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是否需要一个有效的工作计划书来指导我们的行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一些实用的工作计划书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在编写时提供一些思路和参考。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一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为杜绝乘车的安全问题发生,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管理: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值周老师必须对乘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3.每两周召开一次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三、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
四、为杜绝学生乘错车、漏乘车现象、加强每日、每班次乘车人数的核实工作。
五、加强校车安全工作的培训与教育。
六、加强中途学生离校管理。学生中途离校需有班主任签写的离校证明。
七、加强对乘车过程中重点细节的管理与检查。
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经常性跟车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总之,为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做好每一细节,防微杜渐,堵住安全隐患,确保每天每位学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二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随车照管员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随车照管员、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随车照管员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三
校车安全直接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社会各界和学生家长极为关注,近年来县政府始终把校车安全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周密部署,常抓不懈,确保全县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现将我局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好学生接送车的联合许可,把好校车准入关,对所有准入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二)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农村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的检测维护。农村客运及城市公交客车仍然是学生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我局把此类客车列为安全监管的重点,严格落实每日发班前例检、每季度一次二级维护、每年一次综合性能检测等管理制度,要求全部车辆配备安全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各运输企业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行车安全。
(三)加强对校车途经农村公路的安全排查,落实资金,对出现破损等安全隐患的公路及时进行修复,增设安全防护设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目前,校车管理主要存在管理范围广,管理难度大,部分车辆车型老旧,驾驶员技能参差不齐,途经路段山区公路较多等问题。下阶段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以解决。
(二)做好校车定点维护工作,要求校车参照营运客车维护管理规定定期将车辆送至取得相应资质的维修企业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校车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加强对接送学生的农村客运、城市公交车辆的管理,对车辆技术性能、驾驶员资质严格把关,定期对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加强对维修企业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管。
(三)加强对校车途经公路的监管,对公路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治理。对有校车途经的公路在养护资金、养护人员等政策上进行倾斜,优先保障。
(四)加强与交管部门协调,维护学校周边交通秩序,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参与接送学生,让广大学生坐上放心车、平安车。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四
校车是家长选择学校的考虑因素之一,有校车接送能减轻很多家长的而负担。而现在校车超载问题频发的情况下,学校做好校车安全计划,保护好学生的安全,才能让家长和社会放心。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xx校车管理。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车使用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使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长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理制度。
(一)准入和退出制度。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的专用校车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安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校车卫星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及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防卫装备等安全设备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不服从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自动退出或吊销、注销或撤销)制度。
(二)驾驶人管理制度。
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或临时使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安全乘车制度。
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
责任书。
上交安全管理。
承诺书。
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各项。
规章制度。
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和工作流水账定人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校车确需使用校车的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亲自委托的成年人在乘车站点接送。校车运行实行“实名制”登记达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站点、定时间。校车行驶线路、站点、时间、接送人员要随车公示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及咨询、监督、报警电话等信息应随车公示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和其它延伸性服务。
(四)线路审查制度。
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按照有关权限和管理规定共同审核批准。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趟次规范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时间、线路和区域内运行,只能在核定停靠站点停车上下学生,只能用于接送上下学学生使用。禁止跨线路、跨区域、不在规定行车时间接送学生,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禁止在非接送学生的运行时间外(包括放假期间)将校车用于人员(含教师、学生等)接送和货物运送等。
(五)定期检测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严格问责。
(六)运营监督制度。
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质监等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抄告其它相关部门。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传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八)应急处置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
应急预案。
