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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一
安定区人民政府:
我是内官营镇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因我对安定区内官营镇人民政府做出的安内政初查字(20xx)21号《关于万崖村村民曹兰花反映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不服,现向安定区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情况如下:
2.3亩和自己的0.6亩总3亩一无收成,叫一家7口之人如何生存。
农历20xx年5月17日由程显明夫妻和儿子程志军将我丈夫程显林殴打致伤,因是亲兄弟再没有上诉,也没有追究其责任。
打于我。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从5月3日到现如今半年已过,派出所的处理结果根本与事实不符,并干涉我在自家地里种菜。
20xx年农历7月4日,程显明以该土地写在老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为由,将我在朱家地栽的菜全部铲除,并将菜苗全部损坏。当时报案后,民警到现场后不但没有阻止程显明的破坏行为,反而告诉我说不要在此块地中栽菜,后我多方咨询,派出所没有权利来阻止村民在自家地里播种,望上级领导复查。
申请人:曹兰花
电话:130793*****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二
尊敬的××县教育局领导:。
我叫××,女,汉族,××文化。于20xx年毕业于××学院初等教××专业。于20xx年报名参加××省××市教师招聘考试,以较好的成绩被录用。于12年9月来到××××工作。到此已完成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虽然刚毕业就来到交通不便的大山里工作,但在这一年的工作时间里,我一直保持着健康乐观的心理,与学生在一起,觉得充实、快乐,不怕吃苦。严格用教师法要求自己,处处为人师表,为人正直无私,行为规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差生。符合教师的思想素质要求。在教学工作方面认真。认真备课、上课和认真批改作业。因材施教,辅导差生耐心,坚持不懈。认真探讨教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多方面的爱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教给学生的学习方法。所教班的学生越来越爱学、好学,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学习兴趣日益浓厚,成绩不断上升。了解最新的教育教学动态,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改进了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学习,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班主任,尤其是毕业班六年级的班主任,我关爱学生,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把安全工作变成自觉行为。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交流学生的思想行为状况,达到家长、教师共管学生,规范学生行为的`目的。建立鼓励机制,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努力提高学高学生的原动力。除了语言鼓励,还常用自己的工资给学生买奖品,实行物质鼓励。努力培养学生的多种兴趣。教学生唱歌,教学生舞蹈。丰富了学生生活,活跃了学生思维,陶冶了学生情操,增加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一年来,建立了健全的班委,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把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生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上来。纠正了学生的一些不良习惯,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本班的学习成绩上升很快。这方面自己觉得符合班主任的要求。
一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努力做到符合教育教学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请上级审查,如果符合条件,请批准定级为中小学三级教师。
申请人所在学校:×××××××。
20xx年11月9日。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三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x。
复议要求:撤销____人民政府所作x政处决[2015]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x从____建筑公司处购得亩宅基地,后向____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请,并于1991年10月11日依法获得了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__x、明知此土地上存在000121号房产的情况下申请土地使用证为由向____人民政府申请撤销该证。____人民政府于2015年7月13日作出x政处决[2015]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认为申请人__x、隐瞒真实情况欺骗登记,以县政府所作(91)第03-1371号登记行为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为由,依据《^v^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注销了申请人__x、所有的x国用(91)字第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申请人__x、认为____人民政府所作x政处决[2015]2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注销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为违法,理由如下:
一、认定事实不清。
第一:____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认为“__x在明知已有000121号房产的情况下申请03-1371号土地使用权证”,但相关的证据并不能证明__x在申请该证时知道有000121号房产的存在,因此____人民政府认定事实不清。
第二:000121号房产的申请人赵云才承认此证为他骗取的并且原土地局也没有000121号证得档案和相关记载,无法查明000121号证得存在,但____人民政府以此证的存在为依据注销了申请人__x、依法取得的03-137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此____人民政府认定事实不清。
二、适用法律错误。
____人民政府所作决定的依据为《^v^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但该法律规定仅表明____人民政府有处理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争议的权力,而不能作为注销该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律依据,因此____人民政府做出的处理决定适用法律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
____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____人民政府撤销03-1371号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证明其并无申请注销该证的权利,但____人民政府却依____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申请做出注销该证的处理决定,因此____人民政府所作的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因此,申请人__x、根据《^v^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向__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__x人民政府。
申请人:__x。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李友良,男,1967年7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湖南省炎陵县东风乡红星村坳上08号。
申请人不服炎陵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炎公。
(三)决字[2015]第0132号,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炎公(三)决字[2015]第013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
事实和理由。
治疗花去医药费4000余元,后经神农司法鉴定所鉴定为轻微伤。在这明显、清楚的事实下,公安局所作出的对申请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陆佰元整。申请人在本纠纷中,是受害者,自己的人身受到严重损害,炎陵县公安局对申请人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存在偏见,又打又罚。
