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是指通过劳动和技术手段,将原材料或资源转化为可供消费的商品或服务的过程。以下是一些大型企业的生产实践和经验分享,希望能对中小企业的生产管理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指导。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一
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希望能为你提供帮助: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4.1.5厂区治安安全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5.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至2011年元月1日起执行。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二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事故安全,确保生产安全。
具体内容: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1、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2、编制或修订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时,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件要求;
4、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2、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维修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确保其实施
3、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6、组织实施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制定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
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8、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1、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4、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装置带负荷运行;
5、在安排生产的产量和品种时,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4、严格执行劳保用品及防护器材的管理,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教育员工妥善保管;
5、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保护现场,查明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的意见,报工厂安全部门执行。
2、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5、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保证培训合格方上岗作业;
6、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
2、精心操作,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要交接安全生产情况;
4、加强设备维护,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确保生产安全;
5、作业前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报告;
6、按规定着装上岗作业,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三
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每年的四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危险源、重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四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出现任何事故。
2、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班前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五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气压力称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或重事故造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六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事故,重事故和一般事故。
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气压力称为事故。
重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或重事故造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七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2、编制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职责。
3.1变更申请人负责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
3.2各部门负责归口部门的变更审核。
3.3总经理负责变更的审批。
3.4变更的审核部门负责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
4、工作程序。
4.1变更分类。
4.1.1工艺技术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原料介质变更;
2)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3)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操作规程的变更;
5)工艺参数的变更;
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1.2设备设施变更包括以内容: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设施的变更;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5)临时的电气设备变更等;
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7)计算机及其软件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化;
2)人员的变更;
3)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4)管理职责的变更;
5)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等。
4.2变更申请人填写《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及其技术依据,并对变更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变更申请部门领导签字认可。
4.3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管理部,管理部负责人对变更的情况进行审核。
4.4申请变更部门将《安全生产变更申请表》报至总经理,进行变更审批。
4.5变更审批后,变更申请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的实施。
4.6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4.7变更审核部门对变更的实施结果进行验收。
5、相关制度《风险评价程序》。
6、相关记录。
6.1变更申请表。
6.2变更验收表。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八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经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重于泰山,为了加强我校安全管理工作,使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全校师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水家小学安全管理制度。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九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公司安全生产员会诗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量蒸气、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痞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对违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
1、管理责任制度。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管理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负全面责任,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隐患排查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政府要求和自身安全生产的实际,适时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3、隐患报告制度。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引发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报安全办。报告内容:隐患单位及所在地、隐患类别、隐患内容、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拟采取的治理措施、隐患治理责任人、预计投入治理经费、拟完成隐患治理时限等。
4、治理实施制度。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整改。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隐患治理整改。
5、验收注销制度。隐患治理整改结束后,及时向下达隐患治理整改通知书的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一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二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三
从业人员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主要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包括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权利,被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2、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有对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控告,生产单位不得因此作出对从业人员不利的处分。
4、有对违章指挥的拒绝权。从业人员对管理者作出的可能危及安全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处分。
5、有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权利。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不得因此受到对自己不利的处分。
6、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付的权利等。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四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
3、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有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4、 组织审定工厂制定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
6、 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学习安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业务知识。
1、 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4、 做好新进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部门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3、 监督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4、 编制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操作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5、 负责厂内的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管理、检查或定期检查;
2、 负责对采购、保管人员经常性安全教育,切实搞好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督促落实。
1、 在工厂主管领导下,负责全厂的保卫工作;
2、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规章制度;
4、 负责厂内宿舍、饭堂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5、 负责厂区的防盗工作,确保24小时有人巡查值班。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五
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和办公正常有序进行,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防止不安全问题的发生,特制定本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公司组建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事故应急办公室。
2.公司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发展”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负责制,切实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事故的`发生,对危险化学脾罐和仓库等要害部位,完善危险化学脾存场所的通风、降温、防洪、防潮等措施。
2.对易积水的生产区及危险化学脾存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并准备好排水设备。
3.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职工食堂生活卫生工作。落实防暑降温措施,合理组织生产作业,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职工食堂各项卫生方面的管理工作。
1.保护电力设施,做好重点线路、配电室等设备设施的巡视和检修,制定事故抢修方案。
2.针对潮湿天气各种用电设备绝缘程度降低,容易发生触电事故的情况,加强作业的安全管理。加强对电气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对电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做到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2.公司定期对保安队员和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生产安全、治安防范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应急突发事件的思想意识。
3.保安队员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经常进行防火演练,对防火器材进行检查,提高防火知识和操作水平。
4.保安队对公司的消防器材、消防水井位置要做到心中有数,各个库房和要害部位配备灭火器和沙袋。定期对这些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良好使用状态。
5.如遇突发事件,在公司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下,各部门、车间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配合相关工作。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六
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公司安全员及其它操作人员发现隐患,要认真对待,及时整改。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
2、一般隐患必须在当日整改,重大隐患视情况在最短时间内整改到位。
3、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必须全额保证。所需原料设备采购部门必须全力配合采购。
