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有专门的管理及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证其有效性和权威性。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以参考以下范文的内容和表达方式。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一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间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二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三
第一条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以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健康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第四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型肝炎,戊型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五条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培训,做好培训记录。
第六条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第七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的,可以免于考核。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保证本单位的食品安全。
第八条定期协助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执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之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条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监督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使用情况,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第十一条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
第十二条销售的食品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卫生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治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顶底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论,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
第十四条做好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第十五条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作出自查报告,并进行存档保存。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有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第十六条负责人落实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七条负责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监看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落实不到位的立即整改。
第十八条经营场所及设施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做好外观整洁,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的情况。
第十九条定期进行出重灭害工作、防止害虫滋生,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对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第二十条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时应及时别杀。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立即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经营场所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布严密的防鼠板。
第二十一条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计划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政权使用,精心维修,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设施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转。
第二十二条设备、设施使用操作人员是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的责任者,实行以操作人员为主的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操作人员必须以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常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必须严格执行设备设施使用、管理、维护岗位责任任制和各种设备操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在对用、备用、封存和闲置的设备,都要定期进行除尘、防潮、防腐蚀等维护保养工作。
六、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十四条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
第二十五条根据食品进货凭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持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质期不得少于二年。
第二十六条设置视频进货台账,利用账簿记录。
第二十七条视频安全管理员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视频的保存与质量情况。
第二十八条建立食品仓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其食品安全。
第二十九条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三十条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存放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质同库存放,设隔离地面的平台和层架,离墙15厘米以上,最底层隔离地面15厘米以上,食品分库和分类、分架贮存,按照先进后出的原则存放,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三十一条对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问题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做好相关记录。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第三十二条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立即清理到封闭式垃圾桶内。
第三十三条每天都要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清理。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四条指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五条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十六条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应当立即停止营业,向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第三十七条对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防止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对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销毁的应当提前报告时间、地点。
第三十八条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在经营场所设立专门的保健食品销售专柜:设立提示牌“保健食品专柜”。
内丘县志强药房。
20xx年5月3日。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四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职责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务必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务必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内含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等。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五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药房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及税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
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认真进行总分支机构核算,合理安排和处理分支分支机构的核算,满足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要求,由总机构统一计算,总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年终由总机构进行汇算清缴。
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税务和审计人员组成,岗位职责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税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行政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五条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请购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六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七条支票借款应在签发支票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清算,超期的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借款单”转应收个人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由支票领用人办理现金借款手续,并按现金借款管理规定执行。