综上,我认为炎陵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是一项显失公正,并带有严重倾向性,存在严重偏见的违法处罚决定书,现请求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法决定撤销炎陵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赔偿申请人的经济损失,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炎陵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
附:1、炎陵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
2、株洲神农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1份。
申请人:四川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址:成都市__街x广场x1楼。
法定代表人:__x职务董事长。
被申请人:__x县房产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x县x街。
法定代表人:王__、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拒不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现提起行政复议。
复议请求:
责令__县房产管局限期内提供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查询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和理由:
仍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由于“__绿地”部分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已经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有权对该部分业主房屋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同时,^v^《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也规定,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对房屋权利的记载信息,单位和个人可以公开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自己查询,也可以委托他人查询。因此,申请人可以自己也可以委托律师对部分拖欠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进行查询,完全符合法律程序。被申请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查询服务,拒不履行其法定职责,其行为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根据《^v^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其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限期提供查询房屋权属登记记载信息服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__县人民政府。
申请人:四川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x。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申请人:性别:年龄:
单位:住址: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四
在月日的抽检中,我厂于xx年xx月xx日生产的面粉(型号规格:kg/袋)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该项检验结果为:%,对此,我厂组成自查小组,查验相关生产记录及检验报告,内容如下:
1、按照国家标准,我厂对每天生产的产品均进行质量检验,经查检验报告,该批次面粉的自检水分为xx%。
2、因冬季属于销售淡季,该批次产品共袋目前均存放在成品库房中,未出厂。
针对贵单位给出的检验结论,我厂自查小组分析造成所抽检面粉水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2、贵单位抽样当天天气较寒冷,抽检人员抽样后未将样品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造成样品吸水,导致最终检测样品水分含量增加。
为了更好的把控面粉质量水平,检验我公司所使用检验设备的稳定性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水平,保证所出厂的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特向贵单位提出复检请求(该批产品目前依然在成品库房中,可保证两次检验结论的可比性)。
如果这次的检验结果和前一次的抽样结论一致,我厂将组织整改,将该批产品回机,同时将所有检验设备全部重新检定,并考核检验员,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
请贵单位批准我厂的复检申请!谢谢!
面粉厂。
xx年xx月xx日。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五
齐分局信访办:
申请人:高宪金 男 汉族 1971年8月20日生 职工
公民身份证号:2302261971*8202413
被申请人:黑龙江大山种羊场
申请复查事项
一、 撤销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
包侵权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二、 还我土地承包权,合同改在我名下,由我来签合同。
三、 还我马德海所欠下的钱款。
四、 还给我马德海改合同后所产生的效益和粮食直补款。
申请复查理由
事不服,所以,根据国家黑垦局、农垦局文件和生产队领导、百姓、大山财务账为证,地块是大山六队,猪舍门前一块,猪舍西一块,三角坑一块,其中水田52.4亩,旱田29.9亩,其中有父母和弟弟的承包田(口粮田)。现在大山种羊场对我上访做出了“答复”,既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文件《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包权问题的答复》处理意见。对此答复我不服,现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是:
1、在我与大山种羊场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年交承包费的字样,更没有不交地承包费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这一款项的说明。
2、大山种羊场从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我交土地承包费。(有李杰队长证言)
3、20xx号农垦文件是有不交土地承包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项规定,但不适用于我,因为文件是20xx年下发,大山种羊场是20xx年就收回了我的土地经营权,所以文件不适用于我。
4、大山种羊场不仅是我一家挂账,85%的承包经营者都挂账(欠账),有的农户欠十几万元,场方也没有收回土地承包权,单收我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就是不合理的,应把“答复”撤消。 5、1998年发洪水不应挂账,1999年由于98年的洪水,土地都荒芜,无法耕种,所以不应该挂账。两年不合理挂账款总计:1*956.35元。
6、按规定,就算收回土地经营权,再发包也应该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而大山种羊场没有这样做。
活。这一切都应该由场方承担侵权责任。
8、按照国家对自然人之规定,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工作。我是大山人,不应剥夺我劳动、工作的权利,必须给我土地,或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直到退休为止。
综上所述,我的要求是:按申请复查理由执行。
申请复查人: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六
xxx民政局领导:
您们好!我叫陈某某,现在39岁。10岁时,父亲患癌症去世,由姑妈抚养长大。首先在xxx土产公司包瓜子,土产公司破产后由县劳动局解决了一个全民合同制劳动指标安排到xxx厦工作,没多久,xxx厦破产(本人还在民福大厦买有保险,至今未对我作任何补偿)。之后我就随丈夫去广东东莞私人工厂打工。近几年遇到经济危机,工厂效益不好,收入低,且祸不单行,于2011年5月突然患上腰椎结核,全身疼痛无法行走。四处借债花费了5万多元医治,终于死里逃生,却落下了目前无法根治的慢性骨结核病,需要长期服药,还需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查,但是身体里面一部分骨头已坏死,丧失了劳动能力。现病情稍有好转可以下地行走,便回亲戚家调养身体。现在,我一没有房子,二没有生活来源,儿子还在读初中,全家人仅靠丈夫一个人每月2千多块工资来维持生活,并且这几年来还欠下因住院治病借的债有2万多元未还。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xxx民政局领导:
您们好!
