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是对某个经历或者感悟的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在学习和理解心得体会写作的过程中,参考一些范文是非常有益的。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一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二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警察的工作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为了更好地规范民警的行为和提高执法质量,公安部颁布了六项规定。这六项规定是指对民警在从事执法活动中的六个方面设置的制度和约束。民警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确保公正执法。本文将就民警对六项规定的心得体会进行探讨。
二、深化理解,增强责任感。
首先,民警应该深化对六项规定的理解。六项规定都是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形象而设立的,对行为约束和法律要求都有着明确的规定。民警应该明确自己在执法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对六项规定进行全面的学习和掌握。只有深刻理解六项规定的意义和内涵,才能增强责任感,做到心知肚明、身心力行。
三、严明执法,做到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民警的一项基本职责。六项规定中有关于严格依法办案的规定,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法律原则,不得随意执法和滥用职权。民警应该时刻提醒自己,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做到立案合法合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依法办结。
四、强化纪律,维护队伍形象。
六项规定中还对民警的纪律规范做出了明确的要求。作为执法人员,民警应该严守纪律,自觉保持队伍形象的良好。民警要时刻保持警容警纪,服从指挥,严禁违反纪律,如擅自变更执法任务、故意泄露案情等。只有做到严于行人、严于律己,才能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五、优质服务,赢得民众支持。
六项规定中对民警服务群众的要求是平等、便民、利民。在执法过程中,民警要提高服务意识,保护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做到平等对待、便利办理。民警要注重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耐心解答群众的疑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只有以高质量的服务,赢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为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六、结语。
对于民警来说,遵守六项规定是一项基本要求,也是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对六项规定的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民警能够提高执法水平,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和支持。只有民警坚守职责,做到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才能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的形象,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三
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和司法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这“三个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通报案例中,某市人民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违反“三个规定”案显得颇为特别。在其涉及的五名检察人员中,一人受到处分,而另外四人不仅没被追究责任,还受到了表扬。
2021年6月,某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王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佟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能否判缓刑,王某表示该案会依法办理。2019年5月,陈某又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郝某等2人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柳某刚虚假诉讼、诈骗、寻衅滋事案能否关照一下,郝某等2人予以拒绝,并告诉陈某不要来说情。2019年7月,陈某再次给辖区内某基层检察院检察官刘某打电话,询问其在办的陈某华非法持有枪支案能否在陈某华送监前安排其会见亲人,刘某予以拒绝。王某、郝某、刘某均对市检察院法警支队政委陈某的违规过问、干预案件行为作了记录报告。
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形成了鲜明对比:陈某因违反“三个规定”及其他违纪问题,被免去法警支队政委职务,并被开除党籍。而王某等4名检察官,对来自上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的违规过问或干预案件行为自觉抵制,被该市检察院给予充分肯定。
“‘三个规定’既是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处理的有力举措,也是防止检察人员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治本之策。”最高检检务督察局负责人表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是防止检察人员被“围猎”,有力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潘毅琴认为,深入持久做好“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同时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才能形成社会信任和共识:找不找人、转不转材料,都不影响公正办案。
“五一”假期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开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情况,并通报相关典型案例,真诚欢迎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行“三个规定”进行监督。
“三个规定”作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可称得上是纯洁司法环境的“净化器”、保障公平正义的“安全阀”、保护检察人员的“护身符”。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文化自觉。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带头做好这项工作,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
