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总结心得,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自己、反思自己,并不断提高个人能力。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的成长和变化进行总结和记录的方式,下面是一些优秀的范文供大家欣赏。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一
合同审查意见书是在合同起草和签订过程中,由合同专业人员撰写的一份审查报告。它主要针对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合同性质、合同条款等方面进行评估和建议,以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公平性。近期我有幸参与了一项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工作,通过这个过程,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同时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合同审查意见书需要全面细致地审查合同的条款。在撰写合同审查意见书的过程中,我发现即使是简单的合同,其中所涉及的内部条款亦需仔细推敲。有时候一个看似无关紧要的条款,也可能对合同的履行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对于每个条款,在审查意见书中都需要详细地进行说明和分析,同时提出相关建议。这样的全面细致审查,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风险,确保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合同审查意见书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环境进行评估。在审查合同时,我们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律解释,还需要了解合同所涉及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只有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环境进行综合评估,才能确保合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审查意见书中的建议也需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以帮助各方在实际履约过程中进行合理的决策和操作。
第三,合同审查意见书需要注重合同各方的平衡与公平。在审查合同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合同各方的权益平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如果合同中的条款存在明显的权益倾斜,势必导致合同各方关系紧张,难以维持长久的合作。因此,审查意见书中的建议应当具备公平性和平衡性,以确保合同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并能够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实现各方的互惠互利。
第四,合同审查意见书需要时刻关注风险和法律合规问题。在审查合同时,我们需要将风险评估作为重要一环,并对合同中存在的可能风险进行分析和预估。对于风险较高的条款,我们应当提出相应的修改建议或添加风险应对措施。同时,合同审查意见书中还需要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引发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最后,合同审查意见书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作能力。合同审查是一个团队工作,需要与各类专业人员和合同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作。除了展现专业知识和能力外,更需要倾听和尊重他人的意见,与各方共同商讨并达成共识。在撰写审查意见书时,我们要跳出自己的狭隘视野,站在合同双方的角度思考问题,通过合作与协商解决合同中的争议和矛盾。
通过这次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合同审查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更好地进行合同审查。全面细致、结合实际、平衡公平、关注风险、有效沟通与协作,是一份高质量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关键要素。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提高,我们才能提供更加优质的合同审查服务,保障各方的权益,推动合同的公平有效履行。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二
近年来,合同纠纷数量不断增加,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和公平,律师的角色变得愈发重要。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律师,我深知合同审查的重要性。通过不断积累经验,我领悟到律师在审查合同中需要注重细节、坚持公正、保证客户利益、注重合同语言的表达和合规等方面。以下是我对于律师审查合同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合同审查中,细节决定成败。对于合同的每一条款,律师都需要仔细审查,并与客户沟通,确保其真实意图得到准确反映。例如,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其具备可执行性。此外,律师还需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各项附属文件和条款,如保修条款、免责条款等,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必须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不论是与原告还是被告合作,律师都应当始终坚持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于合同中存在的模糊术语或法律漏洞,律师应当及时指出,避免因此给任何一方带来不公正和不利。同时,律师也应当客观地评估合同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勇于提出修改建议,避免将不利合同推荐给客户。
第三,保护客户利益是律师审查合同的核心任务。律师作为客户的代理人,有责任确保客户不受损失,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其合法权益。在合同审查过程中,律师应当对合同条款进行严密的排查,确保客户的利益得到充分考虑。如果发现对方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或不公正的条款,律师应当立即与客户商讨修改或者寻求其他解决方案。
第四,合同语言的准确表达是律师审查的重要一环。一份合同的语言表达对于合同的执行和效力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律师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对合同中存在的模棱两可的条款进行调整和修订,确保所有的条款都具备明确、无歧义的表述,以避免可能的误解和合同纠纷。
最后,合规是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关注的重要因素之一。律师应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要求。律师需关注合同中的涉及知识产权、劳动合同、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条款,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避免给客户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总结而言,律师审查合同是保证交易公平和合法的重要环节。通过注重细节、坚持公正、保证客户利益、注重合同语言的表达和合规等方面,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合同审查服务。作为一名律师,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和素养,不断完善审查合同的技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三
作为一名合同审查实习律师,我有幸参与了许多具有挑战性的案件。通过这段实习经历,我深刻体会到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同时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以下将从对合同审查意义的认识、合同审查流程、技巧和挑战、以及合同审查带给我的成长方面进行论述。
合同是商业交易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全球化和互联网的时代,各种商业活动繁荣发展,合同的数量和类型也日益增多。因此,审查合同的目的在于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减少法律风险。作为实习律师,我对合同审查的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明白了合同审查在商业法律实践中的重要性。
第三段:合同审查的流程与技巧。
