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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一
为严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预防利用印章实施职务犯罪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进全局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业务专用章。
1、除由上级机关发放的公章外,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制发。
刻制公章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新成立或更改名称的单位刻制公章,需填写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机构设置批件及印章式样到公安机关办理刻印手续,并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必须刻制业务专用章时,需填写书面申请,经法制科审核,局领导批准后,由局办公室办理刻制手续。
2、局办公室对局属各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进行压印登记。
未经发文和压印登记的不准启用。
如擅自启用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3、单位更名、撤销,须及时将原公章送交局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公章要及时向局办公室申请更换。
更换公章不再发启用通知。
4、对于因客观情况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应及时写明有关情况,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后,将公章上缴局办公室。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局发文一律凭局领导签发、审阅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经局领导审阅同意后用印。
对不符合手续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盖章。
下属单位必须建立相应用章登记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单位文件材料盖章的第一责任人,盖章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局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
3、局行政章不准携带出门或离开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局行政章由办公室负责保管,业务专用章由相关单位负责保管,局机关各科室章、局属事业单位章及业务专用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实加强责任心,认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随意盖章。
3、对保管使用不当,擅自使用或乱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追究相关责任。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二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三
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四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十四条: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五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十一条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1、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4、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8、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2、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1、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1、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第十八条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六
人字〔2019〕0044号。
签发人: 。
九、公章使用流程:
1.使用流程: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上级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b印章保管人员审阅、了解用印内容;。
3)财务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七
4、无未经批准或授权对公司外的单位印章。
年关将近,又到了铺天盖地写总结的时候,为济世救人,笔者特将访遍名师学来的年终总结秘笈奉献出来,希望能给各位同仁以启迪。
要点一:篇幅要够长
要想做到篇幅长,除了下苦工夫狠写一通外,还有一个捷径可走——字大行稀。即把字号定位在“三号”以上,尽量拉大行间距,但不可太过,否则会给人一种“注水肉”的感觉。
要点二:套话不可少
如开头必是“时光荏苒,2004年很快就要过去了,回首过去的一年,内心不禁感慨万千……”结尾必是“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起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决心再接再厉,更上一层楼”或是“一定努力打开一个工作新局面”。
要点三:数据要直观
如今是数字时代,故数据是多多益善,如“业务增长率”、“顾客投诉减少率”、“接待了多少来访者”、“节约了多少开支”、“义务加班多少次”、“平均每天接电话多少个”、“平均每年有多少天在外出差”、“累计写材料多少页”等等。
要点四:用好序列号
序列号的最大好处是可以一句话拆成好几句说,还能几个字或半句当一句,在纸面上大量留白,拉长篇幅的同时,使总结显得很有条理。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层层排序,严格按照隶属关系,不要给领导留下思路不清晰的印象。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八
1、公章使用:由镇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镇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镇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的签章等。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镇主要领导签批。
1、凡在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镇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镇主要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镇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镇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镇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1、本镇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九
为了加强对部门公章的使用管理,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每学年开始由部门正职到校务办公室领取部门公章并登记,学年结束后交到校务办公室统一保管。
2、部门公章要有专人保管。
3、部门公章只能作为部门内部业务用章,不能代表学校对外行使权利,文件、合同等文本必须加盖学校行政章方可有效。
4、如因部门公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部门负责人及保管人承担。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
为了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和废止。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派人凭公司介绍信。
统一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印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擅自借用或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印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印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一
原先刻章需要法人提供身份证,带上公司营业执照,再到相关部门指定的刻章点完成刻章的流程。如今,企业只要在线上“一窗通”服务平台勾选或在线下相应服务窗口现场申请免费公章刻制服务,在领取材料时便可一并领取企业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等基础印章。
1、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要由经办人签字。
2、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报表等,经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3、企业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时由总经理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需用单位介绍信,由总经理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1、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任何部门、人员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发生遗失,应及时报告处理。
