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看到自己的进步和成长,也可以找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便加以改进。以下是一些优秀员工的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一
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为不平凡的一年。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在县计生局的关心、指导下,在雨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实现了人口出生率稳中有降,出生人口素质显著提高,整个计生工作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
一年来,雨碌乡计生办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黄、红牌”警告、通报批评和“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思想上动员到位、工作上提前安排、措施上狠抓落实,经过全乡各有关部门的协同努力,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计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年度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各项计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人口出生得到有效控制:截止到12月底,雨碌乡共出生425人,其中计划内出生412人,计划生育率为97%,无计划外多孩出生,生育证发放合格率达100%。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全乡出生人口中男孩212人,女孩200,性别比为106:100。
(三)“三术”任务圆满完成:截止12月底,全乡已完成结扎120例,占指标120例的100%;完成放环200例,占指标200例的100%;避孕及时率达87%。
(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共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户,并为其独生子女办理了升学加20分的相关手续。通过全面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用“政策倾向、利益导向、少生奖励”的方法,促进农村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群众在经济上得到了实惠,生活上有了保障,“少生快富”的观念正逐步形成。
(五)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
为贯彻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政策律法规,全乡各村委会基本按要求建立健全了以流动人口台账、“两卡两书”和“两证一书”为主要管理手段的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村委会、租房户及用人单位与流入人口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一是摸清底数,办理查验证明。全乡共有流出人口15699人,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8214人。二是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乡十三个村委会均建立了规范的流动人口管理台账。三是落实各站所部门综合管理责任制,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
(六)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等工作: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等婚育新风正逐步深入人心,进入千家万户。基层统计台帐、版面运转正常,合格率达92%;全年共完成计生生殖健康检查四次,检查率达95%;对全乡425户的孕产妇实行跟踪管理和优质服务,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对溺婴、弃婴现象予以及时打击。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整个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取得了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的好成绩。
(七)出生缺陷干预有序开展:,全乡共发放叶酸片70人次,并对服用对象进行了登记,跟踪管理,及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由于组织、投入措施到位,有效降低了人口出生缺陷的发生。
(八)扩大内需建设项目:20,雨碌计生服务所业务用房建设属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实际建盖314.46平方米,投资计划为40万元,资金来源于中央预算内投资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5万元,实际工程完成投资401024.59元,其中主体工程投资251253.54元,附属工程133471.05元,地勘设计资料费11600.00元,图纸设计费4700.00元。在项目建设管理中,雨碌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计生办,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在财务管理方面,把工程资金设在财政所专户储存,专用于工程建设,杜绝挪用和挤占,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和严格使用资金的“三专一严”体系。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派驻业主方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现工程已全面完工。
本项目的建成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增强了技术服务功能,将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服务。
二、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制度。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计划生育专题会议,针对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及时解决,坚持每月例会制度,狠抓各村经常性工作,抓好薄弱村计生工作。继续坚持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乡属单位挂钩联系基层制度,挂钩单位带人带车带钱支援、帮促村委会开展工作,通过抓示范、抓典型、抓后进,推动全乡计划生育工作的平衡发展。
(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上半年,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做了修改和完善,明确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责、权、利。乡党委、政府与全乡十三个村层层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切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并且出台了新的“黄、红牌”警告制度。经常督促检查,严格实行计划生育“黄、红牌”警告制度,把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婚育观念,营造计划生育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每逢雨碌乡街天和铁厂街天上街巡回宣传,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磁带等方式广泛宣传人口与计生法律、法规,农业人口奖、优、免、补政策,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预防艾滋病等内容。二是阵地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开展协会宣传周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宣传月活动中,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容宣传计划生育,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落到了实处。三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继续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宣传婚育观念。
(四)树立为民服务新理念,切实提高计生服务质量。
一是树立提高服务意识,以点带面。乡党委政府把完善、加强计生服务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改善乡服务所、村服务室设施条件。服务所建设现已初步完工,于年底可投入使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将使软硬件建设方面有很大改善。从而为各村育龄群众提供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以此带动和促进雨碌计生服务所优质服务工作逐步迈上新台阶。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条例》,努力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季度挨村逐队为育龄群众免费开展生殖健康普查普治。三是围绕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开展优质服务,切实有效降低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
(五)不断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
一是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给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工作中,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管理办法》,在流入地和流出地共同负责的基础上,坚持以现居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派出所等部门参与,做到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做到与常住人口一样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二是要充分认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必要性、重要性。三是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献言献策。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多方面服务,促进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依托计划生育服务所,经常下村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免费普查,同时提供避孕药具,并切实保障他们享有的合法权益。
(六)普及药具知识,做好药具发放管理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药具管理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年初,制定了药具分配计划,建立药具总账、分账,对药具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同时,加大对育龄群众的避孕药具知识宣传,大力宣传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方法的普及率、及时率、有效率,提高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七)加强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及服务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近一年来,虽然我乡的计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按照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突出以人为本,强化优质服务,既要稳定低生育水平,又要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的要求,工作难度更大,工作任务更重。
二是个别干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抓计划生育工作不力,存有畏难情绪,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计生工作,仍存在留情、留步、留路的现象;个别地方工作气氛不浓,声势不大,存在应付过关、弄虚作假的思想和行为,没有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只满足于完成“三术”任务。
三是由于外流人口众多,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真正形成有效的计生监管工作机制,医学监护和节育措施难以落实到位,计划外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出生人口统计上报困难,漏报出生人口较多。致使重点工作未能真正突破,查环查孕率偏低,结扎对象库存量较大,完成“三术”任务十分困难。
四是少数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从根本上转变,“多子多福”、“养儿防老”、“儿女双全”等意识仍根深蒂固,在思想认识上对子女数量的要求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还有一定差距,致使低生育水平不稳定,还存在着反弹的现象。
五是政策推动计划生育的功能不够健全,服务网络不够完善,技术力量不够强大,不能很好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殖保健需求,服务机制与群众的需求还不相适应。
四、20**年个人工作计划。
年,按照建设和谐乡镇的指导思想,我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是: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按时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6%以上,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5%以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证巩固率达99.5%,关爱女孩行动、奖优免补政策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统计台帐准确率达95%以上,在家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率达95%,计划生育“5331”工程达标率为100%,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率达80%以上,无计划外多孩生育。
要完成上述指标任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大力推进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和关爱女孩行动工作为核心,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制。
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克服困难和不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狠抓落实,雨碌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将再上新台阶。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二
双柏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人口计生委的指导帮助和部门的支持配合,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经过全县计生干部的艰苦努力,广大流动人口育龄人群的积极配合与支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现将2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如下:
(二)全国“一盘棋”的基层基础工作。(1)全员流动人口建档率达94。94%以上;(2)流入成年育龄妇女《婚育证明》持证率达93.02%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率达90%以上;(3)当年流出成年育龄妇女办证率达93.22%;(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95%;(5)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1)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手术服务率达90%以上;(2)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覆盖率达95%以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享受免费查环查孕率达90%以上;(3)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节育率85.26%;(4)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药具获得率和可用率达90%以上,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覆盖率达90%;(5)积极做好流入育龄夫妇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工作;(6)积极组织开展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年服务活动,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避孕药具获得率和可用率达90%以上。
(四)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工作。(1)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达100%以上;(2)县级使用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达100%,全县各乡(镇)使用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达100%;接收和反馈核实信息:接收率达95%以上、反馈核实率达95%以上;紧急信息反馈核实率达95%以上;(4)网络化协作模块: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录入数及接收率达95%以上;流动人口孕情报告单录入数及接收率达100%。各乡(镇)及时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录入、反馈和更新,认真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工作,提高数据及报表质量,推进部门信息共享进程。
(五)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关怀工程”。通过实施“关怀工程”活动,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认真落实流动人口有亲奖励、优待政策,优待兑现率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95%以上。县、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公开免费服务内容,公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程序,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免费服务。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时向流入的育龄妇女发放计划生育宣传材料,对流入育龄妇女讲清服务的内容和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积极开展为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流入的育龄妇女免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的免费服务率逐年提高。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免费接受孕环情检查率达90%。积极开展流动育龄人口免费提供宣传倡导和咨询服务,使符合条件的流动育龄妇女获得出生缺陷干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服务,服务率达95%以上。