合同审查的流程一般包括阅读合同、分析合同、评估合同的风险,并给出建议。在实习过程中,我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技巧。首先,学会主动沟通和与团队合作,从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意见。其次,仔细阅读合同,并注意其中的条款、义务和责任的详细规定。然后,认真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隐患,避免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最后,给出明确的建议和附加条款,以保证合同更加完善和可靠。
第四段:合同审查的挑战。
合同审查虽然重要,但也存在着一些挑战。首先,合同的语言通常极其繁琐和复杂,需要对法律术语非常熟悉,才能准确理解和解释。其次,合同中的条款常常和法律法规相冲突,需要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巧进行权衡和解决。最后,时间压力和工作量的增加也是实习律师要面对的挑战之一。在实习过程中,我通过不断学习和与导师的交流,逐渐克服了这些挑战,并获得了很大的成长。
合同审查实习为我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机会,使我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际运用相结合。通过实践,我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能,对于商业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入。合同审查实习不仅让我了解了律师工作的复杂性和挑战性,还培养了我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接下来的律师职业生涯中,这些宝贵的成长将成为我继续前进的动力。
总结:
通过合同审查的实习,我对合同审查的意义和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掌握了合同审查的流程和技巧。我也深刻体会到合同审查中的挑战和压力,但通过与团队合作和不断努力,我成功地克服了这些困境。这段实习经历不仅让我成长为一名更专业的实习律师,也为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期待将来能在合同审查领域中不断成长和发展,为商业法律实践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四
第一段:引言(200字)。
在现代商业交流中,法务合同审查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作为法务人员,我有幸参与了许多合同的审查工作,并从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通过审查合同,我深刻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分析技巧的重要性。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法务合同审查方面的心得体会,并谈谈这些体会对我的工作和职业发展的影响。
第二段:合同审查的重要性(200字)。
法务合同审查的目的是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通过审查合同,我意识到合同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对公司产生巨大的影响。一个合同是否明确、完善,是否涵盖了所有必要的法律条款和风险规避措施,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因此,一个合格的法务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深厚的商业思维能力,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三段:审查技巧的重要性(200字)。
法务合同审查需要全面而细致的工作,这也是我在实践中意识到的重要性。首先,审查人员需要充分了解公司的业务和策略,以便确保合同的一致性和相容性。其次,要通过仔细阅读合同,确保每一项条款都得到合理的安排、补充和修改。特别是需要关注一些风险点,如责任限制、违约责任、知识产权等。此外,审查人员还需要与各个部门密切合作,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风险,以便在审查过程中能够全面考虑各方面的利益。
第四段:审查经验的积累(200字)。
作为一名法务人员,我通过参与众多合同审查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发现,经验的积累对法务合同审查至关重要。它使我更加灵活和高效地审查合同,并能够快速识别出潜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此外,经验也提高了我与合作伙伴的沟通能力,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他们的需求,并提出更合理的建议。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我将在这一领域继续成长和发展。
第五段:心得体会的意义(200字)。
通过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我深刻体会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也认识到自己在这个领域中的责任。我必须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素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和法律规则。同时,我也意识到合同审查是一个需要团队合作的工作,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总之,通过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我不仅获得了实践经验,也提高了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今后的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100字)。
通过参与法务合同审查工作,我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和审查技巧的重要性。经验的积累使我更加灵活和高效地工作。这些心得体会对我的工作和职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使我更加注重细节和强调团队合作。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相信我将在法务合同审查领域不断成长。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五
合同是商业交易的重要工具之一,能够明确各方权责、维护各方利益。然而,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一种形式,更需要经过审查才能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为经济法律实务的一环,合同审查意见书在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对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学习和理解,我深感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和合同专业人士的责任。合同审查意见书不仅是一份文件,更是对合同的保护和规范的具体操作。下面是我对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心得体会。
合同审查意见书是合同审查工作的重要成果,它起到了详细解释、解读和规范合同条款的作用。在审查合同时,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合同中各个条款的表述,理解其含义并对其进行逐条审查。合同审查意见书要求我们提供合同条款的修订、完善和增补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执行性。通过审查意见书的撰写,我逐渐意识到合同审查的严肃性和复杂性。合同审查不仅需要合同相关法律知识的熟悉,还需要对业务和市场的了解。在撰写合同审查意见书时,我们还需要留意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可能导致争议或不公的条款存在。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需要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在实践中,我们需要对相关法律进行研究和理解,对合同所涉及的业务内容进行调研和分析。审查合同条款时,我们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需求和行业规则,对合同进行合理的修改和完善。在整个审查过程中,我们要注重审查的准确性和专业性。因此,我们应该持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了解最新的法律动态和行业规则。只有不断增强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为合同方提供全面、专业的合同审查意见。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过程需要理性思考和专业判断。在审查合同条款时,我们应以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判断。合同审查不仅仅是要阐明合同原文条文存在的问题,也需要给出解决方案或具体建议。在提出意见时,我们既要关注合同条款的问题和风险,又要考虑到交易各方的利益和需求。因此,我们既要站在法律角度审查合同,也要站在经济角度与业务需求相结合审查合同。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过程需要我们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思考,提高自己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需要细致入微和准确无误。在审查合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任何一个细节。审查意见书的撰写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逐条审查,不能有遗漏或疏忽。因此,我们在撰写审查意见书时要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保所有问题和意见都得到准确描述和记录。此外,审查意见书的语言要表达清晰,不门外汉化,便于各方理解和操作。合同审查是一门细致入微的工作,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审查和准确无误的撰写,才能为合同提供更好的保护和规范。
