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建筑、工程或装饰等相关工作的过程。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施工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一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是项目施工保障安全的指令性文件,具有安全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编制和执行。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要在编制生产财务计划的同时进行。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要纳入公司的议事日程,并必须按设计者、审核者、批准者的会签程序后生效执行(特别是高层或难度大的施工项目)。
编制安全技术计划时应考虑到必须与可能、切实掌握好花钱少、效果大的原则,制定出科学、先进、可靠、实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
编制时必须依据党和国家、政府部门公布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法令和各项标准、规范、规章等(详见组织设计编审制度);注重解决在实践中存在或在检查中发现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技术革新与工艺改革中面临所需的新防护设施问题;针对不安全因素易造成伤亡事故或职业病主要原因应采取的措施。
要按照项目施工的实际进行编制,内容参照《劳动部全国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29)劳总护字号45号),工发总字(1`997)69号文件。
编制必须针对性强,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作业条件等产生各个不相同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为此首先要掌握项目工程概况。
要认真进行分部分项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二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xxx,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三
1、建筑施工队必须有工程部、现场监理认可的《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后,方可开工。
2、现场施工人员要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项目经理部、施工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教育。
3、电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并严格按规定定期进行复查。
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5、必须把好安全生产“六关”即措施关、交底关、教育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6、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必须齐全,符合国家及地方安全管理条例,施工设备经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1、日常性检查:主部门对施工队(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工程部、监理定期检查、抽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登高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人员工作服要穿着整齐,工作时间不得穿拖鞋,不准嬉闹、不准醺酒。
2、专业性检查:针对特殊工种、特殊设备、特殊场所,如大风要着重检查防火、防爆,高温及下雨天气要防雷电、防暑、防洪、防触电,冬冷天要注意防寒、防冻。
3、要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遵章守纪的检查。
4、安全检查要查思想、查管理,主要查领导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安全管理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是否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
5、查隐患、查整改,主要检查现场要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6、定期对安全生产进行评价和考核,落实奖罚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员教育,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
2、现场危险部位要有《安全标识》,夜间行人经过的坑、洞口旁边应设置围护栏及红灯示警。
3、料库、油库严禁吸烟,变压器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4、每班施工作业前,要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脚手架、预留洞口等)进行排查清理,保证施工安全。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四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前款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 项目法人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第七条 项目法人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可能影响施工报价的资料,应当在招标时提供。
第八条 项目法人不得调减或挪用批准概算中所确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等所需费用。工程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并报原备案机关。
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
(四)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六)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七)工程度汛方案、措施;
(八)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条 项目法人在水利工程开工前,应当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或拟爆破的工程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物的说明;
(三)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五)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章 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测)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测),提供的勘察(测)文件必须真实、准确,满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测)单位在勘察(测)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勘察(测)单位和有关勘察(测)人员应当对其勘察(测)成果负责。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并考虑项目周边环境对施工安全的影响,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以及特殊结构的水利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有关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成果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参与与设计有关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项目法人报告。
第十五条为水利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配件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水利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上述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在建设有度汛要求的水利工程时,应当根据项目法人编制的工程度汛方案、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项目法人批准;涉及防汛调度或者影响其它工程、设施度汛安全的,由项目法人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
第二十二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围堰工程;
(八)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负责水利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七条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考核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考核工作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第二十八条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第二十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三)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建设工作以及有关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三十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对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应当经水利部考核合格。
第三十一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当自收到本规定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备案资料后20日内,将有关备案资料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抄送项目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三十三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对超出管理权限的,应当及时转送有管理权限的部门。举报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举报;
(二)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
(三)督促落实整顿措施,依法作出处理。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流域管理机构应当编制所管辖的水利工程建设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水利部备案。
第三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制定本建设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等方面的方案。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的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法人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
第三十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三十九条 水利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的实施办法,报水利部备案。
工程施工技术、质量管理
一、责权划分
(一)建设单位
1、 协调施工、监理、设计单位的关系。
(二)施工单位
(三)监理单位
二、技术质量管理方针
三全管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预控为主、确保质量。
三、技术质量管理体系
(二) 管理系统的人员必须到岗,职责必须划分明确、管理到位。
四、图纸收发和审核
(二) 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审查图纸。
(三) 图纸审查要点:
1、 要尺寸、标高、位置、预留孔洞埋件是否正确。
2、 重要构造是否合理。
3、 图纸、文件是否互相矛盾。
4、 执行标准、规范是否明确。
5、 土建与安装的衔接有无问题。
6、 现在施工技术、装备、供应条件是否适应技术难点的特殊要求。
7、 有无危及安全的因素。
五、设计交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二) 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施工总平面图;
3、 综合计划:包括进度、材料、预制件、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临时设施计划;
4、 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5、 季节施工措施;
6、 质量保证措施;
7、 安全技术措施;
8、 环保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七、技术交底
八、施工
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九、设计变更
(一) 变更设计施工必须按设计变更图(通知)及洽商记录进行。
1、 图纸错误
2、 合理化建议
3、 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无法满足原设计要求。
(四) 设计变更图、变更通知、洽商记录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监理的依据。
十、材料检验
十一、技术检验
十二、隐蔽验收
十三、中间验收
十四、设备试运转
(一) 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试运转
1、 安装工作完成,并经质量检验合格;
2、 技术文件规定的检验工作完成并合格;
3、 试运转方案编制完毕;
4、 测试量具,工具齐备。
(二) 试运转由施工单位主持实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三) 试运转记录应完整归档。
十五、竣工验收
(一) 竣工验收条件:
1、 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施工完毕,并达到质量标准;
2、 档案齐备。
(二) 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总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联合进行。
(三) 竣工验收应填写验收单。
十六、质量评定
十七、持证上岗
(一) 需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持证人员操作。
十八、质量保证资料
十九、质量事故
二十、计量
(一) 施工使用的仪器、量具必须合格,并在规定的计量检定周期内使用。
(二) 监理应对在用的量具的“检定合格证”进行检查、登记。
二十一、分包工程质量
分包单位的资质由建设单位和监理确定,分包工程质量由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的施工技术由总包单位出具。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六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容及要求一、组织管理
1、施工现场(工地)应成立以工地主任(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管安全。工地主任(项目经理)对工程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对施工安全负技术责任。
2、工地应建立由工地领导成员(包括施工员、工长等)轮流安全值日制度,做好安全值日记录。并检查监督班组安全制度的执行。同时还要建立和健全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
3、班组新调入工地时,应将班组安全员名单报告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属特种作业班组还应报告本班组持有操作证情况。同时,工地安全管理小组要向班组进行安全交底。
4、总、分包工程或多单位联合施工工程,应以总包单位为主,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参加的联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监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各分包单位(或参加施工单位)根据管生产管安全原则,都应成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组织或确定安全负责人,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
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
现简述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要求。
1、施工现场(单位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基础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
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设施任务单(复杂或特殊要求的设施,还应有设计图纸、计算书)。
安全设施验收书。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安全交底书和安全操作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验证记录。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材料。
2、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
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应层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安全设施要列入任务单,布置落实,责任到人。
完成后必须组织验收,合格后才准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3、防火防爆
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要符合防火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和器材,如,防火工具(消防桶、消防梯、铁锹http://、安全钩等)、砂箱地、消防水池(缸)、消防栓和灭火器。
只有实现高质量的系统建设,才能为安防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基础,保证系统发挥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系统工程的质量控制是十分重要的,只有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真正实现系统质量建设目标,保证系统建设的投资回报。
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的推行,并能提前发现异常,迅速处理性改善,借以确保及提高工程质量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 质量控制原则
1. 事前控制原则
在系统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质量的事前控制原则,准确了解用户需求,科学地进行信息系统设计。
2. 标准化原则
3. 用户需求符合性原则
建设的系统应该符合用户的业务功能要求,性能要求等,通过测试手段来判定用户需求的符合程度。
二. 质量控制流程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三. 技术复核
(1) 术复核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技术复核计划,明确复核内容,部位,复核人员用复核方法。
(2) 术复核结果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技术复核记录》,作为施工技术资料归档。
四.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1. 施工设计必须要有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项目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等有关人员的签字.
