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总结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之处,进而制定有效的改进和提升计划。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一份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看看别人是如何概括和总结他们的一个月工作的。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一
我镇现有个体诊卫生所17家,其中集体卫生所16家,个体卫生所1家。
我院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郑其武。
副组长:郑卫东。
成员:雷春桃张宇周张鹏飞程文杰刘兴伟。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15个村17家村级卫生所。发现5家卫生所未进行静脉用药登记备案而正在开展静脉用药业务,都做了了现场笔录。对存在不同问题的卫生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检查的医疗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处方,但部分诊所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登记不全。
1、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对村级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引导乡村医生的依法开展诊疗行为。
3、鉴于现有的村级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无专用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为了规范其诊疗行为,将统一要求各诊所和村级卫生所(医疗点)制定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二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x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三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巩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县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安排部署,6月份,关集中心卫生院打击非法行医小组成员,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6月12日,在院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辖区内的陈桥村卫生室成员在家进行医疗活动进行了专项整治,对3家村室成员擅自在家开展诊治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依法取缔,没收诊室内所有药品。为了防止取缔后的“黑诊所”再次执业,执法人员坚持每天巡回监督检查,使此次医疗市场整治工作初战告捷。
6月20日,我院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行动的安排,对我镇陈桥村韩庄韩新德非法“黑诊所”进行了专项整治。
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人员在韩新德诊所内由于地理环境、交通等因素的影响,无证行医现象较为严重,而且隐蔽性较大,有的不挂牌匾;有的使用灵活易搬动的小牌匾,当发现执法人员检查时,将牌匾取下,锁门走人,并混杂在周围的群众中窥视监督员的一举一动;还有个别被取缔的“黑诊所”一、两天后一块新牌匾又重新树起,简陋的诊室内摆放一张桌椅和简单的诊疗器械又开始执业了,和监督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类似上述的情形很多,给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为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监督所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对全乡镇内的医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
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我院卫生监督所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及时报道工作进展、专项整治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营造了强大声势。6月,我院共检查医疗机构12户,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人次,出动车量10台次,取缔无证黑诊所4户,责令改正1户,没收诊疗器械16件,没收药品6箱。以上是我所6月间打非工作取得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前一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要求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引向深入,努力使我市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和谐平安松原做出我们的贡献。
为认真贯彻省、市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活动,20xx年我们把打击非法行医,保护人民群众就医安全作为卫生监督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了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工作力度,通过稳步开展,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我们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副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及乡镇卫生监督站负责人组成,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同时,召开了绛县打击非法行医和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动员会,全县各医院和个体诊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对本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要提高认识,扎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增强打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分类整治,务求工作实效;三是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四是要上下联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五是要严格责任追究,医疗机构负责人是规范执业的第一责任人,对违规执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一项重要任务任务,为了保障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我们加强了一线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力度,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针对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时组织学习探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法律适用条款和工作方法等问题。先后5次对12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防护工作制度、放射诊疗安全质量保证等进行了培训,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讲解了打击非法行医法律适用,使监督员掌握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点和法律依据,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人员保证。
我们设立了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凡接到投诉举报,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对一经核实的案件,决不姑息,坚决予以取缔和处罚,赢得了群众对卫生执法部门的信任,进而使非法行医活动没有立足之地,达到了净化医疗市场的目的。
为使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不留死角,摸清我县医疗机构的底数,我们抽调专门人力、物力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以及是否出租、承包科室,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为有的放矢搞好专项行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80余人次,出动车辆120余台次,共监督户数289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共没收药品器械25台(件),收缴罚款2.2万元。
为摸清辖区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执业情况,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服务对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期限和科室承包(出租)以及在岗医务人员执业资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下达了《医疗市场整顿通知书》。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质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超范围执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我们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要求写出书面整改报告,对落实不力的,我们立案查处,从重处罚,净化了医疗市场。