检察人员,特别是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对于非正常途径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同时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向检察人员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可能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检察人员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检察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者,客观公正是检察官司法办案始终秉持的立场,“找不找人”“托不托关系”结果都是一样的,过问或者不过问,检察机关都会依法办案。
当然,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并不是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在落实“三个规定”的同时,要引导人民群众通过12309、检务公开程序、依法申诉等正当渠道反映问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对于人民群众向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提出的合理合法的建议,检察机关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回应、认真落实。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落实,需要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社会的支持监督。相信只要检察机关坚持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在人民群众监督下始终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坚持司法公正,人民群众就会发自内心地信仰法治,整个社会就会逐渐营造出不打探案情、不过问插手案件的良好氛围。
当前,执行“三个规定”已在检察系统形成了一定的自觉和共识,但距离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对美好法治生活的向往仍存在一定差距。检察机关要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抓好抓实“三个规定”的执行,坚守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初心,努力实现法治昌明、“海晏河清”。
《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将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定性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并要求办案人员全面、如实记录,司法机关每季度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提出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三不得”、司法机关办案人员“三应当”的要求。即: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办案人员应当恪守法律、公正司法、不徇私情,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应当予以拒绝,对不以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的应当告知其依照程序办理。对办案人员不如实记录的责罚和如实记录的保护,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了禁止司法人员接触交往的具体情形:泄露办案工作秘密,向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律师,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接受案件当事人、律师等请客送礼,向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借款、借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等,并明确了违反该禁令的处罚措施。“三个规定”掷地有声、切实可行,为把权力切实关进“牢笼”里提供了坚实的制度遵循。
“三个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堵塞漏洞、精准施策,把“严”的要求贯穿始终,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狠抓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各项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扎实补齐短板。同时,通过激励民警如实记录和抵制干预过问行为,加强制度设计与解读,健全对记录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民警的保护和激励机制,确保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执法职责。通过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过问案件问题发生,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引导民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过专项整治深入分析执行“三个规定”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就要严格落实记录报告制度,对需记录和报告的事项,监督民警如实记录、及时报告,确保民警依法履行执法职责,坚持严查重处,对插手、干预司法的违纪违法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有违规接触交往行为的案件“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健全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说情、打探、泄露、干预案件,不当接触交往当事人等违纪违法行为,出现不按规定记录,迟报、漏报、瞒报等违规情节的,通过通报、曝光、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通过组合拳组合阵的形式解决沉珂痼疾,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总之,“三个规定”旨在从司法机关外部、公安机关内部和办案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独立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四
近年来,我国警察队伍的改革不断深化,为提升警察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我国公安部于2017年出台了六项规定。这六项规定,分别对民警的行为规范、工作作风、群众服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下面,我就六项规定给我带来的启示和体会进行总结。
首先,六项规定明确了民警不能越位干预群众生活。作为人民警察,我们由于职业特点以及职责所限,在肩负维护社会治安的同时,也需要维护好与群众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要避免对群众生活的干预,避免越位行为。警察不是万能的,我们应尊重群众的权益,避免以过度执法的方式干预他们的日常生活。通过这项规定,我意识到要提醒自己在工作中要避免过多地干预群众的自由,真正做到法纪、职责与尊重群众权益的平衡。
其次,六项规定对民警的工作作风要求进行了明确。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各种形形色色的人和问题,要从容面对这一切,必须具备积极向上、干净利落的工作风格。六项规定要求民警要有优良的工作作风,严禁应付懒散、推诿扯皮的行为。这就要求我们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狠抓工作态度和方法的规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这项规定,我认识到良好的工作作风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只有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众。
