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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一
2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____精神,紧紧围绕______这一主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______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监督检查。
1、加强政治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教育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知自己肩上所担负的重担,进一步统一思想,讲政治、顾大局,增强工作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
2、加强工作纪律督察。加强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督促落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严明纪律,坚定立场,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党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提升教育形象。
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冷树形象。加大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内部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扎实开展民主评议,促进行风建设。聘请行风评议员,利用民主评议员信息库,对行风校风建设情况加强监测,摸清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积极促进整改,不断提升___行业形象。
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群众利益。
1、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各单位要利用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会等时机,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半年至少讲1次专题党课;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典型和违纪违规案例通报,对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对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通过文艺演出、书画展览、演讲比赛、书画比赛等形式,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秀人才选拨到领导岗位上来,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3、严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校务党务公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涉及“人事权”、“财权”、“事权”等重大事项,必须按《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积极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充分发挥教代会职能作用,维护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通过。
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公开举报电话和邮(信)箱等形式,拓宽反腐倡廉渠道。针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工程建设、招标采购、干部任用、教师调动、招生入学等工作,及时查处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规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抓住热点,难点,解决突出问题。
现私设“小金库”现象。加大对学校和事业单位法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督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
2、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后勤管理。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严禁教职工从事第二职业。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学校及教师不得以学校、班级名义违规统一代办服务项目,严禁通过代办服务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和实物馈赠。学校及教师不得违规推荐或变相推荐、使用教辅资料,也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违规在校内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及学习用品。加强学校食堂、小卖部监管,食堂、小卖部不得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个人,大宗物品采购须公开招标。
3、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招生、考试、入学等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工作上,认真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禁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
五、加强领导注重实效,严格责任追究。
部署、一起落实;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相关工作要求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造成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有关责任人,通过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二
根据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对省、市、区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有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中央、省市区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2、实施保增长、促发展监督检查工程,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和中央、省市区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以及各项民生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
3、实施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工程,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效能监察,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和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密切联系群众,增强宗旨观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
2、大力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执行上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严格执行工作日中午“禁酒”有关规定,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3、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快推行行政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严厉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政行为。
(三)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突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挖掘、整理、弘扬孝文化廉政思想,丰富廉政文化内涵。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深入开展,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2、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十不准”:不准利用职权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利用职权挪用、侵占、截留集体资金和专用款物;不准违规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禁止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和变相公款旅游;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目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不准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不准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聚钱敛财;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不准以宗族势力干预村务事项;不准简单粗暴、专横跋扈,搞“一言堂”或个别人、少数人说了算。
3、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政承诺等制度。继续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积极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农村基层政务公开力度,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
4、切实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镇机关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
(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重点查处侵占、挪用、截留征地补偿费、支农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案件,贪污受贿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非法利益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赌博、腐化堕落等案件。
2、健全完善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案件监督和管理,改进案件审理、案件复查和信访举报工作,完善重大案件通报制度。探索建立办案主办人制度和下查一级办案制度,推动基层办案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3、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和纠风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加强监督检查。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重点解决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镇政府确定的为人民群众办的件实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2、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继续治理企业“三乱”、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纠正举办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
3、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六)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研究制定本村、社区、本单位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对各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等,进行认真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并将责任落实到人。每年年底要将工作情况向镇党委和纪委报告。
(二)强化追究。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新的经验,探索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因不履行职责、措施不力甚至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村、社区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考核。镇党委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20全镇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三
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一般是根据工作性质设置的,比如职务津贴,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等等,是工资细分的一种方式。下面是有20xx乡镇工作补贴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赣人社发〔20xx〕28号)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核准你县乡镇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边远等级的批复》(吉府字〔20xx〕31号)精神,为了做好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上级政府长期(六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标准。根据在乡镇工作的年限,乡镇工作补贴划分为三个标准:在乡镇工作年限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2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每人每月300元;在乡镇工作年限满20xx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400元。在按工作年限享受相应乡镇工作补贴的同时,在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在最边远乡镇工作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三、乡镇等级划分。经吉安市人民政府批复:禾川镇、才丰乡、埠前镇、石桥镇、莲洲乡、在中乡、里田镇、烟阁乡、高市乡、龙源口镇、高桥楼镇、怀忠镇、沙市镇、龙田乡、文竹镇按一般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龙门镇、台岭乡、象形乡、芦溪乡、高溪乡按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曲白乡、坳南乡、三湾乡按最边远乡镇的标准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贴实行时间。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借调出乡镇工作的,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五、办理程序。
