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一
乙方:
甲乙双方就宿州市商业项目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利用自有商业资源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陪同商业公司领导实地考察商业项目。
2。甲方帮助乙方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协商合作条件。
3。甲方协助乙方在合作主要条件确认后,积极和商业公司高层领导沟通,尽快完善项目合同,按程序报批。
4。乙方在确认合作主要条件后,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诚意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5。乙方在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三日内,应向甲方支付项目合作尾款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二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三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注册地址: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甲乙双方同意就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和调查,在此过程中,双方均将向对方透露或提供与上述议题有关的己方的秘密信息。
为避免双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秘密信息被对方透露给公众或任何第三方,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相互提供的秘密信息的取得和保密等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秘密信息是指:双方相互提供的以使对方都能够充分评估甲方投资乙方(或收购乙方部分或全部资产、或与乙方合资设立公司、或参与乙方资产重组)的可行性的己方所有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
第二条第一条所述商业秘密包括:
2.1信息提供方的企业发展战略及实施计划;
2.2信息提供方的经营、投资计划;
2.5信息提供方的社会关系网络、人力资源及客户信息;
第三条第一条所述技术秘密包括:信息提供方尚未公开的成熟的非专利技术和处于研发阶段的未成熟的技术信息。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提供方指提供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提供方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应信息接受方要求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提供给信息接受方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五条本协议中的信息接受方指接受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一方,如无相反说明,包括信息接受方接受和掌握秘密信息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雇员及其为完成受托事项聘请的顾问等。该等人员为鉴于项中所述目的在任何场合所接受的由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内容和特征的任何信息均视为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
第六条信息提供方如未做相反说明,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邮政快递、速递、挂号信、当面递交、当面告知等方式向信息接受者提供的符合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所约定的内容和特征的信息均受本协议约束,该信息的表现形式可以为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计划、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
第七条双方同意相互交换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唯一目的是本协议鉴于项中约定的目的,双方均承诺不将因此而取得的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将对方秘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八条信息接受方应以对待自己同等重要的保密文件一样的谨慎态度对待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信息接受方应要求其获悉秘密信息的所有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对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存档和保密,避免任何第三方及信息接受方的无关人员以任何方式获得此秘密信息。
第九条信息接受方不得在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将其获悉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其股东、开办单位、上级主管单位等。信息接受方应保证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不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特定的或不特定的任何机构和个人。双方均承诺对其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将对方的秘密信息分发、披露或散布给任何机构和个人的行为负责,但有证据证明接受信息方的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所透露之秘密信息是从信息提供方和信息接受方以外的途径获得的除外。
第十条信息接受方在收到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发出的对于本协议约定的秘密信息的询问、求证、访问时,应以该秘密信息不知情者的身份用“不知道、不清楚、不了解”等方式做出回复。任何类似于“是”或“不是”等明确的肯定或否定的答复均被视为对保密义务的违反。
