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申请书是一个机会,让我们展示出我们在学术、实践和领导技能方面的成就和潜力。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呈现一些关于更多申请书的实例,供大家参考和学习。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一
本人参加了xx大学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二
本人参加了青岛大学20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三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明公交认字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明公交认字()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事故系申请人经事故路段时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是此次交通事发生的主要原因与事实不符,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并认定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因为xxx的行为造成的。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当申请人在视线内看到被申请人时,采取鸣笛、并减速措施,但被申请人在听到鸣笛后稍停行进又突然窜出,以致被申请人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发生较小摩擦后而倒地的事故。被申请人在听到鸣笛后稍停行进,可见其已经预见申请人驾驶的车辆要通过马路、且采取了减速避让措施,但被申请人并没有采取避免与车体发生摩擦的措施,即停止行进,而是突然窜出,很明显,被申请人明知有危险存在,不但不采取措施规避,反而突然窜出,增加了发生事故的机率,如果被申请人也和申请人一样采取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本事故的发生。因此,本事故的发生主要是雷六子的行为造成的。
二、该认定书认定申请人经事故路段时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与事实不符。本事故发生时,申请人的行驶车速差较慢,且采取了鸣笛、减速有效避让措施,发生摩擦后,被申请人就此倒地,申请人驾驶的车辆与被申请人摩擦处也是只有较小损坏。而认定书认定申请人经事故路段时未采取有效避让措施显然与事实不符,试想:如果申请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被申请人应该已经被车辆撞出较远的距离,怎么可能就在车旁倒地;而且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较小损坏程度也恰好印证了申请人采取了有效措施,且撞击力度小。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在视野内发现被申请人欲强行横穿马路时,也采取了鸣笛、刹车措施。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已经采取了一切可以避免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措施,而被申请人在未确认安全后以较快速度强行通过事故路段,使申请人根本无法再采取更有效的避让措施,才导致本事故的发生,被申请人在本起事故中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消“明公交认字()第00045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承担次要责任。
此呈xxx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四
申请人:赵xx,男,1965年01月03日生,xx省曲靖市人,现住xx省曲靖市xxxx小区,身份证号53220xxxxxxxxx,准驾车型“b1”类机动车,档案号530300xxxxxx,系“云d-xxxxx”轿车驾驶人。
被申请人:杨xx,男,1983年5月05日生,xx省怒江州泸水县人,系怒江州xx局职工,身份证号53332xxxxxxx,准驾车型“b,2”类机动车,系“云qxxxxx”小型三菱越野车驾驶人。
申请事项:
1、请求撤消“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2、请求对该事故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重新作出认定,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认为:“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00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此次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错误,划分责任错误,应依法予以撤销。理由如下:
一、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全是因为云qxxxxx车驾驶人员杨xx未按安全速度行驶,在无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占用我方道路强行超车造成的。云龙县交警大队xx中队经过调查后,于20xx年11月3日下发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xx(云qxxxxx)违反超车规定,负第一次事故主要责任,认定赵xx(云d-xxxxx)负第一次事故的次要责任。申请人认为,此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杨xx(云q-xxxxx)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应认定杨晓伟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完全按照行车规定行驶,在自己的车道。
内按照安全车速正常行进,“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与事实不符。
三、该事故认定书认定申请人超速行驶证据不足。
该事故认定书裁明“该路段限速标志为40公里/小时”,并且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的“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是界定超速与否的唯一依据,而该事故发生路段在事故发生前,道路右侧边缘或者上空、地面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
1、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再次认真对该路段,省道二级路s-228(瓦贡)线、瓦窑镇零公里开始至30公里处(0-k30+00米)事故路段进行核查,均未见设置有限速40公里/小时的“交通标志”。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第二款: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第三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因此,由于该事故发生路段没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据以认定申请人超速的依据不明。
2、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依据相关法规不能认定为超速行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1)没有道路中心线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3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40公里。(2)“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