学校定期对校车管理负责人、教师、驾驶员、随车人员、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保护现场并报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一”为要务,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在全力确保学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可使用校车上自备的防卫装备进行正当防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车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校车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相互支持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监管,严格确保校车有序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严格履行职责。
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及时、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驾驶员、随车人员、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牵头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审核校车运行区间、时间、线路和停靠站点。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职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做好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义、政策和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和其它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幼儿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幼儿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儿排好队等车。
4.每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幼儿进行电访询问幼儿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幼儿、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幼儿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加强乘车安全教育工作。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二加强乘车安全管理。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五
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以下统称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确保全县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车使用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安全管理和校车管理使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原则,立足长效管理,进一步增强管理意识、服务意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理制度。
(一)准入和退出制度。
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和管理条件的专用校车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安装有行驶记录功能的校车卫星定位装置、行车记录仪及车内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防卫装备等安全设备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不服从安全管理,达不到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自动退出或吊销、注销或撤销)制度。
(二)驾驶人管理制度。
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或临时使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三)安全乘车制度。
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上交安全管理承诺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必须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和工作流水账,定人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幼儿园原则上不得使用校车,确需使用校车的,必须符合“条例”和“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亲自委托的成年人在乘车站点接送。校车运行实行“实名制”登记,达到“五定”要求,即:定人、定车、定路线、定站点、定时间。校车行驶线路、站点、时间、接送人员要随车公示,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及咨询、监督、报警电话等信息应随车公示并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和其它延伸性服务。
(四)线路审查制度。
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由县教育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按照有关权限和管理规定共同审核批准。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趟次规范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时间、线路和区域内运行,只能在核定停靠站点停车上下学生,只能用于接送上下学学生使用。禁止跨线路、跨区域、不在规定行车时间接送学生,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禁止在非接送学生的运行时间外(包括放假期间)将校车用于人员(含教师、学生等)接送和货物运送等。
(五)定期检测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要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严格问责。
(六)运营监督制度。
县公安、交通运输、安监、教育、质监等学校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办法”和其它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抄告其它相关部门。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严格贯彻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传授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充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八)应急处置制度。
配备校车的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校车管理负责人、教师、驾驶员、随车人员、学生及其家长(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和其它事故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保护现场并报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次生交通事故发生。若发生恐怖暴力等事件,以“生命第一”为要务,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在全力确保学生和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报警,并可使用校车上自备的防卫装备进行正当防卫。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车安全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政府校车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校车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作用,定期研究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协同管理、相互支持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监管,严格确保校车有序管理和安全运行。
(二)严格履行职责。
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加强监管、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及时、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使用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驾驶员、随车人员、乘车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牵头公安机关和交通运输部门共同审核校车运行区间、时间、线路和停靠站点。公安机关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使用的相关管理职责。
(三)强化责任追究。
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对校车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校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四)做好宣传教育。