凡一周内支出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支出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十九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财务经理。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总经理联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总经理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一条总机构财务部负责购买发票,并分发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开票员于每月1号向总机构汇报上月发票使用情况,开票金额等。由总机构财务部核对其各分支机构的开票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个人劳务报酬;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借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原料辅料、车辆保管维修、代办运输费用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借款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并按借款审批程序第二条执行。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一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行政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1月1日开始执行。
第八八总分支机构的商品采购管理。
第四十二条总机构实行“采、供、销”三统一模式。总机构负责商品的全面采购,二级分支机构和三级分支机构不允许单独采购。三级分支机构缺货时,统一报二级分支机构业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上报总机构业务部。由总机构业务部统一采购商品,采购的商品统一配送到各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统一配送到三级分支机构,商品款由总机构支付。
配送药品的价格和价款的结算方式由总机构统一制定和计算,各分支机构收到药品后,根据送货单据核对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数量、金额等,核对无误后在送货单据上签字确认。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存货采用历史成本记帐原则。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第四十五条本公司存货盘点分随时盘点、定期盘点和年度盘点。
第四十六条随时盘点由各分支机构库管员负责,库管员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清点库存物资,保证库存台帐记录的物资数量和实际物资数量相符。
第四十七条定期盘点每月由二级分支机构的财务部和各三级机构的库管员负责,每季度总机构出纳要代表财务部亲自到各个分支机构和库管员共同盘点库存物资,盘点后出纳员要填写库存物资盘点差异记录表,列明盘点遇到的情况,库管员签字后交财务部。
第四十八条年度盘点由总部财务部负责组织,营运部、办公室、审计员参与,对公司所有资产进行全面大盘点。
第四十九条年度盘点的职责:
1、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资产盘点表。在实地盘点时负责记录。
2、营运部负责在实物存放地点准备好各种必要的度量衡量器具,并进行详细的检查,以保证计量的准确性。
3、审计员负责对盘点过程进行监督。
第五十条盘点的程序。
4、由财务部门于每次盘点前,事先依盘点种类、项目准备所需盘点表格。
5、存货保管部门把存货按规定标准堆放好,应力求整齐、集中、分类,并放置物资品名标识牌。盘点期间已收到物资而未办妥入帐手续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识。
6、盘点小组实地盘点,并将盘点结果添入盘点表。
7、盘点结束后,盘点小组要编制盘点报告,详细分析盘点中遇到的问题、盘盈和盘亏的原因分析,提交总经理审批。
8、总经理要召开专门会议,确定盘盈盘亏的责任,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所有盘点资产都要保持静止状态,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止物资的进出及移动。
第五十二条盘点结果处理:。
9、盘盈资产处理:资产盘盈后,要将资产重新登记入帐。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盈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
10、盘亏资产处理:资产盘亏后,要确定资产盘亏的原因和责任人,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盘点小组要添制一式两份的盘亏资产登记表,经过盘点小组负责人、监盘人、存货保管人签字,一联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处理,一联交存货保管人登记存货台帐。财务部要按盘亏的资产种类、数量、金额从存货帐户中转出,扣除相关责任人的罚款金额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帐户;把责任人罚款计入其他应收款帐户,收到罚款后从其他应收款中转出。
第五十三条总机构每月月末对二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二级分支机构对三级分支机构备用金进行盘点清查。营运部督导每月应对所管辖区域的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总机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营运部的盘点资料,并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现金进行抽盘,每月末最后一天各分支机构盘点库存,层层监督盘存。盘存后的报损报溢表由营运部副经理统一上报总机构财务部,由财务部按区域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五十四条三级分支机构每日销售日报表(收入明细)在18:30之前上报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汇总三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日报表,在19:30之前上报到总部财务部。各分支机构每日营业收取的'现金存入公司法定账户,并于每星期周一8: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二级分支机构财务部;二级分支机构于每星期周一14:00之前把上周存款凭单交于总机构财务部。每月收取并如实登记分支机构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填写《营业外收入登记表》,月末前层层上交财务部;这样能够保证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能及时确认,且不存在滞后现象。
第五十五条储蓄业务卡与取款密码必须由财务部负责人及出纳分别保管。各门店备用金不得超过20xx元,如有特殊情况需超额借支,应经营运部经理及分管副总审批后办理相关借支手续。
第五十六条各门店的备用金有店长写借款单,借款单有营运部经理签字,财务部审核、财务经理、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出纳方可放款。借款单并交给会计入账。
第五十七条各门店和总部的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五十八条各门店需要借支办理门店事务的,由门店负责人填定借据,写明借款用途,由营运部经理签字,由财务部长签字,最后需要总经理签字,出纳确认以上签字无误方可付款。门店发生的费用必须要出具正规的发票,办理费用报销流程,出纳复核无误后方可付款。
第六十条每月1-15日,由总部财务部统一核算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并确认总部和各二级分支机构的税金,由总部财务部统一存税款,总机构和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申报缴纳税款。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七
1、司药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3、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药店管理制度。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处方调配需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6、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7、调剂台及储药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八
为了加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办法。
一.消防安全责任。
法人职责:
(一)企业法人是本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药店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药店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情况;
(三)为本药店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药店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企业负责人职责:
(一)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督促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消防安全管理。
(五)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三.防火检查和隐患的整改。
(二)对检查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三)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存档备查。
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一)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意识。
(二)积极参加国家的消防日活动,配合当地消防部门做好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图片的张贴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九
1、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能调配。
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3、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调配。
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5、散剂及胶囊的重量差异限度及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内含毒药、限剧药及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管理药。钻的规定办理。
7、配方时务必使用贴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遇有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需询问清楚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调配。
8、中药方剂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9、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调剂室要有二人以土工作时处方配好应经另一人核对,成由发药人核对,对剂型、色、嗅味等遇行检查,在可能状况下,做快速分析。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10、投药瓶的容量要准确,瓶及瓶塞要干净,包装要结实、清洁、美观。
11、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12、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13、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14、调剂室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务必细心核对。
15、调剂台及储瓶等应持续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16、其他人员非公不得进入调剂室。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
为了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的管理,确保患者和运动员用药安全,做到依法管药,特制定本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