我叫陈某某,现在39岁。10岁时,父亲患癌症去世,由姑妈抚养长大。首先在xxx土产公司包瓜子,土产公司破产后由县劳动局解决了一个全民合同制劳动指标安排到xxx厦工作,没多久,xxx厦破产(本人还在民福大厦买有保险,至今未对我作任何补偿)。之后我就随丈夫去广东东莞私人工厂打工。近几年遇到经济危机,工厂效益不好,收入低,且祸不单行,于2011年5月突然患上腰椎结核,全身疼痛无法行走。四处借债花费了5万多元医治,终于死里逃生,却落下了目前无法根治的慢性骨结核病,需要长期服药,还需要每个月到医院复查,但是身体里面一部分骨头已坏死,丧失了劳动能力。现病情稍有好转可以下地行走,便回亲戚家调养身体。现在,我一没有房子,二没有生活来源,儿子还在读初中,全家人仅靠丈夫一个人每月2千多块工资来维持生活,并且这几年来还欠下因住院治病借的债有2万多元未还清,再也没有多余的钱继续用于买药治病,生活十分困难。
今特请求民政局领导根据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能给我于绝境中送来一点温暖,酌情解决我大病医疗救助的一部分费用。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
您好!
我是我是机械设计与制造二班的,我的家在甘肃武山县的一个小村子里,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地出多山地区,耕地较少畜牧业也不发达,加之自从上大学以来来华北地区连年干旱少雨农牧业都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家庭生活已经十分贫困,本来我们这个部级贫困县的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2015年爷爷得癌症为了看病用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到现在住的房子也破旧不堪。弟弟接着也考上了大学,妹妹在上中学。三个学生几乎就难以生存,真的是榨干了父母的血。上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
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所以在此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希望能够批准。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七
申请人: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公证二:公正(4192字)。
申请人:云丽(又名云若灼),女,20xx年7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46002219450724682x。
住址:文昌市文岭里c栋103号。
1.申请文昌市公证处复查(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2.申请对申请办理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20xx.6.14)复查;
3.申请对办理公证的依据《询问笔录》(20xx.6.14上午8时)复查;
4.申请对《遗嘱书》(手写体)、《遗嘱书》(打印体)的效力进行复查;
5.申请文昌市公证处依法撤销(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事实和理由:
贵处公证员黄良勇办理(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为无效《遗嘱书》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应依法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贵处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1月邝淑媚曾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贵处仅凭没有邝淑媚签名的“国内民事公证案件登记表”这一孤证,证明20xx年6月14日办理的公证系补办20xx年1月被大水冲走的公证,单凭上述孤证不能证明贵处主张的事实。
贵处作为法定公证机构妥善保管档案是法定义务,《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证档案应坚实、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要购置必要的档案柜、消防器材、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并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贵处至少应提供气象局出具的当时气象灾害证明及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档案被大水冲走的相关证据,难道存放档案的档案柜被大水冲走?贵处提出所谓的当时的卷宗档案被大水冲走这一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二、《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理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申请日期却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时间前后颠倒,且没有邝淑媚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该份《申请表》明显系事后伪造的(见证据一)
贵处接受“邝淑媚”申请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案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登记的申请日期却是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及后来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公证先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方能办理公证,而根据贵处提供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记载,邝淑媚于20xx年6月14日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书面申请,公证处却能未卜先知的早在五年前的20xx年6月14日预先受理,这显然是违反逻辑的。
根据当时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的规定,贵处亦未能依法提供邝淑媚申请公证的受理通知单回执。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第二款“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的规定,即便《遗嘱公证申请表》系公证员黄良勇代为填写,也应依法由申请人邝淑媚本人签名,而事实上《遗嘱公证申请表》既没有邝淑媚签名、盖章,也没有其按手印,因此,《遗嘱公证申请表》明显系伪造的,不能证明20xx年6月14日邝淑媚向贵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八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非常感谢您能够呈阅我的自荐材料。我是右江民族医学院_届护理学院毕业生。我有扎实的护理基础知识,熟练的操作技术及护理的工作能力,我有信心胜任即将从事的工作。在此,我向贵单位作个人自我介绍:
选择本身就意味着竞争,有竞争才能更充分的实现自我的价值。希望这次竞争的结果能够让我有在贵单位工作和学习的机会。
医学是一门神圣的科学,它的价值在于挽救人的生命。在校的理论学习和一年多的临床实践,我养成了严谨的学习态度,缜密的思维方式和坚韧的性格。对待患者我有一颗友爱关怀的`心,我热爱护理事业。五年的医学熏陶圆了我的医学梦,让我的羽翼更加丰富,我要在实际的临床中继续深造。
在校期间,我不但学到了专业知识,更提高了综合素质,我曾在班上的生活委员,宣传委员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各种活动,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和协助其他班干作好班级工作。在努力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同时,我不断充实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经过党课培训,并顺利通过党课考试,已顺利得到结业证书,努力使自己成为当今社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没有只满足于校内理论知识的学习,经常走向社会理论联系实际,从亲身实践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我相信我自己能够适应今天社会激烈的竞争环境。
最后真挚感谢您对我的关注,希望贵单位能给我一个实现梦想、展示才华的机会,祝贵院事业蒸蒸日上,屡创佳绩!盼望能接到您的答复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shenqing/。
__年__月__日。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九
尊敬的`××县教育局领导:。
我叫××,女,汉族,××文化。于20xx年毕业于××学院初等教××专业。于20xx年报名参加××省××市教师招聘考试,以较好的成绩被录用。于12年9月来到××××工作。到此已完成一年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虽然刚毕业就来到交通不便的大山里工作,但在这一年的工作时间里,我一直保持着健康乐观的心理,与学生在一起,觉得充实、快乐,不怕吃苦。严格用教师法要求自己,处处为人师表,为人正直无私,行为规范。爱护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差生。符合教师的思想素质要求。在教学工作方面认真。认真备课、上课和认真批改作业。因材施教,辅导差生耐心,坚持不懈。认真探讨教法,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多方面的爱好,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教给学生的学习方法。所教班的学生越来越爱学、好学,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发展。学习兴趣日益浓厚,成绩不断上升。了解最新的教育教学动态,学习他人的先进经验。改进了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通过学习,我获得了更多的知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能力。
作为班主任,尤其是毕业班六年级的班主任,我关爱学生,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把安全工作变成自觉行为。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交流学生的思想行为状况,达到家长、教师共管学生,规范学生行为的目的。建立鼓励机制,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努力提高学高学生的原动力。除了语言鼓励,还常用自己的工资给学生买奖品,实行物质鼓励。努力培养学生的多种兴趣。教学生唱歌,教学生舞蹈。丰富了学生生活,活跃了学生思维,陶冶了学生情操,增加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一年来,建立了健全的班委,明确了各自的责任,把重点转移到培养学生生活、学习习惯,提高学习成绩上来。纠正了学生的一些不良习惯,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本班的学习成绩上升很快。这方面自己觉得符合班主任的要求。
一年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思想、工作态度、业务水平、教学成绩、班主任工作等方面努力做到符合教育教学要求,较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任务。请上级审查,如果符合条件,请批准定级为中小学三级教师。
申请人所在学校:×××××××。
20xx年11月9日。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
齐分局信访办:
申请人:高宪金男汉族1971年8月20日生职工。
公民身份证号:2302261971*8202413。
被申请人:黑龙江大山种羊场。
一、撤销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
包侵权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
二、还我土地承包权,合同改在我名下,由我来签合同。
三、还我马德海所欠下的钱款。
四、还给我马德海改合同后所产生的效益和粮食直补款。
事不服,所以,根据国家黑垦局、农垦局文件和生产队领导、百姓、大山财务账为证,地块是大山六队,猪舍门前一块,猪舍西一块,三角坑一块,其中水田52.4亩,旱田29.9亩,其中有父母和弟弟的承包田(口粮田)。现在大山种羊场对我上访做出了“答复”,既大山种羊场信访复字[20xx]1号文件《关于对高宪金信访土地承包权问题的答复》处理意见。对此答复我不服,现提出复查申请。理由是:
1、在我与大山种羊场签订合同时没有当年交承包费的字样,更没有不交地承包费收回承包土地经营权这一款项的说明。
2、大山种羊场从没有书面或口头通知我交土地承包费。(有李杰队长证言)。
3、20xx号农垦文件是有不交土地承包费,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项规定,但不适用于我,因为文件是20xx年下发,大山种羊场是20xx年就收回了我的土地经营权,所以文件不适用于我。
4、大山种羊场不仅是我一家挂账,85%的承包经营者都挂账(欠账),有的农户欠十几万元,场方也没有收回土地承包权,单收我的承包经营权,这是不公平的待遇,也就是不合理的,应把“答复”撤消。5、1998年发洪水不应挂账,1999年由于98年的洪水,土地都荒芜,无法耕种,所以不应该挂账。两年不合理挂账款总计:1*956.35元。
6、按规定,就算收回土地经营权,再发包也应该在同等条件下,我优先,而大山种羊场没有这样做。
活。这一切都应该由场方承担侵权责任。
8、按照国家对自然人之规定,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工作。我是大山人,不应剥夺我劳动、工作的权利,必须给我土地,或给我安排其他工作直到退休为止。