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的意义、政策和措施;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和其它无营运资质的车辆。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六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幼儿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幼儿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幼儿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幼儿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家长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幼儿排好队等车。
3、每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幼儿进行电访询问幼儿乘车情况(跟车老师是否下车扶幼儿、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幼儿是否打过电话)。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大金店镇实验幼儿园。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七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随车照管员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了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随车照管员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3.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好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4.每两周召开一次随车照管员、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5.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随车照管员是否下车扶学生、是否送过马路、没来的学生是否打过电话)。
6.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7.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八
以新教育理念为指导,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围绕学校工作计划,根据初中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有关纪念活动及学科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德育工作提高学生道德素质,树立良好的班纪和学风。
1、以安全教育为工作核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配合政教处做好日常常规检查工作。
2、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他们的道德评价能力和自我实践能力。
3、重视学生的常规训练,规范学生的言行,把学校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4、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做好家访及家访记录。
5、抓德育教育:主要培养学生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思想,良好的社会公德心,及文明习惯;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抓好教学工作。教学工作是重中之重,配合教导处认真做好各种教学工作。积极查找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第1周:1、开学典礼2、制订教学工作计划3、科组集体备课。
第4周:1、九年级学生家长会议;2、采购充实数学教具。
第5周:1、学生书画展;2、八年级学生会议。
第6周:1、科组教研活动;2、集体备课。
第7周:1、体育比赛;2、集体备课。
第8周:1、校园网建设检查;2课件库建设检查;3、集体备课。
第9周:1、毕业班工作检查;2、段考复习。
第10周:段考。
第11周:1、段考质量分析;2、集体备课;3、新团员入团仪式。
第12周:1、八年级学生家长会议;2、集体备课;3、读书活动征文收集。
第13周:1、集体备课;2、数学竞赛;3、七年级学生家长会议。
第14周:毕业班备考检查。
第15周:1、少先队活动;2优秀课件、教案评比。
第16周:1、课件库成果检查;2、集体备课。
第17周:1、公物清查回收;2、集体备课;3、困难寄宿生补助申请。
第18周:1、中考;2、期末试。
第19周:1、收集论文、总结;2、法制安全教育会;3、期末工作会议;4、放假。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九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以学校总的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全面提高校车接送服务质量,确保校车接送正常、安全。本学期校车管理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学校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2、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主要实施者和责任人,要求班主任必须对本班学生经常性地加强乘车安全教育。
3、跟车老师必须对本车学生每天不少于一次的乘车常规教育。
4、学校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使家长重视孩子的乘车安全,提高安全系数。
1、完善司机、跟车老师管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个人。
2、每辆车每班次的每个站点挑选素质好的学生担任站点组长,早晨在上车前提前点好名、维持纪律,督促学生排好队等车,对违纪学生进行扣分处理。
3、每两周召开一次跟车老师、司机会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
4、每周五对乘车学生进行电访,询问学生乘车情况。
5、每两周行政查车一次。
6、加强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校车接送前与接送后的检查工作。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周浦中学。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
为全面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最大限度地消除我市校车安全隐患,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车安全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集中开展校车安全排查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车辆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优化校车运行交通环境,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改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乘车条件,保障学生乘车安全,严防重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一)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行为。
(二)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行为。
(三)校车交通违法行为。
(四)校车运行线路各类安全隐患。
成立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和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全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负责校车安全整治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市人民政府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各地及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各地要成立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组建由本地中心学校、派出所、交警、交管、综治、安监、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地校车安全整治工作。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校车安全整治工作。
(一)教育部门职责。负责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依照《条例》有关规定受理校车使用许可申请,征求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审批。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好各地依托区间运输公司或符合《条例》规定资质的运营单位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有关协调工作。