1、初审。由个人申报,填写《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复审。乡镇工作的年限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工资审批发放表、个人年度考核表、单位考勤表、任命(聘任)文件、缴纳住房公积金花名册、发放计生奖花名册、发放综治奖花名册、人员编制证等资料来认定。
2、公示。各单位、主管部门及所在乡镇,在审核乡镇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资料后,由单位分机关和事业人员分别填写《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并在本单位、本乡镇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上报材料准确、真实。
3、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各单位将《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表》(附件1)、《乡镇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2)、《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审批备案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财政、人社部门成立联合审核小组审核,审核小组根据各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公示情况,对上报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进行审核认定,并批复执行。
4、发放。县人社、财政部门审批后,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六、工作要求。
请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务必在规定时间上报,确保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工作及时圆满完成。今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需调整乡镇工作补贴的,都应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在办理乡镇工作补贴过程中,要严格按程序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人社、财政部门沟通,不得擅作主张。凡因把关不严、工作不认真负责,甚至弄虚作假导致财政资金流失的,发现一次,县财政将扣发该单位的工作经费,扣发金额与该单位发放一个月的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的金额相当,并按照20xx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社部、财政部、审计署令31号)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四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照搬上下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必须与村委会的性质相适应,必须有利于村民自治的落实,有利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乡镇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一)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
关于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领导关系,理由是:1.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下级,村委会干部不是国家公务员,不拿国家工资,只拿补贴,乡镇政府与村委会不是上下级关系。2.村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只负有遵守和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各项指示、命令的义务,没有具体执行的义务,因此不存在需要受政府领导的问题。3.领导关系就意味着乡镇政府可以任命和撤换村委会干部,可以改变、撤销村委会作出的决定,可以命令村委会办理各种各样的政府工作,也可以将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收到政府手里来办,照此办理,村民自治就无从谈起。至于现在各乡镇均存在干部少、任务重的问题,很多工作都得通过村委会才能得以落实,不依靠村委会这个“腿”,工作就很难开展。这种忧虑是不无道理的,特别是有些乡镇管辖的范围比较大,管理上确实存在着许多困难。但解决这些问题绝不能以牺牲群众自治为代价。解决的途径,一是要使乡镇政府的干部队伍更加精干;二是要把一些规模偏大的乡镇区划适当划小;三是要转变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改变一些乡镇基层干部存在的机关化、官僚化的现象,提高办事效率。基层,顾名思义,就是最低的一层。乡镇作为基层政府,就是各级政府的最低一级,下面没有也不应当再有什么“腿”。乡镇政府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各项具体行政工作直接地落实到千家万户,因此,其工作方法主要是搞调查、发文件、下指示,然后通过乡镇政府(还有区政府)的工作具体落实到千家万户。在此基础上,村委会也要通过宣传政府的各项规定,说服、动员群众自觉地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等办法,来协助乡镇政府的工作。
(二)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应当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村委会组织法》第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实行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执行,是乡镇政府的应尽职责。因此,乡镇政府与村委会虽然不是领导关系,但仍然必须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指导,就是对村委会如何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引导。指导就不能强迫命令,只能通过培训、宣传、说服、动员等方式引导村委会在法律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治活动。支持和帮助,就是对村委会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给予尊重和肯定,对村委会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阻力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在物质等各方面提供援助等。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是一项法定职责,不能不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同时,村委会也有义务接受乡镇政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不能拒绝乡镇政府符合法律规定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如果乡镇政府假借指导、支持和帮助之名,行非法干预自治之实,村委会则有权予以抵制和拒绝。
(三)乡镇政府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委会是群众自治组织,凡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哪些要办、哪些不办,哪些先办、哪些后办,是这么办还是那么办,都应当由村民自己讨论决定,乡镇政府不得干预。所谓不得干预,就是对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事项,乡镇政府既不能强迫也不能包办,但可以指导,包括宣传、说明、解释、说服、动员等等。依法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哪些?一是根据依法行政原则,凡是政府的职权,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职权,既是政府必须履行的义务,又是政府行使职权的界限,超越这个界限就是越权。二是村委会组织法有若干条文对自治范围的事项作了规定,村自治组织在这些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定,乡镇政府都不得干预。
(四)村委会应当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
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关或者它的一条“腿”。因此,村委会不能代替政府行使职权,也不能包办政府事务。但是,由于公民有遵守法律和服从政府管理的义务,因此,村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责任协助政府开展工作,这也是自治的一项重要内容。村委会协助乡镇政府开展工作,是指协助与本村有关的、属于乡镇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土地管理、公共卫生、治安保卫、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税收、粮食收购等等。协助的主要形式是宣传、教育、动员、提供情况等,一般不直接办理。必要时,可以受乡镇政府的委托,代表乡镇政府办理有关政府事宜。村委会受委托办理的政府事宜,属于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委托的乡镇政府承担责任。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通过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1、全体检察干警必须牢固确立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观念,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承担提起公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法律职责,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全体检察干警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在农村的统一、正确实施,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法治力量。
2、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涉及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农村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大熟悉农村情况,对农村法律政策掌握好的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形成较为固定的办案组,提高对涉及农村稳定的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3、依法打击各种侵害农民利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尤其对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侵财犯罪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或起诉,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要把保护农村改革和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依法打击盗窃农业生产设施、破坏农村电力、电信设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化肥、农药、种子以及非法侵占他人耕地、牲畜、农业生产资料等危害农业生产的刑事犯罪,保护农村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发展。
4、正确把握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对农村中由亲属、朋友、邻里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认真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对依法不应逮捕、不应起诉的嫌疑人,及时作出不予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情节较重的,也要与社会上的恶性犯罪区别对待,在处理上充分体现人性化,积极营造团结友爱、和睦互助的亲属、邻里关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5、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特别是严肃查办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以及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必须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惩治,决不手软。坚决查处玩忽职守造成农村国有资产流失,破坏农村耕地、林地、水资源,以及滥用职权增加农民负担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激发农民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6、加大侵犯农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在乡(镇)、村民主选举中发生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同时,要结合办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农村各项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7、转变执法理念,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和集体企业负责人的职务犯罪,检察机关要坚决查办,及时作出批准逮捕、起诉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有贡献的农村基层组织领导和集体企业负责人职务犯罪,情节较轻的,在法定范围内尽可能适用不批准逮捕或不起诉决定。
8、切实保护农村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运用检察职能,依法打击侵害集体企业负责人和私营企业主人身安全、经济利益的犯罪,依法打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并结合办案帮助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9、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对该立案而未立案查处或不该立案而被立案查处的涉及“三农”的案件,要及时通过立案监督进行纠正,对涉及“三农”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不公的,要依法提出抗诉或向法院发检察建议予以纠正,并跟踪监督到位。
10、认真做好检察环节的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农村治安防范机制,减少治安隐患,积极参与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集中整治。积极开展农村治安情况的调查研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社会治安的基础工作,把六合区建设成南京市最安全地区。
11、通过开展“检校共建”、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平安学校”建设、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规范未成年犯罪案件办理方式,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实施宽严相济、惩教并重的刑事政策,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走上生活轨道,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察建议,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犯罪隐患。加强农村基层组织中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开展法制宣传和教育,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公共权力的运作程序,强化人民群众对农村基层组织公职人员的监督。
