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建筑设计也在不断创新和进化,以下是一些典型的建筑总结范文。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一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用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发展壮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具体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二
1、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火灾事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下。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有丰富安全施工管理经验的专职安全员,强化安全施工管理。
3、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冷却塔施工防火制度、等高作业管理制度、吊装作业管理制度等,指导施工生产按要求进行。并经常性地开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4、电焊工、气焊工等特殊工种均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均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现场所有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安全带。
6、施工现场要设立各种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
7、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经检修保养合格,严禁带故障和隐患的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或投入使用。对吊装机具须经安全检查认可后方能投入使用。
8、所有机械设备设专人管理,按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并定期维护检修。传动部位和危险部位须防护装置,各种安全装置必须安全完好。
9、焊接作业时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在多人作业场所或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
10、施工现场、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施工中严禁吸烟。
11、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施工用电严格按批准后临时施工方案进行,遵循“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原则。
12、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评比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1.不要随便乱动甲方车间内的电气设备。
2.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现了故障,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检修,不得私自修理。
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4.需要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排)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好,不得在地面上拖动,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物体压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5.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临时线应按安全规定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使用完后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6.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周围,以免雷击时电流入地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7.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米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米之内,为防跨步电压触电,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8.在打扫卫生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擦拭电气设施。
1.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2.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每台塔内必须有水压足够的常备消防水带1条。夜场施工有照明设备。
4.施焊前要做好消防措施。并设专人看护。作业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消除应采取设接火盘、遮隔浇湿的措施加以保护。用电气焊在高空作业时,要清理或避开空中及地面的可燃物。
5.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6.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7.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8.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待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1.患有职业禁忌症(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较差、精神不振、酒后等身体状况不佳者不准登高。
2.作业时衣着要尽量灵便,穿着硬底、带钉、易滑鞋或携带笨重物件不准登高。
3.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无登高作业证不准登高。
4.脚手架、平台、梯子、安全带、安全网、防护板等安全设施不可靠时、不准登高。为了避免意外发生,作业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牢固、可靠。
5.梯子不准垫高使用。
6.梯子接长使用时,无可靠的连接措施不准登高。
7.没有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或不扎紧裤管不准登高。
8.在周边临空、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悬空作业,必须建立牢靠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或吊篮等,否则不准施工。
9.梯子无防滑措施不准登高。
10.楼梯使用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否则不准登高。
11.高压线旁无特殊情况不准登高。
12.不准采用起重机吊运、攀爬脚手架、攀爬设备等方式登高。
13.高处作业应设置可靠扶梯,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14.不准两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
15.登高作业时,不准随意向下抛投杂物,以免砸伤下面的人员。
16.高处作业人员,安全带应挂好再作业,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17.遇有六级大风、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时,不准露天登高。
1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
19.脚手架上不准使用梯子登高作业。
20.登高作业时,传递物件不准抛投。
21.洞口作业时,没有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设施不牢固、损坏的不准作业。
22.没有专人监护的情况下不准登高。
23.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
24.夜间照明不足、无警示灯不准登高。
25.石棉瓦和玻璃钢瓦片上无牢固跳板不准登高。
26.不准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一、电焊机操作安全规程。
1.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2.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3.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4.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5.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6.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二、乙炔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乙炔气瓶在搬运和使用中应严格避免撞击,瓶上必须装有防震橡胶圈。
2.使用乙炔瓶时,不能将瓶内的乙炔气全部用完,以免产生负压,造成空气进入瓶内,最后应剩下不少于1个大气压的乙炔气,并将气瓶阀关紧防止漏气。
3.乙炔减压器与乙炔气瓶的'瓶阀必须连接可靠,严禁在漏气的状况下使用,以免形成乙炔和空气的混合气体触及明火发生爆炸事故。
4.乙炔气瓶在夏季应防止曝晒,使瓶体的表面温度增高,以致造成瓶内气体压力急剧增高。气瓶离开焊炬,炉子和其它明火的距离应不小于10米。
5.气瓶必须牢固放置,防止受到振动而倒下引起气瓶爆炸。竖放时,应用铁箍或链条固定好;卧放时,应用垫木垫好,防止滚动。
三、氧气瓶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者的手,工作服及所用工具均不得沾有油污。
2.必须可靠连接减压器,皮管及割炬,在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工作中注意压力表的读数。
3.开启瓶阀时,人应站在侧面缓慢开启,以防丝扣滑脱而冲击伤人和产生静电火花。
4.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大于98pa)并关紧紧瓶阀,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5.冬季瓶阀、减压器冻结时,严禁用明火或赤热金属烘干,不准敲打或撞击。可以用热水、蒸气来解冻。
6.若氧气瓶着火,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待火自行熄灭。如邻近其他可燃物起火,应尽快将氧气瓶搬到空旷地点,以防高热影响而爆炸。
7.氧气瓶要禁止敲击、碰撞和沾染油污,瓶体上两只防漏阀应齐、完好。
8.应经常检查减压器的性能是否正常,如发现有漏气或失灵时,应及时更换。
9.瓶帽必须完整无损,瓶帽上必须有泄气孔,充装完毕后,存放和搬运过程中,均应戴上瓶帽。
10.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与明火的距离不小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暴晒。
11.氧气瓶应直接使用。
12.氧气瓶要轻装轻卸,严禁烟火。
