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用于明确双方在资产转移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转让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一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____________,矿区范围拐点坐标____________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____________平方公里,开采深度____________米——____________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____________开采,开采方法为____________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____________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____________年,矿山生产规模为____________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____________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____________元;上缴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二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三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所有权及其下所包括井上、井下资产、权益等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1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将_________煤矿10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全部受让。
1.2依据本协议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移交在_________所建目标公司煤矿矿井的井下全部资源,井上、井下的所有巷道、工作面,地面的房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井上、井下的所有机械、机电设备、供电线路、道路、办公、生活设施等井上、井下的所有资产(包括生产、经营领取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具体明细见附件1(有双方签章)。
1.3甲方转让移交的股权、资产,不应被设置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如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所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4甲方同意自本协议订立之日其3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以转移占有的方式向乙方移交本合同附件1所列的全部资产; b)向乙方移交相关资产的档案资料和技术图纸、资料。
c)向乙方移交该矿井的所有证件和已缴纳的资源价款等各种费用的相关手续。
d)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1.5甲方在年月日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的变更登记。
2.1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股权、资产转让以基准日为基准,自基准日起原甲方所有的本合同附件1所列资产应属乙方所有和使用。
2.2双方商定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3.1甲、乙双方充分的估价协商,同意本次转让的股权和资产(资产明细表附后)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
3.2协议签字盖章,甲方所有证件、手续、资料提供齐全后,
本协议的股权、资产转让应获得双方董事会(股东会)的批准和同意。
5.1资格和授权
一方特向另一方承诺和保证,自本协议签署日该方具有签订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权力和授权。
5.2资料的准确性
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提供给乙方的有关购买资产文件资料是完整和准确的,不会给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带来不理影响。
5.3资产的所有权
甲方向乙方保证,甲方对其出售的资产:
1)为甲方所绝对所有;
2)没有这只任何抵押、留置或其它形式的债务担保;
5.4债权债务
1)至基准日以前的所有债务由甲方承担,应收账款为甲方所有。
2)至基准日以前,甲方与普洞村委的所有相关事宜均由甲方处理。
5.5诉讼
甲方向乙方保证,就乙方购买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而言,并未有尚未完结的或据甲方所知的潜在的任何诉讼、仲裁或法律的、行政的或其他性质的程序或政府的调查之中。
5.6土地
甲方向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转让的股权及其项下资产所涉及的原甲方的相关手续全部移交给乙方。
5.7协助
甲方应根据国家政策及乙方的要求协助配合目标公司资产权益的批准、划转手续的办理。
6.1因本协议项下股权及其项下资产的转让而发生的相关税项由双方依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办理。
6.2双方因签署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双方各自承担。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赔偿_________万元违约金。
8.1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公开颁布的法律、法令和条例所管辖。
8.2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8.3修订和补充
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将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8.4文字和文本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持两份。
8.5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生效。
8.6可分割性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不应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8.7全部协议
本协议和本协议附件构成各方关于本协议内容的全部协议。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四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_________,产权人为丙。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街(路)号的店铺(原为:)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经乙方与丙方的商议,同意延续合同期x年,年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并且每年定期交纳租金及该合同所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
四、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比如装修,门面等)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五、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八、在合同期限内,丙方或甲方无权索回店铺经营权,且乙方拥有店铺转让权及合同到期之后优先租用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五
转让人:
受让人: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煤矿(面积壹点叁平方公里的井田)转让给乙方,总价约为万元(包括煤矿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详见附表)。
二、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所有露天开采的合法手续由甲方办理,同时该井田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土地、环保、水保、林业、草原、资源价款等各种相关手续及费用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
三、双方定于年月日甲方将煤矿交付乙方,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四、乙方预付定金万元,开工前支付万元,余款在见煤后全部付清。
五、双方应恪守合同,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六
住址: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_______________。
2、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3、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5、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_______________。
6、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_______________。
