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段时间的经历,我体会到了努力和坚持的重要性,这将成为我未来发展的动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一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额贷款服务已经逐渐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作为一种金融服务方式,小额贷款不仅能够帮助个人解决资金紧张的问题,也给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小额贷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如何能够在众多的贷款产品中突出重围,吸引更多的目标用户?本文将分享小额贷款营销成功心得体会。
第二段:创新多样的营销策略。
与传统的贷款营销方式相比,创新多样的营销策略可以更好地吸引潜在用户。例如,我们可以采取免息期、避税优惠、返现等方式,让用户在申请小额贷款时拥有更多的优惠。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我们的小额贷款服务,拓宽我们的营销渠道。
第三段:用户满意度至上。
无论是传统金融服务还是小额贷款服务,用户需求是因服务而异的。因此,我们需要以用户满意度为核心,不断完善我们的服务从而提高用户体验。在小额贷款营销过程中,我们可以通过用户调查、热线客服以及在线客服等方式,了解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用户的反馈进行及时的调整和优化。优质的服务将成为我们的品牌口碑,进一步塑造我们的品牌形象。
第四段:精准的目标市场定位。
每个人对小额贷款的需求和接受程度都不同,我们需要在营销时根据不同的目标市场进行精准的定位。例如,对于需要紧急借款的用户,我们可以利用实时贷款、闪电贷款等快速放款方式,满足他们的紧急需求;对于企业来说,我们可以推出差旅贷款、经营贷款等专业化的贷款产品,提供针对性的服务,满足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
第五段:不断完善产品调整策略。
小额贷款市场竞争激烈,我们需要不断完善我们的产品体系,调整我们的营销策略。在引入新产品的同时,我们需要及时了解市场反馈,根据市场需求和用户反馈进行调整,及时修正产品问题,提高产品竞争力。同时,我们需要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推进产品创新,促进品牌与市场的结合,实现企业快速发展。
结语。
通过营销策略的创新、用户满意度的提高、精准的目标市场定位以及不断完善产品以及调整策略,我们的小额贷款服务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成功。无论是对于个人还是企业来说,我们的服务都必须紧紧围绕用户的需求,积极创新,努力在行业中立足。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二
第一条为健全和规范南宁市汇潮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向股东公布的行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报告,半报告为定期报告,其他报告为临时报告。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监管当局认为有必要披露的信息,也应当予以披露。
第三条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地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报送及披露信息,确保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将《南国早报》作为信息披露的指定载体。
第三章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办公室负责有关涉及信息披露有关方面的联系,并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对外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第五条不能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公司的正式公告。
第六条公司发现已披露的信息(包括公司发帮的公告和媒体上转载的有关公司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或误导时,应及时发帮更正公告,补充公告或澄清公告。
第七条公司对外发布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如经监管当局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或要求公司对某一事项进行补充说明时,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董事报告,据其指示及时地组织有关人员答复监管当局,按要求作出解释说明,刊登补充公告。
第四章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及责任。
第八条信息披露前应严格履行下列审查程序:
1、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资料并签字确认;
2、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签字;
3、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发。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
第十条公司有关部门对于事项是否需要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或通过办公室向监管当局咨询。公司不能确定有关事项是否必须及时披露的,应当报告监管当局审核后决定是否披露及披露的时间和方式。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监管当局。
第十一条信息披露职位的责任。
1、办公室为公司与监管当局的指定联络人,免责准备和递交监管当局要求的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
2、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及保密责任,负责与新闻媒体及投资者的联系;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联系股东、董事;对外提供公司公开披露过的资料。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应干预办公室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披露信息的工作。
第十二条董事的责任。
1、公司董事会全体人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未经董事会决议或董事长授权,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董事会向公众发布、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第十三条监事的责任。
1、监事会需要通过媒体对外披露信息时,需将拟披露的监事会决议及说明披露事项的相关附件交由办公室办理具体的披露事务。
2、监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所提供披露的文件材料的内容其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监事会及监事个人不得代表公司向股东和媒体发布和披露公司未经公开披露的信息。
4、当监事会向股东大会或监管当局报告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对涉及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主任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时,应及时通知董事会,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公司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的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的接待机构。除董事长、办公室外,任何人不能代表公司回答股东的咨询,更不能披露公司的任何信息。
第十五条如属于监管当局规定的应当披露的某项信息,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董事不同意披露该信息时,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监管当局如实汇报,如监管当局认为应披露时,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董事长或其指定的董事无论是否同意披露某项信息,均应在信息公告文本上签署同意披露或不同意披露的明确意见。必要时,可在签署意见前征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或其他中介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监管当局认可的其他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外界,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向监管当局申请暂缓披露,说明暂缓的理由和期限:。
1、拟披露的信息尚未泄露;
2、公司业务经营尚未因该项信息披露所涉及事项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八条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者监管当局认可的其他情形,披露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的利益可以向监管当局申请豁免披露。