(二)公安交警部门职责。负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办理校车注册、变更登记,重新核发校车标牌,受理并审批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参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开展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负责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定期将校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信息抄送其所属单位和教育部门。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三)交通运输部门职责。指导并督促各地及相关公路养护单位在校车行驶线路急弯、陡坡、临水等危险路段按照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件。支持各地区间运输公司购置专用校车从事校车运营;对没有区间运输公司或现有区间运输公司不愿从事校车运营的地方,支持其按有关规定组建校车服务公司。
(四)安监部门职责。负责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将校车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校车安全责任,对校车安全工作进行责任追究。设立并公布校车管理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五)财政部门职责。加大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资金投入,落实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奖励和补贴政策。
(六)质监部门职责。负责校车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证》审验工作,对校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七)物价部门职责。负责制定学生乘车上下学收费标准,加强校车收费的监督管理。
(八)工商部门职责。为各地组建校车服务公司提供支持和服务。
(一)规范校车服务流程。各地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关于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及申请校车驾驶许可和校车使用许可的工作程序》(由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发),规范组建校车服务公司、取得校车驾驶许可及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程序。20xx年,各地要按不低于本地学生(幼儿)总数30%的乘车需求,购置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专用校车。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区间运输公司购置专用校车承运学生;没有区间运输公司或现有区间运输公司不愿承运学生的地方,要在20xx年底前组建校车服务公司。
(二)取缔非法运营车辆。各地在组建校车服务公司的同时,要安排专班工作人员对现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排查,开展集中整治,采取多种措施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对现有的符合《条例》规定的车辆,按校车使用许可取得程序,重新统一核发校车标牌。
(三)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各地要组织本地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内校车行驶线路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并按各自职能及时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在校车行驶线路中按照标准设置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
(四)集中检查验收考核。20xx年底,由市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检查验收细则,组织专班对各地逐校逐园开展检查验收工作,重点对校车服务公司的组建、非法运营车辆的取缔及校车运行线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等情况进行验收,对校车状况、驾驶员资质及校车超员超速等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地方和部门,市政府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考核验收的结果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严格结账。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一
从学校师生的安全角度出发,特制定学校车辆管理制度。
1、学校车辆进出学校须慢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2、车辆进校后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且停放在学校规定的停车地点。
3、严禁借与他人在校内学习驾驶机动车辆。
4、外出车辆必须由学校专职驾驶员驾驶,如他人自己驾驶,一切责任自负。
5、学校驾驶员必须学习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
任何违反本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一概自负。学校将对事故驾驶员作出必要的处理。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二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三
根据公司各单位岗位人员定编核定情况,并按照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条件及时进行人员招聘或根据各工作地点环境变更进行人员调配。及时下达人员调令,力争使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
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及劳动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第一季度重点做好960名老工人安全教育复训、换证和劳动合同到期续订备案工作,并积极组织参加县、市举办的特殊工种、班组长及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培训,利用班前、班后会和安全例会时间进行“一通三防”等专项培训。第二季度重点搞好新招人员培训、岗前培训、合同签订、用工备案及矿井验收所需资料,后半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质量标准化培训和劳动用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
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力度,教育职工自觉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职工依法享受各项保险待遇。按照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单位人数、工资总额、缴费基数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社会保险工作,使职工能够享受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从社会上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一个高速发展的现代化企业,必须有高科技含量的技术人才,根据公司目前现有技术人才状况,采取多种招聘形式进行招才纳贤。20xx年计划参加煤炭行业技术院校举行的大型人才交流洽谈会和网络进行招聘,招聘有管理经验或工作经验的技术人才若干名。直接从煤炭行业技术院校招聘采矿专业5人,机电专业5人,通风与安全专业5人。广纳贤才,为企业高速发展奠定基础。
随着对人力资源的进一步重视,技术职称与技能评定等项工作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与重视。
1、20xx年度,对于符合申报初级、中级技术职称人员,进行统计造册,并收集相关资料,按照申报规定,呈报相关单位,进入技术职称评审程序。
2、做好职工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登记工作,并分类进行妥善保管,以学历提升和变招工为招生为契机,提高职工职业技能等级,20xx年度,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达到山西省煤炭厅所规定的职业技能准入标准。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四
为了落实市、区防病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防治工作。根据史家营卫生院20xx年初工作计划,联系我分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1.执行35岁以上社区居民首诊测血压制度;每年至少测一次血压和血糖。
2.对新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病人必须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资料,建档率和规范管理率达95%以上,有效随访率达85%。
3.完成20xx年家庭保健员培训24人。对已完成培训的家庭保健员,每年必须做到1次面对面沟通。
4.将家庭医生式服务真正利用起来,20xx年做到签约率100%,服务率100%.
5.加强慢病管理,健康建档100%,慢病管理80%,电子档案100%,利用率50%;35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达到80%,治愈率达到65%,控制率达到50%。残疾人随访率100%。
6.按上级要求完成辖区内60岁以上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人的体检工作,65岁以上老年人的体检工作。7..落实《健康北京人全民健康促进十年行动规划(20xx-20xx)》,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控烟行动,全民健身,保护视力,保护牙齿,知己健康,恶性肿瘤防治,母婴健康行动等9项健康促进行动。
