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师是建筑的创造者,需要具备丰富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要关注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这些建筑范例展示了建筑的多样性和变革性,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力。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法规及有关处罚规定查处。
山东天齐置业集团济南分公司
一、施工现场的火灾特点
(1)施工现场易燃建筑物多。工棚、仓库、办公用房、食堂多是临时性易燃建筑,而且场地面积狭小,多是棚屋相连,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一旦失火,容易蔓延成灾。
(2)施工现场易燃、可燃材料多。在施工现场到处存放着木材、竹胶版、草袋等可燃物品。而且施工期间用火多,电、气焊、喷灯、锅炉等用火作业极易引燃各种可燃材料造成火灾。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多,容易造成跑、漏电。现场施工中大量使用电刨、电锯、电脑等电器设备。临时性的电气线路纵横交错,容易造成跑、漏电,导致电火花引燃物品形成火灾。
(4)施工现场的外建队人员比较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艺各不相同,交叉作业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应有的防火常识,有的不能正确操作电气设备,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火灾。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
(1)针对施工现场的特点,加强日常的消防管理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日常巡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明确的用火区,对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
(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置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通道,保障消防车辆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
(5)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各种临时性电气线路应集中布线,设置漏电保护开关。
(6)对临时性工棚、食堂、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保持一 1
定的防火间距,用电线路要按照规定合理布线并穿管加以保护,明确防火负责人,具体进行管理。
(7)对建筑施工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使其能正常操作设备。
三、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基建工地消防安全制度
1、项目部负责人为工地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3、凡施工用火操作,必须经申报审批,并有专人检查、监督;
4、施工现场禁止支搭席棚;
5、临时宿舍应建在离工地20米外;
7、非电工人员不准安装电气设备;
8、各工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可违章作业;
9、用火作业区距建筑物不小于25米,距生活区不小于15米;
10、施工现场应经常保持宽度不小于3.5米的消防通道;
12、易燃、可燃材料集中堆放集中管理,不准将生石灰堆放在可燃物附近;
13、施工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1、食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食堂的消防安全工作;
2、食堂用火炉取暖时,要实行“三定”,即:定人、定点、定措施; 2
3、餐厅、厨房的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不准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
5、绞肉机、压面机等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超载运行,并防止电气设备和线路受潮;
6、食堂的电气线路、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7、油炸食品时,锅内的食油不准倒得太满,以防食油溢出,遇明火燃烧;
8、厨房的油垢要定时进行清除;
10、严禁食堂当宿舍以及仓库;
11、食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集体宿舍消防安全制度
1、集体宿舍每排(层)必须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人,负责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
2、住宿人员不准在宿舍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私自安装插座、开关等;
3、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具做饭或取暖;
4、住宿人员在离开宿舍时,应随手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5、宿舍内应设烟灰缸,住宿人员不准乱扔乱丢烟头,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6、集体宿舍每排(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办公室消防安全制度
1、办公室应设“注意烟火”等防火标志;
2、工作人员不准在室内乱扔烟头,应放在烟灰缸内;
3、不准在办公桌或文件柜上安装刀闸、插座、开关;
4、室内不准乱拉临时线路;
5、工作人员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办公桌和文件柜内;
6、工作完毕后,要切断所有电源,经检查无发现异常,工作人员方可离去;
7、办公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一般物品仓库消防安全制度
1、仓库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库内严禁吸烟,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物资要堆码整齐,不准超量存放,保持走道畅通;
5、库内照明不准使用碘钨灯、荧光灯,应安设白只灯,不准超过60瓦;
6、刀闸应安装在库外,下班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8、库内用过的废物(抹布、油棉丝等)要集中处理,不得随地乱扔;
9、库房门的设置一律朝外开;
10、库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木工车间消防安全制度
1、木工车间应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工车间严禁吸烟;
3、木工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4、电气线路要安装正规,电闸应安装闸箱,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5、碎料、刨花等易燃物每班必须清扫一次,倒在指定地点,禁止随地堆放;
6、电刨、电锯等电气设备经常保持干燥清洁,每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清扫;
7、木工车间禁止安装砂轮机;
8、油棉丝、油抹布不得随地乱扔,要放入铁桶内,定期处理;
9、油漆、汽油等易燃品,应专人管理,专柜存放;
10、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11、木工车间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电焊消防安全制度
1、电焊机和电源要符合用电安全负荷,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使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
2、电焊机要有良好的接地,露天使用要有防雨措施;
4、作业场地不得堆放可燃物品;
5电焊工要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
6、电焊完毕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彻底熄灭遗留火种,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7、电焊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气焊消防安全制度
1、乙炔气瓶、氧气瓶不得存放在一个室内;
2、在进行气焊作业的场所,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米;
3、以点火的焊枪与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10米;
4、禁止在乙炔气瓶和氧气瓶的垂直上方进行气焊;
5、不准将乙炔气瓶和氧气瓶放在高压电线下操作;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进行气焊作业;
7、焊工没有操作证,没有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消防知识经有关部门
考试合格的,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8、气焊场所的可燃物未清理或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不得进行气焊作业;
9、气焊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清理现场,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10、气焊车间、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降、配电室消防安全制度
1、降、配电室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3、室内要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4、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温度不得超过45。c;
5、不准在室内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不准私自点电炉;
6、定期对电气设备、线路进行维护、清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降、配电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消防安全制度
1、施工现场木材堆放处要设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工作。
2、木材堆放处严禁烟火,应设立醒目的禁火标志;
3、木材堆放处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4、木材堆放处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5、严禁在高压线下堆放木材;
6、木材堆放处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7、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专人负责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锅炉房消防安全制度
1、锅炉房应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2、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
3、锅炉房内,不准堆放易燃品,不准烘烤可燃物品;
4、司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司炉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使其灵敏有效;
6、司炉人员添煤前,要仔细检查煤内有无雷管与爆炸物;
7、排出的热炉渣必须放置固定地点,洒水熄灭后方可运走;
8、司炉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喝酒、不准睡觉、不准擅离职守;
9、锅炉房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一、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日常消防检查可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进行。
2、项目部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项目部防火责任人组织执行。
3、岗位防火检查由操作工结合清洁卫生、文明生产对本岗位的防火安全随时进行检查。