就此次交通事故而言,该事发路段应该属于上述第(2)项之规定,限速为每小时70公里。据此申请人每小时58公里的车速应该属于安全车速,不应该认定为超速。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在该次交通事故中,被申请人杨xx在道路路面潮湿的情况下,在无充足安全距离视线盲区内,超速(超过70公里)行驶,强行超车,并且超过该路段最高行驶速度70公里/小时,达到每小时78公里,是造成该次事故的唯一原因。申请人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以58公里/小时的安全车速行驶,不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本人特向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撤销“云公交事认字(20xx)第x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认定申请人无责任。
此呈。
xx州公安局交警支队。
申请人:赵xx。
20xx年03月25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五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安荣,身份证号码:是四川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
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
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
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
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六
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我叫刘xx,身份证号码:是xx省亚成驾校的一名学员,于20xx年2月11日和20xx年2月18日分别参加了两次场地技能考试,均没有通过。第一次考试的项目为坡道起步、侧方停车、绕圆饼三项,其中侧方停车时车身出线,压了两个圆饼而没有通过;第二次为补考侧方停车和绕圆饼,其中侧方停车没有问题,但又轧两个圆饼而仍然没有通过考试。
对于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没有理由,因为侧方位停车本是没有悬念的,只是看错了杆,是本人疏忽大意而致,轧了两个圆饼是因技术不佳造成的。
对于第二次考试没有通过,我提出一点意见:
1、公安机关对驾驶证申请人提供考核是依法行使行政权,赋予申请人驾驶资格的行政行为,应当遵循行政行为的一般原则。
据我所知,在最近较长一段时间里,场地考试均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这两项考试,至少2月4日和2月18日的这两次场地考试没有进行圆饼、单边桥的抽考。为什么2月11日这天突然要进行圆饼的考试呢?并且是当天进了考场才知道要抽考的。这样有违行政行为公平原则!
2、对于第二次考试轧两个圆饼,我也有意见:
根据《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评判标准》“(八)通过连续障碍。
1、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不合格;。
2、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
3、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
4、轧一个圆饼,扣20分;。
5、碰、擦一个圆饼,扣10分。”之规定,本人前后轮都轧了第四个圆饼,并没有碰擦其他圆饼,应当为“只轧了一个圆饼”,仅该扣20分,而考试员(没有警号,没穿警服)说只要是两个轮子轧了就算是轧了两个圆饼------本人当场向考试员说明了这种情况只算轧一个圆饼的,但他没有听取我的申辩,依然按他所讲扣了40分。
综上,肯请所领导对本人考试经过进行调查,对本人考试情况进入复核。给申请人一个公正的答复。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七
本人参加了xx大学xx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对初试中以下科目的成绩存在疑问,自愿申请对其进行复核并交纳100元/科目的费用。
考生姓名:
联系电话:。
考生编号:
复核科目代码及名称:
交纳费用:(元)。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八
申请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复核,并对该事故书中形成的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申请人在提出本复核之前已认识到交通事故给对方当事人及家属和本人带来的严重伤害,对受害人的家属在事故认定书做出之前,按照城镇户籍标准给予了充分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害在内的赔偿共计****万元人民币;申请人也深刻认识到离开事故现场,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的错误性。现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提出请求和理由:
一、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认定不全面,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其原因是未充分遵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路权原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4款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号交通事故认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中对基本事实的描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而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中的陈述是:“受害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而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受害人在机动车道路内玩耍和通行分别是两种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4条规定,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1条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第64条第1款规定,学前儿童以及不能辩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应当由其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责任的人带领。认定书仅认定了受害人(患有脑瘫后遗症)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似乎只有受害人的监护人是有过错的,而忽视和遗漏了受害人行为的种种违法性和由此产生的事故中过错。
因此,申请人认为对方当事人作为事故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在发生交通事故起主要作用以及受害人的过错严重程度认定不全面,并且未区分一般过错与严重过错之间的基本界限是导致未充分减轻申请人的责任对主要原因,也是该认定书对责任划分不当的主要原因。