1、各小组负责社区各项慢病防治工作。
2、对户籍人口实施35岁以上农村居民首诊测血压,35岁以上居民每年至少测一次血压和血糖,做好居民的周期性体检(一年一次)。
3、掌握辖区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人数,有规范完整的病历档案和名册登记,规范管理和随访率均达100%。年初、年终的评估中等各项工作指标,血压控制达标率、血糖控制达标良好率和个案效果评估,均应达到要求。
4、完成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体检工作,有开展工作记录及资料。
5、按照慢性病防治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地将慢病防治工作相关原始资料更新档案并统计成报表,按时上报。
7、按照各类慢病防治的需要,积极开展相应的慢病防治,健康宣教育、危险因素干预及健康促进工作。年人群(常住人口)的基本情况并有花名册,健康档案等资料齐全。
8、通过慢病发药、以及慢病管理的实际情况,发展家庭保健员24人。
最优校车管理工作计划(通用15篇)篇十五
为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完善固废污染监督管理制度,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和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特制订《20xx年区固体废物污染监督管理工作计划》。
完成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工业固废综合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污泥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自动监控率100%;完成机械、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固废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进一步加强固废污染执法监管,加大信访调处力度,固废污染重复信访下降5%。
(1)完善工业固废监控平台建设。(3月-5月)
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污水处理厂和污泥处置单位视频监控安装,危废焚烧处置单位加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完善污泥和危险废物运输车辆gps定位模块安装并与局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理科)
(2)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6月-9月)
在全面调查重点行业固废产生情况的基础上,委托科研单位进一步统筹规划全区固废处置平台建设,包括建设的数量、处理能力、区域布局等一体化统筹考虑。(责任科室:固废中心、计划科)
(3)协调推进工业固废处置工程建设。
协调加快夹山工业垃圾和污泥焚烧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尽快确定建设方案并推进实施,力争年内开工。进一步加快废酸处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探讨废酸回收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机制,在用酸大户中推广废酸回收利用技术,力争年内新增废酸处置单位一家,在用酸大户中落实废酸回用试点单位一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1)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申报和调查。(3月-6月)
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年度申报。在申报的基础上,开展重点行业固废污染专项调查和核实。重点行业包括化工(含医药、农药)、电镀、纺织印染、酸洗、机械加工、污水处理厂。重点调查内容为化工残渣、废酸、废碱、废乳化液、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水处理污泥等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和处置情况。(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的大队)
(2)深入开展危废管理规范化整治。(5月-10月)
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体系》为标准,进一步深入开展机械、化工(含医药、农药)、金属表面处理、纺织印染行业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机械行业要在20xx年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区分区域推开。化工、金属表面处理行业要在历次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固废污染专项整治,做到重点区域重点整治,污染企业全覆盖,贮存、转移、处置全规范。纺织印染企业重点整治水处理污泥、废碱液的收集处置,规范水处理废酸来源渠道。(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的大队)
(1)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3月-5月)
按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近两年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系统梳理危废产生和经营单位存在的问题以及危废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的大队)
(2)严把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预审关。
环评申报材料不得瞒报、漏报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审批意见中必须明确固废污染种类、数量,并对贮存、运输和处置提出明确要求,“三同时”验收必须严把固废处置关,确保新建项目产生的固废规范贮存、规范运输、规范处置。(责任科室:开发科、固废中心)
(3)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行政执法力度。
根据“科室管理,全局监控”的原则,监察的大队和固废中心要进一步加大对固废污染的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监察的大队要将固废污染监察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各企业固废污染防治检查情况作为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评定的重要依据。(执法检查频次要求和检查名单详见附件1)(责任科室:固废中心、监察的大队)
(4)进一步加大固废污染信访调处力度。
进一步提高信访调处效率。固废污染信访接报后,中队或乡镇环保科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对群众因误解而误报的、零星遗撒工业垃圾等类型的案件要当场解决,将确属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工业固废的案件转至固废中心承办。(责任科室:监理科、各中队、各镇环保科)
进一步压降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对非法倾倒、非法转移、非法处置类的案件,要迅速介入调查取证。监测站要在第一时间现场采样,废水、废气监测数据要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迅速完成危废鉴定委托监测。案件要严肃依法迅速处理到位,并协调镇、村做好周边群众的解释和安抚工作,消除恐慌情绪,避免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责任科室:监理科、固废中心、监测站)
(5)完善固废转移管理机制。
规范固废运输的管理,采用招投标方式,设置运输资质、运输监控、车辆要求等规范条件,将运输推向市场,针对不同的固废,分别招标,由资质合法、管理规范的运输公司统一运输,局对运输公司统一监管,规避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责任科室:固废中心)
(6)建立和完善协同监管机制。
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纪检、城管、乡镇及新闻媒体,对重大非法倾倒案件,形成城管、乡镇提供线索,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纪检、检察院、法院全过程督办,新闻媒体跟踪监督的协同监管机制。(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1)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协调区各新闻媒体,将固废污染防治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专栏节目,加大对固废污染防治的宣传力度。(责任科室:法宣科、固废中心)
(2)开展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
结合重点区域固废污染专项整治,深入牛塘、横林、横山、郑陆等重点乡镇开展面对行政村、重点企业的固废污染防治宣讲活动。结合危废规范化管理工作,举办全区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危废规范化管理讲座。(责任科室:固废中心、法宣科)
(3)建立网络化监管机制。
结合生态镇、村建设的宣传,将防范非法倾倒列入各镇生态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重大违法倾倒事件的镇(开发区、街道)、行政村,实行生态文明建设评先创优“一票否决”。建立区、镇、村三级网络化监管机制,充分提高村级干部群众的警惕性,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形成“群防群治”的有利局面。(责任科室:固废中心、计划科、自然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