第三,六项规定明确了民警要亲民。作为警务人员,我们要时刻把服务群众的需要放在首位,提高服务群众、服务大局的意识。要处理好与群众的关系,我们应当尊重、关心群众,给予他们充分的关怀和帮助。六项规定的要求正是提醒我们要保持高度的群众观念,时刻保持与群众的良好沟通,帮助他们解决问题。通过这项规定,我意识到作为民警,更要以心为桥,与民众建立亲密的关系,增强对群众的服务意识。
第四,六项规定规范了民警在接待服务和执法行为中的行为举止。作为一名民警,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我们的言行举止会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形象和信誉。因此,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在接待服务中尊重群众,讲究礼貌待人,不凭自己的喜好和喜好歧视或侮辱任何人。在执法行为中,我们应严守法定职业范围,依法行使职权,不能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以权谋私。六项规定通过对我们行为举止的规范,提醒了我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形象,在执法行为中要做到公正、透明、合法。
最后,六项规定要求民警要坚守底线,防止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公安机关的一员,我们必须牢牢记住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使命,时刻铭记警察的形象和崇高的使命感。我们应该坚守底线,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这六项规定警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以廉洁奉公的精神清醒地对待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只有如此,才能以纯洁的警察形象塑造和展示出来。
总之,六项规定对于我们民警来说,是一份具有极大指导意义的规范。通过遵守六项规定,我们能够更准确地定位自己的职责和角色,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形象,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做到法纪、职责与群众的平衡,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五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部署。在这一背景下,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于2021年1月正式实施了六项规定,对公安民警从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深刻体会到了六项规定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收获了许多心得体会。
六项规定包括加强民警队伍教育管理、树立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职务行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洁警务建设、加大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六部分。这些规定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公安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教育管理”,通过加强警务教育和管理,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确保民警忠诚履职;同时,“树立廉洁自律意识”,以廉洁自律为导向,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警务环境。
三、从树立良好形象开始。
作为公安机关一线民警,我们身负维护社会治安、捍卫人民安宁的重任。在工作中,我们应始终树立良好的形象,用自己的一言一行展现公安民警的风采。特别是在处理案件时,我们要严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前提,不滥用职权、违反规定。只有树立良好形象,民众才会信任我们,为我们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严格纪律自律,做到公正执法。
六项规定明确要求民警要严格纪律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我认为,严格纪律自律对于提高公正执法水平非常重要。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们要时刻遵纪守法,严守执法纪律,不以个人情感左右自己的执法行为。无论面对何种情况,都要做到公正执法,以确保案件办理的公平公正。
五、加强廉洁自律建设,从我做起。
作为公安机关民警,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廉洁自律是我们工作的底线,只有自律才能催人奋进、提高业务水平。作为一名从警多年的民警,我体会到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时刻保持警惕,积极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培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检查。各级公安机关也通过开展廉洁警务建设活动,加大警务环境整治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
六、提高专业技能,增强服务意识。
作为一名合格的民警,不仅要具备执法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六项规定对于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我认为,作为政法战线的一员,积极提高专业技能,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能,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同时,我们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保持与群众的良好沟通,增强服务意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结语。
六项规定的实施,让每一名公安民警都感受到了责任与使命的重大。只有牢记党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的职责。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项规定的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一定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维护社会治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六
三个规定是中央政府对于公务员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做出的严格规定,主要包括不准公车私用、不准违规接受礼金和不准在公共场合高档消费。在警察队伍中,这三个规定同样适用。本文作者作为一位民警,亲身感受到了三个规定的实施对于警察队伍的影响,并在日常工作中有了新的收获和体会。
第二段:不准公车私用的机制。