(六)创新管理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和“现居住地与户籍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总要求,将台账建在村委会和社区,协会建在社区,县服务站、乡(镇)服务所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服务,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流出人口的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关注流动人口的生产、生活、生育状况和避孕节育情况,帮助流动人口和农民工解决实际困难,关心留守人员,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子女教育学习等方面的情况,从政策上给予照顾,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七)突出重点,实行分类类服务与管理。一是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中,坚持“谁出租谁管理、谁受益谁负责、谁的辖区谁清理”的原则,明确管理职责,及时签订管理合同,一年来共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516份。二是认真做好现居住地的工作。各乡(镇)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了流动人口底数,排查了流动人的计划生育隐患,重点地区不定期进行清理查验,为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台帐和信息录入提供了依据。三是建立流入、流出已婚育龄妇女档案,将流入已婚妇女纳入经常化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通过padis信息平台及时向户籍地通报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婚育变动情况,加强两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四是认真做好户籍地的工作。积极主动指导乡(镇)为外出务工的成年育龄妇女免费办理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积极开展外出务工人员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各乡(镇)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及时做好与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信息交流和反馈,信息反馈率达95%,完善双向协议,以周边地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双向协议,落实外出务工人员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奖励优惠措施,流动人口“奖优免补”兑现达100%。
(八)发挥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和服务活动。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妥甸镇两个社区居委会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服务管理。落实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措施,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自我宣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活动。
尽管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县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不少地方和不少干部没有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没有以长远的、发展的眼光正确看待流动人口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还有差距;二是政策的落实还有差距:一些流入地的管理工作中没有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的原则,流动人口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上还要进一步加强,真正使流动人口能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宣传教育服务;三是由于流动人口变动频繁,外出人员流入地难掌握;四是计生、公安、卫生、教育、工商、税务、城建、房管等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等方面还应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区域间的相互协调配合还不够;五是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待遇低,基层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不稳定,录入、反馈、更新不及时。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构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统筹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清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统筹协调、部门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新机制。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内部各业务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二)继续加强《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的宣传。深入贯彻《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认真做好宣传。深入到流动人口集聚的地方宣传发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相关宣传资料,为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落实责任,协调配合,统一管理,优质服务。1、贯彻“公平对待、搞好服务、合理引导、完善服务”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的意识,切实按照国家、省、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流出地和流入地的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服务和管理模式,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的建立,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水平。2、按照“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落实“属地化管理”要突出抓住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工作点、居住点、活动点“三个关键点”,确定责任目标,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和规范流动人口登记、查验、服务等制度,做到流动人口用工单位、经商市场、居住社区等各方管理有机结合,堵塞漏洞,提高水平。
(四)依法行政,实施公开透明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1、利用网站、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向流动人口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生殖保健、便民措施等内容。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基层要开展经常性的送政策、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等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的活动,增强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2、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和再生育审批等相关手续时,流入地和流出地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审查流动人口婚姻生育状况,按规定做好资料审核、公示公告、登记发证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为流动人口合法生育、避孕节育行为提供证件、技术等服务,要建立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五)建立由信息化带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服务管理体系。1、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及时互通信息,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会商制度,做到信息互联共享。2、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制度,按时统计上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情况。以出租房、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和工作地管理为重点,加强外来人口登记,建立社区为主、以房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制度,落实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相关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按照“谁出租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用工单位、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村(居)委会要与房屋出租户、用工单位与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明确双方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3、认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工作,各乡(镇)计生部门要指定专人按要求登陆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及时查询、提交、反馈、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有关信息,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服务和管理,同时做好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录入维护工作。
(六)坚持社会参与,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充分发挥流动人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认真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活动,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事业单位法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督促企事业单位履行职责,配合做好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三
同志们:
区委、政府决定召开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三级干部会议,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和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级干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全力抓好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二点意见。
区委、政府认真总结历年来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教训既尊重历史又正视现实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按照“围绕一个目标抓住五个重点严格两个环节坚决实施‘两个一工程’不动冶的基本思路切实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了20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了实实在在的进步。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样调查显示我区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市2%人口抽样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四降两增一突破”的初步成效在全市的交叉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
“四降”:一是人口自然增长率12.21‰,下降了2.25个千分点;二是出生率19.47‰,下降了3.31个千分点;三是多孩率16.18%,下降了6.3个百分点,多孩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446人;四是计划外生育率下降,计划外出生人数比市下达控制线少270人。
“两增”:一是五术大幅度增多,尤其是结扎人数增加,二孩结扎增幅较大;二是计划生育率增加了7.54个百分点。
“一突破”:在挤干水分上有了比较明显的突破。2003年,区委、政府将挤干水分、重建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下大决心基本摸清了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家底。通过不打招呼的抽查显示,我区现有台帐基本接近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真实情况。
上半年,在各项工作任务比较繁重的情况下,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依然稳步有序地推进,至3月份,完成结扎1508例,其中二孩结扎519例,放环3900例,其中一孩放环2092例;截至5月20日止,我区完成农村独生子女办证880户,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几个重要指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各乡镇工作扎实,积极主动,计生工作的专职副乡镇长招考已经结束,开展了计生工作村民自治试点,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加强,乡镇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极大地提高,村级干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有所转变,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成效比较明显。
一年多来,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但与全省的水平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人口增长的压力非常大,目前仍处于人口生育高峰期。尤其是已婚育龄妇女无措施的比重较大,从203月30日统计的数据显示,在87626名已婚育龄妇女中,纯粹无措施的有9337人,使用药具的有3361人,二孩以上放环37232人,使用药具和放环基本等于无措施,这部分计生工作的高危人群占育龄妇女总数的57%,存在着巨大的计划外生育隐患。二是计生基础薄弱,计生基础数据还存在一定的水分,计生宣传员的业务水平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计生服务站的技术力量薄弱,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重结扎轻宣传、重结扎轻医学监护、重多孩结扎轻二孩结扎、重结扎轻综合治理的“四重四轻”的问题,工作总结《努力开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三是忧患意识还不强,部分乡镇领导干部中还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社会事业的意识,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经济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意识,还没有一种对历史、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四是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整治难度比较大。
今年初,省政府召开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解决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滞后的问题。省政府用一次专题会议的形式研究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问题,一方面,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昭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势非常严峻。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在全市来讲有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依然艰巨。尤其是当前各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都比较大,各项指标增幅较快,给我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成了很大的压力,要保持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成绩,必须进一步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不进则退的意识,自加压力,突出重点,主攻难点,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昭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看到差距,增强忧患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强化基础,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再上台阶。
基本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抓死三个环节,实现八个新突破。
围绕一个目标:就是必须紧紧围绕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这个目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使我区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2003年的基础上,出生率降2个点,自然增长率降1个点,计划生育率升9个点,综合结育率升5个点,多孩率降2个点,二孩结扎1000例,完成独生子女办证例。
抓死三个环节:
一建台帐。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统计台帐,是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矗一度时期,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家底不清,浮夸虚报,台帐水分大,使得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比较滞后。去年,区委、政府下决心挤干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台帐的水分,严格对水分的考核,坚决杜绝虚报浮夸,将重建一本真实准确的台帐作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通过一年的工作,虚报浮夸的问题,水分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为去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序推进奠定了一个非常坚实的基矗今年,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将建一本真实的台帐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抓好:一是原先已建的.台帐要充实完善,要根据目前的人口变动情况作调整充实,确保台帐成为一本高效运转的活台帐;二是强化对台帐数据的检查考核,将水分的问题继续作为考核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区对乡要考核,乡对计生服务站、主生宣传员也要严格对统计台帐的水分进行考核。
三抓考核。今年,继续坚持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继续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凡是没有按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的,坚决给予处分。今年,除继续对综合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乡镇实行“黄牌警告”外,对水分最重的前3名也要实行“黄牌警告”。受“黄牌警告”的乡镇,取消当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制评奖资格,一年内不得评为综合性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是文明单位的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副乡镇长、计生服务站站长4个责任人除处以500元的责任金外,一年内不得提拔、调动,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各种先进个人。对区级挂钩领导和部门挂钩领导也要处以一定的责任金。连续两年受“黄牌警告”的乡镇,4个责任人就地免职。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奖励。各乡镇对计生宣传员的工作,也必须制定严格具体的考核措施。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四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但是,下列人员除外:
(二)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不含东川区)异地居住的人员。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的职责,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和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分工共同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职责和下列职责:
(五)监督、检查办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协助人口计生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建立协会组织,发展会员。
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应当配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实行聘任制,报酬由州(市)、县(市、区)解决。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价格、工商、教育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在办理居住、婚姻、务工、食品安全、经商等有关登记和证照手续时,应当了解流动人口中成年育龄妇女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教育部门应当督促学校在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时,了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并报告教育部门,由教育部门向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通报。
第六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入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七)与流动人口的用人单位(含雇主,下同)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议;。
第七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流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四)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已婚流动人口免费办理《生育服务证》;。
(八)为实行晚婚晚育和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已婚流动人口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和优待政策,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八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下列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一)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四)发放国家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并做好相关指导和登记;。
(六)向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第九条流动人口应当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接受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第十条流动人口中18至49周岁的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按照《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通过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在现居住地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手续时,应当按照办理机关了解计划生育信息的要求,向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部门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有关计划生育信息。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回户籍所在地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的,其户籍所在地的办理机关应当依法给予办理。
流动人口育龄夫妻申请再生育的,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依法办理。
第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由现居住地财政分级予以安排。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向已婚流动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依法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人民政府、人口计生等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在为流动人口孕产妇进行产前检查时,应当要求其出示并登记《生育服务证》;对没有《生育服务证》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对查证可能造成违法生育的怀孕妇女,能够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及时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流动人口非意愿怀孕或者可能造成违法生育怀孕的,应当主动配合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及时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人口计生等部门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举报流动人口可能造成违法生育的怀孕或者违法生育行为属实的举报人,应当依法给予奖励和保护。
第十六条人口计生部门及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条例》和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条例》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流动人口成年育龄妇女未按照《条例》和本规定办理和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依照《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条例》和本规定的,依照《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保健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其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拒绝或者阻碍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由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月1日起施行。2月1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的《云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和《_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县关于开展人口和计生生育示范乡镇创建活动要求,自今年5月份以来,我乡全面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示范乡镇”活动,从宣传教育、严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实节育措施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现将活动创建和依法行政有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创建工作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了专门工作班子和创建队伍。5月上旬,我乡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创建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计生办、党政办、国土所等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了宣传动员力度。先后组织召开了乡党政联席会、全体乡村干部二级会、计生专题研究会,集中学习了创建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统一了全乡领导干部、村组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全方位提供强力保障。乡党委、政府明确要求“不折不扣推进计划生育示范乡镇创建工作”、“以推进计生依法行政辐射全面工作”。
二、协调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
健全完善生育的。登记服务制度,推进“办事诚信化、服务高效化”建设,实现了“让群众只跑一趟路、只进一次门、只找一个人、满意办好一件事”的服务目标。
三、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一是充分发挥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建设人员的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制定工作意见,按照每月一排名,每月一通报,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四、做好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的规范化工作。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六
第一条为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但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的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促进部门之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互联共享;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有关部门承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第四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之间应当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采集并运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核实、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上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本级人民政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六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县级发展改革、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应当结合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通报在办理有关登记和证照工作中了解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情况等计划生育信息。
接到通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及时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
第八条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四)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政策。
第九条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以下简称成年育龄妇女)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已婚的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出示结婚证。婚育证明应当载明成年育龄妇女的姓名、年龄、公民身份号码、婚姻状况、配偶信息、生育状况、避孕节育情况等内容。
对已离开户籍所在地但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成年育龄妇女,经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婚育情况后,可由其家庭成员代办。
第十条婚育证明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的,凭原婚育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免费换领新证。已落实绝育措施且婚育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婚育证明长期有效。
第十一条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也可以通过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提交。
第十二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义务情况。
第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了解本村或者本居住地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相关信息。
(三)晚婚晚育或者在现居住地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享受休假等;。
(四)实行计划生育的,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在生产经营等方面获得支持、优惠,在社会救济等方面享受优先照顾。
第十五条流动人口应当自觉接受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如实报告婚姻、生育、节育等情况。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应当采取避孕节育措施,女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依法应终止妊娠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
第十六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向已婚育龄妇女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并出具避孕节育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不得要求已婚育龄妇女返回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组织和个人在村(居)民委员会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时,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所在地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第十九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由最先收到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办理结果。
第二十条育龄夫妻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二十一条出具婚育证明或者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不得收取保证金、押金或者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协助查验婚育证明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涉及公民隐私的流动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不履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单位,各级人民政府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应当通报批评,责令改正;没有完成年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当年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第二十四条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规定履行有关管理和服务职责的;。