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和裁定假释的罪犯)的监督考察,通过开展法制宣传、上法制课、召集矫正对象旁听庭审等形成,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认真接受监督考察,切实降低再犯罪率。
14、充分发挥民行监督职能,认真办理农村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围绕农村征地拆迁等过程中引发的社会矛盾,做好当事人的法律宣传工作,协助农村基层组织和地方政府做好矛盾纠份的化解工作,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增强市场主体平等保护意识,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15、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宣传栏、赠送法制宣传书籍、开展法律咨询、上法制课、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以及在报纸、广播、电视中开辟法制专栏等多种形式,将检务公开到村、社区,在村民中广泛传播现代法治理念,引导农民树立健康的法治观念,形成符合法治发展要求的村规民约。
16、进一步加强与农民的联系,通过设立联系点和信息联络员的形式,建立与村民密切联系的渠道,方便群众的控告、举报,通过信息联络员提供的信息,妥善解决信访案件,及时化解涉及农民群众切实利益的矛盾纠份;信访接待中,应充分考虑群众的处境、意愿,对有实际困难的,在职责范围内尽力为其解决,突出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17、加强与农村人大代表的联系,建立与人大代表联系的制度,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并由人大交办、督办的案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组织人大代表观摩指导重大案件的出庭公诉活动,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18、认真开展扶贫帮困活动,继续抓好与扶贫点新篁镇叶营村的联系工作,为该村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实施对叶营村五户困难村民的资助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困难。
19、积极关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干警关心和资助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失学儿童,以及经济困难的犯罪嫌疑人子女入学,积极与校方联系协调,减免部分学杂费用,为他们重返校园提供帮助。
20、紧紧围绕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研究“三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依法办案,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水平,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献言献策。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六
为了进一步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调动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发乡镇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热情,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人社通〔20xx〕20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的范围,限于乡镇(不含东城社区、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及县财政供给的市、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乡镇的直属机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乡镇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照地域分布及乡镇艰苦偏远情况,将我县乡镇划分为三类,其中西坡乡、山河镇、永正镇、榆林子镇、宫河镇、周家镇6个乡镇为一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1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350元;永和镇、湫头镇、五顷塬乡3个乡镇为二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0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0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00元;三嘉乡为三类,所属乡镇工作人员补贴20xx年以下每人每月250元、满20xx年不满20xx年每人每月350元、满20xx年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三、执行时间。
四、相关问题。
(一)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要严格乡镇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工作人员当年不得发放工作补贴。
(二)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人员调离、退休后次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三)新录用或调入工作人员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调在县(市)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超过1个月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五)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的,不享受当月乡镇工作补贴。
(六)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实施后,原执行的乡镇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停止执行。
五、审批程序。
乡镇工作补贴按月纳入工资基金统一审批发放,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在审批时,将当月乡镇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考勤情况送县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实施。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乡镇工作补贴发放准确、全面、及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和各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实施工作做好监督检查,确保不重不漏,严禁虚报冒领,超范围发放。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七
为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委要求和县纪委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中共县纪委2014年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为做好民族宗教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认真开展党的纪律、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自律和“三政”教育,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党纪国法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推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同时,有选择地剖析一些违规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通过教育,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守住道德底线、政策底线和法律底线,想干事,能干事,不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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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纪律,做到廉洁勤政。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认真贯彻上级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对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进行自查剖析,切实解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等方面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廉洁从政。
(三)转变作风,树立勤政形象。要不断强化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办公经费支出,杜绝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铺张浪费行为和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二)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监督评议等制度,加强相互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认真执行党内重要事项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三)努力做好结合文章。坚持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融入到民族宗教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搞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各方面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突出问题。继续强化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干部的良好形象。加强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促进知识的更新和积累,增强服务的意识和本领,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大力推进工作机制建设,及时把工作中的有效措施转化为经常之举,把成功经验上升为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关会议制度、各种工作制度及机关规章制度,用制度保障各项工作的高效率、高质量。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狠抓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
2014年3月。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八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实现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客观要求,是加强领导,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措施和重要保证。所党总班子成员要右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责任作为反腐倡廉中一项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奋斗目标实现的高度,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取得今年反腐倡廉新成果。
二、明确责任分工,抓好责任落实。
根据“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分工,形成整体合力的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到两手抓。既要抓好自身的廉洁自律,又要抓好分管部门和所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坚持不仅管事,而且管人,保证所负责的部门不出违纪违法问题。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一)所党总支把党风廉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议事重要内容,结合党务、政务、事务、工作等一起部署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要认真按照党委具体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要求,积极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取工进行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以及勤政廉政教育,筑牢固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变能力。完善制度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班子自身及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对落实廉政制度、措施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在抓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方式,加强对所属部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和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取工业绩评定、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坚持不折不扣按照“下管一级、上追一级”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使反腐倡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提高落实责任制的自觉性,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从讲党性、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的高度,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和执行和各项廉政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时时处处率先垂范,为下属为其他+干部取工做的榜样。
(三)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要自觉从从严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责做好本职工作;增强法纪观念,不断抵御各种腐蚀和诱惑,进一步转变作风,防止不勤、不实、不廉问题的发生。