二、申请人驶离事故现场的行为,不影响在发生该起交通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与对方当事人过错的严重程度二者之间没有联系。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公安机关做出事故认定书应当根据该规定第45条,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严重是确定当事人责任的标准。申请人离开事故现场,是严重的过错,但没有导致作出事故认定书的公安部门查证交通事故,包括对方当事人在事故中的过错,和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证据收集。同时可以印证的是受害人的过错与申请人离开现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申请人认为,受害人在机动车道内玩耍、通行未有监护人带领,在形成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作用,是形成事故的主要原因,过错的严重程度与申请人的相当,参照《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标准(试行)》8.1.4条同为严重过错行为(a类行为),确定双方为同等责任。
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误。依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26条,交通警察调查事故现场时应当全面及时收集有关证据,而经申请人了解公安机关并未搜集发生交通事故时的现场监控录像。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未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致使申请人无法及时对鉴定文书******号做出与肇事车辆比对核实,致使从程序上影响了对鉴定文书自收到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的权利的行使(《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对事故车辆的检验报告申请人至今未收到。事故认定书未按规定程序送达。《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事故认定书应当分别送达当事人,***号交通事故认定书未送达本人。
综上,申请人请求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人依据客观事实和相关规定提出的复核请求予以审查,结合申请人的主动投案自首情节和受害人之监护人向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机关提出书面请求对申请人的从轻处理的意见,将认定书中的主次责任纠正为同等责任。
申请人:年月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九
申请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复核请求:
1、恳请贵部核查卷一、卷二、卷三答题纸是否属于申请人,成绩合成、录入是否准确,复核此三卷应得分。
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
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于20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四科目考试成绩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卷四系人工阅券,成绩合成、录入等均由人工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
中国制笔协会副秘书长陈三元告诉《北京科技报》,“现在虽然一些用假冒的2b铅笔涂写的答题卡阅卷机也能够识别,但是制假者由于缺乏严格的统一质量标准,其生产的铅笔质量并不稳定,他们的铅笔也许某一支的识别率可以达到100%,而另外一支的识别率就只有80%,中国制笔协会的专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用真、假2b铅笔在满分为100分的三张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涂了相同的标准答案,让阅卷机进行判分。结果,真2b铅笔填的答题卡得了100分,而假2b铅笔填的答题卡分别得了99分和87分,并且单读识别和连续识别得出的结果都是如此。”(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而申请人考试用铅笔经证实,其中确有一支属不合格商品,铅笔的浓度太浅,接近h级别的铅笔。因此涂出来的笔迹就会稍淡,光标阅读机极有可能将申请人用此铅笔(考试中共有三支铅笔,部分题使用此铅笔)涂得比较淡的答案忽略而当作没有选,“误解”申请人的正确答题意图,从而导致指标一所欲反应的申请人对答案的选择出现误判。
2、针对指标二,考试时申请人被要求按照答题卡填涂“格式。
”进行填涂,且同时既被告知要“涂满”,又被告知“不能超出填涂方框”,而格式例为印刷式,在事实填涂过程中,人工不可能完整的涂画出被告知的印刷式格式例。而在上述前提下申请人在考试时并未被告知“涂黑面积”确切大小才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即便是现在,申请人亦不得知“涂黑面积”的恰当大小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而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并非美术学院招生,即便是美术学院招生,也难有几个人涂画出完美的.“格式”例。因此,考试时被告知的填涂方式本身必然导致申请人的答题意图被“电脑读卡设备”误判。
3、申请人部分题目在重新思考、检查后需要更正,或由于位置填涂错误而需要擦掉重改,因此修改是必然的。但因铅笔浓度及答题卡设置空间等原因,包括题与题设置间隔、选项与选项之间设置的间隔过小等原因。当再要擦掉时就会很难完全擦干净,再用力擦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把答题卡擦破,这样一个“错误”的痕迹就留在了答题卡上,光电阅读机在扫描的时候,就“可能”把这一痕迹识别出来而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答案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其对申请人答案的误判。
4、若答题卡在交卷后被折叠、弄脏、或部分位置被其他异物覆盖(比如相邻两张答题卡的上一张背面粘有异物)、弄破等,导致机器无法读卡或错误读取部分信息,难免偏差。
基于以上四点,仅进行“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而对于前三卷非零分试卷不予复核的权利,难免偏差。
综上,难免偏差,基于“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特申请成绩复核,恳请贵部予以处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
2、恳请贵部核查券四成绩录入、合成是否准确;复核卷四应得分;
3、恳请贵部予以书面通知复核结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系杭州区考生。于xx年9月11日,12日在杭州市开元商贸职业学校长德校区参加贵办组织的xx年国家司法考试,准考证号码为:xxxxxxxxxxx,申请人现查询得分卷一至卷四依次为xx、xx、xx、xx,总分计xxx,此为申请人第二次参加司法考试,距司法部部商最高院、最高检后所公布的答案的估分与实际成绩相差巨大。
申请人对卷一、卷二、卷三科目考试成绩亦存有疑义,主要理由是前三券虽系机器阅读,但在系统录入、核校等方面仍由人工辅助完成,工作量大,难免偏差。
且就前三卷微机读卡阅卷,鉴于技术本身即利用红外线感应炭(石墨)技术存在各种误读的可能,申请人亦存有疑义。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进行填涂,并被“电脑读卡设备”进行“阅卷”。读卡设备“读卷”时通过炭对红外线的敏感反应两项指标:指标一,铅笔中炭(石墨)的浓度;指标二,被涂黑区域的面积的大小。正是根据这两项指标对申请人的答题做出判断。但正是这种看似快速的阅卷方式却存在明显误判的可能,原因主要有以下四点:
1、申请人考试时被要求使用2b铅笔,但却未被提供2b铅笔,尽管被收取220元考试费,而一支2b铅笔的市场价只有2元左右,因此申请人只能去市场另行购买并使用,但市场上的2b铅笔却充斥大量假货或不合格商品(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部分铅笔中碳浓度不达标,达不到“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中国制笔协会副秘书长陈三元告诉《北京科技报》,“现在虽然一些用假冒的2b铅笔涂写的答题卡阅卷机也能够识别,但是制假者由于缺乏严格的统一质量标准,其生产的`铅笔质量并不稳定,他们的铅笔也许某一支的识别率可以达到100%,而另外一支的识别率就只有80%,中国制笔协会的专家曾经做过一个实验:他们用真、假2b铅笔在满分为100分的三张答题卡上分别规范填涂了相同的标准答案,让阅卷机进行判分。结果,真2b铅笔填的答题卡得了100分,而假2b铅笔填的答题卡分别得了99分和87分,并且单读识别和连续识别得出的结果都是如此。”(详见附件证据,新闻报道等),而申请人考试用铅笔经证实,其中确有一支属不合格商品,铅笔的浓度太浅,接近h级别的铅笔。因此涂出来的笔迹就会稍淡,光标阅读机极有可能将申请人用此铅笔(考试中共有三支铅笔,部分题使用此铅笔)涂得比较淡的答案忽略而当作没有选,“误解”申请人的正确答题意图,从而导致指标一所欲反应的申请人对答案的选择出现误判。
2、针对指标二,考试时申请人被要求按照答题卡填涂“格式”进行填涂,且同时既被告知要“涂满”,又被告知“不能超出填涂方框”,而格式例为印刷式,在事实填涂过程中,人工不可能完整的涂画出被告知的印刷式格式例。而在上述前提下申请人在考试时并未被告知“涂黑面积”确切大小才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即便是现在,申请人亦不得知“涂黑面积”的恰当大小能符合“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要求。而这是国家司法考试,并非美术学院招生,即便是美术学院招生,也难有几个人涂画出完美的“格式”例。因此,考试时被告知的填涂方式本身必然导致申请人的答题意图被“电脑读卡设备”误判。
3、申请人部分题目在重新思考、检查后需要更正,或由于位置填涂错误而需要擦掉重改,因此修改是必然的。但因铅笔浓度及答题卡设置空间等原因,包括题与题设置间隔、选项与选项之间设置的间隔过小等原因。当再要擦掉时就会很难完全擦干净,再用力擦的话,就很有可能会把答题卡擦破,这样一个“错误”的痕迹就留在了答题卡上,光电阅读机在扫描的时候,就“可能”把这一痕迹识别出来而错误地认为申请人的答案是错误的,从而导致其对申请人答案的误判。
4、若答题卡在交卷后被折叠、弄脏、或部分位置被其他异物覆盖(比如相邻两张答题卡的上一张背面粘有异物)、弄破等,导致机器无法读卡或错误读取部分信息,难免偏差。
基于以上四点,仅进行“电脑读卡设备”阅卷,而对于前三卷非零分试卷不予复核的权利,难免偏差。
综上,难免偏差,基于“小概率事件必然发生”,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申请人特申请成绩复核,恳请贵部予以处理。
此致
考生本人签字:
申请日期: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一
申请人:
被申请人:
申请人于20xx年3月24日收到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现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重新认定被申请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申请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实与理由:
一、20xx年3月1日16时许,申请人驾驶系桂r100pp中型自卸货车由廷水方向往西乡方向行驶,被申请人李某无证驾驶无牌照轻便两轮摩托车从西乡方向往廷水方向行驶,行至沙廷路和321国道交汇处,因被申请人逆行且操作不当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与申请人驾驶的桂r100pp号中型自卸货车后轮发生擦挂,导致被申请人身体右侧与申请人驾驶的货车右后轮相撞,造成被申请人肋骨骨折和右面部受伤,住院14天,因被申请人的亲属拒绝手术导致被申请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依法迅速拨打110报告了情况,并及时将被申请人送往西乡县沙河镇医院包扎后又送往贵港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事实存在如下错误。
1、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和被申请人驾驶的车辆是相向而行,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认定为同向而行。
2、被申请人的受伤的部位均是在身体右侧,如果是同向行驶,被申请人所受的伤只能在身体左侧,不可能在身体右侧。
3、申请人是正常驾驶没有占道,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过于靠边占道驾驶”。
4、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在事故发生的前五天刚在西乡县西镇汽车修配厂进行了保养,其制动性能完全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申请人驾驶的车辆制动性能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5、被申请人不是行人,而是无牌照两轮摩托车驾驶员,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该车与申请人驾驶的车辆相向而行,并不是同向行驶,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违背事实的认定被申请人是“推扶轻便两轮摩托车”。
6、被申请人是驾车碰撞在申请人驾驶车辆的后轮上,而不是右前轮,是碰伤,而交通事故认定书却错误的认定为右前轮于摩托车后货架相擦挂,右后轮碾压致伤。
三、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申请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被申请人不负责任的结论属于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
1、《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被申请人无证驾驶无牌照的两轮摩托车,违反了上述规定。
2、《xxx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发生事故时被申请人驾驶摩托车行驶在道路左侧,违反了上述规定。
综上,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n大队作出的【20xx】第110号交通事故认定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之规定,特申请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申请人:马某。
20xx年五月五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二
第一条。
为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信访秩序,根据xxx《信访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复查(复核),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书面处理(复查)意见不服,向原处理(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复核),上一级行政机关受理并作出复查(复核)意见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以下简称复查复核)工作应当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公正、公开,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依法履行复查复核职责的行政机关是复查复核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复查复核委员会。复查复核的日常工作由本级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指定本部门承担复查复核日常工作的机构。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指定其有关工作部门对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进行审查。
