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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一
网络成瘾,走上犯罪。
网络在青少年犯罪中起着催化剂作用。当前网络引发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有下列几个特点:一是在网吧实施犯罪。主要表现是,经常在网吧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实施犯罪行为;在我市一家网吧就多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老板不让上网就对老板动刀子。二是通过网络选择作案目标。主要表现是,利用在网上聊天的机会,有目的地询问网友的财产情况以及联系方式等,等待时机成熟,便以见面交友为由,将网友约出来,然后实施诈骗、抢劫等犯罪活动。
广西贺州市某镇中学初中一年级学生李某,年仅十六岁,他迷恋网吧后,把父母给的零花钱,以及伙食费全都耗尽在网吧里。一天晚上,他独自在县城商业街散步时,发现前面有一个女青年单独行走,就产生了抢劫念头,即冲上前用手勒住女青年的脖子,将她拉进一条小巷内,即拿出小刀指着女青年说,不要喊,喊我就“一刀捅死你。”李某便对女青年进行搜身,抢走了现金200元钱,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最新科学研究发现,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仅会遏制儿童左前脑的正常发育,而且特别影响儿童的早、中期智力开发。日本科学家对成百上千名玩“任天堂”游戏与其他只做简单、重复性算术题的学生脑部活动水平的检测分析发现,计算机游戏只刺激了与视觉和运动有关的那部分脑的活动,而算术则刺激了负责学习、记忆和情感的大脑额叶左半球和右半球的活动。我国医务工作者对部分7至18岁学生进行的脑像图分析,也得出了类似结论。
怎样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
要注重自身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减少青少年犯罪。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根本,就是要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加强对自身的思想品德及法制学习,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和人生观,以崇高的思想信念、健全的人格情操、良好的道德品质、自学抵制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腐朽思想的腐蚀。要从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起,从小事做起,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养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从而增强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辩别真伪、抵制诱惑的能力;要注重责任意识的培养,从以个人为中心的思想中脱离出来,树立起对自己、对家庭、对学校、对社负责的意识。
2、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首先是交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青少年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适当的社会交往对青少年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反之,不良的交往会成为青少年实施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直接原因。不良交往往往是有劣迹、不轨行为或不良品行的青少年结合在一起进行不良的社会娱乐活动,他们逛街、下饭馆、抽烟喝酒、打牌跳舞、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同时社会上一些有前科、有劣迹的成年人利用青少年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传播犯罪思想,教唆作案手段,以使青少年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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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二
钟福芳2010年4月16日。
同学们:。
大家好!
3、游戏机,假期可以跟着父母到全国甚至到外国旅游。你们虽然是学生,但是通过网络、电视以及生活本身,已经在不同程度的接触社会了。
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各类刑事犯罪时有发生。同学们,你的周围有人被盗过自行车、手机吗?看见过打架斗殴吗?有没有欺负过弱小的同学呢?其实,大家从报纸、电视以及学校、老师的教育中,都能分辨是非黑白,但在如果发生在你的身上,你知道怎样处理吗?今天,我就简单的讲讲同学们应该掌握的安全防范小知识。
(一)预防侵害的基本方法。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你首先要冷静分析形势:如果双方力量悬殊不大时,你要义正辞严,要勇敢大声地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
如果力量悬殊较大,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围困时,可以大声的呼救或请求周围大人、商家店铺、小区物管等的帮助,也可返回学校寻求帮助。
如果处于较偏僻的街道、小巷或天色已黑,遇有严重暴力犯罪时,同学们要以保护自身人身安全为首要任务,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的同时,寻找逃脱的时机。同时一定要记住对方的人数,大致年龄、身高、衣着、体貌特征。以便事发后,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辨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量多记,并注意保护案发现场。
(二)正确及时报警。
在遇到危害时,及时报警是首要环节。一旦报警处显失误,不仅会使民警失去战机,还可能使受害者受到更大的损失。因此同学们应该熟练掌握最常用的报警、急救方法和报警内容。
1、拨打110。
2、岩前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是4588293。
3、就近迅速报警。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可向周围的群众、商家店铺、小区、单位等借用电话或请其帮助报警。如途中遇到巡逻的巡警、交警,也可向他们求助。
4、及时医治身体伤害。如果你遭受的不法侵害十分严重,在报警的同时,应先行到附近的医院医治,同时请人通知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保存好病历、各种检查结果,及时送交公安机关。
5、准确提供线索。包括有自己损失物品的颜色、品牌、形状,和对方的相关情况。如损失物品中涉及手机、银行卡、存折等,要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停机或挂失等手续。
6、正确保护现场。报警完后,被害人或目击证人要再现场等候公安民警的到来。对一些杀人、抢劫等案件现场,要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再民警到来之前,除救治伤员外,不能让任何人进入。
(三)最后,我再提醒同学们,那些是学生不应有的不良行为:
一是携带管制刀具;二是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三是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四是盗窃、故意毁坏财物;五是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六是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读物;七是吸食、注射毒品;八是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娱乐场所。
同学们,只有学好文化知识,丰富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分清是非,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清醒的认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加强自我修养、自我完善,希望你们能树立自尊、自强、自律的人生态度,拥有一个美好的人生!
