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激励和鼓励自己,增强自信和积极性。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心得体会,他们的经验或许对我们有所借鉴。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一
通过这次讨论,加深了我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
通过学习讨论,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二
党员拥有八项权利及义务,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关系。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党员行使权利的时候,也是在为党尽义务;党员在尽义务的同时,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没有一定的民主权利做保障是不行的。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会议上批评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党员个人的权利,党员就无法揭露和批评任何有害于党的事业的言论和行为;党员如果没有向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的权利,党员的才干就不能发挥,党内的民主科学决策就成了一句空话;党员如果没有在党的组织对他做出处理时的辩护权、申诉权,党员就可能被错误处理,党组织的失误就不可能得到及时纠正。由此可见,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党员言论行为准则不可缺少的部分,对于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保障党内正常的政治生活,保证党的组织的巩固和行动的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的正确领导,完成党的历史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给我们讲解的是关于xx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报告。在上课之前,许多学员对xx届四中的了解还很浅薄,书记就为我们详细介绍这个会议的历史,还嘱咐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到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党课已经接近尾声,但我仍然希望可以有机会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我希望自己能够从中得到更大的锻炼,希望组织可以继续教育我!
20xx1月9号星期三,是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党课培训的第四次课。这次上课的主要内容有:党的纪律,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针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在经过短短1小时中,我粗浅的了解了两者的主要内容和辩证关系。这也说明了,我仍需在课后不断的学习。
首先,是党员的八项义务。党员的义务就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我认为,第一、二、三项义务的核心在于学习、实践与贡献。学习是学生的天职,而且现在讲求的是终生学习,可见学习的重要性。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果没有经过党课的培训、与同学相互探讨关于党的知识、关心时政要事等等一系列的学习下,又怎能称得上是“身为入党,心先入党”?常言道:厚积才能薄发。在经过理论的学习厚积下,实践与贡献就是考验我的重要途径。本学期,我有幸担任班级的宣传委员。我不仅要及时的为同学们带来各个活动比赛的最新消息;同时,还与其他班委共同举办了多次班级活动。在这过程中,我体验到班委、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当然,我时刻记得党员义务的第四、五、六项义务,在维护班级的制度之外,只有不断的在学习、实践中自我批评,才能更好的起到模范的作用。义务的第三项指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我不得否认班级工作的辛苦,小到活动的小礼品配送,大到班风班规的维持,只要我们能站在其他同学的角度着想,举办的活动更加人性化,贴近同学的生活与心声时,那种温暖的气氛才是一个集体最宝贵的财富!这个经验也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到第七、八两项的义务,因为真的只有密切联系群众,宣传于群众,工作才算是真的做好,而并非是个人秀。
然后,就是党员的八项权利。或许权利相对于义务而言更为抽象。但是党员权利是党内生活得以正常进行的重要保障。其实,权利与义务二者是对立统一,相互依赖的。有时候权利可以放弃,而义务是不可放弃的,因为有时权利本身也是义务。就如我们享有入党培训的权利,更有接受入党培训的义务。在党课的培训的过程中,我们能够充分的与老师、同学互相探讨,发现他人以及自身的不足,做到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通过这次讨论,加深了我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
通过学习讨论,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三
近年来,随着中国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学生的我,通过参与义务教育活动,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这种教育的重要性。下面,我将从义务教育的意义、成长与感悟、责任与担当、团队合作和奉献精神这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义务教育,顾名思义,是一种对学生进行必要教育的义务。在这个过程中,学校使我们接触到了各种学科的知识,让我们从小就拥有了一种全面的知识储备。通过这样的教育,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能力。义务教育还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起健康的心理素质。
通过参与义务教育活动,我不仅能获取知识,更重要的是获得了成长与感悟。在义务教育中,我们被要求去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其中有一些是我们之前从未接触过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学会了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一次解决问题的经验都让我们在成长中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同时,通过义务教育,我也感受到了无私奉献的快乐,看到了帮助他人、造福社会的意义。
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肩负起了更多的责任与担当。作为义务教育的一员,我们需要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我们必须要认真对待学业,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为班级、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我们学会了与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将个人的力量融入到集体的能量中,共同完成任务。这种责任感和团队精神的培养,不仅让我们在学习中获得更好的成绩,更让我们在生活中更加自信和成熟。
在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团队合作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够培养我们的集体意识和协作能力。在义务教育活动中,我和我的同学们共同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只有团结一致,相互帮助,才能顺利地完成任务。通过与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我们学会了倾听、沟通和尊重,从而更好地理解和互相包容。团队合作不仅帮助我们取得了更好的成绩,还培养了我们与他人合作的能力,为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除了团队合作,奉献精神也是义务教育的重要教育目标之一。义务教育活动是一种为社会、为他人而服务的活动。在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主动参与各种公益活动,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不仅收获到了成长和快乐,还体会到了奉献的价值。通过参加义务教育活动,我们学会了关爱他人,学会了分享,学会了把自己的力量用于更有意义的事情。这种奉献精神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成为一个有责任心、有担当的人。