7、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8、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9、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团队(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探矿证,采矿证咨询办理;部委项目审批。
10、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1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__银行分行,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3、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不可抗力。
14、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违约责任。
16、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17、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五条通知。
18、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19、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0、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1、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2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23、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24、本合同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签订。
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七
注册号:
乙方(原煤矿):__煤矿。
地址:贵州省__县____号。
采矿许可证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xx〕27号文件、国家安监总局等十四个单位“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xx】157号)、国土资源部等十二个单位“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141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xx)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合法和优化煤炭产业结构、促进煤矿企业健康发展原则,乙方自愿与甲方进行兼并重组,并达成整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兼并重组和整体转让。
由甲方以整体收购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兼并重组,将其煤矿纳入甲方的`统一管理中;乙方将矿权整体转让给甲方。
甲方收购乙方煤矿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矿业权:采矿权名称贵州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__县__煤矿,采矿许可证号________,采矿权发证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10.4186平方公里,生产规模:9万吨采矿权,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xx年9月。保有储量___万吨。
2.集体土地使用权:已经与村民签订了征地协议。
3.收购煤矿现状:煤矿现在处于生产建设后期,因政策因素现在暂时。
停建停工。
4.地上建筑物:含已经建设和正在建设的所有建筑物。
5.乙方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矿井设备资料,含资源利用方案和矿山环境影响报告等档案资料、备件备品及办公用品)。
6.其它和煤矿有关的所有技术资料,证照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1.转让价款:乙方煤矿所有资产作价人民币伍仟万元正(rmb5,000万元正)。
2.付款方式:
3.乙方煤矿为___先生全资拥有,___先生为___集团法人,___同意集团100%收购煤矿,並可以于合同签订后三年内付清转让款。
三、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1.乙方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乙方予以处理。
2.乙方招聘的原有所有工作人员在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处理。乙方转让后,煤矿所有工作人员由甲方重新招聘。
3.抵押与担保-双方承诺未以所属矿井名义对外提供任何的抵押和担保。
4.地质灾害-双方所属矿井目前的生产活动没有发生。
5.欠缴税费-双方承诺,所属矿井无任何欠缴税费的情况。如其中一方违反本条规定,所产生的相关责任和损失均由当事方承担。
四、履行条款。
1.甲乙双方在约定日期内对乙方企业资产进行资产清点工作。
2.乙方于集团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核准後,必须配合甲方负责办理证照变更登记的同时,乙方将煤矿(包括相关资料和资产等)移交甲方,由甲方开始进行煤矿建设。
五、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
2.关于乙方资产转让事宜,乙方企业所有合伙人(如果有合伙人)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3.甲方在进行生产地质勘探期间产生的民事纠纷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负责处理。
4.合同签订后至转让款付清期间,甲方组织的各项建设工作不得对乙方矿产资源、地质地貌、地理环境和设备、设施造成破坏,否则乙方有权对破坏程度进行评估,要求甲方承担损失。
六、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若因乙方原因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包括导致甲方不能办理和取得采矿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国家法律规定煤矿生产经营所须具备的相关证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投入的所有费用,或者甲、乙双方通过合伙人合伙份额转让的方式进行企业收购,即由乙方合伙人将所占乙方企业合伙份额转让给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同本合同一致。
3.若因甲方不具备受让条件或因法律规定和政策原因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不能完成上述资产转让的,已经支付乙方的金额将作为股金投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从新制订合作方式。
4.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转让价款,每迟延一个工作日,需支付乙方每笔到期应付款项0.2%的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九、其他。
1.甲、乙双方在办理相关证照证件等一系列变更过户登记手续或审批手续时所签订的协议和其他书面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名后生效,各执二份。
日期:
甲方:贵州___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集团__县___煤矿。
法定代表人: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八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鉴于:
1、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xx]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6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工作细则〉的通知》(黔能源[20xx]4号的要求,为了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深化煤矿整合,有序开发煤炭资源,优化煤炭产业结构)。
2、甲方是一家依法在贵州省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乙方系依法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企业。
4、甲方收购乙方煤矿资产,收购完成后乙方所有证照,手续均应变更至甲方名下。
5、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本次整合方案,需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同意后方可实施。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同意将贵州省瓮安县宏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福煤矿全部资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甲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业有限责任公司宏福煤矿的整体资产。转让标的具体包括: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抵押期限为一年,但在一年以内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煤矿转让协议书》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抵押期限延长。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为凭。其余报送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九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年月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