4、对查出的火险隐患要定时整改,本部门难以解决的要及时按级上报。
5、安全部门要把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把火险隐患的整改措施备案并存于防火档案。
二、项目部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对本项目部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保证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
2、每月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3、配制本项目部的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整好用,不得随便挪用。
4、本项目部内发生火灾事故,必须负责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上报公司。
5、每季度召开各班组防火责任人会议,分析防火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季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落实项目部所布置的防火工作,检查和监督本班组人员执行防火安全制度情况。
2、负责检查本班组成员所操作电气机械设备的防火安全装置,运转和安全使用,并监督和检查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工作。
3、督促做好本班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发生事故立即补救,并及时向项目部防火责任人汇报。
四、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制度
1、漆类、油类、香蕉水类等到各种易燃品进工地后必须立即进专用仓库,并按指定位置存放,各领用部门严格控制限额领料,施工现场内易燃品不宜存放过量,不用物品应退回仓库,不准到处乱放。
2、氧气要注意安全运输,进工地后由电焊部门负责保管,氧气瓶使用后应做好标记,不准乱放。
3、如有违者或不负责任而造成损失,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五、焊工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焊工在工地现场操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3、对存有危险性物资的场所,焊工应采取相应的防爆电气设备,掌握防爆电气设备的原理。
六、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内物资储存要分类、分堆、分垛,各类物资需标有标识,
主通道不小于1.5m,次通道不小于0.5m,严禁超储。
2、仓库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充足的消防水源,在消防设施的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仓库职工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3、仓库内要保持清洁,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
七、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意移动和挪作他用。
2、要加强检查和保养,每月检查一次,每半年保养一次,发现消防器材损坏,缺少应及时上报,并及时恢复良好。
河北海滨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
(一)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位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消防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根据防火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设备,存放地点应明显,易于取用,消防器材及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2、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
3、项目部各级人员的防火安全职责。
(1) 项目经理防火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保障本项目防火安全符合规定,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
2)安排年度防火计划,组织实施并提供必须的防火安全费用。
3)确定各级防火安全责任,针对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实施防火安全管章制度。
4)组织定期防火安全专业检查和日常巡查,保障消防器材,设备、水源设施标志完好和消防通畅。有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防火安全的重大问题。
5)组建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人员。
6)开展防火安全、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制定火灾灭火措施和应急疏散救援预案,实施演练。
7)发生火灾按规定及时报告,参加或配合火灾事故调查处理。
(2) 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报请领导添置各种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执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发生火警立即启动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3) 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
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安监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定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线代替熔线,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组织职工进行电器知识讲座,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器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要掌握排除电器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
(4) 木工防火责任制
1)禁止在木工间和木工作业场所吸烟。
2)禁止在木工间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
5)要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5) 管理人员防火责任制
1)不准携带火种入库。
2)不准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3)不准在库房内使用设置办公室和工场间。
4)不准在库房内架设临时电线线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炽灯,使用有镇流器的'灯具,应将镇流器安装在库房外。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仓库人员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留出顶,等、墙、柱、堆的防火间距。
7)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6) 焊工防火责任
1)有《焊、割工种消防专业培训合格证》,实习员没有正式焊工在现场指导,不准从事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审批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和周围的安全情况,不准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4)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管道、仓间、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冷却、隔声、隔热、装饰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有压力或者、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割。
7)焊割单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8)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邻的物体,建筑物起火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不准焊、割。
(7) 油漆工防火责任
1)禁止带火种进入工作现场。
2)禁止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漆料。
3)禁止乱放剩余涂料溶剂。
4)随领随用油漆溶剂,剩料要及时加盖,注意储存安全。
5)经常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并要注意工作场地的通风。
6)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8) 门卫、警卫人员防火责任
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
3)要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门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要掌握单位内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要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好吗,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9)全体职工防火责任
1)在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工地有关部位的消防制度,听从相关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和燃气具。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
(二)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成立义务消-防-队,明确职责和制度,配置各类消防工器具和设备,并妥善加以管理,严禁挪作它用,并应定期检查试验。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生活宿舍、办公室、休息室、设备操作间、车间内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的照明系统应随时检查维护,防止漏电失火引起火灾;在重要电器实施周围要设置接地避雷针装置,防止雷击起火造成安全事故。
4、杜绝在施工现场燃点明火取暖。
5、挥发性的易燃材料,不得装在开口的容器及放在普通仓库内。装国挥发油剂及物品的空容器,应及时退库封存;未经采取措施严禁用电焊气焊焊割。
6、不得将生石灰堆放在易燃附近;闪点在45摄氏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
7、使用易燃物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8、遇水燃烧、爆炸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防潮防水;怕晒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采取防晒、降温、隔热等措施。怕冻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注意保温,防冻。
9、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或变质,以及互相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物品使用时应经常检查,分类存放,发现可疑情况时,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10、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相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11、 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12、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符合消防要求。
13、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14、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加强值班巡逻。