(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
(三)为流动人口提供应当免费享受的服务时违法收取费用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未依照本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的,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其在3个月内补办;逾期仍不补办或者拒不提交婚育证明的,由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予以批评教育。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未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2月1日起施行。1月1日起施行的《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七
今年以来,在珍珠区委、区政府、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的正确领导以及市计划生育协会的悉心指导下,全区各级计生协齐心协力,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服务人口计生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大局的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发展,现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基层,服务群众。
一年来,区计生协能结合珍珠的实际,巩固并创新建立了“同乡村”计划生育协会、跨区域的“点对点”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行业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劳务工大饭堂计划生育协会。全区的各级计生协会都能结合各自的实际,在区计生协和区卫生人口计生局的指导下,根据计生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以最大限度满足育龄群众的需求为宗旨,尽最大努力协助辖区计生主管部门开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如大望社区湖南攸县籍“同乡村”计划生育协会,坚持“两委领导负总责,协会会员当骨干,依法建章立规矩、群众当家做主人”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自我教育中唱主角,开展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清水河、笋岗、东湖等街道的跨区域性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充分发挥两地计生协的职能优势,发动、指导协会会员,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通过老乡教育、服务、管理老乡的方式开展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翠竹街道黄金珠宝行业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充分发挥直管的优势,对自己的.员工开展自我教育,桂园街道民营医院计划生育协会联合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对服务对象开展宣传教育;莲塘街道深莲、益群等劳务工大饭堂计划生育协会,通过在大饭堂建设宣传栏、播放宣传片、开展人口计生知识有奖抢答等形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现珍珠辖区的基层协会组织共有288个,其中区计生协会1个、街道计生协会10个、社区计生协会83个、企业计生协会142个、机关事业单位计生协会52个,协会小组618个。共有协会会员68933人、志愿者3568人、会员联系户67486个。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共组织开展了青春健康教育98场,培训目标人群9000多人次;组织协会志愿者6200多人次开展了61场自我教育的大型活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举办了“三优”讲座82场,参加人数近7400多人次。发动协会会员、志愿者为多对,为育龄夫妇送去婚育政策、优生优育知识等宣传资料30000多份、避孕药具35000盒;组织育龄妇女进行普查普治近3万人次;对流入本社区的流动已婚育龄夫妇实行与户籍居民同等的“节育奖”,累计受益3000多人;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约2000人,帮助计生家庭失业人员再就业900多人;全区各级协会帮扶计生特困家庭516户,帮助困难育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000多件。我们充分发挥这些协会的作用,对广大群众开展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为珍珠的发展创造更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强化培训,提高水平。
今年以来,区计生协会组织区、街道秘书长11人参加市计生协举办的秘书长培训班学习;组织全区各级计生协会工作人员32人参加市计生协举办的创建基层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培训班学习;区计生协会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培训街道、社区秘书长共30多人次;街道级计生协会举办了27期培训班,参加人员1461人次;社区级计生协会举办了242期培训班,参加人员11024人次;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等各类计生协会举办了60期培训班,参加人员40936人次。通过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从事协会工作人员、协会会员和志愿者的工作水平,为推动协会的各项工作上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开展活动,促进发展。
(一)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活动。
珍珠区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活动的主要做法是: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一是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卫人局和区计生协会领导为成员的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珍珠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参加创建活动的社区都成立了由社区工作站站长任组长,社区党委负责人、居委会主任、社区计生协会会长等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时间和任务安排,以及形式、内容、标准、方法和要求。二是将创建活动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三是采取以奖代投的形式确保创建活动所需的经费。
2、完善工作机制,确保自治工作有章可循: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在广泛征求育龄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各社区制定了《社区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居民公约》、《议事制度》、《工作职责》等章程制度。二是健全工作网络。在实施“两委(社区党委、居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群众广参与”工作模式的同时,社区在每个生活小区成立计生协会会员小组,由协会骨干任组长;并由每栋楼的住户们推选一位热心计生工作的退休老同志为楼长,由楼长和会员小组长负责配合做好本楼和生活小区的创建工作。三是建立“两委”和计生协会与辖区单位的协作互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和深入辖区单位了解情况,帮助辖区解决具体问题,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四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实施居务公开,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引导居民参政议政,监督行政执法。
3、创新协会组织,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依托社区“流动党支部”,创建“同乡村”计生协会;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生区域协作,创建跨区域的“点对点”计生协会联合会;三是发动辖区大型企业、机构,建立行业计生协会联合会;四是依托流动人口聚集的厂区劳务工大饭堂建立计生协会联合会。我们充分发挥计生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4、深化宣传教育,激发居民自治意识。
一是组织社区工作站人员、居委会成员和计生协会会员,深入辖区单位和居民家中开展面对面的宣传;二是充分发挥辖区宣传栏、橱窗、楼道、社区生育文化中心、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展宣传;三是以悬挂横幅标语、派发宣传资料、开展问卷调查、举办讲座和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四是成立志愿者团队,开展宣传活动。从而使社区居民明白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知晓自治示范社区的“六好”标准,掌握人口计生有关政策法规及婚育基本知识,增强其自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5、创新活动载体,引导居民参与自治。
一是以“温馨宣传、贴心服务、连心教育”为主题深入开展“送知识、送健康、送亲情、送关爱、送实惠”的“五送”活动。二是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巾帼服务队、治安巡逻队、民事调解和人口计生宣传等志愿者服务队,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好事。三是创办“四点半学校”,为放学回家无人照看的儿童提供免费托管服务和指导完成作业。
年底以来,扎实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活动,碧波、大望、和平、木棉岭、长岭、翠岭等6个社区被授予国家级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黄贝岭、凤凰等32个社区被授予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社区。今年按预定的目标扎实推进,尽最大的努力确保推荐的43个社区在年底接受上级的评估验收时能全面达标。
(二)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今年以来,区计生协会将“生育关怀行动”与创建幸福家庭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大力开展惠民工程。作为全国“生育关怀行动”试点单位,珍珠区创建的“四点半学校”和“亲情桥”项目得到了中国计生协领导的充分肯定。月26—30日刘岭副会长代表区计生协参加了中国计生协在云南省腾冲县召开的“生育关怀行动”试点工作交流研讨会,并作为全国26个试点单位的代表,在会上就珍珠区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三年来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作了题为《聚焦社会热点促进社会和谐》的发言,同时播放了珍珠区制作的关爱留守儿童专题片《爱在亲情桥》。中国计生协领导在总结会上充分肯定了珍珠区计生协在生育关怀行动中创品牌、出新路的做法,决定把珍珠区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的“亲情桥”、“四点半学校”做为一个品牌活动在全国进行推广。今年,中国计生协将对全国的各试点单位进行评估验收,区委区政府和区卫人局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了“生育关怀基金”,为更好地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区计生协会在做大做强“四点半学校”、“亲情桥”和“三生服务基地”等项目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模式,拓宽关爱对象,组织全区各级计生协大力开展创建幸福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和“创建幸福家庭”等活动,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计生协组织的评估验收,为珍珠再添光彩。例如,东门街道计生协会不断拓展“亲情桥”项目的内涵,发动辖区企业、商家等社会力量,启动了“企业对留守儿童家庭‘一对一’帮扶工程”;笋岗街道计生协创建了特困女孩救助成才保障工程、计生困难家庭关怀关爱工程、不育家庭(空巢家庭)保障工程等三个工程的“三项工程”;东晓街道计生协创办的“三生”(生产、生育、生活)基地,安排无业或失业的流动人口就业(到目前为止现已安排500多人就业);今年的8月份,区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张孟兰一行8人,前往湖北荆州回访帮扶的留守儿童家庭,并给他们送去了温暖;还有,珍珠区设立的“节育奖”,对落实结扎、上环、补救措施的流动人口育龄夫妇,分别奖励1000元、300元、500元。
(三)开展“5.29”宣传活动。今年的5.29,区计生协会同区卫人局的宣教科、健教所、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中心和十个街道的计生科、计生协在水贝黄金珠宝城、东门文化广场等地开展了宣传、咨询、义诊和“三优”知识讲座等活动,此次活动体现了四个结合:即“5.29”集中宣传活动、“三优”大讲堂走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走进社区、在生育文化中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结合。活动期间各街道、社区还募集到了近十万元的生育关怀资金。
(四)开展工作场所同伴教育活动。今年,珍珠区的华润万佳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生育协会被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计生协确定为工作场所同伴教育的项目点,区计生协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了华润万佳股份有限公司4名主持人参加市计生协举办的工作场所同伴教育主持人培训班学习,制定了项目开展的工作计划,并按照项目要求,明确了项目开展的责任和培训计划,投入专项经费2万元,用于师资和主持人培训、购买教材、开展活动等,为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必要经费保障,该项目点共开展了8场工作场所同伴教育培训,培训目标人群近2000人次。
“协会的生命力在于活动,凝聚力在于服务”。珍珠辖区各级计生协会围绕群众需求,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手段,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建设幸福珍珠、和谐珍珠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为珍珠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中心任务做出了积极贡献。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八
20xx年x月年是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上台阶,整体上水平的一年。
一年来,全镇计划生育工作者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市、区人口计生工作决策部署,以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脚踏实地、务实工作,从而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指标任务。尤其是9月份计划生育秋季集中活动以来,我镇认真按照上级领导提出的要求,抓住契机、乘风践浪,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整改提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明显成绩,进一步稳定了低生育水平,为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新农村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人口计生环境。
20xx年x月至今,全镇共出生496人,合法生育率与上年同期相比,提高了14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39,同比降低了28个百分点。妇女到站查体率98.6%,全镇引流产106例,其中大月份引产5例。放环497例,实施男女扎165例,追回外逃53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30万元,其它各项主要工作指标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改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今年x月份以来,我镇各村着手制定了《村规民约》,成立了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和《村规民约》起草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完善各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制定出了切合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切实有效地指导了各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20xx年x月8号,市县两级领导来我镇东徐村检查工作,东徐村《村规民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得到了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
以上工作指标均达到和符合年度工作考核要求,与往年比较有较大的进展。回顾一年来的工作,简要概括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主要。
1、凝聚力量,常抓不懈。
新时期我镇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着低生育水平反弹压力,正处于艰难的爬坡过坎阶段。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抓计生国策不放松,步步抓落实。
尤其是经过开展秋季计划生育集中管理服务活动,全镇计划生育生育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集中管理活动以来,妇女到站查体率98.1%,二胎持证到站率99.2%,全镇引流产20例,放环54例,实施男女扎16例,追回外逃8例,征收社会抚养费72.9万元,利益导向政策落实到位,其他各项主要指标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改善,有效遏制了违法生育的势头,稳定了全镇的低生育水平。
2、抓住契机,全力推动“专项整治活动”
围绕本年度上级计划生育年终考评考核,我镇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年终考核,既是各级领导对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是对我镇人口计生工作盘点与鞭策。我镇紧紧抓住这一有利契机,全面动员,大造声势,全力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狠抓了生育政策落实的专项整治,专项活动工作组成员进村后,与村组干部一道不分日夜,逐组排查核实,逐户包干到人,逐个落实节育措施,促进了生育政策与技术服务政策得到进一步得到落实;二是狠抓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整治,大张旗鼓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扎制了6辆宣传车,每天到各村巡回宣传,各村悬挂横幅260幅,张贴标语500幅,灌制活动录音带,逐村循环播放,广播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孩也是传后人,为女孩成长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狠抓了社会抚养费“征管用”专项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是当前农计生办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统一标准、分类征收、张榜公布、政务公开、接受监督。做到了使用统一票据,规范了征收程序,杜绝了“以罚代生”“放水养鱼”和私自挪用社会抚养费等违法违纪行为。