四、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焊接及切割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和工作中的有关规定。
2.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3.焊接及切割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焊、割机具的性能和有关电气、防火安全知识以及触电急救常识。
4.上岗前应按规定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5.作业前必须对焊、割机具及周围环境进行认真检查,严禁盲目施工。
6.电焊机、电焊变压器的外壳以及开关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7.焊钳(把)及导线的绝缘必须良好,不得有损坏现象。
8.在金属容器或大口径管道内焊接或切割时,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除尘的装置,严禁向容器和管道内输入氧气;并做好监护和防触电措施。
9.焊割后的灼热工件不准堆放在电焊(钳)线、焊枪软管旁,也不准将电焊钳、线与焊枪软管绞在一起,以免发生事故。
10.乙炔等燃气和氧气等助燃气体使用中与火源的距离应大于10米。
11.工作中断或停止作业时,必须先关闭乙炔开关,后关闭氧气开关。
12.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焊、割。
13.工作后应切断电源和气源,清扫工作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五、手拉葫芦操作安全规程。
1.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各个部件及零件,包括各个链条的每个链环,情况良好时方可使用。
2.使用时不得超载。
3.起重链条要求垂直悬挂重物。链条各个链环间不得有错钮。
4.拉动手链时,必须使拉链方向与手拉链轮处于同一平面。
5.严禁斜拉,以防卡链。
6.拉动时必须用力平稳,以免跳链或卡链。当发现拉动困难时,要及时检查原因,不要硬拉,更不许增加人力,以免拉断链条或销子。
7.使用三脚架时,三角必须保持相对间距,两脚间应用绳索联系,当联系绳索置于地面时,要注意防止将作业人员绊倒。
8.起重高度不得超过标准值,以防链条拉断销子,造成事故。
六、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不许安装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2.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经专职电工检验接线是否正确,防止零线与相线接错造成事故。
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
5.使用单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持电动工具,其导线、插销、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
6.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或受潮的工具在使用前,应先测量绝缘阻值是否符合要求。
7.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不得接长使用,当电源与作业场所距离较远时,应采用移动电闸箱。
8.手持电动工具原有的插头不得随意拆除或更换,当原有插头损坏后,严禁直接将金属丝插入插座。
9.发现手持电动工具外壳、手柄破裂,应停止使用,进行更换。
10.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
11.手持电动工具的旋转部件应有防护装置。
12.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如绝缘鞋、绝缘手套等。
13.手持电动工具严禁超载使用,注意异响和温度过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
七、手电钻、冲击钻安全规程。
1.钻卡头应在设备插口上固定牢固,插上电源前应取下钻卡头钥匙。
2.钻孔时不宜用力过猛,以防止工具过载;突然停止转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3.安装钻头时,不许用锤子或其他金属制品物件敲击,手拿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要一边拉软导线,一边搬动工具,要防止软导线擦破、割破和被轧坏等。
4.较小的工件被钻孔前必须先固定牢固,使工件在钻孔时不随钻头旋转,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三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3任职资格。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安全职责与要求。
4.1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
4.2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各工区(作业队)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4.3督促工区(作业队)加强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时进行隐患整改。
4.4正确处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施工进度与生产安全的关系、施工作业与安全措施落实的'关系。
4.5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6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意见。
5检查与考核。
5.1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5.2安全考核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四
管控工作地通知》(鲁安发201616号)、聊城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地通知》(聊安委办发〔2016〕16号)、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地通知》(临政办字〔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地思想,实现对风险地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地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地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地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地物地危险状态、人地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地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地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地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地损失地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部门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地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地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地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地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地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地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八条公司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地责任主体。第九条公司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地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安全负责人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安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地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地,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地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地职责。
第一节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二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地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地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地隐患。
第十三条对查出地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地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地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地方政府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安全负责人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地安全隐患。c级:难度大,车间解决不了,须由部门解决地安全隐患。d级:班组、车间、安全负责人能够自行解决地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公司安全隐患分类:管理、设备设施、作业环节、维修。
第二节安全隐患地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五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岗位、班组、车间、公司。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五
为规范公司薪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公司所有员工。
:多劳多得、公平、奖罚分明。
(一)、基本薪资是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市场同行业的薪资水平;
2、职位的相对价值与工作量;
3、员工本人的能力及已获建筑业相关证书;
(二)综上因素,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确定员工基本薪资。
全额薪资=基本薪资+补助;其中:补助=话补+车补+全勤。
1、项目部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6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
40%项目部人员停工期间在公司上班处理事情的发全额薪资的50%。
为全额薪资。
2、公司员工:基本薪资二全额薪资80%,考核薪资二全额薪资20%。
3、冬休放假期间发放冬休工资做为员工的全额工资。
