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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一
1.报名后至2023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福建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福建省的,视为自行放弃福建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福建省户籍、但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逾期将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者只能选报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其中拟参加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须填报艺术(文、理)类、体育类。
3、建议考生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集中在截时间临近前填报,特别是网络条件差的地区要避免在高峰期上网填报,防在报名结束前网络拥堵不能登录填报网站。网上报名截时间一到,考生网上填报系统将动关闭,考生将不能再报名。
1、考生本人身份证、全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主页、父母及本人页复印件。
2、预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负责人签字。往届生由居住地办事处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3、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加盖就读学校所属教育局学籍专用章,区外学校就读考生需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报告。
4、往届生需提供高中(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表由社区、办事处、公安办证中心盖章,负责人签字。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二
(一)5月25日至5月29日考生在原报名点填报志愿,全市采用网上填报志愿(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网址:)。网上填报志愿后需到原报名点校对签名确认考生志愿信息表(未签名确认,网上填报志愿无效)。
(二)县(区)、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意愿,使符合条件的考生自主选择跨类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各类民办学校,保障考生自主选择升学的权利,确保让更多初中毕业生升上高中阶段学校学习。
中考报名工作是中考招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障中考公正公平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和各中学要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管理、规范操作、责任到人,严把报名资格审查关,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报名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如发现有严重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通报全市,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基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3.学生报名流程图。
4.初中学业考试成绩证明书(格式)(点击下载)。
惠州市教育局。
2014年12月23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三
(一)我市户籍应届生。
1.学籍在我市的,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31所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附件1),以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还可报考面向本区招生的区属其他公办高中(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下同)。
2.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学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学生(简称“跨区生”,下同),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3.学籍或户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下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还可报考南沙区和番禺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且均视为本区考生。
学籍或户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辖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
(二)异地借读生。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非我市户籍的应届生,统称异地借读生,其报考范围如下:
1.经审核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附件2)的异地借读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的具有该区学籍和户籍的应届生相同。
2.具有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12所省、市属普通高中和学籍所在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及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其中三镇的可报考番禺和南沙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番禺区的还可报考三镇的公办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此类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3.其他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三)我市户籍往届生、外地返穗生的报考范围与其户籍所在地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应届生相同。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往届生,报考范围与应届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相同。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及符合条件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往届生可报考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和广东实验中学自筹经费班。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四
(一)各区招考办(中教科)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须设立报名点(报名点设置同基本信息填报时相同),要做好报名宣传发动和有关升学政策的解读工作。
(二)各报名点要做好考生报名的组织工作,指导考生在网上准确申报各项升学资格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各报名点要有计划地开放校内计算机房,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上网报名的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考生本人和家长授权许可,不能代替考生进行报名。
(三)各报名点要提醒考生报名时认真核对户籍信息。如户籍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于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信息变更申请。
(四)综合表现评价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报名点要切实做好报名考生的初中阶段综合表现评价信息的录入工作,须于5月16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录入。
(五)各报名点要负责做好考生的各项升学资格审查工作,负责核验各类资格审核材料,须于5月19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完成审核。审核材料须有核验人签名和学校或区招考办(中教科)印章,验核结果需与网上信息一致。除必须退还给考生的原件外,其余审核原件和复印件须存档备查。凡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定相关资格,已享受相关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六)各区招考办(中教科)要加强规范管理力度,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把资格审核关。如发现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2014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公办普通高中一览表。
2.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分类一览表。
3.2014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分类一览表。
6.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咨询电话。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五
各市、县(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将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颁布实施的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5.具有福建省户籍的人员,或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且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非福建户籍人员,或在中国定居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申请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包括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高校自主招生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特殊教育考生,职教师资考生,小语种考生,少年班考生等,下同)应于2016年11月4日-7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
考生若要报考指定面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和考试。
(二)现场确认。
1.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在本区域内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指定报名现场确认点。考生本人应于2016年11月8日-11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报名材料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规定的其他证件或材料的原件及原件复印件1份。
2017年应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交由县(市、区)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定的毕业生名册,往届毕业生同时须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
非福建省户籍考生同时须提交本人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和福建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三年完整学习经历证明(证明材料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审核确认。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同时须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各现场确认点均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考生本人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的报名表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一经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4.每位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缴交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160元(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文史类、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和理工类、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等6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本科提前批志愿,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二)考试科目。
