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在国际贸易中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有助于跨国企业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协议范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一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住址
市镇村组,系该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丙方,女,
住址:市镇村组,系村村民,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为夫妻关系。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代甲方持有宅基地及房产一事,经甲乙丙三方同意签订协议如下:
一、坐落于市镇村(具体到门牌号)的宅基地由
甲方于20xx年xx月xx日出资xxxxxx元(人民币)购得,并于20xx年xx月xx投资xxxxx元(人民币)在该宅基地上建造房产一栋。
二、由于甲方非本村村民,故以乙方名义代为办理和持有上述宅基地及房产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及其他法律规定的证件。
三、乙方和丙方对该宅基地和房产由甲方所有予以确认。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和丙方不得对该宅基地和房产擅自进行出售、转让、赠与、出租、析产、抵押、改造、拆除等一切处置。
五、如有土地征用或被拆迁情况,涉及该土地和房产的`拆迁补偿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
六、甲方对该宅基地和房产享有所有权,如发生继承事宜,甲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乙丙双方无权干涉。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议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二
继承是指一个对象直接使用另一对象的属性和方法。也指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那么你有没有见过房屋产权继承的。
协议书。
知道它是怎样的吗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房屋产权继承协议书范文,供大家参考!
甲方:黄(44020xx)、林(4406202)(两人为夫妻关系)。
乙方:黄(4420xx0)、冯(4420xx0)(两人为夫妻关系)。
丙方:黄(4420xx4)、黄(4420xx6)(两人为父子关系)。
丁方:黄(4420xxx)、梁(4420xx8)(两人为夫妻关系)。
甲、乙、丙、丁就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新群村的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中府集建总字第097351号,中府集建字〔1990〕04180151号)和房屋所有权(粤房字第3790228号)的分配继承问题,经四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所有人。
二、甲方同意乙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唯一继承人。
三、乙方同意支付丙方日后建房或购房所需费用其中的人民币30000元,作为合法继承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条件。
四、丙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唯一继承人。
五、丁方同意不参与此次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分配继承。
六、本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四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协议一式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200年月日双方相识恋爱,200年月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双方同意赋予本。
合同。
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三
甲方(父母方):
乙方(儿子方):
丙方(女儿方):
为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为座落于房屋今后的分配归属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为房改房,房屋登记证书号为,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丙之父。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原甲乙丙三方曾有口头协议,由丙方出资两万元整以甲方名义购买后,由甲丙双方共同居住,其所有权归甲方享有。待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丙方继承,与乙方无关。由于丙方长期在外工作,且目前出现了困难,急需钱周转,故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并征求女婿与儿媳意见后,共同决定改变原口头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由乙方出资八万元交付丙方,房屋所有权仍归于甲方;但甲方百年之后,该房屋所有权由乙方继承,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五条、该房屋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间,如需维修、装璜等,在甲方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由甲方承担;如费用过大,甲方征得乙丙双方同意后,由三方共同出资。
第六条、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述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第七条、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八条、本协议订立后,乙、丙双方每年都应抽出一定时间,带上家人,到此房屋内陪甲方居住一段时间,以尽精神赡养之义务。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成立,自乙方给付丙方人民币八万元整时生效。女婿与儿媳作为见证人在本协议上签名。
第十条、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四
女方:______姓名______。
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双方相识恋爱,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五
甲方:黄(44020______)、林(4406202)(两人为夫妻关系)。
乙方:黄(4420______0)、冯(4420______0)(两人为夫妻关系)。
丙方:黄(4420______4)、黄(4420______6)(两人为父子关系)。
丁方:黄(4420______x)、梁(4420______8)(两人为夫妻关系)。
甲、乙、丙、丁就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新群村的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中府集建总字第097351号,中府集建字〔1990〕04180151号)和房屋所有权(粤房字第3790228号)的分配继承问题,经四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财产所有人。
二、甲方同意乙方是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唯一继承人。
三、乙方同意支付丙方日后建房或购房所需费用其中的.人民币30000元,作为合法继承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条件。
四、丙方同意乙方作为甲方以上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唯一继承人。
五、丁方同意不参与此次土地和房屋所有权的分配继承。
六、本协议由甲乙丙丁四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属于四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撤销。协议一式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协议当事人签字: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六
女方:____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男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万元),住房一套(____市____区___路____号___居民小区____号,面积____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0万。女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男方的轿车、工厂归男方个人所有,男方在轿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工厂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利润、责任由男方享有和承担;住房归男方所有,男方与女方婚后共同使用,婚后增值或者价值下降等后果由男方承担;男方的其他财产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女方的摩托车归女方个人所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由女方自行承担,存款归男女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男女双方共同共有。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男女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女方:_____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七