注:在春节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薪资与个人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相关,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根据绩效情况扣发相应比例考核薪资并予以辞退,合格发放全额考核薪资,优秀发放全额考核薪资及年终奖。
年终奖根据公司当年效益,对绩效考核优秀员工发放。
员工在岗期间发放基本薪资。公司薪资计发周期自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止,实行次月10日发薪制。每月发放的薪资是扣除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代扣项目、公司内部契约中规定的部分、考勤扣款等费用后的金额。
公司采用保密薪资制度。员工不得将个人薪资告知公司内员工及相关人员,也不得打探其他员工薪资。凡打听他人或泄露自已薪资者,公司有权做相应处分。情节恶劣者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本管理办法从20xx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xx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1日。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六
1、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2、负责优化施工组织工作,领导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实施本质量计划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和实现质量目标。
3、分管本项目物资管理和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施工生产中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供给。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七
识别、评价影响职业安全健康的危险源,确定、更新〈〈重大危险源清单》,为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目标的制定和危险源的控制提供依据。
适用于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中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
1、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
2、事件:造成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3、危险源(危害):可能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4、相关方: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5、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6、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允许的全过程。
7、安全: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8、可容许的风险:组织根据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降至组织可接受程度的风险。
1、总经理承诺常规活动每年一次(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遇有下列情况应在开始之前: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技术改进项目;
生产设施的变更项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关行业的规范,技术标准。
3、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5、合同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确定和更新,并将结果填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评价表》,书面报送安全环保科。
2、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全公司的危险源作进一步辩识、汇总、登记及评价。
3、综合办公室、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熟悉工艺、设备、电器仪表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风险评价。
4、安全环保科负责确认重大危险源清单。
风险评价程序如下图所示。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安全检查表分析(scd对设备。
1、风险评价的组织,公司设立风险评价组织。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安全环保部、设备管理部、生产管理部、技术中心、工会有关人员。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1)频次、时机。
a、安全环保部对公司级五个重大危险源(包括上报盐城市安全局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等),每季度评价一次,分别在每季度上旬找出其危险因素,确定其危险等级,注意其变化趋向,写出安全评价报告,报到盐城市安监局,制定安全措施,使其风险降低。
b、对其他危险部位每年进行两次风险评价,分别在第二、四季度每月上旬关注其他危险部位危险动态,特别是随气温变化趋势,写出报告报到安全环保部备案。
c、班组级危险点,每年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时间定在大中修后的10天内,针对情况变化,确定其危险程度,特别注意工艺设备变动后的人员培训教育。
d、随时进行风险评价,生产运行中突然出现问题或经过短暂超温、超压运行,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后或重大变更时,发生各类事故时或按照实际要求接受同行业事故教训时,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一次风险评价。
(2)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
a、依据已确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评价内容应全面。
b、根据风险评价,正确划分风险等级,记录重大风险,形成〈〈重大风险清单》。
控制措施。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逐项采取控制措施,并形成控制措施清单。
b、控制措施应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
d、安全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并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e、安全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f、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应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g、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a、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落实所选定的风险控制措施。
b、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
c、评价结果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
3、非重大危险源的评价频次、时机。
a、按照公司生产装置和生产管理分工,按厂房所在的位置,内部各种设备装置及工艺性质,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数状况、活动频次等,作业流程各阶段、各步骤、分析每一个生产经营活动,每个时段存在什么危害,一旦出问题,首先会受到伤害的人员及人数,伤害程度可能性大小进行全面分析形成文件,提出措施,一方面单位以一定形式进行公布、学习、考核,另一方面车间备案。
b、非重大危险源评价由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由安全员、技术员和个别班组长为成员,进行经常性危害辨识,辨识结束写出报告,经生产处、设备处、安全处审阅批准后实施。
c、各车间按其各白的工作性质以岗位、工段或工种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评价。当遇有重大变更时,应随时进行。
4、风险评价结束。
编制风险评价报告,除本单位留存外,还应报送上一级管理部门备案十、风险信息更新。
a、对常规活动每年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价和评审,非常规活动应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要求识别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
b、每年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c、当发生事故或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八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合同评审机构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2、我方当事人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3、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收集、保存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有关证据,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报告。
4、我方当事人因故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请求对方书面答复的.期限,尽快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八条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常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等。
事故一旦发生,其后果就无法挽回,防患于未然,把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从思想上给予重视,从物质上给予有力保障,在组织机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提高防范、监督管理以及劳动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各方面都对事故预防措施予以充分重视,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应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建设企业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步骤,也是企业素质和形象的外在体现,与企业的命运息息相关,是企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1、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落实。