根据运城市“蓝盾行动”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绛县卫生监督所自5月9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县放射卫生诊疗单位放射诊疗许可、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放射防护设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持有放射诊疗工作证、建立及落实放射卫生防护制度、个人剂量监测、放射性标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目前,我县共有放射诊疗单位25家,其中有ct的7家,共有12家单位办理了放射诊疗许可证。
在这次专项检查中,所长亲自带队,对所有涉及放射卫生的单位逐家逐户进行认真详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做到了持放射诊疗工作证上岗,配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设施和放射性标识。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单位对受检者防护设施配备不全;有的单位放射卫生防护制度及落实情况、个人剂量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还不规范,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没有进行相应的防护以及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没有给受查者配备防护用品;乡镇一级的医疗机构还存在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现象。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现场指导放射诊疗单位填写申报资料,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停止放射诊疗工作限期进行整改。
同时,我们特邀请市卫生监督所放射科陈志芳科长等两人对辖区内23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情况进行了监督监测。针对这次发现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加强对我县放射诊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二是加大对放射防护设施的投资,确保放射诊疗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对全县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安全防护知识等进行培训。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人人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才能使医疗市场得到净化,为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来,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们加大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利用电视、报纸等形式宣传,今年以来,发放宣传单1万余份;在电视台播放新闻6次,编发卫生监督信息29期,扩大了宣传声势,保持了高压整治的舆论氛围。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件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我们在今后将继续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深入持久,同时要继续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危害的认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净化医疗市场,规范医疗经营秩序做好我们应尽的职责。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部署要求,整顿医疗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xx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我局于 20xx年8月1日—10日组织开展了“卫监4号”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现总结如下:
行动期间,我市共出动监督员 615人次,车辆166台次,检查医疗机构214户次,美容院65户次,药店27户次。处罚102户,罚款人民币17.83万元,取缔无证行医88户,没收医疗器械18件,没收药品35箱。同时对4家正在电视台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对其中3家不能提供《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医疗机构给予警告,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本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以“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以“打击非法行医,构建和谐内蒙古”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车12辆,悬挂横幅29条,制作宣传版面96块,发放宣传材料4900余份。在宣传期间,卫生监督员主动向市民讲解“非法行医”的危害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了宣传作用,提高了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1.无证行医屡禁不止。近年来,尤其在我市城乡结合部,一些学过医学专业却未取得行医资格者采用短期租房、经常换址、行医场所只存放极少量药品器械的办法与卫生执法人员开展了“游击战”,这些非法行医者虽屡被查处,却因卫生执法体系尚未健全,卫生执法人力、物力等有限,无法对其进行经常性处罚与打击,无证行医现象依然存在。
2.部分医疗机构由于政策的不连续,存在雇佣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现象。特别是一些诊所以带徒、接收实习、进修人员为名雇佣未取得执业资格的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
3.超范围行医现象较为严重。一些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由于受利益驱动,经常超范围行医;如:中医诊所开展静脉点滴;西医诊所开中药处方;擅自开展口腔诊疗以及性病诊疗活动;擅自开展接生、药物、流产、非法进行胎儿性别诊断等诊疗活动。
4.违规张贴、悬挂招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误导患者。个别医疗机构在户外以及新闻媒体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或超出审核内容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开展不实宣传,以优惠、免费检查为由,诱骗患者。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统一协调,明确职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加强地区间沟通,形成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合力。
2.严肃法纪,狠抓大要案查处。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信息公布到位,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3.依法行政,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和审批。要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标准,依法严格审批。
4.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卫生知识,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的守法意识。
5.加强综合执法,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素质,提高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建设一支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的监督队伍。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五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巩固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成果,按照省、市20xx年打击非法行医安排部署,自2月25日-----5月15日,董家河卫生院卫生监督所在此期间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对牙科市场的专项整治二月末至三月初,在院领导的亲自带领下,对市直辖区内的牙科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对12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牙病诊治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依法取缔,同时摘掉牌匾2块,没收牙科诊疗用具9件。为了防止取缔后的“黑诊所”再次执业,执法人员坚持每天巡回监督检查,使此次牙科市场整治工作初战告捷。