1.2017年我省普通高考文史类、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其中,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由考生从中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报考高校外语类专业或专业有外语口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招生计划时注明)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和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2017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类别。文科艺术类、理科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层次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合格证。
20起,福建省艺术类专业分类拟进行调整,具体事项将另文通知。
3.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还应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4.普通高考前已确认被有关高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如保送生、高职招考录取考生等),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5.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相关院校少年班的招生录取,不能参加普通高校非少年班的招生录取。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考资料。
2.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申请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制订本地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高考报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充分知晓相关政策,及时参加报名。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强化资格审查。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将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督促工作人员严把报名资格条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工作失误。要严格落实《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6〕9号)要求,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三)强化信息管理。各地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检查校验,加强考生信息管理,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或出现弄虚作假情况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领导责任。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帐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强化服务保障。各地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和服务窗口,切实做好考生特别是非福建省户籍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工作。要在各报考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考简章、现场确认程序、须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要以优质热情的服务、务实高效的作风做好高考报名工作,让考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五)强化追责问责。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以及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办理报名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从严从重处理。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六
1.具有福建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例如报考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须满2年,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及以后福建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须满3年,须具有福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七
中国教育在线讯2012年福建省全国普通高等教育考试报名工作于日前结束,从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了解到,2012年石狮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2791人。
据介绍,2012年石狮市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有2791人,其中,文史类考生1203人(含文史艺术类206人、文史体育类70人),理工类考生1537人(含理工艺术类96人、理工体育类84人),高职单招51人。
据悉,201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方案。凡报考普通高校外语专业或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报考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及报考文科或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课考试。(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文档为doc格式。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八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考生,藏文、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单考生、体育专业单招考生、高水平运动队单考生以及拟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等)均在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有地域性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县(市、区)的考生,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当地正式户籍(即其户籍在2016年8月31日以前已在当地)才能享受当地加分照顾录取政策,其中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才能报考省属院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
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以《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为准)的考生均须就其照顾项目进行申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逾期将不予受理,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2.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12日至17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18日至21日,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10月22日至11月2日。各地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艺术、体育类考生信息库;11月2日前完成所有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并上报普通类考生信息库。各市(州)招考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并周知考生。
3.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申请参加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在2018年10月11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提供房产证或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暂(居)住证明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稳定职业证明,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不符合在外省参加高考及录取条件的四川籍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县级招考办报名考试。
4.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的考生,如拟报考相应类别专项计划,均须由本人进行申报。
5.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定居所在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6.华侨港澳台考生报名办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规定执行。
7.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输入,考生评语等其它信息由报名点负责输入。所有考生报名时输入的个人信息必须与本人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族别、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户籍信息须与本人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网站公布的缴费流程和提示缴纳报名考试费,未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考试费标准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执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县(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核准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信息,同时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面颊特征及指纹特征信息采集。
8.现场确认时,考生本人必须认真核对《报名登记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城乡户籍属性、毕业学校、应往届等基本信息,无误后签名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一经确认,考生基础信息不再更改。因填报信息不准确或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未经签名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五年制高职拟转录学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采集时间与普通高考同步,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9.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10.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报名后,还需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缴费,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九