2.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工程师实施前15日抱工程部质量管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抱公司总工程师.
3.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各级审批后并按审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上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4. 施工期间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如有具体问题,可按实际情况申报处理,但必须经过总工程师审批.
5. 施工组织设计流程:
审查设计文件,进行调查研究
计算工程量
选择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工程师旁站检查 技术方案执行
小组自检
工程部自检
公司验收
重要工序公司验收
工程师验收
五、材料质量管理
1、严格控制采购材料的质量,必须由质量工程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样检查,并将采购材料的厂商、品名、规格、数量、验收单号码等,填入检验记录表内。
2、如发现问题立即供货商联系,协商解决。
3、在进行检验时,抽样应随机化,不得以个人或私人感情认为合用为由,予以判定合格与否。
4、做好材料进场的第二次检验,要求与拥护进行共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六、技术、质量交底
技术、质量交底工作是施工过程基础管理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交底是必须采用书面签证确认方式。
1、当技术部接到设计图纸后,必须组织技术部员工对图纸进行认真学习,并督促建设方组织设计交底会。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毕并送审确认后,由技术部项目负责人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书面交底,列出重点控制部位和控制要点。
3、本着责任到人,安全工作,保证质量的原则,各负责人在安排施工任务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组进行书面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七、检验,检测设备管理
1、工程部设有检验(测)设备管-理-员,负责公司内部检验、检测设备的鉴定,督促及管理工作。
2、现场检验、检测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以免造成人为损坏。
3、设备管-理-员应定期进行检验、检测设备的维护、保养作业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维护、保养卡”内,保证设备使用正常。
八、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 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类:技术管理类
二类:施工技术资料类
三类:施工组织设计类
四类:施工管理类
五类:质量管理类
六类:维护类
2、公司设有专职资料管-理-员,定期收集各部门、客户单位提供的各类资料、表格,按类型分类、汇总、审核、装订以备核查。
3、工程部应每天记录好现场施工时所发生的工作量、人工、机械使用、施工部位、材料设备进出场、质量问题、产生问题、补救措施等内容,并定期上交资料管-理-员,由资料管-理-员汇总施工日记后归档备案。
九、回访维护、维修管理
1、工程部施工小组负责工程施工期间的产品保护,凡因施工中个人操作不当造成的产品破坏由个人承担责任,由工程部监督实施。
2、工程交付使用后(若分阶段交付,分别以分阶段交付日算起),客户服务中,征询用户意见进行回访。
3、工程质量回访后(在质量保修期内随叫随到),凡属于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解决,不留隐患,并进行维修登记,以备后查。凡不属于施工造成的问题,而客户方要求维修的,客户服务中心协助解决,费用由客户方承担。
4、凡在质量保修期内进行维修的工程,客户方应签字确认。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七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的三大因素之一,高处坠落、触电等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都与人的行为有关,人的不安全行为与一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有关,而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重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重点抓好二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教育:一是抓好建筑施工特殊工种的安全技能教育,建筑施工现场涉及多个工种,其中部分工种属于危险性较大的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施工电梯、建筑起重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这些工种对技术有着严格的要求,稍有不慎就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建筑施工特殊工种必须坚持教育、培训、考核和执证上岗的要求,坚持严格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发上岗证,无上岗证不得上岗,严格建筑特殊工种管理;二是加强岗前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同的阶段安全危险源不同,对建筑从业人员上岗前应结合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实际,对有关安全技术事项向所有进行施工的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识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掌握注意事项,消除安全隐患。
由于人容易受到心理、生理等条件的局限,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并不能完成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建筑安全防护措施也是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建筑施工安全措施主要是抓好“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防范高处坠落事故。“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宝”防护是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在超过2米以上悬空作业的须系好安全带,悬空作业点无法挂设安全带的,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等,悬空高处作业点的下方必须设置安全网,按照规定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立网和水平兜网。“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是指: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设置安全防护栏杆或盖板、架设安全网,在施工的建筑物的所有出入口搭设牢固的防护棚。对沟、坑、槽和深基础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等,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主要可降低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机率,减小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损失。
对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来讲,采取培训教育、安全防护等措施可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需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应急救援预案主要是针对可能发生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为迅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通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一旦发生事故,施工企业具有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能快速反应处理故障或将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初期阶段,使可能发生的事故控制在局部,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如上海“11.15’’大火,如果在发生火灾的初期就启动应急救援,立即扑灭初始的火苗,也许就不会死那么多人;2010年昆明新机场,“1.03”事故发生后,由于应急救援及时,事故造成了7人死亡,另有28人受伤,并及时得到救治,没有使这起事故升级。
总之,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及安全技术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企业管理、施工组织、工艺工序方法、材料、机械及设备等等,都与建筑施工安全密切相关。因此,在施工生产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要求,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安全技术,做到标准化生产、高效生产、安全生产,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八
要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施工现场堆放的各种物料要分类放置,确保通道畅通,要对楼梯口、进出口、洞口、预留管道口进行严格保护,建筑外围进行全封闭保护,拉挂合格安全网,设置安全标志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要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带,发现违反者,立即制止,耐心教育并严格按章处理,让所有施工人员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施工安全意识。
对施工作业人员做好安全培训教育,鉴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区分层次、突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要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具体人员。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贯穿到施工生产过程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之中。通过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体系的建立,把各职能人员联系在一起,重点监督检查项目施工过程中设施的安全性、防护的有效性,使管理人员增强管理意识,认真为安全生产负责。
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平时检查要与定期检查相结合。在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两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人事故的发生。针对施工特点,对深基坑、高空吊装、防火、防爆、防塌等进行检查。
在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方面,要严格设备进场的性能检查,严抓安全就位后的安全调试,坚决淘汰已报废的机械设备。对购买使用的设备要实行备案制度,记录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故障、维修、保养情况,禁止对外运行中的设备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在施工临时用电方面,严格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坚持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线路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导线,不得采用塑胶软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或沿地敷设。配电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同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照明、动力分别设置,认真建立临时用电档案。
要严格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提高。对安全管理检查结果优秀的给予奖励并总结推广其先进经验,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和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特别严重的要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
在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通过内审程序,可不断自我改进和完善体系方面的缺陷,而且,还能借助外审的力量,找出管理中的不足和缺点,从而达到纠正和改进的目的。通过iso9000标准的贯彻、运行和贯标认证,使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得到了全方位地提高,思想中有了管理的意识,有了向管理要效益的意识。
为提高建筑施工中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选派骨干力量设置通讯组、抢救组、交通治安组、物质供应组、善后处理组,备齐救援物资,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组织抢险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九
10、申请报建手续、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1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是施工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工作;
18、严格执行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并及时检查监督合同的履行;
19、办理与做好单位工程的交工验收。正式验收前应做好初验与预验工作,参加质量评定,办理工程移交。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
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一
为促进各参建单位共同做好财险综合楼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如下: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天。
2、每周日下午3点的监理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安装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提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迟到5分钟以上的每人次处以50元违约金。监理、甲方组织的协调会、验收会会议纪律参照以上要求进行。