谢谢大家!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三
昨天,记者接到热线:杭州萧山区发生一起令人震惊的女高中生被害分尸案。随后这一消息被警方证实。截至昨天上午,5名加害者悉数被杭州警方抓获。令所有人惊异的是:他们竟是死者的同学。记者获悉案件大致经过:被害者阿红,17岁,就读于萧山某高中。因一点小矛盾,阿红与同学阿洁发生吵架。2月17日那天,怀恨在心的阿洁,纠集其他4人,将阿红骗至阿华家中,用围巾将阿红勒死,并支解,随后弃尸野外。
这起命案不仅毁了6个孩子的前途,撕裂了6户家庭,也再一次引起人们对于青少年犯罪的关注。目前,杭州警方正对案情进一步调查。惊闻噩耗家长掩面而泣.
昨天下午,记者了解到,当其中一位家长在得知自己的女儿是5名行凶者之一后,掩面而泣。与其余4名行凶者家长一样,面对被害者家属,他们将承受一辈子的痛苦,遭受无以言尽的精神折磨。
其实早在半年前,杭州萧山区一名高二男生,也为一件不起眼的小碰擦,将一名素不相识的女学生杀害。而这名出身贫寒之家的女学生受害时,刚参加完高考,即将成为一名大学生。
这两起凶杀案中,死者和加害者都是处于花季中的少男少女。十几岁的孩子为什么会拿刀杀人,而且杀的还是自己的同学?十几岁的孩子心里究竟有多大的仇恨,使得他们必须把解决问题的方式全都归于暴力?这样的青少年犯罪令人震惊.
一位办案多年的资深警官对记者说,杀人分尸,且出自按理看连杀一只鸡都害怕的青少年之手,让人震惊。这位警官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一直存在的老问题。过去一般比较常见的是以大欺小、偷盗、抢劫、打群架等等,类似这起集体将同窗杀害并支解的恶性事件应是社会转型期青少年犯罪的新问题。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往往与暴力绝缘。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4人竟是女生。警官说:“女孩子在犯罪中表现出的暴力程度,大体可以反映出目前一些青少年对暴力的一种心态。”当文静、柔弱的女孩子,开始用暴力来解决问题时,我们的家庭、学校、社会真的需要重新思考和反省。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四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将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来抓。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他们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新时期青少年素质结构提出的新要求。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必须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分散,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关工委、团委、妇联、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都有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任务,由于协作机制不健全,往往各行其是,不能形成宣传合力,影响教育效果。
2、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偏颇,不能结合青少年思想实际。国家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培植其法制观念。而现在有些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过于片面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常常开展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尽管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权威性,尤其是刑罚的震慑力和惩罚性,让青少年在犯罪面前畏而怯步,但坚守法律底线却不是单纯地依靠“畏惧”就可以取得的,它更加需要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而这一切必须源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培养。
3、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影响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在普法形式上,现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多还局限于讲法制课这种单一的普法形式,且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亟待创新。
4、法制宣传教育不平衡,尚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法制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往往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得比较好,而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薄弱等,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五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五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普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围绕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新情况、新特点,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法制教育,要通过各种普法教育活动,使法律深入到青少年的内心,融入他们的生命。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中小学生要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环境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大中专学生要进行法律基础理论教育,认真落实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两课”设置中法律课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促使大中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基本具备现代社会必需的法律素质。
——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教育格局。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在普法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主抓的基础上,发动更多部门广泛参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力量,多角度、多层面地宣传法律知识;发挥各种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趣味性;依靠社区阵地,实现教育延伸;发挥媒体作用,充分扩大法制教育的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使职权,发挥榜样效应。通过强化社会力量的协作,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渠道,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五
校园综合治理是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广大师生健康安全地学习与生活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法制教育故事,供大家分享。
“小霸王”变形记。
个案阐述:
小尹,班里的“小霸王”,常为一点小事就大打出手,如同桌超过了“三八线”,某人不小心碰到了他的身体、动了用他的东西,都可以作为他扬拳示威的借口。他个子不高,声音却特别响亮。每次做错事,总是听到他用最大的声音在与别人争论,并叫喊着:“不是我,是他先!”在同学们心中,他是个爱惹事,不好相处的孩子,因此对他是避而远之,谁也不愿和他交往。在老师眼里,他是个顽固不化,惹是生非的“麻烦生”。而在他心里,也充满了对同学,对老师的不满,对于老师和同学的提醒,他总是说:“别人也这样,为什么总说我?”
