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体会是对工作中所遇到的挑战和困难的思考和总结,可以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通过这段时间的工作,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特别是在团队协作和时间管理方面的能力有待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注重加强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提高自己的协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一
自从2014年乌鲁木齐火车站恐怖袭击事件以来,新疆反恐维稳形势日趋严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公安队伍的力量和技能、完善反恐(维稳)立法、实施政策和乡村建设等,依据这些措施,一些辅警在新疆的反恐维稳工作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保持稳定和治理疆域是保护社会和个人权利的必要措施。
第二段:辅警在反恐维稳中的作用。
辅警是他们社区的关键人物,通常是第一批到达紧急情况现场的人。他们是当地社区的眼睛和耳朵,可以通过维护社区安全和和睦的工作来帮助打击极端主义。通过与居民建立联系,辅警可以了解到最新的情报和迹象。他们的工作可以帮助提高社区安全,防范极端主义,并最终提高全国反恐能力。
第三段:辅警训练内容和工作要求。
在入职时,所有的辅警都必须接受强制培训,并必须通过精细的测试来证明他们的能力。在加入警队之前,辅警必须获得必要的手段,包括自卫技能和警卫技能的训练。他们需要了解紧急情况、防范极端主义和处理紧急事件的协调。速度和准确度也需要有所提高。作为辅警,他们必须时刻准备好迎接各种不同形式的危险事件。
第四段:辅警需要的素质和心态。
作为辅警,需要不仅有高超的技能和知识,更需要有强大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品德。首先,辅警们需要坚定地抵抗极端主义的诱惑,而在社区中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激发太多人。其次,他们必须时刻准备好面对恐怖袭击等极端事件。威胁和恐惧感倾覆会花费一定的心理影响,在这时需要有临场的反应和恰当的控制。
第五段:总结。
在新疆反恐维稳的进程中,辅警以其特有的优势和高度的责任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他们对于社区的紧密涉入和多方面贡献是保障整个反恐维稳战斗成功的关键;并且通过把这种角色更好的发挥,辅警也可以为整个中国反恐事业提供宝贵的经验和经验。保持依法、热心、得当的认识、和职业标准水平,超越个人的荣誉和职务,将为辅警们不懈奋斗的目标。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二
今年我局在综治维稳工作中,坚持以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维护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政治任务来抓好、抓实。从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制订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建立各项机关内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落实,确保了局机关及下属企业的稳定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调整充实了综治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结合今年情况成立了综治信访办公室,落实1名兼职人员负责。局坚持每次召开党员或职工会议都讲维稳及安全工作,并随时听取各部门及下属企业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维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不定期的召开维稳工作形势分析会,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使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严格实行维稳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维稳工作作为考核各部门绩效的重要指标,局党组与各股(室)及下属企业层层签订综治维稳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任务,量化指标,使维稳工作人人头上有压力、有目标责任。
二、狠抓工作重点。
强化综治及维稳工作的管理。突出重点外来企业、重点部位和安全薄弱环节,以责任机制为核心,全面推行包联责任制。将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采取年度、半年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逗硬奖惩。
坚持矛盾排查和调查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坚持定期排查调处制、协调会议制、挂牌督办制、领导包案制和零报告等工作制度,推动工作发展。局党组随时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处理。
对信访和群众来访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理、办结销号,做到有访必复,有件必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今年年共接待来访人员1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真正实现了纠纷不出单位,一般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三、落实维稳制度、加强各项内务管理。
一是我局制定了《县招商局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和《县招商局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从制度上确保维稳及安全工作。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及维稳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教育管好子女,争当五好家庭,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严禁赌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是加强了对各股室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公共财物及办公设备,促使安全运行。
四是制定了值班制度,规定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值班,做好一切记录,遇事慎重稳妥处理,重要事情及时报告,坚持带班领导24小时接处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五是为保证票据现金的安全,对财会人员提取现金实行定额取款,还对財经制度进行了规范。五是加强了消防和安全工作,每天办公室专人督促各股(室)灭火断电关好门窗,清点带走贵重財物。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力,多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责任事故。
此外,我们还在预防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行车安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虽然今年在综治及维护稳定确保单位安全工作上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对外来企业职工的法律宣传和教育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探讨;对外来企业服务方式还需探讨;对帮扶村社的综治及维稳工作如何开展,需进一步探讨。
在20__年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及县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认真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作的贡献。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三
根据盛市、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做为市示范点建设,由市委白天副书记、区委宝成书记挂点,中心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经过4个多月的建设,于9月27日正式启用,后运行至今,做为中心的'专职副主任全程参与了这一过程,其中有几点体会: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最开始对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认识比较模糊,存在麻痹思想,认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是可干可不干,即使干了,应付就可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又不是正式的机构编制单位,缺人缺物,建设和运行难度很大等错误的思想,维稳心得体会。后通过认真学习《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粤发办〔〕17号)、《广东省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推进方案》(粤综治委电〔2009〕27号)、《深圳市加强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深综治办〔2009〕46号)等文件精神。同时,5月、6月分别参盛市司法业务培训,9月初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培训,10月底参加市维稳办组织的业务培训,11月中旬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人民调解培训,12月中旬参加市组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电视电话会议,12月底参加全国基层干部电视电话会议,彻底改变了我最初的想法,认识到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重要性,要全力以赴,下大力气把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成功,确保“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落到实处。
二、“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