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年月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年月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十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在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的价款。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年月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
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受让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鉴证机构:(签章)。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永定柚树下煤矿有限公司丰田柚树下煤矿主井的所有权,经营生产权融资50%给甲方所有。
二、柚树下煤矿生产坐落在福建省永定县培丰镇丰田村,井口坐标,井田面积:井田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深度以采矿许可证为准,另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柚树下煤矿协定价人民币:玖佰陆十万元整。50%的股权即肆佰捌拾万元整。此协议价包括已上缴了的采矿权资源价款贰拾叁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贰拾叁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壹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万元整。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应将现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该矿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移交后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双方负责。
七、该矿移交前如有遗留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
八、如果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办不下来,则乙方无息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十一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签订如下条款:
一、乙方将永定柚树下煤矿有限公司丰田柚树下煤矿主井的所有权,经营生产权融资50%给甲方所有。
二、柚树下煤矿生产坐落在福建省永定县培丰镇丰田村,井口坐标,井田面积:井田范围拐点坐标,及开采深度以采矿许可证为准,另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三、柚树下煤矿协定价人民币:玖佰陆十万元整。50%的股权即肆佰捌拾万元整。此协议价包括已上缴了的采矿权资源价款贰拾叁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贰拾叁万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壹佰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乙方定金壹佰万元整。
五、甲方付清定金,乙方应将现有的井下地面上的所有生产、生活设施、设备移交甲方共同所有使用。
六、移交前该矿的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移交后产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由双方负责。
七、该矿移交前如有遗留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影响甲方安全管理、生产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
八、如果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证办不下来,则乙方无息退还甲方已付定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十二
煤矿企业组织形式多样化,转让也有很多问题,对于煤矿转让协议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煤矿转让协议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代表人:身份证号:
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伙企业法》、《。
合同。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将织金县牛房煤矿全部财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乙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转让标的为:织金县牛房煤矿100%的财产份额。
转让标的主要包括:
2、织金县牛房煤矿所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一于采矿权及采矿证规定的开采范围与煤矿有关的技术资料、证照包含的权益等)。
二、权利保证。
1、甲方承诺就所转让财产份额未向任何单位及个人设定过担保物权,也未被法院查封,不受他人追索,甲方为财产份额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2、甲方保证在财产份额转让时该煤矿没有未披露的债务。
3、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日并无与该煤矿有关的任何查封、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
4、甲方承诺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各种证照,现有采矿工程平面图纸等一切资料的真实性。
三、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万元整(小写金额:万元)。
2、付款方式: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乙方五个工作日首付人民币(大写)转让总额的30%(小写金额:元)。
(2)由乙方负责办理恢复30万吨/年的技改手续,合同签订生效首付款付清后自五十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总额60%(小写金额:万元)的款项到甲方指定帐户,恢复技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剩余款项转让总额的10%(小写金额:元),待采矿许可证采矿权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至乙方名下,乙方收到变更的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
四、甲方债权、债务的处理。
甲方在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原买矿款、退股金及业务部门规定应交的各种保证金、工人工资、工程款、税款、社保金、土地租赁费等)在乙方首付款付清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以内由甲方自行一次性处理及支付,乙方接管后新产生的债权、债务及按规定未交的资源价款、滞纳金、各种保证金、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其中:
1、甲方已预订的所有设备概归乙方,未付清部分由乙方按合同支付,已竣工工程和已采购设备的质保金和应付款乙方在收购款中按实扣除。
3、井上、井下所有未完工的工程按现状移交,甲方按实际工程量付完本协议签订之日前的工程款。未完工程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自本协议签字后,乙方将首付款人民币汇到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应协助乙方监管煤矿资产,正式接管日期第二期转让款付清后由乙方择日接管,甲方无条件配合。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全体股东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乙方提出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权利和主张,亦不得以任何事由向乙方提出其它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3、甲方应在乙方接管织金牛房煤矿之日,移交煤矿的一切合法手续(包括煤矿技改所需的各级业务部门所发的有效批文、煤矿合法证照、印鉴、真实的技术资料(含电子版)、股东合伙协议、有关合同和租(征)用地土协议等,除矿上个人用品外,其余物品都要全部移交给乙方,如未真实移交,根据物品价值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4、由甲方自行办理煤矿采矿权、营业执照变更等手续,乙方配合,办理转让手续所需缴纳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印花税、契税等各种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照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生效后因违约方原因导致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收购,协议方应承担双倍返还首付款的违约责任及承担相关损失。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付款义务,须承担按迟延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支好协商的试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织金县人民法院管辖。