综上所述,合同审查意见书是合同审查工作的重要成果,具有明确解释合同条款、修正不合理内容的作用。在实践中,合同审查意见书的撰写让我深感合同审查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合同审查意见书要求我们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业务知识,并通过理性思考和专业判断提供准确无误的意见。在撰写审查意见书时,我们应该细致入微和注意语言的表达,确保合同审查的质量和效果。通过对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学习和实践,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专业素养,也对合同审查的意义和方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合同审查意见书在实践中不仅是一份简单的文档,更是对合同的规范和保护的具体操作。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合同审查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在从事合同审查工作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愿与大家分享。
第一段,思考合同意义。合同不是简单的纸面符号,而是双方交流合作的基石。因此需要审查合同中的协议关键点,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识别风险和漏洞,确保协议的平衡和公正性。例如,我曾遇到一个代理协议,其中涉及代理费的结算方式未明确规定,容易导致代理商权益受损。审查发现问题后,我及时建议完善协议。因此,审查者需要切实理解合同背后的法律意义。
第二段,考虑合同法律属性。作为一种法律文件,合同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审查应当深入了解相关法律,尤其是合同法、经济法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当一份合同中涉及外商投资规定时,需要格外关注外国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当能够理解法律属性后,便能够有效地评估合同中存在的风险及其后果,并在审查过程中更加精准地挖掘合同中的重点问题。
第三段,审查细节问题。合同审查不仅需审查协议各方权利和义务,还需要注重细节问题,如协议的表述是否含义明确,条款使用的措辞是否严谨等。例如,我曾遇到一个技术合作协议,其中一项技术交付时间的条款表述含义不够明确,导致双方对技术交付时间的理解出现分歧。因此,审查中需要充分重视细节问题,注重措辞的准确性与表述的明确性。
第四段,判断合同可行性。合同的可行性是合同审查的重要判断标准,需要考虑到合同的实际可行性,从合同存在漏洞、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等角度来评估。例如,当一份合同中包含对自然人之间的约定,需要注意是否符合中国民法的规定。当判断合同可行性时,还需要居于公正的立场,更好地为合同审查提供行动指南。
第五段,总结经验教训。合同审查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长期的积累和反思。通过积极的学习和实践,并结合具体问题发掘问题根源,总结审查经验教训,才能更好地提高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合同审查是一项重要的法律服务工作,需要审查者的深入理解和全面把握,只有具备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实践经验,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从而保障合同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工具,其作用日益重要。然而,在合同签订前的审查环节中,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发挥就显得尤为关键。在参与了多个合同审查意见书的编写与讨论之后,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对于提高合同质量的作用。
第一段:了解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基本要求。
合同审查意见书是一份对于合同内容的法律意见的陈述,它在合同审查过程中起到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在编写合同审查意见书时,首先需要了解合同的基本要求,包括合同的形式、内容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同时,还要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履约方式以及合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进行全面的了解,以便在审查过程中准确把握重点。
第二段:认真评估合同的风险和问题。
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我们需要认真评估合同存在的潜在风险和问题,以避免合同中的漏洞或者含糊不清之处。首先要从法律角度对合同进行评估,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要考虑市场风险和商业风险,确保合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还要综合权衡后果和利益,确保合同达到双方当事人的预期目标。
第三段: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
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解决合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与合同当事人的深入交流,可以清晰了解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和要求,从而在合同审查意见书中准确地体现出来。同时,通过沟通和协商,我们还可以补充和完善合同内容,消除双方之间的疑虑和不信任,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第四段:积极参与合同谈判和修订。
合同审查意见书的编写并不仅仅是消极地指出问题和风险,更重要的是积极参与合同谈判和修订。合同审查意见书是一份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它可以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参考,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和协商。在合同谈判和修订过程中,我们应主动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以期通过合同的完善来达到更好的风险控制和合同约束力。
合同审查意见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书,它对于提高合同质量和预防法律风险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合同的仔细审查和评估,可以发现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进而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订和改进。同时,合同审查意见书还能为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和保障,降低法律风险和争议的发生概率,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
总结:合同审查意见书的编写和讨论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通过参与合同审查意见书的编写和讨论,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并逐渐提高了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合同审查意见书不仅是保障合同质量的有力工具,更是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因此,我们应该始终保持对合同审查意见书的高度重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八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对于保障各方的利益和权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合同涉及的法律条款众多且专业性强,非专业人士往往难以准确理解和评估其中的风险。因此,作为专业法律从业者的律师在合同审查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本文将重点讨论律师审查合同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坚守原则。
作为律师审查合同的第一步,必须牢固树立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律师应当对合同的涉及法律条款进行逐字逐句的审查,确保与国家法律法规相符合,并从法律角度对各方的权益进行平衡。同时,要明确权威性和约束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三段:仔细审查细节。