综上所述,我的要求是:按申请复查理由执行。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一
质量技术监督局:
在月日的抽检中,我厂于年月日生产的面粉(型号规格:kg/袋)被判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该项检验结果为:%,对此,我厂组成自查小组,查验相关生产记录及检验报告,内容如下:
1、按照国家标准,我厂对每天生产的产品均进行质量检验,经查检验报告,该批次面粉的自检水分为%。
2、因冬季属于销售淡季,该批次产品共袋目前均存放在成品库房中,未出厂。
针对贵单位给出的检验结论,我厂自查小组分析造成所抽检面粉水分超标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两个方面:
2、贵单位抽样当天天气较寒冷,抽检人员抽样后未将样品放置在密封的容器中,造成样品吸水,导致最终检测样品水分含量增加。
为了更好的把控面粉质量水平,检验我公司所使用检验设备的稳定性及操作人员的检验水平,保证所出厂的所有产品均符合标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利益,特向贵单位提出复检请求(该批产品目前依然在成品库房中,可保证两次检验结论的可比性)。
如果这次的检验结果和前一次的抽样结论一致,我厂将组织整改,将该批产品回机,同时将所有检验设备全部重新检定,并考核检验员,从根本上保证产品的质量。
请贵单位批准我厂的复检申请!谢谢!
面粉厂。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二
鄂温克旗人民政府:
我是,住址,我反映的问题,单位给我出具了处理意见《》,我对处理意见不服,特向鄂温克旗人民政府提出复查申请。
我对处理意见不服,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处理意见的内容中某部分针对这。
一点应该为:(事实和所根据的证据)。
2、处理意见的内容中某部分针对这。
一点应该为:(事实和所根据的证据)。
现在,我向鄂温克旗人民政府申请复查,提出如下要求:1、2、3、申请人:
联系电话:年月日。
专业人民政府复查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三
申请人:陈志忠,男,汉族,20xx年11月9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李美英,女,汉族,20xx年6月4日生,芒市华侨农场一分场退休工人,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申请人:陈卫东,男,汉族,20xx年7月10日生,个体户,住芒市勐焕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居委会第二组。
事实与理由:20xx年初,芒市华侨农场进行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农场退休职工陈志忠、李美英及其儿子陈卫东共同划得宅基地一宗,该地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陈志忠、李美英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对危房改造相关政策不了解,儿子陈卫东又远在广东佛山工作,有关危房改造的土地、建房等手续都由女儿陈卫军出面帮助办理。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其父母家陈志忠、李美英里家里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去办理公证。”陈卫军随即用车子将两位老人陈志忠、李美英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
赠与合同。
书》并作了公证。其内容是陈志忠、李美英将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所有,公证书字号为(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该《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公证存在以下违法情形:
第一、陈志忠、李美英无权赠与,赠与合同无效,公证违法。
《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书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书中赠与人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财产。(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的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是赠与人依《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取得的位于芒市华侨农场城西二队面积为158.2㎡的土地使用权。《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必须登记才有法律效力。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赠与的土地使用权尚未进行登记,还没有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无权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处分。该土地使用权赠与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18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该条第2款第(4)项规定:“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法定证明材料有且只有《土地使用权证》。而(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当事人没有向公证机构提交该土地使用权证。《公证程序规则》第48条第1款规定:“公证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应当不予办理公证:”该条第2款第(6)项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又无法补充,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显然,作为“赠与人”的陈志忠、李美英没有提交、也无法提交其土地使用证。州公证处依法应当不予办理公证。事实上办理了,当然也违反法律的规定。