以前做工作时,往往是埋头苦干,缺乏理论指导,而上级提出的“十大要诀”给我们理清了头绪,心中有了谱,特别是“六联”模式拓宽工作新思路。一是建立健全社会治安联合防控工作机制,使我们完善了群防群治网络,建立治保会18个96人,保(治)安队34个356人,义务巡逻队7个114人。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明确了重大、复杂的纠纷由街道综治委、综治办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联合调处,加大了调解工作力度。三是建立健全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确保街道24小时值班的正常进行,并成立了由派出所社区巡防队、街道民兵应急分队组建40人的应急处置队伍,具备随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工作机制。我们开展了对元墩头东村同乡村问题、东和公园招嫖问题、非法营运进行了专项整治,有效维护了社会秩序。五是建立健全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通过机制我们统筹考虑“六好”平安社区、“无毒社区”、“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零发案”小区创建的有机结合。六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联合管理工作机制。改变出租屋管理模式,实行出租屋分类管理,并建立奖惩机制,出台了考核办法,实现了奖优罚劣,提高信息登记率和准确率。
三、整合多方力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小组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街道分管领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街道武装部、派出所、信访办、综治科负责人任副主任,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辖区派出所、市场监管部门、交-警中队及各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为成员,改变了以往综治科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力量的有效整合,发挥了拳头作用。如月29日16时30分杰威服饰(深圳)有限公司的员工李丽娟在上班时突发疾病(昏迷),被公司送往盐田区人民医院医治,诊断为:脑干出血破入脑室,经抢救无效,于2009年12月9日16时确认死亡,李丽娟家属与公司就补偿金额问题分歧很大,李丽娟家属有10多人天天找厂方负责人,关系比较紧张。我们知道情况后,立即协调区社保局、街道工会、街道安监科共同参与调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并说服厂方给他进行募捐,后公司一次性补偿李丽娟亲属5万元人民币整,并承担全部医疗费用。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四
我公司严格按照沙雅县维稳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指示精神,积极构建维稳工作体系,从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上谋划和推动维稳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全力维护公司稳定。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过去一年整体工作运行稳定,无重大事件发生,确保了公司的一方平安。现将我公司主要维稳工作汇报如下:
一、夯实基础,抓好“两个到位”。
(一)组织领导到位。
为了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安全生产与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督导、检查工作,为我公司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维稳工作,每周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解决,促进了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目标责任到位。
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明确实施目标,落实责任到人,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感。对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季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评比,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督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的责任管理机制,确保随时随地解决问题,及时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规范管理,加强“两个着力”。
(一)着力完善制度建设。
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使安全与综治工作实现全员化、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广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公司和上级局指挥部等有关制度和决议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具体明确了各级部门与相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的工作职责,并细化了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采用优奖劣罚的实施方法,从而使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这在公司的安全管理与综合治理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着力化解潜在矛盾。
一是关爱员工生活,力保稳定局面。公司领导遵照上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做好员工思想稳定工作,及时解决职工工资,融入员工群体,耐心听取员工对工作生活的意见建议,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了全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稳定。
三、注重实效,做好“两个结合”。
(一)与文明创建工作相结合。
始终坚持将维护内部稳定作为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促进了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坚持求真务实,把党中央和上级的和谐稳定精神转化为对公司实际的正确认识,把握主方向、立足主战场,齐心协力,实现公司的安定团结;坚持统一认识,用企业宗旨、企业精神与经营理念武装员工,增强员工主人翁精神,开创稳定发展的新局面;坚持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管控文明安全工作,逐步形成了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
(二)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
维护内部稳定,首先要抓好员工的思想解放工作。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公司充分利用多种活动方式,展开了全方位、全员化、多层面的理论学习与思想解放工作。发动了公司上下切实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公司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不足和差距,我们将力求取长补短,多方完善自己,加强领导,再加措施,再加力度,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将我公司维稳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为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沙雅县五星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4月13日。
沙雅五星驾校报备资料。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五
通过本次集中学习,在几位领导深入浅出,紧密联系当前实际的讲话中,使我对当前的发展形势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心得体会颇多。联系我镇的发展实际,作为身处三农问题、民生问题第一线的乡镇基层党政主要领导,结合我镇当前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几点:
一、用活干部。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观念,中国人重理、重法、更重感情,“一把手”既要当好领导,还要与干部做好朋友、关心干部日常生活,让干部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主动干工作。坚持人尽其才,每个人都有其长处、短处,要对准干部的.长处,放在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掘其潜能,让干部工作有动力,对工作应付了事。我们镇有20几名干部,文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不尽相同,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虽不是很高但在农村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和实践经验,这是最宝贵的财富,一定要用好,不能因为文化水平不高,不是大学本科生就不重用,或不用,有的干部文化水平较高,理论-功底好,但缺少实际工作经验,但也不能因为缺少实践经验就不重用或不用,总的说就是看怎么用,怎么能用活,要给一个他们适合自己能力发挥的岗位,使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达到让自己、群众、领导都满意的效果。
二、尊重民-意,发挥民力。总书记说,发挥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因此,群众支不支持是我们工作成败的关键。要尊重民-意,在乡镇党委、政府作出某项重大决定之前,应广泛征求党代表、人大代表、干部、党员、群众代表意见,争取绝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还要边实施边你听取群众意见反馈,及时调整规划部署,用好群众智慧。要发挥民力,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要在政府统一指导下,按村民自治原则,让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质量、财务、安全管理和内部矛盾纠纷协调,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减少矛盾向乡镇集中。要引导民心,经常向群众宣传涉及农村的法律、形势、政策、道理,让群众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转。