在审查合同过程中,细节决定成败。律师应重点关注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尤其是隐藏风险的条款。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履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律师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判断这些条款是否合法合规,并对其中的潜在问题提出建议。此外,律师还应注意交易的实际目的,以及可能对各方产生的影响,以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注重合同语言的准确性与合理性。
合同语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合同的法律效力和风险控制。在审查合同时,律师应当注意排除歧义的地方,并确保合同的表达符合法律的要求。另外,律师还需要评估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尤其是在涉及价格、支付条件和违约责任等方面,以避免不合理的利益分配导致的争议和纠纷。
第五段:与各方沟通合作,维护客户利益。
律师审查合同不仅仅是单向的服务过程,而是与客户沟通合作的过程。律师应当与客户密切配合,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期望,并在法律框架内为客户争取最佳利益。此外,律师还可以与合同中涉及的各方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达到更好的合作效果。
结尾段:总结。
律师审查合同是起到重要保护作用的关键环节。通过坚守原则、仔细审查细节、注重合同语言的准确性与合理性,以及与各方沟通合作,律师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的法律支持。通过律师的审查,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商业交易中的法律风险,并为各方提供公平公正的商业活动环境。因此,在商业活动中,律师审查合同的价值和重要性不可低估。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九
审查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某个事物进行仔细检验、辨别的行为。在现代社会中,审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对于图书、电影、音乐还是新闻报道,人们都会对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我们可以提高信息的质量和价值,保护公众利益,培养良好的价值观。审查心得体会是我对这一过程的总结和思考,下面将从审查的目的、方法、负面影响和个人观点四个方面展开探讨。
首先,审查有其明确的目的。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信息。在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大量的垃圾信息也不可避免地涌入人们的视野。这些信息可能是误导性、低俗或者违法的,对人们的理性思考和道德标准构成挑战。通过审查,我们可以过滤掉这些有害信息,保证公众接触到的是真实、可靠的信息,有效地维护公众利益。
其次,审查需要有科学的方法。审查并非一味地禁止或打压某个事物,而是在合法的范畴内对其进行选择和修正。审查的方法应当是多元、客观的,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意见。比如,在对图书进行审查时,我们可以通过成立评审机构、设立标准、严格筛选来实现审查的目的。这样可以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及利益的干扰,有效地维护审查的合法性。
然而,审查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首先,过度的审查可能会侵犯人们的言论自由和创作自由。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一些政府或机构往往滥用权力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导致信息的单一化和娱乐圈的贫乏。其次,审查过程容易受到个人偏见和利益的干扰。如果审查由少数人或者特定群体来决定,那么就有可能使审查结果产生较大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创新发展造成阻碍。
在我看来,审查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我认为,在审查的过程中,应该尽量加强参与度,确保多数人的声音被听到和尊重。只有多方平衡、广泛参与,才能使审查更加科学公正。审查需要摒弃个人主义和个人利益的干扰,坚持以公众利益为导向,以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
总之,审查是必要的,但是它应该以公正、客观和合法为前提,确保审查的目的能够真正得到实现。只有在充分尊重个人创作和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合理地限制一些有害信息的传播,才能够实现对社会的积极作用。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该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规范来优化审查制度,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和公众的需求。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
20xx年,公司法律事务处围绕公司“提振精神转作风,优化升级保增长”的总体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法律事务,进一步推进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较好地发挥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服务和保障作用。
总结如下:一、全面风险管理和体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年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将全面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与生产经营管理的融合,推动风险评估常态化,并检查风险管理工作成果。
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公司积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系统建设,争取早日实现上线运行。
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稳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形成,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体系建设。
2012年,公司按照中葛集团办251号文、中葛集团办223号文印发的《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制定了《水电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和《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确保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有制度保障,有章可循,有可执行的操作办法,逐步形成管理机制和体系建设,同时配团公司做好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按要求开展相关风险管理工作。
今年公司用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将公司机关十五个部门的流程数据,包括流程图、风险控制数据、风险数据库、控制文档等信息上传系统。
并按集团要求,向公司总部机关各处室收集并上报了《公司年度风险事件调查表》、《2012年度公司层面风险识别调查表》等风险评估和识别信息。
在总结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高质量完成并及时报送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5月份集团公司组织了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理论和实务培训,公司分管领导和法律事务处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此外,就系统建设管理员等角色管理配套、资料对接等都进行了沟通,保持系统上下对接,信息更新。
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公司根据机构与人事调整情况,确定法律事务处作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公司全面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律事务处,有4人专、兼职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总部机关各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都配置了风险管理领导和兼职管理员,积极开展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相关工作。
同时按要求在各分公司、重点项目部均相应配置兼职风险管理领导和人员,风险评估常态化工作公司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包括公司职能部门层面风险收集等,集中开展风险信息集中收集和整理,对重大风险与重点风险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汇总风险信息并及时向集团反馈。