在整个义务教育的过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它的重要性和价值。它不仅让我们获取了丰富的知识,还培养了我们的成长与感悟,锻炼了我们的责任与担当,激发了我们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通过这个过程,我们不仅变得更加明智和成熟,更加美好和充实。义务教育不仅是我们人生的重要一页,更是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我们应该倍加珍惜和重视它,积极参与其中,用自己的努力和贡献为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四
在现代社会中,基本权利义务是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很多人可能并不了解它们的含义和影响。因此,本文将深入探讨基本权利义务的概念和重要性,并提出自己的心得体会。
基本权利是指个人具有的受宪法法律保护的、不可剥夺的一定社会利益,如言论自由、财产保护等。权利的存在不仅可以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同时也能够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但是,权利不是可以任意行使的,行使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义务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中应当履行的法律规定的责任,如纳税、遵守法律等。
基本权利义务是人类社会中彰显法治和社会正义的重要体现。在法治社会中,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互相制约、促进。权利使个人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和行使,但是义务同样是社会赋予个人的责任,每个人必须要遵守义务,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有每个人都能够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够让整个社会变得更加和谐和稳定。
在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出现权利与义务发生冲突的情况。这时候,需要我们进行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找出合适的解决方法。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个人的权利是相对的,它们需要在尊重他人的权利的前提下行使。在行使权利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因此,我们需要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平衡权利和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益,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第五段:结论。
基本权利义务是现代社会中最为重要的概念之一。每个人都应该认真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含义和内涵,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构建起和谐、平等、公正的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个人权利,促进社会进步。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五
第一段:引言(150字)。
义务教育是每个国家发展的基石,也是每个孩子应该享有的权利。我有幸在这个国家接受了义务教育,并从中汲取了丰富的知识和经验。通过这段时光,我明白了教育的重要性,并领悟到了一些关于义务教育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充实的学习经历(250字)。
义务教育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在上学的日子里,我不仅学会了基础的语言、数学、科学等学科,还接触了更广泛的文化知识。我在音乐课上学会了演奏乐器和唱歌,体育课上锻炼了身体,并学会了团队合作和竞争。此外,学校还提供了丰富的选修课程,使我得以进一步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比如美术、舞蹈和计算机编程。这些学习经历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储备,还培养了我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三段:教育的启迪(250字)。
义务教育不仅是知识的传递,更是启迪思想的过程。老师们不仅教导我们如何学习,还教导我们如何思考。他们在教学中注重培养我们的创造力和思维能力,让我们不仅学会记住知识,还能够灵活应用。他们引导我们思考人生意义和价值观,让我们明确自己的目标和追求。通过这样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潜力和能力,并有信心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第四段:师生情感的建立(250字)。
在义务教育中,师生之间建立了深厚的情感。老师们不仅是我们的知识导师,更是我们的朋友和引导者。他们用爱心和关怀引导我们成长,与我们分享喜怒哀乐。我们也与他们建立了互信和尊重的关系,让我们能够充分展示自己,自由地表达意见。这种师生之间的情感,让我们感受到了温暖和安慰,并为我们的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第五段:责任与回报(300字)。
义务教育给予了我们很多,同时也要求我们承担责任。我们需要尽我们最大努力去学习,不仅是为了自己的未来,更是为了国家和社会的繁荣。我们需要尊重老师的辛勤付出,用学习的成果回报他们的努力。我们也要关心和帮助身边的同学,共同进步。义务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让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教育,更是培养一代又一代的优秀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结论(100字)。
通过义务教育的学习和体验,我深刻认识到了教育的重要性和价值。它不仅为我提供了知识的储备,还启迪了我的思想和价值观。在这个过程中,我与老师和同学们建立了深厚的情感,并学会了承担责任。我将永远感激这段充实而有意义的义务教育经历,并将努力付出,将所学的知识与价值观应用于实际,为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贡献。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六
通过这次讨论,加深了我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我们必须正确理解党员义务与权利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更好地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员的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首先,党员义务和权利,既是怎样做一个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它,对党员来说,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是非清楚,方向明确,可以不断努力,不断进步,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
其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促进党内民主生活,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和创造的需要,尊重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使每个党员都有了参加党内事务的权利和机会,提高党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感从而健全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积极性、主动性。