历史的发展,成功的经验向我们昭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党带领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层层关卡,继往开来、披荆斩棘的刚韧利剑;是基层党员干部带领广大农牧民践行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的制胜武器;是稳固基层基础最核心的保障。
以上是我的心得体会,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会用细心对待工作,用耐心对待处事,用真心对待人民。用我们亲切的言语拉近与人民的距离,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尽己所能,更好的投身于党的事业,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六
新疆是中国境内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区,由于地处边疆,历史上一直是民族融合和冲突的重要地区。近年来,由于恐怖主义和极端分子的威胁,新疆维稳工作变得更加紧张和复杂,协助反恐维稳工作的辅警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力量。本文将结合个人经历,谈谈在新疆反恐维稳工作中的一些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注重预防和宣传。
在反恐维稳工作中,注重预防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在我所在的辖区,我们时常组织一些预防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宣传活动,例如通过开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普及国家反恐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启发大众防范恐怖主义和极端思想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这些活动可以帮助我们及早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反恐危险。
第三段:注重信息共享和协同作战。
在反恐维稳工作中,信息的共享和协调配合也是至关重要的。我们所在的辖区,通常都会与其他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联系,分享情报、数据和安全信息,以便实现更加精准、快速和高效的反恐维稳工作。例如,在某些反恐行动中,我们与特警、公安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任务。这种协同作战的模式,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增强了我们的安全保障。
第四段:注重培训和日常巡逻。
在执行任务中,我们也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反恐维稳能力。我们时常参加针对反恐、公安、消防等领域的专业培训课程,以更好地掌握各类情况的处置方法。此外,我们还会有全员上岗的日常巡逻任务,在社区中进行积极巡逻,留意各类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给上级领导。这种巡逻方式,不仅可以发现问题并迅速排除,更可以加强我们与社区居民的交流和互动,促进我们的融入。
第五段:注重人文关怀和积极作为。
作为一名辅警,我们常常需要与社区居民建立紧密的联系和信任感。在执勤过程中,我们注重与居民交流和宣传政策,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这种基层工作的宣传和排除,增强了我们的团队凝聚力和群众信任感,这将有助于促进反恐维稳工作的开展。
第六段:结语。
随着国家反恐维稳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作为辅警,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加强对反恐维稳的认识和掌握,不断提高应对危险情况的能力,并胸怀人文关怀,积极为社区居民服务,共同推进反恐维稳工作的加强和持续发展。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七
新疆是我国的五大民族自治区之一,其地缘位置在中国的西北边界,东邻内蒙古、甘肃,南接青海、西藏,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五个国家接壤。新疆与中国众多省区市在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存在巨大的差异,因此在政策制定、社会治理中为实现区域全面、可持续、协调发展赋予了特殊的意义。
新疆是我国有大量少数民族的地区,各民族之间出现过斗争和冲突等问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积累的问题日益加重,有可能演变成大规模的骚乱、动乱,导致一方面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给当地及其他省市也带来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和安全问题。这时,维稳政策必要性就应运而生。
在新疆进行维稳工作的核心措施,是建立多种形式维稳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并局限一些行为。社会治理的不断创新,实现了一系列有关发展、民生、社保、教育、文化、卫生等问题的民生行动,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生活环境。经济逐渐发展稳定,多层次的社会保险等制度已实现,并在信息化场所与专人专岗上实现了全方位的监管和管理。
在新疆制定并实施有效维稳措施,强化了多元文化发展,积极引导少数民族融入中国现代经济和社会建设,促进新疆社会的良性循环。与此同时,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新疆推广的长远策略,必将带来更大的利益,促进全国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模式的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新疆在维稳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效果,实现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双重目标,建立了保障少数民族利益的维稳机制,然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台独势力的影响,依然是维护新疆稳定面临的严重挑战,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应对外部不良影响,增强少数民族的社会主义信仰意识,做好思想工作等问题,也是新疆维稳工作的重要方面。
综上,新疆的维稳政策,紧密联系民族地区的特殊地位,旨在促进多样性、稳定性、安全性的和谐发展,这一努力表明新疆地区的治理方式越来越切合实际了。我们应该坚定对华疆事业的信心,一起努力,为国家的长期繁荣和社会和谐的发展作出贡献。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八
新发乡中心小学信访维稳工作总结一学期以来,我校认真执行上级交给的信访稳定工作任务,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表现在:
一、我校为了有效的开展信访稳定工作,成立了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信访稳定兼职人员,负责研究和解决信访突出的问题,对信访人员认真对待,有访必接。
信访维稳领导小组:
组长:黄佑能。
副组长:余勇。
小组成员责任落实,踏实推进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了信访专职人员,明确了责任,同时落实了办公场地(行政办公室),并完善了信访接待制度,每个工作日都有坐班人员接待,各班主任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三、加强宣传,努力防范和处置信访、维稳事件,学校充分利用会议、标语、宣传资料等广泛宣传信访维稳条例、工作制度和信访知识,并认真做好信访个案的调处工作,对内提教师和学生家长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在我校领导的精心领导下,学校20xx年秋季学期无一例信访事件的发生。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九
前不久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会上,一组数据令人关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30%左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这说明,新疆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功,为新疆人权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新疆繁荣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环境。
恐怖主义和助长恐怖主义的极端主义是在一定条件下滋生蔓延的。遏制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仅要重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而且要致力于消除极端主义的滋生因素和蔓延条件。虽然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可以在短时间内见效,但从根本上消除极端主义,却需要更长时间的综合性努力。在新疆反恐和去极端化过程中,中国政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又重视源头治理,形成了消除暴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成功经验。
首先,积极消除贫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经济土壤和社会土壤。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完善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制度,遏制极端主义对教育、婚姻、医疗、养老和性别平等的影响,消除产生暴力恐怖主义的社会土壤。在新疆,实施南疆从学前三年到高中阶段的十五年义务教育政策;通过对口协作加强地区医院建设;实施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大病保险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15种大病集中救治和慢性病签约服务全覆盖;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等等。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改革举措,释放出看得见的民生红利,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大幅上升,妇女就业率大幅度提升,老年人生活有了更好的保障,切实增强了新疆各族群众的获得感。