3、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工程进度在重要、关键部位开始施工前14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核,不能按要求时间编报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4、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后必须认真落实,不能只停留在书面上,技术交底制度和三检制度要贯彻到每道工序中,所有检验批报监理验收前必须有各专业工长和专职质检员亲笔签字,无签字的监理可以拒绝验收;施工单位上述管理人员若质量意识淡薄、把关不严、应付监理,经监理实体检查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三个以上问题),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监理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处罚5000元/次。并由甲方召开现场专题会处理。
5、不经报验或经监理验收不合格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
6、原材料进场必须先见证取样然后使用,见证取样时施工单位要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及材料进场验收单等资料,没有提供上述资料监理不予见证取样;原材料不见证取样就擅自使用的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0元/次。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并在一天内退场,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0元。
7、现场拌制或商品砼施工必须按检验批留置试块并经监理见证现场制作,不按检验批现场见证制作留置砼试块或送检试块、试件不是监理见证取样的原件(弄虚作假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9、使用商品混凝土须经业主、监理及施工单位三方实地考察供应方后方能使用,私自使用未经业主、监理认可的商品混凝土,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0元/次。
10、土方回填、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员(质检员)必须跟班监督,监理在旁站时发现现场无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值班的,视为乙方违约,每次应支付违约金200元。
11、混凝土养护时间必须遵守规范要求,无专人负责、养护天数不够、每天养护遍数不够的(在规定时间内混凝土表面应处于湿润状态),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2、混凝土结构拆模后,必须报监理验收,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由监理和施工单位现场确认,对存在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要有书面的处理记录资料,严禁不报验擅自处理,否则发现一次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存在较多(三处以上)一般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处;存在严重缺陷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处,并进行返工处理。
13、钢筋分项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的、混凝土拆模后没有出现质量缺陷,观感质量较好,外观尺寸偏差在允许范围内的,分别对钢筋、混凝土、木工工班各奖励200元/次。
14、资料应与施工同步,整理不到位、不完善、内容错误,经监理提出整改要求后仍不改正或同样问题发生三次以上的、监理通知单未在要求时间内(二天内)回复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5、施工日记必须认真记录,内容真实、完整,不按时记录或内容空虚,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经监理指出后仍不及时改正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次元。
16、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确定的变更内容必须及时标注在相应的图纸上,如不标注,乙方应支付500元违约金。
1、施工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报送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报送本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报送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2、经监理审核确认后的进度计划,施工单位应认真遵照执行,不得随意更改计划内容,确需更改应书面报监理批准,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影响工程进度的,以监理审核批准的工程延期批准表顺延施工进度计划。
3、每周施工进度计划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基础、主体、竣工节点工期按合同要求完成的,退还周进度违约金,否则不予退还。周进度计划能够按时、按量完成的,每次奖励1000元。
4、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可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解决,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未能采取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或虽采取措施但实际工程进度继续滞后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20xx元/次。
1、专职安全员每周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以到监理办公室签到为准,每天上午、下午在现场时间不足2小时的,不计算天数。专职安全员应加强现场巡视检查,做好安全日记记录,发现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制止或通知施工负责人安排整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1000元违约金/次。
2、安全警示牌、设备机具标牌、料场标牌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保持清晰、完整,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少一处乙方应支付100元违约金。
3、工人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并正确使用,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禁止光背,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50元/人次。
4、临边防护栏杆搭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建筑物周边的栏杆还应悬挂密目式安全立网,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5、施工通道口要搭设防护棚,两侧沿栏杆用密目网封闭,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6、预留洞口要有可靠的封盖措施,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7、脚手架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定期检查,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线路按三相五线制,现场保护零线重复接地不少于三处,现场及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临时配电箱要有支架,固定配电箱要有防护罩且加锁,专人管理;开关箱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9、防火设施必须到位,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0、工人宿舍与生产区必须分开,宿舍内不准使用通铺,室内通风、采光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液化气灶、电炉等,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300元/次。
11、材料堆场、场区道路每天安排专人清扫、整理,办公室、工人宿舍、厕所要干净整洁,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2、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达不到上述要求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200元/次。
1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厕所,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否则每发现一处,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
14、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生活区应配备开水炉。
15、工人集体食堂要满足相应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16、最高气温在35℃以上要有相应防暑措施,并合理调整作业时间。
施工单位每月应自行组织1~2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向甲方和监理汇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没有组织检查或没有检查结论汇报材料或事故隐患整改没有做到“三定”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二)每周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每周日下午例会结束后由监理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进度、质量、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缺席的每人次处以100元违约金。
2、检查标准:按照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结合上述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内容进行。
3、检查方法: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在周日监理例会上进行评述,施工单位应定点、定时、定量完成整改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500元/次。
(三)不定期检查制度。
1、甲方管理部门对该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抽)查,对于该工程中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问题以及不听从管理部门指示的,可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20xx~50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建立值班制度,检查时发现现场无施工管理人员值班到岗,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1、此制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以业主、监理依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签字发出的罚款通知单为准,罚款通知单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2、不足之处,在以后的监理例会上逐步完善和调整,监理例会决议的事项及奖惩办法等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业主、监理依据各方签字后的《监理例会纪要》开出的罚款通知单同样无需乙方签字即有效。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责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资料、程序等。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到达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到达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一样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光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资料: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贴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本事。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构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景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礼貌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贴合下列要求:
1.贴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