再次,党员义务和权利,是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需要。党员义务和权力是行动准则的具体化。有了它就可以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高度一致,使党成为集中统一、有战斗力的党,从而使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保证和改善,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是辩证统一关系。马克思曾经提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这一重要的思想,指明了党员义务和权利之间的辩证关系,强调党员既要认真履行义务,也要正确行使权利。党员义务和党员权利虽是不同的概念,各自有其特定的内容,但两者又统一于党的利益的原则基础上,都服从于巩固党的组织,提高党的战斗力,完成党的根本任务这些一致目标之中。党员的义务,不是用来为某些人或小集团效劳,而是每个党员在高度觉悟的基础上,为实践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而自愿承担的责任。党员的权利,并不是用于自己谋取私利的特权,而是每个党员为了发挥自己的战斗作用必须获得的政治权利,这种义务和权利的统一,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本质特征,只有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才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所有共产党员必须无一例外地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而对于我们来说,我们现在也要深刻去认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从细节上认识和理解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思想上做好准备,规范自身的行为,在生活中形成为人处世的标准,处处锻炼自己,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身的思想境界。从党员的八大义务我们可以知道,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我们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我们的思想境界还很低很低。但是,只要我们有决心,在生活中不断以党员的标准要要求自己,在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团结同学、热心助人,在学习上做到刻苦认真、勤奋好学、精益求精。为人正直,在遇到社会不公现象或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用自身行动弘扬“真”“善”“美”。只要坚持,所有的困难我们都可以克服。而从党员的八大权利可以知道,党员拥有很大的空间去进行自我的一个提升,能够不断地发展并能够保证自身的权利。只有党员发展了,我们的党才能拥有更强大的力量。党员的发展最终会汇成一种力量,让党组织在实现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上不断跨越障碍,不断前进,带领我们的人民描绘出更加美好的明天。
完成党的任务的政治权利,如果不亨有应有的权利,也就难以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从根本上说,不履行党员义务的人,也不可能正确行使党的权利,因为,只要求亨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党员,实际上是党所不允许我特殊党员,他所追求的只是谋取私利和特权。
通过学习讨论,我发现自身还有很多很多的不足,还有很多缺点需要改进。在生活和学习上也找到了前进的路标,对自身的要求也更加明确了。我希望自己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和自己赛跑,不断进取,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七
在人们的生活中,基本权利和义务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需要在社会中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对于我们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深刻的理解和体会,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有意义。
基本权利是指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自由和权利。这些权利在很多地方都被维护和尊重,比如说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等。这些基本权利不仅是我们生活中的基石,也是建立民主社会和法治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我的体会中,基本权利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维护我们的自由和权利,也体现了自由、平等、人权等高贵的价值观。
与基本权利相对应的是基本义务。基本义务是指国民在社会生活中需要遵守的规则和要求。这些义务既有法律上的义务,也有道德上的责任。在我的理解中,基本义务是人类社会的支柱,它可以推动着社会的稳定发展。如果每个人都能够遵守基本义务,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和谐。
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是矛盾的关系,相反,它们应该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在我的生活中,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在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同时,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才能够得到保障,才能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因此,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仅需要关注自己的基本权利还需要承担基本义务的责任。
第五段:结语。
总之,在人类社会中,基本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人民需要在独立自主的前提下享有基本权利,同时,也需要承担基本义务的责任。我们应该认真对待自己在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方面的责任,积极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为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够愈加繁荣、和谐、稳定。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八
作为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注重的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满足。在每一个国家和地区,都会有一些基本的法律条款保障人民得到某些权利或者履行某些义务。这些权利义务不仅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安全,同时也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基石。在这篇文章中,我们要探讨的是关于基本权利义务的心得体会。
次段:讲述自己对基本权利的理解和体验。
每个人对基本权利的理解或者体验都不一样。对我而言,基本权利并不单单是法律规定的那些条款,还包括了早已对于社会的公认和传承下来的人文关怀。这些关怀体现在各方面,比如对于弱势群体的关爱、对于环境的保护以及个体自由等。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不时有朋友或者人群需要保护和帮助,我也学习去关注社会公共事务的发展,同时懂得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守交通规则、完税等。
第三段:探讨基本义务对我们的影响。
我们生活在一个复杂的世界,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差异。基本义务是社会规范和戒律的体现。只有每个人都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社会才会成为一个安全、公正和和谐的地方。如果某些人不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如恶意抢劫、破坏环境等,那就会对社会和个人带来负面影响。而且,履行基本义务并非只对他人有益处,同时也更好地维护了我们个体的自由。
第四段:谈谈探究的办法。
要全面理解和尊重基本权利以及履行相关义务,除了遵行法律规定的责任外,还需要积极发挥社会公民的作用,如广泛收集分析信息,理性沟通交流等。另外,也可以拓展自己的生命体验,从别人的视角看看世界。
最后段:结论。
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只有我们每一个人都认真履行基本义务,社会才能更加良性地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积极地体验,理解和履行基本权利和义务,这有助于让我们成为一个更优秀的社会公民。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九
