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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一
二、对申请人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进行鉴定;(部分地区不给鉴定,南方有的地区有鉴定的)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诉_________一案,经住院治疗_________被确诊为右胫骨外髁粉碎性骨折,伤情比较严重。申请人至今活动很困难。从20___年___月______日事故发生以来,申请人至今持续误工。申请人需要休养、需要护理。故申请贵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请求事项给予鉴定,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______
20___年6月15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二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委托________鉴定中心,确认两处签名是否为________本人书写,并分别做出鉴定。申请确认:
1、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合同书中第________页乙方(签字)的“________”。
2、合同自然终止/续签意向征询函中右下角本函签收及填写内容确认的“________”。对上述两份材料中“________”签名是否属于________本人所写分别做出鉴定。
申请人:_____________公司。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三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单位对涉案工程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进行鉴定核算(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
事实与理由:
仅有小部分工程由被申请人施工。申请人就被申请人施工部分工程款业已按照随干随结的方式全部支付完毕,且为证明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等以证明工程最终结算价格。同时,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用以证明申请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量。
申请人主张以《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
表》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为依据,减除申请人自行施工部分的工程款。申请人根据该计算方法已确定了被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且该结算数字小于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因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已充分证明申请人并不拖欠被申请人工程款。
为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递交申请,请依法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涉案工程结算总价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予以鉴定核算,并同意预交鉴定费用,该鉴定费用按照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此致
申请人: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公司,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
对以下争议事项进行司法鉴定:_________________。
1、增加、变更工程量的价款。
2、已报预算未审定的工程款。
3、工程招标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材料价格调增价款。
4、被告原因延误工期造成的人工机械台班费等各项损失。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对结算方式作出了完全不同的约定;。
2、施工中增加、变更的工程量较多;。
3、非因施工方的原因造成工期顺延、顺长、多次停工;。
4、施工期间材料价格的超出商业风险的巨幅上涨。
5、索赔数额和最终结算无法达成一致。
6、有关规定:_________________《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部分案件事实有争议的,仅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鉴定,但争议事实范围不能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请求对全部事实鉴定的除外”。以及《省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_____高法〔20__________〕201号)》的规定“对于工程价款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可以通过评估或者鉴定的方法确定工程价款”;“合同对工程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工程竣工后,当事人双方又不能达成结算协议的,也无法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结算工程款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审计部门对工程款的数额予以审定”。
基于以上理由,特此申请对有关专业问题就行司法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_省人民法院。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五
通讯地址:
联系方法:xxxxxxxxx
申请事项:
请求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于20xx年3月2日凌晨1点50分至凌晨2点25分对刘然做出的询问笔录以及20xx年3月2日18时30分至19时04分对裴国爱所作的询问笔录作出司法鉴定,确定笔录内容存在虚假,“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早晨民警打电话,我说‘他们在外边,没事,因为他们经常不回来。’”两句,分别和两份笔录中的其他内容系两次形成,后面的话是篡改、添加的。
申请理由:
在诉讼的过程中,被告提供了一组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证据。但是经原告及本代理人的仔细辨别,发现被告在其提供的对刘然和裴国爱所作的询问笔录中存在着篡改、添加的嫌疑。其理由如下:
首先,按照笔录的制作顺序,在被询问人回答“没有补充”的之后,笔录后面就不应该有其他内容。在被告提交的询问笔录(周明发)和询问笔录(王晓红)中均遵循这一原则。但是在询问笔录(刘然)和询问笔录(裴国爱)中,在询问人问被询问人“还有没有补充的”之后,被询问人回答:“没有”。但是之后又加上一段话。在询问笔录(刘然)中,添加了“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在询问笔录(裴国爱)中,最后添加了“早晨民警打电话,我说‘他们在外边,没事,因为他们经常不回来。’”一句。
其次,20xx年12月8日,在罗锦松诉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一案开庭时,证人刘然出庭作证,他当庭表示自己没有说过“就是不能肯定她们是否在屋中,我给她们打电话,她们不接,我觉得不正常”这句话,自己签字时也没有看到这句话。
再次,按照一般的书写习惯,被询问人签字时会避开笔录内容,但是在询问笔录(刘然)中,刘然所签的“以上笔录看过,和我说的一样”一句话已经写到笔录内容部分。
第四,询问人的书写习惯是:所有记录都是沿线格的下线书写。而添加的这句话因不可能再按原习惯书写,所以将字向上挪,并随着被询问人的签字向上斜。
最后,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被告添加的这两句话,恰恰是原告被告的事实和理由中对被告最为不利的部分,这也是被告意图篡改笔录的动力所在。
鉴于此,申请人认为被告提供的询问笔录(刘然)和询问笔录(裴国爱)两份证据中,被告存在着明显的篡改证据的嫌疑。因此特向贵院提起司法鉴定申请。请求贵院对该笔录内容的制作时间和内容的真伪性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告提供的证据存在着虚假性。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罗父徐母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六
请求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被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被申请人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申请人患有精神分裂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实体审理以及被申请人对其代理律师的授权是否有效,故依法向贵院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以便查清相关事实,请予批准。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时间: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七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单位对涉案________工程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进行鉴定核算(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工程大部分由申请人自己施工完成,仅有小部分工程由被申请人施工。申请人就被申请人施工部分工程款业已按照随干随结的方式全部支付完毕,且为证明被申请人的诉讼请求不成立,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等以证明工程最终结算价格。同时,申请人也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证据用以证明申请人自行施工的工程总量。