2.贴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贴合设计单位所供给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贴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贴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资料: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礼貌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理解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善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善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景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贴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善和合理化提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________万元以上、________万元以下),工程资料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必须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________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贴合流程、方便施工、节俭用地、礼貌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景,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光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供给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剩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景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资料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景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资料有:地基开挖土质情景、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终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到达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资料: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资料包括验收时光,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资料。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资料,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职责。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职责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五十四条允许分包的工程,应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总包合同为准。
第五十五条工程承包单位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完毕并向建设单位交付竣工工程后,合同即告终止。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应遵循诚信原则,履行保密义务。
第五十六条安装工程除满足安装规范和其他制度外,还应贴合下列要求:
安装的准备工作,对各种机电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1.各种图纸齐全。
2.具有设备清册及出厂合格证。
3.熟悉安装指南。
4.仔细参阅国家和企业规定的设备安装质量和验收规范。
5.有厂家和厂家委托试验单位对设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性能调试结果的报告。
6.使用说明书。
7.基础强度与尺寸要贴合规定,环境要满足安装和运输起吊要求,要有能满足安装要求的中间验收。
8.编写具体施工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以上条件具备后,方可申请开工。
第五十八条安装的经济技术要求。
1.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安装调试规定,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按计划组织施工。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设备,如主立井提升设备安装、矿井胶带运输设备安装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必须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与记录。
4.施工组织设计要贴合安全、快速、经济的要求,重大安装项目必须进行工程网络技术优化。
5.必须严格按安装技术规范及设备质量标准要求施工。
第五十九条设备调试管理程序。
1.根据具体设备确定调试要求。
2.找出该设备运行的基本环节和基本元件,确定调试项目。
3.按照被调试设备出厂说明及使用要求,确定调试参数,以确保误差允许值。
4.制定调试方法、程序和使用设施。
5.编制调试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6.检查各项调试准备工作准备完善后,方可实施计划。
7.整理数据、编写调试报告。报告应包括对设备性能的评价及使用后的意见。并向使用单位提出初步验收申请。
第六十条试运转程序及要求。
1.对安装调试的设备初次验收合格,方可批准组织试运转。
2.为检查和鉴定安装质量和设备性能以及设备之间、系统之间的相互联系与综合本事,在设备与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后,进行试运转和试生产。在运行前,应检查、核对电源、通讯、水源、风源、气源情景,然后进行空负荷运行。空负荷调试正常后,再带负荷调试。在设备和系统试运行时,首先制定具体的试运转细则,同时还要精心组织,认真检查,严明程序,密切配合,统一指挥。
3.设备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办理交接验收手序。
第六十一条交接验收程序。
1.验收组织。为评定设备安装质量,划分其职责,由公司生产管理部组织规划发展部、安全监察部及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交接验收。其主要职责是:
1)检验单位工程技术档案、施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及设备清册。
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和安全问题提来源理意见。
3)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行计划,检查试运转情景。
4)根据《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专业设备安装评定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2.验收终结后,对下列资料应归档:
1)设备出厂说明书、合格证、装箱单。
2)固定资产清单,包括未安装设备和已订未到设备。
3)装配图和随机配件图。
4)基础图。
5)调试记录和调试报告。
6)隐蔽工程记录及实测图。
7)系统图。
8)施工预算及决算。
第六十二条井巷工程除满足其他制度外,还应贴合下列要求。
1.施工作业规程或施工技术措施中必须明确工程质量要求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
2.建立质量管理职责制。从施工单位到质量管理部门实行工程质量逐级负责制。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材料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供给相关图纸及施工作业规程的审查。
第六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职工教育工作,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到达要求,方可上岗。
第六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在供给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
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好设备及材料质量关。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试验机构,认真做好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复查工作,凡是没有合格证明、材质不清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抽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使用。
第六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六十七条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测量放射线、计算复核,施工大样图的校审、复核等。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第六十八条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第六十九条如需变更原设计的材料品种规格时,必须征得设计部门的同意。
第七十条各单位必须配备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每班的质量验收工作,做好班组质量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有关材料质量检验记录。
第七十一条改扩建井巷工程的工程质量必须贴合《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
第七十二条第对单位工程施工存在以下情形的,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有权给予经济处罚:
一、安全。
1.单位工程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甲方代表责令整改连续通知两次而拒不整改的,视情节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罚款并责令其停工整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情节处以_________元以上,_________万元以下罚款。
二、进度。
1.未按审定的开工报告规定的日期开工,延期_________日以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超过_________日,每延期_________天,增加罚款_________元;延期_________日以上者,处以_________元罚款,并解除施工合同。
2.未采取进取有效的措施,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于施工进度计划,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3.未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竣工,对公司生产、经营等造成影响的,除严格按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外,另处以_________元罚款。
三、质量。
1.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2.超出允许误差范围,但无质量隐患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只影响观感质量的质量事故,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3.对影响使用功能,但无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令施工单位整改外,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4.对存在质量隐患的质量事故,除责令施工单位返工外,处以_________-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5.工程技术资料和质保资料未能及时编写和完善,或弄虚作假,与实际情景不相符的,除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补上或整改外,并处以_________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三条罚款由公司工程管理科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和公司财务部,在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列专帐作为工程奖励使用。
第七十四条获得省“飞天奖”和“省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进行奖励;获得国家“鲁班奖”的单位工程,按工程总造价的进行奖励。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七十六条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现行施工规范》及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执行。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规划发展部、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切实落实“以质量求效益,以品牌求发展”的管理工作方针,建立质量管理网络,明确职责,使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开发修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园林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等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的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的三级质量管理组织体系,以保证质量管理工作协调有效地进行。
第四条,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对公司的工程质量、技术负直接的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条,总工程师协助工程分管副总经理管理工程质量、技术,协调工程各专业之间技术矛盾,处理和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关键问题。
第六条,工程技术部在工程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向工地派出甲方现场代表和各专业技术工程师在现场对质量进行控制,组织质量评价,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控制方法,对工程质量负监督管理责任。
第七条,甲方现场代表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现场责任人,由土建结构工程师担任,在工程技术部领导下负责协调现场各专业技术工程师,监督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供应商的质量责任行为是否符合合同和规范要求,检查设计图纸质量、材料设备质量、隐蔽工程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办理现场设计、技术变更和工程量收方事项,建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台帐,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1、符合公司制定的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要求。
2、符合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签定的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和要求。
3、符合经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要求。
4、符合工程建设各项规范和技术标准及政府部门有关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5、保证按项目任务书、设计图、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完成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实现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管理按下列工作流程实施:
一、确定工程项目质量目标。
1、每个项目在可研阶段完成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公司的项目任务书和投资收益计划,针对工程技术标准、材料设备的规格档次、使用年限、工程规模、达到的使用功能等质量标准,协调工期、成本、质量三者矛盾,在一周内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质量目标。
