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践经验,应急预案的效果与其制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紧密相关。应急预案范文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种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对方式。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一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导、协调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县指挥部按下列程序响应:
(1)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启动应急响应,召集有关部门分析事故状况,组织、指导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置工作,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2)立即组成现场处置组,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队伍实施应急行动;派出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赴现场参加、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3)开通与辐射事发地乡镇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4)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5)及时向市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等报告事故处置情况,必要时请求应急支援。
(6)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和级别,通报有关信息。
(7)发生一般辐射事故后,可由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下具体组织、协调和办理相关响应事宜。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二
根据工作需要,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在市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下,在市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重庆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担任指挥长,统一领导和组织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应急监测、污染处置、医学救援、应急保障、舆论引导、社会稳定、善后工作、调查评估等工作组(职责见附件)。
2.2区县层面组织指挥机构。
一般、较大辐射事故由事发地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成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牵头应对。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一般、较大辐射事故,区县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事故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重大、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时,市指挥部即为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三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事发地街道(镇)及有关部门对核与辐射事故开展前期污染损害评估,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评价应急期间所采取的行动,根据实践经验,适时对应急预案及相关实施程序进行修订等方面的内容。
6.2事件调查。
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相关部门,组织确定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对核与辐射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对造成环境污染的辐射事故,区生态环境局要组织做好放射性监测工作,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由专业部门对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6.3善后处理。
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终止后尽快组织实施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对造成环境污染的核与辐射事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有计划的辐射环境监测,审批、管理必要的区域去污计划和因事故及去污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处理和处置计划并监督实施。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四
《徐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是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责任主体;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决定和部署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办”)负责。
3.2应急联动机构。
总值班室或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本区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重大或较大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3.3.区应急处置指挥部。
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处置指挥部”),实施对本区一般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总指挥由区领导确定,其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组成,当启动一般核与辐射事故响应时,启用区总值班室作为区应急联动指挥场所。当启动特大、重大或较大核与辐射事故响应时,启用区应急联动中心作为区应急联动指挥场所。应急行动结束,在报请区领导批准后,区应急处置指挥部解散,转入常态管理。
3.4职能部门。
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主管辐射安全的职能部门,协助区应急办综合协调本区一般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特大、重大和较大核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联动处置工作。
3.5专家机构。
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建处置一般核与辐射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一般核与辐射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技术支持和舆情应对;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和演练;参与核与辐射事故环境影响评价。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五
市环保局负责全市辐射事故抢险救援队伍业务指导,并牵头建立辐射事故抢险救援专家库,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辐射事故应急救援专业或兼职队伍建设,加强日常训练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
6.2物资和装备保障。
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应急救援的有关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信息库,明确物资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等,建立健全应急物资装备维护、保养、调用等制度,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环保部门要将辐射事故应急物资储备统筹纳入环保应急物资库建设。
6.3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的通信联系,组织现场信息通信保障,保障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之间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
6.4交通保障。
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健全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运输保障体系,保障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运输交通工具优先通行。
6.5技术保障。
环保部门要鼓励有关单位大力推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和配备,充分发挥核与辐射应急监测调度平台作用,不断提高辐射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智能化、数字化和科学化水平。
6.6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要保障辐射事故应对工作所需经费。从事核技术利用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处置资金,确保应急处置资金需要。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六