所谓“安全生产”,字面理解就是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意味着安全是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前提,可以理解为“先安全、再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不明、奖罚不严、制度不健全,即使有制度,也是流于形式,不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班组检查、项目部检查、公司检查不能有机结合;工地的安全保障体系薄弱。而且有些企业的领导人只知忙自己的事务,对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安全生产文件没有及时的传达并让施工人员明确,只是一味的在口头上讲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应付走过场,应付向建设公司交差,忽视安全红线。
2、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被精简、合并,专职安全员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的实际需要,并且很多安全员技术素质差,对安全管理略知皮毛,既无监督管理职能,又不能履行职责。
3、安全教育不能够落实到人。
在安全教育上落实不及时、施工人员的素质有的较低并不能够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他们大部分没有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技能差,自我保护意识差,应付情况严重,没有意识到其危害性。即使是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的,也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并未真正意义上意识到安全生产责任。
4、信贷调控效果显现,资金来源进一步呈现多元化。
建筑施工要求每个项目都由经过培训,具备相应资格的的项目经理主持,然而实际上有不少工程是挂靠的,工程项目部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管理人员并不齐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施工用电、封闭作业、临边防护大都不符合规范没有形成制度,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下。
5、安全经费问题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安全设施用品配备不到位。
由于建设资金不足或不能够到位出现垫资,不正当分包或转包等因素,以及为了减少开支,降低成本所导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应付,有名无实;在安全设施用品上也出现了没有任何脚手架或者是安全网等设施,安全管理混乱,大多不符合规范随意性很大,管理水平很低。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1、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观念。
安全工作贯穿于项目施工的始末,贯穿于工期、质量和技术的任一要素之中,在任何一项要素的组成过程中,若忽视了安全,将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使得经济上受损,严重者将可能影响企业的形象。因此,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应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最重要的位置来对待,且将安全生产作为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工作来抓,树立起“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观念。
2、提高企业领导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
企业领导对安全工作有高度的认识,对搞好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a、强化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安全培训,使之深人了解和认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树立起只有做到真正的安全生产,才能为企业带来长久的经济效益的思想,从而更加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使之落实到行动中。
b、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严格责任制”,安全生产与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资质、工程招投标及企业业绩和领导者的政绩挂钩。
c、加大对安全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罚力度,迫使企业领导者把安全工作真正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树立起“安全第一”的.观念,做到行动上时时处处重视安全生产。
3、对工作及施工人员实施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安排施工体制。
安全管理首先是人的管理,要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业务素质,增强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人的行为,实行规范化作业,杜绝工作凭感觉、靠经验,使施工人员形成一种程序化、标准化的工作习惯。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为契机,充分利用现代媒体、标语、安全讲座、安全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并在报纸、电视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宣传安全生产法法律法规。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在全面培训的基础上,我们重点抓建筑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素质。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规定要求,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时传输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a、要重视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培训教育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防止搞形式走过场,不断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此要做到:抓好骨干的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对班组长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生产运行岗位安全工作的技术培训。真正做到管生产管安全。
b、抓好特殊工种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持证上岗。临时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用人单位和安检部门必须重视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临时工的安全素质。
c、要采取各种方式和途径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素质,保证施工生产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工序管理,推行超前防范,杜绝施工中的盲目性。
d、努力营造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采取正面教育和寓教于乐相结合的方式,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4、通过深入理论研究使建筑安全管理科学化。
目前,发达国家的安全管理的理论研究已经进行的相当深入,并且在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中起了相当重要的作用。而我国的建筑安全理论研究仍比较薄弱,以至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未能科学化,随意性大,成效低。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重视理论研究,使理论结合实践,指导时间,从而使安全管理走上科学化的道路。加强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根据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特点,确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以及专项治理目标,制定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把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到基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与此同时,建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监督反馈制度,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筑安全隐患、险情及事故社会举报制度,通过一系列有效的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保持“稳中有升”的发展态势。
责任到位,狠抓落实。在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中,一方面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规定,把安全监督申报与建筑施工许可证的颁发紧密地联系起来,对未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未建立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未根据现场特点制定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未对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承诺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对已办理安全监督的建设项目,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采取定期(每季度、半年检、年检)以及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使企业做到领导到位、意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努力降低工伤事故率。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一
1、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2、负责优化施工组织工作,领导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实施本质量计划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和实现质量目标。