个案分析: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要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要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这些都是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应当担负的责任。
小尹原本是个聪明的孩子,但是因为父母离异的原因大大改变了他的性格,父母亲离异前常年的吵架打闹给孩子心灵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父母离异后相互间的诋毁辱骂让他感到深恶痛绝,而父母亲互相冲突的教育方法更令他无所适从。父母由于离婚,感觉对孩子有所欠缺,在生活上对他百依百顺,可是当孩子犯错时就常常一顿暴打了事,对孩子的思想行为的正确引导几乎没有,再加上,父母离异后孩子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爷爷奶奶对他的溺爱更造成了他目前这种敏感脆弱、骄横跋扈、争强好斗的状况。他就像一只小刺猬,时时处处张开身上的刺,不让别人靠近,只要有人碰一碰他,就会受到他强烈的反击,在他的心目中武力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
预防教育:
对于这样的学生,教师对他的教育可谓费尽心思。一有空,我就找他谈心,给他讲道理,说美德故事,帮助他树立正确的道德意识;生活中处处关心他,照顾他;还组织专题的队活动……但对小尹的预防教育,显然仅靠学校的教育是不够的。
下班前,我给小尹的父亲打了个电话,把小尹的极端行为告诉了他,并诚恳地表达了我对他教育孩子的看法,希望他回去能和孩子多进行心灵的沟通,真正从身心、生活上关心孩子,不要简单粗暴地去以“暴”制“暴”,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给孩子心灵的伤害,而且给孩子树立了很坏的榜样,孩子会认为,任何事情只有靠武力才能去解决。最后我还告诉他,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小尹父亲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听了我的一番肺腑之言,小尹父亲意识到了自己教育上的欠缺,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回去好好和孩子沟通,并保证每天抽一定的时间和孩子相处,用自己的爱与行动纠正孩子的过激行为。
取得了家长的配合,我又找了小尹,和他进行了一次推心置腹的交流,我告诉他,作为未成年人他具有的权利以及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利去保护自己,并告诉他,他这样的暴力行为的危害性……最后我和小尹也悄悄定下了个“君子协议”:想要发脾气的时候,转身放松攥紧的拳头!第一时间把委屈告诉老师,老师是站在他身边的,老师会为他主持公道!
然后我又召开了一次班干部会议,成立了一个互帮小组,让互帮小组的同学和小尹去交朋友,帮助小尹改掉坏习惯。之后又组织学生观看了一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视频故事、画报宣传,并开展了一次“珍爱生命”的主题讨论会,从根本上转变学生的思想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系列的教育活动之后,小尹开始有了笑声!小尹开始有了朋友!小尹脾气温和了许多!……好消息接踵而来。
一位司法工作者曾十分动情地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天,我在少年管教所接见室里,见到一群刚刚入监不久,身上痞气犹存、欲隐还现的少年犯。这时有个年约十六、七岁的男孩,看看我身上的着装,走上前来,拉着我的手说:
这个故事,使我不禁思绪万千,久久不能平静。是的,他们天生并不是坏孩子,至少他们原来大多不是坏孩子,可是他们犯罪了。中学生违法的犯罪问题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深沉的思考。
1、选举非儿戏破坏要惩处。
20xx年的一天上午,某市李庄有一名40多岁的妇女,由于对乡人大代表候选人邓某有意见,在全村选民正在进行投票选举乡人大代表时,竟然纠集部分村民阻止选举,谩骂、阻碍其他选民投票,还起哄、推搡工作人员,抢夺人大代表选举票箱,并撕毁选票。把剩下的选举票箱扔进村边的小河里,在无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只好返回。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刑事处分”不久,几名公然破坏人大代表选举的人被正式刑事拘留。后来他们受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处罚。
2、要奔前程走正道花钱贿选要处罚。
湖南岳阳市某镇召开人大会拟补选一名副镇长。现年34岁的本镇畜牧水产站站长邹鲁得知后,便通知邹游、柴荣共同商议如何竞选副镇长。邹鲁武决定拿出3000元,由邹游、柴荣对各自熟悉的人大代表行贿,共贿赂27名人大代表。邹鲁武还利用自己是镇人大会第四代表团团长的身份,跟镇人大代表打招呼,结果在选举会上顺利当选。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把破坏选举的行为依法定为破坏选举罪。该罪是指违反选举法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当地县人民法院近日对邹鲁武贿选案作出判决,以“破坏选举罪”判处剥夺政治权利1年。在今年6月,邹鲁武因贿选被镇人大会罢免了副镇长职务。参与策划贿选的邹游、柴荣免予刑事处罚。
3、修建学校是好事滥伐森林悔不该。
“我们村的马主任判处有期徒刑2年,太冤枉啦!”村民都这样说。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20xx年的春天,安徽山区某村的小学校年久失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于当地村小太多,乡人民政府也没钱支助,所以修学校的钱只能由本村解决,但村里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呢?最后该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马某决定向县林业局争取了砍伐40个立方米木材的指标,用它作为修建的材料和经费,结果由于成本大大提高,马某擅自带领村民们多砍了200个立方米。当一座漂亮的学校将要竣工的时候,公安人员带走了马某。由于他的行为触犯了《森林法》和《刑法》,被判处了有期徒刑2年。为什么马主任做好事却被判刑呢?原来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有这样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看来我们做好事也得遵守法律呀。
4、少年无知毁树苗害人害己是教训。
在1989年的一天,嘉兴某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啦?原来是王某被逮捕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而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其实这是王某太无知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者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呢。
5、劳资纠纷莫小视依法处理出和谐。
一天,来湖州织里打工的安徽广德民工张辉来因不事和业主刘某发生争吵,刘某当即要辞退张辉来等7人。张辉来十分恼怒,威胁刘某说:“你敢辞退我们,我就杀掉你家两个孩子!”随即打电话叫来了40多位老乡,双方剑拔弩张。镇司法所所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吴美丽当即将双方叫来,在认真听取双方的诉说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他们进行了有关法律的宣传。经过做工作,张辉来等7人最后同意与业主刘某解除劳动关系,但他们要求调处中心帮他们重新计算一下计件工资的总额。吴美丽将张辉来等人所做的23种不同款式的衣服全部拿到调处中心,并根据市场价格客观公正地评定了每件衣服的工资。张辉来等人拿到了11660元的工资后十分满意。一场可能引起恶性事件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化解。那么吴美丽用什么法进行宣传的呢,主要是《劳动法》中的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
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看来我们平时对劳资双方都要进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一旦出现劳资纠纷才能依法解决,不至于出现重大恶性事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6、节日加班是需要支付工资须合法。