2、质量目标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标准。
二、编制项目质量管理计划。
1、在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并经批准后,由工程技术部经理负责组织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根据项目质量目标的要求在两周内编制出《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
2、《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要体现从设计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艺工序质量、分项分部工程质量到单位工程质量的全程管理控制。其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项目概况。
质量管理任务细分。
组织机构及责任人员。
质量控制及管理组织协调的系统描述。
建立质量档案。
事前预控措施(各阶段设计审查、施工图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质量通病防范)。
关键和重要节点的确定以及控制程序。
与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查、试验、测量、验证要求。
更改和完善质量计划的程序。
完成质量计划的标准和时间要求等。
3、《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报经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主持的专门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定稿后报总经理批准下发给每个参与工程管理的人员,作为工程质量管理具体实施的依据。
三、执行计划。
1、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每个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按照规定保存控制记录。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体现pdca循环控制方法。
2、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切实做好国家建筑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属建设单位质量责任的以下工作:
(1)公司领导层负责将工程以招投标的方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并不得肢解发包。
(2)公司领导层负责不得迫使承包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竟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齐全的原始资料。
(4)工程技术部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和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5)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强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
(6)工程技术部负责办理政府质量监督登记注册。
四、对内检查监督。
1、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技术部经理是对内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质量计划实施的情况和效果。
3、每周召开有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人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负责复查并向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的人和事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五、对外检查监督。
1、工程部经理、公司内部分工负责的现场代表、各专业技术人工程师、造价管理人员、合同管理人员等是对外检查监督的责任人。检查监督的对象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供应单位。
2、工程部经理应在日常工作中组织每个管理人员按照分工负责制原则,对照与上述单位签定的合同书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计划书》的内容,检查验证其质量责任行为和效果。
3、每周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召开有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必要时设计、勘察、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参加的工作协调例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并安排责任单位进行落实,事后由工程部经理安排公司人员负责复查并向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汇报结果。
4、对重复出现问题或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整改,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专门调查和研究,对相关责任单位依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从大的、著名的设计院中考察选择勘察、设计单位,不仅考察其资质等级、业务范围、质量能力及信誉,还要考察其过去工程的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以及同类工程经验。
第十三条,采用招标方法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多角度审查比选方案,鼓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方案优化并采取奖励措施。聘请专门研究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咨询研究,进行全面技术经济分析,最后选择优化的方案。
第十四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对设计工作进行评价,勘察、设计的质量标准须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合同要求,设计文件清晰、直观明了、易于理解,各专业协调无矛盾,设计文件完整齐备,有相应的概预算和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设计成果正确,深度符合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甲方、勘察、设计方、监理方、施工单位、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均应参加,解决好他们之间的协调问题,充分考虑施工的可能性、便捷性和安全性。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尽量优化细化设计作法。确保施工前所有设计文件都应是确定的、正确的、不能有任何疑问。
第十六条,依据监理委托合同将施工工艺、施工工序质量、建筑材料与设备质量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量与工程价款支付的确认权与否决权,工程建设进度和建设工期的确认权与否决权等管理权力授予监理单位。并对施工的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七条,监督监理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监理单位资质、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和执行情况。
(3)对材料、构件、设备用于工程前进行复检审查的`情况。
(4)见证取样的实施情况。
(5)对重点部位、重要节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并执行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情况。
(6)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
(7)组织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情况。
(8)监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情况。
第十八条,在公司领导层的具体指导下,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认真选择施工承包商,在委托任务、商讨价格、签订合同时应注意考察其质量能力、信誉、技术水平、装备水平、管理能力、特别是项目经理、技术总工的经历、经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以往工程的质量标准,企业等级,资信及企业形象等。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清楚说明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的措施和方法,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对这些措施和方法的适用性、科学性、安全性进行审查,作为选择承包商的依据。
第二十条,由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对施工质量绝对的检查和监督权力,并将工程施工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施工单位,通过合同、委托书或任务单明确质量的要求,确定质量的标准、检查和评价方法、奖惩办法。
第二十一条,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履行如下质量责任行为。
(1)施工单位、分包单位的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工人上岗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和执行情况。
(3)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配置和执行情况。
(4)按审查批准的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及工程技术标准的实施情况。
(5)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的试验检验评定情况。
(6)质量问题整改、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7)对容易产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环节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的情况。
(8)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情况。
(9)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工期拖延、费用超支时,由工程技术部负责首先考虑修改或制定周密的计划,防止施工单位以牺牲质量为代价赶工和降低成本。
第二十三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序交接“三检”制度。
执行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会签制度。
钢筋工程、悬挑工程、防水工程、上下水管、暗配电气线路等必须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职检并签字送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勘察经过现场检查或获取试验报告后签署认可意见方可覆盖。
第二十五条,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审批管理程序施工单位提出变更必须以书面申请方式,经监理会同甲方、设计审核并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批准实施。由甲方、设计院、监理等提出设计变更经与设计院、监理协商并与施工单位就变更造价、工期达成协议后通知施工单位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事故严格按程序处理出现工程质量事故后,甲方、监理、设计院、施工单位按照原因分析、责任分析、商定处理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检查的程序进行。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严格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由监理单位立即下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拒付工程款。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2)隐藏工程未经验收签字即覆盖。
(2)质量下降经指出不改或改正效果不好。
(3)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将工程转包。
(5)自行变更设计图纸要求。
第二十八条,严格竣工验收程序。
单位、单项和项目竣工验收在审核工程技术文件和整理建档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政府质量监督程序实施。
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管理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第三十条,对公司内部工作人员依照本制度由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评价各责任人员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依据评价结果进行奖罚。
考核检查采取各责任人员先行自查,工程技术部经理作出初步评价,总工程师考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审查认定的程序进行。对考核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讲评,对严格执行制度和取得显著成绩的人员进行表扬、表彰或奖金奖励。对违反制度、工作失职、发生质量缺陷和事故时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处罚分为批评、书面检查、罚款处理、辞退等,具体内容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对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奖罚同样实行“奖优罚劣,违规必罚”原则。
其程序是。
1、在合同中依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明确奖罚实施细则和条款,并约定上述单位同样执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
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组织检查上述单位日常质量工作情况,公司工程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月进行一次集中考核检查,并召开专门会议评价各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成绩。
3、依据评价结果和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单位进行奖罚。
第三十二条,该制度经公司批准后施行。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四