3、改变工作方法,创新工作环境。
计划生育在农村俗称天下第一难,而新时期在农村推行计生工作就更难。鉴于此,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者拓宽了工作思路,创新了工作方法,从而使计生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变压力为动力,全心打造了“阳光计生”“和谐计生”。
今年以来,我镇独生子女费每人每年120元,全镇发放共计325000元,晚婚晚育家庭每户奖励500元,双女绝育户每户600元,放弃生育二胎的.独女户家庭除一次性奖励5000元外,每月每户再奖励50元。在此基础上,我镇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法,实行以奖代罚,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家庭开展“治安双保”(保障人民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活动。有我镇政府出资九万余元,为广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成员办理“治安双保”商业保险,每户每年参保30元,一旦有意外情况发生,将会获得两千元到六千元不等的保险理赔。
二、存在问题。
由于计生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日常工作的被动性,我镇计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其表现为:
1、部分村、组干部思想意识和工作方法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工作中经常产生畏难和消极厌烦情绪,使计生工作在部分村、组仍然处于被动和应付状态。
全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多流动性大,其婚育节育信息有的难收集措施难落实甚至不及时影响整体工作推进。
20xx年是关键一年,它既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又是我们党的90周岁生日。我们要一如既往的发扬计划生育工作者“不怕苦不言累”的战斗精神,脚踏实地的做好新的一年的工作。为此,特有以下几点工作计划:
1、进一步突出宣传教育为先导。通过继续宣传贯彻中央《决定》和新省计生条例,把广大育龄群众的生育观念引导到党和国家的生育政策上来,增强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性。
3、继续坚持对象就是任务,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为持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提供切实保障;开展经常性的查环查孕和生殖保健服务,建立孕情追踪制度,杜绝和减少政策外生育。
4、继续狠抓生育政策落实,突出计划生育党员干部带头,严厉查处党员干部、在职职工违法违纪生育行动,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加强计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计生队伍的综合素质,完善计生干部培训制度,镇、村、组中心户长例会制度,业务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高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专业计生队伍,切实保障全镇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
要以更加辛勤的工作,回报各级领导的信任;用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90岁生日献礼!
镇计生办。
20xx-01。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九
1.畅通渠道,全面收集非法行医的相关信息。通过开通24时投诉电话、建立网络信息平台等方式,畅通信访渠道,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非法行医行为的举报投诉。
2.规范医疗市场,从源头上防范“两非”行为。一是严格标准,认真把好准入关。严格医疗机构许可,认真做好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延续等许可工作,2020年至今,共受理年度校验、延续、变更等申请572件,对25家因不良执业记分超过15分或校验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以暂缓校验处理,做到有检查、有整改、有落实。二是健全医疗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开展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做好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结果的应用,对评价不合格的医疗机构予暂缓校验,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业整改,暂缓校验期满仍未整改到位的,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是规范b超的购买、使用管理。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b超统一进行登记备案,发现未经批准设置b超机、人流吸引器或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处理;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b超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对有开展b超诊断业务的医疗机构妇产科健全b超使用管理制度,配置第二代身份证验证阅读器,在b超室外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实行电子摄影录像监控。四是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照计生部门的规定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建立终止妊娠药品的出入库和使用台帐,杜绝从非法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未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禁止使用终止妊娠药物。严格执行终止妊娠手术审批管理制度,加强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管理,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
3.重拳打击非法行医及“两非”现象。我局先后10次联合区效能办、计生局、各街道及派出所,采取日常巡查与集中整治结合的方法,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对打击非法行医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非案件27件,罚没金额55.2万元,没收b超机23台。其中查处个人开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22件,罚没金额38.4万元,没收b超机23台。查处医疗机构违法终止妊娠手术、放置宫内节育器、使用b超等案件5件,罚没金额16.8万元,没收b超机1台。取缔无证行医57户次,没收药品、器械101箱。专项整治活动有力地打击了我区非法行医和“两非”的嚣张气焰,进一步规范了医疗市场,不断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一年来,我们虽然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生育证明材料难于登记完整,由于流动人口孕产妇孕期检查等医疗服务时,要求其出示生育证明材料,会遇到种种理由的托词,给工作增加了一定难度。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改进措施,深入扎实地抓好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创新促和谐,以服务惠民生,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巩固转型发展年活动。2020年上半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1.26‰,合法生育率97.02%,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
20xx年是争创全省xx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考核之年,是收官之年,也是隆重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和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双庆之年,更是启动xx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之年。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口计生干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务实奋进,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努力促进转型升级,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8%,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3.06%。顺利通过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先后获得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奖,并成为苏州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同时,作为苏州一家单位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20xx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一二三四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即:一大创建,全力推进;二项重点,稳步推进;三大创新,有效推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攀新高峰。
一、一大创建,全力推进。
(一)抢抓机遇,营造创建氛围。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迎检动员大会和市属责任单位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会议。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自查,推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了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上下努力,确保富有成效。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切实按照省、苏州市终期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围绕创建指标,严格按照自查阶段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委各职能科室切实加大了对各区镇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镇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的检查,尤其是重点对以来发生信息的育龄群众进行信息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市属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综合治理。市镇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创建工作取有成效。
二、两项重点,稳步推进。
(一)注重民本计生,利益导向建设稳步推进。
1.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20xx年全市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发放13235人,发放金额4764万余元。
2.公益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20xx年,在以人为本和提标扩面原则的指导下,对《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全年共有20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被纳入救助范围,公益金救助金额达75.5万元。
(二)注重基础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信息系统数据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上半年重点抓好了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核对和补充。昆山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查验信息系统建设。促使新开发的查验系统与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单点登录、数据共享的原则,确保现有三级人口计生用户实现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实时查询。
2.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开展镇级人口计生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对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以及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标准进行了规范。
3.抓好信息技能培训。加强了省人口计生信息综合平台操作运用业务培训,加强了信息员技能技巧操作练兵活动。重点加强了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操作能力培训,坚持对各区镇进行实地指导,分层次培训。
4.抓好基础信息管理。做好育龄人群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现居住地管理体制。
三、三大创新,有效推进。
(一)注重内涵创新,人口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1.人口文化基地建设推陈出新。作为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11个区镇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思路,先后建成了以健康、和谐、生命、自然等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人口文化宣教载体,积极开展五星家庭评比活动。
2.婚育新风福万家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七届人口文化节,开展了八春系列活动,婚育新风创演队巡回11个区镇演出,深受欢迎。
3.培训工作成效显著。联合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人口计生、妇联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全市各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注重方法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
1.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确定了重要事项行政提醒、轻微违规行政提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纠错无效行政警示、重要案件行政回访共5大类14项行政指导工作项目,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行政指导工作体系。
2.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镇级行政执法队建设。在全市镇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队执法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照顾二胎审批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审批制。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的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及时。依法做好违法生育处置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中违法生育的处置工作。
(三)注重服务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有效推进。
1.创新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建设。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大型外企以及打工楼建设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开展人口文化建设、阳光计生行动、世代服务、计生协会进集聚地等四进式服务管理活动。
2.加大均等化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对持卡对象提供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昆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凭卡享受奖励。
3.深化主题宣教活动。联合人社部门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联合市外管办、教育局开展了新昆山人计生小手牵大手主题教育活动人口计生征文演讲比赛和六个一活动。全市新老昆山人计生工作心连心结对交友活动共结对2.4万余对,村(居)覆盖率超过90%。
4.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运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
5.拓展双向服务管理。20xx年分别与江西新干、福建惠安等近十家单位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实现了管理服务共嬴。
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
(一)注重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建设扎实推进。
1.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世代服务机构203个。
2.优质服务内容呈现多元化。优生促进工程内涵延伸。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孕前干预网络,把干预重心再次前移至拟孕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转型升级。普查频度从三年一周期完成80%提速至二年一周期完成90%以上;目标疾病普查拓展至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科学育儿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了科学育儿指导中心11所,全年免费举办精彩纷呈的宝宝大赛、亲子活动、父母课堂及富有阶段特色的育儿课程200多场,惠及了全市80%以上的婴幼儿家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3.优质服务方法彰显新特色。完善八单式预约服务。创新ic卡服务。推出了世代服务卡,分为户籍人口并蒂莲卡和流动人口琼花卡两种。服务刷卡即可完成识别育龄妇女、录入检查结果等各项工作。
(二)注重科学决策,人口研究工作扎实推进。
1.市镇联动推进人口研究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教育研究中心;11个区镇人口教育研究基地开展各具特色镇级人口理论研究。