对于重点领域风险、较普遍性风险,及时予以总结、整理,发出警示,比如法律事务处利用公司召开在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会等大型会议平台,将阶段性研究整理形成的“主合同履约中应注意的相关风险”、分包合同签订模式及应注意的问题等风险整理、评估成果,在会议上交流学习,对工程项目管理中出现和暴露的重大风险及时进行广泛警示宣传,并汇编入会议交流材料供各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借鉴。
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实施情况公司转发了《集团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防范指导意见》,用于指导公司在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工作。
该指导意见基本涵盖了工程项目各阶段和环节的重要风险,适合建筑施工子分公司实施。
为加强和推进集团指导意见在公司实施工作,公司在制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中作了专章规定,以保障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和发挥作用。
公司总部机关各工程项目监管部门,在制定和修订项目管理制度时,都注意贯彻落实指导意见。
公司法律事务处为使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渗透到工程项目,以项目管理为对象,防范工程项目失控风险,研究制定了《水电公司工程项目失控风险法律监控办法》,采取日常监控加重点监控措施,对项目从投标签约到在建管理、竣工收尾管理等各个阶段进行全过程监控和重点监控,通过开展各项法律监控工作,跟踪监督重点项目和重大风险,及时从法律角度提出规范项目管理和防范项目风险的意见、建议及措施,帮助和协助分公司、项目部解决实际问题,防止项目发生管理混乱和失控的风险。
工程管理处针对公司在建项目数量迅速增多、规模做大后因外协队资源不足和自身管理人员紧缺、管控能力不足等因素,所用分包队出现素质实力差、不讲诚信、扯皮闹事增多、分包队管理失控风险凸显的问题,制定了《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队伍监控管理规定》,从切实提高对分包队的掌控力出发,对分包商的选择、引进和使用等环节进一步作出了延伸规定和源头把关责任,使这个重大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制度保障。
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和培育。
通过例会讨论、有关会议、合同评审等形式和途径,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宣传,增强各级人员的风险管理知识和风险意识教育,树立“控制风险就是创造效益”的观念,逐步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二、法律审核把关更加严格,法律风险防控进一步加强、“三项法律审核”进一步落实,审核把关更加严格。
根据上级关于企业经济合同、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的法律审核率全面实现100%的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把相关业务管理流程化,逐步纳入公司统一开发的管理平台,利用现代网络科技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在线办公,使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重大决策的法律审核及其他一些涉法事项的办理等主要日常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在制度化的基础上实现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
从而大大减少和防止了以前基层单位在报审工作方面的随意性,强化了监控能力。
在合同审核工作中,法律事务处注意统一标准,严格要求,对每一份合同从合法性、严谨性、完备性、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并加强内部协作、把关及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处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大量日常法律审核工作。
截止目前,共审查承包、分包、标前合作、材料委托采购、保险等各类合同、协议总计396份,其中承包136份、分包合同137份,分包策划90份,其它合同协议32份。
在审查修改的同时,还提出了大量完善合同、加强风险预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从源头上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工作。
加强合同范本改进,进一步推进合同标准化工作。
当前公司合同管理在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及系统化上已取得较大进展,使合同管理不断得到强化。
在合同标准化建设上,集团和公司已制发和推广国内国外使用的分包、采购、租赁、合作等系列合同范本,在规范合同、防范合同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经营工作发展变化和使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不断结合实际加以改进。
我们在合同审核过程中适应管理型项目等经营需要,加强了劳务分包、委托采购等合同范本条款存在问题和不足的收集改进工作,并参与上级部门制定统一标前合作协议文本的研讨和修改工作,目前已推广使用集团公司已形成的国际国内四个标前合作协议文本,使以前不够统一、规范的标前协议签订行为得到有效监管,强化市场开发领域风险防范。
推广运用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法律事务管理。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投入运行。
由于公司同时开发运行新的办公oa系统,部分功能重合,集团公司要求我们将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融入到公司oa系统中运行,部门就相关事宜与总办及集团信息中心做了联系和沟通,技术上可以实现,但将导致系统更复杂,运行故障也会增加,就相关情况向集团法务部作了汇报。
当前公司日常主要管理性法律事务已基本实行系统办公,规范业务流程的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按要求办理好公司新办公oa系统有关法律事务业务的同时,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做好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工作,确保资料及时更新和上报,以满足工作需要。
三、加强纠纷防控和处理,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公司纠纷管理情况良好。
通过积极化解纠纷,做好案件防控,降低发案率。
公司法务部门按照纠纷报告和预防、处理制度要求,对各单位及项目部出现的争议、纠纷苗头加强监控和指导,落实防范和处置措施,及时化解或妥善处理了多起纠纷隐患,把纠纷消灭在未然之时,防止酿成严重后果和发生过多诉讼案件,形成讼累,影响公司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一
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事项:
一、协议书部分:
1、内容填写是否齐全清楚;2、章印是否齐全清楚;3、合同总价款大小写是否一致;4、对方开户行帐号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是否填写正确;5、承包范围界定是否清楚;6、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合格、优良等。
二、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依法批准立项,违反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对承包人的审查内容主要包括:1、承包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合法;2、承包企业是否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及经营资格;3、审查承包企业招投标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工期、质量约定:
1、工期:(1)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哪些手续、签署哪些文件。(2)双方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
第一步形式审查。
(一)将合同文件本身分为三部分:
开头(合同名称、编号、双方当事人)。
正文(第一条至最后一条)。
签署部分(即双方签字盖章和签署时间)。
形式审查就是看一看一份合同是否具备这三部分,这三部分是否。
完整,是否有前后矛盾的地方。常见的错误有:当事人名称不一致、不完全、错误或矛盾,合同名称与实质内容不符、时间签署前后不一样,地址、法定代表人错误等。
(二)形式审查还要看是否附有对方营业执照、其他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等相关材料。看相关文件之间内容是否有矛盾之处。
第二步实质审查。
主要是对合同正文的审查,这是合同最关键的内容,包括:
一、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法;。
二、合同内容是否公平,是否严重损害本单位利益;。
1、双方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列明当事人的全称、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帐号。