在辐射事故应急状态终止时,应发出应急终结报告。终结报告采用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辐射事故单位;
(3)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概况;
(4)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
(5)事故原因;
(7)经验教训等。
发现涉及恐怖袭击引发的突发辐射事件需及时向市反恐办报告。
崇阳县人民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一般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根据上级政府及部门的应急指令,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协助做好较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特别重大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见附件2)。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七
各联动单位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确保本预案启动时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联动单位及现场专业应急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7.2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
各应急联动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配套一定数量的应急物资及相关器材,包括辐射监测设备、应急通讯器材、应急处置装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7.3经费保障。
依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通过各责任单位的部门预算予以安排落实。
7.4应急准备工作要求及其检查要求。
7.4.1各应急联动单位必须按照本预案赋予的应急职责,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及实施程序;
(2)组织开展内部培训及演练;
(3)组织开展与事故应急相关的能力建设,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4)落实应急值班制度;
(5)组织开展公众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的准备;
(6)建立并保持与相关应急联动单位的联络渠道。
7.4.2应急联动单位须定期检查应急物资、相关器材和救援设备,确保正常使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八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崇阳县境内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危及县内辐射环境安全的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本预案中辐射事故主要指除核设施事故以外,放射性物质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的事件。主要包括:
(1)核技术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2)放射性废物的处理、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3)放射性物质运输中发生的事故;
(4)铀(钍)矿及伴生矿开发利用中发生的辐射事故;
(5)各种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辐射事故。
国内外航天器在我县境内坠落时造成的环境放射性污染事件,以及可能对我县环境造成辐射影响的县外核与辐射事故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执行。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九
市环保局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本预案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并做好与本预案的衔接。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8.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重庆市核与辐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渝办发〔2012〕153号)同时废止。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
本预案由区生态环境局解释。
8.2预案修订。
区生态环境局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8.3应急协调培训。
区应急办积极开展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培训,增强应对核与辐射事故处置能力。
8.4应急演练。
区生态环境局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应急预案,组织全区专业性的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
8.5应急值守。
严格落实环境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加强春节、国庆等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强化岗位责任,做好应急准备,快速响应开展应急处置。
8.6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区应急办组织实施,区生态环境局协助。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一
(2)承担县辐射应急办公室职责,负责辐射事故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辐射事故的应急准备及响应、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一般辐射事故的处置工作;协助xxx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组织应急期间和应急终止后的辐射环境监测评价,收贮丢失或被盗的放射源;组织辐射安全与防护知识培训和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演练;组织和建立辐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辐射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指导开展辐射环境应急监测,为一般辐射事故应急组织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等工作;在市辐射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处置工作。
(3)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警戒、交通管制以及事故场外的交通疏导工作,维护事故现场及周边治安秩序,做好群众疏散等工作;组织打击制造传播辐射类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4)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医用射线装置辐射事故的现场处置;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援,救治受到辐射损伤的人员和非辐射损伤的受伤人员;负责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的辐射防护指导、辐射剂量监测与控制及其他疾病诊疗;向受到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工作;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5)负责参与制订突发辐射事故控制规划,把辐射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中的救援物资保障和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6)积极筹措资金,支持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资金分配使用的科学性、实效性和规范性等工作。
(7)参与一般辐射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涉及安全生产的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工作。组织协调因辐射事故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协助做好较大及以上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工作。
(8)负责协调辐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等工作。
(9)负责受辐射事故影响严重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0)负责因辐射事故造成污染,致使城镇供水、生活污水处理和燃气供应等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事故的评估和恢复等工作。
(11):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应急指挥通信保障。
(13)本预案未规定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县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根据应急处置行动需要开展相应工作。
各部门应当在同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编制各自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相应的应急机构,具体人员和联络方式报同级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二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2、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2.l、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宣炎明(企业法人)联络方式:l3806293166。