2.与高校合作推进人口研究工作。完成了与南大、苏大合作研究的《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昆山市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破解机制研究》,与华师大合作的《昆山人口发展之路》丛书已正式出版。其中《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获省级优秀奖。
(三)注重标准规范,协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1.扎实推进基层示范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苏州市计划生育基层示范协会创建;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企业员工自治。
2.扎实推进基层协会标准化建设。各区镇分别建设了各具特色的会员之家。目前,全市标准化会员之家建设率达80%。。
3.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载体建设。全市共建有计划生育爱心超市38家。
(四)注重能力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1.全面细化效能考核。制定并印发了《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度机关效能集中考核项目责任分解》,实行科室工作季度督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半年度督查制度。
2.全面推广电子监察。开展了委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作,办结,以制度管人,不断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3.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不断配优配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坚持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使全系统政风行风切实转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被授予了昆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功举办了人口计生系统第二届趣味运动会,努力打造健康、团结、快乐的人口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4.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了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惩防框架体系;开展六月清风党风廉政六个一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勤廉优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一
经市政府同意,联合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出台《加强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高特别扶助金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健全三个方面的养老优惠政策。目前,我市的特别扶助在全国各省市及15个副省级城市中标准较高,救助慰藉内容最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募集人口关爱基金1003万元,走访慰问特殊困难家庭3725户,发放一次性救助金512.6万元。市人口计生委今年《行风在线》办结率、群众满意率100%,三期“网络在线问政”现场答复率100%。
(二)严格落实计划生育“三个不变”,强化目标考核。
制定下发考核方案,对95个镇(街)、87个村居和14家企业进行平日考核、明调暗访和调研督导,下发54期考核工作通报,对薄弱区市、镇(街)、村(居)重点剖析,确保基层工作不放松。加大违法生育公示曝光力度,在新闻媒体、网站公示曝光违法生育96次,1088人,对1284例违法生育下达处理决定书。下发综合治理性别比考核方案,印发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宣传材料33万份,实行性别比治理重点区(市)工作周报、打击“两非”重点重大案件工作日报等制度,形成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高压态势。我市在全省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会议上做典型发言。
(三)创新服务模式,提升科技服务水平。
一是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覆盖。强化免费孕前优生项目“两保两防”,截至到6月底,全市共有4.4万名群众接受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70.3%。
二是推进新型人口计生服务阵地升级改造。加快服务转型,指导中心镇服务站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施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村级卫生室合一,实现资源共享。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分别给予报道。
三是开展人口计生科技服务关爱行动。今年上半年,共有1.66万人受益。
四是推进xx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研所(医院)转型发展。启动与xx市立医院合作项目,全面开展乳腺癌、宫颈癌“两癌”筛查与治疗服务,自5月底开诊以来,已收治病员165人,开展手术93例。
(四)开展集中专项服务活动,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贯彻落实全市双月奋战与集中专项服务活动,走访联系15家重点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组织基层计生干部入户摸排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对新流入的人员及时录入信息平台并交流给户籍地,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率达95%以上。今年以来,已为4.2万余名流动人口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发送孕环情检测通报7.1万余份。普及发放“新青岛、新市民、新家园”服务卡,流动人口享受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率达90%以上,累计16.97万人次受益。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实行首接负责制,落实办结时限,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点名表扬我市工作做法。
(五)强化宣传教育,优化人口计生工作舆论环境。
贴近群众需求,改进宣传形式,组织开展“七个一封信”发放活动,针对不同人群特点,向新生儿父母、新婚夫妇、流动人口、在校大学生、城乡居民、中老年居民、违法生育人员分别发放一封信,宣传新型婚育文化。今年以来,全市已发放“七个一封信”近80万份。在市级主流媒体发表稿件97篇,省级主流媒体发稿234篇,国家级主流媒体发稿9篇。培训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2048人次。全省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推广我市经验。
(六)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研发社区管理软件,完善人户分离、驻街单位管理等系统建设,开发建设人口关爱基金募捐救助、一次性养老补助发放等系统,加快推进全员人口数据库与地理信息系统对接,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达到90%以上。积极开展wis信息纠错补录,提高信息质量,准确率达到90%以上。
(七)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联合市委宣传部等部门下发《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意见》,丰富现有的199个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示范点服务内容,全市1138个社区、4949个村庄已开展2项以上的“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服务活动,已有20余万人受益。全国科学育儿示范基地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面向镇(街)、社区举办7期科学育儿师资培训,培训人员420名。《光明日报》报道我市经验。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二
同志们:
刚才***副县长通报了省、市、县计生半年考核检查的有关情况,***副书记就开展7―8月份计划生育后进乡镇、后进村集中整治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这些意见都是经过县委常委会认真研究通过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天的会议叫计划生育后进乡(镇)村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计划生育工作大家天天都在抓,各种会议也天天都在讲,为什么还要动员呢?我想,召开今天这个会议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大家天天都在抓没有成效,抓而不实;二是天天都在讲没有得到有力的贯彻落实,闻而不动。为什么会存在抓而不实、闻而不动的问题呢?我想主要是“疲”字在作怪。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干劲没了,办法点子少了;思想认识痞了,抓好抓坏一个样。由于“疲”字这个病根在不断地发作,导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提高,有些地方还出现明显的滑坡。从各种数据显示出来的信息看,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可以用“危机四伏”这个词来表达了!县委、县政府今天召开这个动员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解决目前全县在抓计划生育工作当中思想认识疲沓,工作作风疲软的问题,要用抓街面库区移民工作的干劲和责任机制,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抓好后进乡镇后进村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工作,打一场计划生育后进转化的攻坚仗,迅速扭转被动局面,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思想认识必须澄清,整治决心要下大。当前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存在着:出生漏报瞒报、政策外生育控制不力、政策外多孩禁而不止、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早婚率呈上升趋势、一男超生严重、二女扎后抱养问题突出、后进转化缓慢等突出问题。尤其是我县的中仙、新阳、坂面等乡镇计生工作整体水平长期处在全市后进乡镇的后列。全市计划生育单列管理、黄牌警告和跟踪管理的乡镇共有15个,我县占了4个。从省、市、县计生工作半年考核情况看,我县不仅硬件差距大,软件管理也不规范。4月份省里召开全省部分县(市、区)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叫我们市的泰宁县主要领导在会上作表态发言,而没有叫到尤溪,为什么呢?难道我们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要比泰宁县高吗?省里没有叫尤溪去表态是给我县一个缓冲的机会,以观后效。7月1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县(市、区)委书记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尤溪和大田两个县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这次的表态发言就是市里给我县发出的警告信号。以上许多问题足以说明我县计生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已经到了全县上下必须澄清思想认识的时候了,也已经到了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的时候了。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转化问题好比是一个人的阑尾问题,光吃吃药不能根治病患,药量不足就容易发作,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这次县里集中县直部门、省市属单位的力量对全县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工作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就是要对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阑尾问题”实施一个比较大的手术。当前我县计生工作正处在爬坡阶段,不进则退。但是,退则前功尽弃,如果重新“戴帽”,我们就没有这样的精力抓经济,抓稳定;因此是没有退路,非举全力破难前进不可。抓好计生工作极为重要。如果没有采取这次县委、县政府提出用抓街面库区移民工作的干劲和责任机制,集中全县科局力量来抓计生后进转化,就是要用非常措施、非常手段来扭转目前被动局面。县委、县政府对打这场攻坚战是很有决心的。今天各乡镇的党政“一把手”和分管计生工作的领导都来了,县里的决心已经下了,你们的决心要怎么下大?特别是计生工作后进乡镇如何抓住这次机遇,把本乡镇计生工作抓上去?你们现在就必须考虑这个问题,会后认真去研究,拿出能够体现你们决心和保证工作出成效的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委干部必须与县里的工作队一道驻村抓落实。第二,氛围要造浓。县、乡、村三级要充分发挥现有的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普及新型婚育观念,宣传法定的计生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制度,把当前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氛围造浓造热。县委宣传部、县委报道组、县广电局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对即将开展的计划生育集中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及时发现和宣传计划生育工作典型,加快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推动当前计生工作的深入开展。第三,措施要动真。本次后进乡镇后进村计生工作集中整治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各有关乡镇和县计生工作队要针对所在乡镇、村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所在,认真研究对策,细化工作措施。在工作措施上既要做细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也要敢于和善于采取一些必要的硬措施,动真碰硬,做到软硬结合,确保难点问题的有效突破。第四,任务要明确。本次集中整治总的任务要求是:“对象就是任务”,但具体硬指标主要有5项:即落实“双查双补”、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征收拖欠的社会抚养费达70以上、核实大龄未婚男女青年婚育状况、督促乡村兑现法定奖励费,对县直部门等单位挂包村任务责任考评主要是双查、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等3项硬件指标,并下达任务数,及时考评兑现奖惩。第五,配合要有力。公安、法院、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公安部门除了做好计生集中整治活动的保驾护航外,要着力在打击出生性别比失调、非法抱送养和流动人口综合治理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争取有新的突破。县法院在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征收上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的有效解决。卫生部门要在保障计划生育手术安全、加强计生有关信息通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等方面认真抓好督促检查。计生部门要做好集中整治的业务指导和集中整治进展情况的收集、汇总工作。其它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照计划生育齐抓共管的职责要求,扎实做好工作。
三、责任要求必须明确,整治成效要明显。本次开展后进乡镇、后进村计划生育工作集中整治活动的领导力量、人员精力的调配和集中整治时间之长,都是继九十年代初期大打计划生育翻身仗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要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明显的成效,必须明确计生工作责任要求:第一,联动机制要健全。本次计划生育后进集中整治必须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做到抓领导与领导抓相结合;抓基层与基层抓相结合;抓突击与经常抓相结合。这“三个结合”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取得实效的重要措施,也是推动后进乡村建立计划生育长效机制,确保计生工作持续、健康开展的有力保障。抓领导与领导抓相结合,就是一级抓一级,县副处以上领导要负责抓乡镇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单位领导抓计生工作的思想认识和精力到位,督促乡(镇)、村党政一把手计划生育亲自抓,负总责工作责任的落实。抓基层与基层抓相结合,就是加强计划生育基础性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帮助乡村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制度,重点是推动村干部走上计生工作第一线,把村干部抓计生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改变村干部被动和依赖的思想,切实提高计划生育村自管理水平。抓突击与经常抓相结合,就是后进乡(镇)、村通过本次计划生育集中整治,要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经常抓的责任机制,巩固好集中整治的成果,防止工作时紧时松,出现反弹。第二,工作责任要分清。挂包乡(镇)、村的副处以上领导,必须坐阵指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乡镇和县直部门领导要及时召集谈话,查明原因,并及时研究措施,督促工作落实到位。在集中整治期间,县副处以上领导原则上不得离开挂包的乡(镇)、村,乡镇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单位的领导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必须经挂包乡、村的副处领导批准,否则按擅离岗位论处。县直部门、单位要尽心、尽力、尽责地协助后进乡、村抓好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对责任不落实,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县直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领导要追究责任,该经济处罚的要经济处罚,该歪戴帽子的要歪戴帽子,该调整岗位的要调整岗位。后进乡(镇)、村干部必须全力以赴地抓,主动主为地干,紧紧抓住本次集中整治的契机,把计生底子澄清,把历年的双查、节育拖欠还清,把社会抚养费征清,把流动人口管理的隐患肃清,把计生工作经常抓的思路进一步理清。通过这次集中整治,有效扭转被动局面。后进乡镇必须针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专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对工作不配合、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村干部要严肃处理,该撤职的必须撤职,绝不能迁就。对消极怠工的乡镇干部,该经济处罚的予以经济处罚,该待岗的待岗,该下岗的下岗。集中整治的计生对象属县、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的,由乡镇及时上报县计生领导小组督促相关单位领导通知有关干部职工协助抓落实。对协助抓落实不力的干部、职工必须按规定追究责任。不属本次集中整治的其它乡镇、村要在此期间必须自加压力,自行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确保整体水平稳步上升。在这里我要提醒各乡镇:我在半年人口形势分析会上讲过,对9个单项预警告乡镇和40个单项预警告村,限期3个月整改的期限下个月就要到期了,到时候县里将对这些乡镇、村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该经济处罚的就经济处罚,该免职的就予以免职,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各乡镇还必须认认真真地对照县里年初下达的计生责任目标,对今年度是否完成责任目标要做到心中有数,从现在起就要对着指标抓整改,确保计生工作指标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我也希望到时候多一些乡镇受表彰,少一些乡镇领导被处理。第三,督促检查要严格。为确保本次后进乡(镇)、村计划生育集中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县委将派出督查组,由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李宝兰同志担任组长,对集中整治的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实行一天一汇总,三天一通报,对人员精力不到位,工作责任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召集有关领导到县里来谈话,直至追究责任。督查组要严格督查,全面掌握信息,及时汇报情况,为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特别要认真查处假手术、假证明、假进度和法定奖励假兑现的问题,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同志们,我县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措施,把握工作重点,着力攻坚克难,上下一心,奋力拚搏,扎实工作,为彻底扭转我县计划生育工作后进局面,推动计生工作上新水平做出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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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三