2、凡在授权范围内洽谈的'合同,经总经理同意方可成立。经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后,在财务部盖章,并严格按照登记手续进行登记备案。
3、未经总经理批准,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审核、签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盖合同专用章,否则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4、凡私盖合同专用章或利用合同专用章营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1、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财务负责人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给银行出纳员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项需用必须经过财务负责人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凡私盖章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书面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1、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由出纳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
2、现金、银行、转帐收(付)讫章只有在现金、银行、转帐收讫或付讫时使用。
3、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加盖现金、银行收(付)讫章,一经发现,严厉惩处并承担经济损失。五、发票专用章使用管理制度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并掌握使用,发票专用章用于加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部门在收到货款,验证购货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后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盖发票专用章。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二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经理。
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分管副经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规定。
(一)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章、专项业务章、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
1、行政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管理。
2、董事会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淄博市公安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三
2010年9月,季某基在山西时私自刻印了两枚“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印章。接下来的四年时间里,季某基利用该印章以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驻平朔某煤公司项目部a、b负责人的名义,多次与其他公司签订合同。
一家徐州的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季某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可等到工程竣工时,却被季某基拖欠了工程余款120万元,随后便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11月,季某基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事实东窗事发,随后季某基向福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季某基违反国家印章管理法规,伪造了“福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印章,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结合其自首情节等,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0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如果确属印章被盗(抢),则由该因引起印章的使用而发生的纠纷,企业不承担责任。
首先。
接着。
第三个步骤。
第四个步骤,办理好新刻印章登记后就可以在公安局治安科的指导下新刻印章了,新刻的印章需要与之前丢失的印章有不同,些许不同也可以。
最后一步就是持以上办理的材料到印章店刻一个新的印章了。
第五个步骤,及时通报已有客户。
0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不能。法律对某些情况下该用何种印章有强制性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确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
0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高低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为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施工企业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0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0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委托授权书上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仅有公章是不行的。
0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建筑施工企业,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有特别注明生效条件的除外。
0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除非有证据证明相反事实,否则一般认定为有效。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并非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该建筑施工企业自身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如该建筑施工企业不能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合同所涉印章与建筑施工企业无关或为他人私盖,即可被认定为建筑施工企业承认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履行主要义务而该建筑施工企业接受的,则合同无须签字、盖章也已经成立生效。
0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是其对外进行活动的有形代表和法律凭证,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或其他管理人员,经过建筑施工企业授权后,只是印章暂时的持有者和保管者,其行使建筑施工企业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来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持有者或保管者承担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自愿将建筑施工企业印章外借他人使用,应视为建筑施工企业授权他人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该印章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应由该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因此,公章外借他人使用并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
答: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仅对内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章程,合同也有效。但是,违反章程使用公章损害建筑施工企业利益的人需要对建筑施工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0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但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也领取营业执照,能够成为民事诉讼的主体,因此,在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也认定合同有效,相关的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的母公司建筑施工企业承担。
0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答: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由于上述风险的高发,建筑施工企业企业应该提高警惕,在交易时做好审查工作。例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或者委托律师调查对方的印章备案情况来检查印章的真伪性,仔细审查是否有油印等公章正常使用时所具有的印迹,拒绝对方不符合规范地使用印章等。