其次,加强法治建设,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遏制极端主义的干扰,消除滋生极端主义的政治土壤和文化土壤。严格政教分离,明确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的实施和婚姻等社会事务,严格保障公民信仰自由权利等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划定带电的高压线,让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不能越雷池一步。
再次,加强国际反恐务实合作,阻断极端主义的国际网络。中国与周边国家建立了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协助、跨国油气管道安保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
中国新疆消除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实践,为其他国家有效打击恐怖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个别国家以双重标准抹黑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注定不会得逞。相信中国新疆的反恐实践将在国际社会赢得越来越多的认同,为世界反恐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
8月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乌鲁木齐召开,该办法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新疆全区反恐维稳工作法治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乃依木·亚森在发布会上指出,新疆是我国反恐怖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根据国家的反恐怖主义法规定,制定一部适应新疆反恐怖斗争和法治新疆建设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将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推进依法治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熊选国在发布会上指出,《实施办法》在国家反恐怖主义战略框架下,明确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的基本原则,建立了在自治区统一领导下的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制度机制体系;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了工作责任制;建立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安全防范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对处置恐怖事件指挥体系;建立了跨地区、跨部门情报信息工作机制,统筹全区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情报信息工作;《实施办法》还依据反恐怖主义法,进一步细化了法制教育制度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程序要求,强化了责任追究机制。
熊选国说,《实施办法》的出台为新疆反恐怖主义、反极端主义工作进一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创造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将全面加强教育培训、各司其职,大力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落实,全力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一
7.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11.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12.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13.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14.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21.兴疆稳疆,重在基层。
22.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稳疆安疆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
23.建设信念鉴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
24.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25.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26.积极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27.积极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
28.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
29.发展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团结上。
30.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二
在当前时期,尤其是新疆,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至关重要。
切实抓好中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在课堂教学中进行。
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是现在上课中必须深入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在日常课。
堂教学中也经常给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我认为新疆地区学校的少数民族学。
生思想政治教育至关重要、责任重大,它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关系到学。
校的稳定,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关系到能否培养德智体美劳的合格人才。
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只有切实加强少年儿童特别是少。
数民族少年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增强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提高社会认同感,增强他们对民族团结和祖国。
统一的认识,才能从根源上促进新疆的和平稳定发展,对促进民族大团结和祖。
国的和平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因此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尤其是少。
数民族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本学期我所带的班级中有双语班的学生,我在双语班教学的过程中,经常对。
他们进行民族团结教育。要让他们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搞好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少年中国说》中提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面对新疆目前严峻的社会稳定形势,切实加强少年儿童特别是少数民族少年儿童的思想政治教育,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和国家地区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三
xxxxxxxxx(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序言。
xxxxxx在全国xxx工作会议上指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基本格局,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民族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要始终不渝地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推动民族互助,促进民族和谐。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维护民族团结,坚决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疏导、化解的办法来解决,同时要加强对各族群众的法制教育,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凡属违法犯罪的,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信仰何种宗教,都要依法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恶性事件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要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广泛发动各族干部群众,依法打击xxx主义势力及其活动,坚决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目录。
第一篇总则。
第一篇总则。
第一章维稳法律法规的任务、原则。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根据《xxx宪法》和《xxx刑法》及《反xxx法》、《xxx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管理暂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法规。