2、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型号、规格、品种、等级、花色等;不易确定的无形财产、劳务、工作成果等描述要准确、明白;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和座落地点。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和工具符合国家或者行业规定。
4、质量国家有强制性标准的,要明确标准代号全称。可能有多种适用标准的,要在合同中明确适用哪一种,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或报酬合同明确规定价款或报酬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冠以省、市、县名称,交付标的物方式、劳务提供方式和结算方式应具体、清楚。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赔偿金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不要出现既由法院管辖又由仲裁机构裁决,也不要出现“由法院管辖或者仲裁机构仲裁”的条款。约定通过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约定由仲裁机构裁决的,应写明具体仲裁机构名称。在选择时尽选择本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管辖,以便于更好地维护本单位利益。
9、合同生效条款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或者各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合同有固定期限的,还应当写明:“本合同有效期自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止。对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者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10、清洁文本条款合同中应当写明:“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如双方对此合同有任何修改及补充均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者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在签署过程中,应注意:当合同中有清洁文本条款时,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文字与数字(签署人签字、时间签署与盖章除外)均应当事先打印完成,不得在合同签字过程中出现合同正文里有手写文字或者空白未填写的情况存在。
[合同审查的注意事项]。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二
合同法律审查是我们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中重要的一道屏障,因此在法律事务部在总结工作前,首先对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汇总。在汇总的过程中,我们不仅仅是对问题进行简单的总结,同时也提出了我们的一些专业的意见。
一、整体状况:
1、合同的质量总体不高,尚处于业务层面。这是合同业务的最低境界,也就是说,合同只是锁定了交易的标的、交易的时间、地点等正常所需的基本要素。虽然这样类型的合同对业务部门来说很满意,但是这不过是符合了他们的习惯及认知水平。我们要清楚的是,合同的质量与业务部门的满意程度并非完全的对应关系。合适的质量才是好的质量。对于我们已经建立法务工作体系的企业来说,合同的质量应该控制在商务层面甚至是专业层面之上,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通过合同的法律审查来控制企业法律风险的要求。
2、己方利益与对方利益的不平衡。在审查的合同中,大部分的合同都是对方所提供的。虽然说合同的双方的利益要均衡,权利和义务一致,但是对方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他们没有义务必须给我们一方设定更多的权利或利益,相反他们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合同中设定对他们履行合同更有利的条款,限制我方的权利甚至设z合同陷阱。例如在采购合同中,对方往往要求“百份之五十的定金”,合同一旦发生争议,我方就明显处于不利的位z。
3、合同的滞后性依然存在。合同的法律审查过程其实就是企业法律风险控制的过程,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但是业务部门和某些管理人员不愿意签订合同,不愿意法律审查;即使草草拟定了一份合同,也是为了付款的需要,绝非是要通过法律风险评估。
二、具体问题:
(一)合同条款存在的问题:
1、合同主体方面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资格,往往是合同审查中首先接触的问题。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有时通过合同名称及当事人的名称即可确定,而有时有不得不通过对各类证照的审查才能知道。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a、对合同相对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不明确。b、合同的当事人的名称和最后的公章或签名不一致的情况并不少见,甚至连我们公司的名称都出现错误。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董事长未必是法定代表人,如果合同的一方既未盖公章、签名者也不是其法定代表人,合同可能存在效力问题。c、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无当年度工商管理部门的年审记录,即合同主体资格有效性的问题。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按规定年检或超过批准期限经营的企业,其本身的合法性存在问题。
的约定。所谓“买的不如卖的精”就是由于产品的供方比需方更了解质量与成本的关系,既可以提供高价格高质的产品,也可以提供低质低价的产品,甚至克扣备品或附件。目前投资公司和度假村公司不断出现部分用品需要提前更换,也正好说明了产品的质量约定不明的问题。
如何约定,还关系到诉讼中举证成本的问题。但是在我们审查的合同中所发现的是,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不明确的或以非常笼统的字“高度概括”了。当然,至于约定何种行为属于违约、如何承担违约责任,则主要取决于哪一方违约的可能性更大,以及每种违约对于自己是否有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对方愿意提供违约责任不明的合同版本了,因为我们在合同的质量、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方面被对方牵着鼻子走了。
另外,争议解决的方式约定往往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提交某某仲裁委员会仲裁”等约定不明的套话或者干脆没有任何约定。对于这样的合同,一旦发生争议,就有可能使己方处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会出现对方为了争取对其有利的管辖法院,“恶人先告状”。
(二)合同的体系、结构等方面的问题:
1、以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目前大多数的合同均以权利义务罗列的方式安排条款的内容,合同条款不区分功能、不区分次序地依次排列,条款之间的权利义务盘根错节。这样的行文方式,相当于一栋有100个客房的饭店,其房间的编号方式是简单地从1号编到100号,根本无法判断每号房间是在哪个楼层。
款的不均衡。
3、表述的精度不够。合同的表述不是越精越好。但是有时候,表述的精度比合同的合法性往往更为重要,表述上存在的问题往往会导致相互扯皮甚至反复的诉讼,也会使当事人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付诸东流。表述精度不够的另一个原因对语言歧义现象重视不够,以致在关键的权利义务条款上出现了无法确定其含义的内容,争议也因此在所难免。
4、合同与交易需求不符。法律事务部在合同审查工作之中接触到部分与交易需求不符的合同,或接触到粗制滥造的合同文本。部分原因是经办的法律知识及工作的经验不足,部分原因是具体经办人的敬业精神,以完成任务为导向而不是达到合同目的为导向。估我们初步的估算,各部门或子公司提交的合同文本中,真正涉及法律问题的并不多,不到20%,而表述问题、逻辑问题、操作性问题等在80%以上。
总之,在我们法律事务部这一年来接触到的合同中,从我们法律事务部的角度分析,确实存在诸多的问题,除上述罗列的问题外,尚有合同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我们法律审查过程中的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工作中需要改进和日益完善的。
以上阐述由于我们学识及其他条件的限制,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正。
法律事务部。
[合同法律审查问题集锦]。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三
公司领导:
我们对公司拟定的20xx年劳动合同初稿进行了认真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一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为其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