首先,作为一名公民,我们都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无论是法定的义务还是社会公德的义务,都应该严格遵守。例如,我们应该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不违反交通规则,不乱扔垃圾,遵守公共场所的秩序等等。这些简单的行为可能看起来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的影响,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就会有了大大的提升。
其次,作为一名学生,我们也有着自己的义务。学生时代是人生中最为重要的阶段之一,我们不仅要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和考试,还要培养自己的社交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同时,我们也需要关心身边的同学,尽可能地帮助他们,共同度过学生时代的难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不断收获友谊和感悟,为以后的人生积累宝贵的财富。
第三,作为一名职场人士,我们更应该尽好自己的义务。在工作中,我们不能只顾着完成自己的工作,而忽略了和别人的沟通交流和团队协作。在处理问题时,我们应该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简单地批评或指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和更高的薪资待遇。
第四,作为一名家庭成员,我们也有着自己的义务。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关心和照顾家人,尊重和理解他们,而不是对他们耳提面命。我们可以陪伴家人一起去旅行,或者在家里一起做饭,共同度过周末时光。这样的亲情时刻能够增强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为家庭和睦和幸福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作为一名社会人士,我们更应该有责任心和担当。我们应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他人出一份力,让社会更加美好和温馨。例如,我们可以义务做一些社区服务,帮助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士,为他们提供帮助和照顾。这种做法不但使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人间的爱,也让我们自己获得了一份成就感和满足感。
总之,尽责任和履行义务是一名公民应尽的重要责任之一,没有责任感和义务心,我们将无法走得更远,无法得到更好的成绩和回报。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认识到责任和义务的重要性,才能成长为一个更优秀的人、更有价值的社会人士。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
作为一名社会人士,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有着义务需要履行,这些义务需要我们尽力去完成和实现。尽义务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对待,不辱使命。在履行义务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精神,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一、认真履行职责。
尽义务的第一要义就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对自己的职责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做好什么。只有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做到让自己的生命有意义,让自己的事业更加美好。我曾参与过一项重要的项目,需要我认真梳理数据,做好文档整理工作。虽然这项工作非常耗费时间,但我依然认真对待、尽心尽力,最终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好评。这让我深刻体会到,责任和信任是建立在认真履行职责之上的。
二、不断提升专业素养。
尽义务的第二要义就是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现代社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只有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在职场上处于有利地位,实现个人价值和生存发展。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更好地适应不同职业发展需要,适应社会变化和发展。我始终认为,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在职场上优秀表现。
三、不断提升自我价值。
尽义务的第三要义就是不断提升自我价值。一个人的价值决定了他的未来发展和生存空间,因此,我们需要不断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不断的学习提升自己的价值。无论是通过学习技能、提高智力素质、与人沟通交流、表达自己观点等方面,只要努力去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就能在职场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价值。
四、加强团队协作。
尽义务的第四要义就是加强团队协作。现代社会的竞争已经不再是个人的竞争,而是团队的竞争。所以,我们需要发扬团队精神,积极沟通与合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企业和个人的价值目标。一个优秀的团队需要每个人都有较高的责任感和协作意识,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的团队并不能实现目标。因此,我们需要注重沟通,快速形成共识,迅速制定方案,实现更好的协作。
五、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尽义务的第五要义就是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作为一个社会人士,我们不仅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应该关注社会发展,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公益事业的开展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需要我们发扬爱心、奉献精神,为社会和人民多做贡献。正是因为每个人都积极参与,才能创造美好的社会环境,创造美好的明天。作为一个参与过公益活动的人,我深深感受到,我们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帮助,真的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温暖和关爱。
尽义务不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希望每个人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树立起“尽职尽责,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实现自己和社会的价值目标而努力。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一
人生中,有许多事情是需要我们去完成的,而其中的许多是基于我们的义务。从小学时的做家庭作业到成年后的工作,我们时刻都要承担着一些责任和义务,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能够适当地增进自己的承担责任的能力,积极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坚持做好自己的工作,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同时也为周围的人们做出更多的贡献。本文将围绕着义务心得体会展开,探讨履行义务所获得的收获以及如何提高自己的履行义务的能力。
第一段:切身体会履行义务的重要性。
人们从小就知道承担自己的义务是多么重要,这是培养自己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例如,认真做作业、按时上课、积极参加课外活动等,都是成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有时候,义务并不是仅仅为了自己,也可能是为亲属或者朋友的需要而履行。例如,帮助别人搬家、照顾生病的家人、关心朋友们的生活等等。义务的履行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经验之一,它能够培养出我们的责任感,增强自我管理的能力,这些能力会扩大到我们日常的生活中。
第二段:履行义务的收获。
通过积极履行义务,我们可以学习到诸多的东西,同时也会获得许多意外的惊喜。首先,义务的履行可以使我们建立起厚重的人际关系。例如,在做家庭作业和帮助亲朋好友的过程中,我们会建立更加亲密的联系。相反地,不履行义务可能会导致分裂和不信任。
