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意识,建议投资者在进行证券投资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和调研。如果您对于证券投资还有一些疑问或困惑,以下是一些常见问题解答,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市场挑战。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住所:____。
联系电话:____。
鉴于乙方申请其发行的债券在甲方上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甲方业务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及甲方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下简称“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债券上市申请进行审核,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同意乙方债券在甲方上市。
本协议中上市债券的`基本情况如下:____。
债券名称:____。
简称:____。
代码:____。
信用评级:____。
担保人(如有):____。
债券面额:____。
期限:____。
利率:____。
发行价格:____。
发行总量:____。
交易平台:____。
募集资金数额:____。
主管机关批准文号:____。
第二条乙方承诺按照债券有关募集文件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
第三条甲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发行上市的债券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缴纳的上市费用及其标准,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乙方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上市费用,双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第六条乙方应当于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上市公告书和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乙方应当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
第八条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对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当及时将债券评级机构对债券信用等级的评定情况以及债券信用跟踪评级的变动情况报告甲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聘请董事会秘书或者相应专职人员一名,负责与甲方联系,并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或者专职人员发生变更时,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及甲方其他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者因本执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发生日之后的三十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者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____(或授权代表)。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或授权代表)。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说明:甲方是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法人主体,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上市公司直接实施,则上市公司为甲方,如果由上市公司子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则上市公司及该子公司或上市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甲方)。
乙方:________银行________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______________(保荐人)(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截至_____年__月__日,专户余额为____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_____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_____年__月__日,期限__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_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____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十二、联系方式:
1.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保荐人)(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a: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荐代表人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银行____分行_____支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_____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三
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___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__________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_______________。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_____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__________,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___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______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_______________元。上市______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_________的,每______月交纳______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的,每增加_________,______月费增加______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_________%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上市______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的,每______月交纳______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______元的.,每增加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费增加______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交纳。上市______月费自上市后第_________个______月至终止上市的当______月止,在每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______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_________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xx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四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___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__________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_______________。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_____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__________,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____________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______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_______________元。上市______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_________的,每______月交纳______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的,每增加_________,______月费增加______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_________%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上市______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的,每______月交纳_______________元;超过_______________元的,每增加_______________元,______月费增加___________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___________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交纳。上市______月费自上市后第_________个______月至终止上市的当______月止,在每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______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_________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xx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五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六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丙 方(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鉴于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且乙方就____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向甲方提出申请,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上市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管理的基金符合上市条件的,批准其管理的基金上市。
第三条 乙方应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经营管理基金财产,丙方也应按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履行相应托管职责。
第四条 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基金实施日常监管。
乙方和丙方承诺遵守甲方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其它规定。
乙方和丙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 乙方应当指定两名授权代表负责基金的信息披露事务,并将其通讯联络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等报告甲方。
第六条 乙方解聘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辞去职务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同时指定新的授权代表,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七条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丙方向新闻媒体披露与基金有关的信息,需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乙方和丙方应当保证披露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和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第八条 当乙方管理的基金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当如实答复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业务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和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和丙方向其它证券市场或交易所或交易所报告有关涉及乙方或丙方的信息,应当同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和丙方向其它证券市场或交易所或交易所报告和对外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报告和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当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一条 乙方管理的基金如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四章规定的停牌和复牌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停牌和复牌申请,申请中要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甲方有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亦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二条 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缴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为每月5,000元。