第二条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的各个民族及所有公民,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统一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各族人民都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第四条xxx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xxx的行为。
第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多民族。
聚居的地方。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主要危险是xxx主义和境内外分裂恐怖势力。反对xxx,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是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义务。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各族人民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合作,和睦相处,始终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有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xxx的行为。
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第九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新疆属于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新疆是祖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xxx”分裂势力以任何名。
义、任何方式把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
第十条“xxx”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新疆从祖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国家将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xxx、中央xxx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xxx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一条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新疆人民和在新疆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新疆公司和企业在祖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二条违反本法律规定,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收集、提供、制作、发布或者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仇恨、制造xxx,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分裂恐怖势力的定性。
第十三条恐怖主义就是为了达到某种政治、社会目的,通过制造恐怖气氛来引起社会注意,以威胁有关政府或社会,特别是无辜平民为目标的各种形式的违法或刑事犯罪性质的暴力或非暴力破坏活动。
第十四条分裂恐怖主义主要表现为暗杀、劫持人质、爆炸、劫持(毁坏)交通设施、煽动造谣、残杀无辜百姓、武装袭击、生化袭击等特征。特点为暴力性、政治性、恐怖性、预谋性。目的为引发暴力恐怖,导致紧张局势,挑起xxx,影响政局稳定,旨在分疆裂土,危害我区xxx。
第十五条“”事件是新疆解放以来发生的一起最为严重的xxx烧杀暴力犯罪事件,给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严重破坏了乌鲁木齐市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十六条“xxx”恐怖活动实际上即是xxx分子试图用恐怖暴力手段xxx、建立所谓的“xxx厥斯坦”的活动。
“xxx”恐怖势力是xxx主义走向极端的一种表现,其特点是以民族、宗教为外衣,以分裂为目的,以恐怖为手段。
第十七条以xxx为首的“xxx”等xxx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势力(俗称“三股势力”),正是“”xxx烧杀严重暴力犯罪事件的幕后黑手和元凶首恶。其目的是破坏民族团结、挑起民族对立,危害社会稳定,损害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和xxx。
第十八条“三股势力”自滋生、纠合成势以来,分裂新疆的企图就深深地根植于其思想之中。他们打着民族、宗教的幌子,煽动民族仇视,制造宗教狂热,鼓吹对“异xxx”进行“xxx”,大搞暴力恐怖活动,残杀无辜,挑起**骚乱。
第十九条“”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的,有着十分复杂深刻的政治背景,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xxx势力长期纵容支持境内外“三股势力”对新疆进行一系列分裂破坏活动的总积累。
第二十条“”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第二十一条暴徒们制造“”事件,严重践踏了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公然挑衅。
煽动颠覆国家xxx罪,放火罪,爆炸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等刑事犯罪。
第二十三条目前,以xxx为首的境外“xxx”分裂势力又在故伎重演,加紧炮制更耸人听闻、更具欺骗煽动性的谎言,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蛊惑、蒙蔽区内一些不明真相的维吾尔族群众,企图进一步挑起民族仇视和民族对立,制造xxx。
第二十四条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广播电台、书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造新疆历史,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
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
第三章宗教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十七条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宗教活动场所经批准筹备并建设完工后,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该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组织、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
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一切宗教活动都应在我国宪法、法律政令、政策的允许范围之内进行,接受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防范本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发生违犯宗教禁忌等伤害信教公民宗教感情、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发生前款所列事故或者事件时,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第三十二条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侵犯公私财产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大型宗教活动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依照有关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现场处置和处罚;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负有责任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其登记。
第三十四条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其中,大型宗教活动是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擅自举办的,登记管理机关还可以责令该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一、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不得利用宗教活动场所组织串联,煽动闹事,搞xxx活动。
第三十六条宗教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文化、教育、婚姻、计划生育和卫生事业。宗教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
第三十七条任何宗教组织xxx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传道、传教、宣传有神论;不得在任何地方散发宗教传单和其他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出版发行的宗教书刊及音像制品。宗教活动场所不得架设高音喇叭。
第三十八条取缔看相算命、驱病赶鬼、请神降仙、消灾祈雨、抽签占、看风水、装神弄鬼、妖言惑众、骗钱害人等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九条禁止宣讲、播放“xxx史”,煽动民族仇视。禁止收听、录制、传播海外反动宗教广播和接收海外反动宗教书刊及其它宣传品。
第四十条我区各教各派的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都应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基础上,遵守宪法、法律、政令和政策,互相尊重、求同存异、和睦相处,不得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不得互相攻击,妨害社会稳定。
第四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国家主权和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实行自治、自传、自养。
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支配。第四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的一切活动,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朝拜活动应就地分散举行。