第六条。
各级复查复核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复查复核机构依法办理复查复核申请,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保证与复查复核工作任务相适应。
第七条。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复查复核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2
第二章复查复核范围。
第八条。
信访人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有权处理(复查)的行政机关作出书面处理(复查)意见后,信访人仍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复核):
第九条。
下列事项不属于申请复查复核的范围:
第三章复查复核申请。
第十条。
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人是申请人,原处理(复查)机关是被申请人。
多人提出同一复查(复核)申请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依法委托1至2名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参加复查复核。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向复查复核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等。申请人接触或者变更委托的,应当书面报告复查复核机构。
第十二条。
申请复查(复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4(四)属于复查复核的范围,且属于接受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申请人在复查(复核)申请中提出新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其向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另行提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申请复查(复核)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五)申请的日期。
申请人提出复查(复核)申请时应当提交原处理(复查)意见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
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复查复核机关提出复查复核申请;
5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处理意见的,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申请复查。
申请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权受理的,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个提出。
第四章复查复核受理。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或其他部门,应自收。
6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15日内移送有权受理的复查复核机构。
第十六条。
复查复核机构收到复查复核申请,应当予以登记,并在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复查复核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复查复核办理期限。
第十七条。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辩,并提交作出处理(复查)意见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八条。
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机关都收到复查或复核申请的,由最先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受理;同时收到申请的,由收到申请的行政机关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受理机关。
第十九条。
受理后发现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与被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或申请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回避的具体操作程序适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
7
第五章复查复核办理第一节。
审
查
第二十条。
复查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第二十一条。
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原处理(复查)意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政策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
复查复核机构审查时,应当听取申请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要求被申请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其有关工作部门审查的,有关工作部门应当在收到指定审查函及相关材料后15日内审查完毕,并出具加盖本工作部门印章的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
第二节调查、勘验、鉴定、专家论证。
第二十三条。
复查复核机构办理复查复核申请时,认为有必要调查、勘验,或申请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证据申请复查复核机构调查、勘验的,复查复核机构可以进行调查、勘验。
第二十四条。
复查复核工作人员调查时,可以查阅、复制、调取有关文件和资料,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制作调查笔录,被调查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现场调查、勘验时,复查复核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单位任何人员出示有关证件表明身份。
8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对调查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二十五条。
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涉及专业性问题需要鉴定,申请人或被申请人申请鉴定并承担相关鉴定费用的,复查复核机构可以依法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
第二十六条。