15、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6、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7、 在建筑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的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18、
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9、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对于气焊作业应解除乙炔发生器或气瓶的工作状态,要仔细检查工作场地周围,确认无火源后方可离开现场。
20、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21、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 消防检查与隐患整改
1、各项目部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1) 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3) 消防器材、设施装备、消防水源配置及有效情况;
(4)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 防火安全重点部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储和使用场所安全管理措施;
(6) 日常防火安全巡查情况;
(7)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2、检查应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还必须处以罚款。
4、做好消防器材、实施装备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工作
(1) 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保障有效和正常运行,对灭火器材应建立资料档案,
记明技术性能,数量、设置位置、出厂日期和更换药剂时间等。
(2) 任何人员不准损坏,拆除、停用或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装备,不准埋
压,圈占消防栓。消防池等;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 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负责人维修及保管。
(4) 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5)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
新。
5、各项目部应组织日常防火安全巡查,确定巡查的人员、部位、内容、时间、频次、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因素,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并做好巡查记录。
6、各项目部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的违章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对屡次部改的人员应规定予以处罚直至辞退。对不能当场改造的火灾隐患,应及时向本项目部防火安全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和整改验收人,隐患整改完成后经验收存档备查。
对随时可能引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工进行整改。
7、各项目部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向业主,监理和公司报告。
1、 现场有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加强对施工人员防火教育。
2、 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布局要合理,且定期维护、保养。消火栓处设置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范围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
3、 设立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作业的,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4、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要专库存放。
5、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新兴福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重卡项目部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二
1、拟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制定生产计划,签订工程合同。
3、分配工程任务,与施工承包人签订内部经济承包协议。
4、协助业务人员联系工程。
5、进行工程产值统计、工程进度对比,督促各工程按计划进度完成任务。
6、负责施工队伍管理。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回访,落实工程保修。
8、组织安全活动和检查,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并负责处理。
9、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拟定设备采购计划,根据各工地需要进行设备调配。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三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四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公务保障使用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用车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2-1办公室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主管副总经理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9办公室每季度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申报主管副总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途中,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
3-0-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抽适当时间随时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3-0-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公司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1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部门或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办公室审批;特殊情况如出车时间大于一天须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交办公室将此单存档。
3-3公司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如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处以罚款200元在工资中扣除。(如遇特殊情况需报主管副总同意;审批后方可使用)
3-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反映。
3-5办公室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罚款200元。
3-9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其他车辆方便出入的位置。
4-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通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收车后的检查:驾驶员出车返回公司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车辆的清洗:
4-5-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原则不进洗车场洗车,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主管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1公司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制定加油卡出具的凭证为准,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5.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5.3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6.1对待客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接待客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进入,帮助客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客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把物品取出。
6.5与客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五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对主要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项目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主要危险源,是指在危险源明白卡上所规定的危险源。
第三条存在主要危险源的部门,其部门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四条对主要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向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第五条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二)主要危险源明白卡;
(三)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六条项目在施工前应填写《主要危险源明白卡》,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对新产生的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当及时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项目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建立健全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主要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主要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制度。
第九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安全员或现场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应当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可按照新员工培训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或现场负责人应当将主要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在主要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主要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监控,对重要的设备、设施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并记录在案上报机械部和安全协调办公室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各施工单位应当对主要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报送安全协调办公室。