1、局党委委员、所党总支书记:对本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主要督促抓好《实施纲要》具体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的贯彻落实;抓好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洁和自律;抓好民主集中制的贯彻和所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落实,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调配等重大问题上组织集体研究讨论,严格把关,严格审批,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积极抓好党组的学习、全所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勤政廉政、法律法规等教育;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工作。
2、局纪委委员、所党总支成员、一支部书记:积极主动协助所党总支一把手抓好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督促检查、考核、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入抓好反腐倡廉教育、廉政制度措施的完善、落实与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首问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的督查和机关作风的建设,提高办事服务效率,防止和纠正和纠正工作不勤不实、久拖不办、以权谋私问题发生;认真执行来人来客招待规定,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人事调配和干部业务培训教育;着力抓好机关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防止消极腐败问题发生。积极协调局有关部门,督促抓好政务公开和政务环境整治优化工作;坚持以身作则,在各个方面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三、抓好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一)责任考核。
1、考核对象:所领导干部和各室、科队负责人。
2、考核内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
行。实行单位领导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本单位考核、本部门和本人自评结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干部人事和廉政档案,作为对其业绩评定、奖励、选拔任用及职务升降的重要依据。具体操作:
(1)局党组通过平时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工作目标考核等渠道,经常了解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政从政和落实责任的情况。(2)结合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机关各所、室、股、站、大队要认真总结本部门廉政建设的情况。科以上领导干部每个都要专门写出廉洁从政和落实责任内容的自查报告。(3)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班子专项会议,局党级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廉洁从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整改措施。(4)结合年度公务员考核,结合工作述职,科以上领导干部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述职汇报。通过述职述廉,接受干部职工群众的监督批评。(5)将局党组抓责任制工作情况和局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述廉报告上报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上级的考核,并将科以上领导述廉报告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二)责任追究。
1、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与重要领导责任。
2、责任内容不落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或重大经济损失和事故)的,除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认真追究有关责任人(领导)的责任。
3、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4、各室、科负责人没有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和单位当年评先资格,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5、对局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四章《责任追究》的规定,并根据领导干部的职务级别由主管单位、任免机关或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
6、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个严禁”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除对当事人作出纪律处理外,还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文档为doc格式。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九
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企业改革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1、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企业领导人员为重点。要运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好作法好经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的教育,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使广大企业领导人员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要带头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廉政教育活动,主动接受教育,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2、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贯彻落实_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同时,要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关键环节,确定必读科目,采取上党课、学文件、辅导讲座、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法纪意识。
3、开展廉洁从业教育。要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的执业操守,纳入到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安排学习,不断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开展示范与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教育为主,注意发现培养总结本单位内部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鼓舞,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以反面典型为教材,采取观看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案例剖析和通报等形式,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敲响警钟、拒腐防变。
5、开展家庭廉政教育。通过下发促廉公开信、召开座谈会、听廉政教育课、观看教育片、制作节日廉政卡等形式,引导企业领导人员配偶自觉当好“廉内助”,吹正“枕边风”,共同促廉保廉。各权属企业要把家庭廉政教育向分公司延伸,不断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6、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向企业全体职工拓展,将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企业文化相结合,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情操,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企业发展氛围。
二、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为推进企业党风建设提供有效保证。
7、坚持“三项报告”制度。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要认真落实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和报告程序向党组织进行报告,凡不按要求报告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处理,应报而未报事项构成违纪的,作为违纪情节一并处理。
8、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党员内部公开。
9、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建立企业领导人员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新提拔的企业领导人员,由上级党组织纪委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委负责人谈话制度,每年视情况对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坚持诫免谈话、提醒谈话、整改谈话等制度,及时督促企业领导人员整改问题、廉洁自律。
10、坚持述职述廉和民主评廉制度。每年由集团公司党委对权属企业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存入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档案,作为奖励惩处、提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结果较差的企业领导人员,要进行个别谈话。
11、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企业经营的核心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防范风险内控机制,合理分权,适度授权,明确职责,防止权力滥用。
12、认真落实《规定》。各级企业党组织要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各级企业领导人员自觉遵守《规定》的各项内容,严格做到“六不准”。要突出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廉政准则情况、重大问题决策权、用人权、用钱权、购物权、“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和社交圈的情况等六个方面,加强对下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落实《规定》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企业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13、认真落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企业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其他企业领导人员也要认真实行“一岗双责”,按照责任分工负起职责范围内的直接领导责任。严格责任分解和责任考核,对因落实责任制不力导致分管范围内出问题的,要严肃进行责任追究,各级企业要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把反腐倡廉的责任落实到人,构建起反腐倡廉的责任网络。
1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各级企业纪检组织要把查办案件作为一项基本职能和开展党风建设的关键环节,认真受理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国企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中转移隐匿、低估贱卖等侵吞国有资产案件;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擅自决策、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对关联交易侵占国有资产或国有资本收益的案件等,要组织力量,严肃查处。各级企业要大力支持查办案件工作,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的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注重发挥办案的警示和治本功能,认真吸取案件发生的教训,举一反三,追究责任,堵塞漏洞,防范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5、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要积极探索加大源头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通过深化改革、创新制度,着力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全面推行厂务公开,对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资本运营、产权交易、投资担保、营销采购、项目招投标等敏感事项,大力推行“阳光工程”,防止暗箱操作,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逐步建立完善公平择优的企业用人机制,结合企业实际,全面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示制、试用期制和任职回避、经济责任审计、任期制、聘任(用)制等制度,实现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减少消极腐败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把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
16、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重要体现,是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保障。各级企业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规划,整体推进,确保落实。各级纪检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做到任务到位、职责到位、落实到位。各级纪检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在反腐败的斗争中,经受住各种考验。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团结进取,发扬奉献精神,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
“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的通知》(沪人社就发。
[2015]18。
(
劳务输出公司、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和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
)
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在享受市级跨区就业补贴的同时,可享受该项配套补贴。
210。
元。
与市级补贴同步。
本区户籍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实现非农就业,并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人在享受市级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专项就业补贴的同时,可享受该项配套补贴。
300。
元。
与市级补贴同步。
按照《关于加强本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嘉劳保。
[2008]63。
号)规定的拨付渠道执行。
1.