第十一条信息提供方的秘密信息的部分或个别要素虽被披露成为公知信息,但该信息的其它部分或整体尚未成为公知信息的,信息接受方仍应按本协议约定对未公开部分的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三条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前,信息接受方对该信息的保密不承担任何责任。送达途中因任何原因发生的任何泄密行为由信息提供方追究泄密者的责任。在信息提供方提供的保密信息送达信息接受方之后,该保密信息因信息接受方被盗、被抢、丢失等意外原因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因信息接受方提供错误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邮寄地址、信息接收人等联系方式导致保密信息被泄露,由信息接受方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秘密信息的泄露,无论泄密方有无过错,均不能成为被泄密方有权故意泄露泄密方秘密信息而不承担责任的合法理由。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生效日之后一年内自动终止。双方亦可在有效期届满前通过协商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七条本协议终止后双方所交换的所有本协议涵盖的秘密信息应依照信息提供方的要求进行处理,或者返回信息提供方,或者由信息接受方销毁。
第十八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交由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署日期: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篇四
(一)项目名称:项目。
(二)项目选址:项目位于乡(镇)村。
(三)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亩,建设等。
(四)建设周期:个月。
“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办各种证照手续。
5、甲方负责协助乙方争取上级扶贫、开发、龙头企业申报等农业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支持。
1、乙方于合同签定之日起日内,将项目一期租用土地第一年租金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金交付甲方。
2、享受《x县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五十条规定(试行)》相关优惠政策。
3、享受国家和省、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
4、乙方在甲方完成清场1个月内进场动工建设,超过3个月不动工,本协议自行终止。
5、乙方依法享受承包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6、乙方在承包期间要合理利用所承包土地,享有对属甲方所有的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在所租赁土地上建设与生产生活有关的、必须的相关设施,但必须遵守国土资发【20x】155号文件,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
7、经甲方及出租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项目转让给第三方经营,第三方的权利、义务与乙方相同。届时,由第三方依本合同向甲方支付土地租赁费,项目转让的其他收益由乙方享有。
8、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达到正常的施工条件后,按照项目建设计划进行施工,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和工程进度。如达不到上述约定内容,优惠政策另议。
9、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一般为18个月)完成全部投资。
10、乙方在建设和经营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整体规划。
四、租赁费用与交付方式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土地租赁费为每亩每年均价按斤小麦(按每年7月1日国家小麦挂牌价折合人民币支付租金,每斤小麦价格低于1元时按1元计算)。乙方负责于每年的9月底前向土地出租方缴付清当年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当年租金,甲方督促乙方除及时缴纳该阶段的租金外,乙方还应按时支付相应租金1.2‰的滞纳金。逾期六个月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对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合同履行地方人民法院审理裁决。
六、具体投资事宜由所在地乡镇政府和所属村委会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x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签字
20xx年12月xx日
商业合作合同协议书篇五
乙方:
一、甲方负责全额投资兴建综合购物中心**商业广场。
二、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商业广场项目总体策划及独家经营工作。
三、本项目之所有经营收益将设立专门的帐户受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细节另作相关财务规定)。
四、甲方责任:
(一)本协议签定后,甲方须按商场基建工程进度向乙方提供有关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证件)。
(二)负责协调乙方与广场物业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问的关系,保证提供充分的经营条件。
(三)前期所有有关本项目的市场调查费用、合同期内的推广宣传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会、招商会等有关本项目必须支出的费用)、乙方所组建的**商业广场经营机构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四)有关本项目之所有宣传、推广,若以乙方名义所作的任何形式宣传,须接受及维护乙方本身形象之规范,并得到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合同期内甲方::如需要将该项目内的商铺分散出售,希望在尊重乙方建议前提下,并与主体经营规划没有冲突的情况下进行销售。
(六)甲方按合同如期支付乙方该项目的物业经营服务费、统筹经营策划费、租金提成、佣金及其应收的费用。