答:有效。企业名称的变更并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原建筑施工企业的债务,盖有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施工企业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对原企业名称印章应当妥善保管,可以明确保管责任人,并及时对该印章进行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并登记备案,以降低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0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1)看字体。根据前述规定,印章必须要用宋体字,如果对方加盖的印章并非宋体字,应该就是假冒的印章了。
(2)看颜色。由于质材和力度的原因,真正加盖的公章的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则颜色一致,而且也更加鲜明。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字都不是横平竖直的,但是每个字单独看都是规规矩矩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上面胖下面瘦看起来呈梯形。其次,其次是看印章周围圆圈的形状,这个圆圈是有一定宽度的,并且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字的边缘),不可能非常平滑,经常有一些小缺口、小棱角或者小空白,这也是由于沾油墨和盖印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盖印的力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制作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的只能用假来形容了。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盖章的时候都希望把章盖的很正,但是总会出现一点点偏差,特别是圆形的印章更不好把握。但是电脑制作印章时默认情况下肯定100%是正的。
(5)看位置。看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盖在文字上。一般而言,真印章都盖在建筑施工企业名称上,而制作粗劣的假印章都喜欢盖在空白处,因为假印章是电脑做的,如果盖在文字上就会挡住后面的文字。但是制作水平高一些的假印章为了看起来更真,也会盖在文字上,这个时候你需要仔细看一下,印章上的字和纸上印刷的字重合的地方,如果是真印章即使重合了,后面的文字还是可以透过油墨显示出来;而电脑制作的假印章,就会完全挡住下面的文字。
(6)向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证,也可委托律师进行查证落实真伪。
0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印章刻制的业务流程不清晰,没有审批程序,只要业务需要,领导或部门就可随便刻制印章,刻制后没有下发正式启用文件,没有明确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时间。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不在公安机关备案,随便找一家单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为以后发生印章使用风险埋下了隐患。
(3)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经过严格审批。印章管理人员对使用印章材料不严格审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张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让印章离开自已的视线或因自己没时间让他人代为盖章,在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允许他人携带印章外出。
(4)个别建筑施工企业没有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采用一页纸请示的方式,请示完成后,领导审批用印的签批单由经理办公室保存,时间长了很容易丢失,无法追溯。个别单位虽有统一的用印台账,但对领导在材料上签字直接上报的文件则没有登记用印事项和用印人,以后涉及此类文件的问题同样无法追溯,形成法律风险。
(5)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设专人保管,印章丢失或被盗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报案,也不主动在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从而留下了潜在的用印风险。
(6)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为追求收益,允许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挂靠施工,个别情况下甚至允许挂靠单位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建筑施工企业不重视管理项目部印章,意识不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项目部印章管理不规范,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审批程序,没有设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较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印章被仿冒后,未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建筑施工企业在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和关闭后,没有及时收回和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而不执行,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更替时无印章交接和监交,小项目领导随身携带公章等。
015、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保管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1)建筑施工企业印章采取分级保管的制度,各类印章由各岗位专人依职权需要领取并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予以明确。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毁、遗失和被盗。
其次是明确保管人责任:
(4)检查印章使用是否与所盖章的文件内容相符,如不符则不予盖章;。
(5)在印章使用中违反规定,给建筑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由建筑施工企业对违纪者予以处分,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三是不定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016、专人管理公章方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专人管理即由建筑施工企业安排专属的部门或者专职人员管理公章的使用、加印以及登记,该类事项可以制定相应的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制度加以完善。
目前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掌控,如果法定代表人本身是建筑施工企业股东,则一般较为稳妥,虽然法定代表人身为股东本身不等同于建筑施工企业,但是从风险防控上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利益与股东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所以公章对外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会比较慎重。公章由专人管理便于公章使用不当时建筑施工企业内部责任的追查,同时专管公章的人建议仅限于行政职能部门或者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具有对外负责销售或者采购的人员身份同一,因为后者对外从事商务活动容易使得权利的行使不透明,难以监控其用章的正当性或合理性。
017、建筑施工企业印章的使用管理方面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答:(1)企业要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印章管理岗位人员要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职责;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岗位人员法律风险防范的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归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印章管理职责,明晰印章刻制、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设立的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临时刻制印章,包括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提出,经过法律部门、专业部门审查,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领导审批。经批准后,由印章管理部门统一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并备案。印章管理部门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应下发印章启用文件,未经启用的印章不能使用。
(4)企业应当建立统一的印章使用台账,制定印章使用申请表。申请使用印章的单位必须按印章管理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经过有权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单位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用印时必须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