1、合同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被公司开除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并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乙方应返回甲方为其支付的全额社会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社会保险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因此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规定,以员工未满合同期限辞职或被开除,而要求员工返还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无法律依据。因此,建议此条款予以删除。
二、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十七条所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相应赔偿: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条款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但当员工出现解除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不是员工出现上述解除合同情形导致合同解除都得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对员工承担违约责任仅限定在保密、培训、竞业限制这些方面,除此之外不得对员工设定违约责任。其次,20xx公司劳动合同设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样在合同中应该增加和明确员工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这一条款,这样体现双方权利和义务平等及合同的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建议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关于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六条所述:
公司20xx劳动合同初稿约定员工原则上请假不超过3天,但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由于种种因素员工请假超过3天的情况并不罕见,如果以3天假期为限,超过3天假期扣双倍工资,有违常理。因此建议内容调整为:、、员工因事请假,假期工资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每请假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四、关于20xx劳动合同初稿第二十三条所述:乙方参加甲方统一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承诺函,参加培训一年内不得离开公司,若违反此规定乙方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培训费用双倍的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议调整为: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应与甲方签定培训协议,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离开公司,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五、关于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第九条所述甲方发放薪酬时间为每月8日,其中绩效考核工资等变量工资在每月15日发放,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推迟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第七条规定,建议修正为: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六、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多处出现“处罚”表述,处罚是一种行政行为,而劳动合同的缔约双方的资格是平等的,所以不能表述为处罚。建议表述为处理。
七、20xx公司劳动合同初稿中多处出现“按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故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告知书应作为合同的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如不履行上述告知程序,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无法律约束力。故此建议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等告知书须有劳动者签字确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以上意见,请予考虑。
法律事务部:xxx。
审查人:企业法律顾问:xxx。
法务专员:xxx。
20xx年xx月xx日。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四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
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1、注意《合同法》对租赁期限的特别规定(《合同法》第214、215条),这是租赁合同审查的重点之一。
2、对于出租方对租赁标的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鉴于审查合同时缺乏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因此可以要求出租方对于其享有对租赁标的的完整权利作出承诺,并在违约责任条款中明确若出租方违反该承诺保证的.,视为出租方违约。出租方对租赁标的物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往往影响到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查时应当特别注意。
3、租赁标的的维护问题,《合同法》第220条规定,原则上是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可以约定,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注意是否由关于标的物维修的特别约定,如没有,在维修义务属于出租方。
4、租赁合同中如有转租条款的,应审查是否明确转租需经出租人同意。此外,应根据情况提示转租的法律后果,及承租人度于租赁标的的毁损灭失仍应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5、一部分合同采用的名称是《租赁合同》,但通读合同全部条款后会发现,改合同实质上是一个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对融资租赁合同有专门的规定,因此熟悉这些规定才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对融资租赁合同,通常宜采用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分别进行约定,因此应注意两份合同的呼应一致。
6、违约责任方面,应注意出租人迟延交付租赁标的,交付的租赁标的有瑕疵(包括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违反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标的、擅自转租、擅自改善租赁标的等方面的违约责任。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五
合同审查的着重点:合同的效力,合同的中止、终止、解除,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
合同的效力问题。
1、《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认真分析合同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判断是否存在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并认真分析合同无效情况下产生的法律后果。
主体的行为能力可以决定合同的效力。
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要审查其是否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如果合同主体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格的,可能导致合同无效,因此对主体的审查也是合同审查的重点。
3、对于无权代理、无权处分的主体签订的合同,应当在审查意见中明确可能导致合同被变更、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4、注意合同是否附条件或附期限。
5、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的条款,包括无效的免责条款和无效的仲裁条款。
无效的免责条款即《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和因故意和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合同的履行和中止。
1、《合同法》第62条明确规定了合同中部分条款约定不明、没有约定的情形下的履行方法,因此对这部分条款需仔细审查,包括质量标准、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等条款。
