,完善锅炉数据库。对新投入使用的锅炉及时办理使用登记,输入数据库,纳入安全监管;对拆除的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在数据库进行标注,增强锅炉数据对燃煤锅炉治理的指导性、实用性和权威性。建立煤炭质量标准体系,实行煤炭产品质量标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
7.
年
8
月底前,实现洁净型煤保供能力达到。
10。
万吨以上,年内推广洁净型煤。
6000。
吨。
8.
2017。
年,民用清洁高效燃煤炉具普及率达到。
80%。
年底,
50%。
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在农村地区加快太阳能、电、气(天然气、混合气、沼气等)等新能源替代农村散煤采暖示范推广步伐。
9.
74%。
2
万平方米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保障性住房建设执行相关要求)。
10.
发改局负责,工信局配合,严禁核准(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及国家要求严控的炼焦、电石、铁合金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11.
发改局、工信局负责,国土局、环保局配合,清理整顿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按省市政府要求完成水泥产能压减任务。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钢铁项目,对违规建设项目,强化问责,严厉追究违规建设主体责任。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坚决不准开工;在建的,一律停建。
“四尘”治理力度,在严管和精细上下功夫,坚决把扬尘控制住、压下来。
1.
国土局负责,相关乡(镇)、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按照省统一安排布置按时完成实心粘土砖瓦窑进行关停取缔。对占用的土地耕地加强生态恢复与修复,研究相应补偿措施和环保建材替代措施。
2.
住建局负责,相关乡(镇)配合,严格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
15。
年
6
3
个样板工地。
3.
24。
小时看管,不达标工地一律关停。
4.
住建局负责,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要明确扬尘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及其所占的评标分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费用要列入工程概算。
5.
住建局、交通局负责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到。
年年底,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
55%。
6
次以上,每。
3
天冲洗。
1
次,其他次干道每天洒水。
3
次以上,每。
5
天冲洗。
1
次。路面清扫效果达到路露本色、无浮土无扬尘,公路界内做到无垃圾、无积土、无白色垃圾、排水设施畅通,公路界内环境干净整洁。遇大风、雾霾等特殊天气,加大冲洗、清扫频次。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照《灵寿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暂行)》要求进行保洁、洒水。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公路施工工地要采取抑尘措施,易扬尘建筑材料一律覆盖到位。
6.
住建局、交警大队负责,进一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符合标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必须平槽装卸,苫盖严密,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不遗撒,并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渣土车辆违法实施追溯执法,根据车辆逐车倒查施工源头,依法追溯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责任。
7.
水务局负责,公安局、相关乡(镇)配合,严格控制采砂场数量。采暖期,关停滹沱河、磁河全部采砂场。所有持证采砂场必须高标准采取抑尘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所有采砂场必须经主管部门检查验收才准生产,确保符合绿色生产标准。加强河道治理工程监管,所有施工场地必须有防尘、降尘措施,加快河坝、河堤、护坡绿化、硬化。
8.
5
家重点企业料堆扬尘综合整治项目。
9.
75。
万亩次。
10.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国土局、财政局、相关乡(镇)配合,科学规划设置垃圾填埋场或中转站,建立“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
11.
住建局负责,灵寿镇、狗台乡配合,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城市建成区裸露地面及小街小巷,全部进行硬化、绿化。
坚决淘汰黄标车,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鼓励人们绿色出行。
1.
交警大队负责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完成全年黄标车淘汰任务。
150。
辆。
2.
商务局负责所有新建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配套建设并稳定运行油气回收治理设施。
3.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发改局、气象局配合,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和改善大气环境的城市发展格局。划定区域性生态廊道和生态保护空间,统筹和优化城乡居民点、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各类空间布局,严格落实城市规划确定的空间管制和绿地控制要求。
4.
年底前完成国五车用汽柴油油品供应置换工作。环保局负责全面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低速货车执行与轻型载货车同等的节能与排放标准。
运用节能减排倒逼机制,按照最严的排放标准,抓好重点行业的环保设施升级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业排放。
1.
年
8
月底前,完成正元化肥。
42。
吨、
35。
吨燃气锅炉脱硫治理,并通过验收,达到《石家庄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年底前完成正元化肥三台。
75。
吨燃煤锅炉(含自备机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完成二次净化设施改造,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坚决实施关停措施。
2.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的通知》(环发〔。
2014。
〕
177。
ldar。
)、罐型和装卸方式改进等措施,完成一轮泄露与修复技术改造。
3.