本意见自。
2015。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
《关于调整本区低收入农户家庭成员实现就业后专项就业补贴标准的通知》(嘉人社。
[2012]107。
号)同时废止。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一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
人社部发〔〕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一、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不含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式人员。
二、乡镇工作补贴的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补贴标准可根据乡镇情况和在乡镇工作时间等因数适当区别,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工作岗位或离退休的人员,从调离或离退休的下个月起停发乡镇工作补贴。
四、乡镇工作补站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五、各地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按本通知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对工资收入水平相对较高的乡镇是否实行乡镇补贴,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
六、乡镇工作补贴,从1月1日起执行。
七、本通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201月19日。
相关链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2016。
〕
53。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乡镇现有产业为基础,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为原则,以稳增长、惠民生为目标,以坚持产业定位、壮大乡镇经济、突出特色发展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市、乡镇两级工作机制为保障,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地域风情浓厚的特色乡镇,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步伐。
“十三五”期间,力争规划建设。
2
—
3
个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凤城市政府是特色乡镇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特色乡镇建设第一责任人,投资企业是项目实施主体。乡镇政府负领导责任,市政府负总责。市政府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乡镇各项工作按照省政府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
特色乡镇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要凸显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加强政府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配置、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引导和保障能力。
3
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20。
5
年。
结合凤城地区经济状况,依托现有产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的乡镇,培育创建温泉小镇、旅游小镇、枫叶小镇等乡村旅游型、健康养生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生态宜居型等特色乡镇。推进特色乡镇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文广局、市民宗局等部门)为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结合《凤城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正在编制的《凤城市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实施方案》,科学编制特色乡镇建设规划和创建特色乡镇工作实施方案,以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和打造特色旅游乡镇为重点,深入挖掘各乡镇温泉资源、自然山水资源、满族民俗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项目包装、对外招商和宣传推广,加大对乡村旅游重点乡镇(含村)的基础设施、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依托各乡镇的特色资源,发展各具特色、互为补充的乡村旅游产品,实现有资源的乡镇都有乡村旅游项目。加强旅游小镇标准化建设,打造东汤镇、刘家河镇、赛马镇、鸡冠山镇、石城镇、沙里寨镇等一批特色旅游乡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星级农家乐等。(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民宗局、市农经局等部门)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收集整理历史资料,确定发展方向,开展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修缮,盘活现有古迹历史,实施古遗址保护和展示,引导和培训村民提高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组织撰写历史资料,延续历史文脉,加大宣传力度。(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市文广局)结合《凤城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做好调查论证,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良好、少数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文化保护价值较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较大的少数民族特色乡镇,依托自身特点和实际,进行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结合我市居住的满族、朝鲜族、回族等少数民族的特点,按照保护改造民族特色民居、发展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团结创建
“五位一体”的模式,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牵头单位:市民宗局、市发改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等部门)。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相关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种植产业,开展环保农业建设,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扬传统农副产品制作工艺,创新传统农副产品生产,培育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宣传、推销无公害、绿色特色农副产品。抓好认养农业试点,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如发展蓝莓、树莓、草莓为代表的浆果产业,建设冷棚西瓜、洋菇娘和寒富苹果生产基地,稳定香菇、滑菇等传统品种栽培,扶持建设典型标准化柞园,着力抓好建设烤烟基地等,增加乡村聚集能力,吸引游客消费,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市农经局,市旅发委、市商业局等部门)抓好以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秸秆治理为主的乡村旅游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按计划实施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
“道路、饮水、厕所”等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改造,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抓好村庄亮化、乡村绿化、乡村美化、生态优化、服务优化、管理优化、特色打造工作,推广庭院田园认养、田园采摘、农户客栈等,打造“宜游”、“宜居”、“宜业”的旅游乡村。(牵头单位:各乡镇政府,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局、市林业局、市农经局、市旅发委、市动监局等部门)。
市政府组织各乡镇政府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符合政策前提下,可以通过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乡镇建设融资渠道;利用金融政策,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金融支持;鼓励民营资本参与项目建设;结合国家政策,研究多渠道筹措财政资金,强化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聚各类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实现乡镇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小载体大创新。推动乡镇资源整合、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乡镇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市发改局、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经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等部门)按照省特色乡镇功能类型,组织规划专家根据特色乡镇产业聚集能力、人口规模、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发展水平,制定
“基本条件。
+
特色”的特色乡镇建设标准,即“。
10+n。
”特色乡镇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特色乡镇建设采用
“宽进严定”的创建方式,分为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三个环节。
自愿申报。有申请意向的乡镇政府向市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特色乡镇书面材料,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乡镇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并附概念性规划。
2
—
3
个,根据申报创建特色乡镇的具体产业定位,坚持统分结合、分批审核,先由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综合评审,经市政府审定后,上报丹东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度考核。对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乡镇,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乡镇政府和牵头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并在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公布。(牵头部门: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特色乡镇,抓好特色乡镇建设日常工作,确保特色乡镇建设取得实效。(配合单位:各乡镇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有利于乡镇经济升级转型,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产城融合,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科学编制我市特色乡镇建设规划。依托规划设计专业机构,开展专题研究。以特色乡镇理念改造提升特色产业。(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农经局、市文广局、市旅发委等部门)特色乡镇建设资金可以通过转让经营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挥企业建设主体地位。充分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信贷政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特色乡镇建设。(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部门)。
将特色乡镇建设用地纳入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低丘缓坡、荒地、废地资源和存量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等部门)市财政通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乡镇政府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整合优化政策资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基金,为特色乡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农经局等部门)要按季度将纳入省创建名单的特色乡镇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报丹东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快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经局等各有关部门)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三
年新建的树莓、蓝靛果、蓝莓。
50。
亩至。
500。
亩的零散基地和。
年新建的。
500。
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园区予以补贴。补贴方案具体如下:
1.
浆果种类只限树莓、蓝靛果、蓝莓三种。
2.
老基地新补植、老苗移植、苗圃不在补贴范围内。
3.2016。
年以前的种植基地新增到。
500。
亩的,不享受。
500。
亩以上园区的补贴。
4.
必须以树莓、蓝靛果、蓝莓为主要作物,种植浆果的垄上,不得再种植其它作物,间种的其它作物不得影响浆果生长,零散基地和示范园区不得间作玉米等高棵作物。
5.
申请补贴的浆果基地和示范园区第二年不得种植其它作物,并且要复检合格,否则第二年的补贴不予发放。
6.
凡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补贴。
7.2016。
年秋季新植地块,当年无法确定成活率的,视为。
2017。
年新植,不纳入验收补贴范围内。
8.
单块零散基地的种植面积不少于。
50。
亩,单块示范园区的种植面积不少于。
500。
亩,凡是不相邻的种植面积,虽是同主体种植,也不得相加作为一个基地(园区)面积。
其种植面积不包括道路、房屋等非种植面积。
重点扶持绥满高速公路和铁通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结合林业。
“百里长廊生态建设规划”的。
500。
亩以上示范园区。在尚志市区域范围的其它地区也可参照享受此优惠政策。
1.50。
亩至。
500。
亩零散基地:第一年验收合格,补贴种植者。
750。
元
/
亩;第二年复检合格的基地,补贴种植者。
150。
元
/
亩,对基地所地的乡镇、村工作经费补助。
100。
元
/
亩。
500。
亩以上的标准示范园区:第一年验收合格,补贴种植者。
1000。
元
/
亩。第二年复检合格的,补贴种植者。
900。
元
/
亩,对园区所地的乡镇、村工作经费补助。
100。
元
/
亩。
2.
第一年新植,验收合格,第二年复检时不合格的地块,第二年的补贴和工作经费补助取消,以后不再享受此补贴政策。
凡是第一年新植,成活率低于。
85%。
或其它原因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不享受补贴,无工作经费补助。第二年如果进行补植,则视为第二年新植,不在本补贴办法调整规范范围内。
1.
推荐栽植组培苗、容器苗等。
2.