一、为强化和规范本公司所施工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质量目标,根据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施工人员。
第二章工程质量总方针。
四、程质量总方针:精心策划,进取创新,严格管理,礼貌施工。
五、工程质量总目标:工程验收一次合格率达100%。
1、全部工程到达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要求;
2、杜绝施工重大质量事故;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到达100%;
4、工程环保达标;
5、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各种资料有效完整,实现一次验收合格。
第三章管理机构。
六、单位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供给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善措施。
7、各级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由工作职责心强、专业技术水平高、有必须施工经验、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第四章工程质量职责制。
8、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职责制和终身负责制。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职责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职责分解落实到各岗位和员工,构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9、负责人的质量职责:工程负责人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职责。
(1)主持工程质量领导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项目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并组织落实,实现合同中对客户的承诺。
(2)经常进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组织开展创优质工程活动。
(3)掌握工程质量情景,协调各部门质量保障工作。根据工程需要,供给工程质量保证资源。
(4)组织学习总结和推广质量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质量优劣进行奖罚。
(5)组织并落实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建立、完善各种制度,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0、副负责人质量职责:负责协助施工负责人抓好质量工作,对所分担的工作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职责。
11、技术员质量职责:负责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保证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及上级颁发的法规、制度和要求。
(2)参与设计图纸会审、图纸审核、技术交底,构成会审记录。
(3)参与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措施,创优规划。
(4)参加质量管理小组会议或质量工作会议,提出项目质量目标和质量保证技术措施。
(5)对不贴合质量标准的工程责令返工,并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人员实施罚款。
(6)组织施工项目贯彻实施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健全质量管理制度,规范质量管理工作。
(7)参与本项目的质量事故分析会,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技术领导职责。
(8)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研究质量改善措施。
12、安全员质量职责制。
(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13、办公室(计划、统计)质量职责制。
(1)负责质量管理文件的收发、收缴。
(2)对质量管理工作所需的资源予以协调配置。
(3)经常检查质量计划的执行情景,在分析考核施工生产计划完成的同时,分析考核质量指标的完成情景。
(4)对不合格或没有进行质量评定的工程或产品,不计完成工程量,未经质量监察,监察人员签证或签证不全的,不予计入完成工程量。
14、材料员的质量职责制。
(1)负责物资的采购,提交所供产品的合格证和技术资料。
(2)保证按施工计划提出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组织供应材料和构件,对进场材料进行标识,避免混装、混供、错用。对因供应不合格物资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直接职责。
(3)严格执行公司物资的采购制度。
(4)妥善储存各种物资。
(5)负责组织满足工程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及车辆管理,保证设备技术良好。
(6)对机械设备运输操作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严禁无证上岗。
15、执行全面质量管理,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度。
(1)广泛深入地进行质量管理教育,强化全员创优意识,坚持开展全员全过程质量管理活动,不断健全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高质量控制本事。
(2)制定质量创优规划,确定项目工程质量目标,并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实行层层分解,职责到人,狠抓落实,实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动态控制。
(3)从单位到班组、班组到个人,层层签订质量职责状,俩个终身负责制度,依法进行施工质量管理。
16、实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开工前,参加对审计文件的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客户、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文件会审记录》形式作出会审记录。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17、施工方案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报审。
(1)开工前检查的资料有:
——图纸会审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技术交底、现场施工测量和放样计算复核、按规定进行交接等是否完成。
——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已进行操作人员的上岗培训,是否掌握应用。
——施工准备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创优目标、质量措施是否制定。
——开工报告是否制定并申报审批。
——原材料实验是否完成,并且合格。
(2)施工过程中检查的资料有:
——是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组织实施。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和标准化作业以及工程质量是否贴合施工规范,验标规定,抽查质量评定表格和工程实际是否相符。
——原始记录是否完善,记载是否详实。
——是否按规定进行材料实验和检验,其结果是够满足实际要求,合格证件是否齐全。
——是否按工艺设计及规范、规程要求组织施工。
——配料计量是否准确。
——全面质量管理推行情景,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否正常开展。
——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
——对违反规定的施工操作方法,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指导纠正后施工。
——对隐蔽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检查值班情景,核实值班记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有效控制。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综合质量检查评比活动,由施工负责人、技术员主持,相关人员参加,采取分组检查或共同检查的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冷静分析,找准主要原因及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质量检查以检查实物工程量为主,同时检查内页资料、施工方法、现场礼貌施工及质量管理情景。
——质量检查的结果,与员工的效益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提高员工的质量参与意识及参与质量管理工作的进取性。
(4)质量检验评定制度。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工作是实行施工质量控制、考核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方面的成绩、查找问题、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的手段。
——施工单位主要领导,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掌握相关标准,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
——检验评定工作的具体分工:作业工班自检出原始记录,施工队把关检查出检查评定表等有关资料,并进行抽检复查。
——凡经检验合格的工程,按规定及时填写单位工程检验评定表,作为完成工作量,考核质量成绩和验工计价的凭证,季铵盐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竣工质量检查制度。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领导及时组织竣工检查,检查资料有:
——进行竣工测量,核对各部尺寸、标高以及完成工程数量等是否贴合设计文件和验标要求。
——各种施工记录、资料收集和整理情景。
——复查评定记录,核定质量等级。
——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19、挂牌施工制度。坚持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挂牌施工制度。施工现场必须设立醒目的施工标牌。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挂牌进行标识或标示。
20、定期汇报及总结制度。建立工程质量台帐、填写质量报表,并按时上报。进行质量总结,质量总结分专项总结和半年、年度总结,以明确质量管理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景,有利于调整工作程序、方法和重点,在动态管理下实现质量管理目标。
2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职责果实造成工程质量部贴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采用的质量标准,需进行返工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照公司规定的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权限划分处理,处理一切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对隐瞒质量事故的有关职责者要严肃处理,研究造成质量事故职责人的直接职责,并追究第一管理者的领导职责。
为加强本公司对施工过程中文件资料和技术档案的管理,保证为施工供给及时、准确、有效的技术支持,确保施工质量以及竣工验收顺利经过。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雅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生产中所有文件和技术文件档案的管理。
2、职责。
(1)质量管理部设专职资料员,负责现场产品档案的管理工作。
(2)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设兼职资料员分别负责本部门的技术文件归档的管理工作。
3办公室负责所有外来文件的收集归档和发放管理工作。
3。1工程技术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设计规范,施工规范;
(2)图纸:产品设计图纸,施工图纸,附属图纸,工装图纸;
(3)工艺文件:工艺细则、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技术交底;
(4)有关协议纪要,施工记录,施工总结。
3。2质量管理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主要原材料、配件标准,产品标准,验收标准,企业内控标准;
(2)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规程及其记录;
(3)质量控制资料和产品技术档案,制造技术证明。
3。3试验室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产品试验方法,材料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规程,评定方法;
(2)检验,试验设备检查,管理检定记录;
(3)检验,试验记录,产品检查资料。
3。4物资设备部负责以下技术文件的管理。
(1)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的相关档案管理,维修养护记录,运行记录;
(2)各种原材料,购配件的进场消耗记录,委托检验通知,供方评价记录。
3。5质量控制资料由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记录和保存,定期移交本部门兼职资料员分类归档,构成的电子文档由资料员加密保存。
3。6办公室负责甲方和指挥部下发文件的归档整理和下发工作,上报文件的归档和发放工作。
4、技术文件管理与标识。
4。1技术文件管理。
4。1。1对于原材料标准,配件标准,规范,验标,图纸,检验方法等采取建立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和借阅登记制度进行控制,专、兼职资料员跟踪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使用的标准,规范为最新有效版本。
4。1。2对于工艺性文件,针对其种类,分别建立相应的档案盒并附标签进行管理,档案盒内建立卷内目录,同时,建立文件借、传阅,发放登记表,由资料员统一管理,便于查阅。
4。1。3有效文件目录清单,工艺性文件,规章,制度等需要在施工过程中执行的文件采取加盖“交接章”,“有效文件”标识专用章进行控制,其他资料,施工过程中所构成的记录采取分类入档案盒,附卷内目录,外贴标签方式进行醒目管理。
4。1。4无效版本的资料留做参考时,应进行加盖“无效版本,仅作参考”字样的印章。
4。1。5收到设计单位、业主单位或咨询单位下发的设计变更后,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核对并将其复印件下发给相关部门或编制相应的技术变更通知下发,同时资料员在原设计文件上标注变更号或收回,加盖作废章并注明作废日期后进行存档。
5、文件传递。
5。1资料员在收发文件时要严格按《收发文登记表》进行记录,填写“呈(传)阅卡”后,及时发至有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单位传阅,由相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资料员传递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办理。杜绝文件的积压和断传。
5。2凡须落实的事项,在文件下达后,职责部门要检查落实结果,并由承办人记录落实情景。
5。3部门之间的有关信息要及时沟通,利于查阅。