一、民族团结、社会安定、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和妨碍国家行政、司法、教育、婚姻等制度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外国人进入中国国境,可以携带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携带超出本人自用的宗教印刷品、宗教音像制品和其他宗教用品入境,按照中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办理。
禁止携带有危害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的宗教印刷品和宗教音像制品入境。
第四十五条外国人在新疆境内进行宗教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在新疆境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办事机构、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开办宗教院,不得在中国公民中发展xxx、委任宗教教职人员和进行其他传教活动。
第四十六条凡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分别给预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外国人违反本规定进行宗教活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构成违反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行为或者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xxx、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xxx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四十九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第五十一条勾结外国,危害xxx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组织、策划、实施xxx、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xxx、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三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xxx、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xxx、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民族关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五十五条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各该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五十六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五十七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管制。
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九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六十一条任何公民面对不法侵害、面对犯罪都有权实施正当防卫,奋起反击。
第六十二条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三条在出版物中刊载歧视、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四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六十六条聚众“xxx”,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六十七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破坏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六十九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第七十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七十一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xxx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第七十二条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三条违反法律规定,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四条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xxx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五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xxx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七十七条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七十八条提倡敢于同暴力xxx,无惧凶残暴徒坚决斗争行为的,我区将颁发“维护社会公正和谐民间英雄”奖章(奖金50万元人民币),并授予“新疆精神”称号,这种正义精神不仅要在全疆得到发扬光大,同时也是全疆各族群众战胜暴力xxx的手段。
第二篇分则。
第一章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政策。
第一条民族工作主题是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第二条民族工作是指涉及民族事务的工作,它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建立健全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有关部门研究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并对这些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协调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团结,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帮助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少数民族对外交流活动等。
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平等,就是各民族无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践中,不论是聚居还是散杂居的各民族,均以平等的地位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
第五条团结,就是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和睦、友好,互相尊重,反对一切形式的xxx行为。各民族为实现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共同理想而团结合作,努力奋斗。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性质和各民族根本利益所决定的,也是民族平等的表现和必然结果。
第六条互助,是指我国各民族之间的互助互济的关系,是社会主义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重要体现。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反对任何民族一切形式的剥削,主张各民族之间真诚互助、互相支援,以谋求共同的利益,实现共同的目标。
谐相处的社会。
第八条民主法制,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
第九条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第十条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第十一条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第十二条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上来,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上来。
第十三条共同繁荣发展,就是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民族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xxx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中的少数民族,是指本区行政区域内除汉族外的我国其他民族。
第三条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教育他们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经常对各民族公民进行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马克思列宁主义、xxx思想的民族观教育,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制教育。应当教育各民族公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第二节民族工作机构。
第五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疆人民政府主管全区民族工作的职能部门。
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族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事务工作。
少数民族人口虽然不多,但工作确实需要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也可设民族工作机构或专职人员管理民族事务。
第六条各级民族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二)承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有关事项,处理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
