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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辅人员的工作任务变得越来越繁重。为了更好地管理警辅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在实际工作中,我亲身体会到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好处。下面将从制度执行、考核机制、激励措施、倡导法治和加强沟通五个方面来谈一谈我对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心得体会。
首先,良好的制度执行是保证警辅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还要注重配合和执行的效果。制度执行的好坏不仅仅影响到个人的工作效率,更关系到整个工作团队的工作成果。只有做到制度规定的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出制度的价值。
其次,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是激发警辅人员工作动力和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途径。警辅人员工作环境特殊,工作任务繁杂,因此合理的考核机制能够更好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对于表现突出的警辅人员应给予及时肯定和奖励,以激发他们继续努力的动力;对于工作不称职的人员则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推动其提高工作质量。
此外,激励措施是警辅人员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环节。激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奖励,还包括精神上的鼓励。警辅人员的工作大多是高强度的,容易产生疲劳和压力。因此,我们要采取一系列的激励措施,让他们感受到组织和社会的关怀,增强工作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此外,倡导法治是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核心价值观。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警察工作的基石。在警辅人员管理制度中,我们要强调法治的重要性,要求警辅人员在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秉持正义、公平、公正的原则行事。只有通过倡导法治,我们才能真正建立起一个依法治理的警队。
最后,加强沟通是确保警辅人员管理制度顺利运行的关键环节。沟通是组织的灵魂,只有加强组织内外的沟通渠道,才能让制度得到广泛而有效的传达和执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注重与警辅人员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问题,并及时解决,以便确保制度能够顺利实施。
综上所述,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是保障人民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制度的执行、科学的考核机制、激励措施、倡导法治和加强沟通等方面的改进,能够有效地调动警辅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我相信,在不断完善和优化的警辅人员管理制度下,我国的警察事业一定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二
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a)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b) 权责单位
(1) 销售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2。 一般规定
2。1。出勤管理
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
2。1。1。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打卡。
2。1。2。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光上下班。
2。2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办法之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
2。2。1部门主管
(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存货及应收帐款。(5)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6) 随时稽核各销售单位之各项报表、单据、财务。7) 按时呈报下列表单:
a、销货报告。
b、收款报告。
c、销售日报。
d、考勤日报。
(8) 定期拜访辖区内的客户,借以提升服务品质,并考察其销售及信用状况。
2。2。2销售人员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不得无故理解客户之招待。d、不得于工作时光内凶酒。e、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
a、产品使用之说明,设计及生产之指导。b、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c、客户抱怨之处理。d、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退货之处理。
i、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3)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一样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f、货品变质能够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g、不得向仓库借支货品。h、每日所接之定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开出销货申请单。
2。3。移交规定
销售人员离职或调职时,除依照《离职工作移交办法》办理外,并得依下列规定办理。
2。3。1销售单位主管
(1)移交事项
a、财产清册。b、公文档案。c、销售帐务。d、货品及赠品盘点。e、客户送货单签收联清点。f、已收未缴货款结余。g、领用、借用之公物。h、其他。
(2)注意事项
a、销售单位主管移交,应呈报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之《移交报告》。
b、交接报告之附件,如财产应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
c、销售单位主管移交由总经理室主管监交。
2。3。2。销售人员
(1)移交事项
a、负责的客户名单。b、应收帐款单据。c、领用之公物。d、其他。
(2)注意事项
a、应收帐款单据由交接双方会同客户核认无误后签章。b、应收帐款单据核认无误签章后,交接人即应负起后续收款之职责。c、交接报告书由移交人、交接人、监交人共同签章后呈报总经理室(监交人由销售主管担当)。
3。 工作规定
3。1。工作计划
3。1。1。销售计划
销售人员每年应依据本公司《年度销售计划表》,制定个人之《年度销售计划表》,并填制《月销售计划表》,呈主管核定后,按计划执行。
3。1。2。作业计划
销售人员应依据《月销售计划表》,填制《拜访计划表》,呈主管核准后实施。
3。2。客户管理
(1) 销售人员应填制《客户资料管制卡》,以利客户信用额度之核定及加强服务品质。
(2) 销售人员应依据客户之销售业绩,填制《销售实绩统计表》,作为制定销售计划及客户拜访计划之参考。
3。3。工作报表
3。3。1。销售工作日报表
(1)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资料,填制于《销售工作日报表》。
(2) 《销售工作日报表》应于次日外出工作前,呈主管核阅。
3。3。2。月收款实绩表
(3) 销售人员每月初应填制上月份之《月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4。售价规定
(1) 销售人员销货售价一律以本公司规定的售价为准,不得任意变更售价。
(2) 如有赠品亦须依照本公司之规定办理。
3。5。销售管理
(1) 各销售单位应将所辖区域作适当划分,并指定专属销售人员负责客户开发、销货推广、收取货款等工作。
(2) 销售单位主管应与各销售人员共同负起客户信用考核之职责。
(3) 货品售出一律不得退货,更不准以退货抵缴货款;但变质货品可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退货。
3。6。收款管理
(1) 有销售人员收款,务必于收款当日缴回公司财务。
(2) 销售人员应于规定收款日期,向客户收取货款。
(3) 所收货款如为支票,应及时交财务办理银行托收。