2、对我镇的非法行医进行专项整治三月末至四月初,镇卫生监督所按照省、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安排,对镇医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由于地理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无证行医现象较为严重,而且隐蔽性较大,有的不挂牌匾;有的使用灵活易搬动的小牌匾,当发现执法人员检查时,将牌匾取下,锁门走人,并混杂在周围的群众中窥视监督员的一举一动;还有个别被取缔的“黑诊所”一、两天后一块新牌匾又重新树起,简陋的诊室内摆放一张桌椅和简单的诊疗器械又开始执业了,和监督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类似上述的情形很多,给监督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保障我镇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使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监督所工作人员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巡回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对全乡镇内的医疗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依法取缔了2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2家无证静点室,摘除牌匾2块,清除门及玻璃窗上带有“诊疗”字样的宣传内容多处。
3、领导带队,部门配合,开展大型集中整治4月13日、14日我局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对市直辖区内的无证黑诊所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
无证行医战役5月11日----15日,我院卫生监督所对市直辖区内的两家二级医院和个体医疗机构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雇用未取得医师资格人员行医行为和出租、承包科室行为。此次专项检查领导高度重视,院长、副院长亲自带队,医疗机构监督科精心策划,采取事先不通知突击检查的方式,并对重点怀疑的出租、承包科室进行暗访。检查中发现,个别医护人员存在无证行医和跨专业行医以及实习生单独执业等现象,对于问题较少的市人民医院我们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于问题较多的我们已立案查处。
为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我院卫生监督所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及时报道工作进展、专项整治及重大案件查处情况,震慑不法行为和不法分子,营造了强大声势。1月---12月,我院共检查医疗机构50户,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3人次,出动车量7台次,取缔无证黑诊所5户,警告2户,责令改正5户,没收诊疗器械16件,没收药品3箱,摘掉牌匾2块。以上是我所112月间打非工作取得的成绩,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前一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按要求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并将工作引向深入,努力使我市医疗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医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为创建和谐平安松原做出我们的贡献。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六
9月份,**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共查处非法行医30户次,其中牙科3所、内科26所、医疗美容1户,罚款1050元,没收器械10件,药品46箱。9月份群众举报案件30件,处理30件,处理及时率100。卫生部门出动人员210人次,车辆80部次,其他相关部门出动人员18人次。十一前夕为了确保节日安全,9月26日晚,**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在**区公安局**镇派出所的协同配合下,出动卫生监督员10名,连同8名公安干警以及30名治安巡防队员,对**区后泥洼路地区的5户非法行医点进行了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行动的时间锁定在非法行医者活动频繁、猖狂的夜晚时分,这样更加有利于彻底清除一些“白天闭门不开,晚上病人排队”的隐蔽“黑诊所”,使打击行动更具明确性、有效性。同时,改变惯有的单一查抄方式,采取“分点—撒网式”行动,在各个非法行医点处先派驻巡防队员把守,防止狡猾的非法行医者弃店逃跑或转移药品及其他医疗器具,随后,再由监督员分别对各非法行医点依次进行查处。
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取缔非法行医5户,其中牙科1户,罚款人民币200元整,没收大量药品、医疗器具共计11箱,其中检查床一张、简易牙钻一台,其它医疗辅助设备若干。经调查该地区的非法行医者均不具备相应行医资质,他们来京后一直从事非法行医活动,有的已被查抄过多次仍不思悔改,和卫生、公安部门打起了“游击战”,有一家自称“医术精湛”进行招摇撞骗。通过此次行动,彻底、有效地打击了该地区猖獗的非法行医活动。
9月份共检查医疗机构34所,抽查卫生技术人员51人,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2家医疗机构罚款1500元。本月共处理投诉举报7起。处理及时率100。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工作的不断深入,非法行医人的招数也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联合各方面有效力量,加大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加强对法律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群众自觉监督举报的积极性。同时,体制建设中更应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作用,从根本上切断游医药贩行骗的途径,使之无可乘之机。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七
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医疗市场秩序,更给广大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为了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我所多措施并举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行动。现将20xx年我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截止12月1日,我所共立案查处非法行医14户,其中非医师行医案5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9件。截至目前,做出行政处罚决定12起,没收违法得所3户次,没收金额1.50万元,罚款金额46.25万元,没收违法得所6户次,没收金额2.3667万元,没收物品器械价值6.88万元。
(一)根据非法行医的活动规律,错时执法
经过多年的打击,非法行医的警惕性和隐蔽性逐渐增强。非法行医者往往利用中午、晚上、双休日、节假日等执法人员非工作时间进行非法行医活动。为杜绝非法行医行为的存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震慑非法行医行为,我所根据掌握的线索及非法行医的活动规律,安排卫生执法人员错时执法。
(二)请公安部门协助办案
由于非法行医取证难,当事人不配合等情况,区卫生监督所请求公安协助调查就诊患者3名,查询身份信息6次。在部门的配合下,顺利调取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并利用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对非法行医者、就诊患者进行调查取证,使案件调查顺利进展。
(三)开展非法行医线索排摸,重视投诉举报。
为筑牢基层打击非法行医的网底,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有卫生监督协管员1-2名。根据《奉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打击非法行医摸排工作制度》,辖区责任卫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对非法行医点进行全面无死角摸排。
20xx年我所开展无证行医和非法医疗美容的人员及场所的非法行医回访复查工作,共排查34余户次。根据回访复查工作来看,效果较好,现场未发现可疑的器械、药品及开展诊疗活动的痕迹。
(四)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营造打非宣传活动氛围。