第二、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和公证是陈卫军采用欺骗手段骗取陈志忠、李美英和公证处办理的,并非赠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陈卫军得知农场职工住房危房改造和芒市农垦路东段改扩建相关政策后,于20xx年2月9日,借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之机,即召开家庭会,议题主要是:陈志忠、李美英将危房改造所得的158.2㎡宅基地、农垦路延长线120㎡老宅基地政府拆迁补偿安排的新宅基地、搬迁补偿费都归给陈卫军所有,危房改造地由陈志忠、李美英和陈卫军共买,房子由双方共同建盖。土地和房子产权都归陈卫军所有,陈卫军负责陈志忠、李美英的养老等。因父母、女儿和儿子三方对前述的土地及房子建盖、产权归属、老人赡养等问题意见分歧很大,未达成协议。之后陈卫东即回广东佛山,陈卫军就将家庭会所谈的事项写成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拿到陈志忠家里,叫陈志忠、李美英在协议上签字。李美英说:“家庭会没有开成(功),现在陈卫东又不在家,协议写的是什么,我没有文化晓不得,你叫我们签字我不签。”陈卫军就叫陈志忠代李美英签了字。然后,陈卫军又叫陈志忠、李美英在。
协议书。
上按手印,因家里没有印泥,陈卫军说:“手印我去按,你们认着。”李美英说:“你要按是你的事,我们是不认。”陈卫军按了手印后,连同另一份协议寄到广东佛山给陈卫东,电话告诉陈卫东说:“父母已经同意并在协议上签了字,按了手印。”陈卫东看了后,认为协议内容既然是父母的意思,他尊重父母的意见,即在协议上签了字,将协议寄回芒市给陈卫军。在两份《家庭财产协议》中,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志忠、李美英,乙方为陈卫东。另一份协议当事人甲方为陈卫军,乙方为陈卫东。两份协议内容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姑且不论,协议都涉及陈志忠、李美英,陈卫军和陈卫东三方的权利义务,而两份协议都只有两方当事人签字,协议无效。另外,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之间没有协议关系,协议的内容对陈卫军和陈志忠、李美英都没有约束力,陈卫军依协议无需承担“约定”的赡养责任,也不能得到所“约定”的财产。再说,赡养父母是儿女的法定义务,陈卫军说:她负责父母养老,父母把所得的两块土地使用权给她,这不能作为条件。
陈卫军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时曾对陈志忠和李美英说:“土地手续我来帮你们办、房子我来帮你们盖,叫你们签字就签字,按手印就按手印,其他的事你们不要管。”20xx年12月18日,陈卫军到陈志忠、李美英家里,对其父母亲说:“办理土地手续需要办理公证,现在到公证处办理手续。”随即用车子将我们两位老人拉到德宏州公证处,诱骗陈志忠、李美英办理了《土地使用权了赠与合同书》并作了公证,公证书字号(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陈卫军拿着土地赠与合同书和公证书,假借陈志忠之名向芒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将该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潞国用(20xx)第0000176号。
20xx年陈卫东回芒市家过春节,谈到盖房子的事,陈志忠、李美英才知道陈卫军把自己危房改造和拆迁补偿所得的两宗土地和房产都登记在她名下了,陈卫东也才知道陈卫军寄到广东要他签字的协议,协议的内容父母并没有同意过,协议书上签字、手印有假。陈志忠、李美英要求土地和房子的产权证一定要办成他们的名字,陈卫军不同意,由此引起矛盾和纠纷。
陈卫军为达到占有申请人土地和房产的目的,在20xx年2月9日主动召开家庭会,其目的和动机不言自明,家庭会没有达到其目的,之后又私自写了两份《关于家庭财产协议》,欺骗申请人陈志忠、李美英签字,又将协议寄到广东佛山骗取陈卫东签字,直到最终把申请人的土地和房产变成她个人的财产。申请人从始至终都没有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赠与陈卫军的意思,(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是陈卫军以欺骗手段骗取申请人和公证处办理的。
第三、德宏州公证处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违法。根据《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办理赠与公证,“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而该公证不是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提出,而是受赠人陈卫军诱骗赠与人陈志忠、李美英,说:“办理土地手续须要办理公证,”用车把赠与人拉到公证处。到了州公证处后,两个老人对什么是公证,公证什么都不知道。从公证书德档案资料看,《公证申请书》是陈卫军填写的,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都是陈卫军签字和手印。《公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的签字和手印、《赠与合同书谈话笔录》被接谈人签字和手印都不是陈志忠、李美英本人的签字和手印。尤其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中李美英的签字不是出自她本人,《公证书》“合同书上双方当事人的签字及手印属实”的证词与事实不符。
其次,公证处没有向陈志忠、李美英交付或者送达公证书。《公证程序规则》第45条规定:“公证机构制作的公证书正本,由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公证程序规则》第46条规定:“公证书出具后,可以由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公证机构领取,也可以应当事人的要求由公证机构送达。20xx年12月18日当天,公证处就向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但公证处没有把《公证书》交给陈志忠、李美英,而把双方当事人的公证书正本都交给了陈卫军,陈志忠、李美英至今还没有拿到公证书正本。
第四、土地使用权共有人陈卫东没有同意赠与,赠与合同无效。
国营芒市华侨农场《芒侨场(20xx)11号文件规定:危房改造的对象“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场员子女为独生子女的不能分户;场员有几个子女的,其中一个不得分户,必须与父母同住,作为同一套危房改造户处理。陈卫东户口在芒市华侨农场,与父母属于同一住户,是该土地的共有人之一。该土地使用权属于三个申请人共同共有,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处分,应当由三共有人协商一致,赠与合同书其他相关公证材料没有其同意和签字,赠与无效。
鉴于上述事实与理由,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61条第1款、第63条第1款、第2款第(3)的规定,特向公证处提出复查申请,请求撤销(20xx)云德民宇证字第1461号公证书。
此致
申请人:
2019年八月十五日。
申请人:云丽(又名云若灼),女,20xx年7月24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460022x。
住址:文昌市文岭里c栋103号。
1.申请文昌市公证处复查(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2.申请对申请办理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20xx.6.14)复查;。
3.申请对办理公证的依据《询问笔录》(20xx.6.14上午8时)复查;。
4.申请对《遗嘱书》(手写体)、《遗嘱书》(打印体)的效力进行复查;。