各级复查复核机关可以成立复查复核信访事项专家论证小组,就重大、复杂、疑难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组织专家审查论证。
第三节。
听
证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提出听证申请或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决定听证。
听证应当公开举行,涉及xxx、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除外。第二十八条。
听证主持人应当由复查复核机构负责人指定。听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使用《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节和解、调解。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可以与被申请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自行和解。
复查复核机构可以组织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调解。
原处理(复查)机关可以组织申请人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进行。
9调解。
第三十条。
和解或调解达成书面协议的,复查复核机关不再作出复查(复核)意见,书面告知申请人信访程序终结。
和解或调解未能达成书面协议的,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及时作出复查(复核)意见。
第五节。
决
定
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在复查(复核)意见作出前自愿撤回复查(复核)申请的,经复查复核机构审查同意,可以撤回。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信访程序终结,申请人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查(复核)申请。但是,申请人有充分证据证明撤回复查(复核)申请违背真实意思表达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后,发现该申请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受理案件的,决定驳回复查(复核)申请。
复查复核机构受理复查(复核)申请后,发现原处理(复查)机关受理错误的,决定撤消原处理(复查)意见,并驳回复查(复核)申请。
第三十三条。
复查复核机关经过审查,原处理(复查)意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原处理(复查)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变更、部分变更;或者撤消、部分撤消并责令重新办理:
10(一)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适用依据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五)明显不当的。
被申请人未作出书面答辩或未提交作出原处理(复查)意见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处理(复查)意见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消。
第三十四条。
责令重新办理的,被申请人应该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复查)意见,且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处理(复查)意见内容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意见。因违反法定程序被责令重新办理除外。
第三十五条。
复查(复核)意见应当自复查复核机构收到复查(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查(复核)期间举行听证、鉴定、勘察、专家论证、指定审查、和解、调解的,所用时间不计算在内。但是,专家认证、指定审查、和解、调解程序单独适用的时间不得超过15日,合并适用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20日。
复查复核机关作出复查(复核)决定,应当制作复查(复核)意见书,并加盖复查复核机关印章或复查复核专用章。
复查(复核)意见书应当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原处理(复查)情况、复查复核机关查明的事实、作出复查(复核)。
11意见的法律政策依据和理由、复查(复核)意见。复查意见书应告知申请人复核的权利,复核意见书应告知申请人复核意见为信访终结意见。
信访人对依法终结的信访事项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第六节。
送达、归档。
第三十六条。
复查复核机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送达复查(复核)意见书等有关文书。
送达的具体操作程序参照《xxx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执行。
复查复核机构应当将信访事项终结意见报上一级复查复核机关备案,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并录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
第三十七条。
复查(复核)有关文书资料应及时整理、装卷、归档,装卷顺序为:复查(复核)意见书,呈审单,受理审批表,协调会议记录、听证记录、调查笔录、电话笔录等工作记录,指定审查函,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复查(复核)申请表、申请书,原处理(复查)意见书,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其他资料,送达回证。
12。
第六章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八条。
复查复核机关应当加强对其复查复核机构履行复查复核职责的监督。
复查复核机构在复查复核机关的领导下,按照职责权限对下级复查复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组织业务培训。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复查复核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复查复核工作责任制,将复查复核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范围。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处理(复查)意见被上级撤消后拒不改正的;(三)拒不执行上级复查(复核)意见的;(四)未按规定作出复查(复核)建议意见书的。
第四十一条。
信访人对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
13理由重复或者越级信访的,有关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开展复查复核工作,适用本办法。其他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复查复核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的,向其有权处理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申请复查。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日”指工作日,“以上”“以内”包括。
14本数。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5。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
您们好!