第五章定期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报告。报告应当编制成正本和摘要两种形式。其格式和内容包括:。
1、重要提示。内容包括董事会及其董事的承诺、报告编制者及其声明、报告是否审计。
2、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地、邮编、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联系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3、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董事会、篮事会、经营班子基本情况。
5、董事会对本报告期整体经管情况的评价。
6、重要事项说明。包括法人治理情况、分红送配、重大业务活动、重大诉讼等。
7、备查文件目录。
8、财务报告及完整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务状况表》、《利润分配衷》。
公司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当局报告,并将报告正文和摘要放存公司办公室备查。
第六章临时报告。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15日内通知股东。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议召集人等事项,并充分完整地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告文稿报送监管当局,并将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告文稿放存公司办公室备查。
第二十二条接收、捐赠资产应在接受、捐赠资严实施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公司其他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包括:重大法律诉讼、董事会、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重大资产变动等。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关注传播媒介对公司的报道。对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发布媒体信息澄清公告。
第七章信息披露文件的存档管理第二十五条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股东大会文件,董事会文件,监事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
第八章信息保密。
第二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对公司业务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共信息,否则,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七条当董事会得知有关尚未披露的信息难以保密,或者已经泄露,或者公司业务经营已经受此信息影响明显发生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当立即将该信息予以披露。
第二十八条由于有关人员的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其给予处分,并追究其赔偿的责任。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三
近期本人参加了我行组织的学习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先进经验活动,通过讲师深入浅出的讲解,让我对信贷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收获颇多。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本人学习后的心得体会。
小额贷款(个人商务贷款)是我行发展的重要业务,主要面向的是个体户、小业主、农民等客户群体。这是我行落实支农惠农,服务三农的重要体现。因此,作为一名信贷工作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小额贷款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意义,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与服务意识。
二、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综合素质。
信贷业务发展迅速,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因此,信贷员必须树立起终生学习的理念,创新学习思维,不断强化自身的道德修养与业务素质,争做一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首先,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将“学一阵”变成“学一生”。其次,要在实践中加强学习,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向领导、向同事、向客户学习,在交流中善于发现对方的闪光之处,再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获得更多的进步。我们不仅要学习业务知识,还要学习社会知识,把做人的原则悟透,把个人的定位找准。最后,要经常反思、总结,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对比他人的做法,不断加以完善。
三、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挥洒热血。
爱岗敬业,并不是一句空话,它是需要我们每个人用实际行动去践行的职业操守。同时,它也是一种人生态度,从中可见你是否值得信赖、是否有责任感。作为一名普通的信贷员,我深知自己的岗位是很平凡的,微不足道的。但我甘于平凡,却不会甘于平庸。我会以积极、乐观的态度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对待任何工作,都以“做好、做精、做细”为原则,绝不敷衍了事,力求精益求精。同时,在工作中我要少一些计较、多一些奉献;少一些攀比,多一些实干;要做老实人,不做场面人。我要用自己的行动将一桩桩、一件件极其普通的小事干好,牢记使命,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
当然个人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缺乏创新思维,大局意识与危机意识还不够,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牢记“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道理,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拼搏,将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奉献给我行信贷事业,不断实现个人价值。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四
在金融服务领域,小额贷款作为一种便利、快捷的贷款方式,受到了广大客户的青睐。但是,由于一些客户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导致小额贷款公司面临清收难题。作为一名小额贷款清收员,我通过长期的实践,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在清收工作中,我们要遵循合适的方法和技巧,同时注重沟通和协商,以取得更好的效果。下面将重点介绍我在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的体会。
首先,在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我们要始终以合法合规为前提。遵循法律和道德是做好清收工作的基础。我们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清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还要注重保护客户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以法律和道德为底线,是做好清收工作的前提条件。
其次,在清收工作中,我们要善于沟通和协商。与客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与客户接触的过程中,我们要展现出耐心和理解,倾听客户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我们要理性分析客户的还款能力和意愿,并提供合理的还款方案,寻找一种对客户和公司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沟通和协商的能力对于成功进行清收工作至关重要。
第三,在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我们要善于运用各种手段。清收工作并不仅仅是催收电话或上门催收,我们还可以运用其他手段辅助清收工作。比如,可以发出催收函件和短信通知客户,提醒客户还款。同时,我们还可以利用科技手段,通过系统自动发送通知。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同行合作、法律手段等途径进行清收工作。多角度、多手段的运用,有助于提高清收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
第四,在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我们要技巧性地处理问题。在与客户沟通和协商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技巧来处理。首先,要善于引导客户,引导其思考还款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要学会倾听,了解客户的真实需求,并提供有效的帮助。最后,要善于应对客户的反驳或争执,理性应对客户的情绪变化。技巧性的处理问题有助于缓解矛盾,提高清收效果。