(4) 未按规定收回的货款或支票,除依据相关规定惩处负责的销售人员外,若产生坏帐时,销售人员须负赔偿之职责。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辅人员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宁和秩序,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应运而生。这一制度对于培养优秀的警辅人员,提高管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我在警察学院的学习和实践经历中,有幸接触和了解到这一制度。通过深入理解和运用,我对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警辅人员管理制度能够规范警察工作行为。在实际工作中,警察具有行使公权力的特权。然而,这种特殊职责也容易导致滥用职权等问题的发生。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建立,对警察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和约束,确保他们依法行事,公正执法。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必须依法办事,严禁任意拘禁、虐待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遭受相应的法律制裁。这一制度的落实,能够确保警察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其次,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警察队伍的专业素质。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能够为警察们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通过严格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可以选拔出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人才,并为他们提供持续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只有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警察们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社会的平安与稳定。
第三,警辅人员管理制度能够有效监督警察力量的运作。监督制度的建立,不仅能够发现和纠正警察工作中的不当行为,还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方式。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监督,可以有效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此外,通过不同层次的调查和问责机制,能够对职务犯罪和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进行惩处,保证警察工作的廉洁与效能。
此外,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具有积极的影响。警察是社会治安的维护者,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意义重大。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监督,警察能够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提供优质的服务。而优质的服务和公正执法会建立起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和依赖。只有警察与民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才能有效预防犯罪和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实施,对于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总之,警辅人员管理制度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从规范警察行为、培养专业素质、监督工作运作、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等方面,都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规范,才能确保警察工作的公正和权威,维护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于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研究和改进,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四
1.1 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1.3 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按照制度进行,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1.4 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合理高效开展工作。
2 职责范围
2.1 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总经理领导,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2.2 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2.3 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2.4收集员工信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
2.5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以及来电接听的工作,对外准确、有效地宣传公司。
3 工作规范
3.1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
3.2 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4 办公室事务管理
4.1 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
4.1.1 文件管理制度
4.1.1.1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4.1.1.2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4.1.1.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办公室人员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批准。
4.1.1.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邮件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4.1.1.5机密文件由办公室主任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
4.1.1.6公司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提出申请,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要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4.1.1.7根据文件属性、类别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4.1.1.8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
4.1.1.9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件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总经理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4.1.2 档案管理制度
4.1.2.1 办公室人员要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4.1.2.2 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4.1.2.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
4.1.2.4档案接收、移交,必须做好严格记录。
4.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4.2.1办公室人员要做好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4.2.2办公室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4.2.3 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日结,出入库等量、月末查存统计”原则。
4.2.4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办公室全权负责。
4.2.5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2.6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4.2.7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4.2.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4.3 会议管理制度
4.3.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4.3.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4.3.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3.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4.3.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需向总经理申请。
4.3.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4.4 日常事务管理
4.4.1接待管理
4.4.1.1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