(四)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养、使。
用工作;
(五)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各项专款、资金和物资的分配和使用;
(六)进行有关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第三节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利。
第七条少数民族享有民族平等权利。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侵犯。
第八条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30%左右的乡(镇),可以建立民族乡(镇)。本条例颁布以前建立的民族乡(镇)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民族乡(镇)的名称,以地方名称加民族名称确定。民族乡(镇)的建立或撤销,须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民族乡(镇)的乡(镇)长,由建立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第十条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50%的村,可以称为民族村。个别特殊情况可低于这个比例。
城市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达到50%的居民委员会,可以称为民族居。
民族村、民族居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确认,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民族居的居民委员会,以建立民族村、民族居的少数民族村民、居民为主组成。
少数民族人口在总人口中虽不足50%,但有一定数量的村、居,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应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村民、居民。
第十一条自治区和少数民族人口达到一定数量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乡(镇),其xxx中,应当有少数民族的代表。每一少数民族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xxx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和吸收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其县级领导成员中应有。
少数民族公民。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
第十四条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少数民族正常的宗教活动。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强制少数民族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禁止歧视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公民。
禁止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司法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公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受到民族歧视、侮辱时,有向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接到申诉和控告,必须及时调查处理。
少数民族公民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第四节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少数民族的教育事业,帮助民族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少数民族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创造条件,保障少数民族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统一规划,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鼓励和帮助更多的少数民族公民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和高等教育。
第二十六条凡少数民族学生占50%以上的小学,可以称为民族小学。民族小学由县(市、区)以上教育部门批准。
凡少数民族学生占30%以上的中学,可以称为民族中学。民族中学由市(地)以上教育部门批准。
民族中小学校的校长或副校长中应有少数民族公民。
少数民族学生较多但未达到30%比例的中学,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民族班。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要帮助少数民族培养师资。在培训在职教师时,应有计划地安排民族中小学的教师参加。
第二十八条国家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招收新生时,应对少数民。
族考生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公民进行普及科学技术的教育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和帮助少数民族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帮助少数民族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办好民族乡(镇)、民族村和有少数民族居住村的卫生院、卫生室,培养少数民族医务人员,开展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城市中有条件的可开办民族医院或民族诊所。
第三十二条少数民族应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提倡和鼓励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公民的只生育一个孩子,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应按生育计划予以安排。
第五节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第三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保障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十四条在招工、征兵、录用国家工作人员时,有关部门不得因少数民族生活习惯不同,拒绝招收或录用少数民族公民。
第三十五条当地人民政府应为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少数民族建立。
必要的饭店、食品店、肉类供应点。对清真饮食服务行业应予以保护和扶持。
第三十六条当地人民政府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期间,对有关少数民族职工的放假和少数民族公民副食品的供应,应做出适当安排。
第三十七条在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较多的单位,应设置清真食堂或清真灶,没有条件设置的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发给少数民族职工清真伙食补助费。
第三十八条宾馆、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公共场所,不得因生活习俗不同,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第三十九条少数民族居住比较集中的设区的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制定市政建设和管理规划时,应照顾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
第六节维护民族团结。
第四十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民族团结,制造xxx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禁止使用对少数民族带有侮辱性质的称谓、地名。禁止在新闻、出版、影视、音像、广播、演出以及其它活动中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应与该民族的代表人物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
第三章新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相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少数民族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要,加大资金投入。
第四条鼓励社会各界帮助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第二节保障少数民族政治平等权利。
第六条少数民族人口五万人以上的设区的市、少数民族人口万人以上的县(市、区)的xxx省委员会(人大工委)和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其组成人员中应有少数民族成员。
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注意选配少数民族成员。
第七条民族乡的建立和撤销,由省人民政府批准。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民族乡人民政府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的数量应当与其人口占全乡总人口的比例相适应。
第八条少数民族人口达到总人口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村,经村民。
会议同意,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县(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民族村,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公署)事务主管部门备案。
民族村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应当有本村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九条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重视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录用聘用公务员或者其他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不得以生活习俗等理由拒绝录用聘用少数民族公民。