一、总则。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施工、运输设备的管理,正确、安全地使用和维护设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可用来指导材料部、技术部、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开展设备操作、使用、检查、维修、保养、转让、报废等工作。
二、设备使用规定。
1。设备使用前,其操作人员应在项目部的安排下理解培训,培训由设备部门安排专业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讲解。
2。操作人员应熟练操作设备,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设备部签发设备操作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3。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报告班组长及有关负责人员解决处理。
4。所有动力设备,未经设备部、电工或机修工人允许,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5。设备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6。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拆卸或配用其他人员的机器零件和工具。
7。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
8。项目部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运行情景,并将其列为工作考核资料。
三、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
1。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部门无法排除的故障,能够填写《设备检修单》申请项目部检修。
2。检修后的设备使用前,需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的签名认可。
3。设备的技术改造可在检修过程中一并执行。
四、设备日常维护管理。
1。设备的维护保养由设备部门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日常维护制度。
3。相关部门要定期进行部位检测、性能检测,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对库存、备用或因任务不足需要封存一段时光的设备要定期清洁、查点,进行防尘、防锈、防潮等方面的维护。
五、新增设备管理。
1。工程部根据工作的要求及公司发展需要,需购置生产设备时应填写《生产设备购置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用途及要求设备到达的性能、数量等,并提交设备管理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
2。需要自制或自行改造的生产设备的申请工程部提出,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工程部和技术部共同制造或改造。
3。新生产设备的验收。
3。1采购或自制的工程设备,由工程部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安装调试,确认贴合要求。
3。2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设备,相关部门把情景反映到设备采购人员,由其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3。3工程部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设备进行编号,建立《设备管理卡》,并在《生产设备台账》上登记。
4。为保证设备的安全、合理使用,各部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工程部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5。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工程部、材料部与技术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6。安装的设备,由工程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
7。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六、设备运行动态管理。
1。设备运行动态管理,是指为了使各级设备管理人员能准确掌握其运行状况,制定相应管理措施进行管理的活动。
2。制定健全的设备巡检措施。
各作业部门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行方式,定出巡检点、资料、正常运行的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周、旬、月。
3。巡检任务的承担。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进行巡检,设备的专业维修人员要承包对重点设备的巡检任务。
4。信息传递与反馈。
4。1设备操作人员进行设备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等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工程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专职巡检工。
4。2专职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除安排本组处理外,要将信息向专职巡检工传递,以便统一汇总。
4。3专职巡检人员除完成承担的巡检点任务外,还要负责将各方面的巡检结果,按日汇总整理,列出当日重点问题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4。4有关部门列出主要问题,除登记台账之外,还应及时输入电脑,便于公司有关部门的综合管理。
5、动态资料的应用。
5。1巡检人员对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隐患,提出应安排检修的项目,纳入检修计划。
5。2对于巡检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如情景紧急,为了不影响生产,能由修理班组处理的立即处理,如不能及时处理,应由多作业部门立即确定解决方案,并着手解决。
5。3对于重要设备的重大缺陷,由各作业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研究,确定控制和处理方案。
七、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再无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损,在报废之前要进行技术鉴定与评估。
第三十三条有关部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景、影响工作情景及残值情景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十四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三十五条申请批准后,将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三十六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工程部按有关规定处置。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五
3、制定学校基建部门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4、贯彻预防为主,加强质量检查;
5、积极主动配合施工单位,为施工单位按期交工创造条件;
7、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六
装饰现场也是事故高发的地方,虽然没有建筑行业那么危险,但是安全意识也是重中之重。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贯彻于生产的全过程,与工地生产有关的任何人和任何部门,都负有保证生产安全的责任。下面一些安全制度能减少发生的:。
九、使用电器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配备防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优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大全(17篇)篇十七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1、建立健全段部安全生产的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分公司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巡逻检查,上班前教育,下班后检查。
2、进行日常性检查,经常普遍性的检查,企业每年至少检查4-6次,项目部每月至少一次,班组每周、每班次都进行检查,国外还有安技人员的日常检查,还有各级领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检查。
3、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根据上级有关规程、法令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检查违章作业和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杜绝事故苗子,做到防患于未然。
4、安全生产以自查为主,互查为辅,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纪律、查隐患为主要内容,要结构气候特点,开展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中毒等“五防”检查。安全检查要贯彻领导与群众结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复查制度。整改计划要定人、要定措施、定期完成。
5、要经常性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生产正常运行。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事故,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实际,重新制定了。
一、目标。
1、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死亡事故。
2、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重伤事故。
3、不发生一次经济损失超过xx元。
4、争创市、县优良工程。
二、管理计划。
1、年度投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十多万元。
2、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人员每季度一次,新工人进场要进行三级教育。
3、安全检查:段部每季度检查12次,站组每星期一次,安全科及时总结各站组工地检查情况,总结各站组工地安全生产动态,及排除安全隐患。
4、安全生产例会每季1-2次,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找差距,指出存在问题,落实解决办法,向安全先进工地参观学习,以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5、每个工地各站组建立安全工作台帐。
6、年终:评比安全生产先进工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一、总则。
1、为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促进项目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项目安全管理要责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完善的项目安全”的保证体系。
3、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从严治理,做到严明职责、严密制度、严肃纪律、严格考核。
4、本办法适用于工地各项目经理部。
二、项目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一)项目必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应设立负责安全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经理对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和机械安全工作履行监督、检查、管理职责,并协助搞好机械安全和消防工作。
(二)100人以上的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一名,特殊情况下,可设二名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经地方劳动部门或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获得安全员证后方可上岗。
(三)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时,须报安全部门批准,并配备经培训获得安全员证的其他人员接替工作。
(四)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安全职责。
a、项目经理安全职责。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一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本项目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组织领导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相应的保证措施。
5、领导本项目安全小组和负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坚持每月对本项目生产进行一次检查,主持召开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研究本项目安全生产有关问题。
6、督促、检查副经理、各职能部门及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自管辖的安全工作,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整改在技术、资金、物资上给予妥善安排和保证,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各类事故隐患,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
7、加强对本项目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8、推进现代科学管理方法,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9、项目经理是项目范围内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人,对职工正常的生活安全负有主要责任,组织职工法制教育,把预防在先工作做好、做细,负责处理案件、事件调解纠纷。
b、项目副经理安全职责。
1、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第二责任。
2、协助经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生产规章制度。
3、贯彻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4、协助经理组织本项目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等,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限期整改。
5、主持和参加项目生产调度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确保安全生产。