(一)具我市初中3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异地借读生的学籍数据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由各初中毕业学校在4月30日前通过中招服务平台打印具有我市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考生名单,并张贴在学校宣传栏公示一周。如有异议的,考生可提交相关学籍证明材料报各区招考办(中教科)核实更改。
(二)政策性照顾异地借读生、跨区生、照顾录取生。先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再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进行复核。
(三)扶贫生。持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发放的《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广州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广州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等各类证件的,由各区民政局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市总工会发放的《广州市工会特困职工证》的,由市总工会根据考生申报的信息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持其他扶贫证明材料的,各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初审,提交区招考办(中教科)复核。
(四)体育、艺术特长生。各特长生招生学校负责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和专业测试工作,并在5月19日前在中招服务平台录入审核结果。各区招考办(中教科)要做好资格复审工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对所有申报特长生的资格进行审批确认。
各类资格审核结果均以免费短信方式告知考生,考生还可登录中招服务平台查询。经审核确认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跨区生、照顾录取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须按以下要求公示:
1.由各报名点打印符合上述资格的考生名单,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七天。其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名单还须在招生学校进行公示。若有投诉,应报有关部门及区招考办(中教科)查证处理。
2.由广州市招考办在广州招考网上公示,若有投诉,经查证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户籍所在区县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
1.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登记地址为准。
2.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3.本市户籍人员的生育子女或本人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学生,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参加过2013年本市中招报名),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其中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学生逐年过渡到2017年起须满3年。
符合上述1、2、3类条件的报名对象,其提供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如在报名确认后至2014年6月21日期间,因持证人个人原因失效,则取消相应学生的报名资格。
4.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考。
5.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6.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的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7.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8.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持外国护照的学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
1.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其子女属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报考。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本条政策执行到2016年止。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一
1.高考补报名仅限从出生起户籍一直在我省且没有迁移记录的,有正当理由错过在我省正常报名的考生。各地不得接待户籍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不得办理补报名手续。
2.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未按规定要求时间参加报名的考生,一切后果自负。
三、报名地点。
(一)从出生起户籍一直在我省且没有迁移记录的我省考生。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考籍)所在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2.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
1.应届毕业生在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非应届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户籍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应回户籍流出地参加高考报名。
四、报名办法。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二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截止后,经各地招考机构摸排,尚有部分在外省(区、市)就读但不符合就读地报名条件的四川籍考生需回川报名,省内也有个别考生因各种原因错过高考报名。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本着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宗旨,经研究决定组织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
网上缴费:2023年2月10日9:00至12日17:00;
现场确认:2023年2月13日至15日,每日9:00至17:00。
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的普通类(含一类模式)、体育类和对口类未报名考生。
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户籍所在市(州)报名网站(由各市级招考机构公布具体网址),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报名和缴费,缴费完成后到报名所在县(市、区)招考机构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补报名无效。
报考体育专业考试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试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后,还须于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体育专业考试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其体育类专业考试补报名无效。
(一)各地招考机构要在卫健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体检等人群聚集环节的组织管理。考生在报名点期间,应加强疫情防控意识,注意个人健康防护,自备并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二)报考条件、对象和资格审查内容、办法等按照《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报名阶段)》《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已在相关市(州)、县(市、区)招考机构登记补报名的考生由各地负责通知,并告知考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
(四)鉴于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已经结束,艺术类(含对口文化艺术类)专业考试不予补报名。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0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三
(一)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具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具备贫困地区专项生报考资格:
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简称贫困地区)。
4.具备少年班报考资格: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少年班的报名条件,见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二)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学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四、报名方法。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四
导读:2017年芜湖中考报名时间和体育考试报名时间为2月28日—3月9日,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摄像,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完全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体育考试)和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确保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考生的原则,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
(二)报名时间:
考生须于2月28日—3月9日在相关学校(报名点)报名,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电子摄像。全市中考报名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一。
(三)报名办法:
1、上述报名对象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等材料,历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还须交验本人初中毕业证书。
3、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考生报名的具体办法:
(1)具有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具有市区户口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凭初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在原毕业学校或现补习学校报名。
(2)市区户口的具有同等学力者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市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中分部(市荟萃中学校内音乐厅旁)。
(3)四县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四县历届生、在外地借读考生在四县招生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
(4)在我市初三就读且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在现就读学校报名。
(5)四县已被中职学校春季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组织实施。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并逐一登记造册备查(样表见附件十四),把好报名关。严禁历届生弄虚作假以应届初中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无初中学籍的考生以在籍学生的身份报名;严禁初一、初二在校就读学生报名参加中考。
(五)中考报名信息采集:
1、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中考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前,考生要认真填写《2017年芜湖市中考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样表见附件三)。考生报名信息在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安排下,由各报名点学校组织考生在网上由考生本人根据《预填表》内容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操作流程另文下发。
2、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监护人负责。
3、对后期需人工录入的影响考生录取结果的“考生重要信息”的采集办法,另文通知。
4、所有考生均须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点学校参加电子摄像。考生电子照片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市、县(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5、为使中考报名准考号的编排更加科学规范,保证中考信息的统一和完整,实现考号唯一,一号多用,同时又便于实现中招网上录取,根据省统一要求,2017年我市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的编排采用12位数,具体信息标准定义如下:
第1-2位为年份代码,全省统一编为17;第3位为考生类别代码,参加当年中考的考生全省统一编为3;第4-5位为市代码,我市为02;第6-7位为县(市、区)代码,具体为:市区01、无为县25、芜湖县21、繁昌县22、南陵县23;第8-12位为考生报名顺序号,顺序号以县(市、区)为单位从00001号开始连续编排,中间不得出现重号。
市、县招生部门根据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分别统一编排市区及四县考生的考生号(中考准考号)。
根据《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芜教招考【2017】2号)文件规定,今年我市市区报考普高体育特长生考生的中考体育考试与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仍采用“两考并一考”的方式进行。资格考试报名与其中考体育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一)报名对象:
凡符合中考报名条件、在我市市区及四县报名参加中考的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区及四县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今年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行网上报名,与中考网上报名同时进行。
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报名手续由学校(报名点)统一办理。考生须于2月28日—3月9日在自己的中考报名点学校网上报名参加中考体育考试(社会考生在社会报名点报名)。
(三)体育考试报名信息采集:
1、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选报中考体育考试项目类别,认真填写《2017年芜湖市中考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中中考体育考试报名的相关内容。在报名点学校的统一组织下,由考生在网上填报本人体育考试项目类别(考试项目类别见附件四)。
2、考生录入体育考试报名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及其监护人确认中考体育考试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确认的《报名信息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家长确认失误或不按规定时间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家长负责。
3、根据《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芜教招考【2017】2号)文件规定,凡初中阶段在省运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六名及在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免试的考生还须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学校加试,加试成绩合格,方可报考该校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免试考生仍须报名参加中考体育统一考试。对于申请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各报名点学校须于3月10日将其获奖材料(比赛秩序册、成绩表及奖状奖牌、证书等,其中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还须提供由市教育局基教科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由学校统一填报的《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考生统计表》(附件十)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统一报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信息将在市教育信息网公示,并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出具审核证明材料。
4、学校中考体育考试网上报名结束后,须于3月10日上报本校《2017年免予中考体育考试申请表》、《2017年免予中考体育考试统计表》、《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试申请表》、《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必考项目免试统计表》等“四表 ”(统计表需上报纸质和电子稿各一份,样表见附件九)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5、3月14日,市教育考试中心下发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报名信息数据库至各报名点学校,由学校根据考生考试类别为考生编组。
3月23日,各报名点学校将考生组别等报名信息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办汇总后统一上报)。根据学校上报信息,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编排市区考生中考体育考试号。中考体育考试号编排采用10位数:第一、二位为考试项目类别代码;第三至六位为报名点代码;第七至八位为组别号;第九至十位为考生顺序号。市区中考体育考试准考证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并发放。
(四)考试时间:
2017年芜湖市市区中考体育统一考试时间:4月12日-4月21日(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必考项目50米跑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期间集中某一时段单独编组进行外,其余各项考试均与原初中毕业学校其他普通考生混合编组参加考试)。如遇下雨等特殊情况停考,则当天考试学校的考试时间重新安排,考试时间不顺延。
(五)考试成绩公布办法:
1、每项考试结束后,考生成绩均通过led显示屏现场实时显示,并由考生本人刷ic卡当场读取(1000米、800米由引导员统一为考生刷卡读取)。三个项目考试全部结束后,考生须在出口处刷卡后方可出场,同时通过大屏幕再次核对本人本次体育考试所有成绩。中考体育考试结束后,各校成绩册将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下发。
2、学生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各校于5月12日报至市教育考试中心(区属学校由区招生部门汇总后统一上报)。
3、考生中考体育考试总成绩(日常体育锻炼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汇总,并于5月中下旬发至各校核对。
各校要对汇总后的体育成绩逐项仔细核对,以确保汇总后的体育成绩准确无误。班主任、教务主任和校长逐级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于5月27日前再将学校核对后的体育成绩报送一份给市教育考试中心(学生成绩如有误差,学校须另附书面报告,经核实后更正)。对于学校不按时报送核对过的体育汇总成绩或核对不认真,造成学生体育成绩有误差未能及时更正、影响中招录取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五
贫困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由考生所在县(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与高考报名同时进行。其中学籍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户籍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核。
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要在其所在中学和县(市)招生办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信息科备案。
八、收费标准。
考生报名时,按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吉价收字[2003]4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报名费、考务费。
九、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加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和指导。要本着为考生服务的宗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考生报名指导工作。要制定本地网上报名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普通高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上报。
(二)除各地招生办以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准以任何形式组织考生报名。
(三)高考报名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统一组织,不得交由考生所在中学或其他单位代为办理。各县(市、区)招生办在现场确认时必须认真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逐人校验身份证、姓名、性别、民族、照片、住址等内容,并确认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误,必须要求考生依据身份证信息更改报名信息。
(四)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信息采集,由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应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代替考生评语,班主任负责录入。往届考生需凭高中毕业证,到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评语证明。在现场确认时交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录入。户口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负责组织录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3.没有自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不遵守《考试规则》的。
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自愿遵守高考有关法规、规定的考生,不准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附:1.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2.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少数民族考生申请照顾资格复核表。
3.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17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六
网上报名考生须在报名所在地招生办指定的确认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摄像、缴费。现场确认工作在11月25日结束。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登录系统后,请及时修改个人密码。若忘记,本人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或所在中学申请恢复密码。
2.考生要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信息提示进行填报。
3.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中,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要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保持绝对一致。