(5)印章保管人员必须加强对印章的保管,未经企业主要领导批准,不允许将印章携带外出,特殊情况下需携带外出时,必须指定监印人随同。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空白文件上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而且公章使用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上写明文件份数,在文件内容实施后,应再次进行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时,应将文件、资料退回行政部(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使用预先盖章的空白文件、资料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7)企业必须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应按照印章管理规定组织法律、监察等部门对所属单位印章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8)企业应加强对项目部印章、部门印章的使用管理,限定其用途和使用审批程序,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行政公章的使用程序要求各级印章保管和使用单位。项目部印章和部门印章要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不能用于对外签订合同,不能在对外承诺、证明等材料上使用,必要时要将使用权限通知业主、原材料供应商等利益相关方。项目部和企业的部门要指定印章用印和保管人,建立使用台账,绝不允许分包方使用项目部印章。
(9)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撤销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10)企业在遇到仿冒本单位或项目部印章的情况时,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法律管理部门,由法律管理部门按法律规定解决。基本做法如下:首先,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仿冒人的法律责任;其次,在相关报纸上发布澄清声明,及时知会潜在客户;再次,及时通知仿冒合同的相对人,陈述相关事实,及时撤销相关合同,如果相对人不予配合,要及时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四
第一条公司印章是企业合法存在的标志,是企业权力的象征。为了保证公司印章使用的安全化、合理化,保障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并提高工作效率,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分公司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存等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行政中心负责制定公章使用管理规定,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总部各类公章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分公司、办事处负责人根据本规定对分公司各类公章进行日常使用管理,或也可授权分公司行政部门专人负责各类公章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章使用中出现错误或对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使用申请记录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印章/鉴:总公司、分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制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如财务支票印鉴等)。
第七条职章:刻有公司董事长或总裁、总经理等职衔的印章。
第八条部门章:刻有公司重要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对内专用”。
第九条签字章:刻有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总裁、总经理签名的印章,x种程度上也可称之为法人章。
第十条财务章、合同章:由x些重要部门使用的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十一条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十二条法人个人名章、行政章、财务章、合同章,由行政管理中心开具公司介绍信统一到指定的公安机关办理雕刻手续,印章的形体、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经北京市公安局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的专用章(人事章、合同章等),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其形体、规格。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印章。
第十五条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统一在行政管理中心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十六条新印章启用前应由行政管理中心下发启用通知,并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十七条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章、专项业务章(合同章、财务章、人事章)、总经理(法人)专用个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须按规定范围使用,不得超出范围使用。
第十八条公司行政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公司对外签发的文件。
2、公司与相关单位联合签发的'文件。
3、由公司出具的证明及有关材料。
4、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5、公司章程、协议。
6、员工调动。
7、员工的任免聘用。
8、协议(合同)资金担保承诺书。
第十九条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主要为:。
1、对外投资、合资、合作协议。
2、各类经济合同等。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个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盖私章的合同、财务及报表、人事任免等各类文件。
第二十一条财务专用章,主要用于货币结算等相关业务。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专用章仅限于公司内部工作联系使用,不得对外。
第二十三条印章的管理。
1、公司所有印章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2、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由行政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人事章等)由各部门、分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法人个人名章,由公司指定财务管理中心专人负责管理。
5、各部门须将印章管理员名单报行政管理中心备案。
6、印章管理员如因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印章,并与新印章管理员办理接交印章手续,以免贻误工作。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盖章与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公章的保管。
1、公章的保管应做到安全、隐蔽、使用方便。公章保管人原则上应将各类公章放置总公司、分公司指定保险柜内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2、为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财务专用章、法人个人名章等银行预留印章由两人以上分开保管、监督使用,做到一人无法签发支票、汇票,一人无法提出现金。
3、印章管理员必须切实负责,不得将印章随意放置或转交他人。
4、公章保管人因公外出时,应委托专人暂时代为保管,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及时知会公司行政管理中心和各级行政部门领导。
5、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管理员应及时向行政管理中心总监报告,并备案,配合查处。
第二十五条公司印章出现以下情况时,需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二十六条印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印章送行政管理中心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第二十七条公司印章只限于发布公司内部文件、对各分公司的通告、公司内部制度、总公司与各分公司之间的文件往来,外部单位、政府部门等得对外发文,及有关合同、协议、担保、证明等事项,为维护公司利益严禁个人未经批准擅自挪用、借用公司公章。
第二十八条对外公章使用最终审批人一般为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分公司一般为总公司授权审批的分公司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任何类型公章的使用一律实行登记、审批制度。使用人因对公业务需。
要按实际情况不通,使用不同类型的公章时,应统一填写公司《公章使用申请表》。交由部门负责人、行政部门、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使用。
第三十条因地域或其他原因,总公司领导根据分公司处理日常事务的重要程度可授权分公司领导审批分公司公章的使用情况。