4、整改后必须经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管理员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1、厂长、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确保有资格上岗。
2、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职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保证职工有资格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5、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
2、生产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人行道、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3、在生产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紧急通道和出入口应设指示牌。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5、不得将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与职工宿舍混为一体,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6、公司内所有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公积金管理,规范安全监督行为,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本级及桂平、平南管理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紧紧抓好安全工作重点,强化安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中心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形成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杜绝重、特大恶性事故,减少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频率,提高全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五条中心依法组织员工参加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合法权益和权利。
第六条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中心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监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担任。安监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稽核科,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管理,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对本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负责。桂平、平南管理部受中心安监小组管理。若中心本级需要管理部提供援助,管理部除能提出可证明不能协助的正当理由外,不得以其他理由拒绝对本级提供帮助。若管理部发生安全事故,管理部负责人须在事发后按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同时立即向中心安监小组报告事发态势并随时听候中心负责人的安排,不得擅自采取非正常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管理部承担。
第八条中心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全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科室、管理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管理部内的所有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各科室、管理部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包括全体员工和全部生产活动的责任体系,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条中心各科室和管理部的安全责任:
(一)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全中心安全生产的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综合科:负责中心保安、食堂、办公室、发电机房、房建设施、车辆和驾驶员以及员工劳动安全(劳动合同、工资、假期、劳保福利、工伤管理、体检)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网络信息科:负责网络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备份等安全生产管理。
(四)资金归集科:负责单位缴存登记、开设帐户、缴存、支取、转移、封存等业务及相关数据档案资料归档备份的安全管理。
(五)财务科:负责财务安全的管理。
(六)计划信贷科:负责贷前调查、贷款抵押、发放贷款、贷后管理等的管理工作。
(七)法规稽核科:负责中心内控管理和中心对外执法、协调追收逾期贷款。
(八)桂平、平南管理部根据本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各科室、管理部进行生产活动时,应认真执行“五同时”(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时,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中心本级、桂平、平南管理部,应当根据各自的特点,对工作中容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领域和环节进行监控,按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
第十三条中心安全工作的内容:
(三)努力做好防尘、防湿、防潮、防盗、防暑降温、防辐射等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测;
(五)严格做好各类财务凭证的管理和现金的保管工作;
(十二)各科室、管理部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女员工劳动保护规定》,禁止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等有害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中心应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保证必要的培训资金,把培训资金列入年度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中心每年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等。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安全监督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及岗位操作技能;
(四)安全设备、设施、工具等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
(五)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
(六)安全事故案例及启示;
(七)其他按规定应当具备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安监小组成员每年安全生产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员工每年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五章安全投入和物质保障。
第十八条确保本中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中心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是保证安全资金投入的责任人,要确保中心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做到安全生产资金专项使用。
第十九条安全资金专项用于下列安全事项:
(一)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三)整改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整改。
第二十条中心安监小组不定期组织对全中心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
第二十一条安全检查必须及时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表》必须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管理部的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二条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科室、管理部立即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上报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安监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整理,并在全中心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工作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布置工作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四)有无进行安全教育;
(五)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六)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
(七)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八)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九)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机动车辆、厨房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第七章事故报告、分析、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毁损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中心安全事故。
第二十五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中心负责人和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措施。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应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进行,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七条中心安监小组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统计和结案材料的归档。
第八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八条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与中心主任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建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各科室、管理部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将本科室、管理部当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向中心报告。若年内发生1起以上行业重大事故,或者30日内连续发生5起以上较大事故的,本科室、管理部需向中心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条实行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安监小组办公室定期和不定期对各科室、管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年末对安全生产目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年度考核获得优良的科室、管理部和个人,由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在中心内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人员作出书面检查。
第三十一条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经考核确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工作失职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中心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奖罚款、停职检查、待岗、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等的处理;凡工作失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承担“一岗双责”,除履行职能范围的工作职责外,必须同时履行本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三条各科室、管理部其他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由本科室、管理部自行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执行期间,有关科室、管理部的职能发生变动的,由新的职能部门履行原科室、管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由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八
为减少生产事故,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厂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整齐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穿拖鞋进入厂区。
(3)进入厂区,外来人员会客(来访)需进行证件登记。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2车辆管理
(1)非生产
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对厂区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厂长负责召集,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4、安全培训制度
一、公司安全教育
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制度
(1)厂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2)厂生产主管部门对车间、班组及重点岗位的安全生产评价要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以鼓励职工积极参加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努力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1)所有人员厂内生产区域禁止吸烟,不乱携带和使用火种。
(2)对于厂区内爆品,仓库应在醒目位置标明“严禁烟火”警示标识;如有必要可派专人看守。
(3)厂区内明火作业需向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申请,申明动火原因、地点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及审核,确认有必要动火且安全防护措施合格的,允许同意后,方可动火。
(4)厂区内禁止焚烧树叶、垃圾,冬季禁止使用电火炉或者其它限制级设备取暖。
(5)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地点要经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原则上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防止于特制箱内,有明显标识。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管理。
(6)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保卫义务消防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加强防火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
(1)全体员工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指导方针。
(2)各职能部门要把预防事故发生、控制事态发展和减少事故损失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
意外时“应急小组”必须优先开展抢救生命,最大限度避免意外扩大并于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
(4)为体现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急小组”负责日常安全生产排查、监督,负责联络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厂区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
精选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案例19篇)篇十九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