第十条禁止在各类出版物、广播、电影、电视、音像制品、文艺表演、社会交际和其他活动中出现侮辱、歧视少数民族、伤害民族感情的语言、文字、图像和行为。
第十一条少数民族公民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社会服务行业和公共场所不得以生活习俗和语言不同为理由,拒绝接待少数民族公民。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省份,一直是中国政府的心头之痛。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分子经常在这里制造暴力事件,严重威胁着当地居民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维护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维稳政策,但是这些举措也引起了外界的质疑和批评。
新疆维稳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防止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非法活动严重影响社会和民众的生命安全,保持新疆地区的社会稳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设立“教育培训中心”,对涉嫌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培训和教育,同时对外宣传新疆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取得的成就。
从维稳政策实施以来的情况来看,新疆地区已经实现了一定的成效。通过加大反恐力度和维稳力度,极端主义、恐怖主义活动已大幅减少,社会和民众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新疆的经济和社会信息顺畅交流,不断吸引了更多的投资和人才。同时,不少外国政要、学者、媒体等到访新疆,参观了解新疆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成果。
新疆维稳政策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关注。一些西方国家和人权组织批评中国政府侵犯人权,滥用维稳措施。但是,中国政府则强调采取的措施是仅仅针对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分子,取得的成果表明这些措施和政策是有必要的。
尽管新疆维稳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不断完善。中国政府需要加强与国内外的沟通和交流,让更多的人了解新疆的维稳措施是基于保护民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考虑,而非意欲侵犯人权。同时,中国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宣传新疆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吸引更多的人通过实际了解新疆,对于新疆的发展保持客观和公正的态度。此外,通过建立更多的教育培训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加强对于居民的教育和服务,进一步加强新疆的社会稳定。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五
9月17日,自治区召开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会议一结束,我区各地州市、各县市区迅速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各族干部群众纷纷表示,会议激发了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决心和信心,大家将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新贡献,努力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良好局面。
9月17日至18日,乌鲁木齐市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抓好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作出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乌昌党委书记、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李学军主持会议。
学习会上,乌鲁木齐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作学习讨论发言。大家一致表示,自治区再动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xxx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以同志为xxx的xxx的治疆方略,体现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一新疆工作总目标的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非常及时重要,完全符合新疆实际,措施切实可行。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市级四套班子领导要以上率下、先学一步、先做一步,带动各级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学习、抓好落实;要深刻学习领会已经明确的政策举措,在充分理解把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要明确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的责任,制定完善学习贯彻的意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坚持工作高标准严要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乌鲁木齐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19日上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召开视频会议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精神热潮。要集中一段时间,采取集体学、自主学、研讨学、辅导学、培训学等多种形式,迅速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会议强调,学习会议精神,要切实做到四个深刻把握:深刻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重大意义,深刻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基本要求,深刻把握贯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六方面主要举措,深刻把握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坚强保证。要紧扣关键用力,坚持在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统领下,聚焦统筹、聚力落实,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神上来,凝聚到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上来,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喀什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各级党委及理论学习中心组、各级党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凝聚力量、增强信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要按照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的要求,逐条逐项认真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把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会议强调,各级党政、各族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坚决做到工作把准方向、明确目标,坚决做到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在工作落实上,绝不允许强调特殊性、差异性而打折扣、搞变通;要坚决做到维稳措施全覆盖、维稳力量全覆盖和没有盲区、没有缝隙、没有空白点认真用心、亲力亲为抓好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坚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人人都要负责任、人人都要尽责任,以铁的纪律保证xxx的决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新疆维稳工作心得体会(精选16篇)篇十六
一、预防为主、重点监控、标本兼治”的方针,积极推进和谐企业建设,完善综治维稳体系。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全年整体工作运行平稳,无任何重大事件发生,确保了企业安全。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管理,抓好“两个到位”
1.组织领导到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公司于年初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的综治维稳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检查、督导综治维稳工作,为公司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促进了和谐企业建设。
2.目标责任到位。
按照年初既定的《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预案,并及时加强了对电脑房、仓库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同时积极排查不稳定因素,主动了解职工动态,确保了各项工作平稳运行。
二、重点推进,加强“三个着力”
1.着力完善制度建设。
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全年建立健全了《消防防火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动火作业管理办法》、《临时用电管理办法》及社会综合治安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并按照综合治理目标要求定期对公司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