最后,在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我们要注重团队合作和个人成长。清收工作需要我们与团队成员紧密合作,共同解决问题。团队合作可以让我们互相学习,吸取经验,并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个人成长也是很重要的。我们要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持续学习和成长,我们才能更好地适应清收工作的要求。
总结起来,小额贷款清收工作需要我们遵循合法合规,善于沟通和协商,并运用各种手段和技巧。团队合作和个人成长也是成功完成清收任务的关键。通过不断总结经验和提升自身能力,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小额贷款清收工作中的各种挑战,取得更好的效果。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五
一、贷款对象。符合现行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条件的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女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女农民工、乡镇以上级表彰的先进妇女创业典型、有创业愿望的城乡自主创业妇女;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合法经营和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达到规定要求的以女性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简称妇字号小企业)。
二、认定条件。(1)下岗失业妇女。《再就业优惠证》或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2)女大中专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证书和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明;(3)回乡创业女农民工。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4)先进妇女创业典型。乡镇以上组织颁发的证书或表彰证明;(5)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创业妇女。户口所在地村、居证明;(6)组织起来就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组织起来就业证明;(7)妇字号小企业。女性领办或女性员工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的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2003]143号)要求。
三、申请贷款所需资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申请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6、申请人和担保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3张;
7、担保人单位证明三份;
8、担保中心和经办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备注:各种材料截止到2009年10月16日上午12点前,过期不候。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六
小额贷款业务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越来越重要,因为它为中小企业及个人提供了一种非常有用的帮助。本文将探讨如何通过市场营销和正确的策略,成功地宣传小额贷款业务和吸引客户。
第二段:确定目标受众。
在进行小额贷款营销之前,我们需要明确我们的目标受众。如果我们不清楚我们的目标受众是谁,那么我们的市场宣传就很难取得成功。因此,在策划小额贷款宣传之前,我们需要对我们的目标受众进行一系列的分析,包括性别、年龄、职业、家庭收入等等。
第三段:确定营销策略。
确定目标受众后,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有效的小额贷款营销策略。正确的营销策略能够帮助我们更有效地推销产品,并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我们可以考虑结合线上和线下宣传,例如在社交媒体平台发表相关信息或广告,或在当地市场组织推广活动等。
第四段:优化产品服务。
在完成营销策略后,我们需要确保我们提供的小额贷款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同时还要保证产品质量。客户更愿意与那些能够提供优质服务和高效的贷款机构合作。因此,团队应该致力于优化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建设客户服务中心,扩大自有客户网络等方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段:持续改进。
最后,需要不断跟踪营销成果并持续改进。经过一段时间的营销,你应该知道哪些策略和方案运作良好,哪些策略则需要改进。同时你也需要不断跟踪业界变化,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并提高公司营销策略的成功率。
结论。
总而言之,小额贷款市场,尤其是在中小企业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成功的小额贷款营销是基于充分了解目标受众和策略制定的基础上,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通常都需要长期持续的尝试和不断的创新才能取得成功。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七
编号:
xxxx借 款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担 保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贷 款 人:
电 话: 通讯地址: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
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资金周转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借款利率: 2% 。月利息 。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支付利息。
2. 2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第三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1.1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1.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借款人的义务
1.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1.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1.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1.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1.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1.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七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1.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八条 扣划约定
1.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条款
1.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
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借款人(公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贷款人:(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八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需要、资信状况和担保情况等向借款人提供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的人民币贷款,每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还款方式以借款凭证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生的业务,其贷款到期日的具体约定均不得超过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当向贷款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贷款人的同意,提前还款时约定利率不变。
四、利息计付:
(一)本合同项下逐笔发放贷款的利率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
(二)本合同项下借款按___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每______(月/季末月)第20日。
一、借款人在贷款人指定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____________账户,并通过该账户办理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往来结算和存款。