申请人主张以《建设工程结算审定单》《工程结算审核汇总表》最终确认的工程结算总价为依据,减除申请人自行施工部分的工程款。申请人根据该计算方法已确定了被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且该结算数字小于申请人已向被申请人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因此,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已充分证明申请人并不拖欠被申请人工程款。
为查清本案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递交申请,请依法委托司法鉴定部门对涉案工程结算总价中涉及申请人施工部分的工程款(单价以工程中标单价或最终结算单价为准)予以鉴定核算,并同意预交鉴定费用,该鉴定费用按照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八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目的:
依法对某医学中心对被申请人作出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通则(试行)》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第一,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接受被申请人委托作出司法鉴定书违法。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第十四条规定司法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案件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没有接受司法机关的指定,在被申请人还没有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为其进行鉴定违法。
第二,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并没有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确认伤情,依据没有注明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的x片作出鉴定结论违法,司法鉴定《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书》。
被申请人受伤经过康复治疗后,伤势可以有所好转,青岛九鼎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应当要求被申请人重新拍片,根据恢复情况作出鉴定结论。另外,被申请人提供的x片没有拍片时间和片子编号,无法证实是针对被申请人伤情所拍的,某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却据此认定被申请人伤情,依据何在。
二、法院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书予以采纳,程序违法。
申请人在对司法鉴定书进行质证时,仅表示对真实性没有异议,对内容是否有异议并没有明确表态司法鉴定书内容部分并没有经过当事人质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法院采纳程序违法。
三、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单方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第二十八条规定, 申请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正,特申请重新鉴定,望批准。
此致
某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九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申请人因谢xx、西安xx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20xx年xx月xx日在xx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
请予批准。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
请求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_____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一
申请人:李××,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北京市平谷区××,电话:
被申请人:xxx。
请求对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如存在过错请确定参与度。
申请人诉北京市××区医院医疗纠纷一案已经贵院受理,本案已经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结论虽为不构成医疗事故,但从分析意见中可以明确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
申请人也坚持认为北京市××区医院的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今为查明案件事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之规定特申请进行司法过错鉴定,请予准许。
此致
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二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杨某某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因谢某某、西安某某客运责任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致损病危,20xx年12月4日在西安市交大一附院做了颅骨缺损修补手术(具体见住院病历)。
术后因昏迷、休克等症,又被该院确诊为外伤性癫痫。至今,有确切见证人见证和送医院就诊记录的癫痫病发作已有三次。发病时,口吐白沫,眼睛上翻,随后休克昏迷。不发病时,亦经常精神呆滞,头疼头晕,恶心抑郁。现因申请人的精神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本案的审理,所以申请法院依法指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以便查清本案事实,确定赔偿依据。
请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20xx年7月15日。
最新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申请书(案例13篇)篇十三
请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__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__x的死亡与_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以便认定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申请理由:
作为犯罪嫌疑人某某涉嫌伤害一案的辩护人,本人根据犯罪嫌疑人某某的请求,认为本案需要对__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理由如下:
被害人__x被致伤后,即被汉台区看守所干警送往____医院治疗,但____医院将被害人__x误诊为“肝破裂,包膜下出血,肝脏挫裂伤”,在治疗过程中,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先切开被害人的腹部,但发现被害人的肝脏完好无损,嗣后,____医院外一科大夫又将被害人转往外三科,交由外三科大夫作胸部手术,因延误时间过长,造成被害人死亡。
20__年六月二十九日,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__x、__x,汉中市公安局法医__x,汉中市公安局汉台分局法医张正明对被害人__x的尸体作出了《尸体检验报告》,该报告载明:“……经治医院未及时明确诊断,对__x的治疗时机存在延误”。
20__年八月,____医院与被害人__x的亲属达成赔偿协议,____医院一次性赔付给被害人__x亲属人民币八万元。
根据以上事实,本律师认为:
1、如果被害人__x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犯罪嫌疑人某某就不能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伤害(致死)的刑事责任。
2、如果被害人__x的死亡是____医院误诊误治的医疗行为直接导致的。那么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某某也不应当承担《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重伤害的刑事责任。
3、司法鉴定还能解决如下问题:被害人__x在送往____医院前是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因为本案存在这样的一个问题,被害人__x被致伤的伤情是“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心脏损伤;胸部大血管损伤。而“左肺动脉下支破裂”不属重伤范畴,但属不属轻伤还是轻微伤,有待于进行司法鉴定,如果鉴定是轻伤,那么对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在三年以下处刑;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则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某某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本律师恳请贵院委托有关部门对被害人__x的死因作出司法鉴定,确定被害人__x的死亡与____医院诊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某某应当承担的罪责。
此致
人民检察院。
申请日期:20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