2、《合同法》规定了双务合同中的不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结合违约责任的约定注意审查双方义务的履行顺序问题。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两个并不完全等同的法律概念,合同解除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审查时应掌握合同法第六章关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相关规定。
1、合同的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其法律后果只发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合同不再履行。
《合同法》第91条规定了合同终止的若干情况: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体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及,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91条最后一款的授权,许多合同文本都有专门条款约定合同终止的情况,但有些约定往往是对违约责任的重复,而违约的情形是可依据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承担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往往是不同的,因此,应结合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分析对合同终止的约定是否属于可以且必要的情形。
2、合同的解除。
《合同法》的93条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这些条件的设置往往与一方违约相联系,这是在合同审查时需注意的问题。
《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当注意这种解除权是一种单方任意解除权而非法定解除权,对该条的适用仍需当事人的约定。
同时,这种解除需要提出解除的一方通知对方,且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发生解除的效力。
这也是在合同审查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之一。
特别是在一方迟延履行时,只有这种迟延达到根本违约的程度时,另一方才享有单方解除权,否则应给予违约方合理期限令其履行合同义务而不能解除合同。
审查时还要注意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是否约定了行使解除权的期限。
根据《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双方可以约定行使解除权的期限,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规定,法律也没有规定的,则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必须行使,否则会导致该权利的丧失。
合同法分则许多条款都有关于法定解除的特别规定,如赠与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委托合同、货运合同、保险合同等,这要求审查时掌握合同法分则对各类合同的具体规定。
合同解除的效力较合同终止更为复杂。
首先它产生一个向后的效力,即对将来发生的效力——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对于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法》并没有做一刀切的规定,而是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恢复原装(相互返还);最后,野火四最为重要的一点,多数合同在违约责任条款中会约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这种约定实际上是错误的,正确的表述是:解除权人有损失的,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可以约定该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法》第114条)。
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主要涉及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目前对于约定两个仲裁机构的已被认定为有效的仲裁条款。
应当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事项。
对于诉讼的条款,应注意选择的法院是否有利。
几类常见合同的审查。
1、注意审查对合同项下标的的描述,应当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或总价)。
2、交货条款:交货时间、地点。
3、付款方式:应注意审查付款条件。
4、验收:应注意验收与付款的衔接问题。
5、运输条款:应注意审查运输费用的承担、运输和交货条款的衔接。
6、包装:注意审查是否有特殊的包装要求。
7、检验条款:第4项所列明的验收条款是基于通信类产品、设备往往需要在安装、调试后经过试运行方可确定产品或设备的可用性,因此在通信类产品和设备的买卖合同中与付款相挂钩的往往有初验、终验等条款。
而此处检验条款是指《合同法》第157条、158条规定的情形,往往是到货时的检验,对此应掌握《合同法》第157条、158条的规定。
8、安装、调试、初验、试运行和终验条款应注意各个环节的衔接几各环节的处理和对下一环节的影响。
9、培训条款:注意培训费用、培训内容的约定。
10、保修:注意保修期限的起始点和保修期内故障的处理。
11、索赔和违约责任:有关违约责任及赔偿并不一定仅出现在索赔和违约责任这一专章条款中,可能散见在各个条款中,因此在审查违约责任时应注意前述各条款的内容中是否存在出现违约的情形,如果在相关各方义务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则应在违约责任专章中有所约定。
对于违约责任部分,可以列一个帽子条款,将各种违约情形笼统的约定在一个条款中,如: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承诺、保证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2、争议解决注意审查仲裁条款的效力问题。
13、不可抗力条款应注意对不可抗力的界定是否和法律规定的一致。
对于买卖合同,应当掌握合同法关于分期付款买卖、适用买卖、凭样品买卖的特殊规定,尤其是对合同解除方面的特殊规定,这与违约责任有密切关系。
(二)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类合同)。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最热合同审查心得体会(通用16篇)篇十六
发包人:
审查人:
发包人:。
审查人:。
发包单位委托审查机构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3政府有关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附件,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含规划、消防、人防、环保、节能、安全卫生等)。
第二条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建设地点:
2.3工程类别:(房建/市政规模米;。
2.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范围:查;。
第三条审查的主要内容。
3.3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5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资质及证章是否符合规定;。
3.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四条发包单位应及时向审查机构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表一。
第五条、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向发包单位交付下列资料及文件,并对其质量负责:
表二。
第六条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6.2双方合同生效后预付审查费40%计。
6.3审查机构提交审查合格书时,发包单位向审查机构付清全部审查费。
第七条发包单位、审查机构责任:
7.1发包单位责任:
(1)发包单位应对报送审查机构的审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发包单位不得要求审查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审查,如因弄虚作假而产生的后果由发包单位承担。
(3)发包单位因工程规模、功能变化需要重新进行审查,应报原批准部门同意,并提交批准部门同意修改、调整的批文送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7.2审查机构责任:
(3)审查机构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发包单位提交的图纸及经济技术资料。
第八条违约责任。
8.2审查机构由于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约定的.审查资料交付时间,若超期延误按每个工作日承担审查费的0.5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它约定事项。
9.1本合同在履行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单位、审查机构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后即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审查人份。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审查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