按照帮扶措施,我办领导杨东胜同志率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到大坑村,根据大坑村提出的相关问题,尽量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帮扶大坑村,落实帮扶任务和政策,多次组织召开计划生育帮扶工作专题会议,解决大坑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督查督办资金落实情况,自查验收被考核的范围和内容。同时,积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村内的宣传栏、横幅、计生品等方式,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在村内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氛围;二是帮扶大坑村做好已婚育龄妇女参加查环查孕工作,落实节育措施或补救措施,确保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和及时率达到要求;三是落实奖扶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实行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对计划生育户特别是只有女孩的家庭进行重点扶持,给予适当照顾和金钱鼓励,对3户新生儿家庭及27户服务家庭,上门宣传优生优育知识和新生儿护理常识,并送去避孕药具及宣传材料,深入到育龄妇女中,宣传生殖健康知识,了解她们的生产、生活、生育等情况,并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四
20xx年是争创全省xx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的考核之年,是收官之年,也是隆重纪念《公开信》发表三十周年和计生协会成立三十周年的双庆之年,更是启动xx人口计生工作的规划之年。一年来,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区镇、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体人口计生干部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先争优,务实奋进,扎实推进十大工程建设,不断加大统筹发展,努力促进转型升级,年度人口计生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全市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9.8%,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率93.06%。顺利通过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考核验收,先后获得了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计划生育系列保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奖,并成为苏州获此殊荣的县级市;同时,作为苏州一家单位被推荐申报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回顾20xx年,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出一二三四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即:一大创建,全力推进;二项重点,稳步推进;三大创新,有效推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在高起点上继续攀新高峰。
一、一大创建,全力推进。
(一)抢抓机遇,营造创建氛围。先后召开了全市创建迎检动员大会和市属责任单位及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迎检工作会议。通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自查,推进了各级党委、政府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形成了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上下努力,确保富有成效。市镇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切实按照省、苏州市终期评估。
工作方案。
的要求,围绕创建指标,严格按照自查阶段的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委各职能科室切实加大了对各区镇自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镇结合实际,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的检查,尤其是重点对以来发生信息的育龄群众进行信息梳理,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市属各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综合治理。市镇衔接,环环相扣,确保了xx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创建工作取有成效。
二、两项重点,稳步推进。
(一)注重民本计生,利益导向建设稳步推进。
1.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工作顺利推进。截止目前,20xx年全市持证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有序推进,全年累计发放13235人,发放金额4764万余元。
2.公益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20xx年,在以人为本和提标扩面原则的指导下,对《公益金管理办法》的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全年共有206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被纳入救助范围,公益金救助金额达75.5万元。
(二)注重基础管理,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
1.抓好信息系统数据建设。全员人口信息建设。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上半年重点抓好了全员人口信息的清理、核对和补充。昆山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措施查验信息系统建设。促使新开发的查验系统与省人口计生综合信息平台无缝对接,采用单点登录、数据共享的原则,确保现有三级人口计生用户实现流动人口服务信息实时查询。
2.抓好信息标准化建设。开展镇级人口计生信息标准化建设,重点对硬件建设、软件建设、网络建设、人员配备以及制度建设等五个方面的标准进行了规范。
3.抓好信息技能培训。加强了省人口计生信息综合平台操作运用业务培训,加强了信息员技能技巧操作练兵活动。重点加强了村(社区)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操作能力培训,坚持对各区镇进行实地指导,分层次培训。
4.抓好基础信息管理。做好育龄人群分类指导工作。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动态跟踪管理服务。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现居住地管理体制。
三、三大创新,有效推进。
(一)注重内涵创新,人口文化建设有效推进。
1.人口文化基地建设推陈出新。作为省新农村新家庭计划项目县,11个区镇以村(社区)为单位,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思路,先后建成了以健康、和谐、生命、自然等为主题的新农村新家庭人口文化宣教载体,积极开展五星家庭评比活动。
2.婚育新风福万家活动精彩纷呈。成功举办第七届人口文化节,开展了八春系列活动,婚育新风创演队巡回11个区镇演出,深受欢迎。
3.培训工作成效显著。联合市妇联在市委党校举办了全市人口计生、妇联系统基层干部培训班,全市各区镇、街道、村(社区)人口计生专干4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注重方法创新,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
1.创新开展行政指导工作。20xx年,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确定了重要事项行政提醒、轻微违规行政提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纠错无效行政警示、重要案件行政回访共5大类14项行政指导工作项目,构建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行政指导工作体系。
2.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镇级行政执法队建设。在全市镇级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队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对行政执法队执法程序和相关工作机制进行了完善。规范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依法开展行政审批工作。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照顾二胎审批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审批制。进一步提高网上审批的规范性,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准确、及时。依法做好违法生育处置工作,切实做好人口普查中违法生育的处置工作。
(三)注重服务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有效推进。
1.创新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建设。在流动人口集聚地、大型外企以及打工楼建设流动人口集聚示范基地。开展人口文化建设、阳光计生行动、世代服务、计生协会进集聚地等四进式服务管理活动。
2.加大均等化服务力度。进一步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对持卡对象提供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在昆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凭卡享受奖励。
3.深化主题宣教活动。联合人社部门多渠道开展春风行动;联合市外管办、教育局开展了新昆山人计生小手牵大手主题教育活动人口计生征文演讲比赛和六个一活动。全市新老昆山人计生工作心连心结对交友活动共结对2.4万余对,村(居)覆盖率超过90%。
4.强化信息化管理。全面运行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平台。
5.拓展双向服务管理。20xx年分别与江西新干、福建惠安等近十家单位签订了双向管理协议,实现了管理服务共嬴。
四、四项基础,扎实推进。
(一)注重以人为本,优质服务建设扎实推进。
1.优质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世代服务机构203个。
2.优质服务内容呈现多元化。优生促进工程内涵延伸。建立了市、镇、村三级孕前干预网络,把干预重心再次前移至拟孕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转型升级。普查频度从三年一周期完成80%提速至二年一周期完成90%以上;目标疾病普查拓展至宫颈癌、乳腺癌早期筛查。科学育儿工程全面推进。建设了科学育儿指导中心11所,全年免费举办精彩纷呈的宝宝大赛、亲子活动、父母课堂及富有阶段特色的育儿课程200多场,惠及了全市80%以上的婴幼儿家庭。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成效显著。
3.优质服务方法彰显新特色。完善八单式预约服务。创新ic卡服务。推出了世代服务卡,分为户籍人口并蒂莲卡和流动人口琼花卡两种。服务刷卡即可完成识别育龄妇女、录入检查结果等各项工作。
(二)注重科学决策,人口研究工作扎实推进。
1.市镇联动推进人口研究工作。与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联合建立人口教育研究中心;11个区镇人口教育研究基地开展各具特色镇级人口理论研究。
2.与高校合作推进人口研究工作。完成了与南大、苏大合作研究的《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昆山市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难题的破解机制研究》,与华师大合作的《昆山人口发展之路》丛书已正式出版。其中《昆山市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获省级优秀奖。
(三)注重标准规范,协会基础建设扎实推进。
1.扎实推进基层示范协会建设。积极开展苏州市计划生育基层示范协会创建;深化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企业员工自治。
2.扎实推进基层协会标准化建设。各区镇分别建设了各具特色的会员之家。目前,全市标准化会员之家建设率达80%。。
3.扎实推进生育关怀载体建设。全市共建有计划生育爱心超市38家。
(四)注重能力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推进。
1.全面细化效能考核。制定并印发了《市人口计生委20xx年度机关效能集中考核项目责任分解》,实行科室工作季度督查、重大活动重点工作半年度督查制度。
2.全面推广电子监察。开展了委效能建设电子监察平台运作,办结,以制度管人,不断规范行为,有效提升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3.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不断配优配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进一步优化了队伍结构;坚持在全系统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使全系统政风行风切实转变;市计划生育指导站被授予了昆山市青年文明号称号;成功举办了人口计生系统第二届趣味运动会,努力打造健康、团结、快乐的人口计生系统良好形象。
4.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制定了具有人口计生特色的惩防框架体系;开展六月清风党风廉政六个一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勤廉优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随着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计生工作进入转型发展时期,工作目标由强调国家利益向兼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转变;工作方式由单纯的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转变。一直以来,我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计划生育改革发展为指针,顺应新时期工作特点和要求,在工作职能上由管制型向为民着想、为民服务、为民解难转变,着力实现和谐温馨、稳定向上的计生工作目标。
一、责任指标完成情况。
1、人口出生上报规模保持平稳。通过全面摸排,20xx年度全镇共上报出生419人,与近三年相比基本持平。
2、政策外多孩率有所下降。全镇20xx考核年度上报政策外多孩出生1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1人,政策外多孩率为3.16%,与去年相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3、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下降。全镇共上报男孩出生225人,女孩出生194人,出生人口性别为115.71%,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14个百分点。
4、出生政策符合率稳步提升。全镇共上报政策内出生405人,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6.8%。
5、当年生育二孩及以上孕情上报及时率稳步提升。20xx考核年度我镇生育二孩及以上对象孕情上报及时率76.44%,与去年相比提高24.25个百分点。
6、计划生育“四术”落实情况。当年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64例,其中上环56例,人流119例,引产12例,结扎8例,节育率为78.36%。
二、工作过程和措施。
1、落实三个强化,进一步明确村级服务功能。
强化村级主体。按照“村为主”要求,把计生工作责任细化到村、到组、到人,由村居负责落实宣传教育、信息上报、孕情管理、长效措施及随访服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村级计划生育主体责任。
强化干部责任。明确书记是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书记抓、抓书记”,把支部书记落实计生工作情况与各项工作经费和个人待遇挂钩。同时,制定了国家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的包保责任制,实行同奖同惩。
强化过程管理。把计生信息采集、信息核查、节育措施、政策外补救、孕情及时上报、优生监测等重点工作纳入村居考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2、致力四大建设,进一步夯实计生服务根基。
宣传阵地建设。坚持宣传广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基础计划生育阵地,推进宣传教育及服务阵地标准化。20xx年,我镇在107国道、咸潘公路沿线刷新高规格宣传标语100余条;在甘棠街、宝塔街制作宣传标语牌、宣传橱窗4个;在向阳湖文体公园两侧做了2幅计生文化墙;每个村委会所在地至少2条、每个自然湾至少1条固定宣传标语,围绕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奖励扶助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印发《致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8000份、计生宣传资料袋8000个,送发每家每户,做到宣传标语铺天盖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
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镇、村专干学习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专干及微机操作员例会,以会代训,提高专干队伍素质。全镇8个村1个社区分别落实了一名女专干和一名微机操作员,高中以上学历14人,平均年龄35岁,53岁,最小29岁,90%以上的村居专干能熟练操作计生业务多个信息系统平台。