副总指挥张建平(公司主要负责人)联络方式:13951312998。
观察员张智斌(管理部门负责人)联络方式:13962809419。
成员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
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
3、应急准备。
3.l、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佳云。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3.2、生产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人彭炽。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舰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3、事务部安全保负责人张耀新。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3.4、其他相关责任人。
3.4.1、工位防护责任人俞剑钊。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3.4.2、储存保管责任人吕斌。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4.3、门卫巡查负责人邵晓斌。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厂休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3.4.4、职业危害防护人顾照明。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旦发生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或职业卫生措施未落实,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
3.4.5、1]常检查责任人朱晓军。
定期对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修,保障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运行是好,并做好记录。对从事射线装置检修、保养人员监督做好自我保护。
4、培训与演练。
4.l、管理部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做好从事放射性探伤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工作。
4.2、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应急预案演习的实践评估,校正应急预案准确性、适用性。
5、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以一卜辐射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后,由省、市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一级预案程序。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协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启动二级预案程序。
指放射源脱落,射线装置发生故障而引发的事故,由部门采取操作措施和防护技术,及时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响的应急预案。
6、应急响应程序。
6.l、安全连锁失灵或人员误照射。
6.l.2、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应的医疗档案;
6.1.3、放射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管理机火做好事故检查和善后处理;
6.2、射线装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伤作业;
6.2.3、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下:
a、操作人员如实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细节情况,分析原因;
b、确认故障原因,拟订排除方案;
e、进行模拟实验,逐个方案比较;
d、选择切实可行方案进行实施,排除故障操作;
e、确认探伤设备已进入安全状态后,人员方可进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实施方案失败;
a、封闭暴光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b、向环保等管理部门报告,主动接受业务监督指导;
e、确认无法排除故障时,立即要求探伤设备生产厂家业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6.3、放射源丢失、被盗;
6.3.1、保护被盗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6.3.2、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6.3.4、主动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作:
6.4、现场救护;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映,尽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扩大,不能延误补救和救援时间。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三
指i、il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射线装置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或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的:
指lv、v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量的照射;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
观察员:
辐射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应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由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按事故严重度启动全部或部分应急救援计划,并立即报告省、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安全、公安、卫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人员疏散,设置警示区域标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损失。
2.2、应急救援外部联络;
发生辐射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救护,在紧急状况下向外部救援:
消防救护(联络方式:0513-l19)。
内部24小时联络生产安技部。
3.1质控部现场安全防护责任人曹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使用、储存、管理职能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有关舰定,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脱落、被盗或射线装置失控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3.2生产安技部安全管理责任人彭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做好法律法舰宣传贯彻,过程评估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对使用、储存、转让过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接到事故报告,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入指挥下及时做好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善后处理工作。
3.3事务部安全保负责人张xx。
为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防盗监督职能管理部门。必须经常性组织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储存状态的`安全保卫。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备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迅速将误照人员送往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检查和治疗,并做好放射人员病史档案记录。
3.4其他相关责任人。
3.4.1工位防护责任人俞xx。
按有关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安全规程,对作业场所做好安全剂量检测,检查作业岗位人员正确佩带个人计量仪状况。一日发生误照事故,应立即采取收源措施,迅速报告事故情况。
3.4.2储存保管责任人吕x。
对每班次使用放射源、同位素射线和射线装置工作完毕,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收回保管储存。一旦发生放射源、射线装置丢失、被盗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或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3.4.3门卫巡查负责人邵xx。
组织门卫值班人员做好放射源、射线装置存在无人操作状况下的夜间、节假口、厂休期间的安全保卫检查。发现被盗、丢失应立即向本地公安部门报告。做好对特殊场所或区域人员进出询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场所。
3.4.4职业危害防护人顾xx。