某服装公司因为赶订单安排职工在十一节日期间加班。张某等加班职工提出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劳资部经理只同意给加班职工安排补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张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请求纠正该公司的错误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张某的举报后,经调查取证,查明该公司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加班后以已安排补休为由未支付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法》,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该公司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规定的期限内补发了张某等职工的加班工资。
7、依法维权路漫漫人间自有公道在。
张斌被浙江省仙居县邮电局招用为报刊投递临时工。他并不把自己当做临时工看待,而是像正式职工一样有着“绿衣天使”的职业自豪感。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工作踏踏实实,从没有出现过报刊的迟投或误投,因此也深得客户和邮电局领导的好评。
1997年的一天,张斌在骑车投递报刊时,不慎被一辆拖拉机上的毛竹严重戳伤右眼,右眼视网膜剥离。经过近1个月的医治,眼睛虽然是保住了,但被认定为6级伤残,右眼几近失明,左眼视力已降至0.1。
突如其来的事故,让张斌欲哭无泪,生存的压力成了他心上无法释然的阴影。邮电局虽然同意报销张斌的医疗费用,但认为张斌只是本单位的临时工,因此,只同意发给张斌12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费。
1999年,张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共同支付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合计2.65万余元,并安排工作,享受职工待遇等相关的工作保险待遇。
最后官司打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年,经省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法院直接对案件进行再审,并于最近作出终审判决:张斌所依法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县邮政局和县电信局按资产比例来分担张斌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等9000多元,并按照每月330元。
为什么张斌的官司能打赢呢?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待遇是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享有的合法权益,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而设置的一项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作为一项带有强制性的福利性待遇,是每一位企业职工当然享有的权利。
8、文物保护遇挑战目光短浅拆古桥。
20xx的某一天,在浙江某村村民为了出行的方便,擅自拆掉了清朝嘉庆年间建造的古石桥,该桥已在20xx年被确认为市文物保护点,为什么村民非拆掉它不可呢,原来该桥已经严重影响村民的车辆通行,在旁边另修一座水泥桥则费用很大,而该村经济基础薄弱,于是大家决定把古桥石以12万元的代价卖给桐乡乌镇某单位,用这笔资金在原址上造一座可通汽车的水泥桥,后来当地镇政府向区委反映,区委命令镇政府把古桥石追了回来,但石桥已无法恢复,实在太可惜啦。
村民们这样做既不符合自己的长期利益,也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的,应当根据其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由当地人民政府出资帮助修缮的,应当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也规定:“使用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看来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很有必要。
9、学生上课出意外责任就在不听劝。
某市农村中学初二男生张某生性好动,十分喜欢上体育课,但学校每年的学生体检都查出他有先天性心脏病,多次劝家长对起进行治疗,并决定免其上体育课。他家长都在省外办厂,而且见其身体很正常,学校老师和校长多次打电话要求家长配合,均不予理睬。还说出了事我们自己负责,还要求学校让张某上体育课。学校为慎重起见,上体育课时让他在教室内休息,并要求其在室内文明休息,经过了解其能在教室里正常休息。
一天,班级里其他同学在室外上体育课,教室里只剩下张某,张某觉得无聊,在教室做跳跃伸手拍日光灯,结果灯管被拍碎,碎片打在他头上,既造成外伤,又引发心脏病,幸亏老师及时发现,将其送入县人民医院急救,终于脱险,花去了人民币120xx元。不久家长来学校论理索赔,说学校如果让其上体育课就不会发生此事。
那么学校的做法对吗?应该是对的,因为学校是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所以后来家长不再提出索赔要求了。
10、争执为何事只为体育课。
某市民办初中十分重视教学质量,每次开会校长都会说:“教学质量是我们的生命,如果今年初三的中考成绩不佳,那么招生形势就严峻,有的教师就得下岗。所以一些副课要砍掉点,如体育考试是学校自己操作的,少点课也不影响体育成绩……”。任教初二初三体育的吴老师是一位市名教师,对学校砍掉初三体育课的做法表示不同意见。有一次,为争取让初三学生每周上两节体育课,吴老师和校长发生了争执,此事后来反映到了市教育局。市教育局领导表扬了吴老师不愧是一位市名教师,而且批评了该校校长,并要求该校初中每周开足三节体育课。
为什么市教育局领导要表扬吴老师呢?因为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生动活泼。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每天应当安排课间操,每周安排三次以上课外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的时间(含体育课)。”显然以前该校的做法是欠妥的。
11、入学考试就不对加收赞助更不该。
20xx年9月1日,在杭州某著名公办小学校长的办公室里,有位一年级新生的家长陈某正在和该校校长争论,他们为什么要争论呢?原来多年来,该校都要对一年级新生进行入学考试,如果成绩欠佳,要交一定的赞助费。今年陈某的孩子已年满六周岁,也8月20日参加了该校的入学考试,结果数学不合格,学校通知要交赞助费20xx元,不得还价。8月27日陈某来学校论理,该校校长告诉他这是学校多年的规定,不能变动。后来陈某打电话给宁波当教师的妹妹,他妹妹告诉他,该校的做法是错误的,该校违反了《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应当拒交赞助费。于是就有了上述的争论,结果学校放弃了交赞助费20xx元的无理要求。陈某是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必须依法入学,按规定受完九年义务教育。”
12、木工作坊进园毒害孩子仨月。
一天上午8时,北京某民办幼儿园分园——家长们送孩子时发现,在幼儿园的二楼——月亮湾班隔壁的两间教室里杂乱无章地堆着木料、大桶的油漆和正在做的桌椅板凳,刺鼻的油漆味、厚厚的粉末弥漫在幼儿园楼道里,施工用的锯齿暴露在外边窗台上。家长们进去的时候,3个民工正在施工,床铺、碗筷一应俱全。
该幼儿园的很多孩子都出现了抽鼻子、全身搔痒、视力下降等症状。据知情的家长回忆,从年前开始,孩子已经处在油漆、粉末的包围中了,刷漆工人不断地将刷好的东西拿走,将待刷的东西拿进来。今天只是木工作坊大模大样开工而已。
于是家长们要求幼儿园安排孩子们到安全的地方活动,就这样孩子们健康受害长达3个多月的日子总算结束了,为什么家长们能解决这个问题呢?原来家长作为幼儿园的服务对象同时也是教育的消费者,对于园所事务有知情权,且有权对其工作加以评判监控。
同时《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20xx年9月教育部新颁发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特别强调:“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该园的做法显然是与国家安全法规要求相违背的,因而迫切需要规范园主办者与经营管理者的办园行为。
13、动手重建自家墙破坏文物要受罚。