此外,义务的履行还有助于我们增进自己的技能。通过履行义务,我们可以学到新的技能,例如学会更好地管理时间和资源等。这些技能在日常生活中非常实用,并且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第三段:履行义务的挑战。
履行义务虽然很重要,但往往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有时候,我们可能会感到无法承担起过多的责任或者忙碌和压力导致我们失去了做好工作的动力。
此时,我们需要学会如何去应对挑战,例如,在忙碌的时候提高自己的效率,寻求帮助以减轻负担等等。当然,我们需要给自己留有足够的时间来放松心情和回归正常状态,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义务。
第四段:如何提高履行义务的能力。
履行义务不仅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能力。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提高自己履行义务的能力呢?首先,我们需要树立日常中的细节意识,要注意自己的时间管理和资源管理,一件小事的完成也同样需要我们精益求精。
另外,我们需要不断地去学习新的技能和知识。这些知识和技能对我们日后的发展有着莫大的贡献,可以让我们在职业的发展中拥有更加广阔的机会和更强的竞争力。
第五段:结语。
履行义务对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可以使我们获得成长和学习的机会,同时也能够帮助我们建立更加亲密的人际关系。当面临困难时,我们要善于应对挑战和调整自己的状态,适度休息和放松。通过日常中的实践和不断尝试,我们将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行义务的能力,更好地为自己和周围的人做出贡献。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二
人们生而有感,心中常怀一份义务感,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深深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意义。无论是社会义务、家庭义务还是个人义务,都承载着每个人的责任和担当。作为人们的一份子,我们时刻应该保持着一份责任和担当感,为社会、为家庭、为自己,做出更多更好的贡献。
二段:义务是什么。
义务是指根据法律、道德或社会规范,对自己或他人有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承担的行为。从社会义务来看,每个公民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建设;从家庭义务方面来说,作为成员,就应该关心家庭、维护家庭和睦;而从个人义务角度来看,个人应该保持自己的健康、卫生、学习和劳动。
三段:义务意义。
义务是一种道德责任和担当,它对于每个人都有很大的意义。首先,义务可以让我们形成一个健全的价值观,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保持了个人与社会之间的良好联系;其次,义务可以增加我们的责任感,让自己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更有分寸,更有目的性。最后,有义务感的人具有更强的自制力,而且更容易做出正确的选择,真正意义上做到了成熟和成长。
四段:如何提高义务感。
义务感的提高需要长期努力和不断积累,并不能一蹴而就。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高自己的义务感:首先,保持良好的心态,让自己的思想处于积极向上状态;其次,时刻保持与社会、家庭、个人之间贴紧的联系,加强自我培养和自我约束;最后,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帮助有需要的人,增加自己实践的机会,锻炼自己的勇气和能力。
五段:结尾总结。
义务感是一个人最为重要的精神支柱,是人生中最为珍贵的财富。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良好的道德和义务感,时刻保持责任和担当感,注重个人修养、关注社会公益、关心家庭团结,以此为基础,才能真正成为一个有价值的人。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学习、不断进取,做出更多更好的成绩和贡献,让自己们的每一份努力成为他人生活的美好,也让自己成为成功人士。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三
宪法在第二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作了详尽的规定:
关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关于人身权利和自由。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关于宗教信仰自由。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四
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不仅在法律规定下的义务,还有一些道德、社会价值所赋予的责任。每个人都有义务去做一些为他人、为社会付出的事情。而对于个人来说,参与义务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培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也能收获更多的人生体验和成长。
义务心得体会是义务活动后的个人思考与总结,是对参与义务活动的反思和总结,不仅有助于个人的成长,也可以对他人起到启示和影响。通过写作义务心得,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所从事义务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加深对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的认识,促进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在写作义务心得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回顾义务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自己参与的原因、具体行动以及中途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其次,总结义务活动的收获与感悟,包括通过义务活动获得的经验、提高的能力和改变的态度;最后,对未来的展望和规划,表达自己在义务活动后对社会责任和奉献精神的看法和信念。
第四段:实际例子与情感体会。
我曾参与过一次义务活动,为一所偏远地区的小学孩子提供辅导和关爱。在这次活动中,我教给孩子们数学和英语,帮助他们解决学业上的困难。通过与孩子们的交流和互动,我深刻体会到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改变生活的期许。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自己能够给予他人帮助的能力和责任,同时也激发了我更多地去关注他人和社会问题的热情。
第五段:总结与启示。
通过参与义务活动并写下心得体会,我深刻认识到义务活动对于个人的价值和意义。义务心得的撰写不仅是对所从事活动的回顾和总结,更是对自身价值观和生活态度的梳理和提炼。它可以帮助我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信念和态度。同时,义务心得的分享也能够为他人提供参考和启示,引导更多的人积极参与到义务活动中,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宜居的社会。
最后,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我们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义务,并主动参与到各种义务活动中去。通过积极参与义务活动,并在活动后进行心得体会,我们将更好地发现自己的潜能,培养自己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这也是我们履行社会责任、传递正能量的有效方式。让我们共同努力,用实际行动去践行义务,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五
义务是指一个人根据法律规定,无偿向他人提供帮助或者承担特定的社会责任。正所谓“Noonecandoeverything,buteveryonecandosomething.”义务不仅涉及到法律和社会责任,更关乎一个人的品格和道德准则。在义务中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许多的东西。
第一段:义务的意义。
义务让我明白了,自己仅仅是一个人,但是社会和世界却需要每一个人出其担当和承担责任。义务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成为一种行为方式,更是一种心态和生活态度。不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治理,人与人之间始终离不开相互帮助的关系。义务是法律的规定,不受人情和利益决定,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力,并能让我们自觉遵循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形成健康、和谐的社会风气。义务,有时也是一种贡献,是一种为人类文明而努力的方式,尊重自己的爱心和责任。