3、分管本项目物资管理和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施工生产中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供给。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二
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和岗位风险控制,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经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评估与控制。
3.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安全风险评估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建立、更新危险源档案,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更新。
3.2公司各部门应参与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工作。
4.1风险评估活动的实施步骤。
4.1.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风险评估活动,成立评估组织。
4.1.2收集识别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员工学习与之相关的内容。
4.1.3全员以部门为单位参与对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
4.1.4以岗位为单位收集整理危害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及控制措施,逐级进行审核签字后,提交本公司评估组织。
4.1.5评估组织成员通过定性或定量评估,确定评估目标的风险等级。
4.1.6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估组织成员应进行现场勘察,明确危险有害因素。
4.1.7评估组织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4.1.8各单位根据评估结果,分析风险控制管理等级,分级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和管理。
5.1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
5.2控制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采取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装备,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学习吸取先进的管理经验,规范安全管理;。
4)个体防护措施,根据岗位需要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保证防护用品质量,减少职业伤害和职业危害。
6.1确定为重大风险等级的,由公司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公司主管领导最终签字确认。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重大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2确定为中等风险等级的,由各部门进行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风险控制措施,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领导最终签字确认。
6.3各部门应定期监督检查安全风险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6.3确定为可接受风险等级的,由班组进行管理。班组监督控制措施的实施,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7.1各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风险评估工作,识别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安全风险,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等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季度至少对风险控制结果检查、评审一次,确认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7.2全公司的风险评估一般每年3至4月份由公司组织一次,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要求;。
2)经营储存设备或分装设备发生变化;。
3)作业现场、生产经营活动非正常进行时;。
4)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或安全管理方法时;。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8.1当风险评估结束后,应及时将风险评估的结果和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风险管理培训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其它要求;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方法;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结果,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其熟悉所在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三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礼貌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xxx建设工程现场礼貌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礼貌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资料及形式必须贴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资料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和居民居住区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坚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贴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贴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坚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每一天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职责工长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甲方现场代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我公司现场代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14、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必须穿着统一的标准建筑背心上班,且必须定时清洗,不得有明显大面积污垢。
15、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经甲方现场代表批准的护壁措施;外运土方时,应办理“渣土弃置许可证”,并作好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在出入口20米内应铺设草垫;在施工中,必须派员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如在现场堆码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6、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甲方。
17、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相邻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制定防碰撞措施,严防发生塔吊碰撞事故。
18、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长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理解甲方现场代表的督查。
19、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若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
20、为了维护建设场地周边的花园、环境,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四
建筑工程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二)
1 总经理负责公司项目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及各假期的审批。
2 项目经理及部长负责本部下属员工假期的审批。
3 考勤记录、上报与考核。
4 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于上下班时间签到:
总经理和财务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予签到者。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临时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主管领导核准者。
5 员工请假应及时将审批过的有关凭证交人力资源部。
6 公司按月进行考勤,人力资源部月底将考勤资料及请假凭证进行核实、汇总,以此作为工资及考核的依据。
7 考勤内容。
7.1作息时间以公司实际情况按不同时段来规定。
7.2各项目部人员上班时间由各项目部另行规定。
7.3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早上有事不能到公司签到者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不到公司签到,待返回公司后补签,并注明原由。
7.4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有事外出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签到者必须与主管领导说明,于次日补上,并注明原由。
7.5员工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内累计达3次者,罚款100元,并扣除满勤奖。
7.6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签到,委托他人代签者,本人与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有涂改情况者,均以旷工一天论,并按其情节轻重,酌情惩处。
7.7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请假证明者重罚。
7.8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者重罚。
7.9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重罚。