定期做好放射件作业人员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一旦发生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或职业卫生措施未落实,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负责人报告。
3.4.5常检查责任人朱xx。
定期对射线装置,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检修,保障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灵敏、可靠、运行是好,并做好记录。对从事射线装置检修、保养人员监督做好自我保护。
4.1管理部应建立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做好从事放射性探伤作业人员的取证、复证工作。
4.2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预案演习,并以观察员身份参与应急预案演习的实践评估,校正应急预案准确性、适用性。
发生较大以一卜辐射事故,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向省、市有关部门报告后,由省、市根据事故性质启动一级预案程序。
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或火警事故,需要公司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统一协调,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启动二级预案程序。
指放射源脱落,射线装置发生故障而引发的事故,由部门采取操作措施和防护技术,及时排除故障,控制事故影响的应急预案。
6.1安全连锁失灵或人员误照射。
6.1.2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和救治,建立并保存相应的医疗档案;
6.1.3放射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环保、公安等管理机火做好事故检查和善后处理;
6.2射线装置失控。
6.2.1立即收元源,停止探伤作业;
6.2.2向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禁止打开屏蔽防护门私自进入暴光室内排除故障;
6.2.3在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下:
a、操作人员如实反映放射源失控前后的操作细节情况,分析原因;
b、确认故障原因,拟订排除方案;
e、进行模拟实验,逐个方案比较;
d、选择切实可行方案进行实施,排除故障操作;
e、确认探伤设备已进入安全状态后,人员方可进入暴光室;
6.2.4若上述实施方案失败;
a、封闭暴光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控制室,并立即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
b、向环保等管理部门报告,主动接受业务监督指导;
e、确认无法排除故障时,立即要求探伤设备生产厂家业技术人员前来处理:
6.3放射源丢失、被盗;
6.3.1保护被盗现场,禁止任何人员进入:
6.3.2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
6.3.3公司主要负责人确认事故后,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环保、公安等部门报告;
6.3.4主动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作:
6.4现场救护;
发生辐射事故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救援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召之即来,快速反映,尽一切力量防止事故扩大,不能延误补救和救援时间。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四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
(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五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安部、卫生部《关于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事故分级处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医院内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安全监管,减少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辐射安全事故,控制和减轻事故后果,在辐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方案,采取防范措施,尽全能降低事故危害,同时按要求报告当地环保、公安和卫生行政部门,特制订本预案。
统一指挥、明确职责、大力协同、及时处理、常备不懈、保护员工、保护环境。
1、放射源应用中发生的事故。
2、放射性物质存放中发生的事故。
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事故。
4、其它辐射事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辐射应急的方针政策和辐射应急工作要求;。
(2)负责向上级和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医院内发生的辐射应急事故和事件;。
(3)组织制订医院应急响应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4)应急期间充分调动人力、物力支援,实施统一指挥,统一组织,
统一行动;。
(6)组织人员参加辐射应急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
(7)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审定工作。
3、医院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小组职责分工。
组长:姜永超,全面负责本小组工作。
副组长:李素英,具体负责本小组工作及时收集有关工作信息,向分管院长汇报。
成员:张反巧,分管辐射管理中各科室间的协调工作。肖金飞,负责事发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罗述成、游欣,负责放射科日常工作的安排和管理,对放射设备维护人员实施监督管理。
(一)严格遵守放射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规范放射源的储存、保管,严格执行放射诊疗操作规范。
(二)发生射线装置或电磁波、同位素等放射源泄露、污染等严重事件时:
1、立即终止原放射诊疗操作,关闭操作电源,切断继续泄露可能;。
2、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
3、迅速撤离有关人员,对事故受照射人员进行及时的检查、救治和医学观察。
4、实行现场警戒,划定紧急隔离区。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5、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并在2小时内填写《辐射事故初始报告表》,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6、根据放射事故的性质,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采取相应的去污染措施。
(三)丢失放射性物质时:
1、保护事故现场。
2、及时报告医院辐射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及公安部。
3、协助公安及卫生部门迅速查找,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环保局(值班电话:12369),县环保局(值班电话:3238506)报告。
当发生辐射事故的射线装置或场所修复后,经环保部门监测安全合格,报请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应急预案尚可解除。要及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资料,做好调查研究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并采取妥善措施,尽量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及公众的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版(优质16篇)篇十六
1、发现事故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向选煤厂调度室和矿调度室汇报,详细汇报事故的地点、范围、人员情况。
2、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通知武保科封锁事故现场;并按照总指挥的指令,通知影响范围内的人员立即撤离险区,并在指定地点待命;同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和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由总指挥指派一名处理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所有可能与影响范围相接的通道的临时封闭警戒。并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和接受指令。
5、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放射源处理专业队伍,事故抢救及处理工作必须在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
6、放射源的拆除、运输、存放必须在矿武保科的监督下进行。
7、由铁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处理后的事故现场进行安全检测,以确定是否可以恢复生产。
8、武保科负责立即疏散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并设置警戒线,严禁与抢险救灾无关人员进入。
9、保健站医务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临时救护站,随时准备抢救受伤人员。
10、救护车开至指定地点待命,随时运送伤员至集团公司总医院。
11、事故单位的干部负责事故现场周围人数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