警车是民警工作的必需品,在过去,许多使用警车的习惯行为是可以被宽容的。但是,三个规定的实施让警车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这使民警在使用警车时更加谨慎,同时也提高了花费效率,保证了警车的正常使用。我深刻地意识到,警车是人民群众的财产,必须小心保护,不能挥霍浪费。
第三段:不准违规接受礼金的觉醒。
警察是维护法律和公共安全的职业,不应该接受任何礼金。不准违规接受礼金的规定在警官队伍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防止了警察错误地利用公权力来发扬个人利益,坚定了警察的客观公正态度。此外,三个规定的实施还提高了警察职业的声誉,加强了警察职能的执行力。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以示足够的诚信和公义。
第四段:不准在公共场合高档消费的约束。
不准在公共场合高档消费是一项关于节俭和廉洁的重要规定,它更好地约束了警察行为,体现了警察要以身作则、从而塑造出更好的公众形象。例如,在辖区内餐馆吃饭,我们民警不应该花费太多或过分奢侈,更不要意气用事地在店内吃饭人手一份水果或一瓶洋酒。此规定的执行是对警察职业最基础的约束,自我约束能够投射出我们的框架,号召每个民警步入新时代发展的步伐。
第五段:结论。
总的来说,三个规定的出台和实施向人们展示了对规范公务员行为的重视,也向警察队伍传递出了振奋人心的信号。在三个规定的机制下,我们民警时刻谨记自己是人民警察,肩负着应有的使命与担当。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更好地执行三个规定,统一思想,严格要求,加强自我学习,塑造优秀的公众形象。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七
在过去的几年中,中国警方积极打击腐败和不当行为。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三个规定”——即禁止接受婚宴、收受礼品、和公款旅游。对民警们来说,这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是大多数警察们都能够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也意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在实践中的实际影响。
第二段:婚宴规定。
“三个规定”中的第一个是禁止接受婚宴邀请。作为警察,我们需要维护公正和客观性。在婚礼上,有可能会面临各种意想不到的压力,或者在参加婚礼时许下某些承诺。这些都有可能对我们的职业道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这个规定。同时,也需要多加宣传,让公众了解我们这个规定的意义和重要性。
第三段:礼品规定。
作为警察,我们时常会收到各种各样的礼品,包括酒、烟、和现金等。但是,在执行工作时接受这些礼物是不道德、不合法的。尽管这些礼品通常是送给我们的赞赏和感激,但这仍然会对我们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尊重法律和职业操守,拒绝这些礼物。在警察工作中,我们需要以无私的精神,为公众服务,维护社会的切实利益和安全。
第四段:公款旅游规定。
“三个规定”中的最后一个规定是禁止公款旅游。我们的工作经常涉及到各种差旅,包括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等。这些差旅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和规定。任何不合法的费用都将受到追究。我们必须在贪污和腐败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和紧张的警觉,妥善运用公共财务资源,同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段:结语。
总之,“三个规定”为我们警察开出了一张严格的规矩和道德框架。这些规定对于我们的工作和职业操守至关重要。只有遵守规则,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工作效率。我们必须时刻铭记这些规定,并以之为准则,始终做到道德清廉、忠诚公正,为人民服务。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八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突发事件频繁发生,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安全,民警公安人员的岗位责任与压力也越来越大。为了规范民警公安行为,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形象,公安部于2016年发布了《民警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行为规定》(以下简称“民警公安六个规定”)。这六个规定涵盖了民警执法行为的方方面面,今天我将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我对这六个规定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遵守规划、执行命令(讲述对待命令的态度和执行能力的体会)。
遵守规划、执行命令是作为一名民警最基本的要求之一。我的亲身经历告诉我,只有遵守规划、执行命令,才能提高我们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任务的顺利完成。当我参与了一次打击犯罪的大案行动时,我深刻体会到了执行命令的重要性。在行动中,指挥官制定了详细的作战方案和任务分工,我们必须完全按照指挥官的指令行动,并在紧急情况下保持冷静和果断,才能做到全力以赴,最终成功破案。
第三段:依法办案、廉洁从警(探讨对待权力的态度和廉洁从警的观点)。
作为民警,我们站在维护法律公正的前线,依法办案是我们的基本要求之一。我深深体会到,只有依法办案,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和公正。在负责处理一起纠纷案件时,我面临着诱惑和压力:当事人试图通过行贿等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然而,我坚守廉洁从警的原则,坚决拒绝了贿赂,并依法处理了案件。虽然受到了一些困扰和压力,但这次经历让我更加明白,良好的廉政从警是我们的底线和责任,也是我们公安队伍的形象。
第四段:与人沟通、文明执法(表达对待群众的态度和文明执法的心得)。
与人沟通、文明执法是有效处理工作中各种复杂情况的重要途径。从我的一次日常工作中的经历,我突然意识到,只有通过与群众的良好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困惑,从而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帮助。在一次处理民间纠纷的过程中,我采取了平和、耐心的态度,耐心倾听、平等对待当事人,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与人沟通的重要性,并通过文明执法和正确处理,为人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
第五段:严把自身标准、遵守纪律(总结对个人标准和遵守纪律的感悟)。
作为一名民警,我们不能仅仅要求他人,更要求自己,严把自身标准,遵守纪律。个人标准是我们自我要求的基础,只有严于律己,我们才能对自己负责,对群众负责。我通过自我反思和学习,发现了自己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之处,并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职责。同时,遵守纪律是我们养成良好职业习惯,保持军队队伍形象的重要方式。在我的一次集训中,我深刻地感受到,只有遵守纪律,我们才能保持团队的纪律和战斗力,并养成良好的作风。
总结:
通过对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亲身经历和感悟,我深刻认识到了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作为一名民警,只有切实遵守和贯彻这些规定,我们才能履行好维护社会治安和保障人民安全的使命,为人民提供更好的服务。我将会将这五段的心得体会深深地铭记在心中,并努力将其贯彻到自己的工作中,为创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全,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九