环保局负责对石家庄正元化肥有限公司。
(3。
台
75。
吨燃煤锅炉,一台。
42。
吨、一台。
35。
吨燃气锅炉。
)
河北名世锦簇纺织有限公司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石灵碳素制品有限公司重点排放企业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运行实现烟气自动监控,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加强监测设备和国家省市联网监测数据监管,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4.
环保局负责完成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脱硝和除尘设施提标改造,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
60%。
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氧化硫。
50mg/m3。
氮氧化物。
260mg/m3。
),确保全部达标排放。
5.
环保局负责,对水泥、化工、石化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完成一轮清洁生产审核。
6.
环保局负责加强已建成的减排设施投运率,确保除尘、脱硫脱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
7.
环保局负责推动县城建成区餐饮经营单位(含职工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6
12。
家治理任务。加大室内烧烤整治力度,
6
)。
8.
环保局牵头,各乡(镇)负责,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全面禁止焚烧秸秆(含玉米皮),确保实现国家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像素为零。
9.
农牧局负责,各乡(镇)配合,推广应用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加大秸秆直接还田力度。利用青贮、氨化、微化等秸秆饲料转化技术,发展秸秆饲料加工,提高秸秆利用率。
各乡(镇)、住建局、交通局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严禁露天焚烧落叶、杂草、垃圾、废旧轮胎、废旧塑料等废弃物;住建局负责全面取缔大气质量控制区内露天炭火烧烤,环保局负责,对室内烧烤进行整治,室内烧烤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排放达到国家标准。
10.
发改局牵头,环保局配合,各相关部门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培育、知名产品创建、服务体系构建、产业基地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等五大工程。抓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建设。
11.
环保局负责完成灵寿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总量。
ic。
卡系统安装。
深化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封山育林等工程建设,创建省级园林城市。
1.
林业旅游局牵头全面实施生态恢复和重点生态绿化工程建设。一是抓好。
200。
平方公里核桃基地续建工作,新增核桃种植。
10。
万亩,完成品种改良。
50。
10。
边”等区域绿化,结合农村面貌提升和义务植树活动,完成各类树木栽植。
20。
49.73%。
以上。
2.
住建局负责,大力开展县城绿化建设。新建提升绿地。
22。
万平方米,其中新建绿地。
4.92。
万平方米,绿地率达到。
37.9%。
绿化覆盖率达到。
44.77%。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
12.92。
平方米。建成区裸露地面,全部进行绿化。
3.
灵寿镇、狗台乡负责开展大气质量控制区农用地绿化建设工作。
加强环保能力建设,确保治理污染有队伍、有手段、有投入。
年作为“环保能力提升年”,全面加强环保预警监测、执法监管等能力建设。
1.
2014。
〕
56。
号),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监管网格划分方案要于。
年底前报市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中的工作职责,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健全完善组织、监管、监督、保障、奖惩、企业自律“六大体系”,强化乡(镇)村(社区)基层环保责任和工作力度,加大环保网格化监管运行和履职情况督导力度。开展网格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大气质量控制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2.
大气办负责,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配合,完善优化重污染天气四级响应机制和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点企业做到“一厂一策”。按照标准化要求,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按照新修订的预案要求,在遇到重污染天气时,提前及时启动相应的预警应急措施,合理调整部分重点工业企业生产负荷,适当降低冬季取暖期和敏感时段的工业产品产量,探索实行重点企业“错季、错时”生产等限产减排措施。快速有序组织好应急工作,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影响。
3.
80%。
4.
环保局负责,工信局、园区管委会、公安局配合,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公开项目环评与验收情况;公开各级网格职责和责任人员、环境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环境信访问题和区域安全隐患等情况;公开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与治污设施运行、污染源监测等信息。
5.
环保局负责,财政局、编办配合,
年作为环保能力提升年,加强大气环保机构与监管能力建设,要在。
6
月底前设置独立的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县级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科研、宣教等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深化“智慧环保”建设,按照覆盖省、市、县三级和信息、调度、指挥三合一的要求,组建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数字平台。完善自动监控及信息发布系统建设。
6.