在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义务的存在。义务是一个人成长和锻炼品格最重要的媒介之一。做义务工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和信任。义务工作,让我得到了很多锻炼,让我成长到了今天这个样子。比如当我还是很小的时候,我在一次义务工作中经历了先尝试任何事情的权利的挑战,让我知道了自己很多的弱点,也让我学会承担责任和积极沟通。
第三段:做义务的方法。
做义务工作,首先要有责任心和爱心。有责任心,才能对自己的行为和工作负责,对承担的义务有更强的自觉性。有爱心,才能把别人的利益看的更重,帮助别人的时候更有感悟。需要善于思考,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这样才能做得更好,服众更多。创造性的思维可以激发我们多方面的发展,尽可能的解决问题,才可能更好的发挥工作效应。坚持做好义务,尽己所能,不断努力,才能获得别人的尊重和信任。
第四段:义务的收益。
义务工作不仅仅是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义务工作能够发展我们的交际技能和人际关系,增强我们的自信和勇气,让我们更好的融入我们的社会。义务工作也让我们更加珍惜所拥有的,认识到自己的优缺点,让我们走向更加积极的生活状态。同时,义务的行为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维护,促进社会秩序和道德风气健康。
第五段:参与义务的建议。
在义务中,我们更应该多考虑别人,尽可能地帮助别人,以此来得到成长和人脉的积累。不需要过多的角力和分析,遇到困难只需勇敢前行,一步步积累经验。同时,我们也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水平和能力,提供合适的资源和指导,促进彼此的发展。义务,不是单单一个人承担的责任,更是对整个社会和人类文明贡献的一种方式,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进步。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六
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确定一个自然人属于何国公民的标准是国籍。
2我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不限于口头形式,还包括书面形式、广播电视等。
2.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四)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条文:
第6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7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
(一)财产权。
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
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七)文化权利和自由。
(一)妇女权利。
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第49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七
课程类型:理论课。
学时:1学时。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教材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三维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目标:通过本节课与上节课内容,掌握公民基本权利,公民基本义务。
2、过程与方法目标:通过社会事件的导入和讲解,结合民航机场和航空公司的现状及发展前景,深入浅出地讲授知识。
3、情感与价值观目标:通过知识的讲解,让学生树立保护自身权利、遵守法定义务的理念;引导学生认同和遵守学校的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培养学生为标准的军人;使学生认识到生命、健康的可贵,各民族同学之间互相尊重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和睦相处。
教学重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
教学难点:人身自由的边界,引导学生遵守军事化、标准化管理模式。教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设备,教学课件和教案,学生作业本,纸条等。
教学方法:使用多媒体设备进行课堂讲解,以教师讲解、学生互动探讨知识、回答问题为主的方法;采用启发的方法,结合实际案例和练习,巩固知识。教材分析:
本学期教材为吉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课程,是法律条文的照本宣科和空洞乏味的理论说教。我校是民航职业院校,培养学生为标准化的军人、高端职业化民航员工;本课结合社会事例、民航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积极引导学生了解民航知识和社会基本常识。
学情分析:
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法:
行等社会事例,使学生树立权利和义务并举的理念,防止权利的滥用而产生极大的破坏作用。
同时,通过课堂讲解和作业题等形式让学生引起持久和广泛的讨论,最好能够形成全校性的大讨论,从而让学生从心底里接受对于搜查、没收寝室违章物品的做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尽量从根源上杜绝违章电器的使用,尽可能避免由于使用违章电器而触发的火灾事故。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在学生的引导和管理过程中,更应该发起出现火灾如何自救逃生、合理使用灭火器、发生事故时如何疏散人群等急救宣传。通过事故前预防,发生事故中的积极合理处理,事故后的反思、学习,使火灾事故发生的几率尽可能接近零点。
教学内容及过程:
课堂内容导入:
回顾上节课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在重点讲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内容之前,通过上节课知识的回顾,起到承上启下和加深记忆知识的作用。)。
新课程讲解:
(一)通过图片形式,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习近平在全国人大的选举过程,引入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通过图片的介绍,向同学们宣传课堂外的知识,如莫言及其作品,诺贝尔奖文学奖,习近平的孝道,国家主席当选的条件等。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规定。
宪法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提问?
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学习知识后,迅速让学生总结)。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规则:留出思考题,并提问学生回答。
年满18周岁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案: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没有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能力。(随着医学的发展,精神病人被治愈后,依然有能力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人身自由。
(一)宪法37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
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提醒学生在课本的空白处记笔记,并思考:法律禁止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合法搜查需要什么条件呢?(讲解展示搜查证等)。
遇到紧急情况可以不用搜查证!
(1)身带行凶、自杀器具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品的;
(3)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二)机场安检搜身。
链接机场安检小知识:
机场安检三难。
(1)由于航班延误而导致旅客第二次安检。
(2)对于醉酒旅客安检的苦恼。
(3)冬季由于旅客穿着厚重引起的安检麻烦。
答案:个人的人身自由不足以对抗公共安全,因此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公民。
(三)学校搜查学生寝室,收缴违禁物品,是否违法呢?