湖南南部有一个叫张谷英村的地方,在20xx年6月,张谷英村就作为典型的古民居建筑,以其严格按照封建伦理观念修建的整体建筑风格,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文物,令村民们难以置信的是,自己世代居住的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国宝,村民们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无论做什么都开始小心翼翼怕一不留神就毁坏了文物,张谷英村成了省内外著名的旅游区,20xx年仅接待外来游客的门票收入就有30万元。有一个叫张再发的村民,发现自己家的墙需要维修,向村委会要求补贴一些维修费用,但是村委会以从没有设立过维修款为由一直没有给张再发补贴。终于有一天发现自己家的山墙快要倒了,然后他就自己动手将自家的旧墙扒了重建,结果重建墙以后,他就被当地的派出所拘留了,这事一下子成了村民们议论的焦点,张再发只是将自家的旧墙扒了重建怎么会犯法呢?公安机关认为张再发的行为置张谷英古建筑群保护于不顾,私自进行拆建,违反了国家的《文物保护法》,侵犯了国家文物保护的正常管理活动。
《文物保护法》规定:“在修建时必须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依照维持原貌的原则,保持整体的建筑风格。涉及到文物的维修必须向主管文物部门申报。”
张再发违法修墙被拘留,不仅让村委会完善了对张谷英村的保护制度,也让村民们的思想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们懂得了以后修房子都要通过国家文物部门的批准。
14、欠债还钱硬道理给人吃粪太愚蠢。
张某和李某是多年生意上的好伙伴,前几年张某因为生意需要向李某临时借了6000元来救急,李某一看是朋友借钱,二话没说,连借据都不要,还说“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过了两年张某好象把借钱的事忘了,一直没还李某。于是李某到张某家索要这6000元,结果张某来了个死不认帐,这下李某急啦,又没有凭证。
过了几天李某带了两位朋友来到张某家里,再次索要这6000元还是被张某拒绝,这时的李某生气极啦,叫带来的朋友按住张某,自己把早已准备的大便塞进张某嘴里,还大声说:“你这张嘴没信用,应该是肛门。”
张某哪里受得了这样的侮辱,就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当地人民法院,李某觉得自己做的太过分了,变得非常紧张,连忙到张某家赔礼道歉。并表示不要这6000元了,而这时的张某冷笑的说;“6000元我给你,但官司我打定啦。”不久,当地人民法院以侮辱人格罪判除李某有期徒刑3年。李某太愚蠢,不应该用这样的手段解决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解决。那么什么是侮辱人格罪,刑法第246条规定:“侮辱人格罪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青少年是我们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培养新世纪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战略任务。“五五”普法规划继续将青少年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来抓。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爱国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使他们养成自觉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习惯,不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也是对新时期青少年素质结构提出的新要求。贯彻“五五”普法规划必须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二、当前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法制宣传教育资源分散,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协作机制。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当前,关工委、团委、妇联、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部门都有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任务,由于协作机制不健全,往往各行其是,不能形成宣传合力,影响教育效果。
2、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偏颇,不能结合青少年思想实际。国家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宗旨在于培养其法律意识、培植其法制观念。而现在有些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过于片面追求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常常开展以刑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活动。尽管让孩子们了解法律的权威性,尤其是刑罚的震慑力和惩罚性,让青少年在犯罪面前畏而怯步,但坚守法律底线却不是单纯地依靠“畏惧”就可以取得的,它更加需要的是对法律的信仰,是对法律的尊重和信赖。而这一切必须源于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治理念的培养。
3、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影响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在普法形式上,现在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大多还局限于讲法制课这种单一的普法形式,且没有考虑到青少年的年龄差别、性格特征、接受能力等,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亟待创新。
4、法制宣传教育不平衡,尚存在薄弱环节。如部分中小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对法制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往往使学校法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以学校为主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得比较好,而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薄弱等,亟待进一步加强。
三、贯彻“五五”普法规划,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五五”普法规划对青少年普法工作提出新要求,围绕新形势下青少年的新情况、新特点,必须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
法制教育,要通过各种普法教育活动,使法律深入到青少年的内心,融入他们的生命。要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阶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对中小学生要进行法律启蒙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环境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大中专学生要进行法律基础理论教育,认真落实中宣部和教育部有关“两课”设置中法律课的规定,进一步提高法律基础理论课的教学质量,促使大中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基本具备现代社会必需的法律素质。
——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教育格局。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在普法机构、教育主管部门主抓的基础上,发动更多部门广泛参与,调动社会上的一切力量,多角度、多层面地宣传法律知识;发挥各种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的作用,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趣味性;依靠社区阵地,实现教育延伸;发挥媒体作用,充分扩大法制教育的范围;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行使职权,发挥榜样效应。通过强化社会力量的协作,拓宽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渠道,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有序进行。