4.4.1.2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4.4.1.3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4.4.2 后勤管理
4.4.2.1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执行。
4.4.2.2办公室后勤人员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4.4.2.3办公室后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4.5其他事务
4.5.1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4.5.2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4.5.3负责花草的养护工作。
5、附则
5.1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5.2 本制度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
服务有限公司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五
警察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力量,其行为举止和管理方式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安宁与发展。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是对警察队伍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重要方式,通过对警察队伍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公正性。笔者在参与警察队伍管理工作的过程中,深刻认识到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同时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二、制度的科学性和严格性
首先,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严格性是其成功的关键。管理制度是依法依规进行管理和执行的工具,通过明确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使警察队伍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行为模式。同时,严格执行制度可以使每个警察都在同一标准下行动,避免任性胡为和滥用职权的出现。我通过参与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过程,深刻感受到制度对于警察队伍的规范作用,有效减少了不必要的纠纷和失误,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其次,警辅人员管理制度要具备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实践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况和问题,如果管理制度过于僵化,我们就很难应对这些复杂情况。因此,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应兼顾统一性和灵活性,既要有一定的规范性,又要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调整和变动。我在实践中发现,制度的不完善和僵化会造成一定的管理困难,而灵活性和适应性的制度则可以更好地应对各种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四、制度和文化的结合
警辅人员管理制度要与组织文化相结合,共同起到规范行为和培养良好作风的作用。制度应该是组织文化的表现和支撑,而不是割裂开来的两个独立的概念。警务文化应该以制度为基础,通过制度的执行和文化的引导,形成一种规范、高效和有力的警务环境。在我的工作中,我注意到那些既有严格管理制度又具备浓郁组织文化的团队,往往表现出更好的工作效果和团队凝聚力。
五、完善制度的不断深化
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深化的过程。我们应该根据工作实践和问题的暴露,及时修订和改进现有的制度,使之更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通过对制度的不断深化,可以更好地解决因制度不规范和不完善带来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整体管理水平。同时,制度的不断深化也要与时俱进,紧跟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步伐,及时适应新的情况和需求。我在实践中发现,随着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和绩效评估更加科学化,对警察队伍的管理也越加精确和高效。
六、结语
警辅人员管理制度是对警察队伍进行规范和约束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警察队伍进行科学的管理,实际上是在为社会治安和发展做出贡献。笔者在探索和实践中,深刻认识到了警辅人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心得和建议。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共同促进警察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六
1、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校园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特种作业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的作业。
3、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与本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经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独立作业。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复审的,由市区安监局或质监局吊销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继续独立从事特种作业。
在我校,特种作业指电工作业(含运行和维修),从业人员指电工。
4、电工必须负责合理、规范布设校园电源供应系统,任何部门调整、改用电源必须征得电工的同意。
5、电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证者不得从事接电工作。拉接电源、安装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电工对学校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老化应及时修理,自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请求尽快解决,严防发生触电事故。
5、电工对师生发现的报修的电器、电路,应及时前往修理,如不能修复,该暂停供电的则暂停供电,不得拖延耽误,预防发生意外事故。
6、学校放假期间,电工对全校电路状况应进行一次全面性的检查,不需用电的部位统一切断电源,确保假期安全。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七
一、搞好流动人员的`登记。对安全小区的外来流动人员,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居住时间在一周以上者,要督促其带好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到公安派出所和所在居委会进行登记,办理临时居住手续。
认真搞好协查。居委会干部应主动与街办、派出所配合,与流动员户口所在地和现在工作的单位(工地)主动联系,全面了解掌握情况。
二、协助管理好重点人口。对流动人口中的重点人口。要积极协助片警建档,小区要指定人员专门与住户经常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了解情况。
三、法制教育。安全小区要经常与街道、司法所、派出所联合开办“法制夜校”,轮流培训外来流动人口,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对出租户也要经常组织教育,指导他们主动协助搞好流动人口管理。
四、计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统计人员管理制度篇八
为加强外单位进入运行发电厂、变电站进行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外单位的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电网、设备事故及对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对具备法人资格外单位在公司管理的运行发电厂、变电站中承包有关工程的安全管理。外单位进入公司的其它电力生产区域工作可参照执行。
外单位人员参与协助公司部门和班组在发电厂、变电站组织开展的工作,视作公司部门和班组的现场作业。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3《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2.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下列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外单位:是指与运行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