4.考生填写完毕后,进行信息保存。保存状态的报名信息允许个人修改。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提交后的个人报名信息不允许个人进行修改。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同样可以提交。相同身份证号的考生可以通过县(市、区)招生办进行查询。
6.考生一定要填写考生本人、家长手机或可以直接联系到本人及家长的实线联系电话。
7.所有考生均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留存,另一份由考生所在县(市、区)招生办保存。《诚信考试承诺书》由各地区招生办按照省招生办确定的格式和内容统一印制。
五、报考科类。
2015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文艺术、文体育、理工、理艺术、理体育六个科类。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不可兼报。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报考科类。
报考文史、理工类的考生,不能填报艺术、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报考艺术、体育类的考生,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可兼报文史或者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六、特殊考生报名要求。
(一)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必须是经招生院校资格审查及预选合格,获得《合格证》的考生。省招生办将按照招生院校提供的合格考生名单通知各地招生办组织少年班考生单独报名,各地不得提前接待少年班考生参加高考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合格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学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二)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明》到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审核后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凭居住所在地身份证明(交副本)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由考生居留地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审核确认并逐级报省招生办备案。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台湾地区考生须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或持香港、澳门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两者不得缺一);华侨考生须持有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取得在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公证书或认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四)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报名参加普通高考、高职对口升学只能选其一项,不能兼报。
(五)初中毕业生五年一贯制高职考生(含3+2小教专科)和中高职衔接2+3考生及中职本科衔接3+2+2考生,须由中职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生办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形成电子档案,未参加报名者不能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报考残疾人特殊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再参加招生院校报名及考试。
(七)准备参加2015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的具体报名办法及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原则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也可以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询。
(八)报考艺术类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由县(市、区)招生办打印《省统考准考证》或《校考资格证》。考生凭《省统考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凭《校考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省内外院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同时持《省统考合格证》)。
(九)报考国家体育总局提前单独考试的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十)参加保送生(含一级以上运动员)、自主招生、残疾考生单独考试、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并获取所在地招生办提供的14位考生号后,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打印和发放《考生基础信息表》。
(十一)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报名时须交验证书,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选拔登记表》。
(十二)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警察体育和军事体育等体育类考生,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十三)户籍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
1.户籍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我省报名:
(1)非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三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本人一直在我省小学、初中、高中连续就读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户籍于2014年11月15日前迁入我省的,可在我省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出具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学历证明、学籍(考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从2016年高考起,本人一直在我省小学、初中、高中连续就读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户籍迁入我省必须满一年(2014年12月31日前迁入),方可在我省报名。
(2)随父母户籍迁入我省的考生,户籍迁入我省时间必须是一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迁入)。
应届考生须经我省基础教育学籍管理部门和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高中转入学籍(考籍)手续,从户籍转入时间起开始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参加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须出具学籍和学业水平考籍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须出具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学籍(考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连续就读不足一年的,父母须符合国家和我省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等有关规定,报名时提供父母工作变动等有关材料,并由地区教育局批准,报省招生办备案。
2.原籍在我省、户籍迁移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后又迁回我省的考生,可在我省参加报名。
3.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4.户籍、学籍(考籍)不一致的考生,由考生学籍(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其学籍(考籍)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由主管局长签字,并盖章负责。以市(州)为单位统一上报省招生办。
从2016年高考起,户籍迁入我省的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其学籍(考籍)、就读学校所在地必须与户籍一致,否则不允许在我省报名。
(十五)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1)进城务工人员(父或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参加我省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2012年9月30日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并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前,不含补交),其随迁子女上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3)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随迁子女考生,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2.有下列情况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1)未连续缴纳三年社会保险的;。
(2)跨省交纳社会保险但在我省没有缴费记录的;。
(3)参加商业保险但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
(十六)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
考生家长(父或母)是经我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招商引资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证明),考生在我省学校连续就读一年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转入),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十七)应届户籍迁入我省持外省籍身份证号码考生、应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和应届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子女考生,必须在学籍(考籍)所在地连续就读,不允许在非学籍(考籍)所在县(市、区)借读。
(十八)报考贫困专项计划考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2.具有我省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常驻户籍(三年以上,按当年9月30日计算)。
3.具有镇赉县、大安市、通榆县、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高中满三年学籍(按当年9月30日计算)并连续就读。
七、报名资格审查。
各地要高度重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将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各地不得承诺资审不合格考生的报名事宜,不得违规办理考生报名手续。由于资审不合格而取消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招生办负责删除考生报名信息。未及时删除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相关领导、管理人员及考生本人承担。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共同成立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考生户籍、学籍、考籍情况的审查力度,要重点清查外省籍,省内异地报名,特别是城市考生到农村报名、应届毕业生在非学籍所在地报名的情况,坚决杜绝“高考移民”、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报名、往届生以应届生身份报名、异地重复报名、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照顾政策资格造假及其它违规、违纪报名行为。
省招生办将对各地资审结果进行全程跟踪,并对各地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凡在高考报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坚决严肃处理。