(七)乙方派驻管理人员的薪津福利、有关税项及一切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并按时支付。
(八)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署有关本合同的所有项目。
(九)合同期满后,未经得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聘用乙方派驻人员。
五、乙方责任:
(一)合同签定生效后成立**广场物业管理经营有限公司----**商业广场经营中心,全面负责万象商业广场项目的策划、宣传、推广、招商及经营工作。
(二)合同签定后乙方根据市场调查向甲方提供如下的分析建议:
1、调查及分析
1)区域人口分布数据的调查和分析,包括:
①消费客层分布
②消费品味
③消费频率
④消费水平
⑤消费者对项目的期望
2)区内零售市场情况,竞争对手分析。
①主力客户的情况
②功能租户的情况
③潜在租户的情况
④上述租户的可能承租条件和对项目的要求
3)现有和未来的竞争对手调查
②未来竞争对手的调查主要包括:地理分布、数量、规模、场地条件、商圈范围、开业日期等。
2、商场布局概念策划
1)商场包装、主题定位;
2)各楼层功能分布建议;
3)具体的目标商户建议。
3、规划设计建议
4、提供市场租金情况及初步租会收入测算建议
5、室内外装潢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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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建议
6、公关宣传活动建议
(三)统筹策划及长驻经营工作
1、定期与甲方及工程部门开会商讨工程的进展,及时提供目标客户及行业之硬件要求,以配合整体工作做出安排。
2、联络所有目标客户及协助对本项目有兴趣之客户实地视察本项目,并商讨有关招商之进展情况,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相关策略。
六、经营工作
1、建立租赁部进行租务工作
1)制定租务策略;
2)组织招商队伍;
3)拟定招商时间建议;
4)拟定商铺租金价格建议:
5)拟定招商工作流程安排及操作细则:
6)全面向目标客户推介上述项目;
7)安排有兴趣客户现场考察:
8)与客户进行租务谈判;
9)安排客户签署租赁意向书及正式合同。
2、建立公关宣传推广部进行宣传策划推广工作
1)负责商场整体形象定位,策划宣传推广:
2)场内外布置、装饰及设计建议;
3)场内外定位设置广告位,增加广告收入;
4)负责广场内外的临租推广活动;
5)负责公共关系活动。
七、费用及支付方式
下列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
l、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
物业经营服务费和统筹策划费为每月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甲方须在每月5同前向乙方支付,甲方于合同签定生效日向乙方支付第一笔费用。(备注:以上项目酬金为乙方实收金额,不包含市场调查、宣传推广及日常经营费用)
2、租赁佣金
1)乙方每新引进一个商家,在该租户正常经营一年后,甲方须支付相等于该租户 壹 个月租金的金额作为乙方的佣金,于第二年第一个月的5日前预付50%;其余50%待合同期满后,经双方核定,若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于核定后的第5日前全额付给乙方。::若未能完成计划内定额任务,甲方则按照未完成任务的比例,相应扣减应付乙方的佣金,但最高额不得超过应付佣金总额的50%。
2)若客户在签署《租赁意向书》、《租赁合同》后违约,客户所付定金及租金和租金按金应按合同予以没收,并由甲乙双方分占所没收之金额之50%。(如客户因特殊情况违约,看情况特殊处理)。
3、项目全年收入提成
1)乙方在计划定额内完成任务,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商铺全年租金总收益的1%作为提成。
2)乙方在完成计划定额后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分商铺租金甲方按30%向乙方支付提成。
3)宣传推广之收益(如:场内外广告牌、临时商铺、广场活动等一切非固定商铺租金收益),双方商定一个计划任务数,超额完成任务,超出部份的收益甲方占70%,乙方占30%。
4、派驻人员待遇
租赁部经理及推广部经理月工资为:壹万贰千元人民币(备注:若合同期超过一年,每年工资应适当浮动,浮动率根据市场情况双方商定。)
2)福利
①享受劳动法规定的节假休息同。
②甲方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乙方派驻人员南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代为缴交。
③甲方负责乙方派驻人员每年一次的带薪探亲费,及按需要往返广州的培训、工作交流的差旅费。(备注:以上均为飞机票费用)
④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的住宿问题。提供配备家私、厨房用具、电器(包括洗衣机、冰箱、空调、电话、电视)的套房。
⑤甲方负责解决乙方派驻人员上下班的交通问题。
八、违约责任
l、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有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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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甲方利益之行为,甲方有权即 时要求乙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乙方未能及时改正下,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发现甲方于合作过程中有任何损害乙方利益之行为,乙方有权即时要求甲方停止该行为,并加以改正;如甲方未能及时改正,在有确切证据前提下,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如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之所有应得费用,甲方须按拖欠金额每日 2%计算滞纳金并支付乙方;如拖欠款项超过3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约,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合作期限
合作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签约两年期。
十、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解决,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署后随即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