基础信息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精、准、细、严”管理。计划生育账表卡册栏等资料做到及时更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在户外公示好,村居在线平台运用好,前三年的档案资料归档好,特别是认真核对三查过录表,依次逐村、逐次、逐人核查,严防发生逻辑错误。
便民服务建设。在我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计生窗口,专人专机负责提供便民服务。独生子女证、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证明、生育证明、再生育证明等多项服务在行政服务大厅可直接办理,真正实现了群众不出村镇就能办成事的管理服务目标。
3、着力五项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程度。
提供政策服务。全面落实计生免费服务项目,严格兑现国家和地方计生奖励优惠政策,启动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全覆盖,发放《致全区广大育龄妇女一封信》5000余份。
实施优质服务。大力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每月对重点服务对象上门访视,让计划生育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温暖群众、赢得民心。
开展药具服务。在我镇卫生院,各村医务室全部安装免费药具发放箱,并设置相关知识宣传栏,印刷宣传单页。
落实惠民服务。全面落实国家计生惠民政策,为计划生育家庭户购买家庭意外险160份,为符合生育条件的妇女提供免费孕前优生检查247人。
创新特色服务。结合当前计生“双关爱”及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开展“双关爱”活动,经过多方联动,镇村两级计生干部多次对留守儿童、留守老人提供入学、购物等日常生活服务,得到周围群众广泛好评。
4、抓住特色亮点,进一步落实重点难点工作。
(1)、长效节育。
各村(社区)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全面清理欠帐,全面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组织精干队伍,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逐人逐户对所有对象进行一次大排查,进村入户认真核查,做到发现一例,动员一例,落实一例,并准确无误地记录该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切实提高长效节育率。
今年3-4月份期间,我镇紧紧抓住计划生育工作的“黄金”季节,开展以“三查四术”为主要内容的计生优质服务月活动。各村(社区)对照应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名单,把计划生育“四术”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在手中,分村、分组、到人逐一实行名单倒销号制,做到该上环的上环、该结扎的结扎、该人流的人流、该引产的引产,一刻也不放松,对外出经商、务工的计划外怀孕、生育等重点对象,镇、村联合组建专班,外出跟踪销号,有力落实计生工作任务。
(2)、孕情摸排。
落实“三帮一”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传递工作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对每一名符合政策的待孕妇女明确一名镇包村蹲组干部、一名村干部、一名小组信息员,同时为包保责任人,实行三个人帮助包保一个人的孕情全程跟踪服务,特别是对连续两次未参加“三查”的重点服务对象,实行重点督办、个案备案销号制,落实跟踪服务管理措施;每月逐户核实一次流动人口、出生人口信息,与孕情包保对象互留联系电话,每月上门联系一次,切实提升孕情上报及时率。例如广东畈村、祝垴村与组长签订目标。
责任书。
压实组长责任严格兑现责任奖惩取得良好效果;甘棠村、祝垴村创新方法措施通过向群众宣传孕情3个月内上报购买生育险可以报销生产医药费的优惠政策开展孕情摸排动员群众积极上报孕情。
(3)“两打一征”工作。
一是加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违纪超生查处力度。对20xx年3月1日以来的违法生育对象,特别是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生育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迁就。截止目前,我镇查处农村党员违法生育3例。二是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今年我镇在“两非”案件线索查处上,书记任组长,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建立了“两非”案件月报告制、重大案件随时报告制和跟踪问责制,在落实上使真劲,明确部门责任,找准突破方向,拓展线索来源,加大查处力度,重奖提供线索人。截止目前,已成功破获一起“两非”案件。三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所有违法生育对象,全部下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对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钉子户,有各村上报名单,实行“一村两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截止目前,已向上级部门递交6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以“四继续、四加强”为工作重点,再添措施,再加力度,打造幸福计生,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继续做好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各村(社区)坚持“对象就是任务,任务必须完成”的原则,全面清理欠帐,全面落实二孩(特别是二女户)及以上人员的长效节育措施,切实提高长效节育率。
2、继续做好孕情跟踪包保工作,严控政策外多孩生育。切实将计划生育孕情包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传递工作压力,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包保责任人与孕情包保对象互留联系电话,每月上门联系一次,对发现的政策外多孩怀孕及时进行补救,杜绝有男户政策外多孩出生,进一步提高孕情上报及时率。
3、继续做好平台清理工作。把平台清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平台红灯清理常态化,对各类平台反馈的新婚、b超孕检、出生分娩、公安新生儿入户比对、计划生育“四术”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每日清理,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
4、继续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各村(社区)计生专干要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做到平台信息及时反馈,相关计生台账、表栏及时更新,三查信息及时录入,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对新婚、怀孕、出生、节育措施以及流动人口信息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查,确保台账资料,一览表,计生系统数据“三对口”。
5、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加大对纯女户育龄妇女的管控,发现孕情无故消失案例,查明原因、挖掘“两非”线索,严厉查处“两非”行为,要用严肃查处和源头治理等强硬措施,确保完成今年“两非”案件查处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任务。
6、加强违法生育案件查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做到应收尽收,不漏一人。二是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对象,实行“一村两案”,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加强宣传阵地标准化建设,坚持宣传广覆盖,进一步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宣传阵地,推进宣传教育及服务阵地标准化,利用标语、广播、入户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宣传“全面二孩”政策、奖励扶助政策、基本生育免费服务政策;加强计生新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和谐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和浓厚的舆论氛围。
8、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服务管理。依托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联系电话等途径落实跟踪管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优质服务,稳步推进均等化服务。
20xx年度计生考核年度已经结束,我镇的计生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区卫计部门的指导下,计生工作局面有明显改观,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xx年,我们将以更踏实的作风,以问题为导向,取长补短,进一步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创新管理、干在实处、争创一流。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五
今年以来,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主要任务,牢固确立以人为本和改革创新观念,深化依法治育和优质服务,创新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全乡广大计生干部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实现我乡富民强乡提供了良好乡镇计划生育工作总结的人口环境。现将我乡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内部管理,树立外在形象。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从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入手,抓好内部管理,强化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力求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服务方法新。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根据相关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制订了“人员分工及岗位责任制”、“请销假制度”值班值勤制度”等,将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的人,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同时,我们与各村计生专干签订了考核计分办法。将村级管理的相关要求细化到每个分值上,可操作性较强,使她们既能明白自己的责任又能明白自己的待遇。
二是强化技能培养。精心组织全体计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进一步提高了对计划生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
三是强化服务观念。计生工作千头万绪,涉及到方方面面,这就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家充分发扬吃苦精神,团结协作,全力拓展计生工作。
第一,针对育龄妇女不同的需求,实行了”三送三上门”,三送:送避孕药具入户、送宣传资料入户、送优惠政策入户;三上门:计生政策法规宣传上门、术后跟踪随访上门、扶贫帮困上门。
第二,开展随访服务工作,每月按照随访表的名单,定期上门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随访。
第三,定期定点到村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查环查孕。
第四,充分利用服务站的现有设备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免费放、取环及生殖道感染防治。
通过一家一户、一人一事,面对面的服务、交流和沟通,融洽了计生工作者与广大育龄群众的关系,树立了新时期计生工作者的新形象,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目前全乡已婚育龄妇女基本上都能主动到计生服务站来放环、取环、查环、查孕、查病、治病,把我们的技人员当着贴心人。四是强化信息管理。首先,坚持科学性、及时性、真实性,做好规划统计工作。我们坚持每月一次的例会制度,交流汇报计划生育情况,及时填写好村级计生工作记载薄,确保人口规划的科学制定及各类统计信息的及时上报。我们每月还主动与公安、卫生所、医院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实现了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工作,使人口出生的上报准确率能达到100%。其次,以人为本,实行服务承诺制。在制度建设上,我们把计生管理服务的承诺内容和目标公示于众,告知于民。实行阳光作业、一站式服务,广泛地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是计生工作的关键步骤,宣传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计生工作的成败,为此我们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一是多层次、全方位宣传计生知识。几年以来坚持举办人口学校培训班,共计3期,针对每期的对象,我们都仔细编定教学计划,认真授课,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制作和维护计生固定宣传牌5块,永久性计生标语12条,各村委会所在地的计生标语达到2条或2条以上;以上工作均达到或超过与上级签订的”考核计生办法”的要求。二是开展特色活动。我们积极响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活动”,并以此为契机,通过多种渠道在全乡上下广泛深入地宣传”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的新观念,努力形成大家都来关爱女孩、关心妇女的舆论氛围,有效促进农村群众观念的逐步转变。努力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集中力量稳妥解决计生工作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社会抚养费征收难、流动人口漏管等问题。
三、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生育政策。
计生工作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小视不得,几年以来我们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政府与各村签订了计生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各村也相应制定了”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在生育管理上做到政策公开,操作透明,我们除将相关的办事程序和生育政策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外,还印发相关的资料进行宣传,让群众知道办理一、二胎生育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程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又便于群众进行监督。在服务的过程中,从末出现乱收费现象,此举得到群众的好评。对于计外生育对象,。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当中,我们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只要符合政策,我们都以满腔的热情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
四、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人口问题是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我们计生工作者的责任。我们能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编制我乡的人口规划。
五、搞好服务站的环境建设。
今年在计生委争取资金三万元,把楼顶重新维修了一下,彻底改变了多年来楼顶渗漏的现象。前后阴沟彻底清理,周边环境加以整治,让站内有一个张新的面貌,让病人有一个舒适的环境。
经过一年的努力,计划生育率和期内综合避孕率分别达到或高于上级部门的标准,这与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分不开。面对取得的成绩,我们感到还有许多的不足,比如流动人口的管理、生殖道感染防治工作和出生缺陷干预工作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之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把取得的成绩不断地进行巩固,把欠缺的地方想方设法地做好,将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推向前进!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6篇)篇十六
今年下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将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计划生育工作“三个不变”的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强化干部思想队伍、作风建设,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目标考核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党政领导离任交接、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重点和经常性工作的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责任指标“两个底线”不突破。
二是积极做好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生育间隔的应对工作。正确宣传政策,引导群众合理选择生育时间,确保平稳过渡。
三是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形成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长效机制,将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是深化和谐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和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全面开展婴幼儿生长发育测评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推进流动人口享受均等化服务。
五是扎实做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扎实做好免费孕前优生“两保两防”,确保市内三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其他区市达到95%以上。
六是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品入户发放力度,弘扬新型婚育观念。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确保新闻宣传实现“顶天立地”。
201x年我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实行区直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挂钩帮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的通知》(惠区委办发电〔2020〕94号)要求,认真开展对挂钩联系村——永湖镇大坑村计生帮扶工作,强化责任,狠抓落实,顺利实现了预期的帮扶目标。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