(一)考生学历及报名的资格审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七
(1)在户籍所在辖市(区)就读的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毕业升学考试,原则上不能跨辖区报考。若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在考生非户籍所在辖市(区)、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且有自己的房产(不得为商铺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本市其他辖区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2)在其他省市就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如有意愿参加2015年我市中考,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有关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3)往届初中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的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外市户籍考生。
在我市相关初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和已取得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履行报名手续后,可在我市参加中考。
(三)报名要求。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八
1.考生须出具县以上政府文件和所在学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市、区)招生办办理审核、验证及登记手续,并填写《吉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初步审核合格后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进行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
2.县(市、区)招生办在高考网上报名结束后,负责整理材料,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确定。并于11月30日前以地区为单位将相关材料上报省招生办审核。
3.省相关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下发地区招生办,由县(市、区)招生办和考生所在中学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以地区为单位汇总,分别将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备案。
5.省招生办依据公示合格的考生名单确定考生报名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可保留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在我省高考报名资格。
6.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县(市、区)招生办申请复核,由各级教育局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以地区为单位进行汇总,并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招生办审核。
(五)申请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资格审查。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十九
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3)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4)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5)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6)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三、报名条件。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二十
各区县教育局、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6年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2年,2017年起按本条款报名的考生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须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3.考生属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本条政策2017年起停止执行。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不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5年5月13日仍有效。
(二)参加2015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对于使用虚假、失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
2023年舟山报名工作通知(案例21篇)篇二十一
导读:关于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已经公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017年1月6日,具体内容请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各区县教育局:
为做好2017年上海中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籍所在区县报名。
(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考生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考生父母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县报名。
2.考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且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3. 考生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且考生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取得2016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2018年起按本条报名的学生需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连续满3年。
4.考生父母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考生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县报名。
5.考生父母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考生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6.考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7.考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名。
8.考生持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三)符合下列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考生属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以下简称“后方基地”)职工子女,且为后方基地应届初三学生或后方基地初中毕业的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相应的后方基地报考。
2.考生属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且为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可在指定区县报考。
(四)考生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居留的,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县报考。
持外国护照的考生须参加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参照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五)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考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须至2017年5月12日仍有效。
(二)参加2017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的考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参加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市实验学校、上海市友谊中学、上海市体育职业学院附属中学、上海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等7所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通知要求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不得录取或预录取未经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
(三)参加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考生报名身份一旦确定,不可更改。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属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三)(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今后参加高考报名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相关政策执行。
(六)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资格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使用虚假、失效证明材料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如考生已参加中考或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以及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2017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对接报名库。
(一)核对报名材料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县招生部门进行核对、留档。
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报名材料核对时间为2016年11月21日—12月21日。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关健信息须在“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考报名库,其余信息在可中考报名库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
(二)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
1.集体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 2017年1月6日。其中在学籍所在区县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与网上报名同时进行,回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参加报名的本市应届初三学生的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4日。
2.个别报名
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2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14日。
(三)补报名
符合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一)(二)(四)款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最迟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区县中招办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后予以补报名。参加补报名的考生从获得报名资格起按本市中招相关政策执行。
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