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栽培已淘汰品种及未经审定备案的品种。
树莓推荐菲尔杜德、新星、秋萍、波尔卡、圣女、秋福、哈瑞太兹等品种。
蓝靛果推荐蓓蕾及中科系列蓝靛果品种并配合授粉品种。
蓝莓推荐北高丛类型中的斯巴坦、喜来、都克、伯克利、蓝丰等及北半高丛类型中的北陆、北春、圣云、北空等。
3.
最低亩保苗数:
50。
亩至。
500。
亩的零散基地,无论采取何种株行距,第一年验收时必须达到最低亩保苗数为:夏果型树莓。
600。
株,秋果型树莓。
675。
株,蓝靛果。
189。
株,蓝莓。
236。
株。第二年复检时必须达到最低亩保苗数为:夏果型树莓。
680。
株,秋果型树莓。
776。
株,蓝靛果。
201。
株,蓝莓。
250。
株。
推荐:夏果型树莓株行距为。
0.35。
米×。
2.52。
米,单株单穴,亩用苗量约。
756。
株。秋果型树莓,
0.35。
米×。
2.21。
米,单株单穴。亩用苗量约。
862。
株。蓝靛果株行距为。
1.5。
米×。
2.0。
米,单株单穴,亩用苗量约。
223。
株。蓝莓株行距为。
1.2。
米×。
2.0。
米,单株单穴,亩用苗量约。
278。
株。
1.
成立由财政局、林业局、农开办组成的联合检查验收组,联合检查验收组根据各乡镇林业站和各有关乡镇申请,逐地块现场检查验收。
2.
种植者于。
7
月
20。
gps。
点)、种植品种等。
3.
由乡镇政府依据本乡镇林业站建立的新增浆果基地台帐信息,汇总本地浆果种植面积后,统一向尚志市浆果产业办公室申报验收。
4.
由尚志市林业局协调乡镇政府及林业站技术人员(携带。
gps,。
并负责面积测量、定位),共同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验收时间为每年。
9
月
1
日至。
10。
月
30。
日。
5.
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对浆果基地验收情况在浆果基地所在村屯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6.
公示后无异议的,由联合检查组汇总后,形成全市浆果基地。
年补贴情况,报市政府批复后,兑现补贴款。
7.
财政局、审计局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严禁套取、挪用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四
为妥善解决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老有所养问题,根据省市有关精神,县政府决定对我县农民身份曾受聘在原乡镇(公社)农机站(农机管理站、拖拉机站)、农业技术推广站、基层兽医站工作过的原乡镇(公社)拖拉机驾驶员和农机管理维修人员(以下简称农机员)、农民技术员(以下简称农技员)、基层畜牧兽医人员(以下简称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基层兽医工龄截至认定年限为。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曾受聘在原乡镇(公社)从事农机、农业技术、畜牧兽医服务并在岗连续服务满。
3
年以上(含。
3
年)、离开工作岗位后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满足上述条件,截至。
2016。
年底满。
60。
周岁的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按统一要求规定享受生活补贴;截至。
2016。
年底不满。
60。
周岁的,从达到。
60。
周岁次月享受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20。
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最高不超过每月。
400。
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生活补贴标准。
坚持以公开公正、客观事实、积极稳妥和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原则。县政府成立由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刘俊波同志为组长,县政府党组成员杨玉兴、县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蔺宝斌同志为副组长,县农牧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磁县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的身份、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的审核认定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要求完成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发放生活补贴工作。
1.
物证:
组织上保存的档案或个人持有的有效资料等,如: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的人事档案、业务档案、录用文件、会议记录、花名册、登记表、资格证书、聘用证书、培训证书、荣誉证书、执法证、工资条、考核考勤记录、工作照片、辞退文件等可以证明身份和工龄的原始资料。
2.
调查:
-->。
3.
人证:
-->。
1.
申请。个人向乡镇认定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填写个人申请书)并提供相关原始材料。
2.
3.
4.
公示。审核结果在乡(镇)、村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核通过的人员情况及依据。
5.
6.
县根据核定备案的名单发放生活补贴。
因政策性迁移和结婚等原因户口迁移到外县(市、区)的符合条件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申报,由原工作地负责调查取证、认定和公示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原则上各乡镇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特殊情况的,随时发现随时认定。
12。
月底前对本地需新增或核销的补助对象进行统计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上报县农牧局、财政局、人社局备案。
符合条件人员的生活补贴由县农牧局负责发放。
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养老待遇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各乡(镇)要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乡(镇)是解决此类人员老有所养问题的责任主体,要明确领导、明确专人、明确机构负责本乡镇的实施工作,并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于
2017。
年
2
月
15。
日前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3
月
15。
日前完成三员身份核定工作并将实施方案和三员身份核定汇总表报县农牧和财政部门审核备案。由县农牧局报省、市农牧和财政部门备案。
坚持正确的舆论向导,通过不同形式的引导,使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正确理解政策,积极支持。同时,要注意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化解矛盾,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好。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广,在对人员身份和工龄的认定时,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要充分发挥原乡镇(公社)农机员、农技员、基层兽医人员对申请人员身份和工龄认定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对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人员,可以在一定时限内延期申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要取消其享受待遇的资格,并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五
年
5
月
18。
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镇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面推动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热潮,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突破了传统的。
2014。
年,全镇拥有淘宝、阿里巴巴、京东和苏宁等平台网店。
2400。
余家,年交易额逾。
3
亿元,初步形成了以宋都水、后溹泸。
2
个中国淘宝村为中心的电子商务产业带,培育了羊剪绒汽车靠背、车衣、汽车脚垫等龙头网销产品,出现了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影响力较强、规模较大的汽车用品电商企业。电子商务产业正在成为破解我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难题和推动我镇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
羊剪绒、毛毡、裘皮是垂杨镇发展多年的传统产业,形成了宋都水、张家埝羊剪绒、陆都水裘皮、赵家营、田家集毛毡、后溹泸服装等一批专业村,专业化的市场提供了丰富的产品资源,最大程度地满足了不同消费群体的差异化需求,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近在咫尺的优势基础。与此同时,由于网络销售是直接面对消费者,什么样的产品好卖,消费者对产品有那些反映,都能第一时间反馈回来;一些科技前沿的产品、先进的技术,以及服饰的流行趋势,也能在第一时间尽收眼底,使企业能够更及时、详尽地了解客户的偏好和需求,促进企业有针对性地改造提升传统工艺,紧贴市场快捷地提供适合市场的新产品,使企业间的竞争从规模经济的竞争转向创新速度的竞争。当前我国经济形势下行压力增大,各种困难交织,企业存在转型升级与融资、销售等多重困难。传统行业,人财物力投入大,经营销售成本高;而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可以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增加企业盈利空间,有利于企业缓解压力,尽快实现复苏、转型和发展。对于广大民众而言,电子商务投资小、占地少,大大节约人力、物力等成本,而且操作方便,创业门槛低,一台电脑、一根网线,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市场开拓、产品交易、收单发货,这种崭新、高效创业平台以燎原之势引发青年一代创业创富热潮。看到趋势是抓机遇的前提,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电子商务方兴未艾,大有可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不仅仅是局限于销售领域,还要优化、拓展、创新到研发、制造、服务等各领域,以电子商务的兴起带来人流、物流、资金流等生产要素的极大活跃,促进加工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业、餐饮等服务业的繁荣发展。目前,在垂杨经营的申通、中通、顺丰等各类快递公司就达十几家。在电子商务的拉动下,垂杨镇基于电子商务与物流业联盟的产业园即将谋划建设,一个更加强大、有效的产业运转链正在形成。以培育垂杨经济发展新动力、新优势为目标,把电子商务作为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镇域经济重要支柱来抓,以建立垂杨电子商务协会组织、大力加强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养为切入点,以全面推动垂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为落脚点,谋划电商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商品集散市场等聚集区建设
依托我镇羊剪绒靠背、车衣、脚垫等汽车内饰产品的品牌竞争力和网络销售优势,努力构建门类齐全、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产业体系,积极打造具有垂杨特色、在周边地区乃至全省、全国知名的汽车用品电子商务基地。
到
2020。
10。
亿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
85%。
做大
b2b。
b2c。
等方式网络销售,推动传统商贸企业借助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或自建电商平台开展。
o2o。
模式的营销活动;支持羊剪绒、羊绒、裘皮和毛毡等传统工业企业通过专业化网络平台向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近期要加快建立垂杨镇电子商务协会,吸引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电商企业加入,提高垂杨电子商务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培育一批网络销售领域的领军人物。
按照发展布局需要,整合现有分散的物流企业,集中建设功能完备的仓储、运输等设施,吸引顺丰、汇通、申通、宅急送等大型物流快递企业入驻。探索建立以汽车用品行业为基础、以小商品大宗交易为核心、以金融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力争在
2020。
年前,将垂杨建设成功能完备、交易便捷、市场认可度高、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小商品大宗交易中心。