——加强“五五”期间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以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提高。要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坚持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完善和落实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组织和引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六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七年三班的韩宏潇。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法制教育。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而且我们在《道德与法治》课本里也学过:依法治国是我国的治国基本方略,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大家都知道,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今天的我们,就是明天祖国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我们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我们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就应该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邓小平同志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七年三班韩宏潇。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在校园里,我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学校老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校园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一、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隐私权等,坚决杜绝校园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可以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二、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希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知道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今天下午各班要在班主任老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校园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希望我今天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八
法律的发展伴随着人类的发展。
人有一种倾向性的本能,违背习惯性的行为方式会让他们感到一种羞耻感。在远古时期,他们会下意识地学习模仿他周围人的行为,从而避免不做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所以一切“标新立异”的行为被认为非法。这种浅薄的判断在今人眼中无疑具有某种不公正的色彩,因为它会受到舆论的影响。但这无疑是法律发展的一个阶段,也是人性在法律当中的体现,今天的我们不好评论当时的法律是对是错。站在当时的立场上,存在即是合理的,更是合法的。在与艰难环境的不断斗争中,人们的逐渐开发了更高的之力,语言被发展出来,人们开始认识到本人和个性的观念,认识到了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此时,正确和公正也被区分开来。所谓正确,是指符合事实、规律、道理或某种公认的标准,与“错误”相对。所谓公正,是一种价值判断,内含有一定的价值标准。英语中的jus本身就有法的意思,公正以jus为词根演变而来,也说明了这一点,任何一个社会都有自己的公正标准。
因为人类智力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人类终究摆脱了像蚂蚁一般形成高度秩序化的命运,可以通过自我的努力攀登更高级的王国。但是人类始终没有发展出一套人人都基于本能而遵守的法律,这并不是因为法律本身并不完美甚至正确,而是因为他们能够通过有目的的活动改变环境对他们的影响。
发展是永恒的,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法律终究要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存在。也就是说,法律发展一定要伴随着社会发展。
如果男女之间还是原始的混乱关系状态,怎么会有婚姻法?逐渐发展而来的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部法律绝对不会在母系社会或者父系社会诞生。没有根基的法律,或许在不同社会环境中的人眼中,会是天方夜谭般的玩笑。法制故事读后感如果没有私有财产的出现,怎么会有处理人与人关系的私法?在经济学的观点上,每个人都是理性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是自私的。人的这种利己的本性,决定了人类社会不可能如蚂蚁王国一般,不论每只蚂蚁的贡献大小,直接进行财产的平均分配。法律在这时就会作为一种财产分配的智慧出现了。随着部落的发展和宗祖观念的产生,类似的私法也越来越完善。
总的来说,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东西,法律自身也是不断发展的。人绝不会像蚂蚁那样认认真真地守法并服从其社会生活的规则而永不改变。改变法律的能力才是取得进步的源泉。法律是由亿万大众创造而成的。正如某位先哲所说的,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应能使他自己的行为规则成为一般的法律,这是一切法律的基础。也就是说,法律必然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多数人不自觉地遵守践行。由此也能看出法律的两大特性,及自由和平等。
公民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其自己的意志活动有不受限制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指的自由。而法律上的平等,意为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上所言的自由和平等,并不是无限制的自由和绝对的平等,而是如果社会成员要采取所有人都用的某种方式并发展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他们一定有以那种方式来行事的平等的自由。
约翰.赞恩带领我走到一个法律的世界。这个世界浅显直白,通俗易懂,却又深刻明晰,回味悠长。
作为一个法律系的大学生来讲,法律对我们的重要性仍旧是毋庸赘言的。每个人多学一点法,虽然算不上精深,仍旧是人生的宝贵财富。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九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三二班的__,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护法》。
今天是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自12月4日起,我国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特点。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规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要求就有约束;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等等。但是在日常生活中,有的同学对校规校纪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同学们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校园的和谐氛围。