八、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方:(甲方):
转让方(乙方):
鉴于:
1、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46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矿产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意见》(黔党发[20xx]18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能源局等部门关于〈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20xx]6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资格申报工作细则〉的通知》(黔能源[20xx]4号的要求,为了积极稳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深化煤矿整合,有序开发煤炭资源,优化煤炭产业结构)。
2、甲方是一家依法在贵州省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乙方系依法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的企业。
4、甲方收购乙方煤矿资产,收购完成后乙方所有证照,手续均应变更至甲方名下。
5、包括本协议在内的本次整合方案,需经相关部门批准通过同意后方可实施。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同意将贵州省瓮安县宏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宏福煤矿全部资产份额一次性转让给甲方,经协商一致,就上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转让标的。
业有限责任公司宏福煤矿的整体资产。转让标的具体包括:
2、所有有关解除抵押关系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抵押期限为一年,但在一年以内如乙方未能完全履行《煤矿转让。
协议书。
》及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抵押期限延长。
五、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六、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方各执1份为凭。其余报送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的股权,该公司于年月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和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占%的股权,应出资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鉴于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的股权。
基于上述条款,甲乙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号评估报告所列的评估范围、评估结果为依据,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其在公司拥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上述资产评估报告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作为保证金,在。
第二条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的股权于年月日向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
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产权交接方式(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矿转让合同纠纷(精选13篇)篇十三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的性质是行政合同对兼有民事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合同,其属性应以居于主导、核心地位的那一种法律关系来认定。
如果以行政法律关系为主导,则是行政合同;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主导,则是民事合同。毋庸置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必然具有契约性,即具有合同的性质。合同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遵循要约、承诺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合同的履行也要遵循适当、全面、及时的原则。
但是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作为签约的一方,土地管理部门不以通常形式的民事主体而存在,而保持其原有公权力主体的身份以及单方对合同行使公权力的强制性特权。无论是在合同的签订中还是履行中,作为出让方的土地管理部门始终居于主导地位,出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始终处于主导核心地位。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科技进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_________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术语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下文另有明确规定的含义,用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定义如下:
a.技术秘密:指甲方所掌握设计、制造、安装合同产品所需的一切知识和经验,以及一切与之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实际技巧,包括已申请专利部分和未申请专利部分的一切所需资料。
b.合同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的转让技术设计、制造的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c.考核产品:指乙方根据甲方许可的技术设计、制造,并按本合同附件五的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各型号的第一批中的任一合同产品。
d.技术资料:指附件二中所列甲方用于设计、制造、安装、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技术资料、图纸、技术数据以及甲方现有的一切有关的其他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e.补充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由甲方进一步开发的与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合同产品有关的技术。
f.改进技术:指本合同有效期由乙方开发的,对本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及维修技术做出的改进。
g.净销售额:指从合同产品的总销售价中扣除运输费、包装费、保管费和保险费后所剩的金额数。
h.入门费:指合同签约后,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一笔技术使用费。
i.提成费:指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净销售额为提成基数按照规定提成比例计提的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技术使用费。
第二条内容、范围和要求
2.1本合同转让的只是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并且乙方只能自己使用受让技术,乙方无权将该技术秘密透漏、外传给任何第三方使用。技术秘密的所有权仍属于甲方,甲方可向第三方转让所有权或使用权,本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2甲方同意乙方享有在_________(范围)设计、制造合同产品的权利及在_________(范围)使用、维修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 2.3乙方承担义务不向_________出售合同产品,如有违约,则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有有关的技术秘密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5甲方负责对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使乙方技术人员尽快掌握上述技术,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6甲方将派遣技术人员赴乙方工厂进行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
第三条技术使用费
3.1乙方受让甲方技术应向甲方支付技术使用费,技术使用费包括入门费和提成费。
3.2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入门费_________元。该入门费包括资料交付前的费用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各种技术服务和培训费。
3.3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销售合同产品的每笔合同净销售额的_________%作为使用费。
第四条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4.1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均以_________方式支付。
4.2入门费_________万元按下列方式和比例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a.合同生效后7日由乙方将入门费的20%即_________元支付给甲方。