近年来,我国公安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作为公安系统的重要一员,民警们肩负着捍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崇高使命。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公安部门提出了六个规定,这对于民警队伍的建设和职业素养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实践和思考,我深刻体会到了“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
第一段:守纪律,严要求,挺家风。
守纪律是每位民警的基本职责,是维护队伍稳定和团结的关键。在公安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触碰法纪底线,做到自律、自重、自省。只有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带动整个队伍的纪律约束力。公安队伍正气浩荡的“家风”是民警的重要符号,是对民警职业道德的转化和传承。作为民警,我们更需要严格要求自己,端正人生态度,做到对人民群众言行举止的表率。
第二段:规劝劝和,言语文明正气生。
规劝劝和是民警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传递正能量的重要方式。在处理案件和处置突发事件时,民警应秉持着友善、理性、公正的态度,用自己的言行影响和感染群众,使其主动配合工作。同时,在与群众交流中,我们要注重言辞的文明、正能量的传递,用积极向上的话语和行为为群众树立良好的形象。通过规劝劝和,我明白了在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中,言语的文明和态度的正气至关重要。
第三段:乐助人民,亲和心与服务相生。
乐于助人是作为民警应有的职业精神,也是民警能否得到社会认可和群众拥护的重要标准。作为公安民警,我们必须满怀亲和之心,时刻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努力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安全保障和法律援助。在工作中,我们要竭尽全力,细致入微地尽快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扰。只有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第四段:廉洁自律,慎答应,清风终自成。
公安机关是廉洁自律的排头兵,只有守住廉洁底线,慎答应,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信任。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职业操守,严格要求自己,不越雷池一步,牢记身份、职责和使命。同时,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公安形象,不贪图个人权益,不违法乱纪,以高尚的师德和品行感召和带动身边的同事。
第五段:培训学习,锤炼心,百步穿杨果自明。
学习是成长之路,提升执法水平和服务技能是民警的追求。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们要主动参加各种警示教育和实战演练,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技能。只有培训学习才能锤炼我们的专业素养,进而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担当。通过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我们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民警公安六个规定是公安工作的有力保障,也为公安队伍的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守纪律、规劝劝和、乐助人民、廉洁自律和培训学习是每位民警必须遵守的原则和责任。作为一名民警,我将继续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水平,以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安宁和社会的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
近日,我所组织民警职工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文件,现按照要求将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一、学习“三个规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狱警察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
二、贯彻“三个规定”要坚守底线
对于非正常途径探案情、打招呼,甚至干预司法、插手案件等行为,要坚持司法责任底线思维,坚决拒绝并如实记录填报。还要向社会宣示,无论什么人,无论职务高低、亲疏远近,都不应通过非正当途径打探案情,这样做不仅自己会被填报登记,还会对正常开展工作造成影响。
三、本人郑重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通过认真对照检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
二是本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精神,勇于同违反规定的人和事作斗争,坚决按照规定的要求登记和上报。
三是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三个规定”的要求,取得理解和支持!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一
在我国民警公安队伍中,为了规范民警的行为,提高警察队伍的作风,六个规定被制定出台。这六个规定分别是:严禁违规办理案件;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这些规定为民警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行为准则,对于保障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二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违规办理案件”和“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的规定(300字)。
严禁违规办理案件,要求民警必须确保案件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不得随意发动冲突或滥用公权。这个规定提醒民警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真实、客观地处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深感严禁违规办理案件虽然要求严格,但正是这种严格让我们的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
严禁“毛毛虫”式的排查整顿,要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得侵犯人权、人身自由等基本权益。这个规定是对民警权力行使的有力约束,提醒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尊重人的尊严和权益。在了解这一规定后,我深刻意识到,作为民警,必须加强执法能力的培养,兼顾尊重和保护人权的原则,以更加科学、人性化的方式开展工作。
第三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和“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的规定(300字)。