7.10打架斗殴,违纪致伤无法上岗者者重罚。
7.11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并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无故旷工超过5天者,视为自动离职。
7.12如因事必须亲自处理,应在前一日下午5:00时前申请,经主管领导认可。四天以上事假须报总经理审批。并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然事故,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取得主管领导同意。事后将请假凭证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7.14因病请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六天以上需经总经理审批。并交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8 值班内容
8.1办公楼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节假日:白班8:00~17:00 (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
8.2值班人员由各部门统一安排上报,值班表由办公室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值班。并应设置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8.3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8.4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8.5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8.6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9 项目部管理人员值班内容。
9.1参加值班人员:项目经理、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
9.2工地值班时间规定,根据项目部需要制定时间。
9.3各项目部值班人员由项目经理合理安排,并于每月l日将当月值班人员表报公司经理审核。节假日必须由项目经理值班。
9.4负责值班期间的施工全过程控制,、重点部位必须亲自检查。
9.5根据材料计划,督促夜间材料进场。如有未进场材料及时通知项目经理。
9.6处理临时发生事件及采取各项必要措施,做好预防火灾、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9.7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及公司交办事项。
10 值班要求
10.1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值班日记。包括值班期间接收到的信息、掌握的.动态、处理的问题及未办理完的事项和备忘的工作等,违者罚款50元。
10.2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罚款l00元,连续三次扣发当月工资,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10.3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填写串班值班申请表,并呈报项目经理批准,同时备案,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必须负一切责任。
10.4公司办公楼内的值班人员需在一楼办公室内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在本科室内工作。
10.5公司办公楼内的夜间值班人员,为公司聘用的固定值班人员,需在公司指定地点食宿。
10.6项目部值班人员需按项目部的规定执行。
11 值班事务处理
11.1值班人员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行处理,事后向主管领导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11.2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及时处理。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应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11.3密件或特快专递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11.4值班人员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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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五
为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实现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到事前预防,达到消除减少危害、控制预防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识别生产中的所有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存在的危害,以及所有生产现场使用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采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加强管理和个体防护等措施,遏止事故,避免人身伤害、死亡、职业病、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
1、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有工作危害分析法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等。
1、工作危害分析法:从作业活动清单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该方法是针对作业活动而进行的评价。
2、安全检查表分析法:安全检查表分析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
常规活动每年一次,非常规活动开始之前.
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
2、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岗位员工要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1、根据评价结果,确定重大风险,并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2、评价出的重大隐患项目,应建立档案和整改计划。
3、风险评价的结果由各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掌握岗位和作业中存在的风险和控制措施。
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险评价的内容。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六
1、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建立项目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负责。
2、负责优化施工组织工作,领导安全文明施工,组织实施本质量计划确保满足合同要求和实现质量目标。
3、分管本项目物资管理和机械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施工生产中的`人员、物资和设备的供给。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组织实施。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七
本标准规定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部主任的任职资格、安全职责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内容。
公司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公司岗位说明书。
本岗位人员应符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岗位任职要求。
4.1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重大危险源、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
4.2组织制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并监督落实。负责开展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科技创新,在推广使用新技术负责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及时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培训操作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4.3负责对外协(劳务)队伍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
4.4制定本部门专项专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检查项目部、分包队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的保证能力,排查治理因工程质量问题可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将检查后的处理意见和整改结果及时报项目领导及安全部门备案。
4.5对工程项目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满足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符合性进行督促检查。
4.6参加由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4.7协助有关部门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由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
实用建筑企业风险管理制度(通用18篇)篇十八
为加强工程发包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择优选择承包单位,公司可以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20万元以内的工程直接发包。
二、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工程业务,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单项工程不得肢解发包。
四、主体工程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项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公司批准择优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与总包合同的约定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总包合同为准。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