b.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第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将入门费的50%即_________万元支付给甲方。
c.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附件二中所规定的最后一批技术资料后3日内,支付入门费中其余30%即_________万元。
4.3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规定,考核产品验收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乙方按以下要求支付使用费。
a.每年12月31日后的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甲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天之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4在合同生效满3年后,第四年度开始,按下列要求支付使用费。
a.在每一年度最后一日后15天内,乙方将上一年度合同产品的实际销售量和销售价格通知甲方。
b.乙方在收到 方对销售量和销售价的确认书以及该年度使用费计算书后15日内,向甲方支付使用费。
4.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会计人员对合同产品的销售情况要建立单立帐簿,在每台(批)合同产品的销售单据上,应对1.1g款中所列的各项支出分别列项。对没有分别列项或项目不全的单据,将被视为已经扣除上述各项支出计算的单据。会计帐目的查阅方法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技术资料的交付
5.1甲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规定的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和内容,通过邮局将资料挂号寄给乙方。
5.2乙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乙方在收到资料后7天内须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给甲方。
5.3甲方在技术资料寄出后48小时之后,须将合同号、寄出资料的挂号单复印件、资料目录清单、件数用挂号信通知乙方。
5.4如技术资料在邮寄中有丢失、损坏、短缺等现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后15日内,再次免费补寄给乙方。
5.5每包(箱)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写明:
a.合同号;
b.收货人;
c.目的.地;
d.件号、箱号。
5.6技术资料包(箱)内须附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二份,标明序号、文件代号、名称和号码。
5.7技术资料的修改和改进、改进技术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确定与划分办法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协议。
第六条考核与验收
6.1为验证甲方在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和考核乙方生产合同产品的能力,由乙方和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对合同产品进行考核验收,具体办法详见合同附件五。
6.2经考核,合同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如符合甲方提出的要求,双方应共同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3如考核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按6.2条规定双方签署合格证书。
6.4第二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甲方责任,例如提供技术资料、培训、技术服务不正确等原因,甲方应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且自费派人参加第三次考核;如系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第二次考核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甲方技术人员参加第三次考核的全部费用。
6.5第三次考核 合格,合同产品按6.5条规定签署合格证书,仍不合格,则双方应协商研究本合同进一步执行的具体问题。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
7.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甲方实际使用的最新的、完整的、正确的技术资料,并保证按时提供。
7.2甲方保证是合同所述技术秘密和技术资料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乙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如果第三方直接指控乙方,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仍由甲方出面交涉并承担法律上和经济上的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责任
8.1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按时支付使用费。
8.2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充分实施该技术秘密,并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指导操作。
8.3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技术秘密与之相关的一切技术资料、图纸予以保密。不将上述技术秘密及有关资料给任何第三方。同时还保证采取措施防止任何泄露情况发生。
8.4乙方保证不将甲方提供的任何图纸和技术资料用于实施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目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违约金、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9.1如果乙方未按规定的期限支付使用费,则逾期每日按应交使用费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拒不补交使用费或违约金的,应当停止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补交使用费和违约金,并按入门费的_________倍赔偿甲方。
9.2如果乙方发生泄密情况,甲方有权根据泄密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3如果乙方超出约定范围使用转让技术或擅自授权第三方使用转让技术,甲方有权根据超出使用的范围和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赔偿额不低于_________万元。
9.4如果乙方出具虚假帐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并要求乙方按所欠(应交未交)使用费的_____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案解决: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b.向_ _______所在地法院起诉。
10.2除了进行调处或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1.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和地震及其它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长期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1.2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用电报或信件通知对方,并于15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该事故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提交对方确认。
11.3任何一方都无权以上述事故为理由终止合同,也无权向另一方提出因此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推迟履行的损失赔偿要求。
11.4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续到120天以上时,双方应在事故解除之日起15天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逾期不能达成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它
12.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2本合同有效期从生效之日算起为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12.3根据双方中任何一方提议,本合同可按双方满意的条件延期,并在本合同期满前6个月进行商谈。
12.4本合同期满时,双方发生的未了债权和债务,不受本合同期满的影响。债务人应向债权人继续履行债务。
12.5本合同期满之日前乙方已经完成制造或接近完成制造的合同产品,应视为已销售的合同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12.6本合同附件一至六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7对本合同个别条款及附件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友好协商,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后变更成立。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