第三十一条紧急情况下(如遇合同签订、银行过户或其他与公司重大利益有关等重要事项,)需要签批公章和公司保管人电话联系确认最终由审批人加盖公章,事后补签审批手续。
第三十二条任何公章只能在办公区域内使用,严禁任何人将公章带离工作区域。如确须工作需要或有重要事项须将公章带往异地使用的,需填写携带印章外出申请表后,由分管领导及总经理/董事长签批后方可带出,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第三十三条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对加盖印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齐年盖月,字迹端正,图形清晰。)。
第三十四条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行政管理中心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任何印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印章。用章材料必须已经填写完毕,字迹须清晰、正确。
第三十六条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行政管理中心总监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三十七条公章使用责任人(签字人)对公章富有经济、行政、法律责任。如公章使用申请人假公济私,未经批准利用公章办理个人事务的,每次罚款100元。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公章保管人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务便利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章,违者扣罚保管人100元/次,累计超过两次以上的直接予以辞退或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公章保管人因故意或疏忽造成公章遗失的,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如有必要应到当地新闻媒体通告注销、挂失。同时,公司将追究公章保管当事人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严厉的处分,并赔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五
为加强公司印章的统一管理,凸显印章在业务工作中的作用,明确使用印章的责任和权限,规范印章雕刻及使用流程。
公司各种印章的雕刻和使用。
3.1总经办:负责公司行政公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的统一雕刻、保管及使用,负责按要求刻制公司各类印章以及印章启用前的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公司作废印章的销毁。
3.2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用印文件的审批;。
3.3采购部:负责报关专用章及报关法定代表人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4计财部:因工作需要,财务部放置xxx公司法定代表人印鉴章一枚,由财务部负责其私章的管理及使用。
3.5.各单位需持有效的签字单到管理部使用对外印章。
4.1定义。
4.1.1行政公章是指“xxx公司”公章,用作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函件、证明、介绍信、向上级部门报送的有关上行文、计划、统计、决算及有约束力的文件等。
4.1.2业务专用章。
4.1.2.1对外业务专用章是指对外联系频繁或工作性质决定需有印章的.部门,可以申请刻制业务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所规定专项业务,但不包括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效力的业务,如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4.1.2.2内部业务用章是指公司内部开展业务工作需要使用,不能对外使用。
4.1.3党工团印章。
党工团印章是指只限于党工团组织开展活动及出具有关证明使用,具体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1.4法人印。
法人印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
4.1.5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4.2印章雕刻。
4.2.1公司行政公章由总经理提出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除公司刻制行政公章外,公司下属各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准刻制行政公章。
4.2.2负责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所需业务单位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4党工团印章由党工团组织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核,公司党工团负责人批准,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原则上二级党工团组织不再刻制印章。申请和刻制的有关情况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4.2.5公司其它类业务章,由使用单位提出,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交总经办按规定刻制。
4.2.6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必须由法律和销售等相关部门提出,经分管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管理部按规定刻制。
4.2.7申请刻制各类印章,都必须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附件一),按印章刻制流程逐级签字,持有效的刻制申请表交由管理部专人负责到公司定点刻字社刻制。
4.2.8印章刻制完成后,由总经办专人负责领取印章并在印章备案表上登记备案,由总经办下发到单位并明确保管人和责任人后方可使用。
4.3印章使用。
4.3.1公司行政公章用印,应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一),原则上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用印。任何人不能在空白书面文件上加盖公章,公司印章不允许外带,特殊情况例外。
4.3.2党工团组织印章,使用时需经党工团组织负责人批准。使用范围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3.3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用印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用印。空白文件严禁用印。
4.3.4法人印使用时原则上需经法人代表本人签字批准,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附件二),持有效申请单到总经办用印。
4.3.5合同专用章使用有关程序参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4.4印章保管规定。
4.4.1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专用章统一由总经办指定专人保管。
4.4.2各类对外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领导明确部门保管人和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保管。
4.4.3党工团组织印章由总经办领导明确其保管人和责任人。
4.4.4如印章保管人和责任人变更,需填写《印章保管人变更申请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备案。
4.4.5印章须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说明,并采取适当方式声明作废。对乱用或严重失职加盖印章,丢失印章的部门和个人要追究相应责任。
4.5印章销毁。
4.5.1印章有破损、字迹不清、机构名称变更,要及时向总经办申请更换印章,同时将作废印章交总经办,并定期销毁。
4.5.2印章销毁必须填写《印章销毁申请表》(附件四),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持有效申请表和待销毁的印章交总经办登记备案。由总经办声明作废并定期销毁。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六
1、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2、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4、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讲座23次。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
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员会员,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其家长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员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015人组成。根据家长员会的职能,各。
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员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八、、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员会修改补充。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各年级根据学生布局,综合考虑学生家长的工作职务,工作态度和能力,聘请部分家长成立家长员会。
2、家长员会要在学校组织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提出适合社会形势发展,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教育建议,探讨研究教育规律,共商教育计。