6、加强对职工遵守纪律的教育,提高职工素质、强化职工安全意识,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做好本项目职工劳逸结合和女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标准。
8、本项目发生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及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制定预防措施。
9、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督促、检查项目安全技术部门的工作,在经理外出期间,承担和行驶经理的安全职责,努力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c、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职责。
1、监督并保证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安全技术职能人员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加强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4、参加项目安全生产办公会,专项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d、项目工会负责人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综合治理责任。
2、督促并协助行政领导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把劳动保护列入工会重要议事日程,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3、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组织并协助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劳动法令、制度和各种操作规程。
4、参加本项目发生的人身、机械、火灾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伤亡事故的措施,认真做好群众监督工作。
5、监督项目逐步改善职工的工作条件和女工保护工作,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竞赛活动。
6、参加本项目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与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议题的会议。
e、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从技术上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主持项目安全技术业务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各种安全法规、制度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项目单项工巢全措施。
3、向项目职工进行施工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4、督促并指导工人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及时纠正。
5、协助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f、项目安全技术人员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璺、制度等,推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隐患,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新上岗上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协助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搞好本项目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特殊工种工人100%持证上岗。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宣传工作,参加本项目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会议。
5、参加项目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向经理等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
g、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作业队、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认真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督促作业队、班组工人正确使用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2、组织好每天的安全生产班前讲话,作业中检查、班后小结及换班交接工作,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3、全面了解掌握作业队、班组人员的思想动态,经常对作业队、班组进行遵章守纪教育,严格执行劳动纪律,教育职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对新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
4、对本作业队、班组发生的各类事故,要详细记录,立即上报,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并组织作业队、班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不得隐瞒事故。
5、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制备、现场存在明显事故隐患,并随时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岗位,及时向领导报告。
6、组织好作业队、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认真做好各类安全活动记录,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找出教训,针对问题采取措施,使生产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7、及时表扬作业队、班组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将安全生产情况填入原始记录,做为工人考核、评比、定级、升级、竞赛评奖的条件之一。
三、安全检查。
(一)项目经理必须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副经理或党小组负责人亲自牵头,组织项目工会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共同进行。并积极配合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
(二)项目安全检查要有重点。特别要做好易发“商空坠落”、“机械伤害”、“淹弱”、“触电”、“火灾”等事故场所的检查,边查边改,同时各项目根据各自承担工程的实际情况,推行项目安全检查表,做到安全生产检查规范化、标准化。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事故苗头,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计划,做到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
四、安全纪律。
(一)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项目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上岗作业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不得酒后作业和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吸烟、动火。
(二)严格执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三)按照作业要求正醛戴好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中必须系好安全带;水上作业穿好救生衣;高处和交叉作业时不得往下投掷物料;严禁穿硬底鞋、施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女工不得穿裙装上班作业。
(四)在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随意攀登脚手架、龙门架、双导染、悬梯和吊唁钩、铲斗,不得私自操作电动开关和私接乱接电源线,非特种作业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非机械操作工严禁拨弄或开动机械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打闹玩耍,不得将家属、小孩或无关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五)非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爆破警戒区、钢筋(钢索)张拉区、吊装作业区、龙门架拼装或拆除区。对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装置,防护围栏、盖板、安全标志等不得任意拆除和拆除随意挪动。
五、班组安全管理。
(一)班组是项目一切生产活动的主体,项目经理必须重视班组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优秀班组和合格安全班组的建设。
(二)班组应认真贯彻执行总公司、公司和项目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根据各班组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本班组职工基本行为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佩戴使用制度,常用工具设备维修检查制度,并制订水上和高处作业须知,吊装拆除作业、安全用电、防火灭火须等班组安全制度。
(三)班组必须设一名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搞好本班组安全工作,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活动例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知识和本工种施工工艺及操作规程,分析事故安全和事故隐患,提出预防增强和提高本班组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群体保护能力。
(四)每天上班前,班组长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交底,要交清当天作业的内容、人员分工、危险因素存在的工序和相应的预防措施;作业前要对施工机具、防护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班中要求进行安全巡检,班后要小结,轮班作业换班时应向下一班安全交底,对作业中发现的不安全行为、隐患要随时指出、纠正。
(五)班组在作业过程中,组员要互相关心、互相督促,做到“不伤害”;对班组内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工具要认真维修保养,确保安全有效。班组在一个分项工程任务完成后,应将剩余的钢筋、木料、水泥等运到指定地点,按规定分类堆放,不得堵塞通道、交通路口,不得把建筑垃圾扔在安全网内。作业场所积聚的油迹、水迹、粉尘要清扫干净,做到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六、事故调查及处理。
(一)项目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及有关领导,经现或有关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采用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项目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公路主管部门,发生死亡重死亡事故,应同时立即报告地方安全部门、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人员情况,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等。
(三)发生伤亡事故,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详细作出记录,在消除现场危险因素、采取防范措施后,方可恢复生产。
(四)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务院[1991]年发布的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以及总公司具体规定处理。
七、安全奖罚。
(一)在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具备条件的确优秀安全生产班组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的条件如下:。
1、圆满完成本项目下达的各种生产任务,符合第六点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的班组和作业队。
2、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度内未发生过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实现了“安全年”的作业队或班组。
3、能模范的执行、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熟悉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业务知识,努力完成本职生产任务,连续两年未发生过个人责任事故的个人。
4、能积极参加上级和本项目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能对本项目、本班组的事故隐患治理提出改进措施和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能坚持原则,敢于制止“三违”现象,在排除事故隐患,使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免受损失,为单位的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二)奖励的具体标准由各项目自定。
(三)在项目施工中,因“三违”而导致轻伤、重伤、死亡、重死亡(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对项目和责任者的处罚和行政处分按总公司职工伤亡事故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项目发生机械事故后,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罚,按总公司机械设备安全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穿防滑鞋者。
2、穿拖鞋、高跟鞋、裙装或赤脚、赤膊上班作业者;机床作业不戴手套,不戴防护镜者。
3、在油库、料库库房内,乙炔发生器室,木工棚内吸烟、动火者。
4、在高处、水上工作平台上作业,追拉推打开玩笑者。
5、施工机械、车辆超座载人以及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驾驶证驾驶他人施工机械、车辆者。
6、有意损坏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标志、交通标志、通航信号、消防器材者。
7、不听安全人员劝告或故意辱骂、动手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