第十四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主要危险源,各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安全协调办公室或有相关监督安全职责的部门。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协调办公室应当制定主要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危险源基本情况;
(二)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三)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应急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五)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六)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
(七)培训与演练。
第十六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第十七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建立主要危险源监控和管理系统,对主要危险源实施分级监控,并对各类信息实施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应当定期对主要危险源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情况;
(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三)主要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主要危险源的安全检测、监控情况;
(五)主要危险源设备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
(六)主要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工作情况;
(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
(十一)主要危险源日常管理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安全协调办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主要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排除。
第二十条安全协调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并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对主要危险源实施有效的管理与监控。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六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四条(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关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xx]206号)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自行确定。
第五条(设计阶段费用确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编制建筑工程概(预)算时,应当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相应费率,合理确定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招投标阶段费用确定)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项目,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工程实际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投标方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第七条(合同内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措施进度或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项目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八条(费用支付与施工许可证关系)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建设主管部门。未提交的,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建设单位义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十条(工程监理单位义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义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十二条(建设主管部门职责)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建筑安全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施工单位支付、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法律责任)施工单位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建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法律责任)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提交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实施细则)各地可依照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解释权)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实施日期)本规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七
为了使项目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工程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1、门卫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严格门卫制度,对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做好门卫管理工作。
2、南、北门卫各两人负责值班,具体人员及交接班时间由项目部安全科负责安排,交接班时须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注意事项,并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在每天上班时,熟悉场内所有材料堆放的位置;上班期间必须做到:耳灵、眼亮、脚勤,注意方法,巧妙巡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与门外人员闲聊、下棋、打牌等活动;原则上夜间值班人员必须将工地大门关闭,门卫值班人员共同在现场反复巡逻。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拾荒者、废品收购者及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5、下班高峰时,值班人员须站立门口注意、检查是否有工人携带建筑材料离开现场的`可疑,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安全员。
6、运载物品、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要登记车牌号码、所送材料名称及数量;离场时车辆须持项目部下发的出门证明且经门卫值班人员对车箱进行检查,确认无携带可疑材料后方可放行。对于混凝土泵车出场,要参与“反转空泵”的检查验证,随车小票材料科收料员签字后交泵车司机流转到门卫,由门卫确认泵车是否反转着退场时签字,并妥善集中保管,当班混凝土浇筑结束统一交材料科汇帐员。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遇无法处置的意外,必须迅速向安全科汇报,以便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警。
8、如夜间值班人员玩忽职守或里应外合,盗窃工地财产的一经查实,公司将严格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八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九
通过执行进场检验制做到:
1.杜绝小厂水泥、立窑水泥、无准用证水泥进场。
2.进口钢筋必须进行化学分析。
3.砌块、瓷砖、涂料、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合格证。
在抓质量分解目标落实中,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1.隐检制:根据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案。
2.三检制:按工序,分部、分项落实三级检查控制,重点抓住工序跟踪检查,把优质优价、奖优罚劣及时落实到班组,落实到人头。
3.样板制:以样板指路,用样板交底,按样板验收,执行好样板工序、样板段、样板区的施工管理细则。
4.岗位责任制:按质量目标分解,将质量责任层层挂牌,层层落实到人头,形成优质精品竞赛气氛,质量管理工程师行使质量否决权和质量奖罚权。
执行现场例会制度,明确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插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及时解决前后工种间的矛盾和问题,避免扯皮、返工现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在现场成立一个车辆、机械调度室,确保车辆、机械及时到位作业,加强维修保养,确保同时参与作业的车辆、机械数量满足施工需要。加强现场车辆的指挥调度,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场地内道路畅通无阻。
主动虚心接受地盘监理、业主、质检总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从严自我要求,实施超前预控,坚决及时整改。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十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十一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
(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
(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
(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
(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条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
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
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
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
4、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
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
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条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条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十二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学习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安全检查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持证上岗制、安全隐患停工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以及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精选建筑工程机电管理制度(案例13篇)篇十三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