二、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委托扣款还贷协议》同意贷款人委托结算的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按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到期在借款人__________账户内直接扣划贷款本金和利息(含罚息)。
三、逐笔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若本合同项下贷款有保证、抵(质)押担保,则借款人已根据贷款人要求办妥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一、贷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和贷款的使用等情况,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
二、按照本合同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和其他借款人应付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
三、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按借款凭证的记载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四、逐笔发放贷款时,贷款人有权审核借款人的有关情况,并自行作出贷与不贷的决定。
一、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贷款。
二、按期归还贷款本金。
三、借款人应在结息日向贷款人支付应付利息。
四、按本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不挤占、挪用贷款。
五、按月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其他相关资料、信息,并积极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六、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未全部还清之前如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影响贷款人贷款债权实现的行动,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经贷款人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债务,否则不得采取上述行动。
七、借款人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如停业、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意外事件、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均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借款人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或以其主要财产向第三人抵押、质押,可能影响其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
九、借款人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转移资产或擅自转让股份,以逃避对贷款人的债务。
十、借款期间借款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经营范围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贷款人。
十一、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小,借款人应当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十二、借款人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运输、评估、登记、保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一、借款人违约:
(一)逾期罚息:不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又未获准展期,从逾期之日起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二)挤占挪用罚息: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按挤占挪用处理,此期间对挤占挪用部分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利率加付_____%的利息。
(三)贷款人对借款人未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复利标准按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四)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项下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本息。
(五)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违反担保合同约定义务,经贷款人指出仍不改正的,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六)因借款人有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及实现债权的其它一切费用。
二、贷款人违约:
(一)在借款人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前提下,贷款人不能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资金时,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处以日利率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二)贷款人违约,借款人有权依法主张权力。
乙方可要求借款人办妥担保合同的公证、登记及/或保险等法律手续,且要求该担保、保险持续有效。
一、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二、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_______________(抵押物)的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三、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质人)提供_____________(质物)的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也可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诉讼。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机构全称)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九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
姓名:
工作单位: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
姓名:
工作单位: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
行政区划指小额贷款公司所在的县(市)级行政区划的名称。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在设区的市辖区的,其行政区划应当由设区的市行政区划名称与市辖区名称连用。行业是指“小额贷款”。组织形式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应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不得冠省级行政区划。
第十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导意见》和《试点工作意见》规定的章程;
(三)注册资本为货币资本,且应一次缴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4000万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500万元)。试点期间,注册资本的上限为2亿元(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为1亿元)。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公设施;
(七)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要从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企业中选择,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不低于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由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为主协商选择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应在诚信记录、经营管理上符合相应的条件;主发起人(第一大股东)持股不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超过10%,但不得低于1%。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经营管理良好,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其他社会组织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自然人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四)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资金实力;