第十三条 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从基金上市后第一个月起计算,可按月在每月5日前缴纳或按年在每年7月5日前一次性缴纳。逾期缴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缴金额的0.03%按日收取滞纳金。
第十四条 乙方管理的基金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乙方不再缴纳上市初费;乙方管理的基金被甲方除牌,已经缴纳的上市费用不予返还。
第十五条 乙方或丙方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的行为,甲方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责令改正;
2、内部批评;
3、在指定报刊上通报批评;
4、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甲方无须对基金上市交易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若三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管理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丙方(托管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第一条鉴于乙方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丙方作为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且乙方就_______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向甲方提出申请,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上市行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共同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管理的基金符合上市条件的,批准其管理的基金上市。
第三条乙方应从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和基金契约经营管理基金财产,丙方也应按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履行相应托管职责。
第四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基金实施日常监管。
乙方和丙方承诺遵守甲方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其它规定。
乙方和丙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并履行相关义务。
第五条乙方应当指定两名授权代表负责基金的信息披露事务,并将其通讯联络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等报告甲方。
第六条乙方解聘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辞去职务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说明理由。同时指定新的授权代表,并及时告知甲方。
第七条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丙方向新闻媒体披露与基金有关的信息,需事先报告中国证监会。
乙方和丙方应当保证披露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乙方和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
第八条当乙方管理的基金成交量或交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甲方认为有需要向乙方查询有关问题时,乙方应当如实答复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第九条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业务规则的规定对乙方和丙方披露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和丙方向其它证券市场或交易所或交易所报告有关涉及乙方或丙方的信息,应当同时向甲方报告。若乙方和丙方向其它证券市场或交易所或交易所报告和对外公开的信息与其向甲方报告和公开的信息有差异,应当向甲方说明并公告。
第十一条乙方管理的基金如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四章规定的.停牌和复牌情况,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停牌和复牌申请,申请中要说明理由、计划停牌时间和复牌时间,对于不能决定是否申请停牌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甲方。
甲方有权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第四章的有关规定,亦可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决定或自行决定乙方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停、复牌事宜。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按期向甲方缴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为每月5,000元。
第十三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从基金上市后第一个月起计算,可按月在每月5日前缴纳或按年在每年7月5日前一次性缴纳。逾期缴纳上市费用,甲方按应缴金额的0.03%按日收取滞纳金。
第十四条乙方管理的基金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乙方不再缴纳上市初费;乙方管理的基金被甲方除牌,已经缴纳的上市费用不予返还。
1、责令改正;
2、内部批评;
3、在指定报刊上通报批评;
4、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甲方无须对基金上市交易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若三方当事人对本协议的内容有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本协议中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协议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八
乙方:____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地址:____联系电话:____。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第四条乙方同意以下有关涉及终止上市的安排,承诺将其载入公司章程并遵守: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股东大会如对上述内容作出修改,应当得到乙方所有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股票上市初费为___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____元的,每月交纳____元;超过____元的,每增加元,月费增加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元。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____%缴纳,最高不超过____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____元的,每月交纳____元;超过____元的,每增加____元,月费增加____元,最高不超过____元。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____%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中小企业板块公司证券上市行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全部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符合上市条件的,接受其证券上市。
本协议所称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
第三条乙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理解并同意遵守甲方不时修订的任何上市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并交纳任何到期的上市费用。
(一)乙方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二)乙方不对载入公司章程的前项规定作任何修改。
第五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乙方股票终止上市,该证券公司立即成为其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上述协议于乙方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
乙方未在终止上市前确定主办券商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在作出乙方股票依法终止上市决定时,即代其指定临时主办券商,为乙方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承诺在其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监督、核查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
第七条乙方应当遵守对其适用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规则、办法和通知等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第三条中的规则。乙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遵守。
第八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规定,对乙方实施日常监管。
第九条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上市费。上市费分为上市初费和上市月费。
股票上市初费为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总股本为收费依据,总股本不超过5,000万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5,000万的,每增加1,000万,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500元。
可转换债券上市初费按可转换债券总额的0.01%缴纳,最高不超过30,000元。上市月费的收取以可转换债券总额为收费依据,可转换债券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每月交纳500元;超过1亿元的,每增加2,000万元,月费增加100元,最高不超过2,000元。
其他衍生品种的收费标准由甲方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后予以实施。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十条上市初费应当在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交纳。上市月费自上市后第二个月至终止上市的当月止,在每月五日前交纳,也可以按季度和年度预交。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甲方每日按应交纳金额的0.03%收取滞纳金。
第十一条乙方证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不再交纳上市初费;乙方证券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任何导致乙方不再符合上市要求的公司行为或其他事件。
第十三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及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自争议或者纠纷发生日之后的三十天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将该项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当时适用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和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
甲:方: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规范权证上市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根据《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提交的权证上市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认为乙方发行的权证(代码:_______;简称:_______)符合上市条件,接受其权证上市。
第三条:甲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甲方相关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的规定,对乙方实施监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监管。
第四条:乙方承诺并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现有或者将来新制定、修改的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等。乙方在权证上市时和上市后作出的各种承诺,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应当履行。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权证上市日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交纳上市初费,但可免交上市月费。上市初费交费标准为每只权证20万元人民币。乙方逾期交纳上市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纳金额的0.03%的违约金。乙方权证被终止上市后,已经交纳的上市费不予返还。