严禁统计制假,弄虚作假,要求民警在统计数据时必须严谨真实。这个规定对于防止数据造假、保持公正判案、确保执法公信力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必须时刻牢记,我们的统计数据直接关系到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作的评价,对于数据的准确与否必须毫不妥协,杜绝一切制假弄虚之行为,以实际工作成绩说话。
严禁以案说事,搞形象工程,要求民警不得利用案件或事件铺张宣传,而是应以解决问题、为群众服务为出发点。这个规定提醒我们不要将案件或事件作为宣传、形象工程的工具,而是应该真正关注案件解决的效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第四段:具体分析并总结“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和“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300字)。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要求民警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违法乱纪。这个规定为民警提供了明确的底线,净化了执法环境,保障了警察队伍的廉洁和工作的公正。作为民警,我们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以良好的道德品质来依法执法。
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要求民警不得利用执法职权从事与执法职能无关的营利性活动。这个规定提醒我们不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能利用执法职权从中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应当自觉抵制和纠正任何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守住廉洁从警的底线。
民警公安六个规定的制定和实施,改变了原有警察队伍的作风和形象,为民警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这六个规定的实施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和依法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未来,我们更要深入学习贯彻各项规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切实履行好保护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神圣职责。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二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积极开展“禁酒令”宣传活动,以规范公安民警的饮酒行为。本文作者是一名公安民警,通过观察自己和周围同事的饮酒习惯以及学习相关规定,深刻体会到了公安民警饮酒规定的重要性和需要遵守的意义。
第一段:引言。
酒精是一种毒性较强的物质,饮酒不仅会损害身体健康,而且会影响判断力,导致一系列不合理行为。对于公安民警来说,饮酒更是不容忽视的事情。在工作中保持清醒、高效的状态,是保障工作质量和形象的重要方面。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体会,阐述公安民警饮酒规定的必要性和执行的价值。
第二段:饮酒常见问题。
公安民警工作特殊,对身体和精神的要求较高,但饮酒问题不容忽视。近年来,公安机关出现了不少因饮酒而导致的违法违纪案例。工作压力大、劳累和沉重的职责任务让他们经常选择“痛饮”来缓解压力。但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状况错乱、行为失控、疏忽职责,甚至危害公众安全。前段日子有一起公安民警酒后驾车引起的交通事故,这种情况非常严重,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为了规范公安民警的饮酒行为,公安机关制定了明确的规定。公安部2014年发布反腐倡廉“禁酒令”,规定任何级别的公安干部和民警在履职期间的学习、工作、服务和值班状态下都禁止饮酒。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根据具体情况出台了其他相关规定,如强制饮酒准确检验,禁止在未备案的场所和时间饮酒,等等。这些规定旨在将公安民警工作内外实现零酒驾,更好地完成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
执行公安民警饮酒规定,对于公安工作者和公众来说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首先,消除道德和法律误区,保证公安机关切实履行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其次,宣传警示,在大众身边树立良好的公安民警形象。让人民警察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越来越好,可以更好地保证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而对于公众,保证维护社会治安的利益也将更为有效和快速。
第五段:结论。
饮酒不仅会对公安民警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而且还会对公众安全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公安机关应该加强饮酒规定的宣传和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这些规定。同时,公安机关还应该继续加大对公安民警身体健康的关注和保护。只有加强规范、宣传、落实各项饮酒规定,才能使公安工作者的绩效得到保障,提高公众满意度。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三
公安是国家治安的守护者,为了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安全的职责,公安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其中,主要有三个重要的规定,即《公安机关办案规定》、《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执法机关办案活动规定》以及《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这三个规定在维护公安机关的权威、提高执法效率以及保障社会秩序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参与公安工作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应用价值。
首先,公安机关办案规定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在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一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可以提高我们办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规定,我们要求每一位办案民警充分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办案的真实性和严谨性。此外,规定还明确了对办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监督和纠正的措施,不仅防止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也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充分的证据依据。通过实施公安机关办案规定,我们办案的效率得到了大幅度提升,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也日益加大,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其次,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执法机关办案活动规定的实施增强了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威慑力。这一规定的出台,主要是为了加强对那些企图阻挠、破坏公安机关办案活动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属于破坏执法活动,我们在遭遇这种情况时能够更加果断地采取措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在我个人的经历当中,碰到了多次破坏执法活动的情况,通过依法依规的处理,我们不仅成功地将破坏活动制止,也向其他可能存在同样企图的人们传递了警示和威慑。这不仅维护了公安机关的权威,也保护了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发展。