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先贤告诫我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而和谐校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安全。在增强法制意识的同时,我们还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防范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特别提醒以下几点:
一、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卫生不合格的食品;
二、注意消防安全,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四、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
法律是和谐之基,有了法律社会才能发展进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养;法律是实践之果,有了法律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既是成为新时代优秀人才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社会对公民的要求。因此,为了祖国灿烂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我号召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优秀中学生,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十
大家好!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有多方面的,只有针对违法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才能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总结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思潮并存,有些丑恶现象容易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如说“有钱就有一切”这种观念,他们作案时心安理得,根本没有一种负罪感,直到事发东窗才追悔莫及。还有就是现在大街上到处是录像网吧,受到录像网吧里非法出版物的影响,从中学到一些作案方法后不惜以身试法,以致走上犯罪道路。
以为这只是空洞无物的理论,辩别能力和自控能力不够,法制观念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求上进。不懂得自尊自爱,只追求吃喝玩乐,没有心思学习,甚至发展到逃学弃学,过早地步入社会,在不良因素诱惑下,很快走上歧途。
在学习中,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许多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
其次,我在此忠告各位同学在新学期间更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最要提醒的就是要自尊、自律、自强,不要多管闲事。所谓自尊,就是尊重自己,既不自己看不起自己,也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不容许别人歧视和侮辱;所谓自律,就是不随便乱来,自己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所谓自强,就是不甘堕落,奋发向上。我们大家都对犯罪进行自我防范,使自己健康成长,就必须做到尊重自己,严于律已,自强不息。一个人倘若自甘堕落,或者自我毁灭,那么,任凭社会怎样保护,也是爱莫能助,无济于事。另外我这里所说的闲事也不是平常意义的闲事,同学们到社会上多学一点、多看一点根本无可厚非,而且还要鼓励、表扬,我指的只是与自己、与社会没有意义的纯粹是别人个人的事情,不要出于讲江湖义气,不要去染指那些不良行为。对于哪些是不良行为,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我们看到的一些青少年案件中,有些青年本来是品学兼优的,只是由于没有管束好自己,看到社会上一些闲事,放任自己去参与,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当然我说了上面的不要多管闲事,不是说事不关已就高高挂起,不是碰到与已无关的`事情就一味地退缩,如果你们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碰上坏人坏事,不要一味地忍让,而是要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解决。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还有现在上网的人多了,同学们在假期中可能在家里、网吧会经常上网,上网能开阔你们的视野,能促进你们的对外交流和学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网千万别上瘾,不然耽误你们的学业不说,还可能因为浏览一些不良、网页而诱发违法犯罪行为,因为里面的色情、迷信、赌博、暴力、恐怖等内容会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所以上网一定要有一个度,要有所选择,做到心中有数,正确处理,这样才会有益于你们的身心健康。最后还是祝大家学习愉快!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十一
网上的世界既是现实世界的延伸、又是现实世界扭曲的表现。现实中的事物,在网上容易被夸大,甚至会变为相反的东西,这就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角色混乱。网络是一个"身份丧失"的地方,在网上你不仅可以匿名,而且还可以隐藏性别、年龄、种族和社会地位,面对这样的一个虚拟世界,稍不留神就会迷失方向。网络里充斥有关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不健康的东西,容易刺激青少年的感观,产生诱惑。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本来就缺乏判断力和识别力,加之缺乏道德自律,现实中的世界都容易使他们感到迷茫,更何况是没有坐标的虚拟网络世界,这无疑对他们健康的社会性发展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网络游戏大多以"攻击、战斗、竞争"为主要成分,长期玩飚车、砍杀、爆破、枪战等游戏,火爆刺激的内容和场面容易使游戏者模糊道德认识,淡化虚拟游戏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成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一旦形成了这种错误观点,便会不择手段地去欺诈、偷盗,甚至对他人施暴。目前,因为玩电子游戏而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例子很多。所以,网络里虚拟的东西和不健康的内容一旦让青少年产生了依赖,沉溺于其中,必然会阻碍其建立正确的认知和健全人格的形成。
长时间上网会使青少年迷恋于虚拟世界,导致自我封闭,与现实产生隔阂,不愿与人入行面对面交往,久而久之,必然会影响青少年正常的认知、情感和心理定位,甚至可能导致人格异化,不利于青少年健康人格和正确人生观的塑造。患者一旦停止上网便会产生上网的强烈渴望,难以控制对上网的需要或冲动,这种冲动会使其工作、学习时注重力不集中、不持久,记忆力减退;由于长期入行视觉形象思维,会导致逻辑思维活动迟钝,对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兴趣减少,与现实疏远,为人意气消沉漠,缺乏时间感。因不能面对现实,会产生情绪低落、遇事悲看、态度消极等现象,会导致精神障碍、心理异常等问题和疾病,在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常常表现得举止失常、神情恍惚、胡言乱语、性格怪异。
青少年患上网瘾后,开始只是精神依赖,以后便发展为躯体依赖,长时间的沉迷于网络可导致情绪低落、视力下降、肩背肌肉劳损、睡眠节奏紊乱、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免疫功能下降。停止上网则出现失眠、头痛、注重力不集中、消化不良、恶心厌食、体重下降。由于上网时间过长,大脑高度兴奋,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生理变化,尤其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机体免疫功能降低,由此诱发心血管疾病、焦虑症、抑郁症等。青少年正处在身体发育的关键时期,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对他们的身体健康和成长发育产生极大的影响。