图片展示之后,安排三分钟的讨论时间。分法纸条,让学生书写观点,每一条观点的背后写上姓名,最后由学生收集后交到教师处,并由学生书写至黑板。(只要言之有理,不论对错,酌情作为平时成绩)。
在学生书写过程中,带领学生讲解成都“一环七纵”道路限行的规定和加油站抽烟可能引发的灾难,并讲述“过失纵火罪”,过失引起火灾,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到学生板书,并公布正确答案。学校发起集中销毁违禁电器做法的合理性。
三、宗教信仰自由。
1、宪法第36条之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展示图片,介绍几个宗教常识,讲解中介绍学生了解宗教常识,风景名胜,著名人物等。
2、介绍伊斯兰教,转而介绍清真饮食之南航的“新疆航食”。
我们学校新疆学生众多,特别是有独特民族习惯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他们禁。
食猪肉、血液,曾经在四川有“猪是回族祖先”的错误说法,不同民族和宗教的学生住在一起,可能由于平时开玩笑而引起打斗事件,甚至上升为民族仇恨。穆斯林学生与汉族等其他民族同学共同生活学习,同学们应该互相尊重信仰、民族习惯,和平共处。
3、机场和航空公司为不同信仰人群提供礼拜、祈祷场所。
图片展示:银川机场、香港机场、迪拜机场建立礼拜或起到地点。
四、知识总结。
五、练习和巩固。
单选7道,判断题5道。
六、上次作业回顾。
高考状元拒录事件。
2009年,因重庆市高考文科状元何川洋少数民族身份作假,北京大学决定放弃录取。此前,由重庆市监察局牵头,公安局、重庆市民宗委、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招办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在对事件进行调查的基础上,纠正了包括何川洋在内的31名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点评:
七、作业(作业1必做,作业2、3中选做一题)。
作业1(必做)。
1、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呢?
2、宪法规定“执行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作业2。
夜里凌晨2点,寝室同学都在熟睡。突然附近寝室有人大声疾呼,“着火了,赶快逃命啊!”门外火势凶猛,大烟弥漫。
住在六楼的你遇到火灾,应该怎样自救?
作业3。
你现在是一名首都机场安检员,正在给即将登机的乘客进行安全检查,这时走过来一名酒气熏天的乘客。经过多次提醒,但都拒绝接受安全检查。
请想办法说服醉酒乘客接受安全检查。
要求:(把你的办法详细写在作业本上,100字以上。
并与你的同桌分别扮演安检员和醉酒乘客,下节课上课进行“情景模拟”演练。)。
八、教学反思。
高尔基说,“爱孩子是老母鸡都会做的事情,可是要善于教育他们,这是国家的一桩大事,需要才能和全部的生活知识。”给学生讲授知识,不仅仅只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传授做人的道理和如何正确生活的常识。
高校发生火灾事故比较频繁,多是学生偷用违禁物品造成的。除了学校每周的强制检查之外,能够使学生尊重自身的生命,尊重别人的生命,认识到由于自身使用违禁物品而产生危害的严重性。同时,通过宣传、学习,能够正确掌握自救或逃生的技能,这不仅仅是课堂上可以做到的事情,需要全体教师和同仁齐抓共管,安全责任无小事,一个微小的火灾事故,毁掉的不仅仅是学生公寓,更重要的是花季少年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以及家人刻骨铭心的伤痛!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八
一、教学目标。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三、教学难点。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8、质疑。
同学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吗?学生质疑——交流——疑难解惑(师)课后反思: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十九
1.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这里应该注意的是确定一个自然人属于何国公民的标准是国籍。
2我国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
(1)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一旦取得中国国籍,就不得保留外国国籍;一旦具有外国国籍,即不具有中国国籍。
(2)国籍的出生取得(《国籍法》第4-6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注意国籍法第1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平等权首先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选民依法选举或被选举为代议机关代表和特定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的权利。在我国,凡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语言形式,针对政治和社会中的各种问题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言论自由不限于口头形式,还包括书面形式、广播电视等。
2.言论自由的限制:不得侮辱、诽谤、诬告陷害他人,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
(三)出版自由。
1997年国务院通过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反对宪法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主权和统一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泄漏国家机密的、有黄色或暴力及不道德内容的、侮辱诽谤的和其他有害出版物不属于出版自由保护的范围。
(四)结社自由。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核准登记制度。我国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二,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社会团体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三,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机关对社会团体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注意《集会游行示威法》的下列条文:
第6条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是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游行、示威路线经过两个以上区、县的,主管机关为所经过区、县的公安机关的共同上一级公安机关。
第7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照本法规定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
三.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
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3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五.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六.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主要是一种积极受益权(财产权除外),即要求国家主动予以保障的权利。
(一)财产权。
第13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二)劳动权。
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从事劳动并取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三)休息权。
第4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四)生活保障权。
生活保障权是指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达到一定年龄和一定工龄后离职休息,并依法享有相应的生活待遇的权利。
(五)物质帮助权。
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六)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教育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七)文化权利和自由。
(一)妇女权利。
第4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老人的权利。
第49条【婚姻家庭制度】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三)华侨的正当权益、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
第5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四)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第3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二十
义务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法律规定或道德要求而应当遵守和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从小到大,我们都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义务,比如学习、劳动、爱护环境等。而我在成长的过程中,也逐渐领悟到义务的重要性。在我看来,义务不仅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更是我们成为有价值的人的基础。
段落二:义务的意义。
义务对个人、社会以及整个人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义务是个人成长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履行义务,我们可以培养自己的责任感、纪律性和自律性。其次,义务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义务,只有每个人都履行自己的责任,社会才能更加有序和稳定。最后,义务意味着对他人的关爱和责任。当我们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在帮助他人,共同建立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也有着自己的义务,并且不断地尝试着去履行它们。比如说,作为一个学生,我有义务努力学习,完成作业,参加班级活动。这些义务的履行不仅使我在学业上不断进步,还培养了我的团队合作精神。此外,作为一个家庭成员,我还有义务帮助家人做家务,照顾老人和孩子。这些义务的履行让我感受到了亲情的温暖和责任的重要性。总的来说,义务的履行让我体会到了积极向上的力量,让我更好地理解了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关系。