20xx年,我所多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大力宣传打非工作信息。同时在奉化区岳林公园开展了一次非法行医现场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名,设置宣传版画5块,主要介绍非法医疗的形式及危害性。宣传现场发放非法行医宣传折页200余份,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悉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总之,我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非法行医尤其是非法医疗美容手段隐蔽,调查取证工作难。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重道远,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区医疗服务市场。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市卫生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军区后勤部、市武警中队后勤处八部门联合制定的《新安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市计生委《新安市人口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高度重视,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实施方案,迅速行动,结合全县打击非法行医,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整顿、治理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溪南县人口计生委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亲自挂帅。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了全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全县计生系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整治的范围重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登记制度。举报电话在工作时间实行专人值守制度,并经常对电话值守和来电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各乡(镇)加强了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相互支持,逐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根据市计生委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主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摸底。自6月至9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先后出动车辆20余次,人员100余人次,到全县各乡(镇)、村,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布置下步工作措施。经过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县计生系统目前未出现以下行为: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行为;做假计划生育手术、出具假计划生育情况医学证明;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外的其它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等。
打击非法行医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涉及职能部门多,难度大,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打击非法行医的合力,共同加强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并组织一次“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巩固成果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管的有效模式和方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行为。
虽然我县在打击非法行医做了些工作,但距离整治目标还有一段距离,目前未发现和查处非法行医行为。我们将继续努力,按照省、市计生部门的统一部署,切实抓好计生系统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九
我镇现有个体诊卫生所17家,其中集体卫生所16家,个体卫生所1家。
我院对本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郑其武
副组长:郑卫东
成员:雷春桃 张宇周 张鹏飞 程文杰 刘兴伟
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车次,检查15个村17家村级卫生所。发现5家卫生所未进行静脉用药登记备案而正在开展静脉用药业务,都做了了现场笔录。对存在不同问题的卫生所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检查的医疗机构中,各单位均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诊疗科目开展执业,无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执业或未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的人员独立执业,对就诊病人均做好门诊就诊登记并书写处方,但部分诊所处方书写不规范,门诊日志登记不全。
1、加大对卫生所的监管力度,强化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2、对村级医疗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要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引导乡村医生的依法开展诊疗行为。
3、鉴于现有的村级医疗机构在开展诊疗活动过程中,无专用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为了规范其诊疗行为,将统一要求各诊所和村级卫生所(医疗点)制定规范的门诊日志、门诊处方、医疗废物处理登记本。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
我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按照全国、全省的安排部署,在、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2个(含诊所等)。其中:市、县(区)综合医院7个,中医医院6个;专科医院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站)7个,中心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门诊部5个,乡镇卫生院8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1个),村卫生室882个,城区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304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13人,其中:执业医师1441人,执业助理医师567人,注册护士1207人,药剂人员304人,检验人员187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44人,乡村医生1263人。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电话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委、药监、工商七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领导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市、县(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广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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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一
为了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泉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进一步从源头上做好处理非法集资相关宣传工作,提高学校教师和学生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xx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二
《_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按照“面向公众、面向基层、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通过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在全社会形成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宣传工作上新台阶。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往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布局,制定详细宣传方案,上下合力、同频共振,推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掀起我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新高潮。
(二)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提升宣传效果。
2.创新宣传形式。根据我市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与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重点行业发案突出的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特别是对商务写字楼、高新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拆迁区、农村地区等因地制宜开展宣传。对青年、老年、学生、职工、退休职工等不同群体,根据其心理、信息来源等不同特点,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歌舞、戏曲、微电影、手机微信短信等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使“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真正入脑入心。
(三)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宣传全覆盖。