(五)具备一定的经济金融知识。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可依法转让。
第十四条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人应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报省辖市政府审查,经省辖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扩权县(市)可直接上报省中小企业局核准,同时报所在省辖市政府备案。申请人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报送以下材料:
(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四)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五)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公司章程;
(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八)拟任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十)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二)公安、消防部门分别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十三)公安、人民银行分别对股东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信用记录证明;
(十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十五)省中小企业局规定的其它材料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县(市、区)政府提出申请。申请人列入试点对象后,在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指导下,拟订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四)出资人协议书。股东之间关于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协议;
(六)除自然人以外出资人经审计的上一财务会计报告;
(七)章程草案(应将本管理办法中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的相关内容写入章程);
(八)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九)律师中介机构出具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关联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十)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
(十一)住所使用证明,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十二)审批机构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申请材料应进行认真把关,对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信用状况、资金来源有无集资和借贷资金情况在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并拟定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报方案,内容包括:
(一)县(市、区)政府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书;
(二)县(市、区)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承担防范与处置责任的承诺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材料(即第十二条要求的材料)。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方案由县(市、区)政府报市(州)政府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后,报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审核。
小额贷款公司经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同意后,持省政府金融办批复的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审核文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政府应提交的资料: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请示。
附:
1、××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报告。
2、××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推荐表。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责任承诺书企业应提交的资料:
一、出资人(发起人)设立××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承诺书。
四、××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协议书。
附:
1、企业出资人名单。
2、自然人(出资)名单。
3、社会组织出资人名单。
五、××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
六、××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章程。
七、××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可开业申请时提供)。
八、关于设立××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意见书(律师事务所提供)。
九、××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表。
十、××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法人出资人的法定代表、自然人出资人及拟任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县(市、区)公安部门提供)。
十一、××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住所证明和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十二、××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出资人信用记录(人民银行或工商局出具)注:
1、除注明复印件要求外,其余均是原件。
2、个人简历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社区、街道盖章。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一
八项措施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针对农户小额贷款违规面大、风险不易监控的状况,荆州市联社组织专班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经过认真研究,推出八项强制性措施,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遏制贷款违规行为,有效提高到期收回率。
一、严格遵循农户小额贷款准入条件。一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准入条件授信,即在信用社服务辖区内具有本地农业户口、有固定住所、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地从事具有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并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资金、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无不良嗜好及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可靠经济来源和具备清偿贷款本息能力、在农信社开立个人结算帐户的农户,方能授信。否则,不得予以授信和发放信用贷款。二是对从事加工业、固定门店经商、农机具购置等资金需求的农户,必须采用担保方式发放贷款。除遵循上述准入条件外,其保证人必须具有固定住所、遵纪守法、资信良好、有充足的代偿能力,保证人本人及其配偶同意为借款农户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的,方能发放农户小额担保贷款。三是对现有农户小额贷款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准入条件的,要取消其授信资格,收回原颁发的《贷款证》和已发放的贷款;凡不符合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准入条件的,要补充落实合规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或收回其贷款。四是严肃准入纪律,严禁对不符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发放信用贷款,严禁降低农户小额贷款准入条件发放农户小额贷款,严禁以农户贷款名义对非农户发放贷款,严禁发放跨区域贷款,严禁发放外出人员贷款。