段落四:正确应对义务中的困难。
尽管义务带给我们许多好处,但在履行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首先,对于一些枯燥的义务,人们往往会感到厌烦。比如说,学习自习课的时候,可能会觉得无聊,但是我们要明白,只有通过勤奋学习,才能为自己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一些义务可能会消耗我们的时间和精力,比如参加社区义工活动。但只要我们认识到义务的重要性,理解到履行义务的意义,就不会轻言放弃。
段落五:坚持履行义务的未来计划。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继续努力履行自己的义务,并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的人。首先,我会更加努力学习,不仅为自己,还为家人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其次,我还计划积极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关心弱势群体,为社会做出自己的力量贡献。最后,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影响,激励更多的人也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共同构建一个和谐、进步的社会。
总结:
综上所述,义务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通过履行义务,我们能够培养自己的品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帮助他人,同时也获得了自豪和满足感。虽然义务的履行常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我们能够正确应对,坚持履行义务,就能够实现我们自己的成长和价值,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让我们都牢记义务的重要性,从自己做起,用行动传递爱和责任。
最优基本权利义务心得体会范文(21篇)篇二十一
新义务教育心得体会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案)》,这是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审议通过的《义务教育法(修订案)》共分为: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及附则等8章,63条,将于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义务教育法》,到新的修订案通过之日,已经整整走过了。
进一步强调了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与强制性原则。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孙霄兵:《义务教育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全面阐述了义务教育的特征与性质。按照原《义务教育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城乡的义务教育学校一直收取杂费,用以补充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温家宝总理在20向十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庄严提出:“从2006年起,用两年时间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6年开始在西部地区实施,扩大到中部和东部地区。”考虑到全面免除杂费需要国务院的统一安排,《义务教育法》在附则中对免除杂费的时间和步骤专门做了授权性规定,明确:“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义务教育免收学费、杂费的法律原则,就将惠及我国城乡的广大适龄儿童、少年。
建立一系列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制度与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
孙霄兵: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原因的影响,目前,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状况在东中西部、城市与农村、不同学校之间还存在着明显的不均衡。因此,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为法律修订中的重要原则。为缩小不同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差异,国家将制定“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并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修订案特别强调了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均衡。
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法律条文: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孙霄兵:修订案确立了义务教育纳入国家财政保障,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担,实行省统筹的.经费保障新机制。这是此次修订的重大突破,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模式。
为使此项原则具有可操作性,修订案又从不同角度完善了相应的制度规范,如:为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的增长,确立了“三个增长”原则,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确立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
法律条文: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孙霄兵:修订案根据近年来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经验,确立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同时,调整了义务教育管理的事权,增加了省级人民政府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
突出强调了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质量。
法律条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况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制度、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改革考试制度,并改进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办法,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
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孙霄兵:修订案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出了素质教育的概念,对在义务教育阶段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修订案突出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关注,特别重视提高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水平,重视保护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为提高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修订案还专门就鼓励城市教师、高水平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做了规定。
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
法律条文: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孙霄兵:这一规定将目前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了起来,将为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小学任教,调动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育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修订案还明确了诸如:“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工作的教师享有地区补助津贴”等规定,对保障、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地位与待遇都会有产生重要的影响。
对“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了预防、管理与监督机制。
法律条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孙霄兵:当前“上学难、上学贵”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着手加以解决。修订案根据近年来改革实践中的经验,做了系统的有针对性的规定。
为完善对义务教育办学活动的监督机制,修订案专门就教育督导机构的地位与职能做了规定,明确“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义务教育法》修订案的颁布、施行,为我国义务教育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模式、管理机制与制度支持。随着法律的贯彻、实施,我国义务教育必将在若干重要方面呈现出全新的面貌,义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面更加明确,步伐会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