5.申请文昌市公证处依法撤销(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事实和理由:
贵处公证员黄良勇办理(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程序,为无效《遗嘱书》出具《公证书》,该《公证书》应依法撤销。具体理由如下:
贵处没有任何有效证据能够证明20xx年1月邝淑媚曾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贵处仅凭没有邝淑媚签名的“国内民事公证案件登记表”这一孤证,证明20xx年6月14日办理的公证系补办20xx年1月被大水冲走的公证,单凭上述孤证不能证明贵处主张的事实。
贵处作为法定公证机构妥善保管档案是法定义务,《公证档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证档案应坚实、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防鼠、防虫、防光、防污染,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要购置必要的档案柜、消防器材、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并逐步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档案的管理水平。”贵处至少应提供气象局出具的当时气象灾害证明及其他有权机关出具的档案被大水冲走的相关证据,难道存放档案的档案柜被大水冲走?贵处提出所谓的当时的卷宗档案被大水冲走这一借口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二、《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理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申请日期却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时间前后颠倒,且没有邝淑媚本人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该份《申请表》明显系事后伪造的(见证据一)
贵处接受“邝淑媚”申请为其办理遗嘱公证的依据:《遗嘱公证申请表》登记的受案日期为20xx年6月14日,而登记的申请日期却是在五年之后的20xx年6月14日,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及后来的《公证程序规则》第四条的规定,办理公证先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公证处受理后方能办理公证,而根据贵处提供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记载,邝淑媚于20xx年6月14日提出办理遗嘱公证的书面申请,公证处却能未卜先知的早在五年前的20xx年6月14日预先受理,这显然是违反逻辑的。
根据当时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九条“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将受理通知单发给当事人,并开始建立公证卷宗。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代表人)应在受理通知单回执上签名。”的规定,贵处亦未能依法提供邝淑媚申请公证的受理通知单回执。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第二款“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的规定,即便《遗嘱公证申请表》系公证员黄良勇代为填写,也应依法由申请人邝淑媚本人签名,而事实上《遗嘱公证申请表》既没有邝淑媚签名、盖章,也没有其按手印,因此,《遗嘱公证申请表》明显系伪造的,不能证明20xx年6月14日邝淑媚向贵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
三、邝淑媚的儿子云兴吉与公证员黄良勇恶意串通,在《询问笔录》中假冒邝淑媚签名、按手印,该《询问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见证据二)。
(一)《询问笔录》中被问人“邝淑媚”的签名系云兴吉伪造的,该《询问笔录》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证明邝淑媚申请贵处办理遗嘱公证这一事实,亦不能证明代书遗嘱内容是邝淑媚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经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20xx]鉴字第010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见证据三),《询问笔录》上被问人处“邝淑媚”署名字迹是云兴吉所写,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二条“公证人员询问遗嘱人,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在场。......谈话笔录应当当场向遗嘱人宣读或者由遗嘱人阅读,遗嘱人无异议后,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等有关规定,该《询问笔录》不仅没有遗嘱人“邝淑媚”本人签名,公证员黄良勇竟然违反法律规定允许利害关系人(继承人)云兴吉假冒遗嘱人邝淑媚签名,贵处解释称“当时应邝淑媚的要求,将云兴吉从外面叫进来手握邝淑媚的手签名”,这样缺乏事实依据的解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
(二)申办遗嘱公证依法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云兴吉代邝淑媚在《询问笔录》签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公证员黄良勇擅自持邝淑媚私章在打印体《遗嘱书》上盖章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78条规定: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八条规定“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因此,申办遗嘱公证必须由邝淑媚本人实施,不得由他人代理,云兴吉代邝淑媚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的行为,以及公证员黄良勇代邝淑媚在打印体《遗嘱书》上盖章的行为,均没有邝淑媚出具的书面授权。
委托书。
即便有授权委托书该代签名的行为也属无效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询问笔录》中墨迹指纹无法辨认,且无其他佐证能够证明系邝淑媚指纹,依法应推定为不是邝淑媚本人的指纹。
《询问笔录》中被问人处所按手印墨迹模糊无法辨认,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的规定,贵处应当对邝淑媚的十指全部指纹存档,而贵处既未在笔录中注明邝淑媚不会书写以指纹代替签名这一重要事实,也未能按照法定程序提取邝淑媚指纹存档,就《询问笔录》中黑色墨迹指纹无法辨认这一事实,公证员黄良勇作为直接承办人应承担过错责任。既然墨迹指纹无法辨识是否为邝淑媚指纹,在没有其他证据佐证的情况下,依法应推定为该墨迹指纹不是邝淑媚的指纹。