最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规定的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会治安管理水平。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和维护者,通过实施治安管理规定,我们能够更好地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规定中明确了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责和权限,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提高了治安管理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我们深入社区开展巡逻工作、开展重点区域的巡查和防范、协助市场管理部门维护市场秩序等,都是依照治安管理规定来落实的。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社会治安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升。
综上所述,公安的三个规定分别在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增强公安机关的权威和威慑力以及提升社会治安管理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个人的实践中,通过遵循这些规定的要求,我深刻体会到了它们的应用价值和实际效果。作为一名公安机关的从业人员,我将始终遵循这些规定,不断提升自身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四
近年来,随着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作为执法者和维权者的办案民警,担负着维护社会秩序的重任。然而,在追求与时俱进的同时,办案民警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风险。为规范执法行为,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三个规定》,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推行。作为办案民警的一员,我深感这三个规定对于我们的工作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面我将从“审查逮捕规定”、“执行逮捕规定”和“检察机关规定”三个方面来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二、审查逮捕规定。
审查逮捕规定要求办案民警在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必须充分审查案件的证据、情节以及逮捕的必要性。在实践中,我深感审查逮捕的成败与我们对案情的掌握程度息息相关。通过严格审查和搜集证据,能够确保逮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有利于提高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同时,在审查中,我们还要注重个案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及时了解和听取群众意见,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充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执行逮捕规定。
执行逮捕规定要求办案民警在执行逮捕任务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被逮捕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对于我而言,我深刻认识到执行逮捕任务时的责任重大,涉及到被捕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执行逮捕任务前,必定进行详细的策划和准备工作,确保任务的顺利执行。同时,我还要注重自身素质和形象的塑造,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冲突,保证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以确保执行逮捕任务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四、检察机关规定。
检察机关规定要求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必须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我深感这一规定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我竭力遵守法律法规,不将个人意愿和私欲置于执法之上,确保案件的办理绝对公正。同时,我还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与配合,在办理案件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充分了解检察机关的规定和要求,从而保证办案的合法性和有力性。
五、总结。
《三个规定》以其务实有效的内容和明确具体的要求,为办案民警的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审查逮捕规定、执行逮捕规定和检察机关规定是办案民警必须牢记和严格遵守的重要规范。规范执法使我们的工作变得更加规范化和规范化,为我国社会治安的维护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作出了重要贡献。带着感激和责任心,作为办案民警的一员,我将始终严守执法规范,精心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五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纪律规矩也进一步明确。《党规党纪》,作为一项重要的措施,为改善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其中,《三个规定》更是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一名办案民警,我也深受其影响和教育。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谈一谈自己的体会和心得。
首先,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树立良好形象。作为办案民警,我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公众对我们的印象和信任度。因此,我们必须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遵守党纪和相关规定。从身边小事做起,注意文明用语,避免违纪行为。除此之外,在与当事人沟通时,要坚持谦虚和亲和的态度,秉持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以真实、客观的态度处理案件,赢得大家的尊重和信任。