鼓励发展线上线下互动融合的
o2o。
模式,发展餐饮、娱乐、购物等本地消费服务类电子商务,引导和促进同城网络购物平台发展;大力发展微商微店等移动电子商务,扩大电商交易范围;探索发展网货体验店、配送站和服务中心等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业态。
一是健全电子商务人才成长促进机制,建立后备人才队伍,努力构建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地。依托垂杨电子商务协会,谋划成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培训中心,根据各类人才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重点培养一批高级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和美工创意设计、产品摄影等专业人才。同时,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讲师,定期、分层次、分类别对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各行业从业人员等,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知识普及工作,争取利用未来
5
年时间,全镇普及电子商务知识。
1
2020。
年实现培养电子商务高端人才。
100。
人的目标。
大力推进光纤到楼、入户、进村,实现政府机关和公共事业单位光纤网络全覆盖;全面推动农村地区宽带互联网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2017。
年前,
4g。
网络覆盖全镇。
大力培育一批本土电子商务企业,鼓励其做大做强;依托本镇电子商务发展优势,支持发展电商软件开发、网店设计、仓储管理、网络推广、产品摄影、客服培训、售后服务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服务业;围绕电商服务相关业务,有效整合电商服务产业资源,做好与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的业务对接,推进我镇电商服务体系建设。调查了解电子商务业户的需求,协调金融企业搞好对接,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实现双方互利共赢。镇党委、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抓好全镇电子商务工作统筹和协调工作。进一步理顺电子商务工作机制,充实电子商务工作人员,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建立镇电子商务专项发展基金,以每年
20。
万元为限。支持重大电子商务项目引进、高端人才、专业人才的引进,建立人才培训机构和对重点电商企业给予相关扶持奖励。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推广宋都水、后溹泸
2
个全国淘宝村典型样板,通过标语、横幅、发放小册子等宣传形式,加强普及应用,尽快在全镇各村中推广。定期举办电子商务专业展会和论坛活动,加快培育一批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知名企业家,每年表彰一批电商风云人物,提升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和电商品牌知名度,形成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
精选乡镇补贴的实施意见(汇总16篇)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x办发〔20xx〕xx号)精神,切实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乡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适应德宏州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方向,以增强乡镇干部宗旨意识为关键,以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为重点,以优化服务资源配置为手段,以创新服务供给方式为途径,有效提升乡镇政府服务水平,为推动德宏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以法治思维推动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回应民生诉求,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有效服务;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一)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乡镇政府主要提供以下基本公共服务: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改善乡村教学环境,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做好控辍保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推动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创业扶持等劳动就业服务;做好公共卫生、基本医疗、计划生育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服务;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和优抚安置政策,为保障对象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维护农民工、“三留守”人员、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难群体权益等基本社会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加强对古村落、古树名木、历史文化村镇、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推动全民阅读、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等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乡镇政府还要提供符合当地实际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基本经济权益保护、防灾减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化解、扶贫济困、未成年人保护、消防安全、农村危房改造、国防动员等其他公共服务。县市政府要制定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特别是要把扶贫开发、扶贫济困等任务列入清单,明确服务对象和要求。
(二)强化乡镇政府脱贫攻坚职能。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做好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聚焦深度贫困乡、村,紧盯脱贫目标,逐村逐户确定脱贫时序,制定脱贫计划,确保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支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自主确定脱贫项目,抓好项目申报和实施,全面参与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强化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支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积极推动贫困村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不断提升村级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规模化,巩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成效。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农民增收渠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三)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大力发展一批经济实力强、辐射范围广、带动效应好的经济发达镇、中心镇、重点镇。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确需乡镇配合或委托乡镇承办的有关事项,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赋予乡镇必要的管理权限,并提供相应保障。依法制定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的具体办法,明确下放事项、下放程序和法律依据,确定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确保下放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四)推进乡镇行政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有效形式,开展综合执法。对基层发生问题频率高、需要较强专业技术支撑的市场监管等领域,可按区域设置执法派出机构,推进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乡镇政府与县级执法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乡镇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各类执法队伍的统筹。探索建立乡镇综合执法机制,派驻乡镇的各类执法队伍统一由乡镇党委、政府指挥调度,机构和人员纳入乡镇日常管理考核,执法队伍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意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乡镇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
(五)理顺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乡镇事业单位实行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强化乡镇政府对隶属上级业务部门、面向乡镇服务事业单位的统筹协调。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限额管理,在限额内统筹综合设置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等理由,要求增加乡镇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县级机关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占用乡镇编制。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责任和人员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按照区域覆盖、制度统筹、标准统一的要求,打破城乡界限,加快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进程。以服务半径、服务人口、资源承载为基本依据,结合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统筹县域乡村建设空间、生态空间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加强中心镇、重点镇和特色小镇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加大公共资源向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边境地区倾斜力度,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推动城市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各级政府要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研究制定德宏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体系的引导约束机制。
(二)健全乡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机制。支持乡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社会事业发展,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和小城镇。对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建设项目,属于县级以上政府事权的,应足额安排资金,不得要求乡镇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对承担超出乡镇行政区域范围提供服务的重大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县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并提倡和鼓励乡镇间的共建共享。健全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财力下沉力度,提高乡镇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