1.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金融机构的作用,明确职责、下达任务,真正构筑起多层次宣传阵地。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三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利益,根据《眉山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行医突击行动的通知》按照全县打击非法行医突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仁卫监大队[20xx]14号文件》精神,仁寿县卫生执法监督所派驻文宫中队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辖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强领导,把打非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首先,成立了由文宫中心卫生院院长廖忠志为组长,分管副院长高华容为副组长,两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同时,召开了由辖区医院、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项整顿工作会议。在会上,廖院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一定要按专项行动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要按《方案》要求,规范自己的治疗活动,各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负责把有证诊所、无证诊所底数摸清,要加大打击工作力度,经常下去监督,各部门密切配合,把此项工作做好。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三)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14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5家,没收药品、药械、广告标语折合人民币200余元,出动车辆2台次,没收药品1件,没收器械1件,没收非法小广告1张,下达监督意见书6份。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四)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严查超范围从事性病治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五)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六)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七)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辖区派驻卫生监督中队:36771204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发动群众,部署周密信息准。非法诊所的经营特点是昼夜时间倒置,常常与执法人员打游击,稍有风吹草动就立即歇业关门或转入地下。为此,主动与各居委会联系,依靠他们的积极配合来开展工作。
(二)行动迅速,不讲情面打得狠。执法人员对查处的非法行医疗诊所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对部分非法行医工具和药品进行当场销毁。行动中,执法人员时常接听到一些说情的电话,大家始终以“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予以回绝。
(三)边打边教,思想工作做得细。对于非法行医者,执法人员除严厉打击之外,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进行教育,以他们之中造成的医疗事故作为反面教材,指出非法行医给患者身体和患者家庭带来的不良后果,给社会带来的不安定因素。与此同时,执法人员还为他们指出合法经营医疗行业之路。
(四)加强宣传,情理教育入民心。针对非法诊所的客源主要是工厂的打工人员、外地个体商户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老人,执法人员将以往查处非法诊所的资料、照片展示在患者面前,对他们进行了积极的宣教,提高患者的鉴别能力,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特别提醒患者在就医时应选择到正规的医疗机构,不入无牌无证的黑诊所,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械、药品要逐一核实,并请清理者签名认可,严禁私拿私分器械药品,发现违纪者,将从严从重处理。
打击非法行医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虽然,我所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非法行医从根本上还没有得到遏制,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今后,我们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净化医疗市场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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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四
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社会稳定和谐。
(一)未取得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执业活动的;
2、通过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4、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违规以“xx省xx医学研究院、xx省xx医疗机构”等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
(二)医疗机构未经审批,违规加挂“xx医疗中心”、“xx研究中心”、“xx国际医疗机构”、“放心医院”、“十佳医院”、“诚信医院”等牌匾或进行宣传的。
(四)医疗机构未经审批,开展“义诊”、“巡诊”的,以国家机关、行业学会、科研机构或“xx活动定点医疗机构”等名义虚假宣传的,虚构“xx医院xx医师”坐诊信息的。
(五)雇佣“医托”谋取非法利益的。
(六)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包括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变更执业地点、变更主要负责人、变更名称未做变更登记的。
(七)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活动的。
(八)外地医务人员来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医疗活动,未对其执业证书变更登记的。
(九)医疗卫生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一)组织机构。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各地要参照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行动组织机构。
(二)职责分工。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检察机关负责做好对各种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批捕、公诉工作,并对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各级科学技术部门对医疗研究院违规违法等进行查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零售药店违规坐堂行医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阶段实施。
20xx年8月至9月为集中清理整顿阶段。各市(县、区)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根据发证范围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本区域内存在的主要问题,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要重点查处重大案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月为整改督查阶段。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按要求认真整改。在此期间,省上对各地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地市的比例不低于50%。在此基础上,将专项工作开展进行通报,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报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三)信息报送。
专项整治期间,各市区牵头部门要收集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要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向省卫生健康委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xx年9月5日报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附件2),20xx年10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医疗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活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加以实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与检察、公安、食品药品等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制度。