二、切实落实农户小额贷款双人调查制度。一是信用社(支行,以下同)受理农户借款申请后,必须派两名信贷人员参与,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进行入户实地调查。二是调查人员要认真核实农户提供的身份证明、详细了解农户家庭的基本情况、经济情况、信用情况、偿债能力、道德人品及邻里关系等,通过调查初步确定农户的信用等级、授信额度、贷款期限、贷款方式和贷款利率等,分别填制《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情况调查表》、《湖北省农村信用社信用农户评级授信表》、《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审批表》,一并递交贷款审查岗。三是通过调查初步确认符合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准入条件的,还要对保证人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制《保证人经济情况调查表》,连同《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农户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一并递交贷款审查岗。四是调查人员要尽职调查,对调查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五是信用社主任(支行行长,以下同)要对双人入户调查执行情况严格把关,严禁对未入户调查的农户授信和发放贷款。
三、切实执行农户小额贷款面谈面签规定。各信用社在农户小额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和发放过程中,必须落实好面谈面签制度。一是调查时,调查人员必须与借款人及其配偶和家庭主要成员面对面交谈,核实农户家庭对借款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一致性。二是对农户提出的贷款申请,应由其夫妻双方与信用社调查人员面对面在借款申请书上签字。三是订立借款合同时,信用社信贷人员与借款农户在信用社信贷业务办公场所,面对面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四是签订借款合同后,借款人与信用社信贷人员要面对面在借款人承诺书上签字,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为:借款人承诺亲自到信用社柜面办贷、柜面还贷,并索取相关凭证,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五是贷款立据并经支付审查岗审查通过后,办理款项支取或划转时,借款人与信用社临柜人员面对面在相关凭证上签字。信用社临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出口把关有关规定。
四、从严加强农户小额贷款内部责任管理。一是每笔农户小额贷款必须明确调查主责任人,即第一责任人,并按《湖北省农村信用社“四包一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第一责任人实行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包赔偿、与绩效工资挂钩的责任管理。不准发放不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贷款。每笔贷款发放前,必须由第一责任人与信用社签订“四包一挂”承诺书,不准发放未签订“四包一挂”承诺书的贷款。二是对每笔农户小额贷款在落实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还必须落实贷款管理责任人。贷款管理责任人由信用社主任承担,并逐笔签订《荆州市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责任承诺书》,负责督促贷款第一责任人尽职调查和按程序、权限发放贷款和跟踪管理贷款,确保贷款按期收回。凡没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放任、纵容甚至指使信贷人员违规发放贷款并形成风不能按期偿还的,信用社主任要与第一责任人捆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是强化调查、审查、审批、会计出口各岗位的履职责任。凡上述岗位不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甚至“乱作为”的,要追究相应赔偿责任。
准发放;凡超信用社审批权限的贷款,在未报经县级行社审批同意之前,一律不准发放。
六、积极推行审批权限差别化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审批差别化管理办法》规定,依据辖内贷款业务机构的信贷经营管理等级、到期贷款收回率、不良贷款率和信贷制度执行情况,差别确定不同的贷款审批权限。对当年到期收回率不能按月达标、历年到期未收回贷款和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任务完成差或不良贷款不降反增的信用社,一律取消其农户小额贷款审批权限。一律取消信用分社(县级行社直管分社除外)贷款审批权限。对个人责任贷款数额大或近年来新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贷款的信贷人员,一律取消其贷款营销资格,直到个人责任贷款收回到一定范围或全额收回严重违规违纪贷款后,方能恢复其营销资格。
紧清收当年新增到期贷款,特别是对已逾期的贷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限期清收到位。
八、加大农户小额贷款违规追责力度。严格遵守农户小额贷款管理规定,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发放农户小额贷款。凡顶风闯禁令、越红线,发放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以及收贷收息不入帐等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严格按以下条款追责:一是对违规违纪甚至违法发放贷款的第一责任人视其情节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对新发放冒名贷款的,一律开除或辞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参与调查、审查、审批和会计出口监控岗位的责任人员,视其情况追究相应赔偿责任和纪律处分。二是除自查发现外,一年内新发生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收贷收息不不入帐等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贷款的信用社,给予信用社主任、分管副主任撤职处理。三是对于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一年内辖内农户小额贷款新发生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跨区域贷款、超权限贷款、收贷收息不不入帐等严重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的县级行社,对信贷部门负责人免职处理,对理(董)事长、分管领导依规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对符合免责范围的农户小额贷款,有充分证据表明信贷工作人员按照信贷管理制度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在贷款出现风险时,要根据认定程序,免除信贷工作人员的合规责任。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二
为帮助高等学校部分在读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如下:
一、甲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一)甲方将在商业原则基础上,对乙方推荐的借款人进行审查,并最迟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借款人给予能否贷款的答复。
(二)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提供的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在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总和,最高限额暂定为10万元人民币。
(三)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人毕业后四年。
(四)甲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
(五)甲方负责到乙方指导借款人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及借款合同等资料。
(六)甲方经审批同意贷款后,按学年及时将学杂费贷款直接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按学期将生活费用贷款直接划入借款人的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七)甲方追索借款人逾期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可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违约行为。
二、乙方遵守并履行以下约定:
(八)乙方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借款人的助学贷款申请,确认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并将有关资料及乙方的审核意见送至甲方。
(九)乙方负责为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借款人落实介绍人和见证人,并督促介绍人、见证人履行其职责。
(十)乙方负责向甲方出具借款人在校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资料。