其次,严格执行“五个必须”,提高纪律意识。办案民警是党组织在公安机关内的基层组织员,在工作中必须要遵守党的纪律。我们要始终保持纪律观念,在日常工作中坚决执行党的决策和要求,服从组织的安排和调度。不搞个人主义、本位主义,不在办案过程中动私心、塞私货。只有充分发扬党性原则,严格按党的纪律行动,才能为人民利益服务,为公众安全作出更多的贡献。
最后,严格执行“三重底线”,坚持廉洁从警。作为一名办案民警,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严守法律底线、道德底线和思想底线。切不可因为私欲胁迫而腐败,更不能违法乱纪。要以正直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做到公正廉洁。同时,也要时刻自我约束,严格要求自己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只有主动接受监督,时刻保持清白,才能充分发挥办案民警在打击犯罪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坚持廉洁从警,“三个规定”对办案民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我们行事的指导方针。我深感这对于改进办案民警的思想作风,加强警务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将自己时刻放在党委和政府的方位、全局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坚决贯彻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同时,我也将持续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增强自己的纪律观念和道德意识,做一名忠诚担当、严谨高效的办案民警。
通过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必须”,坚持廉洁从警,“三个规定”对办案民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我们行事的指导方针。我深感这对于改进办案民警的思想作风,加强警务工作都是十分重要的。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我将自己时刻放在党委和政府的方位、全局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坚决贯彻党的决策,为人民群众服务,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同时,我也将持续加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增强自己的纪律观念和道德意识,做一名忠诚担当、严谨高效的办案民警。
精选公安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心得(案例16篇)篇十六
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和中共中央军委发布的三个重要文件,即《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以及《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这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军队的坚决反腐败态度和强大的自我净化能力。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对于这三个规定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思考。
首先,这三个规定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重视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认识。《中共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出台,对于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性修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党内政治生活是党内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政治活动、解决政治问题、增强组织纪律观念的重要手段。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旨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推动全党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的基础和动力。此外,《中央军委关于解决军队严重违纪问题的通知》的出台,对于解决严重违纪问题,维护党的军队的纪律作风具有重要意义。这些规定的发布充分体现了党和军委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
其次,三个规定的执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具有深远的影响。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力量,要秉持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维护国家稳定和公民安全。三个规定的执行,要求公安机关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对腐败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作风。特别是《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意见》,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具体任务,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监督,打击腐败违纪行为,堵塞权力寻租的漏洞。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这些规定,在为人民服务的同时,严守清正廉洁的职业道德和伦理操守。
再次,这三个规定也对我个人的工作生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光荣和自豪,也深感责任重大。党的规定给予了我更加清晰明确的方向,告诉我要始终牢记党性,做到在任何时候都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同时,这些规定也要求我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从事与公安职责不符的行为,不得以权谋私,坚守职业道德和法律底线。这对于我来说是一种良好的激励和规范,使我能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
最后,三个规定的贯彻执行离不开广大公安干警的支持和努力。只有每一位公安干警都能自觉遵守规定,自觉维护党性,才能在全社会营造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安干警要积极投身到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中去,深入群众,发现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之,三个规定的出台和贯彻执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作为一名公安干警,我深感自己的历史责任和社会使命。我将始终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引领,严格遵守规定,始终保持纯洁的党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维护公平正义、保障社会安全、为人民服务的优秀公安干警。同时,我也相信,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公安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