我就是xxx,担任x年级二班的xx课程兼生物。一年以来,在校领导的亲切关怀下,我不但圆满完成了我的教学任务,也在工作中得到了一些成绩。
思想政治方面:我热爱祖国,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每一次政治学习,并且没有迟到,早退的现象。我热爱人民,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严格要求我的每一位学生,虽然我的性格有点急噪,但就是经过多年的磨练之后,有了一定的经验,在处理学生的每一件事情时,我都会经过冷静思考,力求找到最好的解决方法,达到最佳的处理效果,争取让学生形成一种感觉,那就就是“老师所做的一切都就是为了同学们好”。
业务能力方面:有一位领导曾在学校的一次领导会议上对我评价时说“我的业务能力其实就是不输给任何人的”。就是呀,我认为自己的知识还就是很过关的吧,几乎碰不到解决不了的知识难题,在教学的各方面也可以做到最好。曾经上了几堂公开课也得到过领导以及老师们的一致好评。但就是随着多媒体的广泛应用,如何应用多媒体辅助自己的教学,尤其遇到很差的班级时,我缺乏方法,所以在这个方面还要多学习摸索,力求形成一整套成熟的经验。我热心帮助同事,相互探讨时,做到了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争取大家都出成绩,实现我们所教科目的集体飞跃。
工作出勤方面:我坚持了学校的上下班制度,无迟到,早退现象,没有旷工,更没有出现过自己的课不去上的情况。只要我在学校,就充分的利用好时间,偶尔午休还给优生辅导,放学时间给差生补习。
工作成绩方面:我认为教学不能一味的模式化,老套化。随着新教材的广泛应用,出现了很多新编排的教学内容,同时也出现大量的创新题型,因此我不但注重和其他老师的探讨学习,更注重了自己的钻研,自费买了很多的教学资料。辅助自己的教学,绝不允许某一个知识马虎处理,蒙混过关。我的教学随时注重全面照顾每一位学生,讲解任何一个知识点,都做到了心中有数,彻底了解学生的接受能力。我所教学知识的范围远远超出了教材的内容,也远远超过教研室达标考试的难度,因此我班的学生应付期考试,只要细心就一定可以成功!我认为一个班成绩好坏的决定因素就是班风,如果一个班级没有良好的学习风气,那么再优秀的学生都会被浪费,无论你科任教师多么努力,都出不了成绩。
经过我不懈的努力,这个学年度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学校就是一所不错的中学,优秀的老师比较多。但我今年还就是鼓气勇气来申报这个优秀教师的称号。主要就是想得到领导和老师们的肯定,增强我在教育生涯这条路上的信心,鼓励我取得更理想的成绩!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我也就是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克服,争取把一切做到最好!
申请人: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四
很多人的考研成绩出来了,对考研成绩是否有异议呢,那么有异议的话需要通过什么方法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考研成绩复核有成功过吗,希望大家喜欢!