公安局负责严格限制烟花爆竹燃放。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科学制定禁限放方案,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倡导公众自觉减少烟花爆竹燃放。
围绕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县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议,重点听取前一阶段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顺利开展。严格环保执法,提升监管能力,开展
“环保大检查”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行动,对环保违法实行“零容忍”,严厉打击和查处偷排偷放、超标排放,有环保设备不运行、故意降低指标运行等恶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快远程执法和移动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完善执法技术手段。对建成但未能充分发挥减排效益的设施所在企业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累日计罚和上限惩罚的措施,倒逼企业提高减排设施投运率。
对渣土车覆盖不严、道路遗撒,建筑工地抑尘措施不到位,采砂场未按规定关闭,露天炭火烧烤等损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打击不力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大气办督导组,各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进一步夯实已完成的工作,继续对非法、超标排污严重的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及时整改。通过明察暗访、延伸督查等方式做好督导检查。制定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实行差异考核,考核结果向县四大班子报告。
向社会公布。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纳入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真抓实干、实施方案完成情况好、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予以表彰;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乡(镇)和部门,由相关县领导与组织、监察部门一起约谈单位主要领导;对存在工作不力、履职缺位,不作为、慢作为,群众不满意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以及未按时限要求完成目标责任,被省市通报,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依据我县《关于对损害大气污染防治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追究。
继续实行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车辆
“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露天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排放无处藏身。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正面典型宣传力度,同时对污染环境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连续性、大力度曝光警示。组织各种媒体利用好专版专栏,刊播系列言论评论、专家访谈、科普文章,加强对雾霾天气问题的正面引导,引导广大居民科学理性看待现阶段雾霾问题。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群众环境意识,形成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群防群治,全县人民同呼吸、共奋斗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无为市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目标考核任务,认真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针对本镇空气质量,结合本镇实际,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施工扬尘管控。对各类建设工地扬尘加强监管,督促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措施。二是加强餐饮业管控。对乡镇的饭店、早点铺、烧烤摊及小吃摊等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饭店责令限期加装,对使用煤炭的早点摊责令限期整改成使用液化气或者电力的环保能源,要求烧烤摊工作时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备。三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加大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混泥土运输车辆、重型车辆的执法检查力度,保证运输车辆做到车厢全覆盖、车身冲洗干净,防止运输过程中车辆遗撒、车轮带泥等现象。加强区域内垃圾、杂物焚烧管控,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增加洒扫频次,降低道路扬尘。四是加强网络化管控。由各村、社区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村、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巡查监管措施,严查各类焚烧行为,杜绝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等现象。五是加强执法执纪。由镇环保站负责,加强督查检查,对造成污染的责任单位进行进行约谈,责令立即整改,必要时予以处罚。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六
2016。
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在深化污染治理、明确职责、严格执法、推进改革创新上下功夫。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推广清洁能源,深入实施工程减排,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治理、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多措多举,多管齐下,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生态环境的常态机制和良好氛围,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15。
年相比大幅减少,优良天数明显增加。
1
严控原煤散烧污染。
集中整治散煤燃烧,加强型煤供销,使用关节监管,严格落实《煤炭经营监管办法》,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河北省工业和民用燃料质量标准》煤炭的经营行为。同时,加快洁净型煤配送网络建设,实现型煤推广全覆盖,积极推广型煤及清洁燃烧炉具,全面禁止原煤散烧。
2
联合抽查煤炭质量。
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发改委、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加大抽查频次,对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经销网点依法予以重罚没收,对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煤炭的企业依法予以重罚封存。
3
削减燃煤消费总量。
全面淘汰
10。
蒸吨。
/
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积极推进“煤改气”工程和天然气村村通工程,解决冬季原煤散烧产生的污染,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
4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严禁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对能耗、排放不达标企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生产线、生产设备予以关闭和淘汰。