网络成瘾的青少年最为直接的危害是影响了正常的学习,使他们不能集中精力听课,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成绩下滑,丧失学习的信心和兴趣,甚至会发展到逃课、辍学。网络中各种不健康的内容,也可造成青少年自我过分放纵,使法律及道德看念淡薄,人生观、价值看扭曲。患有网瘾青的青少年,为了能上网,他们不惜用掉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不惜丧失自己的人格和自尊向人乞讨,在外借钱,在家欺骗父母,甚至会发展到偷窃、抢劫,最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1、要提高家长素质,改进家庭教育。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青少年生活、学习的摇篮,家长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从某种意义上讲,家长的素质,影响了子女的素质,良好的家庭教育,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家庭要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给青少年儿童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青少年把课余时间的旺盛精力投入到有益的正当活动中去。家长也要学习青少年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民主、相互尊重、充满善意的关系,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学校和社会也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措施来提高家长的素质,比如学校或社区开办“家长学校”,或有关部门和家长签订责任状等形式,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
2、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德育为首的原则。把德育教育落实到学生教育的每一环节上,落实到教师的工作实际中,学校所有教职工都是德育工作者,要真正履行德育教育职责。学校不仅要关心品学兼优的尖子生,同时还要给后进生更多的关爱。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做起:一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必须长期化、制度化。二是加强学生的道德教育。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往往是从不遵守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开始的,学校要抓住青少年品德、个性、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思想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志向,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三是努力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决不允许出现体罚学生的现象,使每一个教师都真正担负起教书育人的重任。
3、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关部门要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指导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同时要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治理,学校附近的游戏厅、录像室、网吧等不健康场所,要坚决关闭,其它青少年娱乐场所要从严管理,规范运作。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十二
今天,实中举行了法制教育报告会.那些犯罪人员有的是交友不慎,有的是父母溺爱,有的是家庭贫困,一切种种原因,使他们从一般违法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社会上的危害,使青少年受影响,遭受诱惑,走上深渊。有的是不良交往,使他们结伙斗殴,偷窃抢劫。从这里看出,我们周围的环境并不是太好,一些人中也有好友也有坏友,这就要求我们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保持一种清醒头脑,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使自己在社会生活交往中不断完善;好朋友又是我们一生的财富,有利于我们的学习与生活,这要求我们在生活中要学会交往,交益友,择好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交坏友,对我们多么无益。
这就要求我们提高识别和理解能力,拥有一双火眼金睛识天下,使我们不会被华丽的外表所迷惑。同时注意良好习惯的培养,不要以自我为中心,这样一旦形成孤傲性格对自己危害甚大。我们要努力学习法律意识,掌握法律法规,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坚定守法,坚决抵制诱惑,以免涉入非法行列。此外,我们要认真履行公民之义务,遵纪守法,同时要勇于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人生的关键,在于把握自由人生,走好自己的人生之路,作为学生,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学习,再创佳绩,精心规划好我们的人生!
从今天起,就让我们来靠近宽容,创建和谐社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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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十三
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最为叛逆的时期。我们总是十分厌恶父母的管教,凡事都喜欢自己拿决定,根本从未考虑过事情的后果。而也就是因为这样,从而导致因选错道路而使我们对未来的一切憧憬顷刻间化成了泡沫。针对这一事实,学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
另外,警察叔叔还为我们提出了众多要求。比如,不可以进网吧、游戏厅,不可以看色情光碟、报刊,乘车时不可以将头伸出窗外等等。这些要求一一铭记在了我的心中,并且我相信,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定会使我受益无穷。
专业中学生法制教育课件(汇总14篇)篇十四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成长路上与法同行》。
提起法律,同学们都会觉得很神秘、威严、崇高吧!其实,法律与习惯、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我们创建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给予了我们一个安定的学习和生活的环境。那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作为小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作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平时我们要做到:
一、努力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在学校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如《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纪、班规等等。
三、在家听家长的话,不做家长不允许的事。
四、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另外,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两点:第一、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的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拨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总之,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