考研成绩出来以后,很多考生的分数跟自己预估的有很大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复查的。考生需要明白的是,复查成绩是考生应该享有的权利,不管复查的结果怎么样,如果对分数存疑,还是很有必要申请复查的。
但是,考生需要明白一点,成绩复核一般只核查此考生的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的总分。正因如此,在提出考研成绩复核之后,考研成绩出现变化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
考研成绩复核申请的办法以及申请时间,要以当地教育考试院或高校发布的通知为准,不同学校复核时间及入口略有不同。
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考生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时间:2023年2月22日9:00—2月2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如需要申请考研成绩复核,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系统将在2月22日9:00开放),凭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即考生编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系统即可提交复核申请。申请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不接受其他申请方式。每位考生仅有一次提交申请的机会。
考研分数复核出结果的时间一般是3月上旬,具体日期各高校略有不同。
例如,湖北省考研成绩复核申请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26日,26日后不再受理,2023年3月4日后,更改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
复试是考研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无论初试成绩怎样都不予录取。
复试备考要做好规划。从初试结束到复试一般就两个月的时间留给复试的时间其实并不多。把要做的学习任务列出来,根据任务确立一个切实可行的目标,再对目标进行分解。
有些学校和专业复试会考听力测试,形式类似于四六级听力,这个除了有针对性地用六级听力和复试听力网课练习之外,还可以找一些英语的音视频来练习,如ted演讲、听力口语app等。口语和听力不是短期内可以突击的,建议大家现在词汇量还可以的情况下坚持每天刻意听说练习。
英语口语大体上以英文自我介绍为主,部分院校会考一到两个专业性问题。除了日常练习发音,还需要掌握一些常用的表达方法。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五
相关考生:
20硕士生入学考试成绩公布后,部分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提出复核成绩申请。现复核工作已经结束,结果公布如下:
2.对于我校自命题科目,我办亦组织专门人员认真查卷复核,不存在漏评、漏登分、加错分现象,成绩复核结果均无误。下面将学校自命题科目各大题得分情况予以公布。
对于各科目得分说明:题1-题15――分别对应各大题得分。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六
各位考生:
我校20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复核工作已经截止,经过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复核小组仔细核查,所有申请复核考生成绩均无误。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2月28日、3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到研究生院609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年2月28日。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七
各位考生:
我校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工作已经结束,在各级纪检部门的`监督下,经天津市高招办及我校复核小组仔细核查,所有申请复核考生成绩均无误,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河西校区办公楼三楼研究生处领取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
2014年3月。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八
我来自于农村家庭,我的家人都是农民。我是农民的女儿,同时我也是农民的骄傲。我是一个乐观好强的女孩。年迈的爷爷奶奶曾经是家里的帮手,可如今也成了家庭的负担。父亲去年卧病在床数月后,身体就大不如从前了,再也顶不起家里这根大梁,而母亲更是连一份工作都没有,家中还有个不学无术的弟弟,荒废学业,成天闯祸,害得全家每天都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而我高额的学费早已压弯了家人的脊梁骨。虽然家庭经济情况不好,但我从来都不曾放弃过,始终相信有努力就会有收获。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和可以顺利的进行下去的学业,也为了将来可以更好的回报父母、感恩社会,我郑重地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请院、系领导给予审核。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以求有更优异的表现!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时间:20**年**月**日。
在学习上,我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也很优秀。在今年的综合素质考评中,成绩排在本专业的第7名。
在思想上,我积极要求进步,一入校就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按时写思想汇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参加了我校第34期的党校学习,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xxx理论、xxx思想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遵守学校、系部以及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工作上,我担任班长一职,我对工作认真负责,曾经及时制止我班几位女生去东莞打工,后经证实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我大胆创新,锐志进取,虚心向别人学习,主动帮助其他同学,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还成功申请上辅导员的助理。
在生活上,我自强不息,奋斗不止,勤俭节约,利用勤工俭学为父母减轻了很多的负担。如果这次申请上国家励志奖学金,我会更加的把握机会,为社会、学校、老师、同学和父母做出更大的贡献。
2023年考研成绩复核申请书(汇总19篇)篇十九
申请人贾某某,男,某岁,住址:湖南省某某县景港某镇某某街某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某某,男,某岁,住址:重庆市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某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某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某某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某某大队作出的第20xx某某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x。
20xx年x月x日。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