(十一)见证人如调离学校,乙方需负责督促其继续履行职责;见证人如出国、死亡、失踪等,乙方需指定新的见证人继续履行见证人的职责。指定新的见证人时乙方须向甲方出具书面证明资料。
(十二)乙方负责召集借款人统一办理填写、签署借款申请书、扣款授权书、借款凭证、借款合同等手续。
(十三)乙方须及时将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违约行为或者发生转学、休学、出国留学或移居、退学、开除、伤亡、失踪等情况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相应的债权保护措施。
(十四)乙方应在借款人毕业前,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关借款人的毕业去向、就业单位名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变化情况,并协助甲方办妥借款人还款确认手续。
(十五)乙方协助甲方清收借款人尚未清偿的贷款本息,并在借款人毕业时,将其未清偿贷款本息的情况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同时抄送甲方。
三、违约责任。
(十六)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将贷款连同罚息一起付给乙方(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十一、十三、十四、十五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贷款本息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补充条款(包括增、减修整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引进项目,所需资金经借款人申请,贷款人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年,自第一笔用汇之日起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日止。
第三条贷款利率及计收方法。
3。按贷款人总行制定的优惠利率执行,目前为______或。
4。按贷款人自营统筹资金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利息每_________计收一次,结息日为(复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要写明)。
第四条贷款用途:本贷款本金部分限于支付费用,必须专款专用,未经贷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应付利息部分限于偿付本贷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条贷款使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借款人应提出订货卡片,提出订货卡片之日起五个月内应对外签订贸易合同。贸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贷款人,以便对外开证、付汇。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订货的,应事先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订货卡片和签订贸易合同的.,贷款人有权撤销贷款。
第六条用款计划:根据项目进度,本项贷款提款期为__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__年,每年用款计划如下: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贷款人允许贷款人按实际情况调整用款计划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外汇借款合同样本。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贷款,如借货双方无其他约定,借款人不得再继续支用贷款。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以项目新增创汇和利润、折旧或其他资金归还贷款。借款人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下列计划偿还贷款: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万美元。
如贷款项目提前实现效益,借款人应提前偿还贷款;如年度还款计划不能实现,借款人应在年底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并经贷款人同意,否则贷款人将按贷款违约处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贷款到期日前十五天应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届时贷款人可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意见。逾期或贷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贷款,自过期之日起加收_________的罚息。
为了有利于还款,借款人应在贷款人处开立还款准备金帐户,将用于还款的人民币资金先予存入,待外汇额度落实后再结汇偿还贷款。
本贷款项下有关进出口结算业务,应通过中国银行进出口业务部叙做。第八条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贷款人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人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九条保险事项:为避免贷款期间可能因发生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借款人应向有关保险机构投保贷款项下进口设备外汇财产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归贷款人名下,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止,保险费用可在本贷款项下支付。
第十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1。下列情况均属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计划用款和还本付息。
b。未经贷款人同意改变贷款的用途或挪作他用。
c。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转卖用本贷款购置的设备。
d。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事项。
2。根据违约情况,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a。注销借款人未使用的贷款。
b。对违约部分贷款加收最高为____________%的罚息。
c。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并追加贷款。
d。向贷款担保人追索贷款。
e。借款人和担保人未能履行合同还款责任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各金融单位存款帐户中主动扣收还贷款项外汇借款合同样本合同范本。
f。采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偿应付未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选择:
1。向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三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2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六条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一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
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一年止。
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四
8.担保人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表、担保承诺书;9.征信查询授权书(本人、家属、担保人每人一份并签字);10.借款使用承诺书;11.借款用途合法声明。
二、个人申请贷款(财产担保)1.贷款人书面申请;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6.贷款人下岗证、失业证、低保证、复员转业退伍军人证、大学生毕业证复印件;村(居)委会证明(返乡农民工);7.财产产权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8.财产所有人抵押承诺书(夫妻双方签字、盖手印);9.征信查询授权书(本人、家属、担保人每人一份并签字)。10.借款使用承诺书;11.借款用途合法声明。
三、小企业或合伙经营实体申请贷款1贷款人书面申请;2.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10.担保人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表、担保承诺书;
四、办理程序。
居委(村委)根据申贷人的资料进行核查,无异议签字盖章后报街道(镇乡),街道(镇乡)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就业局,就业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财政局,财政局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承贷银行审核同意后发放。
小额贷款心得体会(通用15篇)篇十五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二条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