(一)两份《遗嘱书》属代书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本案中两份《遗嘱书》均不是邝淑媚本人亲笔书写,依法应属代书遗嘱。
(二)代书遗嘱系要式法律行为,两份代书遗嘱因缺乏代书遗嘱的法定生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当时有效的《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五十二条“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的规定,以及《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的规定,两份代书遗嘱应分别由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方才发生法律效力,本案中手写体《遗嘱书》无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签名,且存在修改的痕迹,打印体《遗嘱书》无代书人、见证人签名,遗嘱人“邝淑媚”的印章竟然公证员黄良勇将邝淑媚私章带回办公室后私自加盖的,贵处据此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公证书》“兹证明邝淑媚于二oo一年六月十四日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书盖章(见证据六)”,试问:公证员将“邝淑媚”的私章私自带回办公室加盖,怎能称为“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书上盖章”,该公证程序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和公证纪律,不能真实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公证行为,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三)手写体《遗嘱书》存在多处修改,且无邝淑媚本人签名或按指纹更正确认,仅凭这点该《遗嘱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五、20xx年时邝淑媚81岁高龄,年老体弱,公证员未能按照法律程序对遗嘱人谈话录音或录像,致使存在众多疑点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遗嘱书》等文件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贵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六条规定“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一)遗嘱人年老体弱;(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邝淑媚即属于“年老体弱”的情形,贵处公证员依法应当对现场谈话进行录像或录音,因黄良勇等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致使存在众多疑点的《遗嘱公证申请表》、《谈话笔录》、《遗嘱书》等文件的真实性无法核实,贵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六、关于本案的复查时效问题。
直至20xx年11月2日,申请人才向贵处调取本案的两份关键证据——手写体《遗嘱书》及《公证书》(见证据八),贵处在申请人调取的上述两份档案中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贵处公章。上述两份证据尤其是手写体《遗嘱书》是认定代书遗嘱及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关键证据,依法属于新的证据,根据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法律原则,以及《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有权在20xx年11月2日收到贵处出具的手写体《遗嘱书》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复查。
综上所述,贵处出具的(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严重违反法律程序,公证员黄良勇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代书遗嘱《遗嘱书》出具公证书。为了维护公证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贵处依法复查,依法撤销错误的(20xx)文证内民字第91号《公证书》。
此致
申请人:云丽。
代理人:宋振华。
二o一o年八月二十六日。
委托代理人:康建灿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申请事项:
要求撤销(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1201921号公证书。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21日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调取了(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才知道父亲康非于20xx年1月24日把房屋赠与给了受赠人康燕,并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后申请人以康小燕为被告诉至西城法院,要求判令房屋赠与合同部分无效,被告将房屋折价款补偿给申请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受赠人康燕出示了公证处接谈笔录、公证程序录音录像。但极为关键的赠与人的神志清醒诊断证明,受赠人康小燕没有出示,当法官要求受赠人康燕出示神志清醒诊断证明时,受赠人康燕只拿出了复兴医院的出院诊断书。
作为年近90高龄,大脑受过严重损伤(曾经脑淤血、呼吸衰竭导致大脑严重缺氧)患有多发腔隙性脑梗塞的赠与人,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在进行公证时,应要求赠与人提供适合做公证的神志清醒诊断证明,之后附在(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的卷中。但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只看了受赠人康燕提供的赠与人的出院诊断证明,并且没有附卷,就为赠与人和受赠人进行了赠与公证。申请人认为该赠与公证程序有瑕疵,涉嫌侵犯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请求撤销(20xx)京方圆内民证字第01121号公证书的公证。特此申请!
此致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申请人:
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