男方:
女方:
年月日双方相识恋爱,年月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女方:
xxxx年xx月xx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八
上列当事人为赡养老人和财产继承一事,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本着互谅互让、团结友爱精神,从实际情况和需要出发,经共同协商一致,并征得众关系人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一、老人_________随_________生活,负责照顾衣、食、住、行和医病等事宜。
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子女共同负担_________的生活费用。_________家中生活困难,每月负担_________元,_________生活较富裕;每月负担_________元,_________经济状况一般,每月负担_________元:_________因负担照顾_________生活,免于负担。各人应在每月初将应负担之款分别交给或寄给_________,用来安排_________生活。
三、现有座落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宅院_________座,有住房_________间,铺面_________向,连院落共_________平方米,房地产权所有证_________号(由_________保管)。分配如下:
北房_________间归_________所有;东房_________间和_________间厨房归_________所有;西房_________间和_________间贮藏室归_________所有;临街_________间铺面归_________所有。北屋可自住,可出租,但不能出售。非出售不可时,应尽量出售给其他协议人。
四、家中现有电视机_________台、家具_________套及生活用品归_________所有。_________百年后,作价给其他协议人,所得款项用作丧葬之用,不足部分由子女按第二条规定的负担比例负担。
以上协议,各协议人均属自愿,保证遵照执行。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次打印_________份。协议人各执_________份,报街道居委会和_________市房地产管理局各_________份,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_________份。
协议人(签字):_________
关系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九
有些居民往往将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引起承租户名变更(俗称变更公房户主)的概念,错误理解为居住房屋的继承,认为原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承租权,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来访者产生这一误解的原因,其一在于对新的租赁规定未仔细了解,其二在于将公有居住房屋等同于私有房屋。一般而言,私有房屋因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作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取得的仅是房屋使用权,系所有权权能中的一部分权利,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仅发生一个谁有权继续承租的法律问题。
根据20xx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导致承租户名变更的情况下,首先只有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才有权继续承租;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有权承租。另外,按以上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新承租人:
(1)原承租人的配偶;。
(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3)原承租人的父母;。
(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而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
现因温剑和马海哲因继承父母房产修善改造一事,因经济目前资金短缺,现将马海哲名下马自达6型车一辆抵押给温剑之弟温选所用或由温选市场作价变买,其做以下两点说明:
一、现温剑和马海哲向温选借用资金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温选有权利将马自达6型车变买或自用。
三、在温剑回家期满接饭馆经营一年内向温选还清变买马自达6型车剩余后的余款。
四、此借款由马海香、马海云、马海兰担保。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一
年月日,由(召集人)召集全家人在座,邀请证明人,一起,就(已故的原土地权利人)遗留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一事进行协商。经协商一致,同意该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由继承,同意将该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在名下,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证明人签字:
所有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签字:
证明。
莱阳市镇(办、开发区)村民委员会。
(公章)。
村主任: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二
甲方(被继承人之女):
鉴于被继承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20xx年因病去世,名下留有房屋一套。具体财产信息为:
现经各继承人的平等协商,自愿达成继承协议内容如下:__________。
一、继承人乙方自愿放弃对上述房产所享有的继承权。
二、乙方可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继续在上述房产内居住。甲方须保障乙方在上述房产内的居住权,不得拒绝乙方的居住和使用。
三、如果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甲方拒绝乙方在上述房产内居住,甲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__________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因为居住纠纷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各方认可本协议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五、各方承诺对本协议的字、词、义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协议,不存在受到胁迫、欺诈、误解等情形。
六、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方各执壹份,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并捺印):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三
甲方(遗赠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财产,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四
第一条、房屋登记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登记的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具体为乙之父(该房屋系乙之父母离婚前财产)。
第二条、本协议所述房屋,甲方承诺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分为三份(分别为甲方三分之一,乙方2人各占三分之一)。
第三条、该房屋自签协议日起,甲乙都享有居住权,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出卖、抵押、赠与等行为)。
第四条、甲方本着平等的原则承诺,今后对房屋做出任何处置,出卖,抵押等行为,要乙方同意并且在场,所得财物均为三份(分别甲方一份,乙方一人一份)。
第五条、本协议不改变乙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第六条、本协议订立后,由见证人见证签字,手印,见证人承诺见证。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每人各执一份,由双方共同签名之起日成立。
第八条、本协议效力约定:_________________除新的双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变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双方对以上协议均无异议,以后不的反悔!