(二)加大责任追究。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铁腕治理、坚决打击,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在打击非法行医中要严肃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特别是在取缔和行政处罚时,要做到取证、处罚程序和运用法律合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在本次整治总结验收阶段,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整治效果不佳、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追究相应的责任。
实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报告(汇总15篇)篇十五
为了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央、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决定于xx年5月起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卫生部《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卫生部、省卫生厅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稳步推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探索建立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专项治理的重点是:
(一)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及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三)医疗卫生机构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营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卫生局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李述智任组长,副局长陈延安、纪委书记郑海伟任副组长,局领导王联芳、周慧明、周连生、杨志军、易其兰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陈延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皆华、杨民宪、周菲菲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内。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对xx年以来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清理整顿,整个工作从五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教育阶段(5月至6月)。
这一阶段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搞好思想发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层层进行动员部署,抓好思想发动,讲明政策,晓以利害,统一思想,认清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整治的必要性,提高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抓好法纪教育。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好xx、xx等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卫生部关于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八不准”规定,以及医德医风规范等有关制度,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3、抓好正反面典型教育。要大力宣扬医德医风的先进典型,同时,针对查处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引导医务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加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8月)。
1、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区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应掌握本地区、本单位医药购销中不正当交易的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制订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2、组织医务人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凡是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和临床服务以及基建工程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给予的回扣、提成、财物及其他不正当收益的行为的都要认真查找,主动讲清问题,并在9月上旬前将单位小金库和个人收受的回扣款等上缴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项帐户上(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项帐户开户行:商业银行河西支行帐号:)。
3、根据问题,分别处理。对情节较轻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只要说清问题,上交财物,可以不予追究责任;对数额较大,但能主动说清问题,可以依法依纪从轻、减轻处分;对已掌握确凿证据而拒不自查自纠,不上缴收受财物甚至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
4、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各单位对重点岗位的重点人员要进行重点帮助,给予机会,通过个人查、别人帮和领导点等形式,促其端正态度、消除顾虑、主动纠正。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9月至10月中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针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归纳、梳理,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明确整改重点,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凡是近期能解决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尽快见效。需要中长期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计划,明确责任,逐步实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及时把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上报市卫生局。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阶段(10月下旬至11月底)。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对专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重点检查自查自纠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符合实际,预防和治理医药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起来。对自查自纠不到位的、消极应付的,要督促其重新补课。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甚至搞部门和单位保护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工作扎实、治理效果明显的单位要进行表彰和宣传,巩固治理效果。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我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和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的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增强政治、大局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实行专项工作责任制。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按照中央和盛市部署,实施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标语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供线索,全社会齐抓共管,开创专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加大力度,查处案件。查处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对于惩处犯罪分子,增强教育效果,巩固工作成果,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集中力量,坚决查办涉案金额高、社会影响大、问题严重的大案、要案。同时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反映案件线索。
(四)建立长效机制,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长期的任务,必须坚持专项治理和常抓不懈相结合,确保治理效果。并建立健全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思想、制度、机制和源头各方面强化防控措施的落实。
(五)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直医疗机构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将各类材料及时上报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