(三)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结合乡镇经济发展水平、税源基础、财政收支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县市政府要强化统筹所辖乡镇协调发展责任,全额保障乡镇工资、运转和基本民生支出,帮助弥补乡镇财力缺口。健全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贫困乡镇的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激励机制,对经济较发达乡镇、特色小镇、吸纳人口较多或税收贡献较大的乡镇实行财政奖励政策。各县市可明确一定时期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以及新增财政收入返还、土地出让金等方面给予乡镇支持,对税收收入可采取核定基数、增收分成等方式,调动乡镇增收积极性。对于发展较落后的乡镇,特别是贫困乡镇,要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可根据重点工作实绩,实施以奖代补,赋予乡镇适宜的自主财力。增强乡镇预算编制的独立性,硬化乡镇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经费支出,强化对乡镇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严禁乡镇举债,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保证财政收支平衡。加强和规范乡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
四、进一步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一)建立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机制。完善群团组织承接乡镇政府职能的有关办法。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农场)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权责边界,推动基层行政事务、群众自治事务和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事务分离。全面清理和废止乡镇政府与村居(农场)委员会签订的行政责任书,改为签订服务协议,并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给予保障。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和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合理增长机制。健全城乡社区治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乡镇公共服务提供中的作用。推动乡镇政府加强政策辅导、注册和办公场所协助、项目运作、人才培训等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扶持社会力量兴办为民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依法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社会捐赠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或捐助等方式参与乡镇公益事业发展。加强乡镇政府对各类服务提供主体的统筹协调和有效监管。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县市政府根据乡镇不同需求,制定乡镇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年度及长期购买服务计划,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完善购买服务招投标、预算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鼓励和引导具备法人资格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社会组织、公益性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与个体工商户等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提高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依托统一的基层党建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政策落地。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项目审批时间再砍一半、政务服务一网办通、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等“六个一”行动,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为支撑,采取“乡镇前台综合受理,县乡(镇)后台分类办理,乡镇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流程。推动县乡(镇)之间、县级职能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并为贫困乡镇建立信息化综合服务点。扩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的数量和种类,简化办理程序。加强政务服务网络无障碍建设,推动乡镇公共服务向智慧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推进乡镇为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打造方便基层群众、服务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
(四)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监督评价方面作用。着力完善科学有效的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立乡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和乡镇政府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坚持乡镇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常态化、全覆盖。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推行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重大事项听证制度、重要会议旁听制度,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情况和建议的“直通车”制度。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制度,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互联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及时发布乡镇政府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及时收集掌握公共服务需求信息,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五、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
(一)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乡镇党委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对乡镇政府的领导,支持乡镇政府依法行使职权,扎实开展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委自身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大抓村力度,严肃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切实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符合乡镇工作特点的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要加强贫困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确保贫困乡镇党政正职稳定,注重选拔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人才向乡镇流动的政策支持体系,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机关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招录乡镇公务员和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有序推进乡镇之间、乡镇与县级机关之间干部交流。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继续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将乡镇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州、县市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建立乡镇干部轮训制度,加大乡镇干部培训力度,加强乡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培养。加强乡镇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乡镇干部管理措施,引导乡镇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完善乡镇干部职务行为规范,推行乡镇干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业绩评议制、失职追究制。建立健全容错机制,落实激励保障,充分激发乡镇干部干事创业活力。严格执行新录用(新招聘)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年最低服务年限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编制县乡层级管理制度。积极整合项目和资金,支持乡镇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改善乡镇干部职工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工作、考勤、病事假等制度。
(三)改进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评价奖惩机制。以乡镇政府职责为依据,结合不同乡镇实际,建立科学化、差别化的乡镇政府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创新绩效管理的方式方法,坚持绩效指标设定和目标管理相结合,推行一次性综合考核,清理取消职能部门对乡镇政府的单项考核。探索乡镇政府实绩“公开、公示、公议”等做法,建立健全县级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之间履职双向考核评议制度,完善社会满意度评价及第三方考评办法,加大群众满意度在考核评价中的权重,注重考评结果的实际运用。对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统筹规范针对乡镇的评比表彰、示范创建等活动,未经报请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得对乡镇设置“一票否决”事项。
(四)强化乡镇政府监督管理。县市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改革需要,按照《德宏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全州机构改革完成后及时对已公布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调整,报县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不断推进乡镇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建立健全乡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乡镇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和向社会公示制度。健全乡镇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县市政府对乡镇政府经常性指导和监督,发挥乡镇人大依法监督职能和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舆论监督作用,强化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事项和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县市要认真贯彻落实推进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州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方案,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指导、政策支持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委、政府要建立督查机制,并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