3、家长员会的员要多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学校提出建议,以便更好地助学校改进工作。
4、要认真做好家长员会工作记录,积累和总结经验材料。
二、定期召开家长会制度。
1、新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后,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召开新生家长会,主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讲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以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每学年根据教育教学情况,各班可根据情况自己安排召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家长座谈会,互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生教育。
3、召开家长会的几点要求:
(1)各班召开家长会,要提前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2)家长座谈会要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参加(极特殊情况例外)。
(3)家长要按时间规定准时到校开会。凡在规定时间家长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开会的,必须在家长座谈会召开前三天或后三天到校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开会内容。
(4)家长要如实向班主任老师、学校介绍学生在家中的表现,映真实思想,使学校教育有针对性、有实效性。
(5)因学生原因致使学生家长没能到校参加家长座谈会的,由学校单通知家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三、健全家长书面联系制度。
1、每学期员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总结本学期学生教育情况,提出假期要求,共同教育好学生。
2、班主任要落实家长通讯方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个别无法面谈的学生,可由班主任填写书面联系卡,针对学生情况,书写简明扼要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知家长,请家长附注意见,签名后带回,完成与家长的'联系。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此,我们将教育的阵地延伸到校外,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我们特制订《新兴中学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一、考核内容。
1、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增强子女法律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孩子有突出成绩或明显进步。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平等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人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并积极支持家长学校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二、考核方法。
1、每学期定期组织部分家长进行学习活动。
2、要求家长不定期写好学生的馈信息。
3、每学期召开家长会,由教师提名、家长评议评选本年度优秀家长。
1、在校长的领导下,每学期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主持制定全校的家长工作计划和撰写家长工作总结。
2、每学年在各班推选两名家长代表的基础上成立家长员会,具体按照我校的《家长员会工作章程》开展工作。
3、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按照我校制定的《家长学校工作章程》及《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4、根据工作的需要聘请有专长的家长为学校的特别顾问,颁发顾问聘书。
5、每学年开学初召开全校新生家长会一次。
6、每学期初和学期末由各班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7、每学年初完成新生和插班生的家工作,并做好家记录。对于特殊学生可根据情况增加家次数。
9、建立每周二的校长接待日,开展家长咨询、约、接待工作,平时有问题可随时解决。
10、建立家长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家教宣传栏和班级家长园地内容。
11、各班在每学期从第二月开始,每月向家长开放一次教育教学活动。
12、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家长助教活动,充分利用家长资源丰富学校的生活和教育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13、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家庭联络小组,利用休假日开展校外家庭联谊活动。
14、学校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级进行“班级开展家长工作情况评价”、“家长对学校整体工作情况评价”工作,各班对家长开展“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情况评价”工作。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七
第一条为加强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安全和用印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等公章,均需履行用章审批程序,并填写用章登记表(包括用章日期、文件类别、内容摘要、发往单位、批用人、用章人)。
第三条用章审批程序。
(一)"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对外办理各项事宜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公章。使用该公章须填写用章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主管领导(总指挥、副总指挥)审批签发,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二)"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西校区建设过程中除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均使用"西校区建设指挥部合同专用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设计、勘测、监理、施工、委托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等合同,由计划经济部承办,指挥部有关人员讨论,经指挥部、监察处、审计处和法律顾问审核并填写《西校区合同会审表》后,报指挥部总指挥审批签字。公章管理者依据总指挥、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主管部长会签的《西校区合同会审表》方可用章。
第四条凡加盖公章后的'文件材料均需留存一份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立卷归档。
第五条公章管理者必须严格履行公章管理制度,妥善管理好公章,对于不符合用章管理规定的文件材料不得用章。因错用公章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要予以追究责任。
第六条公章不得带出校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带使用时,要经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并派专人监护,用完公章迅速送回。
第七条关于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的规定。
西校区建设指挥部代表学校对外办理公务或以学校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需要使用学校公章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名章时,须经校长审批、西校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审核、到学校校长办公室办理用章登记,经办人签字后方可用章。
第八条本规定由xx大学西校区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八
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第十七条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优质公章管理工作总结(案例19篇)篇十九
一、公司公章由综合部秘书负责保管,部门印章由部门经理负责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启用、停用及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属经济合同文本需盖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凡属对外公文需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3、凡需携公章外出办事或因工作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应事先与综合部秘书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借出办完事后应立即交给综合部秘书,并办理交接手续。
4、凡属因工作需要加盖部门印章的`,须经部门经理同意。
5、综合部有权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公章的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