vocs。
工业锅炉拆除(改造)计划》,对任县振兴纸制品加工厂锅炉实施拆除。
1
实施裸露地面扬尘整治。
对主要道路及其村内街道要采取硬化,防止泥土随车辆带入道路产生扬尘污染。对已完成治理的裸露地面严格控制,防止风蚀起尘和人为扰动起尘。
2
加强露天焚烧整治。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树叶等物质;加大禁烧宣传和执法力度,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
3
加大工业企业面源整治力度。
严格控制工业企业原料破碎、运输、贮存、加工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按照“粒料入棚、粉料入仓、皮带传输、密闭装卸”的标准,加快工业企业(含商砼搅拌站、型煤加工厂等)料场、堆场封闭式改造,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治理的,一律停产治理。
1
加强执法检查。
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夜间偷排、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坚持“零容忍、用重典”对超标排放、整治措施不落实,实施限期整改、停产整治和关停,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实行按日连续处罚,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2
强化网格管理。
进一步加强乡、村两级网格管理,全方位监控污染源,保障各种环境污染问题能够及时发现,迅速处理。
乡政府成立以乡长刘世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村和企业,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责任单位要马上着手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把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要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对重视不够、措施不落实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涉嫌犯罪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究刑事责任。
“
12369。
”环境污染举报电话,鼓励和引导公众举报污染大气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永福庄乡人民政府。
2016。
年
4
月
23。
日
最新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模板17篇)篇十七
为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不断强化路政执法监管能力,有效解决涉路大气污染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张北县交通运输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单位职能,特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以。
“加强环境保护、防治大气污染”为目标,深入开展道路扬尘治理工作,大力改善道路通行环境,降低道路扬尘污染,确保道路行车通行安全,助推“五个张北”绿色崛起。
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高效推进、取得实效,特成立以所长为组长,支部书记、副所长为副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协调、信息上报、督导检查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路政中队按照划分监管区域与运输管理所协同配合,加强对县域境内公路沿线采砂、采石、碎石及煤炭转运场等产生扬尘污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对非法经营的场站,一律报告有关部门建议依法取缔;对合法经营的场站,签订标准装载协议和承诺书,并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装载、配载货物,一律不准超限超载和未采取防止扬尘、抛洒、滴落措施的货运车辆出站出场。发现对非法超限车辆进行配载的货运站场,责令整改并予以严肃处理,始终保持货运源头整治工作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
“扬尘车”、“抛洒车”、“带泥上路车”。超限执法中队将超限治理和道路扬尘治理结合在一起,通过严管重罚、卸罚并举、以卸为先、以卸为主,强化道路扬尘及超限治理力度,严格管控道路车辆运输,严防车辆运输抛洒。要求砂石、煤炭、矿粉、渣土等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上路必须采取更严格的防治扬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要求货运车辆在拉运易脱落、扬洒的货物时必须加盖苫布、蓬盖封闭,严禁物料沿途洒落。对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可能污染大气环境的货运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货运车辆采取措施不到位,发生物料抛撒滴漏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查处纠正;对未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再次上路行驶,有效控制道路扬尘行为。
加大巡查监管力度,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要求大力整治道路。
“三乱”(即:乱堆、乱放、乱倒)行为。加强对公路沿线洗车点、维修点、加水点的管理,防止污水、废油、废液污染公路路面;及时制止公路沿线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建筑工地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打场晒粮、堆物作业等违法占路行为;加大对利用公路、公路用地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打场晒粮及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畅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净化路域环境。
超限执法中队积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依托黄土湾和龙王庙两个公路超限检测站做好劣质散煤管控。超限检测站加大对货运车辆的检测力度,对检测发现途径城区关键节点和重要路段运输散煤的货运车辆及时进行劝返,并做好绕行引导。实施流动治超的执法中队和路政巡查中队,加大流动巡查频次和范围,发现存在污染大气环境的可疑车辆,要立即抄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严防进入环城道路行驶。(分管领导:王全宏、张闻、冯刚;责任人:张海泉、张秀勇、郝朝怡、靳占亮、韩晓军、王晓明、李燕明,王忠)。
将执法和教育融入到路政管理工作中,利用路政巡查时机向货运车主发放防治大气污染宣传材料。联合运政部门组织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召开防治大气污染座谈会,签订《治理货车超限超载防治大气污染承诺书》,进一步提高运输企业业主和货运司机大气污染防治的认知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的延续效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根据责任分工,采取定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道路扬尘整治。对县域国省干线和重要路段进行不定时巡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大对大气环境污染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
各中队按照所承担的职责任务,认真履行环境污染防治职责,保障单位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展的工作开展不力、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等违法违纪问题的,将按照网格化责任追究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