3.2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发电厂、变电站的高压室及高压场地、控制室、继电保护室、蓄电池室、电容器及电抗器室、站用变室、接地变室、电缆室及电缆沟。
3.3工程管理部门:公司对基建、大修、技改等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部门。
3.4发、变电运行部门:发、变电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发、变电设备运行的直接责任部门。
4.1公司安全监察部的安全职责:
4.1.1审查外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备案的工作。
4.1.2审查公司与外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
4.1.3审查外单位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四大措施”。
4.1.4审查外单位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人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签发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工作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4.1.5对发电厂、变电站内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
4.2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4.2.1组织对外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工作。
4.2.2组织与外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采取的安全措施。
4.2.3组织审批对外单位制定的施工方案。
4.2.4工程准备阶段负责对外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监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
4.2.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或监护。
4.3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安全职责:
4.3.1核对外单位及人员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公布备案情况。
4.3.2审核会签外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办理的工作票,审查施工方案的相关安全措施。
4.3.3按工作票要求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4.3.4工作许可前对外单位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3.5对外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或监护。
5.1安全资质审查。
5.1.1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的外单位应经过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
5.1.2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经发包单位审批,分包单位也必须是公司组织的审查备案单位之一。
5.2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的签订。
5.2.1施工前,外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或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5.2.2公司原则上每宗发包工程项目应予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但对于同一外单位承包的经常性维护等项目,可定期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5.2.3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必须经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查同意。
5.2.4外单位如需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5.3施工方案制定与审批。
5.3.1外单位在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内工作,应制定完善的施工方案。
5.3.2发、变电运行部门审查施工方案中的确保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和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5.3.3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重大和复杂的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应由公司分管工程建设工作的有关领导批准。
5.4安全教育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认可。
5.4.1外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资格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4.2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每年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等资料必须得到公司安全监察部的认可备案。
5.5安全技术交底。工程进场前,工程管理部门对外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以及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书面记录,经三方相关人员确认并签名,各执一份。
5.6在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有关事宜。
5.6.1外单位必须向发、变电运行部门提供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工程管理部门对其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公司安全监察部签发的《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6.2发、变电运行部门核对外单位及其施工人员是否符合有关公布备案情况。
5.6.3发、变电运行部门办理工作票会签手续。
5.7其它
5.7.1外单位施工人员应取得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即《外单位工作任务许可单》。
5.7.2外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发电厂、变电站内留宿,如确需在发电厂、变电站内住宿的,必须经发、变电运行部门和安监部门同意并盖章后方可。
6.1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作业,必须持有进入发电厂、变电站的出入证或许可证明,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
6.2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后,未取得工作许可前,所有人员必须在发电厂、变电运行部门指定区域等待。
6.3在工作许可前,发、变电运行部门的工作许可人填用《发电厂、变电站安全技术交底单》向外单位的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互相签名确认,并履行工作其它相关的许可手续。
6.4外单位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南方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及公司颁布的各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施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6.5对于发电厂、变电站危险性生产区域的施工现场,工程管理部门、发变电运行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
6.6对于大型、复杂的施工现场,安全监察部、工程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监督,发、变电运行部门应派人驻守发电厂、变电站进行安全监督。
6.7以下情况,工程管理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7.1安全危险性较大工序的施工期间。
6.7.2改变安全技术方案,并使施工安全风险增加的施工期间。
6.7.3因客观因素,大幅压缩工期的施工期间。
6.8以下情况,发、变电运行部门应进行现场监护:
6.8.1带电作业。
6.8.2动火作业。
6.8.3部分停电的110kv施工现场。
6.8.4部分停电的高压室施工现场。
6.8.5在运行中的二次电缆室及电缆沟施工。
6.8.6高压场地起重、吊装设备。
6.8.7高压设备上的油漆。
6.9外单位在每日收工前,应清扫施工现场。工程完成后,不得遗留各种工具、材料、废料和垃圾在工作现场,由发、变电运行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结束工作票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