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五
现户主:
继承者:
现住号,经房主与妻子商议,将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二女:三女:四女: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母亲长女:夫:二女:夫:三女:夫:四女:夫:者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六
我是被继承人侯炳震的儿子,被继承人侯炳震于20xx年9月8日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有下列财产:
座落在二七区代庄街西长江路南郑航路北芙蓉花园小区2号楼1单元三层309室的房屋,该房屋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
上述财产中属于被继承人个人所有的财产,是被继承人的遗产。我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现声明:我自愿无条件放弃被继承人上述遗产的继承权。
上述声明内容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我自愿承担。
声明人:
精选继承产权协议书(通用17篇)篇十七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基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
(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遗赠人):******村***组人。
乙方(受赠人):******村***组人。
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座落在***村新建组高速公里旁一栋三层座北向南的房子遗赠给儿子***,南面是衡枣高速连接线,背面是***,东面是***,西面是***。
二、本协议自2012年5月26日期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现户主:马荣义妻:
现住平凉市崆峒区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经房主马荣义与妻子商议,将新民北路团结巷37号院子由其子女所继承并修善改造:
继承人:长女:马海香。
二女:马海云。
三女:马海哲。
四女:马海兰。
父母双方与其子女一致商议通过继承赡养和房屋改造等方案如下:
一、子女无任何理由推托赡养义务,共同料理两老人日常起居生活至终。
二、房屋改造为一门四户三层格式,面积匀等,每户现定价为起始10万元,(注:工程钱不够时再平均续拿),面积按院内实际尺寸为准。
五、父母、子女要和睦相处,与事要共同商议,不得以任何理由侵害他人利益。
六、此房只能自己住或出租,不得转让变买。如私自转让变买,由其父母和姊妹有权收回。
七、以上商议以由父亲马荣义,母亲。
长女:马海香夫:叶忠孝。
二女:马海云夫:马安平。
三女:马海哲夫:温金忠。
四女:马海兰夫:者小龙。
共同商议表决无异议。
八、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签字:
现因温剑和马海哲因继承父母房产修善改造一事,因经济目前资金短缺,现将马海哲名下马自达6型车一辆抵押给温剑之弟温选所用或由温选市场作价变买,其做以下两点说明:
一、现温剑和马海哲向温选借用资金人民币10万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温选有权利将马自达6型车变买或自用。
三、在温剑回家期满接饭馆经营一年内向温选还清变买马自达6型车剩余后的余款。
四、此借款由马海香、马海云、马海兰担保。此协议一式五份,签字盖章有效,并起法律效力。
借款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甲方(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甲乙双方就遗赠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所有的×××(写明遗赠财产的其本情况),在甲方死亡后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的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
二、乙方应于每月十日前给付甲方生活费×××元,医疗补助费×××元(可以约定其他费用)。
三、乙方应在甲方去世后三十日内办理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遗赠,其遗产可按法定继承处理。
四、甲方应负对遗赠财产的维护责任,不得随意处理遗赠的财产。如果甲方故意将财产损坏或者送给他人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换或者收回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五、乙方应当按时给付甲方费用。逾期给付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如果连续三个月不给付费用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公有住房继承问题。
有些居民往往将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引起承租户名变更(俗称变更公房户主)的概念,错误理解为居住房屋的继承,认为原承租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取得承租权,继续使用承租的房屋。来访者产生这一误解的原因,其一在于对新的租赁规定未仔细了解,其二在于将公有居住房屋等同于私有房屋。一般而言,私有房屋因产权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作为财产,可以被继承,而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取得的仅是房屋使用权,系所有权权能中的一部分权利,因此在承租人死亡时,仅发生一个谁有权继续承租的法律问题。
根据2000年7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无本市常住户口或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其生前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因此在承租人死亡导致承租户名变更的情况下,首先只有在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才有权继续承租;其次,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才有权承租。另外,按以上规定,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人中按以下顺序书面确定新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而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继承的。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
日过逝,留下座落,号房屋一处。
甲方生前并无遗嘱,也并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根据继承法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一致同意,甲方留下的房屋由方继承。各方自愿放弃该房屋继承权。该房屋相关产权证照事宜由方办理。
本协议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