2、《反兴奋剂条例》。
3、《医学专用药品和精神的药品管理条例》。
1、药房主任负责含兴奋剂药品管理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监督管理。
2、药房人员及各科医生必须严格依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1、严格执行国家对购进特殊管理药品的有关规定。
2、制定本院含兴奋剂药品目录。
3、含兴奋剂药品的验收除按规定逐项对品名、规格等各个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外,同时应检查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的标识,没有该标识的药品不得采购。
4、在药房设含兴奋剂药品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5、含兴奋剂药品按处方药进行管理,注册运动员及其运动员辅助人员只有凭依法享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才能持有这类药品。
6、大夫开具处方前,应询问病人是否具有运动员身份,大夫应根据运动员的病情尽量在兴奋剂目录之外选择不含禁用物质,又对该病人确有疗效的药品。
7、如确实没有替代药品,或者经临床证明替代药品对该病人无效的,医师方可为该注册运动员开具含有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的处方,但在开具此种处方的情况下医师还必须将药品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运动员。
8、负责药品调剂的药学专业的技术人员须执行《北京西直河仁安医院处方调配制度》,并应将含兴奋剂药品的性质和使用后果告知病人。
9、积极开展《反兴奋剂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一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务必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的处方调配,按照“毒、剧、麻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品管理和本院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五、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或易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当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六、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烧焦、醋制或盐炒等特殊煎药法的药物,务必按照处方要求单独另包和声明清楚。对需由药房人员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要求务必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医用质量。
七、发药时应耐心地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的性质、用途或副作用,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思想顾虑,造成不良后果。
八、调配处方时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发药人要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若发生差错事故,应当立即报告负责人,并立即进行处理。处方按先后秩序配发,急诊处方优先,务必随到随配。
九、药房应在配方场所内为病员带给咨询服务,指导病员合理、安全用药;设置意见簿,公布监督电话,对病员的批评或投诉要及时加以解决。
十、发药务必做到有处方、有发票,严格核对含量和数量,严禁私自收款发药。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二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务必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8、每一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理解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三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四
一、调剂人员务必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相和高尚的医药道德,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病人用药安全有效。配方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正式处方或领药单调配发药,非我中心处方不予调配。
二、收方时,对处方资料审查核对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资料不委妥或错误时,应与处方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三、配方时应按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标准,不得估量取药,诊处方及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配方应细心迅速和准确,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核对发药人均需在处方上签名。
四、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特殊状况,确需退药时,只限有限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经医师用红笔开出退方,方可退回。调剂室的分装人员务必详细复核在药袋上写清药名,含量及数量。
五、调剂室的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贮药瓶应保留原包装,并每日检查开零药品批号。
六、对麻醉,毒药,精神及贵重药品,当日核对,发现问题或错长错短及时核对。
七、药品要定期检查有效期,严防过期失效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工作时光应持续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光有事离岗要请假,不得擅自脱岗。非本室人员不得入内。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五
明确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保证日常经营和质量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确保药品质量及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适用于企业负责人岗位。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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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企业负责人是企业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对企业所经营的药品质量负主要责任。
4.2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与药品经营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和贯彻,在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下进行经营管理,确保企业经营范围在依法核准的范围之内,所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4.3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创造必要的物质、技术条件,使经营环境、储存条件达到药品的质量要求。
4.4合理设置并领导质量管理人员和店长,正确处理业务经营与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把药品质量放在首位,积极支持并保证质量管理人员独立、客观、有效地行使职权,支持质量管理人员落实质量否决权。
4.5在经营中建立和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文件,负责公司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他重要文件的批准和颁发,监督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的考核工作。
4.6指导并监督员工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质量管理文件要求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进行整改,对在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上做出成绩和违法违规的班组和人员进行奖惩。
4.7负责组织重大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8营造和传播同仁堂文化和企业精神,促进维护和协调人际关系,加强团结,提高企业凝聚力。
4.9负责上级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3年药房管理制度及规定(通用16篇)篇十六
1.各药房值班人员要认真遵守院、科各项规章制度。
2.按时到岗,认真进行药品交接-班,清点药品数量,做到实物与固定数量、规格相符。接-班者要当交-班者的面认真核对实物、规格不符时,由交-班者负责补足。如不认真核对、清点造成的.实物不符,责任由接-班者负责。
3.在岗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窜岗,有事要向急诊医师、护士说明去向;有抢救病人时,除为病人去药房提取药品外,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得离岗。
4. 抢救病人时,要积极、主动配合各科医生、护士。
5.调配处方要认真、仔细,严格处方制度和操作规程。药品发放前,应将处方中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微机录入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认真核对,处方与微机录入内容相符时方可调配、发放。有误时,应与收费人员及时联系,以处方为更正依据,更正无误后方可调配、发放。
6. 特殊药品按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认真交接、认真调配、认真发放;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立即向科领导报告。
7.值班人员在交-班之前应按处方配发的药品品名、规格、数量补充,做到与固定数量相符。
1.药剂科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值班。
2.参加各类值班的人员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在药品调剂岗位工作至少半年以上,经考核能够独立承担值班工作。
3.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之所急,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
4.应建立值班日志和交接-班记录。值班员应将值班情况详实地记录在案,遇有重大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做好详实记录。交接-班时应将值班情况,出现的问题和需要注意的事项,认真详细地交接清楚并有记录,交接双方应签字。
5.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工作区与休息区应分隔开。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6.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聊天,吃食物、玩游戏等。
7.值班人员都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情况下,不得随意请其他人员替班,尤其严禁非药学技术人员替班或值班。
8.调剂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各项内容和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处方有误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9.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