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甲方可以对上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六条:乙方应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甲方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及甲方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乙方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甲方可视市场的需要,对乙方发行上市的权证实施暂停交易。
第七条:乙方同意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向甲方申请终止权证上市或由甲方终止其权证上市:(一)权证存续期满;(二)权证在存续期内已被全部行权;(三)甲方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本协议的执行与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协议未约定的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甲方有关业务规则、细则、通知、办法、指引执行。
第十一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书面方式对本协议作出修改或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的有关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_____》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_____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_____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中国证监会认证的证券投资咨询专业机构,在证券投资咨询方面具有专业优势。
2.乙方系个人投资者,需要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专业咨询和指导。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有偿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就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向乙方提供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方式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项目为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约定的咨询服务的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时全额支付给甲方。
协议约定服务期为_________个月,自甲方向乙方开始首次操作建议时起计。
2.甲方保证不接受乙方的资金或帐密码直接进行证券交易,甲方保证不与乙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乙方应根据自己的判断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对于乙方的盈亏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已充分地认识到了证券投资的风险,在使用之前,乙方将对所有甲方提供的证券投资意见及建议进行判断和核实,并独立承担据此投资的一切风险。
2.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帐密码交给甲方供甲方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约定。
3.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进行私下交易。乙方保证不将乙方的资金或户密码交给甲方的雇员或委托给甲方雇员供甲方雇员直接进行证券交易,乙方保证不与甲方雇员就乙方证券投资的损益的分担有任何私下约定。
4.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半年内,不雇用或试图雇用甲方雇员。
1.甲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乙方的个人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其他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和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证券投资分析意见及投资建议的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将服务费缴付给甲方后生效。
本协议有效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终止本协议及要求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2.如果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了本协议第七条第2点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协议自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甲方将不向乙方退还任何费用。
3.本协议的修改、变更或修订必须由双方共同商定,并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方可有效。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所有关于本协议及因本协议执行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协议壹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法定代表人: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圳证券帐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帐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证券帐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帐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帐户对应的储蓄卡帐户。
第十一条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证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1、证券市场存有风险,甲方既可能通过证券投资而获取收益,亦可能因证券投资而遭受损失。
2、网上委托是甲方通过互联网完成证券交易委托的过程,它包括委托、撤单、成交回报查询等。作为一种新的通信方式完成证券交易委托,同传统的交易方式相比,网上委托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风险,甲方应认真、全面地了解这些明示的或潜在的风险,并自行承担因此可能造成的损失,且无需乙方另行通知或公告;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4)其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风险因素。
3、为了加强对风险的防范,我们提醒投资者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证书密码和交易密码并定期更换;采用快捷、安全的上网方式并在网络环境稳定时进行网上证券委托;因通讯线路原因使您的交易指令出现问题时,使用其他替代委托方式;对比其他相关信息并及时查证成交情况;在网上证券委托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交易程序;定期使用杀毒软件对计算机进行扫描。
4、本协议中所含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的免责条款,凡因该类明示的或其他形式的免责条款约定的免责事由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应在充分了解证券市场风险及_________和_________银行免责条款含义后签订本协议。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四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
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
网上委托。
第二条。
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
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
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
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
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
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
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
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
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
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五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网上委托风险揭示书。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1、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章网上委托。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第九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二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四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热证券三方协议(模板16篇)篇十六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及双方签署的《_________》,经友好协商,就网上委托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已详细阅读本章,认识到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所有的风险外,还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以下风险:
2.投资者密码泄露或投资者身份可能被仿冒;
6.如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网上交易经验,可能因操作不当造成委托失败或委托失误;
8.由于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有可能出现错误,从而给投资者带来错误信息的风险;
9.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使投资者不能及时进行交易的风险;
10.投资者对开通网上交易后所涉及的责、权、利应有充分的认识,尤其对一些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应及时进行弥补,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上述风险可能会导致投资者(甲方)发生损失。当出现上述情况,客户可以随时与开户营业部或我公司联系,并改用其他委托方式,避免或尽量减少交易损失。
第二条本协议所表述的“网上委托”是指乙方通过互联网,向甲方提供用于下达证券交易指令、获取成交结果的一种服务方式。
第三条甲方为在证券交易合法场所开户的投资者,乙方为经证券监督管理机关核准开展网上委托业务的证券公司之所属营业部。
第四条甲方可以通过网上委托获得乙方提供的其他委托方式所能够获得的相应服务。
第五条甲方为进行网上委托所使用的软件必须是乙方提供的或乙方指定站点下载的。甲方使用其他途径获得的软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甲方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其复印件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开通网上委托的申请,乙方应于受理当日或次日为甲方开通网上委托。
第七条甲方开户以及互联网交易功能确认后,乙方为其发放网上交易证书。
第八条凡使用甲方的网上交易证书、资金帐号、交易密码进行的网上委托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乙方建议甲方办理网上委托前,开通柜台委托、电话委托、自助委托等其他委托方式,当网络中断、高峰拥挤或网上委托被冻结时,甲方可采用上述委托手段下达委托。
第十条乙方不向甲方提供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资金转帐服务,也不向甲方提供网上证券转托管服务。
第十一条甲方通过网上委托的单笔委托及单个交易日最大成交金额按证券监督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甲方确认在使用网上委托系统时,如果连续五次输错密码,乙方有权暂时冻结甲方的网上委托交易方式。连续输错密码的次数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的网上委托被冻结后,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解冻。
第十三条甲方不得扩散通过乙方网上委托系统获得的乙方提供的相关证券信息参考资料。
第十四条甲方应单独使用网上委托系统,不得与他人共享。甲方不得利用该网上委托系统从事证券代理买卖业务,并从中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当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第十三、十四条约定的情形时,乙方有权采取适当的形式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当本协议第一条列举的网上委托系统所蕴涵的风险所指的事项发生时,由此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的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关系终止;
2.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要求终止;
3.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终止。
第十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